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工作中著作权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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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工作中著作权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篇1:出版工作中著作权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出版工作中著作权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首次颁布实施,其后分别在、、进行了三次修改完善,《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和不断地修改完善,无疑对保护广大中国知识分子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作者的创作热情有着重要的意义。而这对于出版行业来说,意味着所出版的作品版权进一步受到法律保护,编辑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需要时刻以《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工作规范和指导原则。就目前而言,在出版工作中常见的著作权问题有哪些?

一、常见的著作权问题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产生的著作权问题

图书编辑在与作者签订合同时,往往是用出版社相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这类合同通常会注明“文责自负”或“作品如果侵权,出版社不承担连带责任”等用以规避版权责任的条款。但其实,这样的做法除对作者在签署合同时造成一定压力外,并不能真正规避出版物侵权后带来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无论作者和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是否签署过这样的条款,若发生侵权,出版社仍是第一被告。而对于作者,编辑总是从主观上轻信其享有作品的绝对版权,很少对作品内容进行全文检索或查证,导致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如作家高晓声曾在《散文世界》中发现一篇与他早年发表的《摆渡》用词造句完全一样的文章,但署名却另有其人。这样的侵权事件比比皆是,且最终多数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和处理。另外,还有对作者获取报酬权的侵权。获得稿酬,是作者的一项主要权利,是作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社会对其的承认和回报。但怎样衡量作者的劳动价值,需要编辑和营销人员在评估其作品后,与作者积极沟通,按照双方认可的金额商定稿酬。而往往,作者和出版社在合同拟定过程中没有对稿酬进行确定,也没有明确作品如若重印再版,作者稿酬怎样计算。这就导致图书出版发行后,图书销售利润占比不清,若此时作者提出诉求,出版社就须依法按稿酬的最高标准支付作者。

(二)编辑工作中常见的侵权行为

一是在编辑工作中,有些图书编辑会将作者的基本信息搞错,甚至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更改署名作者,无论这是图书编辑的有意为之或者无意之举,都对图书作者的发表权和署名权造成了侵权。二是间接侵犯了其他作者的.著作权。虽然《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在编辑工作实践中,会遇到作者大段引用甚至剽窃他人作品的情况,直接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编辑人员没有履行审查义务,同样须承担相关的连带责任。三是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编辑在加工整理中,对内容的改动必须征得作者的同意,否则就会侵犯到作者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四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陈述事实并不意味着不会对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进行侵犯,相反,在很多情况下,作者如果随意评价他人人格或披露他人隐私,即使陈述的内容是事实,也同样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五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对人物肖像的处理是在图书编辑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在处理人物肖像时务必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不要使用他人肖像,可以用漫画形式替换,或者用技术手段进行模糊处理,否则,就容易造成肖像侵权。

二、出现著作权侵权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合同拟定的随意性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导致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问题总是和合同的签订有紧密联系。一个主要的方面是不能清晰认识出版合同的标的。通常认为,出版合同的标的是以物质形态呈现的图书本身。但事实上,出版合同标的应包括具体行为,即作品的使用权,也就是编辑出版发行并收益的专有权利。二是对占有作品版权的确定不清晰。编辑在与作者签订合同时,往往轻易相信作者,而没有取得具法律效应的相关授权,这就导致了侵权事件频频发生。另外,一些编辑为了节约成本或规避风险,在合同拟定中刻意删除稿费条款,或对作者稿酬做模糊处理,这也导致图书发行后,作者提出最高稿酬诉求。笔者认为,对合同条款的随意拟定,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直接导致了著作权侵权问题频频发生。图书编辑还往往认为格式条款利于出版社,因为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权是归属出版社的,这些都是错误认识。《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合同中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方的解释。二是如果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且两条约定不一致,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比如合同中没有对“稿酬支付”进行明确,那这种情况下,就由作者的说法为准。

(二)编辑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导致侵权

编辑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需要时刻以《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工作规范和指导原则,并积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否则将很容易导致著作权侵权。一是作品的署名问题。编辑在前期未与作者进行充分沟通,认为在出版合同中已经有“乙方(出版社)尊重甲方(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就可以了,作者想怎样署名是作者的权利。但这往往会发生版权问题。因为如果不确定具体的署名方式和顺序,就有可能引起作者间因署名产生争议,进而影响图书出版,给出版社带来困扰。二是对作者大段引用甚至剽窃他人作品的情况,没有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这样就很可能侵犯到其他人的著作权。另外,编辑没有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进行确定,也会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现在出版社联系出书者并非都是作者本人,有时是中介或者委托人。那么在图书出版前,就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要对委托人进行身份验证,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版权纠纷。如果是多个作者的作品,更要考虑签字人是否能代表其他作者,如果编辑不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就会导致著作权归属不清,产生著作权纠纷。三是由于编辑著作权意识淡漠,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随意更改作者的观点、数据,大量删减作者的文字、段落;以自己的用词喜好、表达习惯、思维方式等作为编辑标准,脱离行业规范、脱离作者意图、脱离作者风格,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作者;随意缩扩参考文献的范围、更改行文注释的内容,这是对作者及作品极大的不尊重,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和独特性,因而侵犯到作者保护作品的完整权。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编辑人员维权意识弱和法律上的权利空白。一方面,随着多媒体的广泛运用和电子书的发展,一些出版社开始积极为取得作者的电子版出版权而努力。但与电子平台接洽的往往只是出版社的某个部门,他们对每本书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也不能对每本书的电子版使用和传播做到实时监督,图书责任编辑又没有意识和途径预防和阻止此类侵权问题的发生,结果导致图书出版后,图书的电子版内容遭到随意复制和使用,造成部分图书严重侵权而不自知。另一种情况是,图书编辑本身的智力成果权益问题。创造性的脑力劳动是取得智力成果权益的前提。但由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法的局限性,导致以图书编辑为代表的智力成果创造者的权益难以在法律上得到保护。现代意义上的编辑,已不仅仅是作者作品的加工者,他们要从选题策划、稿件组织、潜值开发到编辑加工、后期宣传,他们所付出的智力和创造性已经越来越多。然而,《著作权法》并未将这种智力成果纳入保护范围,因为《著作权法》规定,只能保护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创作成果。因此,就在法律中留下了一个图书创意编辑人员的权利空白。

