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合同(通用10篇)由网友“阿仔”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工合同,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代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做“***”牌 (以下也称为合同产品)、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概述
1.1 甲方向乙方长期订做“***”***产品,并授权乙方在加工制作中使用“***”商标。
1.2 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加工制作任务,并保证“***”牌的设计、生产、质量、安全、售后服务及产品的合法性。
1.3 乙方制作的商标为“***”牌的***只能供应给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品牌为“***”牌的无经营销售权。
1.4 甲方与乙方进行长期合作。乙方负责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和开发新产品。乙方对所开发、制作产品的合法性及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1.5 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制作。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
2.2 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相近质量的合同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他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 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2.3 如乙方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与合同产品类似,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切实享受了最优惠的价格,并能够保证对甲方的优先供应。
2.4 合同产品的价格以及规格、质量标准等经双方协商、甲方考察后,甲方书面向乙方下达制作订单。乙方在三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接受,接受的应当盖章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业务的顺利进行。
2.5 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认的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进行生产,负责购买加工制作所需要的一切原料、工具,直至完成加工任务,包括产品的贴牌,即产品、有关包装、标识、说明等根据甲方要求体现甲方的“***”商标。
2.6 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检验
3.1 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甲方另外有其他质量要求的,按照双方的另行约定执行。
3.2 乙方每批产品出厂,须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或者优良的检验报告,含甲方需第三方由市级资质的检测报告。
3.3 合同产品使用之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包装等由乙方负责印刷、提供、装配、完成,相应款项由乙方承担。
3.4 合同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有国标的按国标或者双方约定的更高标准,无国标的按双方约定的企业质量标准。
3.5 乙方保证,所制作的合同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不劣于合同产品包装、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四、产品的升级与宣传
4.1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下列样品:a)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b)甲方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所需的。
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一批产品的技术参数及相关的检查报告,以及宣传、营销所需的各种资料。
4.3 乙方应对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并提交分析和改进报告给甲方。
4.4 乙方应对产品进行不断的研发更新,保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研发费用由乙方担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质保与维修服务
5.1 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 商使用。
5.2 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负责,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3 如果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合同产品质量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5.4 质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标准操作,乙方对产品是三个月内包退,六个月内包换,质保十八个月,并负责终身免费维修,但是经甲方事先同意而事先在产品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声明的易损件可以收取配件成本费。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标准,后果由甲方自负。
5.5 如果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发生维修,经甲方审核乙方可以收取维修成本费;但需要向甲方提供系用户使用不当的证据依据。
5.6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验收完成日开始计算。如果甲方(甲方客户)批量购买因而无法当时一一进行质量验收,则交货验收只作数量的核对。产品在最终用户安装完毕、使用正常时视为验收完成。
5.7 售后服务时间标准:京、津地区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二日内到达,全国其他地区用户三日内到达。
5.8 如果因为自然灾害、雷电等不可抗拒力量导致事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以及甲方客户提供咨询维修服务,但不属免费保修,乙方可以收取成本费。
六、包装和运输
6.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须每只单独包装,贴标识,每**只为一箱。每箱的必备品至少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6.2 交货方式、地点:由乙方代甲方进行货物装运、输送,按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批次、数量、日期,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客户送达视为对甲方完成交货。
6.3 输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4 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 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7.2 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甲方向乙方交预付货款,数额为该笔订单总货款的20%。
7.3 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订单量乙方回复交货日期,把该笔订单约定制作的甲方产品――“***”牌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甲方在乙方提供交货证明后二个工作日向收获客户询问落实,随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50%。
7.4 乙方跟踪落实甲方客户安装验收的情况。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对客户进行质量是否满意的回访。回访证明产品质量无问题、或者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的,在客户完成质量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5%。
7.5 甲方根据对客户的回访结果,证明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到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或者客户满意时,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货款。
