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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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1:教育部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积极采取措施力促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针对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农村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对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深入研究,将采取多项措施力促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对近五年城市籍和农村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统计,尽管农村生源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较大就业压力,但农村生源毕业生就业率与城市生源毕业生无明显差异,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生源毕业生就业观念更加务实、求职主动性强,用人单位更看重毕业生专业和能力、倾向于录用吃苦耐劳、踏实稳定的农村生源毕业生,以及国家近年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农村生源毕业生就业创业。

针对农村生源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就业机会较少、求职成本相对较高、就业歧视等问题,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系统和高等学校多措并举,以更大力度帮助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一是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促进就业公平、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更多惠及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二是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农技特岗”等各类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调整结构、扩大规模,重点向农村生源毕业生倾斜。三是认真落实好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督促各地把补贴及时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毕业生手中,缓解其求职经济压力。四是增强农村生源毕业生的求职竞争力,加强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重点实施有效的就业帮扶,切实提升他们的求职竞争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五是强化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鼓励地方和高校针对农村生源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援助,积极促进农村生源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篇2:教育部力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教育部力促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力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切实做到毕业生“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针对毕业生离校和返回家乡所在地等特点,持续开展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

各高校要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任务分解和责任制,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采用电话、电邮、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

高校要设置专门的`征兵咨询电话或网上答疑平台,结合实际开设大学生入伍绿色通道,做好体检、政审、定兵等各项工作。

各高校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把国家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创业培训、注册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及时推送到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

高校还要配合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服务。

篇3:贵州省多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贵州省多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贵州省人事和劳动就业部门把大学毕业生就业摆在工作首位,推出多种切合实际的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充分就业。

今年全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达到6.98万人,加上贵州籍省外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预计今年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总人数将超过9万人。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各级人事和劳动部门将继续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大选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力度,探索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据了解,去年全省实施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共选派了1129名毕业生到基层任职和就业,选派了1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今年这三项工程将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该省劳动厅就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提供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撑他们以创业实现就业的目标。此外,还将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实行税收减免、提供就业培训补贴、免费职业介绍、“一对一”就业援助等帮助和扶持政策。

篇4:重庆搭建“五大平台”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重庆搭建“五大平台”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是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大学生就业市场,定期开展“重庆市大学生人才交流节”、“双选会”等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二是搭建基层就业平台。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5年内选派3.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及建制村工作。

三是搭建就业援助平台。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其办理失业登记和未就业调查登记,建立专门的基础台账,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

四是搭建就业培训见习近平台。针对电子、软件、化工、汽摩、装备制造等行业需求,今年开展定向培训6500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计划”,今明两年选拔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从事社会保障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0个,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

五是搭建政策扶持平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为其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给予100%的贷款贴息。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篇5:重庆合川:强化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重庆合川:强化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笔者获悉,合川区积极落实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开设“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平台,强化措施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据介绍,合川区与教育部门、高校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基础信息核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对各辖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入户家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并为其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在4所高校成立人力资源分市场并部分开通岗位信息发布系统,协调高校和18家规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定向型长期合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赶场”制度,积极拓展见习基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基层实习岗位,目前,全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达34家,可提供见习岗位1200余个,已吸纳597余名高校毕业生见习,新增公益性岗位和高校毕业生非在编人员970人,组织选拔145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镇街从事社保工作。

据了解,该区在合川电视台开辟了《创业园》栏目,积极引导大学生创业,与高校协作,积极落实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累计为230名高校毕业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18万元;为227名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见习和服务社区基本生活补助90.64万元,为42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92万元,贴息54万元;为6名高校毕业生落实社保补贴2.1万元。投入创业扶持资金80万元成立创业学院,落实创业实践基地4000余平方米,同时获批“泛海扬帆”资助项目2个,落实补贴7万元。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吸引800多名高校学生参与创业并成功注册微型企业50多个。

据悉,今年1-8月,合川区共接收档案2609份,实现就业2405人,未就业204人均已进行实名制登记,就业平台举办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36场,开展专项就业培训7场,提供就业指导7300余人次、政策咨询9600余人次,推荐就业1055人。

篇6:陕西省出台多项新举措 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陕西省出台多项新举措 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的限制政策。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省级各部门,对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清理、修订,取消一切不利于就业和人才流动的政策限制。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对本省生源毕业生不设生源地限制条件。

