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精选19篇)由网友“雪莉玫雪莉酒”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状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工作人员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工作人员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工作机构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四、防洪抗汛的准备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工作人员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状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五、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工作人员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状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状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篇2: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
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下面是环境事故的应急预案,请参考!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我厂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以保障职工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厂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确保我厂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执行上级防汛工作命令,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督查各工作现场,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向上级报告防汛进展情况,随时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厂职工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职工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职工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工作机构
1、宣传报道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防洪抗汛宣传、发布防灾信息等工作。
2、抢险组:
组长:
职责:负责洪水来临时现场抢险救人、协助维持秩序等工作。
义务抢险队成员:
组长:
成员:
汛期值班安排:
3、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洪抗汛所需的各种物资准备和供给等工作。
4、善后处理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和灾后善后处理工作。
四、防洪抗汛的准备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组织各项防汛抢险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汛抢险任务。
2、组织人员对我厂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封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物品、供电和重要功能场室设备的.防护,保证防汛抢险的顺利进行。
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职工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全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有关要求组织好救灾物资及抢险工作。
五、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各级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全厂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工,并组织职工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六、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全厂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工厂,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2、在防汛抢险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洪讯灾过后,全厂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厂区受影响的建筑物,机械设备,线路等。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篇3: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有效、迅速地控制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生态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7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应急响应等一系列应对工作。
1.3.2承包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要求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1.5事件分级
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1.5.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2.危险性分析
2.1电力产业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风电企业主要存在风场发电周围生态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风险。以及地面沉降引起的生态破坏等风险。
2.2其他风险分析
其他产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风险。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1.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3.1.1.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
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
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电话:0453-6943452。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电话:0453-6943453,0453-6943491。
3.2组织机构和职责
3.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3.2.1.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3.2.1.2生产运营部的应急职责
负责环境事故的应急指挥。
负责做好环境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做好环境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负责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负责组织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环境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
3.2.1.3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协助生产运营部做好环境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保障公司在应急中通讯的畅通。
配合生产运营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1.3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与控制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和监控制度,建立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和监控工作体系,开展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辨识、评估、监控。根据危险源和风险类型,完善风险监控网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监控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同时组织开展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人员疏散、避险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2预警行动
4.2.1预报预测
4.2.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组织机构、职能部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
地方政府、海林市政府主管部门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告知的预警信息;
海林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3)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经过风险评价后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4)其他正规渠道获得的预警信息。
4.2.1.2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预报和预测结果、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预警等级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为Ⅰ级,用红色表示;重大为Ⅱ级,用橙色表示;较大为Ⅲ级,用黄色表示;一般为Ⅳ级,用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红、橙色预警由中电新能源发布,黄、蓝色预警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2.1.3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1)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2)达到突发环境事件Ⅲ级标准时,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3)达到突发环境事件Ⅱ级标准时,启动中电新能源应急响应。
4.2.2应急准备
接到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各风场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应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应急准备工作;
