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时间:2023-02-19 07:40:1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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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篇1: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若我来生再能得遇你,我会在月明星稀、就连身处凛冽寒风之处,马毛猬磔的浪者也将生计之恼抛于脑后酣然入梦时,化作灰鹤一只,在夜的浮云里飘荡,于天的薄纱中云游。云丝缕缕划过被群山高举的圆月,以及那被寂静笼罩着的夜幕。其低声在我耳畔吟唱的,那低语正是你的.名讳。我便要展开翼膀,毫无顾忌地越过碧海万里,翻过寒风凛冽,也跨过幽深险峻的千山万壑。它们欲要我堕入深渊,再无见天日之刻。而我终于得以,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纵然只是初见这市井繁华象,心仍在胸腔之中欢呼雀跃着,一如水波荡漾。

我唇角不知为何,舒展而启。

许是我笑,我言道。

且瞧、那是我意中人的故土。

且看、那是我光芒所源之地。

当红日初升从地平线一跃而起,和煦的晨光随时间流逝渲染到窗子上,我度过一整个漫长的夜去寻找你房间的窗檐,将满一怀的欣喜都拥入我怀中,去望着你的睡颜。我独爱你的眉梢,那是山川流河,由风月纵边。我自私的想,将会成为你启眸一刻、睡眼朦胧之际所见到的第一道风景。那时的你,面容上又会是怎样的神情。我因得以见到心里住着的人儿,被自由与高昂的兴致驱使,挥动翅膀在青天盘旋同游。而后,你则于晨间惬意煎上一饼香茗,荼穈芳香馥郁,清香袅袅缭绕不绝。且那几缕青烟苒苒也一同在空中,与我无限斡旋。也愿溺入你杯中茶海,纵是陷入烟尘之中也甘愿。

我心底里尽是雀跃,可惜我只能在朦胧梦境中与你缠绵缱绻。——可是,那又如何呢?我总有那么一天会去寻找你,总有那么一刻会再遇你。只盼你能放停脚步,待我跟上步伐。嗳,再慢些、再慢些罢。

篇2:山中记的杂文随笔

山中记的杂文随笔

虽在伏中,但这几日的气温也着实高了许多,同往常相比,实在算得上是酷暑了。

近些天来的持续高温,令人不想离开室内。听得入城的朋友说,城里确实要比山里温度还更高些,山中水汽较重,绿树成荫,对消暑还是有所助益的。

不过明明纬度偏北,却比一些南方城市更热,这着实令人奇怪,往年是没有过这样的时候的。

不过虽然天气闷热,酷暑难消,屋内冷气开得倒足,吹得我竟有些微冷。

近日几个染上风寒的朋友叫我的`心中敲起了警钟,我一向体弱,对病菌没有什么抵抗力,我也时时担心着自己染病。果不其然,两日前,我便感到喉咙疼痛,嗓音微哑,我也染了风寒。

我本就体寒,尤其在夏天,即便体感炎热,四肢也多是冰凉的,如今风寒发热,流涕不止,只觉越发寒冷,冷汗难消。

午睡小憩,也一向难以入睡,脑中思绪万千,虽多是胡思乱想,可结果却让我辗转反侧。索性起身,但双腿冷汗津津,遍生凉意,更觉头昏脑涨,晕晕然若行至云端。

许是因为压迫,视线有些模糊,披衣推门而去,热浪袭来,身上却愈发觉得寒冷,头昏更甚。

虽在病中,但我仍不愿吃药,毕竟是药三分毒,自小一得病便各种西药、中药吃着,点滴打着,抵抗力便一点点弱下去,我如今是抗拒吃药的,风寒不过小病,虽觉难受,但也易熬,若非病得太重,左右也不过是一周余的时间,无论吃药与否,都会痊愈。

病中之人许是往往都比常时脆弱,我只感比平时更易疲累,更想休息,也更想吃着清淡饭食,水果茶点。山中水果难得,只是朋友下山会帮忙带些回来,夏日闷热,水果难以搁置,如桃、梨这类水果也不过两三天的光景,就黑斑渐生,开始腐烂了。

精神虽不算太差,但也有些难以集中,白日里倚靠着书架,又拉来了一块板子遮挡冷风,才觉身上不那么寒冷。

自愈是个过程,只希望在酷暑中,我能尽快好转,身子能暖起来,也不辜负难得的山中长夏,易逝时光。

篇3:失眠随作杂文随笔

失眠随作杂文随笔

一失眠,就会想家。

想起很久没见过家人的样子了,很久没和他们通过话了,也不知他们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是否还好?有没有不舒服?……

千万别像我啊,在夜里辗转反侧,惆怅难眠。

白天的自己混混沌沌,夜晚的自己反而异常清醒。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的身体真的还能长期承受夜夜两点入睡、睡眠时间不足五小时的消磨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怎么了。明明每天说那么多的话,却还是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孤独凄凉。

我只是好想回去,回到从前。

和爸爸妈妈睡在一张床上,睡前照例一杯热乎乎的牛奶,关了电视,问一句:“门锁好了吧?”然后钻进被窝,搂着父母的胳膊入眠。后来长大了,自己一个人睡觉,抱着我的小鳄鱼,非要抱着一个东西才能睡着,枕头也好,被子也好,我习惯了这种感觉。

我是上大学以后才开始改变这种习惯的,或者说,即便是抱着玩偶,我也睡不着了。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原来的我了啊。

我同原来的环境割裂,一下子要改变十七年以来的生活方式,学会磨合,学会妥协,学会忍让……

我习惯了别人主动亲近我,而不是自己主动靠近他人。所以至今为止,我的朋友几乎只有我的室友。

大家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带着刺的人,或者说,不通人情世故,不懂隐忍敛藏。

在大一的时候,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孤独感。因为那时候,我还有一群亲友,还有一处安放心灵的`寄托,还有自己热衷的事物……现在,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物了。

写作于我而言是一种习惯,阅读对我来说是一种本能。讲实话,很多时候读一些书不仅不会让我好过,还会让我难受,低沉至极。

因为我睁开眼去看这个世界,所以我清楚了自己的渺小无知。偏偏,心有不甘,有的人,实在喜欢不上;有的生活,实在接受不了。

我不是为了孤独而孤独,我想要热闹,想要被关爱,想要被理解,真的。一个人是有多孤独,才会耗费那么多精力在文字上――只是因为他无处发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够排遣他寂寞的人。

我想回家,因为在家里失眠不会害怕。这是我的家啊……我可以嗨到深夜,可以自然醒,有几个最亲的亲人陪在身边,我还有什么好伤心的呢?――每次一回到家,就不想走了。

是不是因为孤独,他们才选择去恋爱呢?是不是他们也害怕这样的生活,所以他们想要自己,显得不那样可怜?

可是我……实在勉强不来自己,那些男生,碰我的手我都嫌弃,更何况是用那种炽热的眼神注视着你、跟你有亲密的接触――我就是不喜欢他们,也许他们有着他们的优点,但我欣赏不来。

我说过,我喜欢的人只会在梦里。我自己也不抱什么期望。正是因为深深知道这一点,内心才会愈发刺痛吧。

对不起,我真的不会交朋友。我只会尬聊。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都是浅尝辄止,没有深入的钻研。我游戏打得不好,也不擅长运动,也不爱看电影看电视剧,也不追星,也不化妆……我自己都羞于和他们谈论那些空泛的人生道理,他们也不会喜欢听。

像一颗孤独的星球,被隔离在星群之外,默默闪耀着,如此突兀,如此不合群。

谁也说不清这种深深的孤独感来自于哪里。我自己也说不清。我只是觉得人世渺茫,没有谁能陪伴谁一辈子,可我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偏偏奢望永恒。

我是一个固执地不肯醒来的,做梦的人。

篇4: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夜读小说红楼梦,看到赵姨妈请孟道婆给宝玉、王熙风下蛊,暗害宝玉、王熙风的故事,就不由的想起,童年时期在农村老家亲历的一段大妈作蛊的往事来。

