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时间:2023-12-02 08:24:3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精选13篇)由网友“玥泽妍”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带来帮助,欢迎大家分享。

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篇1: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鲁迅的小说《故乡》有别于其他的小说,没有无情的批判和揭露,没有体现桀骜的个性,而是在其中注入了不一样的情感因素即一种悲凉感。

篇2: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作文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篇3:高中生故乡读书笔记作文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篇4:故乡的读书笔记高中生

个人认为,《故乡》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故乡》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故乡》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故乡》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故乡》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故乡》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篇5:故乡高中生作文

故乡高中生作文

“我不曾想拥有一个辽远的天地任我遨游,这故乡一隅,比那天地大;我不奢望拥有万世千秋的日子让我长生,这故乡半日,比那三秋长。”

——题记

我承认,很少有过写故乡的冲动。现在想来,大概是未曾真正了解千里游子的奢求,毕竟我还只是十六岁的少年,不懂得拼了命的去珍惜一些在平常不过的东西的,比如父母,比如生活,也比如现在我说的故乡。一直以来,故乡都离我很近,近到我可以随时回头凝望,可以轻易看见故乡一点一滴的脚印和永远依偎于长江之中的温暖。我从未远离故乡的那些年来,故乡的月光最不陌生,故乡的虫鸣还未听腻,故乡的乡愁从来不用我去担心。那些我没有真正懂得故乡的重要的缘由,大约是因为他每时每刻都在让我的心感动而已,过多普遍的东西让故乡不太显眼,受人冷落。只是故乡一直都是我心中一块放不下的暖玉,我有足够的理由在自己余下的短暂的生命里,向故乡道上一声谢谢。

今夜柳月如水,一枕清霜。我心头的故乡呵,她不是传承千年来的古镇,也不是流芳百世去的遗憾。她没有哪怕一栋像样的瓦楼,也不存一口还能奉献的古井。可是我心头的故乡呵,它就是一本书,一座山,一泉湖,而我尚在这书中,在这清新的字里行间里。故乡以其极其细腻的手法在我的肩头划出一片花海,却比不得那山的清湖,他们更为优雅。我想我故乡的那些父老们,他们一辈子都享用着这片祖先留下的无尽的福泽。那村后的一座山,门前的一条溪,那山上的竹林,溪中的游鱼,莫不是这山清水秀的故乡灵气。还有什么能比一辈子都能做一个故乡人更令人奢望的呢?若是一个归家的游子,踏上那松软的泥土,好似躲入故乡的怀抱,温文尔雅。耳边那熟悉的狗吠鸟鸣,也能让心再坚的汉子泪落三尺。那些憋了太久的苦闷,故乡终能为我们分忧。如果有一天我们舍不得走了,请不要责怪我们,因为这里还有关于故乡的那些理由。是因为时日不长,年少太小,还是因为我们都还是故乡眼中的孩子,舍不得远离,这翅膀还未丰羽,就飞不走。停留太久,故乡终成了我们的心头的那份温暖,因为这里有亲人,有朋友,有长辈和那些都还善良的陌生人。在这里,我们永远都会快乐;在这里,世事还不会太让人接受不了;在这里,梦想都还年轻,秘密还未变老。在这里,如果还在故乡里,故乡有足够的力量为我们遮下世俗的所有无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不愿飞走,也有足够的理由为故乡留下赞歌。

今夜,我不想说年迈的父母,也不说后山的秘密,今夜的故乡就在我眼前,而我就在故乡里。这么一个宁静的村子,打动不了一代青年的心,那些离开得坚决或不坚决的人,终究是离开了。或许只有当他们历经苦痛,明白世事之难时,才会想一想故乡吗?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当他们渐渐长大,不惑而立。等待他们的或许将是漫长的迷茫,持久地,持久地看不透这生命,看不懂这生活。心中那故乡的影子都被这无边的斑斓掩埋,那么,存留心间的还剩些什么。也许他们都还能抱怨,这社会的不公,黑暗与阴险;也许他们还要叹息自己的痛苦与无奈。对于他们而言,每一个人都有千万的理由放弃生命,但只要一个理由就可以让他们倍感珍惜,这就是因为我们永远都是故乡的孩子,故乡能为我们分担我们所不能承受的一切。不论何时何地,哪怕我们一辈子都不回家了,或许是真的把故乡忘了,那也不叫忘吧,因为若是我们哪天都驰向暮年,这缠绵的乡愁就会爬上每一个人的鬓发与眼眸深处,那些失散多年的东西将以潮水汹涌的姿态涌上我们心头,苦涩如浓茶,酸软如醋竹。而这些所有珍惜的都不叫忘,我们还能回家,我们离家不远。

