央行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争议(共10篇)由网友“令狐冲1”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过的央行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争议,希望大家喜欢。
篇1:央行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争议
央行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争议
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晚在网上引起热议,网民对该管理办法的意见集中在验证方式、每日网上支付限额、互联网金融等几个方面,
网购限额是误读
昨天下午,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有57条,从客户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监管、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网络支付业务进行了规范。依照央行下发的通知,相关机构及人士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月28日前反馈,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本将于年内实施。意见稿显示,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这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等网络支付账户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昨天,一位参与意见稿起草的央行相关人士回应称,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第三方余额支付与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不能混为一谈,余额支付有限额,但网上银行电子支付能够完全网民的网购需求。
至少3种方式验证“我就是我”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昨晚,一位业内人士称,除了面对面的验证,至少3种交叉验证方式,将让绝大部分的`用户无法使用支付宝、微信红包等网银支付方式。“比如说,普通用户可以用身份证、房产证、银行卡、学历证明等来证明自己的身份,但是那些没有买房买车的年轻人、不能办信用卡的学生、三四线城市与广大农村没有上过大学的用户,都无法用房产证、银行卡、学历证明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而我想不到除了上述的认证方式外,还有什么方式能符合央行的规定来证明‘我就是我’。”
余额支付每天限额5000元
除了验证方式的不便,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的每日网上支付限额的争议也比较大,
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上述相关人士称,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使用手机网上购物,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都是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来进行验证。依照此次下发的意见稿规定,每日的最高限额为5000元,而苹果iPhone手机、家电、净水机等设备的售价都超过了5000元。此外,使用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微信,每日的网上支付金额最高为1000元,绝大部分通过微信支付的网购都将无法交易。
互联网金融受限制
此外,意见稿也对第三方支付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这也意味着,包括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将无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货币基金的余额宝,也将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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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央行出炉网络支付新规的通知
互联网金融“基本法”颁布之后,第二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支付业务实行分层管理,对于安全等级不高的余额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或者是1000元,年累计不超过20万或10万元。这也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在网上进行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根据央行的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如果是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进行验证的交易,额度不限。但目前绝大部分的网络购物、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而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
如果支付机构采用双重验证,像目前普遍采用的密码和短信验证,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如果没有双重验证,额度只有1000元。而单日5000元额度对于网购一族来说远远不够,比如买数码产品、家电家具等。
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个限额只是针对余额支付。“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支付宝账户,形成支付宝余额,使用这个支付就会受到额度的影响,如果不是通过余额支付就不会受到影响。”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
那如果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怎么办?央行在条款释义中也给出了解决办法,那就是选择如“网上银行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通过银行账户办理。
200元以上支付需银行验证
央行还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都得由银行验证。“这意味着超过200元的支付可能还要跳到银行的APP验证通过才可支付成功,将大大影响支付体验。”第三方支付人士称。
此前,第三方支付公司凭借着快捷支付的快速体验 迅速占领支付市场,目前也成为第三方支付最重要的支付手段。支付宝数据显示,在去年双十一,支付宝快捷支付金额占比为56.9%;余额支付居第二位,占比 12.5%。“新规规定200元以上就需要银行验证,那么第三方支付的快捷支付体验将受到很大影响,更为关键的是支付信息需要向银行开放,而此前银行只知 道持卡人有一笔消费,但是在哪里消费的银行并不掌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篇3:央行发布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定
