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预案范文(锦集14篇)由网友“taletellerroman”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环境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篇1:环境应急预案
从管理角度看,病区既是一个具有特殊性质的人文环境,又是一个必须符合医疗、卫生原则,满足医院病人身、心需要的物理环境。它们构成了病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重心。
一、病区物理环境的管理
物理环境对增进医疗效果,帮助患者适应医院病人角色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管理的重点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整洁病区整洁主要指病区的空间环境及各类陈设的规格统一,布局整齐;各种设备和用物设置合理,清洁卫生。达到避免污垢积存,防止细菌护散,给医院病人以清新、舒适、美感的目的。保持环境整洁的措施;
①物有定位,用后归位,养成随时随地注意清理环境,保持整洁的习惯。
②病室内墙定期除尘,地面及所有物品用湿式清扫法;
③及时清除治疗护理后的废弃物及医院病人的排泄物;
④非医院病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及非医疗护理必需用物一律不得带入病区。
(二)安静清静的环境能减轻医院病人的烦躁不安,使之身心闲适地充分休息和睡眠,同进也是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康复、医护人员能够专注有序地投入工作的重要保证。
(1)根据国际噪音标准规定,白天病区的噪音不超过38db。
(2)控制噪音医护人员应做到;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关门轻。
(3)易发出响声的椅脚应钉橡胶垫,推车的轮轴、门窗交合链应定期滴注润滑油。
(4)积极开展保持环境安静的教育和管理。
(三)舒适舒适的环境主要指医院病人能置身于恬静、温湿适宜、空气清新、阳光充足、用物清洁、生活方便的环境中,才有安宁、惬意,心情舒畅感。
1.温度、湿度病室温度过高神经系统易受抑制,影响人体散热;室温过低,使机体肌肉紧张、冷气袭人导致医院病人在接受诊疗护理时受凉。病室适宜的温度一般冬季为18-22℃,夏季19-24℃,儿科病室22-24℃之间,相对湿度以50%-60%为宜。湿度过高,有利于细菌繁殖,且机体散热慢,医院病人感到湿闷不适;温度过低,则空气干燥,人体水分蒸发快,热能散发易致呼吸道粘膜干燥,口干咽痛影响气管切开或呼吸道感染者康复。因此,应根据季节和条件因地制宜地采用开窗通风、地面洒水、空气调节器等措施,调节室内温湿度,使医院病人感到心境愉悦,安泰处之。
2.通风病室空气流通可以调节室内温湿度,增加空气中的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和微生物的密度,使患者感到舒适宜人,避免产生烦闷、倦怠、头晕、食欲不振等症状,有利于病体康复。合理的做法是: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定时开窗通风,冬季一般每次通风30分钟左右;病室应为无烟区(不得在室内吸烟);及时清除污物及不良气味。
3.阳光病室阳光充足,不仅能保护医院病人的视力,增加活力;且可利用阳光中的紫外线,发挥其杀菌作用,净化室内空气;适当的“阳光浴”还可以增进医院病人的体质,尤其是冬季的阳光,使医院病人感觉温暖舒适,激发情趣。但必须注意:阳光不宜直射眼睛,以免引起目眩;午睡时宜用窗帘遮挡阳光,不至于影响患者午休;室内的人工光源,既要保证晚夜间的工作、生活照明,又不可影响患者睡眠。
(四)安全病区管理工作中应全力消除一切妨碍医院病人安全的因素,安全保障好,医院病人心理松弛,可以避免意外事故,提高治愈率,增进护理的社会效应。
①避免各种因素所致的意外损伤。如浴洗室地面潮湿,致使医院病人滑倒跌伤;昏迷医院病人未加床档、保护具而坠床或撞伤;神志不清或躁动医院病人触接电源而灼伤等等。
②杜绝医源性损害。如粗心大意引发的护理事故、差错;服务态度欠佳,致使医院病人心理失衡等。
③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详见第五章)。所有上述不安全因素,都可通过科学管理加以避免,收到满意的效果。首先应改善服务态度,事事将医院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力争改善病区的安全设施,如厕所、走廊设有扶手,给功能障碍的医院病人带来安全感;电源插座远离神志不清的医院病人,夜间设有地灯照明,方便医院病人的生活;有严格的环境清扫、物品清洁、消毒制度;病房、治疗室设有符合卫生学要求的流水洗手设备等。
(五)美观病区美化包括环境美和生活美两方面的内容;
1.环境美主要指布局、设施、用品整洁美,色调美。一般多采用浅蓝、浅绿等冷色,能给人以沉静、富有生气的感受;在病室和病区内走廊亦可摆设绿色盆景植物、花卉、壁画等,借以点缀美化环境,调节医院病人的精神生活。
2.生活美主要指医院病人休养生活涉及到的各个侧面如护理工具、餐具等生活用品美观适用;护士的心灵、语言、行为美;患者医护人员的服饰美;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艺术设计美等等。所有这些都按审美规律来做,就能激励医院病人热爱生活,调适护患心理距离,满足医院病人的精神心理需要。
二、病区人际环境的管理
医院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病区医护人员与伤病员以及他们的亲属之间,医生与护士之间,由于工作的需要,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人际环境,在这个特定的人际环境中,护士所施行的护理管理工作,无不与人际交往发生密切联系。因此,做好病区人际环境的管理工作,对于贯彻医院的管理制度,维持病区的正常秩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行,具有积极的示范、协调和推动作用。
病区人际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医护关系和护患关系。
(一)处理好医护关系医疗、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中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服务对象虽都是医院病人,但工作侧重点不同。因此,协调的医护关系是取得优良医护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理想的医护关系模式应是:交流一协作-互补型。即:
①有关医院病人的信息应及时互相交流;
②医护双方对工作采取配合、支持、协作态势,尤其在医院病人病情突变或须急救时,能相互代替应急处理日常工作注意满足彼此的角色期待。
③切实按医护双方道德关系即:尊重、信任、协作、谅解、制约、监督的原则处事。
(二)处理好护患关系良好的护患关系取决于护理工作者的正确医学观和道德观。护士必须做到:
①把医院病人视为社会的、不同心理与感情的人,而医院病人的心理状态又直接影响医院病人的治疗护理效果。因此首先应尊重、理解医院病人,视护患双方的地位平等;并重视医院病人的主诉,关心、满足医院病人对护理的需求。
②充分发挥医院病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切治疗护理活动均应取得医院病人及其家属的理解。
③以疏导、示范的方式帮助医院病人适应病区环境,积极配合治疗,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三)要尊重和维护医院病人的权利医院病人享有的权利:
①平等治疗权;
②知情同意权;
③获得诊疗信息的权利;
④要求保密的权利;⑤因病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同时,患者有积极配合医疗、护理及遵守住院规则的义务。护士应成为医院病人权利的忠实维护者,还要通过积极宣传和指导,使之承担患者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探视、陪伴制度的管理患者亲友对医院病人的探视或陪伴,是对医院病人感情支持所必需的。但应遵守有关制度;控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探视;每次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和时间;探视者不得影响医院病人的休息和医疗护理。由医生或负责护士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伴,病区签发或撤销陪伴证;在班护理人员应经常与陪伴人取得联系,督促陪伴人遵守病区管理规定,维持病房秩序,在查房和治疗时间里,应嘱其离开病室;同时不得依赖陪伴做医院病人的护理工作。陪护率一般要求控制在5%左右。
篇2:环境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篇3:环境应急预案
网络信息中心机房环境主要监控目标对象为:电力供应、火情、空调异常。监控对象表征为:UPS可监控数据(包括输入、输出、负载等)、烟雾、环境温湿度值。