三、如何防范图书编辑工作中的著作权问题

(一)加强图书编辑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一要内练素质,加强自律。图书编辑人员要深刻领会图书把关人的重大职责,既要加强学习,强化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更要加强自律,强化政治素养,修炼道德品行,既要把好业务关,更要把好政治关。二要增强法治意识。图书编辑人员要学习关于图书出版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签订合同到编辑校对再到交付印刷,都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开展图书出版工作。

(二)编辑应具备较强的著作权意识

事前防范是防止著作权纠纷的最重要的手段,图书编辑人员要有著作权意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当和作者订立出版合同。和作者订立规范的出版合同,有利于编辑对图书版权的控制。在合作作品中,除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外,还要取得其他作者的授权,并确定稿酬、署名顺序和署名方式,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版权纠纷。此外,编辑须加强对稿件著作权的审核意识。一方面,要对作品中的引用文章、他人观点、照片等进行把关和核证,杜绝抄袭和剽窃;另一方面,编辑也不应对稿件中涉及作者主要观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随意删改,以侵犯作者的著作权。此外,编辑还应对积极保护作者的修改权、作品的完整权、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等。

(三)发生著作权侵权后的应对措施

《著作权法》规定,发生侵权行为时,出版社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编辑应该对侵权事件经过进行认真调查并积极寻求专业人士在法律上的建议。如果所涉及的内容确已造成了侵权,要及时做出道歉,并刊登更正启事。如果通过道歉、刊登更正启事等方式依然无法与作者达成和解,图书编辑人员也要做好对簿公堂的准备。应积极寻求和解,并想办法采取措施挽回不利的影响。一旦确认侵权行为成立,出版社应该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积极采取收回已经发行的出版物,销毁尚未发行的出版物等措施挽回不利的影响。当前我国建设法治社会,保护作者著作权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这直接体现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本文对常见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与分析,进一步提出了预防著作权侵权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够对出版工作一线的编辑人员有所助益。

篇2: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用电需求日趋旺盛,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推动电力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任何经济活动都要受到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和制约,一方面是电力企业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市场对电力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纷纷进入我国,我国的电力企业将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电力企业原有的垄断优势将会被打破,为了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电力企业将会面临新的挑战,同时增加了电力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在新形势下,如何高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成为电力企业关注的焦点。

一、电力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电力企业具有垄断特点,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垄断地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没有意识到市场竞争的重要性,企业员工依然恪守着原有的价值观。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需求呈现出个性化趋势,此时对电力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电力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在企业转转型过程中,电力企业需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基础,帮助企业员工树立全新的的思想观念,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在日常工作中,员工的思想普遍滞后,与当代电力企业的发展需求相比,其思想早已不能适应,所以电力企业有必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通过对企业员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时期,规范政治思想对企业新员工显得更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电力企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 制度执行不到位。为了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电力企业制定了多种思想政治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对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制度可以凝聚电力企业的向心力,同时可以帮助员工找到共同的奋斗目标。但是,由于思想政治制度存在系统性、复杂性的特点,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践工作中,难以全部落实思想政治制度。2) 员工之间沟通不顺畅。在电力企业内部,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通过彼此之间的沟通构建响应的政治思想。但是,许多员工根本没有意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普遍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政工人员的工作,与自己无关。因此,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得到部门领导的重视,甚至被放弃,也没有将思想政治工作融人到日常生活当中,这就使得政工的工作无法在实践中得到落实,政工工作的质量得不到提高。3) 工作模式不科学。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加快捷,此时电力企业员工就会受到各类思潮的影响,他们更加渴望公平与公正。在新时期,与现代的`工作需求相比,电力企业传统的政工工作模式早已不能适应。为了满足新时期的工作需要,电力企业需要创新工作模式,否则会削弱企业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降低工作质量。

三、新形势下提高电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措施

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思想现念。电力企业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通常情况下会遇到各种困难。为了便于顺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得到全体职工的配合,同时需要全体职工的积极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当电力企业职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遇到困难时,往往会对企业的发展丧失信心,进而影响思政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时企业需要分析、评估企业职员的思想观念,对职工的思想进行规范化管理,帮助其树立坚信企业发展的信心。

2) 树立企业形象,疏通员工之间的沟通渠道。企业的发展受到企业形象的影响和制约,同时企业形象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职工的心态。

企业形象通常情况下是指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在社会大众心中的形象。

电力企业通过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进而将正确的思想观念传递给社会大众,同时赢得社会的尊重。因此,电力企业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时,需要将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与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结合,彻底打破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在日常工作中,电力企业领导层需要高度重视思政工作,同时做好生产工作和思政工作。

在制定实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时,需要将生产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摆到议事日程,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二者共同发展。另外,电力企业还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在工作中思政人员可以运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或者借助音频、视频等案例素材,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新形势下,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更容易被员工接受,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更具有吸引力。同时,需要建立和完善约束激励机制,帮助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意识,加强企业职工之间的合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3) 完善工作模式。首先,充分认识网络载体的重要性,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量大、感染力强的优势,借助网络媒体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企业职工通过网络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各种信息,另一方面难以分辨信息的真假。对于思政工作人员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挑战。但是,网络的便捷性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途径。对此,电力企业的思政人员需要正确看待网络,通过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拓宽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对网络媒体技术进行充分的利用,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其次,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力企业的思政人员需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借助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可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力。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开放性,所以需要关注网络上影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必要的情况下,予以澄清。

电力企业的思政人员需要帮助企业职工正确使用网络,帮助他们辨别网络信息的真假。借助网络及时发现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准确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进而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在新形势下,要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需要高度重视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组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充分发挥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鑫。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性研究[D].东北石油大学,.

[2] 高云鹏。企业执行文化构建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为例[D].北京交通大学,.

[3] 王玮。中外合资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研究[D].中北大学,.

