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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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篇1: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交大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 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五条 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政治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 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教爱教、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大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 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大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反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 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 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 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2: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精神,根据省、市关于教师校本培训的有关精神,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业务进修制度:要求教师每周利用业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或网络系统进行自培自练;同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2、分层培训、整体推进制度:针对我校教师教龄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层培训。共分为三层次:年轻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师培训,分别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计划,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

3、校本教研培训制度:教研组开两周集中半天时间,确定主题,由专人主讲,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最新教改动态,探讨教育教学体会;组织全组成员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有序组织集体备课,技能培训,三课汇报课、研究课、示范课,活动和课题研究 。

4、活动考勤制度:在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或手册,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无故旷缺者作为旷课处理。

5、学分登记制度:参加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教师,教研处和教研组共同根据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整理评定,上报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按校本培训规范性学分登记办法申请相应的学分。

6、过程督查制度:学校对校本教研和培训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强化六种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参与态度;一切为了学生态度;团队合作态度;勤于研习态度;善于反思态度;合理利用业余时间丰富自己专业的态度。坚持做到勤学习、勤钻研、勤反思。

7、资料建档制度:学校对开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活动以及教师参加该活动的各种资料,做好建档工作,将课程理念、教学观、学生观的认识和变化、收获和感悟记录下来,做好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过程资料的积累。

篇3: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篇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篇5: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如发现代签,扣被代签人2元,如清出代签人,代签人扣罚4元。

(二)各种会议坚持考勤。

(三)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四)学校各种活动或劳动要坚持考勤。

(五)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六)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坚持上午2-3节,下午1-2节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开会、学习或函授离校后,又不出席会议事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旷课(含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2元,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2元。以上所扣经费在当月不够扣除时,在下月发放经费中继续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奖中扣除。

(九)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以内(不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奖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一>教职工每期允许3天机动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机动假未休息者不予补假,开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后一个月原则上不休机动假。学校有特殊工作时间内不休机会动假,(在同一天内,同一班,只允许一人请假离校)

<二>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续),本人自行请假护理,超过一周的视为事假。

(十)开校一个月和期末一个月所有考勤均按双倍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十一)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一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导处签字,一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例外),但应及时完善请假手续,作好情况说明。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育120天)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5天。如需到区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适当增加1-3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导处登记,2-5天由教导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代课费3元/节。公假由学校支付代课费,私假由当事人支付,婚丧假由学校安排代课。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篇6: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1 、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 ( 特别是面对学生 ) 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 主 任 职 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队活动中让队员当家作主,做队的小主人,每学年组织全校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定期培训队的各级干部。

三、协助学校搞好校风、校容工作。

四、发挥少先队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有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阵地,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活动信息。

五、争取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鼓号队。

六、协助文体、科技教师积极开展课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七、学习少先队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经验。

八、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教师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教案

1 、教师要认真学习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领会大纲(《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要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制定教学计划;要注意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要处理好教学的阶段和连续性,做到循序渐进。

2 、备课要写好教案,做到一课一案,要超前一周备课,教案包括课题、目标、重点难点、课时、课前准备、教学过程、板书及练习设计等项目。

3 、教龄 10 年以下的青年教师要求写较详细的教案,教龄 10 年以上的教师要求课课有教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案要有特色。

4 、语文、数学、思品课、其他学科专任教师(不少于 8 节)要有教案;兼任教师可在课本上备课、划注。

5 、学校要定期(期中、期末各一次)、不定期地对教师教案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在教师会上反馈,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上课

1 、养成候课习惯,教师应准时上课,准时下课。

2 、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上课时除带齐课本、教案外,还应随带必须的教具等授课资料、材料;要科学安排课堂 40 分钟的教学内容,确保课堂教学质量。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早退,不拖课,不坐在椅子上上课,不接访客人。

3 、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师要坚持用正楷字板书。

4 、要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 、体育课要加强组织教学,重视学生的运动安全,若需提前下课让学生休息,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因天气原因需改上室内课,应给学生讲授体育知识,不得随意让学生自习。

6 、语文、数学和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课或每单元、每章节教完后,要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认真写好教后反思(教后小结),每学期不少于 8 次。