这新年对于那些身在他乡的老人而言,最美的不是钟声,而是故乡的轻唤。若不在家,一切都会变得不自然,一切都会缺少了生气,心灵上的孤独并不是热闹的年夜可以驱散的,这却是人一生中最无奈的悲哀。于是,那些老人们用其一生的坚持,梦想与祈祷凝成了生命的最后一个愿望——走进心中这挥之不去的故乡。归家的路上,艰难困苦;归家的路上,潦倒孤独;归家的路上,充满太多太多的未知。可是老人就这样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归家的路,走得坚决,走得毫不含糊。这心中的信念如一盏明灯,那种温暖的触感将是老人一辈子忘不了的幸福,和一辈子忘不了的痛。此刻的老人,不再是那回不去的旅人,他仿佛回到了梦中时常深刻的地方,作为一个最天真的老小孩,叹叹气,伸伸腰,再看这故乡一眼。

人的一生大概就是这样过来了,少年的轻狂,中年的疑惑和晚年的醍醐,这还不算太晚,死生就一个字的差别。可是我那些亲爱的朋友们,希望你们都还有时间,回家看看那本,自己年少时写满欢乐的书。也希望你们都能缓缓躺下那么一阵子,躺在故乡头,然后轻轻呢喃:“此生,总算不虚此行。”

篇6:故乡高中生记叙文

青山绿水,眼前清新了许多。“笔架山”矗立在是一个偏僻的小屯。我们祖祖辈辈都在这个小山墩里谋生,与世隔绝,倒有一番“世外桃源”的韵味。家乡虽小,却风景秀丽。傍着陡峭险峻的“笔架山”,眺望着国家著名旅游景点龙崆洞,

我迈脚踏上村口的泥路,心里感慨万分:当年爷爷曾在这里艰辛地劳作,用双手撑起一个十二人的家;爸爸曾光着腚在这条路上嬉耍,也曾踏着这条泥泞的小路去上学……现在我踩着父辈的脚印回到了家乡,我心里思诸万千。

梯田上散布着几间泥坯房,房外竖着锄头钉耙,铺着金黄的稻谷,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几位叔叔伯伯坐在小板凳上边喝茶边谈天,一只大黄狗在厅堂内摇着尾巴,低沉地朝我吠叫……

小弟不知什么时候溜到了我身后,拉着我的手说:“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他有着一头浓密的头发,古铜色的皮肤散发出健康的光彩,黑黝黝的大眼睛围着我转。

他带我走在田坎上,小脚丫下虎虎生风,在泥路上留下一串脚印。时而摘狗尾巴草给我挠痒,时而捡个石子当弹丸,时而蹦入稻田中捉迷藏……别提有多开心了!我顺着金黄的稻田看去,稻田里站着几个披着大衣的稻草人,几只淘气的麻雀在它身上啄食谷粒,稻田的边缘是郁郁苍苍的山林,山林间矗立着笔架山的雄伟身躯,几缕云雾缭绕在山脊上,真是诗情画意!

小弟带我走到屋后的山下,一汪泉眼正咕噜咕噜淌出清澈的泉水,汇入杂草间的小溪里。他说:“喝吧,这泉水可甜哩!”说完,他掬起一捧泉水,一饮而尽。我也学着他的样,畅饮了好几口冰凉的泉水。啊!那滋味别提有多爽了,甘甜的泉水流经我唇间,流过我舌尖,再流入我的喉咙。我觉得天不热了,汗也不流了,浑身都充满活力。我朝小弟竖起了大拇指,说:“太好喝了,太解渴了!”我想:爷爷他们也是喝这泉水长大的吧!想罢,我又喝了一口泉水。小弟说:“原来这泉眼里还能流出很多水,可是现在水量变少了……”说完,他淳朴的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无奈。

时不时有几只蜜蜂掠过耳边,各别几只还绕着我的衣服转了几圈,叫我动也不敢动,惹得小弟哈哈大笑说:“它们那是跟你熟悉感情呢!”我们途经蜂房,看见成百上千的蜜蜂在蜂巢里辛勤地忙碌着,几只采蜜归来的工蜂在空中不停转圈,示意同伴蜜源的距离方向。