央行发布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定
12月28日下午17时,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把支付账户分成三类,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等。其中,对于此前被诟病较多的支付账户余额单日支付限额5000元,明确为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也即1万元。《办法》同时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20万年额度限制。
新增1000元限额的Ⅰ类账户
根据账户开立主体的不同,支付账户可以分为单位支付账户和个人支付账户。公司企业开立的是单位支付账户,而普通客户日常使用的基本上是个人支付账户。目前用于网络购物的各类钱包、红包零钱等都属于个人支付账户。
根据办法,个人支付账户分为三类:Ⅰ类账户自开立起累计支付限额1000元,可用于购物消费和客户转账。Ⅱ类账户年累计支付限额10万元,可用于购物消费和客户转账;Ⅲ类账户年累计支付限额20万元,可用于购物消费、客户转账和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从Ⅰ类账户到Ⅲ类账户,个人身份核实方式逐渐趋严。
“我们经过统计分析发现,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谢众表示。
此次《办法》新增了一类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即可开立的支付账户,即Ⅰ类账户。Ⅰ类账户对客户身份的验证强度较弱,因此对Ⅰ类账户支付限额设置较低,仅有1000元。市场则担心这一规定将对微信红包产生影响。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对小额微信红包客户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前述负责人解释称,从《办法》相关要求看,微信客户依旧能够收发红包。收到的红包资金将存放在微信的零钱包(支付账户)当中,这些钱还可用于对外发红包,但累计发红包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如果发红包金额已超过1000元,还需要继续对外发红包,则需要追加身份认证成为Ⅱ类或Ⅲ类账户。”他说。
在吹风会上,谢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截至底所有网络支付账户的余额为多亿,但余额集中度比较高,主要集中在支付宝、财付通。
“我们的初衷是不希望在支付账户之中留太多的余额,不希望支付账户有太多的资金沉淀。”谢众说,“消费者有支付需要可以随时向支付账户充值,有余额随时转回其银行账户中。”
分类监管支付机构
央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支付机构累计处理网络支付业务562.50亿笔,金额32.9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8.95%和98.80%,网络支付业务呈快速发展之势。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曾撰文介绍,当前具有相关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大约有100多家,前10家支付机构占据了市场份额的80%以上。
对支付机构,办法提出分类监管的的思路。《办法》规定,人民银行将结合支付机构的企业资质、风险管控特别是客户备付金管理等因素,确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建立持续分类评价工作机制,并对支付机构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我们将配套制定支付机构分类评价办法,具体评级会引入第三方。”谢众表示。
根据办法,若支付机构被评为A类且Ⅱ类和Ⅲ类账户实名比例达到95%以上,即可享受账户实名验证不受渠道限制、单日限额提高等优惠。
关注
《办法》出现两处较大变动
记者对比发现,《办法》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大变动: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为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表示,《办法》
较7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调整,引入了新的分类管理和正向激励的思路和举措。针对不同的分类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防止在差异性较大的支付行业实行“一刀切”监管可能带来的不公平性。
蔡洪波表示,监管部门坚持正向激励的原则,给予支付机构中的“好孩子”更充分的信任和更有力的支持。综合评定高、账户实名制做得好的支付机构在客户身份验证渠道、支付账户转账功能、支付账户单日交易限额、银行卡快捷支付验证方式、个人卖家管理等方面更具监管弹性和灵活性,能够获得更多的创新支持,真正做到让“好孩子不吃亏”。
答疑
1.监管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坚持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原则,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
二是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针对网络支付非面对面开户的特征,强化支付机构通过外部多渠道交叉验证识别客户身份信息的.监管要求。
三是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本着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管理思路,引导支付机构采用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四是突出对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创新。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和推动支付机构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实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
2.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有何不同?
答:支付账户最初是支付机构为方便客户网上支付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信任度不高而为其开立的,与银行账户有明显不同。
一是提供账户服务的主体不同,支付账户由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收付款结算。银行账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资金除了用于支付结算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账户资金余额的性质和保障机制不同。支付账户余额
类似于预付费卡中的余额,是支付机构以其自身名义存放在银行,并实际由支付机构支配与控制。该余额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将可能导致客户遭受财产损失。
3.交易限额的规定会不会影响便捷性?