(2)根据预报预测结果,做好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指令风场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海林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②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③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④调集突发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3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现场情况和政府部门通知,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预警解除。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报告和通报
5.2.1.1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报告程序:
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各风场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告,时间应在30分钟以内。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风场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②涉及森林火灾浓烟的;
③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④有可能产生跨区域性影响的;
5.2.1.2发生Ⅲ、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报告程序
(1)发生Ⅲ、Ⅳ级事件,各风场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上报告生产运营部以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
5.2.1.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对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2.1.4突发环境事件上报海林市政府部门。
5.2.1.5应急报告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及数量、事前状态、事件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事件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
5.2.1.6应急通报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作出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示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传达给生产运营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2应急处置
5.2.2.1有害气体泄漏事故:
5.2.2.1.1现场调查,确定泄漏物性质、种类,数量,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控制处理。
5.2.2.1.2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泄漏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巡视检查设备、设备监视,必要时将设备隔离,完成现场的应急操作工作。
5.2.2.1.3检修人员负责设备检修及部分备品配件更换。
5.2.2.1.4调查事件原因,现场取证,确定责任人。事故处理总结。
5.2.2.2污水污染事故:
5.2.2.2.1现场调查,确定污染物性质、种类、数量,已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控制处理,并将情况上报领导。
5.2.2.2.2跟踪调查污染控制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污染,处理情况上报领导,直至污染消失。
5.2.2.2.4调查事件原因,现场取证,确定责任人。事故处理总结。
5.2.3应急行动
5.2.3.1应急委接到灾害通报后,立即根据灾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公司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确定该灾情的响应级别。
5.2.3.2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5.2.3.2.1生产运营部进行应急启动,同时由政府环境部门依据现场污染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5.2.3.2.2生产运营部监督事故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5.2.3.3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Ⅰ级响应
5.2.3.3.1风场启动本应急预案。
5.2.3.3.2风电场进入应急状态,将事故情况通知生产运营部和应急领导小组。
5.2.3.3.3生产运营部、风电场事故应急抢险队的人员就位。
5.2.3.3.4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准备,通知内容应包含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
5.2.3.3.5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按照工作流程,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事故现象,由检修维护人员汇报污染程度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的信息。根据事故部门应急报告和请求,生产运营部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2.3.3.6根据污染事故类型(污水污染事故、有害气体泄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污染物性质、种类、数量,以及受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同时按照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领导。
5.2.3.3.7跟踪调查污染控制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污染。污染动态、处理情况上报领导,直至污染消失。
5.2.4先期处置
5.2.4.1本预案抢险的主要对象是人员,使受困、中毒人员得到及时的救助。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选取。
5.2.4.2在事故发生时抢险队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灾害及现场再次突发险情对自身造成伤害。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抢救伤员(抢救过程中注意伤员的安全),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与转送工作。
5.2.4.3迅速组织保卫人员在现场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5.2.4.4在对具体的事故抢险时,应考虑交通不便的区域或恶劣天气下实施救援情况,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和应急人员安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在具体的工作中如救援物资不足,人员有限等,在发生或已经预见到可能存在此类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3应急终止
5.3.1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条件和程序
5.3.1.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现场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3.1.2终止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
(2)按照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结束报告。
(3)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应急处置结束报告和确认结果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4)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处置终止。
6.后续工作
6.1后期处置
6.1.1应急处置终止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撤销。
6.1.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分析处理的同时,应积极组织开展后期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带来的影响,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6.1.3针对应急过程中,抢险救援物资和征用物资消耗情况,生产运营部必须按照应急需要及时给予补充和补偿。
6.2报告材料的整理上报
6.2.1应急救援总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编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6.2.1.1事件简要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环境事件涉及范围、污染情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设备设施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和经过、应急处置情况。
6.2.1.2应急工作评估。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建议。
6.2.2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总结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整理上报材料。
6.3保险理赔
应急处置完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部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配合保险理赔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6.4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外,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也应成立事件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公司应急值班电话:0453-6417685
7.1.2生产运营部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7.2应急队伍保障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7.3.1生产运营部应以建立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
7.3.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物资储备区域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按需领用、及时补充,常备常新。
7.3.3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
7.4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综合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7.5其他保障
7.5.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5.2为加强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协助支援应急期间的抢险、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治安保卫等。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1.1安全生产处部、各风电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本预案的学习,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生产现场或岗位潜在的危险和职业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
