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读后感

时间:2023-11-27 08:11:05 初一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初一作文读后感(精选22篇)由网友“正版强盗”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初一作文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一作文读后感

篇1:初一读后感作文

“叮叮……”窗前的紫色风铃响了,望着那串紫色风铃,让我不由的想起我和小俞之间那段珍贵的友谊。

小俞是一个很内向的小女孩,不大爱说话,所以没什么朋友。记得暑假时,他们一家搬了过来,我们两家便成了邻居,随后,我们两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两家之间经常来串门,所以,我们两家便熟了。有一次,小俞的爸妈要去外地,有事,便让小俞寄住到我家,小俞和我也变得越来越要好了,我们一起上学;一起做作业;一起玩游戏;一起……我的爸妈也很喜欢她,因为她和我在一起,我很外向,所以,她也渐渐变得活泼、开朗起来,而她成绩很好,我有不会的会问她,我的成绩也一步一步个脚印,好起来了,我改变了她,她也改变了我,就这样,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月,两个月……可是好景不长啊!她爸爸妈妈回来后说要带她一起去外地,听到这个,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们说还在这住一个星期就走了,顿时,我和她都呆住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我们互相看着对方,不说话,不串门,也不一起玩游戏,因为我们知道,要是我们那样做了,离别时会更加痛苦,更加伤心,到了离别的时候了,我们

篇2:初一读后感作文

时间犹如流水般的快,转眼间十三个春秋已过每一次经史都记忆在画板上面一笔一画,不同的经史展现出不同的色彩。翻动记忆不同的画面,那一次的色彩格外的绚丽。

记得那是在一次玩耍时,我们跑去别人的屋子里去玩,那天刚好那屋里人丢了钱,我跟另外一人,恰恰在那屋里玩。我并没有拿那钱,是我的另外一个同学拿得,那时还小才5岁,他把所有的事情怪罪到了我身上,过了一会儿他把钱丢在了我家后院的一个树下面,他就领着丢钱的那人去找,那时被我家人给发现了,逐渐他们慢慢开始对我冷淡,怀疑我是小偷,那时没时间解释了,只好承认是我拿得,我爸爸的脾气很暴躁,听说我偷人家钱的事情,火冒三丈,拿起棍子就打,后来我的朋友不相信我会做那样的事,就慢慢帮我调查,过了一周后他们发现我很少有钱,每天只带自己的早餐钱去,然而在屋里的另外一个人,他却出人意料。每天大吃大喝把那些钱一点一点的用掉,等放学回家时,我朋友小峰,帮我转告给了那位同学的妈妈,过了一会儿。他领着她的孩子到我家去道歉,这时候我的家人才意识到,我被冤枉了,他们误会我了,那天晚上我的家人特质为我准备了我最喜欢吃的饭菜。

那一次的经历我铭记心中,它时刻惊醒着我,做人要正。

篇3:初一作文读后感

读《愚公移山》有感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被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愚公的老人,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出入很不方便。于是他对全家人说想要把山移开,他不但亲自干,还让自己儿孙一起干,就这样寒来暑往干了很多年。这种精神感动了上帝,就派神仙给移走了。

这个故事,反映了愚公一家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敢于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现在的独生子女学习!

我坚信,如果我们每个人对前途未来都能像愚公那样充满信心、不畏困难,最后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记得我以前学习并不好,每次看到学习好的同学领奖,我总是抱怨自己,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于是我发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一个三等奖。