答: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对极少数消费者,或者消费者偶发的大额支付,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方式组合完成。
同时,为引导支付机构提高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办法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单日累计1000元、5000元的限额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
蔡洪波举例称,如果你春节发10000元以内的红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支付账户升级到Ⅲ类账户,同时选择A等级的支付机构。超过10000元的,可以使用快捷支付从银行卡直接转钱进行组合支付,满足大额红包的支付需求。
篇4:网络支付新规
网络支付新规
当前,微信红包、扫码支付、手机转账等网络支付已成为百姓日常消费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去年12月28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则要求,实名制能否顺利落地成为公众及业内普遍关心的问题。
消费者为何犹疑不前?
最近几个月,北京市民王先生和他周围的朋友陆续收到支付宝发来的实名信息补录的消息通知。
“我知道实名制有好处,但现在信息泄露问题也很严重,补录个人信息让我不太放心。”王先生对实名制表示了担忧。
有专家认为,现有的网络支付环境的确存在较大风险,易滋生欺诈、洗钱、盗刷等风险。为尽量避免风险,网络支付实名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强调,坚守支付账户实名制,与买车要上车牌、住酒店要出示身份证是一个道理,可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查,这是社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正基于此,管理办法加强了实名制要求,并对个人账户实行分类管理,验证渠道不足5个的账户不能投资理财、交易额度只有10万元。“在选择实名认证渠道方面,权威性至关重要。”腾讯支付基础平台与金融应用线副总经理郑浩剑介绍,目前腾讯财付通正努力将认证渠道进一步扩大到十几个。
推进难点在哪里?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底,我国实名认证支付账户为13.46亿,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刚过支付账户总量的一半,实名制落实形势严峻。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拥有网络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有117家,像支付宝、财付通等机构实名制推进速度较快,甚至有的机构实名制已达到95%,而更多规模较小支付机构的推进情况却不乐观。
网络支付实名制是一个有利市场健康发展、有利百姓消费和支付安全的事,为什么推进慢,难点在哪里?
难点一: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验证牵涉机构较多,机构之间的沟通也差强人意。“外部验证的渠道比较丰富,主要难在支付机构后台交叉验证的支持上。”蔡洪波说。
难点二:移动支付发展迅猛,电信运营商对手机号码、SIM卡发放尚未完全实现严格的实名审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表示,这为实名制推进、风险识别留下隐患。
难点三:有央行人士告诉记者,一些规模较小的网络支付机构在技术风控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系统存在漏洞,可能会给实名制后的消费者资产带来安全隐患。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介绍,在推进实名认证的过程中,提升技术水平和拓展验证渠道等费用,对于小型支付机构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
难点四:许多消费者对实名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足。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助理所长、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表示,实名制对于一些习惯于非实名的消费者需要有个适应过程。
欠账太多难一蹴而就
由于之前网络支付实名制欠账太多,落实起来很难一蹴而就,因此,还需多方努力方可让新规“圆满”。
目前,市场上有牌照的117家支付机构中,规模列前十的占据了市场份额的80%以上。由于支付机构实力相差悬殊,专家认为监管不能“一刀切”。
蔡洪波表示,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账户分类管理的作用,引导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开展业务。给予支付机构中的“好孩子”更充分的信任,对实力不足的机构限制其业务种类和额度,让“好孩子”不吃亏。
管理办法在半年的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网络支付管理办法较之前做了一些调整,如引入新的分类管理和正向激励的思路和举措,对实名制达到95%的A类机构和实名制达到90%的B类机构送上“大礼包”以及提供更为灵活的创新空间等。
实名制的落实是长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实名制等支付新规的落地,需要公安、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大合作,将手中的.权威信息转化为大数据。
其实除了实名制,网络支付新规的落地还面临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专家认为,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必须加强对信息盗用及买卖、钓鱼欺诈、木马病毒制作买卖等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
