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时间:2022-07-21 15:19:39 更多作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共29篇)由网友“jt1949”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读后让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一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到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茴荡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当我读这一本书时,不禁动容。每一篇故事都让我落泪。每一篇故事都让我感动,曹老师的文字散发出郁郁的墨香,引人入胜。“芦花鞋”这一节中,青铜将上学的机会留给了茶花,他是多么渴望上学,而他稚嫩的心灵上划下了一道深深的口子,他失去了语言。葵花上学了,有一天,二瘸子来照相,葵花很懂事,知道家里生活拮据,青铜知道了妹妹的心事,告诉家人,此后,父亲发奋挣钱,青铜去卖芦花鞋,不管风吹雨打,青铜总是去卖。有一天大雪纷飞,青铜执意去卖鞋子,鞋子卖光了,一个人还想卖,青铜把自己的鞋子也卖给了别人,自己赤脚奔波回家,他的脚冻得通红。

“三月蝗“这一节中,一场突如其来的“蝗灾”扰乱了他们安稳幸福的生活。孩子们从兴奋到害怕最后无助,大人们从烧香拜佛到恐惧而无可奈何,蝗虫来,灾难来了,一切都没有了,一切都是恐惧,只有一番令人干净的伤心,天依然蓝,去依然白,人们心中只有空旷,人们已经山穷水尽了。后来,懂事的葵花故意考砸了,家里人都很气愤,他们终于明白了葵花的良苦用心,一家人泣不成声。葵花一去不复返了,奶奶却永远走了……纸包不住火,城里人将她带走了,人们哭了,只留下一个美丽的谜。葵花虽走了,但抹不去大家对她的印象,青铜那一声“葵花”惊天动地,让我不禁潸然泪下。

小说中通篇描述两个孩子如何经历了困难与灾难,战胜困难不屈不挠。对生活充满了乐观向上的精神,扣人心弦。岁月维坚,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他们对战胜困难的力量。小说主人公青铜,因为火灾,使他在天言中成长,他对人对事对生活对大自然,心领神会,聪明好动。不聋却哑的他更是锻炼了他正直善良,坚韧钢强,天真坦荡的品质与个性。青铜与葵花经过人生痛苦的磨炼,他们才显得更加成熟与紧强,彼此帮助、关照,他们以自己乐观精神、自信的生活,享受着欢乐与幸福。

苦难创造的美丽才真正让人折服。只要真正明白苦难的意义,苦难的磨炼才是真正成长。不要只做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洗礼。这本小说让我们真正领悟到了生活,让我们知道不仅仅只会哼唱“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会见彩虹”这些流得歌曲,不仅仅只会背诵“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古语,更要体会它们蕴含的真理。

让我们大家一起去读一读这本书,向主人公学习,经此为榜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克服困难,才能通向成功之门。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她,一个懂事乖巧、聪明美丽的女孩-----葵花。

他,一个不会说话,爱护妹妹的男孩-----青铜。

读完《青铜葵花》后,我的脑海中已经深深记住了这两个兄妹。《青铜葵花》是著名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都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让给别人。葵花很爱学习,她在学校里学习最好,而且多才多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唤回了她的城市。

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的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这个故事的结局虽然不想我们想像的那样美好。在青铜与葵花一同生活、一同长大的时候,也并不是那样一帆风顺的。他们生活的村庄大麦地也是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才走过来的:大麦地被火烧过,被风刮过,被蝗虫吃过……这里的人们没有倒下,而是更加坚强!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的种种挫折与苦难:葵花的父亲死了,青铜是一个哑巴,家里又穷,生活很艰难。但是,谁能保证自己一生没有挫折呢?

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只有你面对现实,不逃避,你才会变得坚强。人好比一棵核桃树,受的伤害好比挫折;枝叶好比承受挫折的过程;果实好比成功的喜悦。受到的伤害越多,枝叶越茂盛,果实越甜美。

小时候,我常常跟朋友去放风筝。总认为顺着风跑,风筝就会飞得很高,于是拼命地跑啊跑,但是很快风筝就被大风挂倒在地。后来才知道,只有逆着风跑风筝才能飞得高。我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想:人好比风筝,只有在逆风中才会飞起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得到更高、更远的发展。

不是有句话说吗,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其实,痛苦也是很美丽的,但是许多人都不这么认为。痛苦可以磨炼我们的意志,挫折也是一样的。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一帆风顺,少一点挫折和痛苦,因此他们从小就娇气,不从小就磨炼自己的意志,所以他们长大后就不是真正的强者。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每个人从小就要有一种对待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个强者。正如高尔基所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们从小就要向青铜葵花学习,学习他们对待痛苦的风度,从小千万不能娇气。

我读这本书时,恍如身临其境,那荡气回肠的文字,那催人泪下的情节,那动人心弦的故事……让我流连忘返。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我用了半个学期,终于把《青铜葵花》这本感人的书读完了。《青铜葵花》的主角是青铜和葵花。青铜与葵花的路很坎坷,经历过超乎人想象的风雨!这本书讲了,一个哑巴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的故事,葵花的妈妈在她2岁的时候去世了,妈妈死后,她又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上天给了他们不同的命运,让女孩和男孩变成了兄妹。葵花和她的爸爸从城市来到了大麦地,但是好日子是过不长的。葵花的爸爸因失足不小心掉到水里淹死。

后来遇到了青铜一家,因此葵花被收养了。他们遇到了很多的风风雨雨,但是他们凭着自己的意志坚强的活了下来。因为家庭的经济原因,青铜和葵花互相让着去上学。经过了一个游戏之后,决定让葵花去上学。一天,葵花的老师说:“明天下午,有人来帮我们照相,需要交钱!”这件事葵花一直藏在心里,但最后还是被青铜发现了 。他们为了帮葵花交那照相费,而更加地幸苦去工作。青铜一边放牛一边採着田里的芦花,因为青铜要编100对芦花鞋去卖。卖鞋时青铜快要冷死了。有一位滑稽的客人把芦花鞋看成鸭子,最后那位客人把100对鞋子都买走了 。他们终于为赚够了钱为葵花照相了。

曹文轩写了许多,葵花和青铜一起度过的危难,有火灾,水灾,蝗灾,等等,但是他们并没有被这些灾难打败,而是更加努力的干活,他们从不抱怨上天的不公平。青铜是一个纯真、善良、朴实的少年,他将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葵花当作比亲妹妹还要亲的人,而葵花也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小女孩,总不会说家里条件不好。

青铜家里非常穷,葵花又想照相,于是,青铜就去芦荡里采摘芦花,编织成芦花鞋去卖钱。他采集芦花是非常苛刻的。袋子里装着的,必须是最上等的芦花。他要挑那些莲松的、银光闪闪的芦花。他要用很长时间,才能 采满一袋芦花,有一年冬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家里人让青铜到镇上买几个热包子吃,可他把钱省下了,从怀里掏出双冷双硬的大饼,啃起来。还有一次,他的芦花鞋卖完了,但还人想买,于是,他就把自己脚上穿的第101 又芦花鞋卖了出去。那人想多付一些钱给青铜,但青铜只收了他该收的钱,赤着脚跑在雪地上,那双脚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但也冻着通红通红的。

葵花似乎本来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每次青铜的家人讲起葵花总是特别的自然,仿佛葵花就是他们的孩子。我最感动的地方是,当青铜喊出了“葵花”时,我合上书,想,这种兄妹情是在是太伟大了,哥哥为妹妹所做的事情是那么的感人。

