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办法(通用9篇)由网友“凶柿炒蛋不加糖”投稿提供,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过的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办法,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均可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于10月8日前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请双面打印)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公章;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提供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三、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并组织面试。
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将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公示7天以上,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招办向其发出接收函并签订相关协议。
3.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在10月25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摄像等报名手续,但不得再参加统考。凡未参加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 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 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 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 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 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 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8. 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9. 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
篇2:辽宁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国内各大学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凡具备申请条件者10月8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领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须获得其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应在本科专业全体学生排名20%以内。(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5、英语一般应过大学英语6级(426分以上),其他语种参照执行。
6、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7、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跨一级学科门类申请的考生需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下载,请双面打印)2份;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master.lnn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51/5_1410760274_4673767.doc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3、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注:(1)申请材料请直接交或邮寄给报考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院长。
(2)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
三、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学院(中心)接到申请材料后,组织由主管院长、学科带头人、招生导师等组成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0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者名单报研招办并组织面试。研招办10月10日16点前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初审合格推免生来我校参加复试。
2、各学院(中心)在10月15日前将面试合格的'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成绩一同交学校研招办上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研招办对审核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中通知拟录取,拟录取名单上的推免生须在名单公布后的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复审
申请人接到接收函仅表示通过了初审。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通过初审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出现了不及格;
4.通过初审后,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
5.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8.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9.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10.经学校审定,认为存在不适合入学的其它问题。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招办。
篇3:合肥工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合肥工业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获奖、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我校各专业、领域(除MBA、MPA、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章程和推免招生目录。(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可参看本文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简要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
学校的招生学院(或科研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和体检
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会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或科研院)安排和通知为准)。来校复试的同时,考生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四)办理拟录取手续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校内二级招生单位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同意待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五)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四、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在复试报到时,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实际收费以国家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培养费收费标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能够承担“三助”工作者,全部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其中有2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2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4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1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30%的硕士研究生享受0.8万元/年的学业奖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2015年我校宣城校区、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原合锻研究院)、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单列计划招生,其推免生接收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另,宣城校区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宣城校区。
(四)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五)复试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复试加试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在我校校医院体检,须按规定缴纳体检费(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hfut.edu.cn)。
(七)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20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
电话:(0551)62901228
传真:(0551)62904923
邮箱:hgdyzb@hfut.edu.cn
网址:yjszs.hfut.edu.cn
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篇4: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外,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
(二)复试考核
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我校具体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月13日
2.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由学院确定复试科目,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要兼顾各方向的内容,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阅卷工作不少于两人承担。
(2)面试: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力戒随意性,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
具体要求:
①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根据需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践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考生的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推荐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总成绩排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6.接收推免生工作于于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7.推荐到我校学生,须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并公布。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
(二)奖助学金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0.9-1.3万元/年、硕士生为0.7-1.1万元/年(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3)“谢晓尧奖学金”每生1万元/年,每年择优评选10名。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1万元/年、硕士每生0.6万元/年,资助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3、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4.推免生须保证上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资格。如学院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将取消学院推荐资格;
5.若学院没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或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但无接收单位的,空缺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6.不按时参加复试或通过复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和确认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7.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签订协议书后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或参加当年考研;
8.接受的推免生名额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
篇5: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我校继续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在前1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小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各专业(具体详见附件)均接收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百分之十五。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下载网址:www.law.ac.cn);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相关学院、专业导师组进行复审,并于10月10日之前提出复试名单。
(二)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综合课笔试和专业课面试三项。
(三)各专业导师组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七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10月20日左右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四)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的初步录取通知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
(六)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七)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中旬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我校将于年6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九)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我校从9月起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和奖励,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具体方案见我校东方法学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另外,学校将对来自校内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推免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其复试成绩和综合能力等情况给与新生奖学金奖励。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2
咨询电话、传真:021-62071885
邮箱: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
◇中国大学网篇6:大连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我校在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含MBA、MPA)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不缴纳培养费,全部享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其中“985工程”院校推免生享受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先推荐推免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年推荐免试资格的“985工程”院校、研究生院学校和“211工程”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的时间为9月6日至月20日(学术夏令营、招生现场咨询会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以夏令营和咨询会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部、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具体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院(系)研究生教务员)。
2.各学部、学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1份《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学部、学院(系)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复试的.方式、复试的内容由各学部、学院(系)确定。
3.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送《大连理工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5.申请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获得推免资格、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
3.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84706301
网址:gs.dlut.edu.cn/zs.asp
E-mail: yanjia@dlut.edu.cn
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篇7: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办法
内蒙古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所有高校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对于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学生,必须第一志愿选择我校相关专业,方可被我校接收。
二、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优惠政策及奖学金、助学金
(一)推荐免试到我校学术型学位理学、工学、农学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各类别(不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及农业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和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的推免生,入学后给予10000元的专项奖学金,并在入学第一年自动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校外推荐免试生来校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报销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
(二)推荐免试到我校的推免生,可按照本人意愿结合本科所学专业,在本专业及相近专业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学术型和专业型、自主选择导师。同时,推荐免试到我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所学专业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均可优先选择硕博连读;
(三)我校面对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奖励标准为0元/年/生;
(四)我校面对研究生设立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年/生;
(五)我校面对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8000元/生/年;
(六)我校面对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的助研岗位津贴,自然科学类研究生不低于2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0元/生/年;
篇8:复旦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复旦大学欢迎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复旦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2封。
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填妥后连同其他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编:33;电话:021-65643991、65642673)。
接受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以寄(送)达日期为准)。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生物医学研究院9个院系,除了与我校其他院系同步(同时)开展推免生招生工作外,还将于9月上旬对特别优秀的申请者开展一次提前复试、录取工作。欲获得上述院系提前录取机会的同学,请将申请材料于207月15日前寄(送)达我校。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年10月中旬组织复试。经复试我校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复旦大学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3.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09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09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接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复旦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接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篇9: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3.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我校硕士招生的`所有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参阅《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对网上报名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尽快登陆研招网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及接收程序
1.复试:我校各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院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接收程序:凡通过我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登陆研招网及时确认接受待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若接收的推免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优惠政策
1.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
2.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4.对科研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科研方面的奖学金;
5.另外学校还设立多项优秀奖学金;
6.对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荐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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