不过,网络支付新规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处罚层级较低。据介绍,新规对违规罚款最多不超过3万元。“除了网络支付新规,一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处罚,这种裁量权就比较大,最高或达到上千万元的罚款。”一名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业内专家表示,需要通过立法加大对泄露用户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否则不仅遏制不住乱象,还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新闻链接:
7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正式生效,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有网络支付账户必须实名制。《办法》还要求,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达到95%。如未进行实名登记,支付宝、微信账户部分功能将受限。
记者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7月2日,近八成受访网友表示已完成支付实名认证。调查结果同时显示,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主要是担心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当被问及是否会因为实名制而放弃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约68%的受访网友明确表示不会,但仍有约29%的受访网友选择继续观望。
89%网友通过外部渠道完成认证
对于目前实名制的完成情况,记者日前在问卷星网发起了一项随机调查。截至7月2日20时,共回收224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约78%的受访网友已完成实名制认证。
有19%的受访网友表示,因为担心账户资金被冻结而选择认证,43%的受访网民则是基于担心账户部分功能受到限制。对此,支付宝方面在6月30日曾回应称,其实名用户已经超过4.5亿,本次受到新规影响的用户只是少数。而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将不能接收来自他人的转账、打赏和红包,账户的余额支付也会受限。
个人身份信息安全仍然是用户关心的焦点,在未完成认证的受访网友中,有42%的受访网友因为担心个人身份信息遭泄露而未进行认证。此外,也有28%的受访网友觉得实名认证操作复杂而未完成。
认证方式是否过于复杂?目前,完成实名制认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到支付机构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一种是通过外部渠道如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手机号码验证等。调查结果显示,89%的受访网友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验证。部分调查对象表示,完成实名认证很容易。
仅有2%受访者因实名制放弃网络支付
虽然有部分用户觉得实名认证操作繁琐,但用户认证之后,的确可以享受不少便利。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大部分人使用的免密支付,实名认证后不用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还有,若双方都完成实名认证,在转账付款时就可轻松校验对方信息,不容易转错人。
网友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时也对账户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实名用户占绝大多数,但是仍未实名认证的用户也大量存在。有用户告诉记者,网络黑客层出不穷使他们对信息安全存疑。
对此,腾讯方面曾表示,微信支付从产品、技术、运营、风控等方面全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认证也是通过公安部、银行等权威机构,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而在被问及是否因为实名制而放弃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时,约68%的受访网友表示不会,约29%的受访网友表示会继续观望,而仅有2%的受访网友表示选择放弃使用。由此可以看出,在用户心中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虽然存在,但因为目前支付习惯已经建立,很难舍弃。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来说,严格保障用户的支付安全将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篇5:央行支付新规带来了什么影响
央行支付新规带来了什么影响
今天下午,央行发布新规定,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
虽然上面这一条消息只有短短几行,但信息量貌似有些大。客户备付金究竟是什么?这条新规又将为消费者带来什么影响?
央行: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对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也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
虽然新规的发布与执行将使得消费者的资金变得更安全,但也有人担心,新规使得支付机构获得的利息减少,会不会影响相应支付平台的规则?