省政府投入5000万元设立“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对到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乡镇以下(含乡镇)工作服务满3年的毕业生,省财政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陕西省财政同样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支持具有较好基础的高校,建设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实习实践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陕西省财政从起连续5年,每年组织安排1.5万名毕业生参加培训活动,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度,高校要加强学生的技能培训,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篇7:安徽11项新政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安徽11项新政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今年安徽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并扩大 “选调生”、“选聘生”、“三支一扶”、招募医科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等项目计划规模,其中 “三支一扶”项目计划增加到1000名。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两年的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首次注册资金可放宽至1万元,其余可分期到位。对企业聘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公安部门取消落户限制。吸纳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20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当地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该省还将大力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力度,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对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给予政策扶持;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支持各类毕业生提升学历层次,延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将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资金扶持范围;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今年,安徽省还将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和 “专升本”规模,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其中 “专升本”计划增加到5080名,研究生招生规模比上年增加10%。

篇8:陕西省再出多项政策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陕西省再出多项政策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  ●到本省民企就业档案免费托管

●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2年社保补贴

●合伙创业不超5人最高可贷款50万元

●免收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各项费用

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面对全省26.5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繁重就业任务,我省再出多项政策,力促毕业生顺利就业,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

据悉,今年,我省将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本省境内民营企业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在专家选拔、人才流动、人员培训、户籍管理、职称评审、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在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对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本省境内民营企业,按实际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给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满2年按实际年限计算);对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聘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同时,放宽市场准入。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企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初次创立的公司制企业,首次出资额最低降至注册资本的20%(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擅自设定收费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的,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创业贷款。

此外,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只需出具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不再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外,自申办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减半收取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以商场、超市等作为经营场所的,其经营场所证明只需提交租赁协议和加盖出租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以自己的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作为经营场所登记。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半年试营业,工商部门可先核发有效期为半年的临时营业执照,免收注册登记费。试营业期间,免于年度验照,工商部门安排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重点予以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和首违只纠不罚制。

篇9:教育部:高校全力以赴应对毕业生就业严峻形势

教育部:高校全力以赴应对毕业生就业严峻形势

根据教育部统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699万人,比去年增加19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全力以赴。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20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上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要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力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大力实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开展“一对一”实名动态援助,努力帮助困难毕业生和少数民族毕业生实现就业。

据了解,年国内城镇需就业的`劳动力已达2500万人,高校毕业生总量比增加近100万人,宏观就业压力增大。同时,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部分地区用工需求与劳动力供给结构性失衡现象更加凸显。此外,国际经济及就业形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的外贸、出口、投资、就业等,势必也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产生影响。

另悉,当前国内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有效用人需求呈下降趋势。从行业情况看,医疗卫生、咨询、电子商务、旅游、文化体育等行业用人需求略有增加,但钢铁、机械、采矿、能源、建筑等行业,用工需求不同程度减少。

篇10:黑龙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黑龙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旨在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近期即将下发。 《意见》将从拓展渠道、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三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努力拓展就业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扩大 “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规模,派遣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接收一批。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招收一批。引导扶持自主创业,带动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鼓励应征入伍,选送一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储备一批。

落实政策方面,黑龙江省将提高 “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在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降低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等。

强化服务方面,《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好就业服务月、创业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招聘周及 “校企对接 ”、“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的专项活动。利用办事大厅和网络载体,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一条龙服务。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扩大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规模。

篇11:广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政策

广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今明两年计划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今年面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6万名基层中小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工作,充实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队伍。

高校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工作满3年的,由政府全额返还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其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户口留在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免费代理。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2、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可放宽至1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补贴期限可放宽至1年。

3、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获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鼓励重大科研项目带动就业

实施科技特派员助理制度,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积极吸纳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使其在1-2年内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或从事教辅工作,工作期间可签订服务协议,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列支。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免费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5、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除特定岗位外)应优先招收高校毕业生。其中,省直和市直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一般分别不低于50%和33%,并逐年提高比例;事业单位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

6、服务基层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可加3分

对参加并完成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府组织开展的服务基层专项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7、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可享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8、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毕业生就业可享职业介绍补贴

各类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9、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

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10、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1、自主创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12、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13、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服务和资助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1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平台

依托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

以开展科技发明类竞赛、创业项目大赛等多种形式,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

-,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15、实施3年6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2009-20,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16、明确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

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同等待遇。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不少于38学时)列入教学计划。