7.6 如果乙方能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效证据,证明甲方的客户对于乙方制作的合同产品已经完成质量、数量的验收、完全符合有关合同要求,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25%货款。如果乙方能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效证据,证明乙方已经完成维修责任、甲方的相关客户完全满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最后的5%贷款。
7.7 甲乙双方对于付款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八、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8.1 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如果甲方延期付款,按千分之三向乙方付违约金。
8.3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9.1 本合同有效期为 ** 年,自****年**月**日―****年**月**日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9.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章):***公司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篇2:代工合同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代为加工制造LED发光模组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20** 年4月30日至20**年4月29日止,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本协议书为基准另外签署书面协议。
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执行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在无其他变动前,仍然适用于本合同之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工数量)
1、批次订货:每批次加工量及时间乙方至少提前25天通知甲方。并在订货当天将所需材料发出。
2、乙方预计委托甲方代工的产品,每次下单各单品最低订单量数量不得少于以下约定:
A、不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10000只
B、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5000只
C、由于生产的原因可能存在多于或少于以上订单数量的情况存在,界时应按实际生产数量结算,多还少补。
3、紧急订购:
于原材料库存充裕之下,如乙方有必要增加订量,应于生产日10日前通知甲方增加数量,甲方应尽力配合安排生产。
4、订货更改或取消:
乙方取消或更改订货应于生产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条(代工费用及结算)
1、代生产产品之所有原辅材料和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
2、加工费所包容部分:
a)原材料接货、搬运、保管。
b)生产所需的水、电费。
c)人工费用(包含装车费)。
d)管理费用。
e)设备、房屋折旧费用。
3、结算
提货时付清订货数量的加工费,未付清款项不予提货。
第五条(质量责任)
1、甲方代工产品质量应符合(江门市晨湘光电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2、验收方法:乙方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提货。
3、因甲方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乙方产品不合格(依据乙方企业标准)因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委托加工成品经交付后如发生质量异常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追查分析及责任归属,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私自处置异常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及核算)
1、双方约定的合理损耗不得超出0.5%?
第七条(产品运输)
1、甲方代工完成的产品收货地为甲方厂部仓库内。
2、代工产品提货时的运输安排乙方自行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原辅材料和成品在甲方公司的装卸由甲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厂名、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并未授权甲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有关乙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甲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甲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处置的除外。
4、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九条 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的订单等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传真件视为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江门市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3:食品代工合同
甲方(供方):合肥品味轩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代理的 糕点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 杏仁酥(出厂单价40元/件,9.5斤)、熊仔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玉米宝宝(出厂单价40元/件,8.0斤)、好麦蛋糕(出厂单价41元/件,8.0斤)。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万圆,每月最低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4、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15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6、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7、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8、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二)其他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2、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4、本合同有效期为月日;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4:服装代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材料和制图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和订单质量跟踪,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费和计件加工费相结合的形式给付甲方加工费。
二、合作期限
壹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期满,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双方须提前三个月洽谈合作条款。
三、合作条件
(一)设备:甲方确保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是否增加生产设备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种设备为由扣减加工费(附设备请单)。
(二)乙方用甲方服装加工生产线工人。
(三)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四、生产安排
由乙方技师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各负其责。双方依据订单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在不违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 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 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代工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做衣柜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概述
1.1甲方向乙方订做衣柜产品,并授权乙方在加工制作中使用“______________”牌商标(待定)。
1.2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加工制作任务,并保证“”牌的设计、生产、质量、安全、售后服务及产品的合法性。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产品生产厂址为:
1.3乙方制作的商标为“”牌的衣柜只能供应给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除甲方以外任何一方。乙方对品牌为“”牌的衣柜无经营销售权。
1.4甲方与乙方进行长期合作。乙方负责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和开发新产品。乙方对所开发、制作产品的合法性及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1.5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制作。
1.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
2.1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
2.2如乙方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与合同产品类似,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切实享受了最优惠的价格,并能够保证对甲方的优先供应。
2.3合同产品的价格以及规格、质量标准等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确认。甲方书面向乙方下达制作订单。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周六为工作日)向甲方确认接受订单,并盖章传真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业务的顺利进行。
2.4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认的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进行生产,负责购买加工制作所需要的一切原料、工具,直至完成加工任务,包括产品的贴牌,即产品、有关包装、标识、说明等须符合甲方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5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
三、产品的.检验
3.1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3.2合同产品使用之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包装等由乙方负责印刷、
提供、装配、完成,相应款项由乙方承担。
3.3合同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有国标的按国标或者双方约定的更高标准,无国标的按双方约定的企业质量标准。
3.4乙方保证,所制作的合同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不劣于合同产品包装、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
四、产品的升级与宣传
4.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样品:a)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b)甲方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所需的。
五、质保与维修服务
5.1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使用。
5.2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负责,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3如果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合同产品质量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
5.4质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标准操作,乙方对产品是三个月内包退,六个月内包换,质保十八个月,并负责终身免费维修,但是经甲方事先同意而事先在产品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声明的易损件可以收取配件成本费。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标准,后果由甲方自负。
5.5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验收完成日开始计算。如果甲方(甲方客户)批量购买因而无法当时一一进行质量验收,则交货验收只作数量的核对。产品在最终用户安装完毕、使用正常时视为验收完成。
六、包装和运输
6.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须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6.2交货方式、地点:甲方上门提货。
6.3运输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
7.2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甲方向乙方交预付货款,数额为该笔订单总货款的20%。
7.3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订单量及约定供货周期进行生产,生产完毕甲
方上门提货,提货前一个工作日,甲方支付货款的70%。
7.4甲方提货十日后,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货款。
八、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8.1如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如果甲方延期付款,按千分之三向乙方付违约金。
8.3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实在协商解决不了
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9.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则合同作废。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9.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可在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公司乙方(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篇6:代工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持续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产品具体情况以《定购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一)为准,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和谐发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保证、质量验收、质量索赔等事宜,同意建立本代工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协议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质量要求规定
1乙方产品基本质量应满足甲方提供的产品要求,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时,乙方可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2双方在乙方制造加工前或交货前,须对计图纸、规格、用料等进行确认,并由甲乙双方出具书面确认书,当质量要求等发生变更时也必须书面确认:
3.产品原材料成份管控: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给乙方代工生产的,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求如实生产甲方所需产品。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工作现场进行核查。
4甲方在乙方送货时进行来货检验,质量允收水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检验准则依甲方订货单、定购单、图纸为准,如产品不符合以上标准,甲方做拒收处理,并以品质异常单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品质不合格、交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产品,有效防止产品在运输、搬运、仓储过程中出现不良。
第三条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1乙方为确保为甲方代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验,应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验报告等质量记录单。
2乙方有责任对生产加工的产品做检验、试验并保存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甲方要求,允许甲方阅览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四条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1为能有效执行生产加工产品的批量可追踪,乙方应根据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2乙方对加工产品出货时,每一最小包装单位必须贴有乙方的物料标签,标签上写明: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名称/编码、生产加工日期、检验批号等详细内容,以便甲方执行可追溯管理。