实际上,对于经营状况良好、规模较大的支付机构来说,利息只占机构总收入较小的一部分,利息减少带来的冲击力不大。而对于经营状况不佳、规模较小的支付机构,利息收入则占据整个机构大部分现金流,新规执行后,机构受影响就会较大。这类机构需要加快业务转型,适应新规。
支付宝、财付通分别回应
央行新规发布后,支付宝、财付通(涵盖微信支付、QQ钱包等业务)两大平台也分别作出了回应:
支付宝方面表示,坚决拥护央行新规,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财付通方面则表示,将积极配合、主动落实本次央行发布的新规。
篇6:网络支付新规正式发布
今年7月31日,央行在其网站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显示,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消息一出,即被冠以“史上最严网络支付新规”,“央妈”差点淹死在大家的口水中,特别是那些超级剁手族,对于限额完全不能忍。
经过近5个月时间的意见征求期,昨日,央行正式下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同时,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特殊群体,《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的余额付款额度限制。
央行正式下发了《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关于网络支付的规范最终落定。据悉,《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 网银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影响
对比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管理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扩充到三类;二是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
整体来看,《管理办法》针对网络支付的额度限制仅限于账户余额,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同时,“蚂蚁花呗”一类的无忧支付产品,也不受余额支付限额的约束。比如,在“双11”这样的特殊节点,消费者进行大额消费时,可以用快捷支付或蚂蚁花呗进行付款,不会影响购物体验。这也意味着,用户在使用网络支付进行日常消费时,其使用体验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央行也透露,根据代表性支付机构所提供的交易数据,全面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累计5000元以下的个人客户数量占80.13%,日累计限额管理措施可以满足绝大部分客户的实际需求。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20万限额约束
针对迅速壮大的个人卖家这一网络支付的特殊使用群体,《管理办法》也给予了相当大的空间。《管理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管理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而针对个人消费者,管理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对于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的支付机构,快捷支付的交易验证方式可以由银行与支付机构自行约定。
支付宝表态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腾讯回应感谢央行的“新年礼物”
对于《管理办法》的发布,支付宝方面表示,本次《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在《管理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腾讯方面则在第一时间回应央行支付新规:感谢央行的“新年礼物”。腾讯表示,高度认同央行一直以来为坚持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所做出的努力。《管理办法》在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充分征询业界及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出了积极调整。腾讯公司非常欣赏央行尊重行业意见,关注用户便捷体验和行业创新的态度。其中非常重要的调整之一是管理办法中提出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执行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给予监管弹性和灵活性。另一个调整是管理办法增加了I类账户,用于小额的消费和转账,让支付机构可以向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支付服务。与此同时,腾讯也建议央行是否可以考虑将指纹验证纳入到高级别验证渠道中,以及是否可以初步尝试依托于社交关系链完成实名验证的新模式。
[网络支付新规正式发布]
篇7:央行支付新规:跨行转账或将收费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方在8月2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央行。
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上述办法将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外界普遍预期,经过修改完善后,新规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将很快告别野蛮生长的阶段。
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月左右的征求意见过程中,这份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和误读,其中,“个人网购单日限额5000元”成为网友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很多网友吐槽“不能愉快的网购了,连买个iPhone6都不够”。
这事实上是对规定的误读。根据意见稿第28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面对网友的疑虑,央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澄清:《办法》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而超出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这也就是说,该规定仅规范个人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这也意味着,网友网购较高价值的商品时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免费跨行转账时代或结束
根据新规,虽然个人网购时基本不会受到影响,但目前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很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
根据意见稿第17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简单来讲,以支付宝为例,新规之前,用户可以选择打开支付宝,选择转账,直接转到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而且不收取手续费;而按照新规,用户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无法直接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按照上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用户需要直接转账到他人银行卡时将会遭遇不便,例如交房租、慈善捐款、缴纳学费等,此时,用户只能选择曲线操作,要么去银行网点,要么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汇款。
但是,亲自去银行网点费时费力,而选择网上银行汇款,如果是跨行转账,银行则大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这也意味着,上述新规实施后,对于用户来说,用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向他人免费跨行转账这一“免费午餐”面临终结,而对于银行来说,则将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
篇8:“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8月28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上述办法将进入修改完善阶段。业界普遍预期,经过修改完善后,新规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将很快告别野蛮生长的阶段。
记者发现,在一个月左右的征求意见过程中,这份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和误读。其中,“个人网购单日限额5000元”成为网友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很多网友吐槽“不能愉快地网购了,连买个iPhone6都不够”。
而事实上,这是对规定的误读。面对网友的'疑虑,央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澄清:《办法》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而超出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也就是说,该规定仅规范个人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这也意味着,网友网购较高价值的商品时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根据新规,目前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很可能将一去不复返。而对于银行来说,则将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