那是1975年的一个夏天,我还在上小学,我们家和大妈家共住在一个院子里。那时的农村还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大集体,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各家的成年人都参加集体劳动。在那个靠挣工分维持生活的艰难岁月,农户家的日子都过的紧巴巴的,只有到年底才能分到一点少的可怜的现钱,而这些钱则是全家的命根子,一年内家里的油盐酱醋等日常开销全靠它了。

大妈家,因为劳力多,生活条件就相对比我家好一些。再者,那时的大伯精力强,脑子活,他领着能吃苦的堂哥,在自家仅有的六分自留地里,精心种上了黄瓜、西红柿等经济作物。等到这些经济作物长到能上市时,堂哥就用一辆加重自行车捎上兩个大竹筐装满近百斤以上黄瓜或西红柿,骑车到距村子五公里外的城上去卖。

有时堂哥为了多卖些钱,就捎着满满的两竹筐黄瓜或西红柿到距村5O公里外的武南火车站或黄羊镇去买,那里的工人多,只要跑远路,就能买到好价钱。

大妈家自留地里那一茬茬黄瓜丶西红柿,在那个艰苦的岁月里,就是家里的摇钱树,聚宝盆。往往一茬黃瓜、西红柿卖完后,就能卖到七八百元钱,同时还能换回一些吃的粮食。

有了这些收入,大妈家的日子自然过的比别人家强。乡下无密秘,在同村的乡亲看来,大妈家的收入不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姑父、姑母家在邻近的另一个公社。姑父和姑母家里的孩子小,常来我家和大妈家做客。在我童年的印象中,只有姑父、姑母是我们两家经常走动的亲戚。

这年夏天,姑父家为买一台缝纫机,借了大妈家的260元钱,说是到秋后归还。大妈家的财务大权是大妈掌管的,不用说什么,大妈就借钱给了姑父。

秋后的一天,姑父和姑母来大妈家还钱。这天,大妈家杀了一只大公鸡招待前来还钱的姑父丶姑母。因为是星期天,又不用去上学,我也在大妈家跟几个堂弟兄玩的不亦乐乎,同时也想跟着堂弟沾光吃肉,打个牙祭。

大妈把杀好的鸡放在锅里炒,顷刻间我们家的院里院外便弥满了少有的肉香味。就是这肉香味,使院子内外聚了几条嗅味而来的狗。不一会儿,住在我家隔壁的比我大伯小二岁的本家堂哥也闻香来到了大妈家。他刚进家门就嚷嚷着说过来看望姑父、姑母,姑父就跟他打了招呼,他便很自然的被姑父留下了。大妈和我们都知道,他是借故来蹭饭的,这个堂哥时常就有这个毛病,是我家和大妈家窜门的常客,只要家中来客好饭,他过来蹭饭是常事,农村人好客、好面子,虽然心里厌烦他,但谁也不好说出来。在经济不发达,物资匮乏的年月,农村里除了过年,平常是难的吃一顿肉的,这也情有可原,大伯就礼让着他与姑父坐下来。

一会儿,大妈把炒好的香味扑鼻的辣子鸡盛了满滿的二大盘端上桌来,大伯也打开了一瓶平日里难得一见的高梁酒,说是要与姑父和这个不请自来的堂哥喝兩盅。

姑父说在喝酒前,要把正事办了,免得喝酒后误事。说完就当着全家人和这个堂哥的面,从身上掏出一个用手绢包了几层的包,小心翼翼的打开手绢,点清包着的260元钱后,还给了大妈。大妈也客套了一番,接过钱,仍用那个手绢包着,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就到厨房忙着做饭去了。

等到了姑父走后的第二天中午,我和几个堂弟刚从外面玩回来,还没进院门就听到了大妈的吵嚷声,弄的院里的每个人也跟着紧张起来。原来是家里遭了贼了,姑父昨天还回来的260元钱不翼而飞,被人偷了。

也许,这些钱在现在看来也没有多少价值,就是丟了也毫不在乎。可在那个一个鸡蛋值八分钱,一碗臊子面仅卖1角2分钱的年代,这些钱也许就是娶一个媳妇或办十几桌酒席的费用,真可以说是一笔巨款。

是谁偷走了大妈的钱呢?不出一天的工夫,这个问题就初步有了线索。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这件事当时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属于严格保密的,根本不可能让我们这些孩子知晓。

后来,我还是在大人们无意的闲谈中,才陆陆续续的知道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原来姑父走后的第二天上午,有到我家借东西的一位村民说,他因借农具到过我们家的院子,见院门大开着,就进去了,喊了半天沒人答应,却见邻居堂哥慌慌张张的从大妈家的正房出来。他听到大妈家被盜后,就及时地把这个情况悄悄的告诉了我大伯,原来就是这个邻居堂哥偷了大妈的钱。

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呢?是报警还是釆取什么办法……。

我的父辈们尽管没有文化或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日常生活中,或是在平日的为人处事中,他们的言行因为受儒家等传统文化的浸染,处理任何事都是具有大智慧的。

后经我们两家大人们协商,就有了处理这件事的办法。

好事不出门,坏事一阵风。经村里人传播,不到几天工夫,大妈家钱被盗的事,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在那段艰难岁月里,村民们过的日子尽管很贫穷,但乡村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这种事在农村里很少见,村民们普遍认为做这种事很缺德,如果谁有这事,村上的人会一辈子瞧不起他的。

于是,有人就给大伯和大妈出主意说,到公社保卫部去报案,让保卫部的人去查(部卫部就是现在的乡镇派出所)。对村里这些好心人的建议,大妈和大伯只是听一下笑着摇摇头,并没有釆纳,大妈说我们自有办法解决。

村里的人也不知大妈会用什么办法解决这件棘手的事。沒过几天工夫,和大妈关系好、走的较近的几个妇丈,就从大妈处探听到了大妈的解決办法。大妈说她已在神婆子(巫婆)那里已算出了是谁偷的钱,神婆子也给她教了惩治的办法。神婆子说,都是乡里乡亲的,要给偷钱的贼宽容一个礼拜的时间,如果偷钱的人在期限内主动把钱悄悄放回去,就不做追究。否则,她就教大妈作蛊。

作蛊的方法是拿面团捏一个小面人,在小面人上注写上偷钱人的生辰八字,涂上辛红,再在小面人身上扎7根针,其中心上扎1根,双眼丶双手、双足各扎一根,扎上针后,在灶前上三注香,烧了神婆判的.符,然后把面人放到蒸笼上蒸上三个时辰,不出三日,这个偷钱贼定会全身浮肿,七窍流血而死。

大妈要作蛊的事,经村里这几个妇女的传播,随即整个乡村的人都知道了。

在大妈焦急的等待中,时间又过去了两天,可是偷钱的人还是没有把钱放回去,大妈可有点沉不住气了。大伯对大妈说再等二天吧,我们得给人家他留点悔过的时间,再者我们二家人都在家,让他怎么有机会把钱放回来呢?经大伯提醒,大妈也顿时恍然大悟有了主意。

次日早上,大伯便借故进城去给生产队办事出去了,我父母也上工出去了,临出门前母亲说让我和几个堂弟兄到村外的小河去玩。大妈也对村上的人说今日上午要去临村的神婆子那去请符,并要在今日晚上按照神婆子教的办法作蛊。这样就有意识的给偷钱的人留下了很充足的把钱放回来的机会和时间。

这天,我和堂弟们有了大妈的允许,便和村里的同龄小朋友到村外的小河里抓鱼,游水,到草丛中抓蝴蝶,抓蜻蜓,抓蚂蚱,玩的非常尽兴。我们一直玩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回家。

回家后,母亲早已做好饭菜在等着我们。在吃饭中间,听母亲给父亲说,大妈被盗的钱找到了,还是在大妈家放钱的那个抽屉里找到的,仍用那个手绢包着,钱一分不少。

原来,那天上午我们兩家人都出去,包括让堂弟兄和我到村外小河去玩,这都是大伯和大妈的有意安排,。

有人看见,那天上午只有隔壁邻居堂哥进去过大妈家的院子。

随后发生的一切,都和大人们预料的一样,至此这件事就有了园满的结局。

这是一段在童年的日子里,被岁月尘封的痛苦记忆。而今,大伯、大妈早已作故,我也兩鬓染霜,每当想起这件往事,无不被父辈们的智慧所折服。

篇5: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一只鸟飞过杂文随笔

多年前在省城漂泊,疲倦的翅膀舞动,浑如故乡天空一闪而过的熟悉的麻雀。在这样的心境下,诗歌《一只鸟从故乡飞过》应运而生。一直念念不忘1993年的那个秋日,在省教育学院图书馆惊见我的诗歌亮相太原日报“双塔”副刊的欣喜,温暖了之后相当漫长的时日。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回忆,是因为那几行文字的发表及文字本身,实在有太多的内涵。有时甚至想,那是不是多年来我不肯轻弃文学梦想的一个支点呢?