8.1.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预案、基本作业技能、自我保护技能的培训。并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8.2演练
8.2.1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例如,窒息急救,灼烫、外伤救治等。
8.2.2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8.2.3要求
预案演练完毕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8.2.3.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
8.2.3.2起止时间。
8.2.3.3演练项目和内容。
8.2.3.4演练环境条件。
8.2.3.5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
8.2.3.6演练效果。
8.2.3.7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
8.2.3.8过程中文字和音像资料等。
9.监督与奖惩
9.1监督
9.1.1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2奖惩
9.2.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9.2.2奖励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生产运营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2.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9.2.2.2防止或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9.2.2.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9.2.2.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3责任追究
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9.2.3.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9.2.3.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9.2.3.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9.2.3.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9.2.3.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9.2.3.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9.2.3.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故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行政正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0.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10.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10.3.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每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10.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10.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10.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10.3.2.3其他原因。
10.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
篇4:施工现场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范围和重点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各工作小组,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3.针对潜在事故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制定应急准备演习计划,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措施及职责、首先抢救伤员及国家财产、保护现场,根据受伤部位进行现场急救并送专科医院,火灾立即报告消防,其他灾害应报告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制定组织人员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习预案及检查现场设施、机具及消防器材,明确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等
4.重大事故报告程序及事故发生后现场保护措施
5.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6.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估并修改完善
7.其他
二、应急预案中应明确:
1.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2.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如何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的安排,其中应明确,使用什么器材、设备。
3.应明确内部和外部联系的.方法、渠道,根据事故性质,制定在多少时间内由谁如何向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需要通知有关的近邻消防、救险、医疗等单位的联系方式。
4.工作现场内全体人员如何疏散的要求等。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组织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批并报企业安全设备部门备案。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另行成册。
篇5: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的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 . 安全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公司各车间岗位存在的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危害因素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的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部门为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危害应急救援目标。
一车间、二车间、型材车间、冲制车间。
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级别:
一般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和重大事故
三. 事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发生重大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危害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1.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发生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危害时,由指挥部分布和解除安全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组织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2.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生产、质检、设备、配电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处置工作。
车间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财务、营销部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后勤部门负责人:负责车辆调配和抢救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 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公司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1. 治安组:
由财务、营销部人员组成。
负责人:财务部主管。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2.消防组:由各车间班组长组成。
负责人:事故车间(部门)负责人。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
3.抢修组:
由各车间机修人员组成。
负责人:机修车间主任。担负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由事故所在班组人员组成。担负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工作。
五. 发生安全时的处置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有:
1 一般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实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未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2 重大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事故较难控制。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最早发现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生产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安全危害事故源。
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组和专业队伍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指挥部成员根据安全、职业病、环境事故性质和规模,向上级主管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安监等局报告安全危害事故情况。
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应急救援各组立即开展救援。如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⑴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生产、技术、车间、发生事故班组、工会参加的安全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安全危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⑵组成由维修组和发生安全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六. 公司救援信号主要用电话报警联络。
公司报警电话: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七. 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所有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分工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