奋斗吧!让我们像伟大的愚公一样为自己的理想不停的奋斗。

篇4:初一作文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说过:“十九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海伦・凯勒是一个又聋又盲的人,她的世界仿佛是混沌初开的样子,没有花草树木,没有飞禽走兽,没有日月星辰,连荒芜这个词用上去都觉得奢侈繁华。可是就是这样的人,它颠覆了我们的想象,她对大自然的热爱胜于我们每个人,大自然的美给了她心灵泓泓清泉,特别是“水”给了他第二次生命,让她对世界有认知与沟通的转折点,她总是对世界充满好奇心,每每抱着敬畏之心去寻求答案,她指尖去触摸四季胜景,感谢大自然的馈赠,并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海伦・凯勒是美国着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演讲家,她凭借坚强的毅力和长年累月的坚持考入了哈佛大学的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大学教育的盲聋人曾入选《时代周刊》,被授予“总统自由奖章”。她更是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所以她也是慈善家,教育家。

海伦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疾病的能力和勇气,更是用非凡的成就激励着每一个人。她的以己的生活自传,完整系统地介绍了他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书中所体现出的品质,意志,毅力等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反省。他以一个残疾人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诉我们:珍惜你们眼前所拥有的,用心去品味生活,别等失去才懂得可贵。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是乐观进取,永不言败的精神,有了这些精神品质,你将披荆斩棘,过关斩将,在逆境中获得新生,寂灭中发芽,到达理想的彼岸,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篇5:初一作文读后感600字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国民x统治下的艰难处境以及对光明的渴望,同时文章也赞扬了他们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主要人物是一个地下党的女儿,当国民x屠杀地下党员时,小姑娘的爸爸因党组织受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血。这个小姑娘不像别的孩子一样号啕大哭,而是帮助大人干一些家务活。这对于一个年龄仅8,9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

读到“我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说了红薯稀饭——我们的年夜饭“时,我心里特别难受。年夜是多么兴奋的时刻啊!我已经度过了10个年夜,每当这时,我不仅能收到爸爸母亲给的压岁钱,还能观看五颜六色的烟花。我感觉这是我最高兴的时刻了,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可是,小姑娘却什么也没有。她的母亲被打伤,爸爸不知下落,过年只能吃红薯稀饭。然而,她仍充满着乐观的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小姑娘啊!我们应该像她学习!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像小姑娘一样,以镇定、乐观的精神为祖国做个贡献。

篇6:初一读后感作文600字

毛泽东认为,鲁迅先生是“中国的第一等圣人”。林语堂说:“鲁迅,与其称为文人,不如称为战士。”蔡元培在先生逝世后,万分悲痛,评价他:“著作最严谨。”

许多大家都解读过先生,赞美过先生。的确,若把历代著作比作星空,那么先生的作品就是最大、最闪亮的星。我不敢妄加评论,只是透过《朝花夕拾》,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隙中窥月读鲁迅。

最令我震撼的,是先生的幽默俏皮和不动声色却又尖刻的讽刺。

《无常》一文最可以体现。先生似是无意,极为自然地引出,在旧中国,“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对封建制度的讽刺。但是阴间也有比阳间好的地方:“无所谓‘绅士’,也没有‘流言’。”虽说颂扬了阴间,但“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津贴。”这里笔锋犀利,“顺手”给了反动派们沉重的一击,讽刺他们污蔑革命者被苏联收买。《藤野先生》中,对于头顶上盘着大辫子的留学生,先生这样写道:“顶得学生的制帽的顶上高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把那些寻找升官发财终南捷径而出洋镀金的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刻画得惟妙惟肖。先生的语言令人回味,发人深思,讽刺不合时宜、退步的人和事,读来真是快哉,快哉。

最触动我的,是先生对童年时代的温情回忆和对现实社会的深刻反思。

全书有近一半的文章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看待社会,与我们熟识的“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截然不同。对保姆长妈妈的佩服,因二十四孝图的故事而对老祖母产生的心理上的对立,还有对百草园的动植物朋友们的依恋。一个成年人能将孩子的心理如此准确地呈现出来,我认为得益于他热爱生活,体验生活。然而鲁迅先生的立意又绝不止于此,字里行间是“救救孩子”的呼声,是对弱小者的同情,还有对封建孝道的谴责。这或许才是最为出彩,最令人称道的地方。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先生严密的分析和严谨的态度。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文后的《后记》中。对《二十四孝图》故事的考证,对“无常”的形象进行讨论,包括对于自己用错了几个字的纠正。还附有插图,足可见先生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也足以体现他的严谨。忽然想起前些日子由故宫博物院送出的一面锦旗上写道:“撼京都泰安”。“撼”(实为“捍”)字用错。若为先生所知,先生一定首先站出来严辞质问的。