阅读是艺术的再创作。一件作品抑或文字诞生,写作者已然完成了他的劳作,剩下的事情就要靠读者来完成了。文艺学上有共鸣之说,而共鸣的时间跨度,有时拖沓的惊人。美国女子艾米丽?迪金森,一生沉寂,孤苦地与文字相依至终。谁会料想,其身后现世的文字,会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阅读风暴,从而成就了她美国“十九世纪最优秀的抒情诗人”的美名。斯人已去,文脉悠悠。

读到散文《永远的麻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早年曾经写过的那首诗歌。而此文带给我的冲击,远非迪金森文字那般令人唏嘘的回应久远。作者东风染碧树,于我而言并非陌生。我们笔墨邂逅于读者杂志官方论坛,文来字去,相互知晓。记得我的文字曾被她细读,而后知道她还经营着一个网上散文沙龙。应邀去过她的园子,到她组织的QQ群参与过有关散文的评议。说心里话,能在喧嚣的市场经济浪潮中,固守精神的一方孤岛,这样的举措足以令喜好文字的我肃然起敬。

虽然因我的惫懒和时间关系,近来和东风染碧树接触不多,但她的勤勉和努力,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作为一个钟爱文字的写作者,偶尔提笔为同道的耕耘摇旗呐喊,看似在对别人的文字评头论足,不过是对孤独写作中的我一种变相的自怜罢了。因此,我的感受,是不好作什么文学评论看的。既然有感于心,发而为文,只能委屈有耐心的读者了。

曾经著文论及散文的题材。什么样的题材适合入笔呢?季羡林老人说小事情易感人。他指出,散文的精髓在于“真情”二字。既然“真情”为要,那么题材的限制就不必过多拘泥。我非常赞同从自己最熟悉的人或事写起,在我的论说里也多次提及。小与大的关系是辨证的,以小见大,大中取小,相得益彰。东风染碧树从麻雀落笔,算是一个巧妙的切入。麻雀的知名度,有助于此文的阅读面,但也增加了文字新奇的难度。读罢此文,我感到没有失望。

首先,作者起笔不俗:“如果美专指别致的外形鲜艳的色彩,那麻雀怎么也不可以用漂亮来形容:最常见的略圆的头,除了眼睛附近左右两条白色外,其它地方都是灰褐色,尖尖的深褐色喙平淡无奇,又小又圆的眼睛如墨,闪着星星亮光,但与灰褐色的头并不能形成鲜明的对比;太过纤巧的身子,覆了浓浓淡淡的褐色羽毛,虽说那深与浅的布局异常精致,但因为色彩相近,毕竟整体看起来没有靓色;棕黑色的尾巴齐齐的,打开时也没有扇子的感觉;细小的脚,弱得让人担心禁不住全身的重量……小小的.麻雀,太过普通,与鸟类中的美女帅哥相比,简直没有可取之处。”欲扬先抑,运用得当。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作者观察之细,惟妙惟肖地把我们熟知的麻雀写活了。

人们的怜惜是因为麻雀熟悉的身影与我们相依相伴,不离不弃。作者对现代都市人与人的隔膜描写到位:“一个人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涌动的人流与车流总是滚起冷漠的烟尘,钢筯水泥时代打造了方便与快捷,也打造了坚硬与隔膜。带着机械印记的单调表情写在每一张交错而过的面容上,闭上眼也不会想错那种麻木,偶尔的一个微笑毫无疑问是来自熟悉的身影,一样的程式化,流水作业的时代,为什么人的表情也都成了复制品?”诚如作者所言,复制、合成、克隆诸多现代手段让我们的生活丰富而便捷,但心与心的距离,却从来没有过地如此疏远。眼中掠过的精灵,对隔膜和距离进行了拷问:“在这规矩如五线谱一样的城市,娇小的麻雀就如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自然的笔触轻灵地挥动,它们那小小的身子起起落落,一篇篇灵动的自然乐章在这城市的天空逸出,惊起树稍的风,溅落花蕊的露。”

作者笔下的麻雀,被冠于“异常可爱”、“最质朴”的美誉。麻雀尤为可贵之处在于“季节的变换总会卷走一切繁华,当自然搭建起以萧瑟为主基调的舞台时,麻雀是这个沉寂世界里活泼的精灵。”此刻,“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那小小的影子在视线所及的每一处,冬日里被寒冷冻住的心让这柔软的小东西一点点化了,可爱的小东西,用活泼驱赶着天地间的沉重,带给我们冬日阳光一样的暖意。”四季追随,春秋相伴,麻雀朴拙的忠诚,感动了作者,也打动了读到文字的我。

“总是看到麻雀,每一天。每一个单调的日子都会看到这鸟自由的身影,每一次灰暗的心情都会在这鸟儿轻柔的呢喃中有了亮色,它从不是漂亮的鸟,却是我心中永远不会远离的鸟——不需我去豢养,却时时轻舞在身边,这永远的麻雀!”文章收笔也很漂亮,呼应了篇首,也点了题旨。

读完全文,尤为我称赏的还是作者的文笔。她写麻雀的声音:“那是歌者咏出的灵巧的滑音吗?附着几分轻盈,流畅地划过每一个地方,洒下一串串轻柔的叽叽喳喳,那娇弱的麻雀声在众多歌声美妙的鸟鸣中绝对说不上最动听,但却可以说最质朴,就如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孩子,不带一点修饰的声音稚嫩得如春天刚刚从土里探出头的草芽,让人忍不住秉住呼吸侧耳聆听,好像一个不小心就会惊吓了这柔嫩的鸟声。”她写麻雀的身形:“一只只小麻雀如一个个长了翅膀的褐色小绒球,虽然不漂亮,却异常可爱,在天空中来来去去,在碧绿的枝叶间穿行”,“小小的麻雀在地上如施了魔法的绒球,不,才不是呢,那是灵巧的手指在琴键上舞蹈,起起落落间,水一样的音符从指间流淌出来,谁说麻雀的蹦跳间没有音乐在弹响呢?只是我们的耳朵阻碍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无法去品味自然演奏出的美妙的轻音乐,所幸我们的眼睛补偿了这一切,从麻雀的弹跳出,读出一缕自然的旋律,而麻雀,这自然的手指,只是那么悠然地在一日日的生活中把一切完成。”冬日的麻雀:“此时寂寞的天空中总会有麻雀翛然来去,原本平淡的羽毛在这缺乏鲜亮色彩的世界竟漂亮了许多,或许是秋季的养料蓄积,小小的身子格外圆滚滚,栖息在落光了叶子的枝条上,就如缀上一个个小绒球。它们灵活地在树枝上跳跃,在阳光中飞翔,在路面上蹦跳,在窗台上轻啄……”

我甘受诟病地大段引用,实在是出于不忍割爱。可以说,没有细致的观察和深刻的感悟,这样的文字,断难写出。如果说到本文的可商榷之处,我还是想起了季老的教诲:“写抒情的东西,说得太透,反而会产生浅显之感。”冒昧而论,不知东风君以为然否?

