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集锦7篇)由网友“asdfgh”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百分之十五。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www.law.ac.cn);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提出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我校从9月起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方案见我校东方法学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另外,学校将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2
咨询电话、传真:021-62071885
邮箱: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
◇中国大学网篇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直属的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现面向全国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国家外语四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二、接收专业
除国家规定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外(如MBA等),我校所有硕士点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专业与本科所读专业相同或相近。另我校所有博士点均可接收直博生。
三、接收程序
1.各院(部)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制订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章程。
2.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3.研究生院与各教学院(部)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院(部)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复试,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日程
1.9月15日前,各教学院(部)将本单位制订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及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库(库结构说明见附件)报研招办审核。
2.9月2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3.9月28日至10月25日,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研究生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4.10月25日,“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单位录取功能关闭后,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五、优惠政策
除学业奖学金外,我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到6000元或10000元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具体奖助政策,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gs.upc.edu.cn/s/33/t/94/p/22/c/1874/d/1918/list.htm查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对10月10日前录取到我校的本校推免生,优先满足其报考意愿。
学校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院受理举报(监督电话:0532-86983322、86981188),为便于核实处理,投诉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篇3:华东理工大学接受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一、接收条件
(一)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创新意识较强;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接收程序与复试录取
(一)申请者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
(二)学院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条件在24小时内确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24小时内应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校参加专业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五)面试小组成员由各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般不少于5人。设面试教师秘书1名。
(六)为提高工作效率,面试可按时间分批次或者分不同小组进行,但同一学科的面试方式、考核时间、标准要统一,小组成员须公正、公平地对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七)面试现场需设置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面试过程,秘书对面试情况进行书面记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记录材料需当场上交面试秘书进行整理,并经组长确认签字后上交学院,由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八)各学院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九)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操作规定录取“接受我校录取通知者”。
三、其他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公示结束,由各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导师招收的20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计入导师当年的招生数。
(二)学校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提供国家奖学金、新生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励措施,相关政策在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三)本校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和夏令营学员若报考我校,复试成绩分别以推免选拔和夏令营考核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四)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鉴于教育部政策变动,《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做好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z{23号)不再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篇4: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10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报名。
网址:59.78.108.51/tm2/ (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ecust.edu.cn)。
各学院报名截止日期不同,具体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递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后于10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
1.华东理工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免试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介绍1份;
3.申请华东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四、复试办法
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者,将由我校相关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
考生是否具备复试资格请与报考学院联系查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亦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复试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经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后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由学院向考生发放《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将此通知书及时送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落实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
五、录取
1.被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在学校参加就业者,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与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起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被我校拟录取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中,经导师组复试后,认为有培养潜质的少量优秀同学,可申请硕博连读。经导师、二级学科博士点导师组以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3.申请人必须经过下述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应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等)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4)寄(送)报考登记表。
请于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所在学校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所报考的我校相关学院。
六、其它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上网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8月27日
篇5: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二、我校接收推荐免试考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除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硕士以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我校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链接:zsxx.yjsy.ecnu.edu.cn/system/sstmzyjj_list.asp
三、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推免生正式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而且教育部正式报名系统中仅限于考生填写基本的信息。为了便于我校招生院系对报考考生有进一步的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请有志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预先报名并提交详细材料,以便我校各招生专业导师对考生有进一步了解。
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zsxx.yjsy.ecnu.edu.cn。考生需要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和详细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我校各院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最后复试名单时,预报名信息将作为重要参考。
(二)正式报名
9月28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请预先准备标准报名照片电子版。
每个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个志愿(可以是三个高校,也可以是一个高校的三个专业)。也可以同时接受三个志愿的面试,但是最后只能接受一个志愿的录取。考生在接到每个志愿发出的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后,需要上网确认是否接受复试或录取。
我校投放到各高校的补偿计划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四、复试与录取
我校复试工作时间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复试时间一般为9月28日至10月10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随后公布的各院系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www.yjszs.ecnu.edu.cn)。
复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录取,只有接受我校录取后才能纳入我校录取名单中。
我校最后录取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五、学习年限、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除了跟公开招考的研究生(硕士和博士)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外,还享受优秀生源奖励政策:凡是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含直博生,但是不含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享受每人8000元的'优秀生源奖励,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给。
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是教育部对直属师范大学实施的专项计划。每年教育部下达一定数额的计划给我校用于招收其他高校优秀的推免生,需求由我校提出,由推荐高校根据本校推免程序推选符合我校需求的推免生。
我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招生专业、对推免生专业背景要求均已经发到各推荐高校,获得此专项计划的学生跟普通推免生一样履行报名、复试和录取等程序。我校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具体计划投放高校请参见:zsxx.yjsy.ecnu.edu.cn/main/xwtmzxxq_list2015.asp。
七、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今年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录取工作也纳入“推免服务系统”,请免费师范生与9月28日登陆中国研招网注册报名。
报名后,我校先进行预录取,然后由拟录取考生再办理报考登记表的寄送工作。对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院系确定。
八、其他说明
(一)我校理工科专业可以接受直博生,有志攻博的推免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报硕士或博士。如果报名时先选择了报考硕士,但经过复试被录取为博士的;或者报考时选报博士但是经过复试后被录取为硕士的,请在院系招生工作人员协助下重新选报类别并办理复试和录取程序。
(二)报名时,系统会根据各推荐学校上报的身份证号信息判断注册考生是否有推免资格或者根据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判段是否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对没有获得推免资格或者非免费师范毕业生,系统不允许报名。
(三)报名、复试录取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考生不再需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四)教育部下达推免生计划时,不再区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明确推荐高校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推免生可以自由选报我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联系途径及违规举报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和咨询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电子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址:www.yjszs.ecnu.edu.cn
2、招生院系
各院系招生联系方式参见链接: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2491
(二)违规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
电话:021-54344651
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篇6:合肥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获奖、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参看本文附件: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简要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学校的招生学院(或科研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会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或科研院)安排和通知为准)。来校复试的同时,考生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校内二级招生单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在复试报到时,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15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划招生,其推免生接收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复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复试加试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须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hfut.edu.cn)。
(七)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20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4923
邮箱:hgdyzb@hfut.edu.cn
网址:yjszs.hfut.edu.cn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篇7: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1x年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其它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可占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复试时提交);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公布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201x年5月下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另外,学校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传真:
邮箱: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x年7月2日
华东政法大学201x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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