篇7:《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作文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8:《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作文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篇9:《朝花夕拾》初一读后感作文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篇10:鲁滨逊读后感初一作文

《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鲁滨逊漂流海岛,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没有食物,没有房子,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只有死路一条,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所嚼……

但是,慢慢的,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不再整天唉声叹气了,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了自己的生活,他建起了房子;做了小桌子、小匣子;用从船上找到的枪来捕捉了山羊;在房子周围种了小麦、稻子;鲁滨逊还获得了一只小狗和一只鹦鹉,做他的伙伴……就这样,鲁滨逊用自己智慧的脑子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王国。

鲁滨逊不仅是一个智慧,勤劳的人,他更是一位有坚强毅力的人。他曾经说过:“我的脾气是要决定做一件事,不成功绝不放手”因为他没有助手,缺乏做事经验,所以做任何事都要花费很大的力量,很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板都要四十几天。并且,他做的许多东西都不成样子,但他从来都没有灰心过,而是总结失败的经验又从新开始做。

鲁滨逊用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他欣慰的回报。最后,他变得非常“富有”:有小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使用,还有植物园、牧场、两处“豪华”小屋,并且还有了一个忠诚的奴隶----星期五。这些都是鲁滨逊不知花了多少力气,克服了多少困难才得来的!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认真的读完最后一个字时,我的心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假如我是鲁滨逊,独自一人在荒岛上,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可以做什么?劈柴?打猎?我会像他一样镇定自若吗?对生活充满信心吗?我的回答肯定是“不”,再说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荒岛上,我一定会得忧郁症憋死的。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自力更生的,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应该学习鲁滨逊不怕困难,面对困难永不低头的乐观向上的精神,不管遇上多大的困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勇敢的活下来。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争取坚决不能放弃!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动脑子想办法克服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篇11:孟子读后感初一作文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

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又如“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译:称一称,然后才知道轻重;量一量,然后才知道长短。万物都是这样,人心更是如此。这样地向人说明道理,能让人不服吗?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孟子的重民思想。真是啊,广大的人民群众又怎么能忽视的呢?

篇12:初一作文围城读后感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仓皇地离开了三闾大学。

三闾大学虽然地处湖南一个偏僻的乡下,但远非一方净土。道貌岸然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这个“老的”科学家找教授的出发点决不是为了教学,为的是好控制他们,因而他找的教授,诸如李梅亭、韩学愈、汪处厚、刘东方等都是些“没有名望的”“并非非有他们不可”的人。他不敢得罪部里的次长,只好让他的伯父汪处厚做了中文系主任;以学校高价买了李梅亭的一箱子西药作为对老朋友的补偿。高校长有怕硬的一面就有欺软的一面。面对涉世不深、没什么身份背景的方鸿渐就大施手段、欺骗压榨,食言降其为副教授,狠狠给了方鸿渐一个下马威。堂堂国立大学的校长就是这样一个心术不正、老奸巨猾、玩弄权术的学术界政客。