环境监控报警根据影响范围不同定为不同级别,予以不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如下:
一、紧急告警
(一)机房烟雾告警
1.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UPS输入掉电告警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UPS输出故障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二、重要告警
(一)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三、一般告警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篇4:环境应急预案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和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等突发性情况时,为能使商品混凝土正常供应、商砼站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拌和站应急预案。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人员组成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总调度
组员:商砼站所有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由调度室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应急方案工作指挥。
一、正常生产时突然下暴雨时,启动暴雨应急预案
①当班调度就暴雨情况及时与工地现场沟通协商做好现场的处理工作,并巡视料仓和料斗的彩钢瓦是否完好,各处是否有漏水飘雨情况;
②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况,在排队等候接灰的商品混凝土罐车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检查运料车辆的料斗及时装好防雨布;
③试验员应及时复测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
④搅拌司机注意在监控器上观察地料仓是否有漏雨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郑州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3#楼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⑤安全员及时检查拌和站的防雷设备是否完好;
⑥站长及时巡视整个拌合站并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
⑦总调度就站内外情况与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连续阴雨天,启动阴雨天应急预案
①站长巡视整个拌合站,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商砼站正常生产运转;
②地磅房收料员保证进料和运料车辆在进场之前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带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实验员随时抽检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时调整好配合比,确保砼的拌和质量。
④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检查每一次罐内混过凝土情况;
⑤搅拌司机注意巡视地料仓是否有漏积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三、正常生产突发停水时,启动停水应急预案
(1)两台生产线配有一个可储水70t的地下储水箱,以及一个可储水200t的备用蓄水箱。在生产之前商砼站的储水箱以及备用蓄水箱都受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水箱为蓄满状态;同时在两水箱被抽水时或额定蓄水量水位有变化时,控制系统开始工作,不间断蓄水,直至水箱内为蓄满状态。
(2)商品混凝土每方用水量为140kg左右,两条生产线同时运转,正常生产量约为126m3/h,一小时用水量约为17、6t。施工时如突然发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储水及备用蓄水箱的储水约能满足生产1900m3商品混凝土,可保证一天正常的生产及抢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时间。
四、正常生产突发停电时,启动备用电源应急预案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商砼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五、生产关键设备突发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应急预案
(1)在拌和站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主要指为商品混凝土强制式拌合机。其他机械设备有大量的备用储备,并易于修复。
(2)配置有生产线两套,进行商品混凝土灌注时启动一套,其中一套可为备用,当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机械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
(3)平时做好关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每月针对设备的维护修理情况,每月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当设备因故障停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六、突发火灾启动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
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七、商砼站扬尘、外加剂泄露应急预案
1、在商砼站的生产中如发现扬尘相对正常生产中有异常增加。应立即检查是否有除尘设备损坏或者是封装部分破损泄露,及时进行处理。如粉尘量大可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2、外加剂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应该及时将外加剂进行更换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剂用水稀释,导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篇5:环境应急预案
20xx年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20xx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精神,认真履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职能,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和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为目标,对饮用水源和环境风险源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了环境安全。
一、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我市在前期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对辖区内沿江沿河以及工业集中发展区的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检查,特别对造纸、化工、涉重涉危等行业企业进行了排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对涪江、郪江和赤城湖水库周边的洪达家鑫、弘桥公司、精峰明胶、三鑫纸业、宁丰皮革等进行了认真排查。对造纸、化工企业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化品存储情况、应急演练情况、应急储备物资等进行重点检查。大英县要求盛马化工、蓥峰化工和兴茂石化三家化工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危废的贮存和处置进行规范管理;对三鑫纸业、永佳纸业、金龙纸业三家企业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已经关闭的大英县腾华工业用燃料油加工厂、大英县友章工业燃油厂、大英县石门工业燃油加工厂3家炼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已彻底拆除设备,没有生产迹象。