三、作业

1 、布置作业要紧扣教材,目的明确,有利于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式要多样。

2 、各科基本作业量:课后习题或思考题,可适当补充配套练习题。数学课堂作业应是课本上的练习题总量的四分之三以上。

3 、作业本的设置:语文科:一、二年级要批改的:生字本(拼音本)、词语抄写本、作业本、写话本(二年级)、听写本;要检查的:日记本、练习册。 三 —六年级要批改的: 生字本、作业本、作文本、小测本;要检查的:课外阅读摘录本(每周不少于 2 次)、日记本(每周不少于 2 次)、练习册。 数学科:要批改的: 课堂作业(课本上的练习题,不少于总量的四分之三); 要检查讲评的: 课堂练习(补充题、课本上的“做一做”、课本上的部分练习题)

4 、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适当记载并做讲评。作文批改要求是:大作文要全批全改。二、三年级的作文以改为主,以批为辅;四 — 六年级作文严禁不批改只写一个“阅”的不负责任现象。批改后应写明批改日期,要保证在下节课上课之前把作业本发给学生。

5 、布置适当的课外作业,一、二年级尽量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 45 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

四、辅导

1、教师应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要确定辅导对象并作情况分析,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耐心帮助,循循善诱,增强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提出较高的要求,培养自学能力;各学科要成立课外兴趣小组,制定计划,开展活动发挥学生特长、专长,培养学科优秀人才。

2、提倡教师个别辅导,反对占用课余时间集体补课。

3、课余、晚上、节假日,严禁私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教师不许以代学生征订练习、代购学习用品或组织活动为名,向学生乱收费。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到考率要求 100% ,及格率达到 90% 以上,优秀率(一二年级 90 分以上,三、四年级 85 分以上,五、六年级 80 分以上为优秀),中心小学要求达到 40% 以上,点校和其他完小要求 30% 以上,一般小学达20% 以上。

2.考查科目:思品、自然、社会、体育、音乐、美术、劳动、合格率达 95%以上。

3.一个单元或一个阶段教学结束后,要组织单元测试,对教学工作、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鉴定。

4.中心学校不定期组织抽考,有目的、有重点对基层小学有关班科进行质量监控。

5.期中考试一般由学校自行组织。期末考、毕业考采用县小学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或由中心学校自行组织命题。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考,统一组织评卷和成绩统计。教师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意见。质量分析材料学校要统一收集,以备检查。

教 研 制 度

1、开展教师读书活动,每位教师每学年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笔记不少于 10000字。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读书笔记。

2、每位教师每学期应撰写一篇以上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文章,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评选及论文汇编。

3、每学年每位教师( 50 周岁以下)都要上一节公开课(汇报课)。

4、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研究课。

5、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15 节,要有听课记录(包括评课记载);不兼课学校领导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40 节。

家 访 制 度

1 、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社会的联系,加强家访。语、数老师每学期要进行全面家访和重点家访(学生人均一次以上),其他专任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得少于20 人次。

2 、家访应注意一般和重点相结合,并在家访记载表上作简要摘记。

3 、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和学习情况,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 、家访时,应多了解、多肯定,避免出现告状式家访。

5 、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应当天家访,及时查明原因,超过半天或特殊情况应向学校汇报。

值日、值班制度

一、值日

1 、学校上课期间,每天由教师组成值日小组,定期轮值,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轮值。

2 、值日教师职责:

①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课间和午间巡视,导纪律,导卫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②处理学校偶发事件。

③早晚组织升降国旗。

④检查学生的仪容仪表。督促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进校、离校。

⑤组织评比工作,填好评比日志,记载好人好事及存在问题,第二天集会时向全体师生反馈。

⑥做好值日交接工作。

二、值班制度:

1、双休日及节假日,学校应有教师值班护校。

2、护校教师职责:

3、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认真负责,勤于巡视。

4、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值班登记手续,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5、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

6、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前后校门是 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

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准时上班,上午 7:20 ( 值日教师 7:00) 前,下午 13:15( 值日教师 12:30) 前要签到。

2、上班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必要的外出应向校长请假。

3、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当旷课论。对旷课者,视其情节轻重予在教师会上警告批评或全乡通报或扣发工资或作为待岗人选等处理。

请 假 制 度

一、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请假应事先提出,并自行安排代课交学校存档备查。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4、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请婚假。功课由学校安排。

5、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假期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最多给予七天的丧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需请假者,必须按规定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因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职工请公、事假或病假一天内由基层小学校长审批,请公、事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由基层小学审核,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3、请公、事假一周以上或病假一个月以上先由基层小学审核,中心学校提出意见,校长签名后报送有关材料(包括请假单、病历证明等)到教育局由局分管局长审批。