篇3:高职舞蹈教学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高职舞蹈教学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摘要:当前,高职院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培养应用型人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改革发展也成为当前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课题。作为艺术门类的基础课程组成部分之一,舞蹈在高职院校发展中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随着时代发展和教育改革,高职院校舞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暴露出来。本文主要通过对高职院校舞蹈教学现状的剖析,发现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建议和对策,以更好地促进高职院校舞蹈教学的发展。

关键词:舞蹈教学;高职院校;主要问题;建议对策

舞蹈教学是一门集理论教授与实践训练于一体的现代教育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专业性的舞蹈人员。高职院校舞蹈教学相较于普通高校,更加注重对学生应用型技能的培训,更多地关注学生舞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即将舞蹈表现与舞蹈表演作为教学重点。随着素质教育改革和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高职院校舞蹈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只有在全面认识高职院校舞蹈专业的设置及开设的基础上才能深入解读这些问题的产生及危害,进而提出可行性的有效举措。

一、高职院校舞蹈专业的设置及舞蹈课程的开设

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向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相较于普通高校,其教育教学侧重点放在实践方面。舞蹈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在高职院校开设舞蹈专业有利于发挥这一院校本质属性优势,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舞蹈表现和舞蹈表演能力。当前高职院校的舞蹈专业多划分在艺术学院或音乐学院之下,具体的专业划分又有民族舞、现代舞等等,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全球化语境下舞蹈事业发展的纷呈多彩。另外,在一些院校开设有舞蹈选修课程,面对全校学生开放,这一类课程在内容上教授得较为基础,属于基本的艺术素养范畴,主要作为通识性课程,旨在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无论是作为专业课程还是通识性课程,在教学过程中都要结合舞蹈这一艺术形式的本质属性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以更好地在高职院校开展舞蹈教育教学,实现既有的教育教学目标。“舞蹈是以培养‘美’作为己任的.一门艺术,学生在学习舞蹈的同时,不仅要有对美的欣赏和感知能力,还要教师能够对学生的这种能力进行培养,这是一个教与学的过程”[1],简单地说,既要教会学生什么是美,也要教会学生如何感知美、鉴赏美,懂得美是什么样的,如何表现出美并能够对眼前的美作出赏析、评价。舞蹈教学的内涵非常丰富,其所包含的门类繁多,不同舞蹈门类的风格及具体表现形式又迥乎不同,而且不同学生对于所学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又有天壤之别,这都对高职院校的舞蹈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是高职院校舞蹈专业教学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换个角度也为舞蹈教学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和无限可能。

二、当前高职院校舞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舞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当前高职院校所培养出的舞蹈专业人员在进入社会后远不能满足岗位对其专业的要求,这是继续高职院校舞蹈教育教学不得不面临的一大难题。高职院校本身在教育教学安排和教学目标任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加之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共同造成了当前舞蹈教学问题的出现,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学理念及教育任务等方面还没有从传统教育观和学生观中解放出来,对舞蹈课程其本身的理解太过表面,未能领会其精髓。众所周知,舞蹈是一门表演的艺术,这就导致一些高职院校在教学理念中将其设置为单纯的实践课程、缺少理论教授,于是在具体的舞蹈教学过程中“过分的注重表演的形式部分”“过分关注学习表演方面的内容,对于学生的艺术欣赏能力、艺术评价能力等关注力度相对较差,导致学生的学习呈现一种畸形的发展态势”[2],总的指导方向与发展理念都存在偏差,这就必然导致舞蹈教学实践走偏,出现只会跳而不懂跳的怪圈,舞蹈教学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实行。其次,舞蹈教学内容的老套和教学形式的死板也成为高职院校舞蹈教学中存在的核心问题之一,常常导致“高职学生参与舞蹈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既违背素质教育及生本教育的要求,又使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相割裂,反映出高职院校舞蹈教学在教学模式创新上的滞后性”。[3]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师常常照本宣科,只就以往教学中涉及的舞蹈类型和舞蹈套路进行讲授说明,缺少主动探求、创新新时期舞蹈内容的精神和意识,学生的积极性难以调动。教学形式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多,如舞蹈教学场所狭窄、场所设备陈旧或短缺等等,这都成为限制高职院校舞蹈教学发展的客观条件,而受教育经费和教育计划等方面的影响,这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由此资金设备上的短缺就对舞蹈教学发展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最后,阻碍高职院校舞蹈教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影响养,学生对于舞蹈的感知、鉴赏能力,既要有舞蹈表现方面的专业知识,也要有深厚的人文素养。虽然高职院校旨在培养应用型的技术人才,但良好技能的发挥必须由个人素养做支撑,学校教育既要教书,也要育人。针对当前高职院校舞蹈教学中存在的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不完善的问题,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要广泛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主动学习其他院校的经验,更新现有的考试评价体系,让考察考核成为督促学生学习、进步的有效手段和促进因素,而不是学分任务、学业负担。建立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一个有效的方法是将学生引入到考核评价工作中来:“构建学生自我评价机制,将平时训练过程中的疑问与进步,及时与授课老师交流,从而发现不足,取得长远的进步,在平时工作中注重引导、帮助学生合理地评价自己的优点与缺点,实现自我评价”[6];让学生参与到学习中或学期末的考核检查工作中来,不仅仅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能够有效解决当前的考试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公平现象,能够真实、有效地获得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结果。

三、结语

为全面提高舞蹈教学水平和学生的舞蹈鉴赏及舞蹈表现能力,高职院校要在课程设置上进行调整、优化,从事舞蹈教学的教师要就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不断进行创新;同时也要更新现行的舞蹈教学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充分调动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舞蹈学习中承担起其主体角色。各方面通力合作,推进高职院校舞蹈教学的改革发展,切实提高高职院校舞蹈教学水平,为社会培养出专业知识宽厚、专业技能扎实的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杨燕.舞蹈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艺术表演力[J].艺术评鉴,(8):90-91.

[2]岳喜宁.新形势下高校舞蹈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关于舞蹈教学的几点思考[J].艺术科技,2016,29(2):405.

[3]郑东.高职院校舞蹈教学创新性探析[J].文艺生活旬刊,2016(4):240-241.

[4]郑疆.高职院校舞蹈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7):95+97.

[5]李景.高职院校舞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J].高考(综合版),2013(1):120-121.

[6]赵鑫.以学生为主体的舞蹈教学在高校教学中的创新研究[J].新丝路(下旬),2016(10):126.