篇6:鸟的天堂杂文随笔

鸟的天堂杂文随笔

衡宝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有几棵粗壮的大树,枝繁叶茂,青翠欲滴。树大概有20米高吧,八九岁的小孩费力才合抱得拢,叶子似枫叶,也有八九岁小孩的手掌宽。树并不奇特,随处可见的普通树,不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傍晚七点半钟左右,那树叶枝桠间就开始热闹啦!成百上千的小鸟从四面八方飞来,在青翠碧绿的枝叶间飞来飞去,欢呼雀跃,叽叽喳喳,仿佛乡村的集市,热闹非凡。小鸟身体轻盈,在薄薄的叶子上也能落脚。也是,在外面觅食飞舞一天也好累,城市绿化率不到5%吧,青青草地更少了,要飞好几公里才能找到一片草地,才能找到虫子。仿佛像北漂的小青年,辛辛苦苦打拼一天,终于平安归来蜗居的小屋,能不欣喜兴奋么?快把一天的.见闻告诉小伙伴们吧!

“有个佝偻的老阿婆挑着丝瓜、苦瓜、黄瓜、辣椒茄子来卖,烈日下,老阿婆布满皱纹的脸比我们栖息的树身还粗糙,一双青筋暴起的干枯黑手比树枝还难看,她小心翼翼地侧靠一马路旁边,向行人兜卖。可是戴花边帽,穿蓝色马甲的城管来了,不由分说把老阿婆赶走,并大声呵斥着,“不死的东西!卖小菜也不看地方……”

“有个中年大叔挽着一小姑娘在公园耍,两个人可热乎呢!不知道大叔说了一句什么,小姑娘“咯咯”地笑起来,桃红柳绿!我低头觅食都被她欢快的心情感染了,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哟!后来两人转入草木丛中不见了……”

“红灯停,绿灯过。可是阿姨牵着小女孩的手大大方方闯红灯,没有牌照的小三轮也照闯不误,还有电动摩托车,载人出租摩托车横冲直撞……”

“建设北路两侧面盆口粗的大树连根拔起,我们的栖息地越来越少!人类的机械化好厉害!我们离“亡国灭种”不远了……”

“在某十字路口,一辆载人摩托与一货车相撞,摩托车上的人飞出十几米远,倒在地上一动不动,血染马路……”

“系着红领巾的小朋友看到拄着拐杖,步履艰难的老爷爷过马路斑马线,立刻上前搀扶老爷爷,领着他安全过去……”

小鸟叽叽喳喳地相互打着招呼,相互诉说着,又一起翩翩飞舞,两只或三只小精灵相互追逐着,相互打闹着。也许这是最快乐的时光吧?拍拍翅膀,拍去一天的尘埃,我啄一下你,你啄一下我,啄去一天的烦恼与辛苦,送去慰籍与问候。就像一个家,看到丈夫回来,妻子欢快地接下包和外套,拍拍丈夫的肩膀,温柔地说“您辛苦了!”然后送去一个“价值连城”的甜蜜之吻,大概这个时候,丈夫会觉得什么苦和累都烟消云散,只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回到温暖的家,接受家人问候与关心,为明天起航又积聚起无穷的力量。

树为鸟提供了栖息地,鸟为树增添了多少色彩!若没有成群结队的鸟儿在大声歌唱,行人怎会纷纷驻足观看,饶有兴趣地欣赏呢?虽然它们的声音不是甜美圆润,饱含深情的天籁之音,甚至略显杂乱,甚至略显单调,甚至略显聒噪和任性,但确实是劳累一天后的真情告白,是庆幸平安归来的真情流露,是发自内心的真情欢唱!是的哟!人类如此大规模的开发,砍去树木,挖去草地,但也不妨碍我“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无忧无虑地尽情喧闹,享受,开心,甚至不无得意地向人类宣示:开吧!挖吧!总有一天大家同归于尽……

树也心甘情愿接纳这一大群小精灵,它把它们看成天使,家人,最尊贵的客人呢!它们相互依存,相得益彰,这些天使不只是为自己增添色彩,驱除寂寞,引来行人驻足观看,还为自己繁衍后代做出了莫大贡献啊!我的种子撒遍天涯海角,高山大地。非如此,我哪能有强大的力量与“残忍”的人类抗衡呢?哪能“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呢?所以,你们来吧!越多越好,多多益善!我以我大海般宽广的胸怀,热烈欢迎,热烈拥抱你们呢!

无数的鸟儿在青翠的枝叶间忘情地起落跳跃,那一树碧叶就像大海的波涛翻滚起伏呢!难怪人们说“鸟语花香”,汉代文学大家蔡邕作《翠鸟诗》诗云“庭陬有若榴,绿叶含丹荣。翠鸟时来集,振翼修形容。回顾生碧色,动摇扬缥青……”虽然视力差劲,但我拼命睁大眼睛搜寻鸟儿的倩影,看它们在薄薄的绿叶上落脚,心也随之“咯噔”一下,承受得起么?但担心其实多余,那叶子上下摇摆一下,鸟儿“胜似闲庭信步”呢!说“身轻如燕”,或许不很明白,但看树上的鸟儿就知道了。人类在许多方面比鸟类厉害多了,但要说身轻,说飞翔,说快乐,大概人不如鸟吧?人看得如痴如醉,流连忘返,鸟儿更欢了,叽叽喳喳的声音更大了……

篇7:也说过年杂文随笔

也说过年杂文随笔

过年,就是盯着电脑心动过速、面红耳赤、焦虑难耐地抢一张心仪的回家的火车票;就是叔叔忙着接站等侄子下车的那一刻;就是弟弟一过腊月二十三就张罗着选上好的黑豆,拿到村里磨坊去皮,在豆腐坊排队等候磨豆、滤浆、打卤、制压成型的.那股忙活劲;弟媳们择菜,买水果,炖肉,妻子贴“喜”的那个喜气和谐劲;就是弟弟、侄儿高掛灯笼,贴春联的那个热闹气儿;过年就是我们兄弟众人旺火选址、支架、选炭快,垒旺火的帮衬劲;过年就是除夕下午一家老小穿着新衣,拿着供香,纸钱,由最小的咿呀学语的小侄儿提着灯笼神圣地走出村外上百米,朝着列祖列宗坟茔方向焚香、膜拜、邀约回家过年的虔诚劲;过年就是母亲陪着儿子媳妇们、孙辈们家长里短,絮叨全家过往的亲热劲儿。过年就是我知天命之年,年年离家向远方,年年挤着回家的急切劲。

余光中先生说,“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根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年自然就在哪里,因为母亲在这里。

篇8:你曾经也年少杂文随笔

你曾经也年少杂文随笔

说点儿开心的事情吧,关于那些你还年少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你还是一个年轻的少年,有着青涩的容颜,下巴有着早晨剃过后留下的青色胡渣,明亮的眼睛,黑黑的眉毛,还有用不完的力气。

你可以睡觉睡得很晚,为了看一部电影。你也可以睡得很早,为了一场考试。你的心情阴晴不定,捉摸不定,但是都很明朗,喜怒哀乐表现的都一个样子,你不会像他们那样咋呼,你会的是写在文字里面。

你很喜欢旅游,梦里面都想着拉萨山上面的皑皑白雪,圣洁的宫殿。如烟的江南,流水的小桥人家。山水的交集,你泛舟在河上,很开心。身边最好有时候带上自己的朋友家人,还有养的宠物狗。一起坐看枫林晚,细数星星点点,两三盏灯,笑看路人远。

你会在看一篇博客的时候见解很多,义愤填膺,就想要在下面签署上自己的留言,两个小时就能够敲出比那篇还长的篇幅,别人见了会觉得你有病,但是你觉得他们还是嫉妒的,写这么多字对于你来说就像是说话,动动嘴皮的事情而已。

三两个人的时间里面,你喜欢喧吵着说着你的事情,他们然后附和,努力找着共同点,笑笑吵吵闹闹最好,嘴角咧出不可思议的弧度,你没有想过多年以后可能那个地方皱纹遍布,年轻就是好。

你紧张的时候喜欢咬指甲,像个小孩子。指甲被你啃了个干净,脏不脏你也不管,爽就好,就是任性。

你喜欢各种新鲜的东西,尝试下总不会错的,你喜欢摇滚民谣,却同时喜欢各种情歌,唱到吐,被朋友们称为情歌小王子,你嘻嘻笑笑着接受,臭不要脸的姿态保持久了也不会想改了,心里舒服就好。

你喜欢耍帅装酷,穿衣各种风格都想要撑的住,你是以各大模特来要求自己的,纵然你的身高穿上鞋才有一米七。那又如何,自己喜欢就好了,你还年轻啊,不是吗?