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82台次,执法人员248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6家。截至目前,蓬溪县对存在环境隐患的1家企业立案调查,已报请县政府准备清理关停;其余5家企业正在按要求积极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开展沿江沿河企业环境污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保障了我市区域环境安全。
二、科学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7月26日,阿坝松潘县电解锰厂尾矿渣流入涪江后,我局第一时间与省环保厅和绵阳市、三台县环保局取得联系,派出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赶赴绵阳、三台了解当地现场处置情况。第一时间启动《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遂宁市环保局应对处置涪江水质异常事件指挥部,全局干部职工24小时待命。从26日16时至异常水质成功处理,共出动人员4515人次,车辆811台次,采样688个,出具监测数据2064个,编发涪江水质短信700余条,在遂宁日报、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第一时间更新水质变动信息,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为冷静处理突发事件创造了正面的社会环境,为领导及时、正确下闸封堵、开闸放水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信息。国家环保部、省政府、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对市环保局这次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存在具体问题
(一)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还不完善。有的企业应急预案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企业将应急预案停留于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缺乏演练;多数企业应急处置技术和物资储备不足,发生事故时易耽误处置的最佳时机,不利于污染的及时、有效处置和控制。
(二)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应急指挥通信系统、运输保障系统、应急监测装备、应急防护器材、应急处置物资等均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认真谋划“十二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在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时,要与区域、流域等规划相衔接,突出规划中环境应急管理内容,系统考虑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和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准确定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在环境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研究应急能力建设问题。
二是加强电子、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及环境应急管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现有电子、化工企业。严把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关。进一步核实辖区内重金属、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的污染因子和允许排放总量。重点抓好该行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环保设施的配备情况,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内敏感目标的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的暂贮、处理情况。
三是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依托大中型企业建立专业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促进环境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
四是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督促指导风险较高的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水平。建立环境应急处置储备信息库,各区、县环保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环境应急处置储备信息库。
篇6: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环境空气污染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减少环境空气污染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根据省厅xxxx年1号文《安徽省教育厅启动重污染天气IV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校长对学校环境空气污染应对工作全面负责,副校长组织协调。
2、办公室收集数据,及时通报污染等级,并做好学校应对环境空气污染应对情况上报工作。
3、组织宣传环境空气污染相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防护、重污染天气道路安全等常识。
4、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护环境空气污染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5、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环境教育课、家长会等方式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教育和应急预案的学习,明确各级预警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
6、体育活动课教师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室内外体育活动的调整和安排。
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学校根据应急办发布的预警通知。接到预警通知后,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响应措施
1、三级响应措施
接到上级应急办发布的黄色预警时,学校落实上级响应措施,让学生减少户外活动。
2、二级响应措施
接到上级应急办发布的橙色预警时,学校立即停止学生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按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3、一级响应措施
接到上级应急办发布的红色预警时,学校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自动采取停课。停课期间,学校的教师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三、应急保障
1、学校成立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2、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空气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提醒学生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加强环境知识的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