篇6: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生产、储存、经营性质不同,规模各异,应编制什么样的预案能满足应急方面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基本内容?预案有多少功能?如何进行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接下来分享关于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大家共同学习参考。
在制定应急预案前首先应对企业生产现状进行危险辩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因素是指:能够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损失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够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损害的因素。通常两者不做严格区分。危险有害因素的辩识,是企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辩识确认危害的存在及其特性,找出引发事故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和特征,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
一、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原因分为六类:
1、物理性危害因素(设备缺陷、电危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明火、高温、抛物线、粉尘、作业环境等)
2、化学性危害因素(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有毒、腐蚀品)
3、生物性危害因素:(致病微生物、防害动物、致害植物、传染病)
4、生理、心理性危害因素(心理异常、健康异常、负荷超限、功能缺陷、禁异作业)
5、行为性危害因素(指挥、操作、监护错误)
6、其它危险有害因素。
(二)按引起事故的诱导性、致害物、伤害方式进行分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12、透水13、爆破14、爆炸(锅炉、瓦斯、容器、危化品)15、中毒16、其他。
二、风险评价
(一)企业基本情况
厂址、地质、地形、气象条件、周围环境、建筑总平面布局、功能区分、道路、危险有害物质设施、动力设备分布情况;
生产工艺过程,高温、高压、腐蚀、振动等关键部位,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异常情况;电气设备,高处作业设备,特种单体设备,压力容器情况;
作业环境,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粉尘及其它有害因素和作业部位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后果分析
1、了解主要泄漏设备及泄漏情况。
2、分析造成泄漏的原因。如:设计原因,设备原因,管理原因,人为失误;
3、分析预产生的后果。可燃气体泄漏,有毒气体泄漏,液体泄漏,泄漏后的扩散及范围。
(三)危险化学品火灾后果
1、燃烧财产、建筑损失2、爆炸3、死、伤人4、气体中毒
三、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是要确定,一旦发生危险事故,企业哪些地方能受到破坏
(一)受事故灾害严重影响的工艺和设备及重大危险源。
(二)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主要有居民区、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场等。
(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主要有基础设施、变配电站、建筑物。
(四)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企业所在地理条件、气象条件、四周环境等。
四、应急资源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应急资源主要指:城市应急救援的力量,如公安、部队、消防、医疗救护、劳动、环保、安监、救援专家,水、电、气、热管理部门及通讯、车辆装备设施和企业应配备的必须设备和物资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监测、检测设备、,应急电力设备,重型起重设备等。
应急能力评估,主要用于评估资源的准备状况和从事应急活动所具备的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有效性,提高企业应急水平。企业应急评估可与应急资源准备情况结合起来。
五、应急预案编制
编制应急预案必须考虑企业的现状和需求,在事故风险分析的结果上,大量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资料,以尽可能的减少工作环节。完整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级何类的应急救援体系,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与原则,作为开展应急工作的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应急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应急的策划和准备、应急策略的制订和现场应急救援及恢复,都应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也是预防事故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做好预先有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及时实施补救,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策划
应急预案最重要的特点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应急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的应急资源情况,深刻分析评价潜在事故类型及其性质、区域、分布、事故后果。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评估企业中应急救援的力量和资源情况,为应急准备提供建设性意见。应急策划时,还应列出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定预案的依据。因此,应急策划包括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和法律法规三个要素。
(三)应急准备
应急准备是应急策划的结果,要明确所需要应急组织及其职责权限,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的准备、预案的演习、公众应急知识培训和签订必要的互助协议等。
(四)应急响应
企业应急响应能力的体现,是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核心功能和任务。这些核心功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关联性,构成应急响应的整体,共同完成应急救援的目的。应急响应的核心和任务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通信、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群疏散与安置、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消防和抢险、泄漏物控制等。
(五)应急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事故发生后期的处理,包括泄漏物的污染处理、伤员救助、保险索赔、死者抚恤、生产程序恢复等一系列问题。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在事故后或污染后,对预案不适宜的部分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适应企业应急工作的需要。
总之,编写应急预案,应成立编制小组,对企业工艺、设备、作业场所环境、危化品、防护品、医疗救护条件、消防与治安 等多方面进行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各种应急救援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应急处置的能力,确定方针目标和编写计划,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不断的提高和改进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适应性、实用性。
篇7:事故应急预案
㈠预防措施
1、组织大型教学活动时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学校在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提供食品的,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并索取发票。
5、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乘车,要精心选择车辆和行车路线,对车辆资质及驾驶人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交通安全。
6、组织校外大型教学活动必须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信”的方式告知家长。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班主任应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向120详细说明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位置。
2、带队领导班主任、跟班老师应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3、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㈢事故报告
⑴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类型及时报警。
⑵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
⑶如果在活动中发生其它事故,组长指挥组员或带队老师进行救治。事情严重马上找110、120、119援助。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⑴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上级相关部门。
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篇8: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各装置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装置,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都为具有可燃性质的液体,加工过程又多在高温下进行,因此有发生重大火灾的可能性。
2、火灾的特点
1)燃烧速度快。
2)火焰温度高,辐射热量大。
3)易发生爆炸,火势极易蔓延。
4)燃烧爆炸伴随有毒气体的扩散,容易发生人员中毒。
5)油品火灾燃烧猛烈阶段,扑救比较困难。
3、发生火灾时的处理原则
1)发生火灾事故后,首先要把着火具体位置和着火介质判断准确,继而采取针对性的生产处理措施和火灾扑救措施。
2)发生一般性事故时,要努力控制影响范围,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温、不超压、不爆炸。
3)单台设备着火时,在甩掉和扑灭着火设备的同时,改用和保护备用设备,继续维持生产。
4)在大面积着火时,要迅速切断着火单元的进料、切断与周围单元生产管线的联系、停机、停泵、拿净塔器及管线存油,做好蒸汽掩护。
5)如果是高温介质喷出后着火,则应首先切断设备进料,安全地转移设备内储存的物料,然后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质泄漏后受热着火,则应在切断设备进料的同时,降低高温物体表面的温度,然后在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7)着火后的扑救工作,要立足于岗位人员,立足于现场的便携式、移动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灾初起时及时扑救。
8)灭火剂、冷却剂的选用要根据燃烧介质,着火设备的危险程度,保护设备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灭火效能,保护重要生产设备。
9)发生火灾后,要在积极扑灭初起之火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队报告,以得到专业消防队伍的支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10)当发生重大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接受和执行抢险救灾行动指令,自动履行工作职责。