你在星期一的早晨会迷茫,起床气很大,但是一直忍着,周一满课你是要记得的。穿好衣服和鞋子,整整齐齐,就算天塌下来,你出门的时候也不会让自己显得邋遢,纵使周围可能没有人看你。你觉得年轻人就应该有个年轻人的样子,二十岁就说自己老的那些人,十年之后只会后悔的,老态龙钟来的`太早,容易得阿尔茨海默病,简称老年痴呆。

你很喜欢自己年轻的时候,可以做很多事情,不考虑结果,失败了大不了重来就好。你可以看《经济周刊》的时候满眼鄙夷,翻着《娱乐周刊》却看的有滋有味。看着学术性的文字你就会头大,看着图片却能够翻上好几遍。你按着自己的爱好来,这样挺好。

你曾经还年少,喜欢喝咖啡,讨厌喝奶茶。喜欢吃干果,讨厌吃学校里面的饭。

你曾经还只是个少年。

那时候,你也是个少年。

喜欢碎花的裙子和一个高高的马尾。不会化妆却硬要学着大人的模样,最后化得两颊发红,嘴角偷偷的咧着,说,真漂亮。

明明喜欢睡懒觉,在喜欢的男孩子面前非得说自己早睡早起,会洗衣做饭,唱歌跳舞样样都行。喜欢追星,却硬被爸妈收了大多数的藏品,于是一生气离了家。

不喜欢旅游,折腾的要死。去过北戴河,就觉得自己看过了整个世界的海,朋友问起来,海怎么样?笑笑地说,全世界都一个样。

为了跑去武大看樱花,攒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去了之后,人太多根本看不了什么,骂着走了,还说以后再也不看樱花了,一点也不好看。

结识了很多朋友,男的女的都很多。逢人就话多,唯独看见他就话少。朋友说,你正常点!我低着头,小声地说,我这样不就很正常吗?

想要离开家,于是报考了千里外的学校,坐上火车的那一刻起终于解脱了,大声地笑了起来,不小心呛到了自己,眼泪都呛出来了。

到学校军训的时候,总是不争气地想家,又不愿意打电话回去,于是父母打电话过来问你过的怎么样?你总是说,好的很,这个城市很大,还靠着海,你们不用担心。

放假回家,在车上想好见到父母一定不能流泪,要坚强。到最后还是哭了出来,母亲也跟着哭了,安慰自己,没事,你还小。说了不让你去那么远的地方,想家了吧!

晚上睡在自己的房间,看着墙上贴着韩国欧巴的海报,上面还有自己的香吻和签名,以后一定要嫁给你们。一个嘲笑给了自己,动手就撕了下来。

扔了就扔了,我不要恋爱,那男孩拒绝我了,还是不敢跟母亲说,所以偷偷地抹去了他所有的痕迹,像是他根本没有来过时一样。

没事,你曾经还年少,总觉得喜欢是一辈子的事情,这个人就是下辈子的事情。因为一个人,喜欢上了周围所有的人。也因为一个人,讨厌起了周围所有的人。

现在,你笑着告诉自己,谢谢你们来过我的世界,我过的很好。

你曾经还只是个少年。

篇9:也说正能量杂文随笔

也说正能量杂文随笔

应该是从去年开始,国内主流宣传媒介画风突转,各种宣传我建国七十年发展成就的内容接踵而至。特别是《厉害了!我的国》等片播出后,国人的爱国热情空前的高涨,网络上出现最频繁的两个词,一个是“中国梦”,另一个就是“正能量”。

初听振奋,再听迷惘,之后就引起了人们诸多深思。“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是社会生活中积极向上的行为。当下,国人为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都贴上“正能量”标签。它已经上升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与我们的时代情感深深相系,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

正能量,既可以是一种处事或处世的心态,亦可以是处事或处世的方法。只要是为着好的结果,好的方向,有益于公众,集体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正能量的行为。

这种正面的宣传,有利于形成上下一心、凝心聚力的效果,从意识形态上占领了舆论的制高点,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减少了负面因素的影响,助推了改革发展的步伐。

然而,在加大宣传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与正能量似是而非的现象。有的生搬硬套;有的曲解名词;有的混淆视听。一部分人把它当成了一种口号,一部分人把它当成了一种道德绑架的工具,更有一部分人居心叵测,扛着红旗反红旗。……当所有的“正能量”扑面而来时,我们这些俗人迷惘了!

正能量提倡的是同心同德,绝不是听不进不同意见;正能量提倡的是知行合一,绝不是只说不干;正能量讲究的循循渐进,绝不是一蹴而就;正能量提倡的是科学发展,绝不是盲目蛮干;分辨一个人有没有正能量,最起码的标准是:看他敢不敢说真话,看他能不能办实事,看他有没有负责任,而绝不是看谁的口号喊的响,谁的调子定的高。

进入新时代之后,许多人表现出来一种浮躁情绪,表征就是急于求成。有些人盲目乐观,昨天还在焦首的问题,仿佛今天一下子就不存在了;还有些人看不清社会发展的走向,对自己未来担忧,更多的人对社会导向的突然变化感到不适应,找不到自己的定位。表现出来的特征就是人云亦云,口不应心。诸多浮躁表现可能不一样,但其根源不过是四个字——患得患失。

回首中国的历史,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几乎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民族一再遭受不幸的历史宿命。也正是这些原因,新中国发展的道路曲曲折折。曾几何时,民族虚无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甚嚣尘上,中国什么都不是甚至都不配做亡国奴!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则完全被打压到了边缘化的状态。可是就在买办文化刚刚被压住的今天,中国又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地跳到了另一个极端下。由此看来提高国人的精神信仰和文化自信才是重中之重!

社会的发展,是一步一步积累而来的,就算是进入新时代,也是国人长期以来摸索经验,汲取教训,取长补短,厚积薄发打下的.结果,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组成社会的元素是人,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提高一点点,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如果你看不清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把握不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做好自己就行了。修炼自身的品性,提高自身的素养,永远不会过时。修齐治平要从修身开始。只要我们每个人做最好的自己,我们的社会一定能良性的发展,良性发展的社会一定是充满正能量的社会。

修身就是管制自己的情欲,超脱“小我”,而顺从灵性良心的指导。能这样,一家人可以很和洽。家和万事兴。家家和洽,就可以国泰民安,就可以谋求国际间的和谐共荣,双赢互利了。在这样和洽的境界,人类就可以齐心追求“至善”。发展是为了什么?让老百姓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老百姓日常面对的生活不就主要是衣食住行吗?不就主要是传宗接代生儿育女吗?