那么我自己呢?哥哥每次帮我做事的时候,都是全力以赴,有时候,他会突破自己的极限,但是我丝毫不理解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我啊!直到我看完这本书,我才理解,原来,哥哥为妹妹做的,都是全力以赴啊!当然,我学到的不仅仅是这些。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学习葵花那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在这个贫穷的家庭里,葵花经历了许多许多。《青铜葵花》这本书让人看的很感动。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昨晚,查看了《读<草房子>》的评论。推荐我读《草房子》的朋友很高兴,继而又推荐我去读《青铜葵花》。其实,我最近正在读《青铜葵花》,前面还读了《根鸟》的选本,这我以后会谈。

昨晚之前,我已经读到《纸灯笼》一章了。

我想,昨晚真是一个痛苦的“经历”,因为我“亲眼”目睹了奶奶和老牛的死去。整个心都很沉重,以至于我一度失眠,不能进入梦乡。终于,我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抓住,去了大麦地……

《青铜葵花》,紊乱的、纯净的,就像一个纯美至极的童话。整本书里满满的都是爱,大大小小的,深深浅浅的,连成串的,接成片的爱。我心头一阵阵发热,这热一直蔓延到心海深处,出动了那根深藏的心弦。那些小小的细节一次又一次冲开情感的阀门,于是眼窝也便跟着热了,常含泪水,然而终究没能哭出来,好像也不怎么会哭了……

很佩服青铜与葵花“面对苦难时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面对突如其来的大水,面对天光地净的蝗灾,他们每个人,始终都像勇敢的水手,坚定的迎向永恒的风雨。漫无边际的清贫,如同一根凌厉的鞭子,悬挂在青铜一家头上,可他们却平心静气地忙碌着,不慌不忙地等待春暖花开的时节。

青铜对葵花的关怀可谓无微不至。没有灯火,青铜把夏夜里的萤火虫放进南瓜花,做成大麦地最美、最亮的灯,葵花就能安心做作业了;没有银项链,青铜用冬天的冰凌,吹成晶莹的串珠,给予舞台上的葵花一串无与伦比的、美丽的“冰项链”,它闪着纯洁而清澈的光。

关于“冰项链”这一章,我最为感动。我看到这个题目,竟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而读到具体情节时,仿佛曾经读过。我忽然想起在朋友博客读过的一篇文章,是一篇考场作文。我对那篇作文的题目印象很深,但文章没有读。我便猜想,朋友那篇文章的灵感是否就来源于此。不知怎的,我非常确信。

昨晚,到朋友博客翻出那篇作文,果然是选取了这个构思。我想,朋友一定太喜欢这本书了,不,应该是全部的曹文轩纯美小说。

下面就援引朋友的一段话,作为今天这点杂侃的结尾:

“谢谢你听从了我的建议,谢谢你读了这一本书,谢谢你让我有同感的读后感。油麻地金色的草房子早已在我的心中扎根;它像是一个栖息之所,当我感到无助的时候,想到书中的那些人和事,就让我看到了阳光。你再看看《青铜葵花》吧,那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青铜的`冰凌,青铜给葵花的鸭子;葵花的清新,与青铜在一起的欢欣,那是世间最纯净的情感。”

现在,《青铜葵花》我也看完了,我推荐给更多的人——大人与小孩。

匆此。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在一个叫大麦地的地方,有一个男孩叫青铜,是个哑巴,把失去爸爸妈妈的葵花,接到自己的家中,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开始了他们艰辛而快乐的生活。

青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一次失火,使他永远的失去了声音,但他没有对自己灰心,每天过着他自己觉得快乐的生活,大麦地的人总觉得他是一个不平凡的哑巴,因为他总是能做出大家意想不到的事情;而葵花出生在城市,妈妈早逝,一直由爸爸带着她,爸爸所在的城市代表作品是青铜葵花,作者就是葵花爸爸。可是自从到大麦地旁边的干校住下没多久,爸爸也丢下了葵花······村长只好在大麦地和干校之间询问有没有人愿意领养葵花,青铜一家都十分喜欢葵花,就将葵花接回家,开始了他们的幸福生活。

虽然青铜一家都很喜欢葵花,可毕竟是很大的一笔开销,快开学时两个孩子的学费就成了问题,青铜父母准备给青铜去城里上聋哑学校的钱,到底给谁呢?葵花也到了上学的年纪,后来青铜不忍心妹妹一辈子在田里干活,就说谁摸到红杏谁就上学,不许反悔,葵花摸到了,但是,这里面的秘密只有青铜自己知道。于是,葵花每天上学青铜都上下接送,没有让那些想欺负葵花的人,有机可乘。

葵花上学没多久,就入冬了,家里眼看着过年,却没钱给孩子买新衣服,十分对不起两个孩子,于是老奶奶了个出主意,就是全家人齐心协力,做100双芦花鞋,每天让青铜背去油麻镇地买,青铜每天就不顾雪有多大,都坚持去镇上买芦花鞋,买着买着,芦花鞋越来越少,这天芦花鞋只剩11双了,雪又比往常大,家人劝他别买了,留给自己家穿,他不肯,大家也劝不住他,于是就让他自己穿上1双去买。青铜到达后,没有一人来买,一个人打开窗户,见他站了半天,就让回去,说今天不会有人来卖,可青铜不理会,依旧站在那里,这时几个人谈下风声迎面走来,看他们的穿着,听他们的语言,像是搞艺术的,看到芦花鞋如此精致,就全卖了去。青铜高兴地回家了,这时一个人来找他卖芦花鞋,青铜两手一摊表示没有,那人失望地离开了,青铜觉得很多不住那人,看了看自己的脚上的芦花鞋,就拿去给他了,自己光着脚在雪地里,那人本想多给他些钱,可青铜只收了本来的钱。

幸福的生活没有永远继续下,当市长看到青铜葵花时,想起了作者的女儿葵花,把她接到城里来住,接受最好的教育,而青铜的爸爸妈妈虽然万分不舍,但也要忍痛割爱,葵花走的那天,爸爸妈妈把青铜支开了,青铜回来时,已经晚了。于是青铜每天都盼望着葵花,不吃喝的他,已经渐渐消瘦。在他看着河的一天,一个身影乘着船,很显然,她是葵花,青铜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他喊着:“葵——花”!

多么感人的一本书,青铜终于说出来了,说出:葵花两个字了,虽然不清不楚,但是从青铜嘴里说出的,一个哑巴说出来的。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青铜,葵花”。每当我听到这两个名字,他们的故事就会不停的在我耳边回响。葵花的爸爸很早便去世了。干校的人便带葵花来到大麦地,想有好心人能收留葵花。大麦地是个很穷的地方,家家都不富裕,再多养一个人更是不可能的了。

故事的另一个主人公青铜是个哑巴,青铜家也非常穷,可青铜却十分喜欢葵花。最后,青铜家和嘎鱼家都表示愿意收养葵花,而葵花竟走进了比嘎鱼家穷很多的青铜家,从此,他们两的故事便拉开了序幕。我喜欢葵花,因为她聪明又美丽。但相比之下,我反而更喜欢哑巴青铜。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葵花要什么,他都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不让她失望。有一瞬间到现在我也无法忘记。“马戏团来大麦地表演啦”!

好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传到了青铜葵花的耳朵里。晚上吃完饭,青铜便带着葵花去看表演。由于人多,青铜和葵花又都是小孩,便只能被挤在后面看人头。青铜可不甘心,这马戏团表演很少有,难得的机会怎么可以放弃?于是他就让葵花骑在自己的肩上,葵花变高了,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慢慢地,青铜感到非常累,肩膀也很酸痛。但它仍然费力地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好让葵花看得清楚些。表演结束了,葵花问青铜好玩吗?