篇7: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环境应急预案评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实用性、基本要素完整性、内容格式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受理备案登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五章:环境应急预案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准备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适应性和应急人员协同性而进行一种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8: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篇9: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境应急监测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事故处理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产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因子。这就要求我们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应急处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争做到最佳状态,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损失。因此,应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环节。
一、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因此要求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常备不懈。应急监测准备和响应贯穿于事前,事发,事后几个阶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应急监测方面的准备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标记重点源;应急监测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一)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当事故发生时,各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拿出一份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响应。其中包括各部门组织分工、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现场情况报告表等细节性文件,并且要求相关监测人员及一线人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应急作业文件。
(二)补充完备应急监测装备和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一般都是直接读数,响应迅速,可以通过简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确定污染区域和浓度分布,为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仅是针对于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的要求,还包括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区监测站已经配备了突发性应急监测车,而且车上配备有车载式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三)标记重点源,为事发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和确切处理方法
在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破环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也是应急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在事前标记好可能会发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化工厂等重点事故源,详细标记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存储物质情况(物料在装置内的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中间和最终产物,地理环境等),总图布置,周围敏感点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数据源的信息,不仅为监测仪器的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处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能够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种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处置就会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四)积极参加应急监测培训,主动开展应急演习
通过专业培训,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培训过程中,应急监测人员不但能够清楚的认识、了解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且能够提高自身处理应急污染事故的素质和能力,增长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应急演习不仅可以使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确率的提高和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有效的节约了现场监测的宝贵时间。
篇10:环境的应急预案
一、紧急告警
(一)机房烟雾告警
1.如消防系统已启动,立即通知相关区域同志撤离机房。
2.如消防系统尚未启动,立刻调出该场地视频监控,确认是否有火情。一旦确认火情,立即疏散,并确认消防系统能正确启动。
3.火警必须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中心主任、相关机房安全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
4.按消防相关程序处置。
(二)UPS输入掉电告警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电池放电情况。
2.相关机房负责人待命响应,根据需要按预定程序逐级安全关闭各类系统或设备,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三)机房地湿告警
立刻通知相关机房负责人和环境与设备工程师,现场查看空调底下是否有水管爆裂漏水。
备注:漏水事故影响不可轻忽,某些情况下会引起灾难性事故,请务必关注。
(四)UPS输出故障
1.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和相关机房负责人,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即刻响应并处理,通知机房负责人影响范围。
2.相关机房负责人立即响应,如影响中心关键业务,由机房负责人作出判断,并立即通知业务所属责任部门。
二、重要告警
(一)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
发现监控数据通信中断告警,需要综合查看,首先排查是否网络原因,其次排查是否服务器原因。以下状况考虑环境因素:
如果同时有大面积的网络故障和服务器故障,很可能是UPS输出故障,立即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运行部负责人和系统部负责人。
如果是单纯的数据数据通信中断,一般是监控设备死机,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1.机房高温告警
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如判断空调已失效,则需到现场处置。
备注:由于机柜上的温湿度仪因热通道和铁架的热传导作用使得感应温度偏高很多,只能做参考。因此,如夜间发现高温告警,可注意观察,如有持续异常升温则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2.冷冻水高温告警
