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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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篇1: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20北京科技大学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入选人数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2倍。

自主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表1。

表1:自主招生类别

类别 招生专业 笔试内容 优惠政策

理工一类

A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工业设计、机械类、能源动力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安全工程 数学、物理 1.综合成绩前10%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

2.其他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

理工二类

B组 冶金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数学、化学 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即可。

备注:“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专利的发明人(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可实名推荐考生,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年3月10日—3月28日,考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手写的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600以内);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3月31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分省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与考生沟通对其志愿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详见表2。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

表2:自主招生各类别选拔要求

类别 选拔要求

理工一类

A组 1.对我校理工一类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一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创新潜质,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理工二类

B组 1.理工二类专业为我校政策重点倾斜的优势学科专业,考生需对这些专业有浓厚兴趣;

2.在理工二类专业具有学科特长,主要包括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全国创新英语大赛等方面奖项;

3.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2015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5年5月10日关注我校网上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

2、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每类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篇2: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

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简章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

年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全日制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在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一般为10月25日左右)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全日制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19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国防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招收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类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初试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为准;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条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且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足上述“三”或“四”中对于毕业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要求。

2.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复试科目见附件3。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学院与招生专业详见《2019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2. 报考条件不低于“四”中各项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2015年9月1日之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9月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或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应为“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为“单独考试”,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

4. 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6)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7),现场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5.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各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18名,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35名,学习方式可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根据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名,现场确认和复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

(一)网上报名

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年10月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尽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到教育部网站(网址www.moe.edu.cn/)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相关认证报告和证明文件还须在2018年11月10日前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

2.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我校网报公告、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xc.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准确人数。

3. 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非应届毕业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考生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单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4. 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至学校,因个人原因未转移档案的,所造成的后果考生个人负责。

5.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有关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准确界定及相关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

(二)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按照所在省份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往届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报考点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xc.ustb.edu.cn/)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单考生还须提交两位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附件6)、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模板见附件7)、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境外或港澳台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备案。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2.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 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4.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5. 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yz.chsi.com.cn/或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

3. 初试成绩一般在2019年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xc.ustb.edu.cn)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九、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审查材料和流程见学院公布的复式方案。

2. 复试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生应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 少民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复试人数将根据达到国家少民骨干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确定。

4. 2019年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专项计划和非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要求。

5.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 体检时间同复试时间,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录取

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少民骨干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计划名额分配、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排名等情况确定。

3.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专业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4. 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与个人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书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十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详细内容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4)。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55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7】55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等社会捐资奖学金。

十三、合作培养

2019年,我校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2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四、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安排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定向委培单位和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区、市民族教育厅(处)名称。

2. 国防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3.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5.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顺德研究生院将正式投入使用,我校部分培养单位的部分导师,将入驻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研究生培养工作,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单列。导师指导的部分2019级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学校本部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研究生院开展科研和学习,顺德研究生院安排住宿(学校本部不再安排住宿),毕业合格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入驻顺德研究生院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及研究生人数见附件5,如有变化,将在复试前另行网上公示。在顺德研究生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待遇外,同时享受相应的科研和生活补贴。

十六、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请登录yzxc.ustb.edu.cn/lxwm/4615.htm查看。

附件下载

篇3: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共有81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387人左右(招生人数以20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

含有两组考试科目的专业中001组为报考“全国统考”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002组为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范围均为笔试。

三、单独考试:

1、凡设置002组考试科目的专业均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招生名额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独考试名额的30%。

2、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单独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1)政治;(2)外语;(3)基础课;(4)专业基础课。

各专业单独考试复试科目与统考复试科目相同。

四、工商管理硕士(MBA):

报名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联考。考试科目:1、MBA联考综合能力;2、MBA联考英语。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

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六、接收外校应届本科生为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我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接收“211工程”建设院校的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申请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我校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人简历;(3)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5)获奖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教务部门书面证明);(6)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并提供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及本人排名次(需教务部门盖章);(7)如在出版物发表的论文(设计),请提供刊物原件。

4、申请办法:

(1)在学校主页查询有关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北京科技大学2009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于9月底前将填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送到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将于10月初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时间及体检,择优录取。按教育部时间要求,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复试合格后, 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备案,报名方法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考试时间: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全部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在2010月10日―31日,登陆yz.chsi.com.cn或yz.chsi.cn。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简章。报名期间早9:00--晚22: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事宜请访问我校主页。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号,于年11月10日--14日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摄像等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号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摄像手续,并在我校考点参加统一入学考试。

3、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八、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九、体检:

体检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各类奖学金:

1、为适当改善硕士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各学院根据硕士生所承担的科研工作及表现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2、学校鼓励优秀研究生兼助教、助管工作,学校每年提供约300个助教及助管岗位。

3、学校设立宝钢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贝卡尔特奖学金、罕王特钢奖学金、建龙精英奖学金、麦思科奖学金等十余项奖学金。

十一、合作培养:

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等40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共70个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及选派出国留学生工作。

从开始,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至,每年选派50余名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十二、说明:

1、我校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在现场确认信息时随即发放,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准考证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录的通讯地址挂号邮寄给考生本人。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强军计划考生报考条件同单独考试考生,考生须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军区名称。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11月14日前将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往我校研招办,并在网报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多民族教育处名称。

4、国防生须在备注一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十三、根据校发[]23号文件精神,MBA、定向、委培研究生只安排一学年住宿。

十四、若2009年硕士研究生实行培养机制改革,按实施细则执行。录取类别只招收非定向、委培生,定向生仅限强军计划、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十五、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学 院 代 码 及 名 称联 系 电 话

00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010―62332951

002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010―82375007

0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0―62332721

004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010―62333046

005 机械工程学院010―62332419

006 信息工程学院010―62334123

007 经济管理学院010―62332746转701

008 应用科学学院010―62332685

009 文法学院010―62334218

010 外国语学院010―62334741

011 冶金工程研究院010―62332598转6311

012教育部材料服役科学中心010-62332239

招生单位代码:10008 报名点代码:1108

联 系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 :100083

联 系 单 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 公 地 点 :博士后公寓办公楼310房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电 话 :010-62332484;62333947

传 真 :010-82377331

网 址 :yjsy.ustb.edu.cn/web/Infomation/default.htm

篇4: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5年我校有75个学科、专业及18个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左右,可接收推荐免试生10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各专业均招收一定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试科目:

含有两组考试科目的专业中,001组为报考“全国统考”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002组为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原则上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初试科目相同,考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

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及4中(5)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六、单独考试:

1、我校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只限于招收海淀区委、朝阳区委组织部合作培养的考生,招生专业为民商法学、行政管理专业,拟招生人数为20人。

2、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4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单独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笔试科目:①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单独考试外国语;③基础课;④专业基础课。

七、强军计划: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与单独考试考生相同。报考名单及资格审查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未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允许,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强军计划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入学考试。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

九、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

1、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该网站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报公告、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考生10月25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或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gs.ustb.edu.cn/),查询确认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精确人数。

3、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为在职攻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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