青铜只是笑着用手势告诉葵花很好玩。然而葵花却不知道,青铜什么也没看到…就这样,青铜和葵花一直过着快乐的生活,然而当葵花上三年级的时候,一场突发事件,打破了大麦地的宁静。一天清晨,当青铜和葵花还在睡梦中时,就听有人喊:“蝗虫来啦!蝗虫来啦!”这一阵阵尖叫声把青铜和葵花吵醒了。蝗虫遮住了太阳,天黑乎乎的一片,蝗虫正大口大口地吃着大麦地的庄家。大麦地的人都对着天默默地祈祷。

不久,蝗虫就飞走了,但接着来的是几天几夜的暴雨,青铜家的房子没了,地也没了,就剩下米缸里的几粒米维持一家的生活,日子过得很清苦。就在这危难关头,奶奶去世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就连米缸里的米也快没了。

紧接着,有一个消息打破了青铜家的宁静。干校的人说要接葵花回城里去读书。一开始,青铜家的人不肯。但在干校人的一再劝说下,他们还是勉强答应了。走的那天,葵花哭哭嚷嚷着说要回家,而此时,青铜正在婆婆家拿鞋。因为妈妈说,青铜在他是不会让葵花走的。大船开了,葵花和爸爸妈妈挥手告别,这时传来一个声音:“葵花!”青铜会讲话了!他那从内心发出的呼唤将永远铭记在我心里,他和葵花的故事,也会永远在我的耳边回响。曹文轩这本催人泪下的小说,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乡下孩子的淳朴生活和那善良的心,它才是21世纪的,真正的好书!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叮铃铃......“下课了。讲台上站着一位帅气的男老师,这位老师告诉了孩子们一个好消息:“学校要来一位新老师了!”同学们听了,高兴地蹦了起来:“太棒了!青铜老师,我们有新老师啦!”

第二天,高大帅气的青铜老师带着孩子们来到村边的大河前,眺望着远方似曾相识的小白点。渐渐地,船靠近了,从船上走下来一位美丽秀气的姑娘。她身穿米白色的长裙,脖子上戴着一串灿烂夺目的水晶项链,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青铜所熟悉的光芒,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平底鞋,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开来,随着风儿飞舞。那双含笑的眼睛使青铜想起了她,曾经的妹妹——葵花......

新老师刚走下船,青铜忙迎上去说:“你好!我是大麦地的老师,认识一下,我叫......”

“你长得好像我哥哥,可惜他不会说话。”新老师温柔的声音在青铜的耳边响起。青铜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他的妹妹葵花。

在新老师上课的第一天,青铜得知,原来这位新老师真是他朝思暮想的妹妹葵花!青铜开心地差点儿跳了起来,于是他准备给妹妹一个惊喜....

葵花回来了!这个消息使大麦地的村民们都兴奋了起来,全村人都跑来看看葵花怎么样了。葵花望眼欲穿,却没看到那三个让她激动的身影——爸爸、妈妈、还有青铜....

而此时的青铜已经准备好了为葵花特制的午餐。一篮雪白的芦苇根、一锅鲜美的鸭汤、一盘香喷喷的羊腿、一锅新米熬的粥.....

葵花来到曾经的茅草屋,可是里面却空无一人。一位老人告诉她,青铜家在对面瓦房左边,那儿离大河很近,这样青铜可以随时眺望大河。

葵花来到家,看着一桌的饭菜,回想起童年时,不禁落下了泪....

“你回来啦!”一位帅气的男子从厨房走了出来,“妹妹!”

“原来你真是我哥哥!”葵花泪如雨下。

“是的....“青铜也忍不住泪流满面。

“哥哥!你真是我哥哥,你真的会说话了!”葵花喜极而泣。”

“小葵花,是你吗?”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那是爸爸是声音。

“哎呀!我们葵花回来了。来!让妈妈看看.....”满头银丝的爸爸妈妈手扶着墙,慢慢地走了出来。

“哇!我们葵花变漂亮了,爸爸妈妈吗都快认不出来了。”一滴,两滴....葵花看着爸爸妈妈又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而爸爸妈妈布满皱纹的脸也被泪水浸湿.....

在葵花田里,青铜仿佛看见了幼小的葵花向他奔来,他听见了儿时他与葵花爽朗的笑声。他笑了,身边的葵花也笑了。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孟德斯鸠曾说:“喜爱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无聊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茫茫书海中,有幸遇见了我爱不释手的书《青铜葵花》,看这本书仿佛就像遇见了自己一样。

在我刚刚接触了“书”这样的东西后,我发现无穷的奥秘等着我去探索。在图书馆里,我轻抚着书角,细细挑选着我中意的那本书,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它,看到封面,就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它了。这本书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每一页的水墨味,夹着一笔一画的字,让人垂涎三尺。

曹文轩创作了这本书,内容实在让人着迷:城市女孩葵花跟随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因为一次事故,爸爸意外身亡,贫穷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成为了他的妹妹,青铜是个哑巴,是个乡村小伙,突然出现的妹妹让他担任了男子汉的责任,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学,他把机会让给了妹妹;为了葵花能照相,他冒着大风大雪站在街头卖芦花鞋,葵花不扎新头绳不照相,不买新衣服,把钱省下来教青铜识大字。家里没钱买油灯,青铜给葵花做了一个灯;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漂亮,他制作出了会发光,美丽,纯洁,独一无二的冰项链。可是,事事不可能都很顺利,在葵花十二岁时,命运将她召回了城市,青铜在葵花走后,坐在草垛上,喊出了“葵花”

这是一个氤氲在苦难的雾气中的故事,灾年没有吃的,青铜想了许多办法挖芦根,抓野鸡,给葵花解馋。青铜他们一家经历许多困难,但都在跌倒中站起,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他们乐观地活着,从容地面对一切困难。葵花老是分不清草和麦苗,但她在积极的把一切做到最好,她身村娇小,力气不大,干不了农活,但她从不放弃,坚持了下来。青铜虽是个哑巴,但他为葵花做了许多事,葵花的到来也让青铜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城市女孩一个乡村男孩,他们的碰撞都让对方发生了改变,天真纯洁,心地善良,贵在坚持的葵花,积极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坚持不懈的青铜,他们的故事,令人动容。

青铜和葵花在一起的日子是十分快乐的,葵花教青铜识大字,青铜在努力的学习,在麦田干农活,他们认真,一丝不苟地仔细工作,有时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地就到了傍晚,他们一起回家。从不感叹日子难,有时还和同伴一起去划船。乡村生活的日子可能就是如此。可能你没见过大麦地;可能你没见过那美丽的水乡风光;可能你没见过那里的牲畜;可能你没见到那的大槐树。他们却在那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只属于他们的美好时光,人生亦是如此。

在葵花十二岁的时候,命运又一次抵达她的面前,她要回城市了,要回到出生的那个地方了。青铜很舍不得,他坐在草垛上,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人生总是苦乐交织在苦艰中找到快乐并不难,要用乐观之心面对困难,心灵和精神也因此升华变得美妙强大。正如最后青铜叫出了“葵花”,葵花回归了城市。