第五条限度样品封样
1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对于不能明确描述或用功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如塑胶制品颜色差异等,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或乙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书面认可。
2限度样本封样由甲方或乙方分别保管,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甲乙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六条设计制造要求变更的联络
1、乙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甲方,并将变更后的样品送甲方试验验证符合甲方要求,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才能生产加工,否则一旦发现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由于销售需要,有必要对产品结构进行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
第七条质量损失赔偿
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由乙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按时正常交货产品,为满足客户生产需求而所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甲
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销售产品批量返工的,乙方按每批次元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如造成甲方的购买方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已销往客户处的产品批量返工或报废的,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的招回制度,全部招回质量事故产品进行返工,或在甲方客户处报废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须按实际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维修费、运输费及其他损失。如造成甲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和其它相关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的销售合同、产品质量事故赔偿协议、运输发票、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凭据为准,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甲方元/次赔偿。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商标、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并未授权乙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或违约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有关甲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乙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时间时间:______________
附件: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篇7:代工的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保证 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 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 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代工协议书
协议
甲方:****公司(品牌拥有者)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做“***”牌(以下也称为合同产品)、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概述1.1 甲方向乙方长期订做“***”***产品,并授权乙方在加工制作中使用“***”商标。1.2 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加工制作任务,并保证“***”牌的设计、生产、质量、安全、售后服务及产品的合法性。1.3 乙方制作的商标为“***”牌的***只能供应给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任何人。乙方对品牌为“***”牌的无经营销售权。1.4 甲方与乙方进行长期合作。乙方负责对合同产品的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和开发新产品。乙方对所开发、制作产品的合法性及产品质量、安全负责。1.5 甲方与乙方根据本合同,协商确定每一笔订单。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定的订单,安排生产制作。
二、产品的订做及定价2.1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产品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2.2 如果其他厂家能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或者相近质量的合同产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他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2.3 如乙方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与合同产品类似,则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切实享受了最优惠的价格,并能够保证对甲方的优先供应。2.4 合同产品的价格以及规格、质量标准等经双方协商、甲方考察后,甲方书面向乙方下达制作订单。乙方在三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接受,接受的应当盖章返回甲方,以便甲方业务的顺利进行。2.5 乙方根据甲方下发、乙方确认的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进行生产,负责购买加工制作所需要的一切原料、工具,直至完成加工任务,包括产品的贴牌,即产品、有关包装、标识、说明等根据甲方要求体现甲方的“***”商标。2.6 乙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标准。三、产品的检验3.1 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甲方另外有其他质量要求的,按照双方的另行约定执行。3.2 乙方每批产品出厂,须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或者优良的检验报告,含甲方需第三方由市级资质的检测报告。3.3 合同产品使用之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包装等由乙方负责印刷、提供、装配、完成,相应款项由乙方承担。3.4 合同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有国标的按国标或者双方约定的更高标准,无国标的按双方约定的企业质量标准。3.5 乙方保证,所制作的合同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不劣于合同产品包装、标识记载的技术参数。四、产品的升级与宣传4.1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下列样品:a)甲方为申请各类认证所需的;b)甲方定期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所需的。4.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一批产品的技术参数及相关的检查报告,以及宣传、营销所需的各种资料。4.3 乙方应对产品使用过程产生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并提交分析和改进报告给甲方。4.4 乙方应对产品进行不断的研发更新,保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研发费用由乙方担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质保与维修服务5.1 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使用。5.2 乙方对合同产品的质量负责,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最终用户(即甲方的客户)提供售后服务。5.3 如果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合同产品质量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赔付,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5.4 质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标准操作,乙方对产品是三个月内包退,六个月内包换,质保十八个月,并负责终身免费维修,但是经甲方事先同意而事先在产品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声明的易损件可以收取配件成本费。