篇4:丰城市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丰城市农业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建议论文

摘要:

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当今丰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分析制约丰城市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采取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增大财政支农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农民素质等措施,探讨解决的途径,以促进丰城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丰城;农业经济;发展;对策

1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

1.1农业科技落后

主要表现在农业科技力量薄弱。据统计,丰城市农业人口有100多万,每万人中仅有5名科技人员,数量极少,一些发达国家每万人中有40名科技人员,由于目前农村科技人员缺乏,农业科技推广难以开展。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每年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不能应用到农业生产上,转化率只有30%~4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已达到70%~80%。三是转化成果的普及率低。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普及率也只有30%~40%,这就意味着已转化的成果中,还有2/3没有应用于生产实践。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主要体现为:一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涣散,相当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比较薄弱,难以承担起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综合配套服务;二是社会化服务效率低下,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职工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偏低;三是社会化服务内容单一,多数集中在统一供种、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统一防疫等几个项目上,产前、产中服务多,产后服务少,无法满足农民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多样性要求。

2大力扶持农业经济的必要性

2.1扶持农业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

农业发展中存在着许多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安全;不仅制约农业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

2.2扶持农业经济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

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农业经济发展缓慢会造成农民生产、生活两方面购买力的萎缩,进而会影响到农业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产后加工销售等环节,导致这些部门生意萎缩、失业率上升,最终造成社会不稳定。

2.3扶持农业经济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从目前农村的大部分地区情况来看,农民收入低,生活消费需求受到抑制,导致国家扩大内需政策难以得到很好的`落实。要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首先要大力扶持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其有效购买力,扩大内需,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2.4扶持农业经济是迎接新形势挑战的需要

中国的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具备价格竞争优势。随着国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产品的进口可能会对国内大宗农产品市场会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不能因比较效益低而放弃或减少生产,必须加大政府对农业经济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3大力扶持农业经济的具体建议

3.1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农业科技、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之一,是WTO农业协议允许各国支持农业的“绿箱”政策。农业保险,对农民来说是转嫁风险、分摊损失保障收入的重要途径,对国家而言是保护和发展农业的重要举措,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在中国推行已达,但发展缓慢,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农险法规,完善法制环境;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对经营农业保险项目的商业保险公司免除其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一切税赋;三是对农户的保费实施一定比例的补贴,比如补贴保费的30%或者根据农业发展需要给予更高比例的补贴,以减轻农户负担,提高农户投保的有效需求。

3.2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及应用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推进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注重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工作的支持力度,尽快研制出更多优质高产的粮食品种;其次,要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节水农业、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工程与电子信息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注重对种粮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再者,要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通过搞好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试验、繁育、示范、推广与服务等工作,带动广大农民大面积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最后,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农科教结合,带动广大农民走科技兴农的路子。

3.3健全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

农产品能否及时销售出去,是发展农业经济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把开拓农产品市场,搞活流通作为发展农业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组织农产品经营单位与农民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购销合同,并依法规范农业订单,从而有效调节供求。另外,要大力培育农产品期货市场,尽快推出大宗农产品期货品种,改善农产品信息服务条件,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期货信息,服务农民增收。

篇5: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著作权问题及几点建议论文

随着人类社会由工业经济时代过渡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服务于人民大众现在已经变成信息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信息时代的必然趋势,也是图书馆信息服务不断发展的关键。信息服务的重要性己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认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在的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图书馆信息服务相关工作中的一个重点。

1 图书馆信息服务及其着作权的内涵。

1.1 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内涵。

图书馆中的信息服务是人们通过选择和组织整理出一套有用信息的结果并利用这些信息服务人民。信息服务与人们的信息需求紧密联系,它不仅仅是可以直接为人们提供所利用的信息,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发展和组织研究生产力现有水平的标志。通过人们的参与,使其获取信息并使其成为信息服务的对象,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人力介入对于信息服务的形成和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尤其是人类进入信息时代以后,科技进步和社会繁荣已经与信息丰富度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1.2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的内涵。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与图书馆的信息服务着作权又称版权。一般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图书馆保存着各种文献,并对其进行整理、组织、加工、利用,为公众方便获取所需信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状况和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度量文明标准的尺子,所以,关注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加强信息化建设,维护合理权益已经成为图书馆的重要任务之一。图书馆在信息服务工作过程中是运用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收集、管理、传播和利用信息,增强服务工作质量的一种活动,所以,不可避免的要利用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获取有价值的信息,通过信息的生产来维持信息的供给。而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是保护信息的价值,保证信息能够在适宜的时间地点中发挥其正面作用,进而产生效益。那么,可以把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看做一棵树,把其责任和义务视为果实,图书馆就是园丁,园丁保护不好果实就会被偷走或毁坏。

篇6: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著作权问题及几点建议论文

2.1 对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的义务与责任认识不足。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的认知水平低于图书馆信息服务化建设,最大的原因还是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足。在信息服务的过程中,对可能引发的知识产权问题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处理好着作权、人和读者的关系。才能保证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稳定发展。

2.2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图书馆信息服务是以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为基础的,必须是在一个健全的体系和标准来完成,这是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主要作品中可以合理利用和共享的前提。由于现阶段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着作权的义务和责任没有一个健全的标准体系,加之缺乏科学合理的方法,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着作权被侵犯的问题普遍存在,不能高效的依据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标准进行权益维护。在交换版权信息方面的的信息服务,以及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设备和原始数据之间的无缝连接之间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为着作权的保护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作用。例如,在读者的利用途径上尽量避免商业行为,尽量阻止公布的信息被复制或用作其他的商业活动。除了复制信息的服务之外,还有一部分图书馆制作的音频和视频资料也属于侵权的行为。如果图书馆没有取得授权,自行对音频和视频资料进行制作,也属于盗版,违反原作者的着作权。因此,建立完善的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体系,维护相关权益迫在眉睫。