《青铜葵花》,葵花的爸爸画过一幅画,青铜做的葵花。我不仅喜欢这本书,还喜欢作者,他的作品我大多数看过。

这本书写难苦难,写爱至爱,写美大美,都刻画到了深处真是人间珍贵的真情。三毛说过:人生有如三道茶,第一道苦苦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如春风。诗意的苦难在将泪水中延续,然而正视苦难、尊敬苦难、克服苦难,我们成长了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有一个男孩,时时刻刻为自己的妹妹着想,他为了让妹妹吃到最好的芦根,不顾自己的饥饿,向芦荡最深处走去挖芦根;他为了让妹妹在明亮的灯光下写作业,不顾自己的疲劳,在江面上捕捉萤火虫;他为了保护妹妹不被他人欺负,天天护送妹妹去学校上学、放学;他为了完成妹妹的心愿,做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他,就是《青铜葵花》里的青铜!而他最令我感动的故事就是他在镇里卖芦花鞋了!为了能给葵花照张相,等家人们做好一百双芦花鞋后,青铜便去镇里买芦花鞋,赚钱给葵花照张相。不管天气有多么恶劣,他天天都去卖芦花鞋,每次卖芦花鞋,他都会早早地把鞋子挂在镇里最有利卖的地方,也许是他的诚意打动了大家,芦花鞋卖得非常快,还没过多少天,一百双芦花鞋便被卖完了。在卖完时,又来了一个人想卖芦花鞋,为了再挣点钱,他又把自己穿的芦花鞋给卖了,赤着脚回了家,等到家后,他的脚已经被地上的积雪给擦得干干净净,但也被冻得通红通红。

读到这儿,我的内心不禁一震撼,青铜脚上穿着的芦花鞋是爸爸专门给青铜做的,家人们只让他卖掉那一百双芦花鞋,而他为了再给妹妹赚点钱,竟不顾这恶劣的天气!地上已经积了很厚的雪了,他开始在卖最后的十双芦花鞋时,都已经在雪地里冷得发抖了,然而,为了满足最后一个顾客的需求,他却把脚上的鞋给卖掉了,这下,不就令他更加冷得发颤了吗?然而,他却毫不在意,还十分高兴呢!

青铜为妹妹着想,使我不由地想起了自己不为他人着想的事情。

记得在我八岁的时候,哥哥到我家里来玩,做完作业,我便和哥哥到小区楼底下去玩。我俩一会儿荡秋千,一会儿玩转盘,一会儿比谁玩滚球把球滚得最快,一会儿比谁爬树爬得高……可惜哥哥却样样精通,样样赢过我,我十分不服气,便决定和哥哥玩场水战,就是互相用水枪攻击对方,如果水枪击中了对方,那么对方便输了。于是,我们便去超市里买了两把橘子水枪。战斗开始了,我拼命地向哥哥射水柱,哥哥却不射我,只知道逃,他逃到哪里,我便朝哪里使劲射水开火。这水射到了一楼邻居家正在晒的衣服上,撒到了别人的屋里,撒到了别人的车上,撒到了别人正在晒的被子上……因为这是橘子水枪,喷出来的水是橘色的果汁水,所以,把别人家的东西弄得脏兮兮的,而我却在一旁玩儿得正高兴,根本没把这些放在眼里。过了一会儿,我的橘子水枪没水了!哥哥立马开始还击,最后,我还是输了。而且,还把别人家的东西给弄脏了,小区游乐场的地面上也到处都有我们“子弹”的痕迹,弄得十分不雅观,让人还以为哪里漏水了呢!

虽然我们玩得十分开心,可是却破坏了小区游乐场的雅观,真是一笔划不来的买卖!

做任何事情时,都要先为他人着想。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青铜葵花》是一本苦难与唯美并存的纯美小说,很轻盈很清澈,如一面镜子,映着大麦地,映着干校,映着老槐树下的葵花,映着骑着牛的青葵,也映着我们。

青铜是大麦地的一个哑巴男孩,而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随着父亲来到干校。因为父亲被水淹死,青铜一家领养老了葵花,青铜和葵花成了亲密的兄妹俩。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了城市,日夜思念葵花的青铜喊出了他最想说的两个字“葵花!”

青铜和葵花,有着如此纯洁的心灵。如果青铜的责任心令你感动,那葵花的懂事会让你落泪。大麦地的美,是那种苦难中的美,青铜和葵花的美,是那种纯洁的美。最令我感动到的是,青铜一家在讨论领养葵花的那一幕。青铜为了让葵花做妹妹,急切地打着手势说:“她是一个好女孩,非常非常好的女孩。”“把她接到我们家,接到我们家!”“我以后好好干活,一定好好干活!”“过年时,我不穿新衣服。”“我不再嚷嚷着要吃肉了!”……青铜口中的“新衣服”、“吃肉”对我们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但在那个年代的大麦地,是多么的奢侈啊!青铜为了能得到葵花这样的妹妹,失去再多他都心甘情愿。给妹妹做冰项链,给妹妹拍照片,让妹妹看马戏,青铜一心为葵花着想,甚至放弃上学的机会,我很感动。葵花是幸福的,而青铜从葵花的笑脸中找到了自已的快乐。

葵花不是青铜的亲妹妹,但他们一家人相亲相爱, 这贫穷的家庭充满了爱与温暖。为赚钱给病重的奶奶治病,葵花偷偷的离家跟随陌生的大人去外地捡银杏。虽然她赚的钱很少,虽然没能挽留奶奶的生命,但这份孝心却让所有的人动容落泪。

青铜葵花一家相互爱护、谦让、珍惜。这份深情厚意在这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流淌着。我记得五岁那年,去医院挂针。我乏力地斜躺在椅子上,看着阳光射进白色的病房,照到病人苍白的脸上。这时,一阵音乐响起,我不由自主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个比我小的小女孩正激动地盯着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我也被这精彩的动画吸引住了,不过扭着头,好难受。这时女孩的妈妈发觉了我,柔声说:“宝宝,把电脑转过去点,唔,那个姐姐也想看啊。”我不禁害羞起来,又感激地看了看女孩的妈妈,然后热切地看着女孩。女孩一脸不耐烦地说:“不要不要!”我愣了愣,见女孩子的妈妈又要说些什么,我的妈妈忙说:“没关系。”女孩立刻把电脑转向自已,并冷漠地看了我一眼,我忙别过头去,失落地盯着窗外。读了《青铜葵花》,我觉得我们太自私,青铜和葵花则都为对方付出了许多,他们,也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真应该学习这种善良、纯真。人与人之间应当拥有爱与宽容,人与人之间应当伸手互助。那么,这个世界会更美好!

《青铜葵花》中,大麦地、青铜、葵花、嘎鱼、妈妈、爸爸、奶奶……他们都是美丽的,令人感动的。无论你是怎样的性格,《青铜葵花》都会在你心里,那片最柔软的地方,留下一滴泪水……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书,翻动着。泪水,一滴一滴地留着。“啪嗒,啪嗒。”这不仅仅是泪水的声音,更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用纯洁的心灵书写的伟大赞歌!

青铜,一场大火,夺去了他的声音。

葵花,从小没了妈妈,爸爸也掉进了河里,从此,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多亏了贫穷却善良的青铜一家收留了她。

从此,他们便以兄妹相称。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自愿放弃了上学的梦想;大雪纷飞,青铜却去卖鞋子。鞋子卖光了,一个人还想买,为了多挣些钱,他把自己脚上穿的鞋卖给了那人,自己却赤脚走在下满鹅毛大雪的回家路上;奶奶为了青铜葵花不被饿到,居然掉了祖传的首饰;葵花为了给奶奶治病,竟背井离乡去遥远的江南捡银杏;甚至连我们一直认为是坏孩子的嘎鱼,在得知奶奶得病后,居然送来了鸭子,给奶奶补补身子......

他们,都是在我们眼里土到掉渣的农村人,对于他们我们甚至不屑一顾。但他们善良的内心,难道不值得我们这些自认为高贵的城里人感到羞愧自责吗?

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地方,莫过于,葵花被城里人接走,只留下谜一样的背影后,青铜因对葵花,有挥之不去的思念,而大声喊出了:“葵花!”二字了。

喊出简简单单的“葵花”二字,对于我们正常人来说是多么容易,但对于青铜来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因为别忘了,青铜是一个哑巴。

做一个想青铜葵花这样善良的人难吗?