篇9:网络第三方支付定新规热点
据消息,央行刚刚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这也意味着,普通用户未来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在网上进行消费时,将受到金额限制。
央行限额网络支付的消息,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坊间流传。今日央行最终发出了征求意见稿,也将此前的传闻坐实。
至少三种方式交叉验证“你就是你”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将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
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分析人士认为,这样的高门槛的验证方式,将把绝大部分的用户挡在门外。这相当于要开支付账户,要么去实体网点面对面开户,要么找到5家或3家以上的权威机构进行交叉验证,包括公安网验证、银行卡验证、学历验证等等,来证明“你就是你”。这对三四线城市、农村的用户,和那些没有上过大学、受过高等教育的用户,将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网络支付消费金额将受限:每日不超过5000元 年度不超过20万元
意见稿将支付机构的限额划为三个范围:
1、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2、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
3、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现在绝大部分的网络购物、消费都是通过手机进行,现在手机上基本没有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那么,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最高只有5000元,这对网购体验带来影响,比如买个苹果手机或家电家具,就会受到影响。另外,像微信支付这样,只有一个密码验证方式的,单日累计金额更是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此外,意见稿也对用户通过网络支付的年度消费金额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综合现在国内的网络支付市场的情况看,也就是说,未来大部分用户通过非银行的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消费时,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
网络转账将受限制
意见稿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也就是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转账给自己的同名账户,不能转账到别人的银行卡。
此外,对于单笔超过5万元的转账业务,需要单位客户注明付款用途和事由,并提供付款依据或者相关证明文件,单位支付账户向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的除外。
互联网金融业务受限制
此外,意见稿也对第三方支付从事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做出了限制。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这也意味着,包括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将无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如果意见稿最终实行,无疑将对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篇10: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明年7月起实施
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明年7月起实施
距网络支付新规征求意见稿发布四个月后,央行昨天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网络支付管理基本参照银行账户管理,也分为三类账户,分别规定限额。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日支付限额从5000元有条件升至1万。
《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扩充为三类。在功能上,三类账户都可以消费、转账,但只有Ⅲ类账户可以投资理财;在限额上,Ⅰ类账户自账户开立起累计限额 1000元(类似微信中的零钱包),Ⅱ类账户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年累计20万元,后两者限额累计中不含从支付账户中提现回银行账户的数额。
《办法》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评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适度提高交易限额,未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时,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类、Ⅲ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限额可以提高至1万元。 评为“B”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0%的支付机构,未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时,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类、Ⅲ类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限额可以提高至7500元。 央行表示,年累计限额以及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上述限额约束。 根据《办法》释义,支付账户的主体是指获准办理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机构,例如支付宝、财付通账户等。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超过1万元的大额支付,用户仍可选择网银支付,或者额度上限较高的股份制银行快捷支付来完成。
监管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坚持小额便民、服务于电子商务的原则,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 二是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针对网络支付非面对面开户的特征,强化支付机构通过外部多渠道交叉验证识别客户身份信息的监管要求,
三是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本着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管理思路,引导支付机构采用安全验证手段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四是突出对个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 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动创新。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实施差别化管理,引导和推动支付机构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实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2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有何不同?
答:支付账户最初是支付机构为方便客户网上支付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买卖双方信任度不高而为其开立的,与银行账户有明显不同。
一是提供账户服务的主体不同,支付账户由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收付款结算。银行账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账户资金除了用于支付结算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等目的。
二是账户资金余额的性质和保障机制不同。支付账户余额
类似于预付费卡中的余额,是支付机构以其自身名义存放在银行,并实际由支付机构支配与控制。该余额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一旦支付机构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将可能导致客户遭受财产损失。3交易限额的规定会不会影响便捷性?
答: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对极少数消费者,或者消费者偶发的大额支付,可以通过支付账户余额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银行网关支付等方式组合完成。
同时,为引导支付机构提高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办法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单日累计1000元、5000元的限额能够有效满足绝大部分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付款的需求。此外,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
蔡洪波举例称,如果你春节发10000元以内的红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将支付账户升级到Ⅲ类账户,同时选择A等级的支付机构。超过10000元的,可以使用快捷支付从银行卡直接转钱进行组合支付,满足大额红包的支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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