发现冷冻水高温告警或空调进水高温告警,即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3.市电掉电告警
工作时间,立刻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非工作时间,如发生UPS输入掉电告警,按前述流程处置。
三、一般告警
其他机房环境监控告警,考虑都是设备故障或者部分功能异常,影响面有限,在工作时间通知环境与设备工程师处理。
篇11:环境的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篇12:环境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和施工生产的有序进行,若遇暴雨、意外停水、停电或机械设备故障等突发性情况时,为能使商品混凝土正常供应、商砼站正常运行,特制定本拌和站应急预案。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一、正常生产时突然下暴雨
①当班调度就暴雨情况及时与工地现场沟通协商做好现场的处理工作,并巡视料仓和料斗的彩钢瓦是否完好,各处是否有漏水飘雨情况;
②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情况,在排队等候接灰的商品混凝土罐车到出料口后接灰前再次放水,并检查运料车辆的料斗及时装好防雨布;
③试验员应及时复测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根据含水量的变化及时调整配合比;
④搅拌司机注意在监控器上观察地料仓是否有漏雨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郑州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3#楼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⑤安全员及时检查拌和站的防雷设备是否完好;
⑥站长及时巡视整个拌合站并检查机械的运转情况,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
⑦总调度就站内外情况与工地现场负责人及时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连续阴雨天
①站长巡视整个拌合站,各岗位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商砼站正常生产运转;
②地磅房收料员保证进料和运料车辆在进场之前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带入泥土等污染物;
③实验员随时抽检粗、细骨料的含水量,并及时调整好配合比,确保砼的拌和质量。
④当班质检注意观察每盘商品混凝土出机的坍落度、和易性等,如有必要,检查每一次罐内混过凝土情况;
⑤搅拌司机注意巡视地料仓是否有漏积水,上料过程中斜皮带上砂石料的变化,出机砼坍落度的变化情况;
三、正常生产突发停水
(1)两台生产线配有一个可储水70t的地下储水箱,以及一个可储水200t的备用蓄水箱。在生产之前商砼站的储水箱以及备用蓄水箱都受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水箱为蓄满状态;同时在两水箱被抽水时或额定蓄水量水位有变化时,控制系统开始工作,不间断蓄水,直至水箱内为蓄满状态。
(2)商品混凝土每方用水量为140kg左右,两条生产线同时运转,正常生产量约为126m3/h,一小时用水量约为17、6t。施工时如突然发生停水故障,拌和站水池里的储水及备用蓄水箱的储水约能满足生产1900m3商品混凝土,可保证一天正常的生产及抢修排除停水故障所需时间。
四、正常生产突发停电
(1)正常生产时如突然停电,相关当班负责人要立即与生产调度或现场值班电工联系,值班电工要尽快赶到变配电房查明停电原因(同时机电班要安排发电机司机到位,做好发电前的准备),分清是外部电网停电,还是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如是外部停电,则由生产调度安排在15分钟内启用备用电源。
(2)站内备用电源为2台装机功率为200KW的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为商品混凝土拌和站启动供电,为保证生产对办公生活区一般不实行临时供电。
(3)在启用备用电源前,电工要先切断配电总柜内的隔离总开关,发电机司机要再次检查发电机组各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按发电机操作规程正常启动,此时由发电机司机和电工查看各部参数正常后,并具备送电条件时,由电工进行倒闸操作,把电送出去。
(4)为保证备用电源随时正常可靠运行,设备部制定了相关备用电源管理制度,对发电机组实行严格的定机定人管理制度,并要求保管司机每周进行一次走合保养,随时了解发电机工况,如有异常现象及时排除,决不带病运行;另每天灌注桥梁前保管司机要提前1小时启动发电机运行15分钟,确认发电机是否正常。
(5)机电班每月针对发电机组、砼商砼站的维护修理情况,每季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
五、生产关键设备突发故障
(1)在拌和站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主要指为商品混凝土强制式拌合机。其他机械设备有大量的备用储备,并易于修复。
(2)配置有生产线两套,进行商品混凝土灌注时启动一套,其中一套可为备用,当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机械故障时启动备用设备。
(3)平时做好关键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部每月针对设备的维护修理情况,每月要做好各类配件购置计划,保证易损件的贮备工作,当设备因故障停机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六、突发火灾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
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七、商砼站扬尘
1、在商砼站的生产中如发现扬尘相对正常生产中有异常增加。应立即检查是否有除尘设备损坏或者是封装部分破损泄露,及时进行处理。如粉尘量大可采用喷雾降尘措施。
2、外加剂因老化而造成泄漏后,应该及时将外加剂进行更换和堵塞泄露部位。泄露的外加剂用水稀释,导流至污水沉淀池。防止外加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篇13:厂环境应急预案
模板厂环境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的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1.5 工作原则
公司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环保副总及本地环保局专业负责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及本地环保局相关专业人员
2.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指挥部)
主任:主管环保副总(重大级以上由总经理兼任)
副主任:环保部经理、安全部经理、总务部经理
成员:各部门环保专业人员及本地环保局相关专业人员
2.3工作任务和职责
(1)重大环境危险源控制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安全部组成,人员有消防队和各专业专家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2)人员抢救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总务部医务室人员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总务部负责。
(3)灭火救援组
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公司安全部消防组及公司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4)安全疏散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安全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安全部人员组成。由安全部负责。
(5)安全警戒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总务部保卫科负责。
(6)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保部化验组及当地环保部门负责。
组织机构图如下: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1)单位情况:
(2)自然环境:
A、水系
B、气候特征
(3)周围居民及敏感信息