难,又不难。

难,难在多少人为生活所迫而去抢劫甚至杀人。

不难,在于人之初,性本善。也许对周围人多一丝感恩,多一丝夸奖,多一丝安慰,都是一种善良。

看看青铜葵花艰苦的生活,再看看我们。

我们都是家里的小太阳,一家人都围着我们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安逸生活。甚至可以在冬日的暖气房里吃着冰激凌。但是我们却有时还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发脾气,丝毫不考虑父母的感受。细想来,是多么对不起父母。父母一次又一次地包容我们,是因为父母爱我们。我们何不来回报父母?

有些人会说,等我长大啦,我会把挣得钱都给父母!何必要等到长大呢?问什么不趁现在?也许只是为爸爸捶捶背,为妈妈泡杯茶,也会让父母倍感温暖。

在我们这个世界中,并不是所有东西都是美好的,其实还有很多痛苦,很多不得已。 《青铜葵花》的作者曹文轩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人们常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是说实话,发生在青铜葵花这两个孩子身上的痛苦,却是很多成人都无法接受的。

看完这本书,以后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我们不能退缩,要学会独立自主。不被苦难所打倒!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葵花,从小没了妈妈,爸爸相继跌入河里,从此一去不复返。

青铜,一场大火使他失去了语言。

他们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下。一个在大麦地,一个在干校。

青铜本是很孤独,像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孤独,一匹马独自拥有草原的孤独,一个女孩出现了。本来是互不相接的平行线,因为命运,他们在了一起,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女孩手臂如温暖的丝绸,眼黑得无一丝杂色,目光怯生生。全身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玉。男孩蓬乱的黑发下,闪烁着乌黑聪慧的眼睛,如天空上的星星。

当我读这本书时,不禁动容。每一篇故事都让我落泪,每一篇故事都让我感动,这些文字散发着墨香。《芦花鞋》中,青铜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他是多么的想去上学呀!而他稚嫩的心灵上已被划上了一道深深的口子,他失去了语言。葵花上学了,有一天,二瘸子来照相,葵花很懂事,知道家里生活拮据,青铜知道了妹妹的心事,告诉了家人,从此,家人发奋挣钱。青铜去卖芦花鞋,不管风吹雨打,青铜总是去卖。有一天,大雪纷飞,青铜执意去卖鞋子。鞋子卖光了,一个人还想买,青铜把自己的卖给了那个人,自己赤脚奔波回家的路上,他的脚冻得通红;《三月蝗》中,一场突如其来的“蝗灾”扰乱了他们安稳幸福温馨的美满生活,孩子们从兴奋到害怕到无助,大人们从烧香拜佛到恐惧到无可奈何,蝗虫来了,灾难来了,一切都没了,一切都是恐惧,只有一番令人伤心的干净,天依然蓝,云依然白,人们心中只有空旷,人们已山穷水尽了。青铜逮到了一只鸭子,嘎鱼家少了一只鸭子,嘎鱼以为是自家的鸭子,大闹了一番。后来,青铜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悲剧发生了,奶奶为了给孩子添衣,自己病倒了,牛也去了,家里急需要钱,这时,我们一直认为是坏孩子的嘎鱼却送来了鸭子,给奶奶补补身子……令人动容。懂事的葵花故意考砸了,家里人很气愤,他们终于懂得了葵花的用心良苦,一家人泣不成声。葵花一去不返,葵花回来了,奶奶却永远走了……最终,葵花也要走了,嘎鱼藏着她,天天给她送饭。纸包不住火,城里人把她带走了,人们哭了,葵花虽然走了,但抹不去人们对她的映象。葵花走了,只留下一个美丽的谜……青铜那一声“葵花”惊天动地,让人泪如雨下。

只要你有纯真善良的心,即使你不怎么聪慧漂亮,但却能一样被人敬重。我有个朋友,她很聪明,多才多艺,但我们却离她而去,不是她不聪明,不是她不乐于助人,而是她对别人的不足而斤斤计较,而她没想过别人的感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玩,因为她经常不守信,我们就没带上她。事后,她指责我们不让她一起去,我们向她表示了歉意,虽然我们没有不对的地方,她生气了,一甩辫子,走了。嘴里还念着:不让我去,不跟你们好了……让我们做个像青铜葵花一样善良的人,世界如果人人都这样,世界该多美好!

心善一点,感动多一点。青铜葵花虽穷,但掩盖不了那一颗颗善良的心。我看完的《青铜葵花》,心里满是感动……

篇13:青铜葵花读后感作文1000字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会有。今天的孩子们,不要为自己所受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认为苦难是从你们这一代才开始的。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我们需要的就是面对苦难处变不惊的风度。然而,在苦难面前拥有处变不惊的风度的人们,不就是大麦地村的村民吗?缺粮、蝗灾、大火、洪涝,都是大麦地村人所遭受过的。这些灾难对于一个穷乡村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灾难!但是大麦地村里最穷的人家――青铜家却安然地度过了,还带着葵花。缺粮了,奶奶毫不犹豫地卖掉跟了她一辈子的戒指、耳环,给家里换来两小袋大米;闹蝗灾,青铜带着葵花到芦苇荡里挖芦根、池塘里捉野鸭、水田里摘野菱角,这样的维持终于盼来了救灾粮的到来;大风吹掀了屋顶、大雨打塌了房子,青铜与父亲跑到海边去租茅草地,割茅草砌砖瓦墙盖茅草顶,花大价钱,就为了葵花不受委屈。葵花是个来自城里的小女孩,三岁丧母,七岁时唯一的亲人――父亲因为一次意外淹死于河中,就这样葵花来到了青铜家。葵花在青铜家被当成亲闺女养,连读书也只让葵花读。青铜常常带着葵花玩,很是照顾和喜爱这个妹妹。虽然青铜是个哑巴,却能与葵花心灵相通:青铜想什么葵花知道,葵花想什么青铜明白。

《青铜葵花》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苦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的突然袭击、人类野性的发作、个人心灵世界的扭曲等,我们每天都在目睹与耳闻苦难。当汶川地震突然来临,朗朗书声顿时淹没于房屋倒塌的巨响中;当波兰的总统专机坠落时,多少国家骨干与精英瞬时葬身;当云南旱灾降临时,有多少人为了水而望眼欲穿;甘肃的泥石流又夺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这个世界除了幸福与欢笑还有灾难的存在,虽然已经进入21世纪,然而苦难仍在人间徘徊。就在今年8月15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哀悼日,为甘肃舟曲因泥石流夺去生命的同胞降半旗默哀。坎坷、失落、挫折、破灭、沦陷、被抛弃、被扼杀、雪上加霜、漏船偏遇顶风浪......这些差不多是每个人的人生写照。青铜家,虽说是一个典型的苦难家庭,但是,在大麦地村他们是幸福的。青铜、葵花,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很疼很疼孩子的奶奶。爸爸是个好爸爸,妈妈是个贤妻良母,奶奶是全村最慈祥的奶奶,青铜又是全村最聪明的哥哥。葵花虽然命运坎坷是村里最穷的女孩,但她的心灵是最富有,生活是最幸福的。

我生病的时候很痛苦,浑身上下钻心的疼。每当这时妈妈都会守在我身边,给我最精心的呵护,让我感到很温馨,很幸福。

这些,可能就是苦难中的幸福吧,生病只是最平凡的例子罢了。

篇14:青铜葵花读后感作文1000字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的长篇著名小说《青铜葵花》。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青铜和一个小女孩葵花的故事,在一个机缘,她们成为了兄妹。