—种是真正大的写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犹如上面写的校长。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道理,“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情场也罢,名利场也罢,乃至当时的整个旧中国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围城》中这些人物身上的蜕变人格是在中西文化交会中所产生的畸形儿。他们在西方文化面前的盲目的崇拜反而加速了传统的国民性与媚外哲学的碰撞,使民族在惰性中又浸染上了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造成了人格的异化。当时留学现象趋之若鹜,不仅学自然科学的学生要出国,就连专学中国文学的学生也要出国“深造”,因为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就像方鸿渐所说:“现代的留学生跟前清的科举功名一样,不中进士,随你官做得多大,总抱着终身遗憾,留了学可以摆脱这种自卑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痞子,非出不可,见了博士硕士这些微生虫们,有抵抗力自卫。”但是,有些出过痘子的人,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教育部派来指导的官员,谈话中每句必言“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才疏学浅的曹元朗,到处挂着牛津剑桥的幌子,来装点自己的门面,“就像甘心出天花变成麻子,还得意自己的脸像好文章加了密圈”。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里,作者写的虽然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但《围城》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展现了旧中国的背景风貌,同时也展现了钱钟书自身驾驭语言的能力。钱钟书在他的《旧文四篇》里曾提出:“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比喻包括相辅相成的两个因素,所有的事物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愈多愈大,则相同之处愈烘托,分得愈开,则合得愈出意外,比喻就愈新奇,效果就愈高。”精深的理论研究,加上高超的想象能力,使《围城》中的比喻达到了出神人化的境地。方鸿渐的父亲、“岳丈”来信,都盼其能获得“博士”学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受到两面夹攻,才知道留学文凭的重要。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张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仿佛”之后的一句比喻,把当时的留学观念和留学文凭的巨大“功用”写得十分幽默、含蓄。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虽然人生时刻都存在围城,但是要看我们怎么去把握,怎么去感受,该近的近,该出的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围城,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我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我,才能走出围城。题记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我。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务必征服自我。的确,应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我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我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应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我,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下,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应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下自我。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我的自卑心理,战胜自我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以前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我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我,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篇13:《项链》读后感初一作文精选

《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

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

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

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

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

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

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

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

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

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

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

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

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

“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

篇14:童年读后感初一作文

可怜的高尔基幼年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关于《童年》读后感。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暴躁,经常殴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但慈祥的外祖母处处范甘迪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婪无厌,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两个舅舅。其中还有两个常常捉弄高尔基的表哥,朴实善良的“小茨冈”和高尔基成了好朋友。两人无话不谈,可是好景不长,可怜的“小茨冈”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高尔基就失去了好朋友。

几年后,最疼爱退热药他的外祖母死了,母亲也死了,他就被外祖赶出家门,靠捡垃圾为生。高尔基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黑暗,残暴,残怖,自私与贪婪,如果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以说高尔基根本就没有实际物质上的快乐童年,甚至可以说他根本就没有童年。但事实上高尔基拥有童年,他的童年比我们现代的任何人的童年还要有意义,都还要富裕!在他的童年之中,他不能随心所欲;在他的童年,他不能挥金如土;在他的童年,他不能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正是如此,高尔基才看到了与常人所不一样的世界,也懂得、明白了与常人不一样的人生目标!因此,他才成为了前苏联伟大的文学家。与高尔基相比,我们拥有灿烂的童年,彩色的童年,没有烦恼的童年,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多数孩子不曾领会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家人勾心斗角,为争财产而六亲不认,打架斗殴这种事,几乎不会在我们家中出现。

更不会发生折磨人致死这种“恐怖事件”。仔细比较之下,我们现在的孩子显得太过幸福了,仿佛每天都生活在温室里,不用担心天寒地冻,不用担心忍饥挨饿…幸运之神总是眷顾着他们。

篇15:水浒传读后感初一作文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农民革命”?显然都不是。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篇16: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它是由18世纪初,德国的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出版至今,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

读完了这本《格林童话》,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海兔》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只要一看,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她就和谁结婚。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到第三个小伙子时,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第三次,聪明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便嫁给了他。

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看不起别人。第二个是;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善于发现。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格林童话》。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的脑海中一一浮现。

《格林童话》有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情节离奇,曲折诱人。如《聪明的.人》、《三个军医》、《萝卜》……我读了这几个故事后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陶醉其中。