公司建设初期,公司 对周围居民进行调查,调查方式采取问卷调查,向厂区周围可能受影响公众发放100份意见调查表,调查采取被调查人自主填写的方式,调查表格式见表1。
调查表内容涉及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调查统计结果表明,97%的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满意。比较反映和关注的环境问题是恶臭气味,希望能进一步减少影响。
公司对公众比较关系的环境问题如异味的产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杜绝此类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废水的排放,没有处理达标的废水严禁对外排放,禁止此类事件引起社会环境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3.2 预防工作
已经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等事故源进行了调查,掌握了本公司潜在事故源环境优先污染物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污染物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公司主要的潜在事故源优先污染物如下:
3.3 预警及措施 环保部对优先污染物有一套先进的快速监测方法,购置优先污染物的快速监测设备,采用合理的技术对优先污染物进行了处置。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所在部门、车间应向环保部和有关领导预警;当达到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向主管环保领导报告;当超过一般(Ⅳ级)预警标准时,尚未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所在环保部向主管环保领导预警;当达到较重(Ⅲ级)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当超过较重(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环保部立即启动和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向本地环保部门报告。
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119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公司环保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方框图如下:
4.2 信息报送与处理
4.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公司环保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4.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4.3 指挥和协调
4.3.1 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公司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4.3.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4 应急监测
公司环保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4.5 信息发布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6 安全防护
4.6.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4.6.2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7 应急终止
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7.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4.7.3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⑴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⑵ 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⑶ 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 应急保障
5.1 资金保障
公司要配置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的各种花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5.2 装备保障
公司对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专门的装备,保证救援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5.3 通信保障
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各应急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1)24小时有效内部、外部通讯联络电话:
(2) 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各车间紧急报警器
5.4 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要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5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5.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
5.6.1 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6.2 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 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环境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 后期处置
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的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7.3 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7.4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1 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4.2 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4: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单位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单位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单位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单位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范文(锦集14篇)】相关文章:
二级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2023-01-24
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加强我国环境应急管理2022-05-06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22-09-30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02-04
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2023-01-13
综合应急预案2022-07-31
农村饮水应急预案2023-01-08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2022-07-29
企业的应急预案2023-08-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