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最喜欢的一处是蝗灾过后的地方。在蝗灾过后,大麦地所有的庄稼被吃的干干净净,本来大家的粮食都是刚刚好吃到庄稼成熟的时候,现在,粮食基本上都是一粒一粒数着下锅。直到有一天,妹妹葵花在门口摔了一跤,头磕破了,青铜下定决心要去抓一只野鸭给妹妹和家人补一补。

于是,青铜拿了一张渔网,去河里抓野鸭了。在抓野鸭的过程中,青铜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抓到了一只公鸭。

后来,嘎鱼一家找上门来,说青铜一家偷了她们家的鸡,然后大吵了一架,后来,青铜去河边把嘎鱼家丢失的鸭子抓回来了,让嘎鱼家的人知道青铜家是不会撒谎的。

2青铜葵花续写600字

葵花走时,青铜大声喊出的那两个字让嘎鱼听的清清楚楚。嘎鱼跑遍了整个村子,边跑边喊:“青铜会说话了!青铜会说话了!”听到了这些话的人们纷纷打开了家门,询问嘎鱼青铜的下落。不一会,人们便聚集在青铜在的地方。青铜正在哭泣,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流着,仿佛是下了一场小雨,雨中还时不时传来两个声音很小,但十分清晰的“葵花”二字。人们被这场景震撼了,他们的眼眶在不知不觉中湿润了,而这场小雨也一直下到了第二天早上。

从那以后,人们便十分关注青铜:他们开始教他说话,一字一字十分认真的教着,还常常把自己挣的钱拿出来一点资助青铜上学。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青铜能说几句简单的话了,但他说得最清楚的,就是“葵花”。现在,青铜已经能跟正常孩子一样上普通的乡村学校了,同学们都对他十分友善,并没有因为他曾经不会说话而嘲笑或是孤立他。青铜也慢慢的适应了学校的集体生活,他仿佛忘掉了自己过去,但是,他唯一没有忘记的,是那个住在他心灵深处的女孩。有时,青铜会坐在大草垛上,望着葵花走时的方向,他好像又看见了葵花用她甜美的笑容冲他招手;有时,青铜会坐在老榆树下,眺望着远处的大麦地,他感觉葵花就坐在他的身旁,用白嫩的小手指着远处的大麦地,说:“哥哥,你看那边的大麦地,我们去那里玩吧!”有时,青铜会骑在老牛背上,在河对岸走着,看向他对面的老榆树,他便会想起葵花曾经坐在那里,注视着他;有时,青铜还会躺在葵花田里,摘下一朵葵花,抱在怀里,闻着葵花淡淡的香气,沉沉的睡去。

过了几年,青铜被保送到了城里的学校上学。看着一座座青铜做的葵花雕像,青铜笑了,那笑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灿烂,因为他知道,葵花一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地方,等着他。

篇15:青铜葵花读后感作文1000字

他叫青铜,他是一个哑巴,出生在大麦地,他很孤独,一只鸟独自拥有天空的孤独,一条鱼独自拥有大河的孤独,一匹马独自拥有草原的孤独。平淡的生活因为她的出现起了波澜,她来自城市,跟随爸爸下乡劳动,她叫葵花。

那年,她七岁,她来到了大麦地,跟着她爸爸一起来的。

大河,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那天,她坐上了一只没有竹篙的小船,在被黝黑的男孩几次捉弄后,她哭了,草滩上,有个男孩在放牛。牛在吃草,男孩在割草。

男孩一头蓬乱的黑发,一双聪慧的眼睛,在不时耷拉下来的黑发里,乌亮地闪烁着。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事情按着轨迹向下发展,他救了她。

后来,她的爸爸到大麦地的葵花田里画葵花,回来的时候淹死在大麦地的河里,从那以后她成了孤儿。

更近的接触是在槐树下,她没有了亲人,没有了家,在那里她成了他们一家的一份子。

他们家领养了她,但是他们很穷,生活本来就不富裕,再多了一个吃饭的人,生活过得更拮据了。

他很照顾她,为了她,他放弃了上学的梦想,为了她,他大雪天去卖芦花鞋,甚至是自己脚上那双,为了她,他站了一整晚,为了她,他甘愿受罚,他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她。

她很珍惜他们的爱,为了他,她没有参加学校的拍照活动,为了他,她放学后去采芦苇,做芦花鞋,为了他,她偷偷跑去江南采摘银杏,赚取微薄的收入,她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他,为了他们。

名师点评:

立意不明确,感受不深刻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却是胜似亲人,对她的好,对她的照顾,对她的呵护,这一切都因为爱。不是只有有血缘关系的人,才叫做亲人,他们,就是她的亲人。苦难,是永恒的,在苦难中,他们挣扎着,抗争着,用爱去包容,用爱去生活,苦,算不了什么,真的算不了什么,在爱和亲情面前,它是微不足道的。

在充满灾难的年代里,他习惯了痛,习惯了苦,可她的离开带给他的痛苦太大太大了。大到他弱小的身躯无法承受,无法忍耐。

他张大嘴巴,用劲平生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这是他心灵的呐喊。

因为缘分,他们相遇相识,因为身份,他们被迫分离,因为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相遇是偶然,而离开是必然。命运让他们相识,而命运又让他们分离。

那年,她十二岁,她离开了大麦地,一个人离开的。

他们所承受的痛苦,或许我们感受不到,那是一种难以现象的苦难,一种难以体会的苦,那种刻苦铭心的痛,没有好的家具,没有好的物品,面对着灾难,难以抗拒,难以逃脱,随时随地都可能丧生,可是他们都挺过去了,因为爱,因为亲情,他们挺过去了。

没有他们的苦难,却拥有同样重量的爱和亲情,即使有再大的风,再大的浪,再大的雨,有爱,有家,就有避风港,沐浴在爱中,再大的打击,再大的苦难,一切都微不足道,近在眼前的幸福,是否应该去珍惜?时间流逝,你是否关注过身边的亲人朋友,关注过他们为你做的一点一滴?珍惜,在你还拥有的时候。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00字

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基督徒的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等完美品质,都在黑奴主人公汤姆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汤姆原来是谢尔比先生家的一位黑奴,后来由于债务原因不得不把他卖掉来抵偿债务。

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上,船来船往,呈现出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汤姆正在一个棉花高处专心的读着《圣经》。船上有一位叫圣克莱尔的绅士,家住新奥尔良,家境十分富裕。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有钱的种植园主的儿子,他继承了父亲的种植园,成了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他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和一位女士,后来人们知道那位女士是这位绅士的堂姐。汤姆常常看见这个小姑娘,她举止优雅,仿佛天使一般,有时候,她会忧伤的在那些戴着镣铐坐着的奴隶身边打转,好几次她捧着大把的糖果,坚果和橘子快乐的分给大家,随后又跑开了,汤姆的手很巧,能用樱桃壳雕刻小人,,小篮子等小玩意。有一段时间在汤姆在雕刻小玩意时,小姑娘就蹲在汤姆旁边观看,渐渐成了好朋友。后来的聊天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伊万杰林.圣克莱尔,人们都叫她伊娃。第二天轮船驶近了新奥尔良,许多人开始收拾行李,为上岸做准备,船上出现了一片忙乱的景象。此刻伊娃的父亲正在和黑利交谈,黑利你再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千三百美元的价格把汤姆卖给了圣克莱尔。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 。时光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两年来汤姆虽然远离自己的骨肉至亲,但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汤姆从《圣经》中学到的知足常乐的精神对他大有益处。

有一天的傍晚时分,落霞满天,湖面倒映着这里美丽的天空,花园一家的棚架下面,汤姆和伊娃正坐在长满青苔的小石凳,上认真地读着《圣经》。

“汤姆叔叔,你唱《光明天使》吧。”

汤姆于是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圣歌,伊娃认真的听着,那样子真像一个天使 。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儿去了。”

“去哪,伊娃?”