2.3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安全防护不到位。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版权安全对个人权益和国家安全的影响是极大的,所以,版权的安全问题成为图书馆信息服务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从实际我国目前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着作权安全状况来看,信息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硬件、软件和关键技术主要还是靠从国外进口,这对图书馆信息服务着作权安全产生了很大的负面作用,使得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存在很大的顾忌,为信息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很大挑战。除此之外,如今的信息大爆炸时代,用户对于着作权的利用和传播行为的是难以控制的,即使对图书馆中的信息进行大量复制也并没有困难,绝大部分的出版商对于电子文献传递服务是否合理合法都不会去仔细考量。所以,图书馆信息服务必需尽快规范,并完善相关制度。尽量增多在网络环境下能够合理合法,维护着作权的情况,进而做到良好的信息保护。如果用户是将信息用作学习和研究方面,在一定的范围,进行交付文献传递服务,完全在限制之内,并不构成侵犯着作权,则视为特定用户。如果商业机构的服务不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则应该采取收专利费的措施。

篇7: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著作权问题及几点建议论文

3.1 更新观念,增强责任与义务认识。

在对图书馆信息服务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内容:着作权保护的意识是维护作者权益的基础,必需明确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点问题在于着作权保护,实时保护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就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此外,我们必须把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并且全方位稳定和落实每一个制度和工作细节。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最大作用在于传播、共享和利用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着作的效用,所以,图书馆信息服务着作权责任与义务可以从侧面了解人们对信息的需求,并明确信息服务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同时加强对人们的引导,使人们能够合理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进而达到维护着作权的目的。此外,图书馆信息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任务也需要进行明确的指引,合理使用图书馆提供的信息服务,信息使用范围由作者和图书馆之间共同确定,确保各方的权益都不会受到损害。

3.2 加强力度,完善着作权保护体系。

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在信息化建设的时代中所处的特殊地位,要求我们必需对信息管理和着作权的保护加强力度,推进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的发展。在现阶段这种信息丰繁的时代之下,我们必须对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价值和权益保护有所重视,在此方面加强投入相应的财力物力,使得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保护与权益维护要求相适应。此外,在图书馆的信息服务过程中投入一定数量的着作权保护专业人员。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与信息服务工作的各个领域、不同的企业单位、不同的部门人员都会有一些联系,由于着作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量相对比较大,对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的需求数量也就大,因此,必需保证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完成这项任务。在满足着作权保护的专项资金和工作人员需求之后,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图书馆信息服务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体系,确保其运行的依据和规则能够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

3.3 确保信息着作权安全。

着作权安全是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的第一要素。如果着作权安全存在隐患,那么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就很难发挥效益。所以,图书馆信息服务着作权防护必须要进行一体化建设,在信息共享的同时强化着作权安全保护意识,保证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在安全的条件下发挥效益。强化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管理制度,能够把着作权安全隐患消灭在襁褓中,避免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4 结论。

在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信息服务的数量让人瞠目结舌。如何让这些着作权能够更好的得到保护成为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这也绝对是一个不容我们忽视的问题,因为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负面影响也像正面影响一样喷薄而出。因此,对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的明确也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胡凯瑞,柯受良,胡安国。浅论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对策[M].北京:中国科学教育出版社,:125-126.

[2]郑莹,孙思雨,赵静雷,等。中国图书馆信息服务中的着作权义务与责任现状概述[M].上海:中国信息服务义务与责任研究出版社,:348-349.

篇8:动漫产业著作权保护对策论文

动漫产业著作权保护对策论文

创意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起于发达国家,至今发展已有20余年。创意产业中的核心突出是创意,现在我们所指的创意产业中的创意不包括科技创新,仅指人民在文化、时尚、生活等方面的创新思路和全新的认知。创意产业则是指将此种创新思路和认知融入各种行业而产生的新的商业模式或者新的产业模式。动漫产业是创意产业中的代表产业,其将创意与文化完美融合并且发展出一条自己的道路,为年轻一代热捧。动漫产业涉及领域众多,从漫画创作到动画制作再到商品销售最后到餐饮娱乐,融入的动漫因素为传统行业注入新鲜血液,但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也不断,其中的著作权法是保护动漫创意的关键。面对出现的法律问题,分析与研究著作权法保护动漫产业的现状以及问题,并且提出应对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动漫产业的特点

动漫顾名思义就是动画片和漫画。在将动画片和漫画合称动漫之后,动画片和漫画不再是仅能满足儿童的娱乐项目了,而是可以满足各年龄阶层的娱乐项目,且广泛受到青少年的欢迎。最初在世界上受到广泛追捧的动画片是迪士尼公司的《米老鼠》,随后迪士尼公司推出《睡美人》、《灰姑娘》等动画片,受到儿童的欢迎,迪士尼公司将动画发展成为一项产业,每年仅迪士尼乐园的年产值就有150亿美元。然而近几年将动漫彻底发展成一项产业的应当是日本,随着日本的动画片和漫画袭来,才渐渐有了动漫这一称法,日本是第一个将动画片和漫画完美融合的国家。早期日本动漫的消费层也是儿童,在1977年推出《宇宙战舰大和号》之后,彻底颠覆了动漫仅适宜儿童的观念,而认为动漫是一种社会现象。从此之后,动漫同样适合青少年乃至成年人观看。日本动漫类型广泛,包括青春、校园、热血、悬疑、恐怖、玄幻以及成人向等多种类型,几乎涵盖了所有阶层人群的喜欢与需求。动漫带动手办等衍生品的出现,并且价格不廉,销量佳。之后出现了cosplay,即角色扮演,cosplay带动了动漫展览这一产业。现在动漫也常常被改编成游戏,或者游戏被改编成动漫,从而游戏与动漫几乎成为不可分的产业。我国有大量的动漫迷,年龄大多集中在15岁到30岁之间。这个年龄阶层掌握着最新资讯以及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我国动漫展览在这一两年大量涌现,且收效不错,开始,几乎每月在不同的城市至少有一到两场的`大型动漫展,每场动漫展吸引全国至少上千人前去参观,在今年的CHINAJOY首日入场就有6万人。动漫产业带动越来越多的产业,包括有动漫音乐节、有动漫舞台剧以及相关音乐作曲作词。动漫产业不仅带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交流、提供了更多职业选择,同时也突显了著作权法对其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二、著作权法对动漫产业的保护现状及其问题

(一)保护现状

动漫作品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作品的要件要具有以下特点:

1.表达了一定的思想;

2.属于文学艺术领域;

3.具有独创性;