我们走啊走,还看到了嘎嘎叫的鸭子、呃呃叫的鹅、吭哧吭哧叫的小猪,它们像是在伴奏一首别具特色的乡间合唱曲,让我听得入了迷。

篇7:故乡高中生记叙文

飞翔的鸟离不开天空,即使停驻,它也要留在最接近天空的树梢;茂密的叶离不开根,即使凋零,它也要回归根的怀抱;漂泊的浮萍离不开水,即使轻盈无依,它也需要水的环绕。

就算是漂泊不定的风也会眷恋叶的温柔,一颗再怎样向往自由的心都会无法抗拒故乡的羁绊。那一片土地,也许繁花似锦,绿草如茵;也许黄沙飞卷,戈壁苍凉;也许只有农人的辛勤,见不到灯红酒绿,但那片土地总会在记忆的深处停留,占据心头最柔弱的角落。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最深沉的爱我们总会留给故乡,每个背上行李的游子走在他乡路上怀念最多的必是故乡。离开故乡已有三载,每当走在城市车水马龙的大道上,心头浮现的却是故乡那布满青苔的青石板,还有杂草丛生、被农人踩出的山间小道。在这里,我懂得了:路,不好走。

看见城市灯火,会怀念起故乡的皎月星辉;看见城市被霓虹打扮得妖艳的树木,会怀念故乡那质朴的梧桐;看见城市高楼,会怀念故乡的平房,只因为那里是我心之所向。

终于明白,苏武持节牧羊二十载,历尽磨难也要回到大汉的决心不仅是因为他的忠心,更因为他的心放不下他的故乡。终于明白,项羽“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何人知之”的感慨,不是没有雄心,而是敌不过对故乡的牵念;终于明白,岳飞为什么已有“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觉悟,仍是放不下大宋,执意征伐,因为他的故乡情愫弥漫了整个宋朝。

故乡就是有着这样的魔力,只有离乡背井的人才会懂得离人的心,于是我读懂了他们。这样的故乡情,这样一片执著于故乡的心能激发人的勇气,唤醒人的柔情,坚定人的信念。就像他们,也像我,明白无论我走多远,故乡在那里期盼着我,等候着我,成为一片心灵永远的避风港。

鸽子的去而复返是对故乡的牵恋,鳟鱼的巡游是对故乡的期待,老马识途更是对故乡的一片念念不忘。所有的这些,不仅是生物的本能,更是情的真切深沉。

故乡高中生记叙文

篇8: 高中生读书笔记

篇《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平凡的世界》主要讲了孙少平艰难上学,幸福教书,辛苦背砖的故事。孙少安开办砖厂,照料砖厂,工厂倒闭再重办,过上好日子的事迹。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主人翁就是孙少平了,他上学之路异常艰难,每天只能吃两个焦黑的高粱面馍,并且每天都吃不饱,但是少平还是坚持下来了,直到高中毕业。这种执著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事业和学习路上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了,我们只有坚持才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所以坚持不懈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的。少平在教书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他人生最幸福的时光呀,再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重点,少平在那个年代能当上老师是他勤奋努力的结果,正所谓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每天披星戴月的学习没有白费。少平因为家里穷,所以不得不出来打工。在砖厂打工的的那段时间可谓是少平人生最难熬的时间了。少平在打工时,每天起早贪黑辛苦劳动,结果把背弄得血肉磨糊,睡觉都只能趴着,真是苦不堪言啊!但是少平总会苦中作乐――与同事聊天,甚是愉快;向田晓霞借书报,从书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我要学习少平苦中作乐、积极向上的可贵品质。我们在生活中,不能遇到一点辛苦事就哀声叹气、怨天怨地,要学会苦中作乐,积极向上过每一天。

《平凡的世界》是本激励人奋发向上的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哲理。我要不断地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篇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500字

14岁的少女苏菲在某天放学回家,发现了一封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名字的信。苏菲不断收到艾伯特的信,因为他的问题使世界像谜团一样在她眼前展开。后来在艾伯特的指导下,苏菲从哲学的摇篮,从雅典出发对苏格拉底和树立的哲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她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课主要认识了罗盘、火器和印刷术这三大发明和它们的作用……苏菲运用了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的知识,想要解开这些谜团。可是,事实和真相比她所想的更加怪异、更加离奇。