人最智慧的处世方式是自爱,守住自己的精神园地,保持自己的个性尊严,使自己成为一个最好的自己。人生一世,时间是有限的,最可悲的事莫过于沉浸于过去无法自拔,而白白荒废了当下,与其抱怨,与其控诉,不如脚踏实地,用知识开拓视野,用思考打开心智,用行动改变环境。

前进的道路上,身体要忙,精神家园要留有空白。没有空白的人生,永远都不会有心灵的宁静和精神的愉悦。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艺术,有时就是一门留白的艺术。一幅好的画,画面上一定会有合适的留白。那种没有空白的生命,最终有几个不是赢了别人,输了自己。悠闲才是真正的生活必需品,挣钱、从政、置办产业只不过是生活的点缀。忙碌都是为了日后的悠闲。

在这个世界上,所谓的成功都是某一方面的成功。懂得这个道理,就没有必要把头昂得太高,也没必要为没有成功而垂头丧气。真正有大格局的人,非常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会心无旁骛地朝着目标前进,越是这样的人,越不会在小事纠缠。一切从零开始,还要回归到零。这是世界上最简洁、朴素、浅显的哲学。回归的真正面目是圆满。

什么时候,让国人骄傲的,不是因为你GDP的排名,而是你在精神上受人敬仰了,中国文化流传世界了,那才是满满的正能量,中国梦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目前,如何实现中国梦?第一步,首先要从梦中醒来!

篇10:也说父母之爱杂文随笔

也说父母之爱杂文随笔

还不懂事的时候,

总羡慕别人家孩子,书包都是爹妈帮着背。

觉得那是无比幸福轻松的日子。

我爸妈有自己的日子,

我上学比他们上班早一个小时,都要自己想办法把鸡蛋和面搞成组合。

他们也不会因为要陪我赶着补习班的热闹而放弃自己的周末。

现在回想起来,

对我,他们更多的是看护。

二年级的小孩自己走路去上学,我说怕迷路,我妈说不会的,

好吧,那就自己走吧,我并不知道妈在身后不远处。

我独自搭火车去外地求学,却不知爸爸在隔壁车厢。

宿舍搬家,我累到满头大汗,却不知他们就在校园外张望着。

我是独子,总觉得自己,长大的`过程,孤独又艰难。

我也见过爸妈眼中的心疼,但是他们还是跟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

离家的时候愤怒又坚决,跌跌撞撞的,直到独立。

现在也不敢说自己懂事了,

只不过在逐渐独立的这个过程中,

慢慢明白了父母的苦心。

没有背景,没有兄弟姐妹,没有颜值......

人活一世不容易,你能抗住,恨我也值,我妈说。

现在,父母不用操心我的起居温饱,不干涉我的感情生活。

不一定理解但也不指点我的价值观,总是那句话:你开心就好。

现在看他们发来的自拍,笑逐颜开,享受半辈子磨合换来的幸福时光。

我内心无比感激。

我们总说爱家人,用钱去买,用时间去换,

对我们仨而言,人生这条路上,我们照顾好各自,就是对彼此最好的爱吧。

篇11:绿色盎然也醉人杂文随笔

绿色盎然也醉人杂文随笔

一直忙于各种零碎,没有空闲也无心留意身心之外的东西。从小草发芽的万物复苏到繁花盛开的热闹绚烂,再到绿柳如玉满山黛绿,一切踏青、赏花、游园这些捕捉、寻觅春天的活动,我都没有来得及参与。原以为,春天就这样被我错过了。不曾想,所有的奔忙操劳在有一天里,忽然戛然而止,既然事情无力改变,就只能坦然接受。有舍也有得,以后的日子,我也终于有了大把可以浪费的时间。也轻易与春天来个约会。

周末,带孩子回了趟乡下准备办些事情,在几经折腾需要等待的间隙里,我们行走在一条条路边。一路的绿树成荫,途径的花花草草,田间地头的油菜花海,一下让我满心欢喜。仿佛沉睡懵懂了一冬的一颗心,忽然间就被代表希望与生命的绿色唤醒了,继而蓬勃、丰富起来。

虽然错过了杏花梨花桃花樱花玉兰花的开放,而这些郁郁葱葱的绿色,一样让我心旷神怡留恋不舍。平时并不爱拍照,而此时却忍不住要拿出手机,拍下一片小花,一簇绿茵,排排绿树。尤其是排排房舍后面,抬眼望去,远山如黛。好想爬到那山上,走近绿色海洋,感受春天的生命力,撷一片叶子采一朵小花,呼吸里也是绿色的清香吧,这样想着,每个毛孔都舒展开来,烦心事随之烟消云散,幸福就是这样简单。

去姐姐家的沿途,也是一个小春游。一样的小桥流水房屋田舍,如旧的马路结构自然风光,却因为春色正浓、处处绿意盎然而显的更有诗意更加热烈。我总是不愿走太快,总想多看看路边的花花草草,一路说着风景真好。随同的小朋友却笑:一直不就是这样么,哪有什么风景?不就是普通的植物嘛,我们怎么没觉得有多么激动呢?我也笑,整得我像个城里人似的,看见啥都觉得新奇,一颗树一簇草都觉得是独特的风景。也或许是我与外界接触太少,四季变化感知不深,眼睛里的色彩太少,一下子置身浓绿的春天,才会生此感叹吧。

地里的麦苗已抽了穗,风吹过,绿毯上就掀起了一层层麦浪,阳光下,细细地听,似乎有拔节的声响。调皮的孩子还会抽两根青嫩的带着脆响的麦秆,嚼在嘴里。想起我小时候也曾这样调皮过,也会把结着青穗的节节抽出,嚼在嘴里有点清香微甜的味道,嚼出的汁水就是儿时的零食。看到姐姐屋前一大片嫩绿的酸酸(一种叫不出名的野菜),想起来那也是我们小时候曾吃过的一种东西,掐掉一截杆嚼在嘴里,酸酸的。而现在的孩子已经不知道它可以食用了。而脚下棵棵灰灰菜、荠荠菜、车前菜,也是不错的野菜,问及怎么不剜些来吃,姐姐笑说,园子里的`青菜都吃不完呢,谁还稀罕野菜?

自家开垦的菜园,或房前屋后挖的一小片空地,也都是一片生机。各种叫的出名的叫不出名的青菜,都卯足了劲在最适宜的气候下伸展腰身健康长大。仅仅看着,都是一副惬意的画面。

问屋后的山能上吗,有路没。姐姐说不好走,几乎没路。以前还有人上山拾柴、栽树修枝、采山药寻蘑菇,现在去山上寻宝的人几乎没了,时长日久,羊肠小道也就被荆棘杂草淹没了。看后山上的郁郁葱葱在风中如绿色海洋般此起彼伏,美如画卷,就这样定格在我的视线。

篇12:你也在这吗的杂文随笔

你也在这吗的杂文随笔

一月一日,初雪早了三天。

少女伫立在灯火通明的火车站中,盯着月台上的跑马灯,她大口换着气,彷彿想要让胸膛塞满整个季度的寒冷般,双肺吸饱了空气,又将它们尽数呼出。一阵阵的白雾从她朱唇中窜出,略带温暖的水气随着少女的鼻息消散在空中。

少女双唇微开,露出不太整齐的牙齿,和小小的、淡粉色的.舌头。她黑色的髮丝卡在她红色的围巾裡,在一吸一吐间,她包满御寒衣物的胸口随着换气上下起伏,怕冷的双手放进口袋寻求温暖,不知怎麽的,少女突然抬头,凝视着飘着雪的天空,从天而降的雪片印入眼帘,白色的细雪落在她的睫毛上,她眨了眨眼,望着夜空,轻呼了一口气。

火车已经迟了五分钟,照理讲火车是不应该迟到的,不过今天是特别的一天,也许火车来迟些才是理所当然。

月台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杂沓的脚步声与嬉闹声融入四周的冷空气中,这般鼓譟似乎驱散了些寒冷,少女没有将头低下,继续专注地凝视着飘满白雪的天空。这时突然起了阵微风,吹着少女的髮丝扫过她的双颊,双颊与鼻子冻的泛红,与透白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风变得愈发强劲,远处月台也传来了火车急使过轨道的轰隆巨响,声音瞬间压盖过四周人群的喧哗,少女闻声回头,在将视线从天空移动到火车上时,突然瞥见了对面月台一眼。