4.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首先,动漫作品表达了作者的思想,运用文字和图画表达作者个人的思想,是源于其本人或团队的作品,符合独创性中的“独”;其次,动漫作品凝结了作者的智慧,其设计的角色、对白、情节都是具有一定水平的智力创造,符合独创性中的“创”。因此,动漫作品具有独创性,完全符合作品的要求,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动漫作品可以大致分为动画片和漫画。漫画中既有文字又有图画,漫画应当既属于文字作品又属于美术作品。动画片应当属于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19,易尔赫德发现了赛璐珞胶片,将之取代了以往的动画纸,使画家不必将每一格的背景都重画,只需把人物单独画在赛璐珞上而把衬底背景垫在下面相叠拍摄即可,从而建立了动画片的基本拍摄方法。动画片需要通过拍摄制作形成,应属于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漫画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应当认为归属作者本身,对于有签约的作者创作的漫画应当属于职务作品,但并不符合《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作者在创作漫画作品的时候并不需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资料,这里的物质资料不是指任何可能的东西,比如画笔和画纸甚至是创作需要的电脑都不属于这里的物质资料,这里的物质资料主要是指实验需要的各种设备等。连续刊载的漫画作者享有两方面的著作权,即享有漫画作品整体内容不被侵犯的权利,又享有其每幅漫画的著作权。作者仍是对该漫画作品享有一个著作权,因为漫画作品是由每幅单画构成,其无法脱离每幅画而单独形成整体的内容,所以其享有的漫画著作权包括了这两个方面的权利。动画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归属于制片者所有,其中的导演、原作者、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与制片者签订合同获得报酬。动画作品中的配音演员属于表演者,享有表演者权利。著作权法对动漫作品的保护是相对完善的。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动漫产业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中最突出的是实践中保护力度不足,著作权法对动漫作品的法律规定颇为完善,但面对实践中的动漫侵权案件,著作权法实用性并不强,例如面对实践中网络中对动漫作品的侵权,尤其是单幅漫画的著作权侵权应当如何保护,目前并没有更有效的应对机制,单幅漫画的作者面对网络营销者大规模的侵权属于弱势群体,作者维权费时费力,且获得赔偿微薄。大多数作者选择忍受侵权,或者发动网络舆论谴责侵权者。在例如原创动漫形象经常被擅自用于各种商品中,大量销售,原作者往往同样选择忍受侵权,原因仅仅是这种情形太过普遍。著作权法面对这类侵权,往往成为了摆设。

三、我国著作权保护应如何应对

(一)应采取行政手段辅助解决著作权侵权

网络动漫著作权侵权现状中,权利人大多采用舆论压力希望迫使侵权人赔礼道歉,舆论的起点出于著作权侵权,但落脚点却是道德。这种方式对于权利人来说无奈且无力。目前网络中的活跃者对于著作权侵权现象极其愤怒,这种情绪是对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存在但又无力保护网络著作权侵权现状的集中体现,这种情绪得不到纾解,侵权者可能会面临被人肉搜索等不利后果。此时就需要相关行政手段给予辅助,例如支持权利人提起诉讼、在特定情形下采取行政处罚等方式。但这种行政辅助手段应当有严格的执行条件、执行方式。例如应规定支持起诉的团体、何种情形支持起诉、怎么支持起诉等都应有详细的规定。

(二)应当确定实践中著作权法的应用标准

著作权法针对动漫产业应当有具体的应用标准。动漫产业具有其独特的产业特征,例如作者年轻化、作品呈现途径多样化、传播途径虚拟化等特征。著作权法在实际应用中应当针对动漫产业有具体的认定标准,例如动漫作品通过云计算方式存储于云盘中,他人下载是否属于侵权?再例如将动漫作品的下载种子放置于网络中供下载,或者他人将动漫作品放在自己的隐私云盘中,并设置密码,云盘的运营商是否应当起到监督作用,将其删除?这是否会与隐私权相冲突?这些案件虽然也有处理,但并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大多凭法官自己的理解进行案件审理,这使得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同一个案件,不同法官审理的结果会有很大的不同,无法做到同案同判。

(三)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化

1.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专业化,目前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就是知识产权专业化的开端,当知识产权法院的数量增多,社会中知识产权研究人员的需要就会增多,知识产权与人们的距离就会拉近,不再需要那样远远地观望。愿意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人也会变多,法律是因为实施才有效,是因为有约束力才有效,私法的约束力大多来自于人们的自律以及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侵权数量多,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总有一种无用感,大多因为人们不愿使用这部法律,人们不使用,也不自律,自然法律也就成为了无用法。当知识产权法开始逐渐像其他私法被使用时,知识产权大国也就不远了。

2.知识产权法的从业人员,不应当仅仅了解知识产权,更应该充分了解其他相关知识,例如应当懂计算机代码的大概含义,了解动漫产业的运作规律,明白该知识产权下被保护者的心理状态。这个专业化是难度较大的,且不好操作,一般的法律从业者会了解与其从业相关的专业,但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涵盖面很广,且其本身就是智慧的结晶,不但要研究清楚一部作品或者一个专利本身就不容易,当其与相关产业挂钩,不再简单是一个抄袭的侵权案件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所以这二部分的专业化只能慢慢推进,笔者认为可以适当提高知识产权从业者的待遇,从而达到激励作用。

(四)加强行业内自治,提高全民的著作权保护意识

目前我国仍是著作权侵权大国,很大一部分程度是对他人智慧结晶的不尊重,也有一部分程度是我国个人消费能力有限。著作权保护大国,不但著作权消费高,而且也不会出现盗版的现象,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著作权被保护者,且其经济能力颇高,那些支出与收入相比并不高,但放在我国人民的身上,却显得较昂贵。况且在我国真正花精力创造出作品的人仍是少数,大多数仍喜欢坐享其成,不会考虑尊重和保护他人的著作权。动漫产业已经形成产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业内规则,成立相应的行业内管理协会,对行业内部的著作权侵权运用行规予以处理。良好的行业氛围有利于增强职业者的知识产权道德,同时有利于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结语

动漫产业的发展速度惊人,在今日更有席卷全球的趋势,我国动漫产业从二十世纪末发展至今不过二十年,已初具规模,并且拥有庞大的受众基础。各国面对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开始逐渐形成相应的应对与保护机制。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对动漫产业的保护主要在于加强实际中的应用,使著作权法成为一部活着的法,同时使动漫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在著作权法的保护下得以继续发展。