刚拿到书的时候,我随便翻了以下,整本书都是字,连一幅插图也没有。我心想:这本书怎么可能在欧洲畅销三百万册呢,不看就知道,一定很枯燥。但花时间看的时候,发现书中的话就像动画片一样展示在我的眼前,很多部分我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在看到苏菲进入少校的小木屋时,我很奇怪一个少校的房子干嘛要建在那么远的地方;在看到汉密士开口祝席德生日快乐时,我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在看到席德的爸爸知道女儿在监视他却仍然给她买东西时,我十分感动,尽管他是一个少校。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既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认识了很多哲学家。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第一个在雅典诞生的伟大哲学家,他和他的两位传人都在雅典生活和工作。他或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死后很快就被誉为许多哲学派的始祖。虽然他长得很丑,但是非常的和蔼可亲。我之所以认为他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家,是因为柏拉图是他的学生,也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

《苏菲的世界》既是智慧的世界,同时也是梦的世界。

篇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范文500字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性散文,也就是鲁迅的往事。它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这本书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生活经历和体验的文字。全书由《小引》《狗・猫・鼠》《 阿长与<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范爱农》《 后记》 构成。本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地糅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所以被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共收入十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篇《范爱农》读书笔记500字

《范爱农》这篇文章带给我无限遐思……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束。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哈利・波特》高中生读书笔记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回味着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长篇小说《哈利・波特》慢慢地闭上眼睛,书中许多感人的情景一幕幕地浮现出来。

你看,哈利的表哥达力津津有味地吃着冰欺凌,但过生日的哈利波特却擦着车窗,修整草坪,整理花圃。烈日当空,可是哈利却能有滋有味地干活,还唱着《生日歌》。

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的生日,以往,每次我过生日,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给我买好生日蛋糕,为我精心准备礼物。而我这个“小寿星”却总是不知足,不是嫌蛋糕太小了,就是抱怨礼物没去年的多,弄得大家很扫兴。现在看了哈利的故事,我知道了大人都为什么说小孩“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只知道索取却不知道付出,让我感到很惭愧。

后来,哈利波特拿到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通知书,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学院里,哈利波特帮助着魔法学院的每一个同学,还与伏地魔对抗着,最后终于获得了胜利。

谢谢你,哈利波特,你让我知道了怎样快乐地做人。

篇9: 高中生读书笔记

汤姆叔叔是希尔比先生家的黑人奴隶,他为人热心善良,诚实能干很受大家的爱戴。但因为他生活在恶劣的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从不把奴隶当人看,而被当做商品进行了几次买卖,最后来到了大坏蛋烈格雷的家中。烈格雷让汤姆叔叔去采棉花回来后,让他去打别的奴隶,汤姆叔叔不愿这样,烈格雷就将汤姆叔叔暴打一顿,从此汤姆叔叔过着悲惨的日子。还会抽时间给其它的奴隶们讲《圣经》里的故事,让其它奴隶也做一些好事。最后汤姆叔叔在烈格雷暴打中死去,烈格雷也因所做的坏事情太多而被吓死,乔治少爷因为汤姆叔叔的死去而感到难过,最终解放了他家的奴隶们。通过这个故事我为我能生活在这个社会里而感到幸福。

篇10: 高中生读书笔记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篇11: 高中生读书笔记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泰戈尔诗选》的书,它很棒。

泰戈尔把他积攒下来的一点一滴的真理,以优美的文笔,真情的哲理,抒发从内心的感叹。这本《泰戈尔诗选》中是泰戈尔写过的诗中,精挑细选出的一些最棒的作品和诗集。其中包括《吉檀迦利》、《园丁集》、《新月集》、《飞鸟集》。

其中我本人最喜欢的是《新月集》和《飞鸟集》。《新月集》是泰戈尔的以儿童生活和情趣为内容的散文诗集,这部诗集具有“不可测的魔力”从另外的一个角度去观察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生活,对世界的情意;《飞鸟集》则是一部哲理散文小诗,诗人以抒情的彩笔,写下了他对自然、宇宙和人生的点点哲理思索。

篇12: 高中生读书笔记

某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这本书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军(bu)队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军(bu)队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实现理想之后的蓝玉任意妄为,让朱元璋再次挥动屠刀。

篇13: 高中生读书笔记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反映女性生活的成长故事。这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

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命运是不公平的但是人确是平等的,生活每天都在变只要你有追求有理想你的生活就将从此改变!因为你会为了你的追求为了你的理想而奋斗。你的必将生活多姿多彩!

当今社会,金钱、地位成了人们的向往,什么亲情、爱情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我特别喜欢《简・爱》中的一句名言: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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