《格林童话》语言很优美,生动活泼。如《青蛙王子》中的一句“青蛙撞到墙后不见了,落下来的却是一个英俊和善、衣着华丽的王子”,这句话运用拟人手法,将动物赋予人的生命,成为故事中“人物”。又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有一句“天黑下来了,狂风卷着乌云压在头顶上,树叶被吹得四处飞散,沙沙作响,海潮像煮沸的开水一样向船翻滚着冲来”,生动形象地写出狂风来临时的情景。

《格林童话》用丰富的想像、幻想和夸张手法来编写适合儿童欣赏的故事。通过说故事,阐明其中蕴含的道理,起到教育、歌颂或讽刺作用。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懂得追求,但更应该懂得满足。又如《三个工匠》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是发自内心的,源于品质的。

《格林童话》可读性很强,小朋友们,你们不妨也去读一读吧,会从中受益的。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3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4

今天下午,我看完了《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许多篇故事,比如有《白雪公主》,《睡美人》,《小红帽》和《一只眼,两只眼和三只眼》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

比如《白雪公主》中的白雪公主因善良得到了许多好心人的帮助,最终和自己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坏心眼的皇后却在妒忌中死去。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做善良的人,不能因为嫉妒去陷害别人。

再如《一只眼,两只眼和三只眼》中一只眼因为两只眼和普通人长得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他的母亲和姐妹们都很讨厌她。是热心善良的女巫帮助了两只眼,可是一只眼和三只眼又来捣乱了,到了最后两只眼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篇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能太自以为是,否则失败地是自己。

这本《格林童话》真是一本赞不绝口的好书啊,里面有很多或有趣的,或新奇的,或悲剧的故事,你也可以去看看这本《格林童话》呢,它会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5

前段时间,我向朋友借了一本《格林童话》。

一开始,我觉得故事写得特别好。我读得津津有味,就像吃着一块掼奶油的李子蛋糕。我看的时候,仿佛自己都是童话故事中的一员。

每次读到大团圆结局时,我都高兴得手舞足蹈。而且,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可是,有些故事,比如《狐狸的妻子又结婚》,我就没读明白,只好放弃了。

后来,我又看了一遍,看着看着,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格林童话》老是大团圆的结局,简单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老是化险为夷,恶人老是被踩在脚底下。这样太通俗了,就像一盘菜忘了放盐,没有味道。

《格林童话》既好看,又不好看,唉,真没办法。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格林童话》一书,这部书是格林兄弟写的,它是我们儿童最喜欢读的童话故事之一。

《格林童话》里有很多家喻户晓的好故事,比如《睡美人》、《灰姑娘》、《企鹅》、《穷人与富人》、《本领超群的四兄弟》、《聪明的小裁缝》、《鼓手》等等各种精彩而美丽的故事。

《穷人与富人》的故事里讲:上帝在人间漫游的时候,他没有赶到住宿的地方天已经黑了,而且也很累。他看见前面的路上有两所房子相对而立,远远望去,一座富丽堂皇,一座矮小破旧,当他去富人家住宿时,富人拒绝了他的请求;当他走向穷人家时,他们给了上帝最热情的款待。第二天早上,上帝离开时,满足了穷人三个愿望:一是永远幸福;二是终生健康,衣食不缺;三是把小房子变成一所大房子。

第二天早上富人醒来,他推开窗户,看见原来对面的小茅屋变成了一所华丽的新房子。他向穷人打听了以后骑着马去追上帝,上帝也满足了他的三个愿望。当他正想要提出什么愿望的时候,不小心缰绳掉了,他的马暴躁起来,他折断了马的脖子,于是他的第一个愿望应验了;他又想到妻子在凉爽的家里吃东西,他怒火中烧不自觉地说出:让妻子坐在马鞍上下不来,他的第二个愿望又应验了。回到家里,他的妻子坐在马鞍子上下不来,他只好让妻子下来。富人除了招来许多烦恼,失去一匹马外,什么也没得到。

我们应该学习善良的穷人,少一些贪婪,多一些知足,保持一颗平常的心。

《格林童话》真是部好书,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做人的道理。我喜欢看《格林童话》。