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标准,后果由甲方自负。5.5 如果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发生维修,经甲方审核乙方可以收取维修成本费;但需要向甲方提供系用户使用不当的证据依据。5.6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验收完成日开始计算。如果甲方(甲方客户)批量购买因而无法当时一一进行质量验收,则交货验收只作数量的核对。产品在最终用户安装完毕、使用正常时视为验收完成。5.7 售后服务时间标准:京、津地区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二日内到达,全国其他地区用户三日内到达。5.8 如果因为自然灾害、雷电等不可抗拒力量导致事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以及甲方客户提供咨询维修服务,但不属免费保修,乙方可以收取成本费。六、包装和运输6.1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须每只单独包装,贴标识,每**只为一箱。每箱的必备品至少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订单另有约定的,从约定。6.2 交货方式、地点:由乙方代甲方进行货物装运、输送,按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批次、数量、日期,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客户送达视为对甲方完成交货。6.3 输送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4 乙方承担运输中货物损失或者损坏的风险。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7.1 双方签订合同后,将以此合同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7.2 乙方对甲方确认订单以后,甲方向乙方交预付货款,数额为该笔订单总货款的20%。7.3 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订单量乙方回复交货日期,把该笔订单约定制作的甲方产品——“***”牌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甲方在乙方提供交货证明后二个工作日向收获客户询问落实,随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50%。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篇9:代工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
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同一批次质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驻厂代表有权拒绝出库,同时乙方应赔偿该部分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该部分加工费不予计算,不合格产品由甲方监督乙方销毁,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产品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同一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1‰,经甲乙双方确认后:
a、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按该不合格产品数量的出厂价加双倍运费(乙方仓库至该产品销售地区)赔偿甲方,甲方有权从该月加工费中直接扣除。
b、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包材本身质量原因除外)。一切质量问题都必须经双方确认,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通过有关技术方面专家来鉴定。
十四、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下:
1、本合同的一方未有履行本合同对其加诸之义务,而且在收到另一方以书面通知发生该违约行为之后,三十天内仍不纠正该违约行为,无违约的一方可向违约的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之书面通知,但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违约方因违约一方先前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条款而具有之权利。
2、如一方被宣告无力偿债、破产、另一方可发出即时终止本合同之书面通知。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而该方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指明不可抗力之事件,并提出其合理范围内可以提出之证据,以及说明其估计该妨碍或延迟履行义务之情况将持续之时间,该方可于发出该通知日期开始,获免在该情况仍然持续之时间内,履行或准时履行义务。
2、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妨碍或延迟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超过三个月,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3、在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行为、事件、遗漏、意外所引起而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只限于下列各项:
a)群众骚乱、暴动、外国入侵、战争威胁或备战状态。
b)火灾、爆炸、风暴、水灾、地震、地陷、疫症和其他自然灾害。
c)对方的正常运作加诸的政治干扰。
d)突发的公网停电、停水。
十六、条款可分割性
如有司法或其他有关机关宣布本合同的基本条款属于无效、非法或不能强制执行,甲乙双方需对该条款做出合理修订,使不属于非法的双方意向得到实现;亦可选择将有上述情况之条款从本合同分割,而在该情况下,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维持全面有效。
十七、独立订约身份
本合同双方并非合伙人,亦非合营伙伴及关联企业。
十八、通知
本合同规定或上述一方发给另一方的各种通知,均需写作书面,按对方在合同中标注的地址发给对方,或按双方已依本条规定方式通知之另一通讯地址发给对方
十九、全部合约
本合同已构成合同双方之间的全部注解,即使先前或近期双方之间另有合同或一方做出过任何说明,保证凡未在合约内述明者,一概被本合同取代。
二十、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在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一、甲乙双方同意严格对合同内容保密。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联系电话:
年 月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联系电话:
篇10:代工协议书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代为加工制造LED发光模组系列产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本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自 20** 年4月30日至20**年4月29日止,若双方同意续约应以本协议书为基准另外签署书面协议。
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执行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和成品质量标准,(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在无其他变动前,仍然适用于本合同之工艺技术标准及成品质量标准。
第三条(代工数量)
1、批次订货:每批次加工量及时间乙方至少提前25天通知甲方。并在订货当天将所需材料发出。
2、乙方预计委托甲方代工的产品,每次下单各单品最低订单量数量不得少于以下约定:
A、不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10000只
B、防水食人鱼白灯(红灯)不少于5000只
C、由于生产的原因可能存在多于或少于以上订单数量的情况存在,界时应按实际生产数量结算,多还少补
3、紧急订购:
于原材料库存充裕之下,如乙方有必要增加订量,应于生产日10日前通知甲方增加数量,甲方应尽力配合安排生产最新代工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4、订货更改或取消:
乙方取消或更改订货应于生产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条(代工费用及结算)
1、代生产产品之所有原辅材料和包装物均由乙方提供。
2、加工费所包容部分:
a)原材料接货、搬运、保管。
b)生产所需的水、电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 代工的计划书格式
★ 食品代工合同
★ 加工代工订购合同
★ 委托培训合约书
★ 代理加工合同范本
★ 产品监制协议书
★ 建设银行竞聘稿
★ 供应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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