三、旷工旷职的界定和处罚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2、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当旷职处理。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以旷职论处。

4、对旷工旷职的教职工,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奖 优 罚 劣 制 度

中心学校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一、评优、奖优制度。

1、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对语文科及数学科进行平时抽测及期末质量监控。对教学成绩优秀的教师给予通报表扬。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教学质量优秀班级。

2、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行政、教研组相结合的质量评价组依据《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对各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估。评选教学管理先进学校,评定的结果同时作为考核各校领导的重要依据。

3、各校应切实加强教研管理,向教研要教学质量。鼓励教师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并争取在县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中心学校对文章在各级教育刊物发表的教师给予奖励。

4、中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一次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并予表彰。

5、中心学校每学期组织有关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6、各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工作量化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级的主要依据。中心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

7、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

8、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获奖,除县教育基金会发给的奖金外,中心学校按同等数额嘉奖。

9、县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人民币 2000元;第二名奖给 1500 元,第三名奖给 1000 元,(以下一个名次差 100 元,奖至第 10 名为止)。

10、县教育部门主办的学生现场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训练指导组的老师 300 元、200 元、100 元。

二、罚劣制度

1、课程计划:各校应严格按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师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应加强管理、检查,对没按课程表上课,随意调换或挪用者,在全乡通报批评,该教师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2、编写教案:各校应加强对教师写教案的检查、指导,教师应备好每一课的教案,经检查,没教案进课堂的或编写种类不齐全者,进行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编写教案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3、作业批改:各校应严格要求教师执行《安溪县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经检查,作业没批改或没按要求批改者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对整学期无批改作业的教师,上报县财政局扣除该教师两个月山区津贴。同时学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4、单元检测:各校就加强单元检测的管理,建立学生单元质量向家长反馈的制度,(单元检测卷检测后应收存备查)没按要求进行单元检测与没有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成绩的,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

5、对违反教师管理基本要求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晋级,作为下年度待岗人选。

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一、上学

1 、上学时应向家长说声:“××”,我上学去了,再见!“

2 、要按时到校。因故不能到校,应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或由家长写请假条委托人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不能到校的向教导处请假。

3 、上学前要整理好书包,按日课表带齐当天课本和学习用品,不带与课业无关的东西到校。

4 、穿戴要整洁,不穿拖鞋,不穿背心,不戴项链、耳环、戒指、不涂口红,不染指甲,不烫头发,少先队员要佩带红领巾,队干要带好标志。

5 、路上要注意安全,不要搭肩并排走,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路上追跑、逗留。不要边走边吃零食。遇见老师要行礼或问声“老师好”,遇见同学要打招呼。

6 、值日生要提前到校,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椅,其他学生早晨到校应自觉地进教室温习功课。

7 、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晨间检查准备。

二、做操:

• 每个学生都要参加早操和眼保健操。

2 、早操集合钟响后,应听信号马上集合;集合要做到快、静、齐,早操完,按班级顺序各自走进教室。

3 、做操要听指挥,按广播口令做动作,动作要准确,认真。

三、上课:

1 、上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地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 、听到上课的预备信号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走进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起立,老师:“同学们好!”,学生:“老师好!”,老师:“请坐下”,全班学生一齐坐下。

3 、迟到的学生在老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 、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老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发言后经老师许可才坐下。

5 、老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碰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老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要规范,做到按时交。

6 、阅读和书写要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离纸一寸。

7 、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全班学生站好,老师:“同学们再见!”学生:“老师再见。”在老师离开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8 、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注意安全,口袋内不要带小刀、玻璃瓶等危险物品。

四、课间:

1 、课间可做一些有益的活动,不在校园里追逐,乱冲乱撞,上下楼梯要靠右走,互相礼让。不要随便走出校门。

2、校园内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要用普通话会话。

3、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帮助老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五、放学:

1、除值日生和老师指定参加某项活动的同学外,其它同学放学后要按时回家,不在校内逗留,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到家应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2、值日生要及时地打扫教室和公地,垃圾要倒在指定的地方。把桌椅排整齐,关掉教室日光灯及电风扇开关,关好门窗后方可离校。

学校奖惩制度

学校控烟工作自查报告

教职工奖惩制度

无烟自查报告

奖励制度

人才奖励制度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浅谈借力发展性教师评价助推教师专业发展论文

学校教师奖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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