初一作文格林童话读后感7

最近,我在读世界名著《格林童话》。一拿到书,我就被书的封面给吸引住了,翻开目录,《白雪公主》、《灰姑娘》一个个小时候妈妈讲的故事都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听老师说它是一本流传了上百年的世界名著。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三位森林仙子》的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两个小姑娘在冬天去摘草莓。她们迷了路,走到了森林仙子的小屋门前,一个小姑娘向森林仙子问好,并把食物分给她们吃,又帮小仙子们打扫门外的积雪。懂礼貌,善良大方、心眼好,得到了小仙子们的祝福和奖赏。而另一个小姑娘一见到小屋,就愣头愣脑地闯进屋里,只顾自己吃东西,也不分给小仙子们一点食物,也不帮助劳动,还说自己不是佣人。就这样自私不帮助他人的坏心肠,受到了小仙子们的惩罚。

阅读完这篇故事,我非常喜欢那位懂礼貌、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其实,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尊敬师长,热心善良,团结友爱,用宽大的心胸帮助别人,这样不仅能够让别人快乐,自己也能感受快乐的滋味。

篇17:岳阳楼记读后感作文初一

岳阳楼记读后感作文初一

岳阳楼与黄鹤楼、滕王阁号称江南三大名楼。它们的出名,都与题咏它们的诗文有关。而岳阳楼则以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最负盛名。

范仲淹因其施行的庆历新政失败,由参知政事被贬为邓州知州,正当他郁闷之极时,接到好友藤子京为岳阳楼作记的请求,于是便借题发挥,抒发了自己博大的胸襟和远大的政治抱负,并与朋友共勉。千古名篇便因此而诞生。

提到岳阳楼,就离不开洞庭湖。正由于有了洞庭湖才造就了这样一座名楼。范文正公认为巴陵的美好景色全集中在洞庭湖,于是他说:“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尽这一句,就可与“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楼”的.诗句相媲美,活现了洞庭之水的浩淼壮阔,可见作家恢弘的气度,不凡的才识。不是大手笔是写不出这“势极雄豪”的句子来的。

然后,作家通过“迁客骚人”在观看两幅迥异的景象时产生的两种迥异的心情,表明人的感情最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这本来是人之常情。然而,作家又与“古仁人”的不同心境来驳论,他们不因外界的好坏和自己的得失而或悲或喜。这应该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超越功名利禄、超越荣辱得失,“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他们却积极入世,在他们心里装着国家的兴亡和老百姓的苦乐。

《岳阳楼记》的著名,是由于它思想境界的崇高。范仲淹当时正被贬官“处江湖之远”,本来可以采取独善其身的态度,落得清闲自在,可他没有像许多像陶渊明那样归隐田园,不问世事,任以天下为己任,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勉励自己和朋友。

一个人要做到先忧,必须有胆有识有志,固然不容易。而当一个先忧之士建立了功勋之后还能后乐,更加难能可贵。

我喜欢作家用细腻逼真的笔触刻画出的一幅幅美景,更陶醉于其用意义深远的文字所传达出的终极价值高标。读《岳阳楼记》实在是一种美的享受!

篇18:初一《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期盼已久的寒假来了,我利用放假时间看完了一本《西游记》。大家都一定很熟悉吧!今天我再详细地介绍一下吧!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神通广大,他有七十二变的本领,他有一个金箍棒可以变得像一根顶天立地的擎天柱,还可以变得比针还小。许多妖精都十分惧怕他,因为孙悟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十万天兵天将也拿他无可奈何。他是一个路见不平就会拨刀相助的猴子,降妖除魔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对师兄弟关心爱护,对师傅更是忠心耿耿。这真是个家喻户晓的猴子啊!