篇9: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近日,各家媒体先后报道了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一事,案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与银行对帐不及时,由此可见银企对帐对加强银企双方相互监督,维护结算纪律,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银企对帐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部分企业对帐无法落实,为此,笔者同工行、商行、交行等部分会计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探讨和交流,发现银企对帐中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企业不重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很少和银行主动对帐。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主管领导很少把银企对帐纳入到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当中来。再就是个体企业和承包企业,根本不重视银行所要求的对帐工作,尤其是无贷户,对于他们来说,资金放到银行就象放进了保险箱。     2、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低。由于部分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所用财务人员都是亲属,根本没有财务知识,也就无对帐意识,有时问问余额对了就了事,把年末对帐盖章看成是银行工作,视为与其无关的“软性”任务,甚至有的企业财会人wenmi.net员更视为多此一举,从而造成与银行对帐消极,能拖则拖。     3、空壳企业多,也是对帐工作的`难点。我们分理处就有一个企业,由于税务机关要求其必须到银行开户,才为其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按银行要求开好帐户后,从没有用过帐户,最后连留下的手机号都是空号,这样的企业有的是为了用企业名称做掩护,全部用现金做交易,所以开户后成了空壳企业,对帐更无从谈起。     4、企业已经注销,但帐户还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部分企业在关、停、并轨时,不按规定到银行办理销户等相关手续,致使银行对帐时找不到单位。     5、企业多头开户,不使用的帐户多。由于银行揽存的需要,部分企业在银行开户用过一段时间后,到它行再开户,留下帐户余额几百元甚至十几元,由于面子关系既不来销户,又不来存款,对帐又找不到人。     6、企业财会人员的频繁更换。由于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经常调整,交接不清,形成一任会计一摊帐,上下任不衔接,造成现任财会人员根本不配合银行对帐。     7、为了留住客户,迁就客户,对帐迟迟不到位。银行揽存难,怕影响客户,有为难情绪,主要是对边远地区、边远单位,苦于人力、物力等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因电话对帐正确,没有及时到银行对帐盖章,造成银行对帐回单无法收回。 针对以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对策:     1、对于上次对帐至今没有发生业务达一年的,且无法通知的帐户,特别是找不到下落的停、撤消等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写出具体原因,专人专夹保管,切实防范经济案件发生。     2、利用网络,实行电子对帐。如今电子银行已不在是新兴事物,特别是我行正在推行个人帐户短信服务,应该扩大范围,早日将对公帐户纳入到电话银行业务中来,如北京工行开展的寻呼银行,实行银企对帐既有保密性,又方便了企业。     3、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银企对帐工作的宣传力度。作为银行应该定期开展银企座谈会,最好年初召开企业财务人员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企业的建议,一方面加强对帐工作的宣传。     4、完善金融会计制度,制定详细规则,提高银行和企业对对帐工作的重视。分清因银企对帐不及时出现纠纷的银企各自责任,在加大企业责任的同时也避免了银行大包小事揽一身,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同银行进行对帐。     5、上门对帐,发放对帐证。对会计基础薄弱和偏远的单位,应该加强联系,进行辅导培训,必要时应该配合企业领导搞好这项工作,应走出去、请进来对帐,银行应该拿出部分经费,实行主动上门进行对帐,给对帐人员发放银行对帐证,既安全又方便了客户。     6、对帐工作的检查,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只追求对帐率。对帐率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我们工作目的是防止案件的发生,对帐只是我们工作的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年内可视具体情况灵活分期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对所有企业不分理由进行“打包”处理,对于企业大户和业务频繁的企业应该加大对帐频率,一旬一对或每周一对,特别是大额付款要做到即时对帐。对于确实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尤其是对银行业务往来频繁的企业,造成对帐工作不及时的,应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实际上,银行和企业对帐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经常的工作,我们应不断开展调查研究,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工作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把银企对帐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篇10:奶牛建档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奶牛建档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在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过程中,积极引导奶牛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产业化方向迈进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同时,搞好奶牛建档工作是促进奶牛业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因为奶牛建档不但加强繁育体系建设,形成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加快了奶牛业发展步伐,而且也是从源头上抓好奶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基础工作.

作 者:王飞霞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宝鸡,721000 刊 名: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年,卷(期): “”(10) 分类号:S8 关键词: 

篇11: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近日,各家媒体先后报道了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一事,案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与银行对帐不及时,由此可见银企对帐对加强银企双方相互监督,维护结算纪律,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银企对帐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部分企业对帐无法落实,为此,笔者同工行、商行、交行等部分会计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探讨和交流,发现银企对帐中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企业不重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很少和银行主动对帐。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主管领导很少把银企对帐纳入到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当中来。再就是个体企业和承包企业,根本不重视银行所要求的对帐工作,尤其是无贷户,对于他们来说,资金放到银行就象放进了保险箱。

2、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低。由于部分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所用财务人员都是亲属,根本没有财务知识,也就无对帐意识,有时问问余额对了就了事,把年末对帐盖章看成是银行工作,视为与其无关的“软性”任务,甚至有的企业财会人员更视为多此一举,从而造成与银行对帐消极,能拖则拖。

3、空壳企业多,也是对帐工作的难点。我们分理处就有一个企业,由于税务机关要求其必须到银行开户,才为其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按银行要求开好帐户后,从没有用过帐户,最后连留下的`手机号都是空号,这样的企业有的是为了用企业名称做掩护,全部用现金做交易,所以开户后成了空壳企业,对帐更无从谈起。

4、企业已经注销,但帐户还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部分企业在关、停、并轨时,不按规定到银行办理销户等相关手续,致使银行对帐时找不到单位。

5、企业多头开户,不使用的帐户多。由于银行揽存的需要,部分企业在银行开户用过一段时间后,到它行再开户,留下帐户余额几百元甚至十几元,由于面子关系既不来销户,又不来存款,对帐又找不到人。

6、企业财会人员的频繁更换。由于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经常调整,交接不清,形成一任会计一摊帐,上下任不衔接,造成现任财会人员根本不配合银行对帐。