篇9:事故应急预案
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范措施
(一)成立学校消防领导和工作小组
1、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2合理规划消防疏散路线。
3、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4、组织学校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二)安全教育
1、学生上下楼梯按疏散路线贴右侧有序行走。
2、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时,值班教师提醒学生做到“十不要”:不要太快;不要推拉前面的同学;不要拥挤;不要嬉戏打闹;不要手插口袋;不要拣拾物品;不要弯腰系鞋带;不要从高处往下跳;不要顺扶手下滑;不要中途急停。
3、疏散时,值班老师要立即到达值班岗位。
4、疏散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撤离。
5、教师要清楚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教师掌握消防四懂四会。(四懂:a、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b、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c、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d、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a、会使用消防器材;b、会报火警;c、会扑救初起火灾;d、会组织疏散逃生。)
(三)安全检查
1、教学楼内按要求配置标准的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并做好记录。
2、楼梯间不能堆放杂物,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3、定期检查各室场的电器、线路等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保障安全。
4、实验室内的化学药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专室专柜和专人妥善保管并在明显部位设有警示标志。
5、教室的前后门确保能及时打开作紧急疏散用途。
6、教学楼内不能使用气压锅,使用液化气时必须严格消防安全要求。
二、应急预案
(一)火警处理程序:
一旦发现火灾,要遵循小火灭火,大火逃生的原则。如遇大火首先组织学生疏散,立即拨打119报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师扑救。
(二)领导小组及职责:
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各级部主任加班主任
职责:指挥各小组做好疏散、灭火、救护等工作。
2、疏散组:
职责:组织师生按指定路线有序撤离。
3、灭火组:
职责: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利用现有消防设施组织灭火。
4、警戒组:
职责:划定警戒范围,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5、救护组:
职责:对受伤师生进行必要救护。
消防与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后,除部分教师参与配合外,其余教师维护学生秩序,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三、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
篇10:事故应急预案
一、触电事故特征:
触电时由于人体直接接触电源,受到一定量的电流通过人体,致使组织损伤和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触电时间越长,机体的损伤越严重。低电压电流可使心跳停止(或发生心室纤维颤动),继之呼吸停止。高电压电流由于对中枢神经系统强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随之心跳停止。
二、应急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组长
应急救援副组长:
应急联络:
现场维护:
应急救援:
应急抢救:
职责: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营救触电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及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报告,根据安排及时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响应
在车间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第一目击人应立即高声呼救,并且立即切掉电源。
(二)应急联络
应急联络组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999),内容如下:
一、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二、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三、目前现场状况及周围作业人员伤亡等情况等;
四、耐心回答“120”救护人员的询问;
五、随时与急救中心人员保持联系以及汇报情况;
应急联络组将目前现场情况与应急救援组长详细说明,同时由应急救援组长向车间领导进行汇报,内容如下:
一、汇报人姓名
二、发生人员触电事故的准确地理位置;
三、目前现场状况及周围作业人员伤亡等情况等;
四、是否报警情况及目前人员情况;
五、听从领导指示。
(三)现场维护
现场维护人员根据现场周边环境,利用锥形交通桶封闭现场。封闭现场时摆放锥形交通桶、拉好警戒带、保护好现场。
(四)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组将触电者与电源隔离:脱离电源的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果断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和措施:
一、如果开关或者按钮距离触电地点很近,应迅速拉开开关,切断电源,并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
二、如果开关距离触电地点很远,可用绝缘手钳或用干燥木柄的铁锹、斧头等把电线切断。
三、当导线搭在触电人身上或者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棍、木板或其它带有绝缘柄工具,(手握绝缘柄)迅速将电线挑开。
四、如果人在较高处触电,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摔下。
五、如果触电人的衣服是干燥的,而且不紧缠在身上时,救护人员可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用干衣服、干围巾等把自己的手紧密的包裹起来,然后用这只手拉触电人的衣服,把他拉离带电体。
(五)应急救护
应急救护组依据不同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为触电者进行抢救:
一、触电伤员如神智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趟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二、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趟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坚持就地正确抢救,并尽快联系医院进行抢救。
三、呼吸、心跳情况判断电伤员如意识丧生,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断伤员呼吸情况,若既无呼吸又勿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已停止,就要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两种方法进行抢救。
(六)心肺复苏、人工呼吸正确做法
一、在医护人员未赶到现场时,由应急救援组和应急救护组配合对触电者进行心肺复苏及人工呼吸:
(1)确保抢救环境安全。
(2)在坚硬平(地)面上摆好仰卧体位,用压额提颏法打开气道,并清理口腔异物。
(3)判断有无呼吸,用一看二听三感觉的方法,时间10秒:100一、100二、100三、1004…、、1010
(4)如没有呼吸,先进行人工呼吸,向气道内吹气2次。
(5)判断有无心跳(触摸大动脉),时间10秒:100一、100二、100三、1004…、、1010,后5秒注意观察循环征象。
(6)判断心跳停止,立即胸外心脏按压。胸外按压位置应位于胸骨最下端上方3—4厘米,胸骨的正中区,其次,按压人员应保持上身前倾,以髋关节为支点,双臂伸直,垂直向下将胸骨下压约4—5厘米,然后放松,按压频率为每分钟100次。
(7)胸外心脏按压30次,人工呼吸2次,交替进行。按压一十、十一、12…、二十、21…、三十一、32…、、39,吹气一、2…连续操作4个循环后,检查一次呼吸和心跳,时间10秒:100一、100二、100三、1004…、、1010,前5秒检查呼吸,后5秒检查脉搏和观察循环征象。
(8)抢救工作一旦开始,中途不能停止,直到伤者苏醒或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才能停止。
四、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一、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一看、二听、三感觉”的方法再判断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断时间不得超过5~7秒。
二、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现场不得停止抢救。
三、不要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抢救过程中需要移动伤员,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四、将触电者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上木板,不可让伤员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
五、无论发生哪种类型、哪种方式的触电事故首先要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体,急救者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
六、当伤员脱离电源后,检查伤员的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律,发现呼吸和心律停止时,应立即实施就地抢救。
七、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切断电源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应考虑切断后的临时照明,如应急灯等,以利于救护。
八、当抢救者面色好转、嘴唇逐渐红润、瞳孔缩小、心跳和呼吸恢复正常,即表明抢救有效
篇11:事故应急预案
一、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杜万强(校长)
副组长:
成员:
史艳艳【一(1)班班主任】
胡玄【一(2)班班主任】
郭婵【一(3)班班主任】
师玉丽【二(1)班班主任】
郭秀芳【二(2)班班主任】
宋晓艳【三(1)班班主任】
马许可【三(2)班班主任】
史艳浩【四(1)班班主任】
杜素青【四(2)班班主任】
曹云霞【六(1)班班主任】
毛腊梅【六(2)班班主任】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寄料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寄料镇寄料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中心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三、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篇12:事故应急预案
㈠预防措施
1、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突发校舍倒塌隐患。
2、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校舍倒塌事故,易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若学生在校园突发校舍倒塌事故中受伤,对受伤学生学校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立刻向教育局报告发生情况,争取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妥善处置有关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在48小时内将事件详细经过及处理结果作书面报告教育局。