大家都知道猪八戒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它长得长鼻大耳,十分丑陋。他有很多缺点,比如:他贪财好色、好吃懒做、呆头呆脑。他原本是天蓬元帅,但因为他贪杯好色而犯了天条被贬下凡间。一不小心投错猪胎。现在“猪八戒”是个骂人的贬义词,都是因为他死性不改。我真希望他改掉这些坏毛病啊!

沙和尚是个憨厚老实的人,原本是卷帘大将,因犯了天条被贬下凡间。他对唐僧敬若神明,从不忤逆唐僧和两位师兄。从中可以看出沙和尚能宽容别人,善良有耐心。

大家都知识唐僧有副慈悲为怀的菩萨心肠,他从不贪财好色。他一心向佛,想取回真经,后来他和四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有时唐僧不辩真假,结果被妖魔鬼怪欺骗、抓走,幸亏是孙悟空及时救出了他。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替天行道,得到老百姓的敬佩。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极乐世界取得真经,修成正果。唐僧封为旃檀功德佛;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为金身罗汉,白龙马为八部天龙马。

《西游记》真是本有趣的书,从中我学会了要不畏艰险,勇往直前,齐心协力的精神,还要善于分辨真假善恶。我从中悟出了四个字“有勇无惧”。

篇19:初一作文《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中的主要人物很少,只有善于观察、思考、推理的福尔摩斯和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

故事有《红发会》、《鹅肚子里的蓝宝石》、《绿宝石皇冠案》、《带斑点的带子》四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悬念,令人惊奇:威尔逊先生长了一头火红的头发,到底是祸是福?一颗价值连城的蓝宝石,为什么跑到一只圣诞大肥鹅的肚子里去了?富翁的绿宝石皇冠,为什么不翼而飞?还有足以吓死人的带斑点的带子,到底是什么?

最惊奇、可怕的案子还是《带斑点的带子》,海伦的继父把海伦的姐姐的床固定;还把通气管按到了自己的房内;通气管还系着条绳铃……竟然是为了把一条沼地蝰蛇放进通气管,再让蛇把海伦的姐姐咬死。

福尔摩斯可以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所以我喜欢他。

篇20:初一作文《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 侦探了。他先当私人 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篇21:初一作文《福尔摩斯》读后感

一说起福尔摩斯,让人第一联想到的,就是他那敏锐的思考力和超乎常人的洞察力。更令人敬佩的,更是福尔摩斯他的正直。不为金钱。名利所动摇的一种正义感!

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着千千万万的读者,就是因为它有着一种期待着案件悬疑结果的吸引力!这本书也就是如此,但更有它独特,引人注目的地方。看似一处平常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案件的关键!这就是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了这么多案子的根本!福尔摩斯接手的每一桩案件,好像都不一样,但又有相同点,故事和故事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但又有着一丝联系,正所谓,藕断丝连!故事中的每一个字,都扣住人心,让人拿起了这本书,就无法放下手!

一字一行间,都有着这本书独特的吸引力,既锻炼着人的思维,又训练着大脑,更让故事富有传奇性的色彩。不似其它故事的千篇 一律,造就读者读本书的兴致。

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杯茶,《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也正是如此,永远也品不尽,尝不完,回味悠久。无穷……

篇22:初一作文《福尔摩斯》读后感

我最近被《福尔摩斯》迷住了。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读它。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读完《福尔摩斯》,我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例如,在《夺命的结晶《一书中,福尔摩斯一次解决了三起案件。“他”用一根长长的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人物来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起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结果却是一起致命的中毒事件。在它的背后隐藏着一种未知的悲伤,但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打破了三个不寻常的案例。

此外,《福尔摩斯》也让我学会了许多成语。例如,有许多有趣的成语,如:强有力的,愤怒的,偷偷摸摸的生活,和承担责任。这套书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这使我的大脑更加灵活。例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和做“去壳鸡蛋”都是非常有趣的实验。我还根据书中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去壳鸡蛋”。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中的方法剪下了一把120厘米长的“变魔术尺”。太有趣了!

我爱《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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