7、为了留住客户,迁就客户,对帐迟迟不到位。银行揽存难,怕影响客户,有为难情绪,主要是对边远地区、边远单位,苦于人力、物力等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因电话对帐正确,没有及时到银行对帐盖章,造成银行对帐回单无法收回。

针对以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对策:

1、对于上次对帐至今没有发生业务达一年的,且无法通知的帐户,特别是找不到下落的停、撤消等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写出具体原因,专人专夹保管,切实防范经济案件发生。

2、利用网络,实行电子对帐。如今电子银行已不在是新兴事物,特别是我行正在推行个人帐户短信服务,应该扩大范围,早日将对公帐户纳入到电话银行业务中来,如北京工行开展的寻呼银行,实行银企对帐既有保密性,又方便了企业。

3、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银企对帐工作的宣传力度。作为银行应该定期开展银企座谈会,最好年初召开企业财务人员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企业的建议,一方面加强对帐工作的宣传。

篇12: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银企对帐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近日,各家媒体先后报道了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诈骗案一事,案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企业与银行对帐不及时,由此可见银企对帐对加强银企双方相互监督,维护结算纪律,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银企对帐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了部分企业对帐无法落实,为此,笔者同工行、商行、交行等部分会计前台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探讨和交流,发现银企对帐中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企业不重视,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很少和银行主动对帐。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主管领导很少把银企对帐纳入到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当中来。再就是个体企业和承包企业,根本不重视银行所要求的对帐工作,尤其是无贷户,对于他们来说,资金放到银行就象放进了保险箱。

2、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素质低。由于部分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所用财务人员都是亲属,根本没有财务知识,也就无对帐意识,有时问问余额对了就了事,把年末对帐盖章看成是银行工作,视为与其无关的“软性”任务,甚至有的企业财会人员更视为多此一举,从而造成与银行对帐消极,能拖则拖。

3、空壳企业多,也是对帐工作的难点。我们分理处就有一个企业,由于税务机关要求其必须到银行开户,才为其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按银行要求开好帐户后,从没有用过帐户,最后连留下的手机号都是空号,这样的企业有的是为了用企业名称做掩护,全部用现金做交易,所以开户后成了空壳企业,对帐更无从谈起。

4、企业已经注销,但帐户还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部分企业在关、停、并轨时,不按规定到银行办理销户等相关手续,致使银行对帐时找不到单位。

5、企业多头开户,不使用的帐户多。由于银行揽存的需要,部分企业在银行开户用过一段时间后,到它行再开户,留下帐户余额几百元甚至十几元,由于面子关系既不来销户,又不来存款,对帐又找不到人。

6、企业财会人员的频繁更换。由于部分企业财会人员经常调整,交接不清,形成一任会计一摊帐,上下任不衔接,造成现任财会人员根本不配合银行对帐。

7、为了留住客户,迁就客户,对帐迟迟不到位。银行揽存难,怕影响客户,有为难情绪,主要是对边远地区、边远单位,苦于人力、物力等客观因素制约,企业因电话对帐正确,没有及时到银行对帐盖章,造成银行对帐回单无法收回。

针对以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对策:

1、对于上次对帐至今没有发生业务达一年的,且无法通知的帐户,特别是找不到下落的停、撤消等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写出具体原因,专人专夹保管,切实防范经济案件发生。

2、利用网络,实行电子对帐。如今电子银行已不在是新兴事物,特别是我行正在推行个人帐户短信服务,应该扩大范围,早日将对公帐户纳入到电话银行业务中来,如北京工行开展的寻呼银行,实行银企对帐既有保密性,又方便了企业。

3、加强银企合作,加大对银企对帐工作的宣传力度。作为银行应该定期开展银企座谈会,最好年初召开企业财务人员座谈会,一方面听取企业的建议,一方面加强对帐工作的宣传。

4、完善金融会计制度,制定详细规则,提高银行和企业对对帐工作的重视。分清因银企对帐不及时出现纠纷的银企各自责任,在加大企业责任的同时也避免了银行大包小事揽一身,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同银行进行对帐。

5、上门对帐,发放对帐证。对会计基础薄弱和偏远的单位,应该加强联系,进行辅导培训,必要时应该配合企业领导搞好这项工作,应走出去、请进来对帐,银行应该拿出部分经费,实行主动上门进行对帐,给对帐人员发放银行对帐证,既安全又方便了客户。

6、对帐工作的检查,应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只追求对帐率。对帐率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我们工作目的是防止案件的发生,对帐只是我们工作的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年内可视具体情况灵活分期确定对帐单位,不应对所有企业不分理由进行“打包”处理,对于企业大户和业务频繁的企业应该加大对帐频率,一旬一对或每周一对,特别是大额付款要做到即时对帐。对于确实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尤其是对银行业务往来频繁的企业,造成对帐工作不及时的,应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实际上,银行和企业对帐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经常的工作,我们应不断开展调查研究,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工作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把银企对帐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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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浅谈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

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火灾现场保护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有效的现场保护是准确认定火灾原因的'前提.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很容易将现场保护问题忽视掉,由此引发的争议也给消防行政执法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就当前火灾现场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法做些浅谈.

作 者:贺涛  作者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新疆乌鲁木齐 刊 名:科技资讯 英文刊名: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 年,卷(期): “”(33) 分类号:X45 关键词:火灾   现场保护   问题   对策  

篇1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的环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不管是在基础建设项目方面,还是技术改造项目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形势,但现行的环评制度还存在诸多缺失,无法完全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如何提高环评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和完善、增强环评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是当前我国开展环评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作 者:翁良善  作者单位:永嘉县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所,浙江,永嘉,325100 刊 名:农业环境与发展 英文刊名: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 27(3) 分类号:X8 关键词:环境管理   评价管理   问题对策  

篇1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的`环评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不管是在基础建设项目方面,还是技术改造项目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正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形势,但现行的环评制度还存在诸多缺失,无法完全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如何提高环评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和完善、增强环评工作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是当前我国开展环评工作所面临的重点问题.本文将就这一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作 者:翁良善  作者单位:永嘉县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所,浙江永嘉,325100 期 刊:中国环境管理   Journal:ENVIRONMENTAL CONFORMITY ASSESSMENT 年,卷(期):2010, “”(2) 分类号:X8 关键词:环境管理    评价管理    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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