孩子站起身,用手指了指天空,一缕晚霞照在他那头发和粉红的脸蛋上。

“我到那去了,”她说,“到光明的天使那去,汤姆,我不久就要去了。”

汤姆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注意到近半年来伊娃越来越消瘦了,也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短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奔跑玩耍一连几小时都没事,可现在很快就会觉得累了。汤姆还常常听见奥菲丽亚说起伊娃的病,说吃什么药都不见效。

几天后伊娃越来越虚弱了,又过了一两个礼拜,伊娃的病症似有好转,圣克莱尔欣喜若狂,他向众人宣称伊娃不久就会健壮,起来唯独奥菲丽亚和医生清楚,这只是回光返照这孩子的病好不了了,伊娃自己也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后一天下午伊娃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要畏惧,要与挫折做抗争,像汤姆一样,要与命运抗争。在面对困难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能自暴自弃,不能怨天尤人,不能畏怯,不能抱怨,要勇敢的抗争,这样才有可能战胜困难。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00字

可能这部书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1000字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作文Www.zUoWEn8.coM/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有人说,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而我是因为一段话而爱上了一本书。今天我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书很温柔,也很治愈。

作者的文笔是那种令人舒适的清淡,却又特别有画面感,仿佛真的能看到,云雾缭绕的山上开着一间小卖部,货架上堆积着零食和岁月,老人躺在摇椅上小憩,孩童们推搡着要吃冰棍。书中主线描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镇上男孩,磕磕绊绊的成长经历,他平凡,很努力地前进,但生活却不善待,爱情和事业双双失意。

我很喜欢他的勇敢,也很喜欢他的平凡。他就像是我们普通人的缩影一样。纵使平凡,但也怀揣着一个大大的,不平凡的梦想,拼了命地去折腾生活,捯饬时光,希望自己是那个在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的人。

小时候,我也像书中的男孩一样,有一个别样的梦想。“做一个大科学家,厉害的让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每次别人问我你长大想做什么呀,我都会那么答。后来我慢慢长大,不断有人告诉我不要那么异想天开,人啊,考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就够了。我总是在这些话中迷惘,曾经的梦想逐渐趋向骨感的现实。看到小镇男孩一次次为梦想的拼搏,心中是触动的。

但仔细想想,一路长大,其实也会听到鼓励的声音。或许,安稳过一辈子是人对生活最基本的一种期待,但它绝对不是“梦想”的代名词,如果可以,谁不想许自己的生活万丈光芒?但看到他失意时,心中也会不自觉地为他心疼,可即使他一事无成,故乡仍然有牵挂他,爱着他的人。而这些爱着他的人,点亮了他的生命,温暖了他的人生。印象深刻的是,男孩的外婆开着拖拉机一路从小镇走向城市,佝偻着身子,爬上七八层,扛着喝得烂醉的孙子,把他带回了家。那是外婆对孙子的爱,简单,朴实。

对于书的作者张嘉佳,很多人说他是最会写故事的人,他细腻的文笔下写出了最通俗的感情,没有童话般美好,却很贴近生活,让人感同身受。这也许就是张爱玲所谓的,低落尘埃,开出花来。文章前面让我捧腹大笑,读到中间我开始沉思,到了最后泪眼婆娑。我也开始想象刘十三生活的云边镇的模样,还有王莺莺的模样,她给予十三那份最美好的爱。

我还想起了儿时的夏天,蝉鸣和蛙叫,坐在梧桐树下听外婆讲故事。我的外婆和书中的王莺莺一样没有太多的文化,她从来不会讲那些大道理。我只知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一起享受着快乐。她从来没有给我什么贵重的礼物,但却一直带着一份朴实无华的爱,呵护我成长。

书中说“每个梦想都是出彩的。”我会带着我的梦想一路前行,可能等待它的是坎坷,是失败,是绝望,但我想我是不会害怕的。前方有梦想,身后有力量。我不曾要我的人生完美,就像万物皆有裂痕,但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篇2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篇2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青春,是生生不息绽放的彼岸花,是不期而遇的小惊喜,愿我们都是如此。

——题记

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笔尖勾勒的青春像极了你我。很多人说:张嘉佳,写的不是文字而是大多数人的青春与人生。书中写道: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

如山间清爽的风,

如古城温暖的光,

从清晨到夜晚,

由山野到书房

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张嘉佳评价自己的作品“这是一本纷乱的书,随便打开一篇就好”。的确,他的书信手捻开一页读来都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而是篇篇有亮点,皆有独特的存在意义,很是引人入胜。书中夹杂的那几张彩页,绘满了画,递进着故事,也将其中的深意娓娓道来。

在作者笔下,“情”与“青春”跃然、飞奔,我记起书中茅十八与恋人之间的小碎片故事。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将只言片语的茅十八改造成了废话流,妙趣横生,惹得读者捧腹大笑不止;记起了“嘴强王者”胡言与他的青春,胡言妈妈的幽默,认真;记起张嘉佳对十二星座的人物设定、分析,每一篇每一句,字里行间都仿佛都倒映着我们的影子;记起管春毛毛,和自己一起犯二,在一起疯、闹的情景,像极了自己的青春年少;记起一群人到处找酒吧,只为最后的获胜;记起猪头的爱情卑微又伟大……一篇篇故事无比动人心弦,是沸腾的热血青春,是不羁的成长之旅。

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叙述,叙述他走过的那万水千山。那么多的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胡说八道的。当你辗转难眠时,当你需要安慰时,当你等候列车时,当你赖床不起时,当你饭后困顿时,都能找到那么一篇合适的来读。正如张嘉佳说,希望写一本书,让我们可以放进书架里,留在枕边,或者送给最重要的那个人,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恰是。

有一些章节,些许言语,戳中了个人的痛点,仿佛某个阶段的那个自己,像极了。

张嘉佳的文字,温暖,柔软,直抵人心;他的文字,深刻,幽默,妙趣横生;他的文字,浪漫,不失婉约,令人动容;他的文字触动我的心弦。

“我同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从我的世界路过”,他这样说。仿佛一双慧眼看透了很多很多。他说,“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愿做个逗号,待在你脚边,但你有自己的朗读者,而我只是个摆渡人。”“难过的时候,去哪里天空都挂着泪水,后来发现,因为这样,所以天空格外明亮,明亮到可以看到自己”,像极了伤心难过时的我,只想刻意隐瞒,不愿对外公开;关于记忆的那一座沙城,他这样勾勒,“把关于我们之间的所有影子埋葬,如果你不往前走就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哪怕往前走,是和你擦肩而过”,像极了你我执拗的青春年少,不甘心、不屈服、不计后果。

《从你的世界路过》,随便打开一篇就行。

因为,那里有着你的青春。

篇2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在我的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许多书。每逢空闲的时候,我就会从中抽出一本来,细细地读上几个小时。然而,最令我着迷的还是加拿大的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我不厌其烦的读了一遍又一遍。

书中的主人公安妮是一个红发孤儿,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据安妮自己所说,她非常讨厌这一头红发,不过这头红发并没有给她的快乐抹上阴影。一次,绿山墙的马瑞拉、马修一家觉得自己快上了年纪了,于是这对独身兄妹就托好友帮他们收养一个男孩儿,却阴差阳错地收养了安妮。马瑞拉和哥哥马修在相处中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安妮,于是,安妮就幸运地留在了绿山墙。

可是,安妮是个酷爱幻想、并不断闯些小祸的马虎女孩儿。请好友戴安娜来参加两人茶会,却把葡萄酒当成了紫莓甜酒,稀里糊涂的把戴安娜灌醉;给牧师太太做蛋糕,却把装在香草精瓶子里的止痛药倒了进去;提议与戴安娜比赛谁先跳上床,却不幸的踩到了戴安娜的约瑟芬姑奶奶身上……