17、改革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办法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享受各项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18、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自登记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19、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在留足相当于上年度失业保险待遇支出总额两倍的基金储备的前提下,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转入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提取资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滚存结余部分的20%。省将调剂部分资金对财力较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20、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规定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可享受各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篇12:海南高校采取有效措施 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海南高校采取有效措施 力促大学毕业生就业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海南省各高校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破解学生就业难题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更新观念、拓宽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大学生就业。

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下毕业生就业困难的新形势,海南大学组织专题调研组赴海南各市县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地区深入调研,收集信息,并加强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校友的联系,广泛推荐毕业生就业。该校还与人事劳动部门商定,将学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纳入政府工作计划。

海南医学院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实现思维方式、教育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该校开展“大学生生涯规划”课程教学、就业形势报告会、供需洽谈会等毕业生就业系列服务。该校教师主动走出校门,了解需求。校党委领导还亲自带队,到各市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提出校外职业发展导师这一举措,通过开办讲座、就业沙龙、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等,采取 “导师带学生”的指导模式,让他们直接为学生们提供个性化的就业辅导,满足学生深层次的职业发展需要。目前,已有6位社会人士被聘为学院校外职业发展导师。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与珠三角、长三角39家企业、10家人才市场开展联系和交流,打开新的就业市场;尝试与“3721”人才网联合举办招聘会,以及通过海南省软件行业协会及中小企业联合会联系招聘单位;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并与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结为校企合作企业,共同研发项目,以创业促进就业。

海口经济学院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帮四困”活动中,将帮助学生找工作作为帮扶内容之一。学院专门成立了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也成立了相应的毕业生就业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划、组织、评估和具体落实。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先后在海南三叶药业有限公司、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呀喏哒热带雨林文化旅游区建立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还设立就业奖励政策,投入30万元人民币,用于奖励成功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人员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0%的教学系。

篇13:安庆拟定八大计划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安庆拟定八大计划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切实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位意识,我市决定实施创业引领、就业岗位拓展、公益性岗位开发、“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就业推进专项活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八大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抓好督促检查。通过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规范化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加快建设“一站式”创业服务平台。

就业岗位拓展计划的实施内容,主要为加强与工业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重点企业联系,建立企业人才服务工作站,促进形成高校毕业生在企业长期发展的.职业通道。

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实施,我市将继续推进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就业人数争取达到200人以上。

我市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拓展“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基层范围,20计划招募92名,稳妥解决好服务期间大学毕业生的各项待遇和期满就业等问题。

我市还将充分发挥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全市16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力争申报一家国家级就业见习基地。

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管理上,我市将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水平。

就业推进专项活动计划的实施,我市主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公共人才服务校园行、人事代理校园行和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月等专项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进校园。

我市还将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做好在宜高校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千方百计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双困”毕业生顺利就业。

篇14:教育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教育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和高质量就业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11月21日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会议。

杜玉波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鼓励青年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等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扎扎实实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杜玉波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有关部门、地方、高校狠抓落实,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预定目标任务。2013年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和政策力度,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二是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要组织实施“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毕业生入伍预征等工作,积极拓展就业新渠道。

三是支持青年创业,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优惠政策。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水平。要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就业指导。

五是多解民生之忧,千方百计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要摸清困难毕业生底数,实施“一对一”帮扶,着重做好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六是推动内涵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良性互动。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完善并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

江苏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武汉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作了交流发言。教育部有关司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普通高校主要负责人等共8000多人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篇15:教育部直属高校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教育部直属高校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教育部于11月下发通知,要求从20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相继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点击学校名可查看其质量报告)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

篇16:教育部:高校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本报讯(记者 刘旭)教育部官网昨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以精准统计为基础,重点摸清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状况。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针对今年的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半年教育部曾连发两道文件,其中一个就是专门针对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根据4月下发的文件,从2016年起,各高校开始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文件规定,“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包括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5类情形。按照教育部“精准就业服务”的要求,大学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详细记录毕业生求职地域、意愿、薪水等就业意向。高校和院系要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除重点摸清未就业的毕业生现状外,《通知》提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问题。高校领导要亲自过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积极主动和人社部门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努力使他们都能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通知》指出,各个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坚决制止就业欺诈行为,帮助毕业生识别虚假或欺诈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保护自身权益。

《通知》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监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限定院校、性别、户籍、民族等歧视性条款的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此外,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辅导,及时疏导毕业生求职焦虑等心理问题,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此外,针对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各高校通过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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