「咦、你也在这吗?」

随着雾气吐出了这句话。

篇13:不懂也得懂杂文随笔

不懂也得懂杂文随笔

铺垫了这么多,其实正文在今天的第三篇文章。

我身边就有许多“不懂装懂不要问”的人,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已经在自己的生活中将自己潜移默化的驯化成了自己对任何事物都有涉略(就算没有,他们也一定要装出以前听过的事实)。这样的人从学业时代开始就遇到过许多,期初我真的认为他们是什么都懂,但是渐渐的我已经明白了他们台词的共同性——例如,以“哦,我知道这个事情”来表示自己知道人们正在讨论的事情,然后采用别人说什么自己就接话的方式,来附和别人以不断的修饰自己是听过这件事情的;还有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很一般”一类的消极评价来阻断谈话的继续,一方面既能够表现自己对人们正在谈话的内容的知晓,另一方面又能区别人彰显自己的不雷同的原则;还有些人喜欢用否定别人观点的方式来表示自己了解某些事实,然后又通过否定别人的方式获得了能够区别他人的优越感。

事实上他们真的懂这些事情?我看未必,他们肚子中的东西有几斤几两其实他们自己是最清楚的,了不了解也只有他们知道,但是我说过他们已经在自己的生活中形成了这种潜移默化的习惯,对任何一个事情一定会采用“我知道”和否定他人(或是一定要从别人的观点中找到一定的纰漏和自己值得彰显能力的评价)的.方式来不断的加强自己“知晓百科”的能力。也是因为这样,他们也一定要想办法通过“不懂装懂不要问”的方式来维系自己这种美好的形象。

事实上,当我形容完这群人的肖像之后,你也应该会想起自己过去生活中出现的那些能够想起音容相貌的人,但是试想一下,你们真的喜欢这样的人?他们所奉行的那套自己什么都懂的逻辑对你来说你根本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而你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为了更高效的沟通,你是否还真的愿意和这样的人在一起高谈阔论?

对吧,那些人浮现出来了,在同学会的时候,他们是最高谈论阔的人,当别人在彼此寒暄生活的时候,他们讨论的是政治和世界的和平;当别人在互换名片确定未来合作可能的时候,他们讨论的是未来经济大环境对人类社会进化的影响……

没有讽刺的意思,只是觉得,远离这样的一群人,你能够了解到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还要丰富,而不是一味的套用那些想要努力丰满自己形象的虚伪。

篇14:我也有生的权利杂文随笔

我也有生的权利杂文随笔

周末和妈妈例行公事视频。老师说你要和他们常联系,站到孩子的位置上,慢慢的缓和你们的关系,会对现状有所改善。

我们调笑,吐槽各自的生活和工作,恍惚间我也会觉得,好像我们过去的那些龃龉和不快都不存在过了一样。她说回来你就天天做饭干家务,老师说和父母有的架该吵要吵,我向来再不情愿再生气,也只会哦一声,终于鼓起勇气告诉她,我讨厌做饭。沉默过后她妥协了,不想做就不做吧。我感觉好像是这么久以来终于有一次的胜利,却不知道是战胜了谁或是什么。曾经朋友给我发了一篇科普的文章,关键词“People Pleaser”,我是个讨好者,总是不停的取悦别人。

总是被人评价“你人真好”,别人的事情永远是最重要的,我会为了朋友拜托的一件事晚睡好几个小时,工作永远第一个完成,会担心别人觉得我做的不够好。这都是习惯的事情。讨好者的特质有很多,擅长察觉别人的感受,对人群的氛围非常敏感,不会公开表达自己的愤怒,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学不会拒绝,总是觉得自己的事情给别人添麻烦,乐于助人。好像这都是美好的品质,吃苦耐劳,坚韧不拔,只是我们学不会自私,能讨好所有人,只是不能讨好自己。

我是最可靠的朋友,最体贴的伴侣,最尽职尽责的员工,最善解人意的同学。

但是我看不到“我”。昵称之一是“ego”,英语词典里的解释是“自我、自负”,弗洛伊德将它称为“本我”,可是即使我不断告诫自己要自私,也找不到自私的途径和理由。只有外部的赞扬和认可能让我感到自己的价值被肯定,但是我真的配得上这样的赞扬吗?我总是不够好。所以我甚至不接受。

从讨好父母的小孩到一个讨好所有人的成年人,为他人牺牲自己已经成为了习惯。那篇文章上说,人生这么短,与其做一个辛辛苦苦的“好人”,不如做一回真实的自己。

在上一个周末的视频里,我说我高三时期的失眠和压力并非来自高考,只是家里反反复复的那样一件事而已。她说,你难道不会当做它没发生过?你就不会不去管?

哪怕是想起她这么说,我还是满心的愤懑无处发泄,咬牙切齿不知如何言语。那几乎是我噩梦一般的日子,那一年里我只记得几件重要的负面的'事情,其他的记忆一并随时间飞速模糊,变成光怪陆离的幻景,只记得离高考不远的某一个早上班主任叫我出去谈心,问了我周末有没有看书。我怀着绝望和一点可以从这个女人身上得到一点安慰的浅淡的希冀中告诉她没有,她严厉的指责我作为一个即将高考的人为什么不看书。我那时还在前一天的梦魇中,含着泪一字一句告诉她我为什么不把心放在学习上。她轻轻地说,我以前教过一个初中的孩子,她的家长也是天天打架,但是她不管,只是好好学习尽快离开他们。

那天阳光很好,在我的眼眶里汪着的都是辉煌的金色。就是这样的一个寡淡的画面囊括了我一整年的难过和痛苦,最后在一句当做没发生过里融化。

我自私到不能为她着想,把压力和焦虑的过错推到她身上。

我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牺牲自我,无私奉献。

但是明明人活着,本来不该是这样子的。

篇15:如果都是你,早一点也没关系杂文随笔

如果都是你,早一点也没关系杂文随笔

01

7月,我拖着诺大的行李箱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来到这座南方城市,身边除了有同行的几个小伙伴,其他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有,所谓无知者无畏。嗯,拼命投递简历、笔试、面试最终来到D城工作,也是在那个7月因为W姑娘也认识刘先生。

刘先生工作在G城,周末说过来看我,那会儿我还挺不好意思呀找着理由说自己忙没空,硬生生把见面从7月推到了11月份,这期间刘先生挺自然的用“男朋友”的身份对我关心,我对他也满是好感呀,虽然我嘴上从来没有承认过,哈哈哈。

设想过无数次见面的场景,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况且我在的城市一天下来阴晴不定,变天变得让人常常措手不及。刘先生来的那天真的超级冷,我都穿好我最厚的呢子大衣了,当时我还想着要不要去给他买杯奶茶啥的暖暖手,他过来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那一个多小时我脑海里一直是见面应该说的'话语,也是人生里格外漫长又紧张的一个多小时,可他过来出现了个小插曲,所以所有美好的设想真的只是设想。

那就是导!航!导!错!了!门!

我们学校有两个门,他去了后面,而且那个地方还有一片区域用来专门堆放学生和老师的生活垃圾。刘先生还和我说“丢丢(那会儿他还叫我丢丢)为啥你们学校马路这么窄,周五学生放学家长过来怎么走的通?”我当时一脸懵想着我们学校门口挺宽敞的啊,然后转念一想他肯定是走错门了啊,最主要就是后门当时还没开,他需要原路返回绕个大圈才能进学校里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真的不是生与死,而是都站在彼此的面前却被大铁门隔着无法好好交谈。

我和他说着路线怎么走,然后我也绕了一个圈去接他,见面后我俩笑作一团,什么奶茶捂捂手啊,什么说哪些话啊统统作废,我俩都快笑死了。

不过他很认真地和我说了句“丢丢,你真的很好看。”我感觉我脸都红到耳根了。

02

带刘先生去吃饭,平时都住在学校忙忙碌碌很少出门,我对周围也不是很熟,就带他去吃了焖锅。席间,交谈很愉快,发现他为人很幽默啊,是个小逗比,一路欢声笑语,也很注重细节,是喜欢的类型。