3、学校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并立刻向教育局报告财产损失程度,同时做好其他师生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及时做好安顿工作,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突发校舍倒塌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2、事故报告内容:突发校舍倒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并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并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突发校舍倒塌事故进行处理。
3、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4、进行突发校舍倒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篇13: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东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东原则,以突发事件东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能以最快东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一、基本概况
我队有6个采油班,共有油井63口,生产井39口,有井场21处,日产液量324方。
油区污染源主要是污水池泄露和原油泄露两大污染源。
二、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可能导致重大污染事故的主要因素
井场排水沟道不畅、污水池储水量过大、暴雨和地震、滑坡、储油罐阀门坏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预防措施
1、救援物资的储备:吸油毡、吸油枕、铁锹、沙袋、架子车、雨衣、雨鞋等。
2、井场每天24小时值班采油工巡回检查可能发生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每井场无隐患,污水池水位正常,排水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采油队值班人汇报处理。
3、经常对井场相连外延山体巡视检查,防止滑坡。
4、加强雨雾汛期对污水池,井场的重点防范范围检查,看有无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的坑洞及时进行回填,发现漏水,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5、平时观察储油罐的阀门,发现阀门坏的,及早更换新阀门,防止原油泄漏,造成污染。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发现人应速将污水泄漏或原油泄漏现场状况向采油队值班人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东地点,采油队接到报告后,及时集合救援队奔往现场,立即准备救援物资,有组织地进行救援,是污水泄漏的:调用污水车将剩余的污水吸干,同时用人力堵住决口并处理现常是原油泄漏的:及时用土将污染范围围住,查出泄漏处,堵住泄漏处,并把该储油罐东油用污水车吸光。用吸油毡将原油吸起。现场处理完毕,应急队员方可撤离现常
篇14:事故应急预案
1.预防:
1.1按机电科下达的保护定值单及时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工作。
1.2包修人员做好对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运行状态。
2.处理:
重要采区变电所或泵房变电所为双回路供电,正常运行时联络开关断路器在断开位置。
2.1当出现一路进线开关跳闸后,首先要判断停电原因,检查本所内断电设备有无故障,并确定该段所有负荷开关均已跳闸。如有故障则汇报工区,由值班领导指挥处理。如无故障,则联系上级变电所按先总后分的顺序逐级恢复送电。
①如跳闸原因是由上级变电所引起的,且不能迅速恢复送电,为保证外负荷供电,采区变电所可根据工区值班人员的调度将本所联络开关合闸,但合闸前应将故障线路进线开关及隔离小车拉开,严防向上级变电所反送电。
②如跳闸原因是由本所外部分支线路引起的,则该分支线路故障不排除,不与其送电。
2.2采区变电所内的分支高压开关出现跳闸,应根据开关面板指示情况,判断跳闸原因。可与用电单位联系,询问有无故障发生,如线路无故障,可让用电单位拉开所外断路开关,逐级试送电并做好记录。当再次发生跳闸,则必须查明原因,否则不得送电。
2.3采区(泵房)变电所低压开关出现跳闸,配电工应首先判跳闸原因。
①如因外部负荷绝缘降低,漏电引起的,则必须排除漏电故障,方可送电。
②如因外部短路,过流引起的则必须待外部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③如因开关本体故障,则必须由供电维修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无论什么情况,只要线路外部有人施工,就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由施工负责人在停送电记录上签字,配电工核实准开关编号及负荷名称,将开关断开。高压开关要停掉断路器,拉开隔离小车,将开关闭锁、挂牌;低压开关停电后要将开关把手闭锁、挂牌;严防误送电。没有施工负责人签字申请送电,任何人不得操作,严禁约时停送电。
事故如发生在交接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交清,严禁早退、擅自离岗。
篇15: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学校仪器、设备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保证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减轻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出现工伤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切断所有相关的水、电、气、等,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房间,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解救被困人员,使受伤人员迅速脱离险境;同时,报学校分管领导、校长办公室,涉及到学生的,报告政教处领导,应急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二、在第一时间内向校卫生室发出求救信息,并拨120,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待120到达或用其它方式急送医院。在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三、保护现场,迅速逐级向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学校分管领导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把损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并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篇16: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的重要场所,实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化学药品、电、玻璃仪器等,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应急预案:
1、若室内因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关闭电源,用灭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进行灭火,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若火势未能及时控制,立刻拨打119报警。若使用酒精灯不慎引起燃烧,立即用湿抹布扑盖。
2、若室内因线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预知因素发生学生触电事故,应立即疏散学生并关闭电源,为触电学生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到达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现外伤,应立即到医务室进行处理。
4、如果酸或碱流到实验台上,立即用抹布擦净,再冲洗抹布。如不慎将酸或碱沾到皮肤、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较多的水冲洗,在冲洗眼睛时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请医务室人员及时到达作相应处理,同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必要时送往医院救治。
篇17: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危险源
滴沥帮乌素煤矿主要进风井位于华资焦化厂北侧,距离焦化厂焦炉直线距离150m左右。焦化厂一旦发生意外停电事故,烟囱鼓风机无法运转,焦炉废气无法正常排放,造成大量焦炉废气泄漏扩散,如果遇上南风天气,会造成大量焦炉废气通过进风井进入煤矿井下,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了防止焦化厂废气泄漏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威胁,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后果,杜绝和减少人员伤亡,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特编制如下应急处理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煤矿调度室与焦化厂调度室的及时沟通,如果焦化厂检修线路或供电部门有计划停电时,必须提前及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由公司协调焦化厂保证焦化厂风机双回路供电安全可靠,建议加装自动切换装置,减少风机停转时间,同时加强风机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努力杜绝非正常停电和风机停转。
2、在煤矿调度室设置焦化厂排烟风机停电报警装置,当焦化厂排烟风机由于意外原因突然停转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值班调度员及时通知井下撤人并启动本应急处理预案。
3、焦化厂有计划停电时,应提前2小时通知煤矿调度室,煤矿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电话通知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由跟班矿领导和各作业地点跟班领导组织井下所有人员在停电前30min,全部撤至地面,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检身工在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并清点人数后撤离井口。
4、若遇特殊原因焦化厂风机突然停转时,调度室报警器报警,调度员应首先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地点人员全部撤离升井,然后通知井口人员视风向和井口烟雾情况,若烟雾进入井口房时,立即打开井口房内所有净化水幕,关闭井口房门,同时开启井口房三台新鲜空气鼓风机,佩戴好自救器,坚守岗位,协助检身工清点升井人数,直至井下人员全部升井后撤离井口。
5、煤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接警后,除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外,同时应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调度室集合,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煤矿矿长根据事态发展,确定是否向集团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6、焦化厂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矿井主扇风机正常运转持续30min后,采用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在回风井口风机扩散器上口对矿井回风进行检测,当焦炉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浓度时,安检员、瓦检员佩戴自救器,携带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仪下井进行逐巷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井下作业。
7、井下作业人员接到调度室紧急撤离升井命令后,根据井下烟雾情况佩戴好自救器,在跟班领导、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等带领下,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有组织撤离升井。
8、升井人员清点必须井口入井检身记录和人员定位系统入井人数统计相符,如果不符时必须调查清楚。
9、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会正确使用自救器,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10、调度车必须24小时在煤矿待命,若遇升井人员有头痛、恶心、呕吐等身体不适现象时,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11、煤矿井下各地点避灾路线:
⑴、119101运输顺槽皮带机头硐室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⑵、119105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运输顺槽→第二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⑶、采区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⑷、119105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迎头→119105回风顺槽→第一车场→+770m水平轨道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⑸、其他地点零星人员:
①煤仓上下口人员:上仓皮带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②+770水平胶带大巷各部皮带司机:+770m水平胶带大巷→集中轨道巷→副井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篇18: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级规定,按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③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⑤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⑥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Ⅱ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
⑦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⑧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Ⅲ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
⑦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⑧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是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应急管理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本市铁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督促、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组织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或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副指挥长由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1)上海铁路局。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交通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承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分子;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警戒;协助抢救伤员;协助排除爆炸物;扑灭火灾或组织排水;设置水雾屏障;现场勘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3)市建设交通委。组织抢修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市政设施和设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地面交通应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员疏散车理和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设备运输。
(5)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发生纯铁路行车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安监司独立调查);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
(6)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护,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水务局。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相关区域水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现场和周边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通信保障。
(9)市电力公司。保障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并协助铁路运营单位尽快恢复供电。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
(11)市地震局。对地震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震后趋势意见,为铁路交通正常运行提供处置依据。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12)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联络和管理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根据事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新闻报道方案。
(13)铁路运营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
(14)上海警备区。必要时,按照规定调用防化人员协助毒气事件的检测和现场洗消。
(15)武警上海市总队。必要时,按照规定参与维持公共秩序,抢险救援,配合测试和洗消毒气污染,守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和贵重物品。
(16)市民防办及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17)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1.1预警级别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铁路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极其严重,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严重,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5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部分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短暂影响,或部分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较小范围内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部分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3.1.2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2)Ⅱ级(橙色)及以下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视情发布,并报市政府。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和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各铁路站点显示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3.1.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或授权发布部门机构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2预警响应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上海铁路局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必要时向铁道部请求,提出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方案。
(2)上海铁路局通过相关网站、热线电话、铁路站点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铁路班次调整信息,提醒延误车次的乘客暂缓前往铁路站点。
(3)可能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要开辟临时候车场所,疏导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时,闸北、徐汇等有铁路站点的区要做好开辟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并落实广播信息发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准备。
(4)交通港口部门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疏散、转运准备。
(5)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要备勤待命,做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准备,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建立健全本市铁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体系。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铁路运营单位(部门)要及时报告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区县政府。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发现铁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1.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单位接到铁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同时,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告。
4.1.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先期处置