吃完饭一起去看电影,看的啥我真的忘了,我上次问刘先生他还记不记得他说他也不记得了,说和我看电影的时候他一直想的是怎么样和我告白怎么牵我手之类的,无心看电影情节。总之我记得那天出电影院的时候他就牢牢牵着我的手了,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被牵的,就跟着刘先生一直走一直笑。

是很有安全感的样子,甜甜的。虽然我心紧张地砰砰跳手心也一直冒汗,他就是牵着不放。

03

看完电影已经晚上了,真的好冷。刘先生带我去超市给我买吃的,我俩神奇的发现彼此爱吃的东西都一模一样,而且那天他穿的很简单呀,感觉和他走在一起像回到校园时光。

一大包东西刘先生自然不会让我拧,左手提东西右手牵着我然后送我回学校,把我送进电梯他才离开。他有主动询问保安能否进入?也和我说老师的宿舍他一个大男生也不好进去,送过进电梯然后等我上楼发消息给他他才离开。我喜欢他的这份尊重有度,自持也有风度。

细心周到,是一次很愉快的见面,也想要和眼前人好好谈一场恋爱。

有时候想一想真的很神奇,我和刘先生口味出奇的一致;我们的生日间隔了一个月零一天;我们的名字无论怎么组合都分不开,我曾笑说我们是“4D”;我最喜欢的是明星是张杰,上次回刘先生老家发现墙壁上贴了一张张杰早期的海报,都泛黄了,刘先生说这是好像真的冥冥中注定;我的老家和现在工作的城市隔了一千三百多公里,如果我不来这里也许我就不会认识刘先生,没有刘先生也许还会有别的刘先生或者什么先生出现,但少了他我一定少了很多快乐。

他对我,细心妥贴,是日日疼爱。

04

月27日,成为我们在一起的纪念日,刘先生说见到我的那一刻觉得余生就是我;

6月6日,我们领证了,彼此真的要经历风雨,坚定不移地过一生。

我曾计划30岁才会把自己嫁出去,而我现在才23岁,早了7年,但刘先生说“如果都是你,早一点也没关系。”

嗯,因为是你,真的早一点也没关系。

丢丢姑娘,本职中学语文老师,业余写文记录生活,和刘先生在南方城市努力过生活,愿每一个看到文章的你,都相信爱情且拥有爱情。

篇16:说吹响也就吹响也杂文随笔

说吹响也就吹响也杂文随笔

外表是无可挑剔的好看,与牙琉雾人的眉眼相像的也不止一点,却也是那一点点,或是自信的眉,或是上挑的眼角,或是不自觉的微笑,造就截然不同的'帅气。细细看来也并不像到无法分辨,而是气质的狂野霸气,万里都挑不出其一。

本身也不是那种硬汉,“铁汉柔情”实在说不上------别笑。

跟隔壁王泥喜法介的经历大致都是能概括为一个“惨”字的。当然,这是不太礼貌的说法。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一句话,或许它早已被世人传颂,你看过也不奇怪。我虽记不清原文说的什么,大意概能理清。

说的是幸福的人千篇 一律,不幸的人各有千秋。

这句话我持保留意见,至少对上面这句,因为这是我拼凑记忆所组成的残次品,或曲解原文。

现实或圈内(包括不限于二次)白糖大把大把要多少有多少,要说千篇 一律实为委屈,但要论带给人的感受的确是开心,倘若作者文笔好还能带来附加属性。

玻璃渣就不一定了。难过也是有露骨得令人痛哭的,隐晦得如鲠在喉一样的,总之概括不完便是。

像小时候的读后感或课外阅读鉴赏,总得插些大意不好,实属不敬,不过看作作业也罢。好在良作总不缺欣赏切慕之人,愿意逐字逐句剖析的不在少数。

他的不幸也和王泥喜法介不同。

失去了吉他哥哥朋友恩师,其中两个还是自己送进去的。谁都不想,响也一定是无奈的,毕竟犯错误,就得承受后果,举世皆知。他依旧站在真相的制高点,悲哀而怜悯地俯视所有立于对面的人,在灯塔上看着疾流卷入了无数船只,然后叹息声微不可闻地消散在满天星辰之中。

幸好不止有他一个人,正义永远不会是弱小的。

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在四代第三个案子里演出结束那里,前一秒还在争执的他看到喜子一来就变了脸色。说是变脸快,倒也是贬词褒用,他从不无故发火,有着无人可以匹敌的自制力,永远不会让火焰烧到无辜的人身上,这已是众多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应是狡黠的狐狸一样,总是逗你,关键时候也能舍身护你周全,跟喜子一样,都是温柔得让人沉溺在海里的人。

他们都是经历过刀山火海,却在路边枝头随意攀花折柳。也是,他们这种志在四方的人,自当往天地间一展胸怀。

可以说是最温柔的检察官了。

篇17:我是最作的泼杂文随笔

我是最作的泼杂文随笔

01

下午自己买了去乌鲁木齐的火车票,四十一小时二十九分鈡,算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坐的最久的火车,也是最后一次。

喜欢火车,火车的声音会让我心里安宁,忘记存在和撒泼的魔,然后一站一站的北上,不属于起点或终点或地狱,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本身还有点正确的遐想。

这是开往乌鲁木齐的Z230列车,下午五点开点,床铺容不下我的脚,只能抱团缩着,对面的大爷背对着我打着鼾,他身高刚好容下,心里想着是不是因为上了年纪身高会变矮会退化。

天色暗下来,趴在床上看一闪而过又遥远的黄光,像早已破碎又会撒泼的心。你那边还是一如既往的理智又不缺乏热闹,而我恐惧害怕且会作的泼,那种感觉又上来了,躺在博格达峰随风飘不受控制的感觉,想回到没有我的状态。

自己真的`又矫情又作还会撒泼。

02

对面大爷起床的声音吵醒我,自己应该也没有睡着,看了手机上的时间才十点多。大爷从床下拿了一桶方便面去外面接热水,走得很急还顺口说这天气真冷,可能是什么地方的接缝正在悄悄地漏风,和衣盖着被褥还是觉得冷,像两尾分头搁进冰箱的死鱼。

自己死在火车上会怎么样?对面的大爷可能得很久才会发现我的不对劲,匆忙的叫其他人和列车长,用手放在我的胸前没了心跳和呼吸,其他人围在车厢外面看着热闹,边挡着自家小孩的眼睛勿视我的尸体看着晦气边嘴里惋惜我不值的生命,抵达下一站他们把我安置医院等待家人来处理我的尸体,我想火化。生命没什么可歌颂的,我都撒过最作的泼了。

大爷把面端进来,味道闻起来挺香的。“大爷,你这是什么方便面,挺香的。”“这是统一的鲜虾鱼板面。”“哦哦,谢谢了。”自己很久没吃了,一直怕脸上长痘痘就杜绝垃圾食品的输入,现在不重要了,如果还有机会一次好好吃两桶。

大爷吃完后递给我一根烟,“你一个人啊,到哪里啊。”“我不抽烟,谢谢了,我去乌鲁木齐。”“去玩啊,真羡慕你们现在的人,心情好或者不好可以到处玩散心,哪像我们以前,什么都得放在心里,根本没有心情这回说法。”“我是回家,第一次回去,应该是回家吧,也不会走了。”大爷抽完烟就继续躺在床上打算入睡,都快十二点了。

窗帘被风吹动,听着车厢驶过铁轨的轰隆声,远处的山轮廓突兀的逼近,像个张着大口的怪兽,我害怕,就连我种撒过最作的泼的人都怕。

03

其实自己也没有什么怕的,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和家人朋友和爱人都有好好相处过,撒过他们觉得十分幼稚且烦人的泼,扮演过他们听话又六亲不认的角色,体验过和人与人之间的飘飘欲仙,就差还没有试过埋在远方的心寒。马上就会有了。

蛾子熬到来年春天也是孤家寡人,倒不如提前好好去看一看,换个地方继续撒泼别人还会觉得你可爱,熬不到来年春天也无关要紧,毕竟都觉得我就是个错误还撒最没理的泼,还矫情。

祝我安心回家吧,我祝你们笑口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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