4.2.1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在处置过程中,上海铁路局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铁路运营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3.3各类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等部门的响应行动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铁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1)行车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行车组织组、现场指挥组、事故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
①各铁路运营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集结应急队伍,调动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落实上海铁路局现场指挥组的处置措施。
②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组请求,负责调集局管内救援力量、设备、器材和物资支援现场应急救援,或联系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局和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时,及时调用大型机械配合抢修。
(2)铁路火灾事故
①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视情设置现场指挥、灭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小组。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消防部门负责及时支援灭火工作;公安、卫生等应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
(3)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①发生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货运处。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安监、民防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会同铁路部门划定隔离区域,测定危险等级,并负责处置;市公安、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搞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引发火灾爆炸的,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灭火抑爆;必要时,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周边人员疏散。
(4)铁路大面积列车晚点和旅客滞留
①发生铁路大面积晚点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车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处置办法》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派警力维护车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铁路局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和后续列车信息等。
②由上海铁路局根据某一方向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等情况,结合全局运输资源现状,制订并组织实施运输组织、客运组织应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协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内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
③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和闸北、徐汇、松江等区县政府要及时开辟临时安置场所,落实必要的物资保障;上海铁路局要及时疏导旅客前往临时安置点,并在临时安置点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门要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搞好人员转移疏散;必要时,公安、卫生等单位专业人员进入旅客滞留、安置地点,维持秩序、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铁路交通事故(件)
铁路受破坏性地震影响,按照《上海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防台防汛按照《上海铁路局防洪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地质灾害按照《上海铁路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处置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4新闻发布
4.4.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4.4.2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由市政府新闻办协同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海铁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上海铁路局自行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上海铁路局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1.2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案件调查后的现场清理,因铁路交通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筑、供气、供水、供电、环保等主管部门到场处置。
5.1.3市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监测等。
5.2善后处置
5.2.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上海铁路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铁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定性定责和调查分析材料的汇总。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损失、性质和责任。同时,由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当事单位分析事故教训,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5.3.2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上海铁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上海铁路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铁路公安、医疗、行车救援、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建立并强化与属地公安、卫生、消防、民防、通信、供电、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根据“分级救治”原则,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救护。
6.5治安维护
6.5.1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
6.5.2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路警力、属地警力、民防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并加强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的警卫。
6.5.3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总队予以协助配合,并负责相关内卫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6经费保障
上海铁路局应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成本,确保应急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6.7.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建立铁路交通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现场实况转播等先进技术装备。同时,可根据需要使用世博会已配备的安全信息定位协作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汇集、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协作处置单位信息共享、现场应急备份调频广播调度。
6.7.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设立铁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铁路内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铁路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并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是着眼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实战演练频率和水平,强化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奖惩
在铁路交通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由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7.5.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市应急办审核。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组织实施。
篇19: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辖区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B.编制、管理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单位应急机构、队伍的应急准备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C.负责建立和维护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队伍、预案、装备、物资等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和信息网络;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响应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B.协助专业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7589620,87583600)、区安监局(值班电话:87589832)。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A.参加应急处置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B.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拍照、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C.对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险源,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D.根据现场情况,必要时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结束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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