虽然安妮不断闯些小祸,但她同时又是个善良的女孩儿。见戴安娜的妹妹生了重病,就连忙跑去营救,挽回了她的生命;以高居榜首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院,毕业后本可以去英国的雷德蒙大学就读,并领到一份丰厚的奖学金,却因马修的病逝、马瑞拉的衰老而留在了绿山墙……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安妮。我本人非常喜爱安妮。因为她的善良、她的可爱性情,最重要的是她的纯净。安妮喜欢幻想,使生活时刻充满了惊喜;安妮对世间的万物都怀有喜爱和感激之情。她喜爱窗台上的那一棵苹果香老鹳草,喜爱卧室外的樱桃树,喜爱林荫大道,喜爱“巴里的池塘”……她还为这些花草山水都起了新的名字,例如“珍妮”“洁白之树”“闪光之湖”……真正的把它们当做朋友来看待。她甚至还在祷告时感激上帝赐予她这些花草植物……我想,正是因为安妮拥有一颗与旁人不同的心,才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虽然她不是最漂亮,虽然她不是最聪明,但是她的善良品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一切事物的感激足以让她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儿!我敬佩她!

是安妮,让我明白了自己做得有多不够,也是安妮,让我明白了感恩,明白了善良,也明白了万物之间的平等……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她乐观对待生活的态

度,以及对生命的感激呢?

就如周国平老先生所说的:在今日这个崇拜财富的时代,我们该自问:我们是否丢失了那些最重要的财富,例如对生活的惊奇感。使生活焕发诗意的想象力,源自感激生命的善良呢?

篇2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我最喜爱的还是它——《夏洛的网》。

那一天,段老师送给我一本书,它就是那本《夏洛的网》。我回家读了一周才把它读完。你可能会问:“是什么内容让你这么喜爱?”下面我就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写了小猪和一只小蜘蛛珍贵的友谊。小猪本来会被杀害,布料被弗恩救了下来,后来又卖给了弗恩的舅舅。当小猪没有朋友时,一只蜘蛛——夏洛,主动说和它做朋友,小猪答应了。有一天,小猪得知它的未来竟是做成火腿,当小猪非常伤心时,蜘蛛夏洛主动说要帮助它,小猪认为夏洛太小了,怎么帮助得了它呢?结果夏洛在网上织出了字,说小猪是“王牌猪”,后来蜘蛛夏洛又织出了很多类似的字,挽救了小猪的生命。然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为了朋友能够献出生命,这种精神在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办得到?动物能做到的,我们能做到吗?我们应该问问自己:“为了朋友付出过什么?就算付出过,那又有多少?”从现在起,我们一起为他人付出。我相信:只要你有付出,就一定能得到回报。

我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内容精彩。它写出了小老鼠的贪吃,写出了夏洛的聪明,写出了小猪的无可奈何。写了蜘蛛夏洛怎样把子织到网上,还有老鼠出去咬报纸给夏洛提供素材,小猪怎样跳跃起来。这一系列都显得这些小动物非常机灵,所以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它——《夏洛的网》,我喜欢这本书里珍贵的友谊,喜欢这本书中为人付出的精神,还喜欢这本书的精彩内容。让我们在书海里飞翔,找到自己深爱的一本书,也把它永远地珍藏下去。

篇2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人的一生是美好的,如果你在过程之中没有读过一本书,那么,你的人生必定是不完美的。

书,就像水、阳光、肥料哺育着小苗成长,在书中,可以和优秀的人物为伴,思想共舞。

我读过不下几百本书,可是最让我着迷的还是《木偶奇遇记》、《老人与海》、和《童年》。小木偶匹诺曹用自己的勇敢,跨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在他变成一个人类小孩之前,有多少小孩子嘲笑、讽刺他,可是,因为他的坚强、不放弃,他最终成为了一个人类小孩。

一位70岁的老人是一位渔夫,他和一位在他年轻时教会他打鱼的小伙子,一起出海打鱼,在海上与一只鲨鱼殊死搏斗后,成功登陆,虽然他们只带回来了一只鲨鱼的骨架,但是我们可以看出老人的顽强和坚强的毅力。

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一部《童年》讲的是高尔基童年时的事情,他的童年有许多许多的不幸,在他刚满几岁时,他离开了自己心爱的爸爸。他的外祖母安慰着她,然而在这时他的小弟弟出生了,他没有名字,是因为大家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和取名,弟弟就去世了。

书带给了我许多快乐,有时我仿佛身入其中,周围的一切都很安静,就算外面有人放声音很大的音乐也不例外。有时,看入迷了,就常常忘记了爸爸妈妈交代我的事情,从小

时候三岁开始,把家里的幼儿画报看了个遍,可能,从那时起就注定我和书本一定有着缘分,这时父母会叫我“蛀书虫”,我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多读书,读好书。是呀!我们如果不读书,等到未来来临的哪一天,我们用什么来实现梦想?我们怎样做出高科技产品?答案就是从小时候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多读书,从书中汲取知识,让人类的明天更美好!

篇2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篇27: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我有这样一本书。

它没有华美的语言,却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它没有华丽的外表,却给了我深深的印象;它没有张钉线,却伴随我走过一个一个春夏秋冬。

这本书就是我的父母。一路走来,它总伴随在我左右。让我一步步走向成熟,一次次度过难关。

《一》我要拯救我的孩子

我是来自山区的孩子,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他们用浓浓的.爱,深深的情,奏响一曲动人的生命之歌。

那是我两岁的一天,习惯性地母亲早早地起床做饭,安顿完我们四姊妹后,出门插秧了。正值农忙时节嘛!一切都很平静,而灾难却悄悄来临。午饭时回来,我一个劲的哭,“怪了,怎样哄都不管用?”母亲自语道。仔细一看,发现我脖子上有个咬伤口。她没把此放在心上,依旧干活去了。然而晚饭时分,那伤口肿了个小碗那么大,她慌了。

夜里,向邻居借了百快钱,天还未亮就抱着我四处求医。而几天下来,所有的人都摇头相别。“怎么办?”充斥着父母的脑海,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一向不向别人借钱的父亲,只好鼓起勇气向朋友凑了几百。走着哭着来到几十里开外的乡医院,让人绝望的是他们也没法子,甚至有人说没希望啦,回去,省得人财两空!母亲不信,坚定说“我要拯救我的孩子,这是责任!”

就这样,父母赶着凌晨两点的货车赶往县医院。而巨额的医疗费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但已故不上这些了。就这样,他们轮流守侯在我身旁;就这样,他们在刺鼻的病房熬过三个月;就这样,我在母亲哭喊中回到人间。

期间,父亲给我输过几次而至今还时常晕,母亲也老了许多。伤疤留下了,而爱还在继续……

《二》穷也要有志气

到了上学的年龄,一下四个人上学,加上还要还债,家境显得拮据。但勤快的母亲也常到山上采野果,于是别人家的孩子买零食,我们就有番薯干、板栗、笋饼等好多吃的。

母亲向来不打我们的,但有一次,她真的发怒了。由于,别人家里种了橘子,我家没。我们也贪吃,在没人的时候我和姐偷了一大包回家,当时还美滋滋的,谁知母亲知道了,一怒之下,给我一耳光并要我们还回去。睡觉时,她又细语心长的说,打你也迫不得已,但做人即使穷要有志气,孩子!从此,那样的傻事,我再也不敢干了

《三》我爱你我的孩子

大概是受母亲的影响吧,我生活比较勤俭。因此,父母会给我零钱,但我从不舍的买零食,吃饭也一样。致使应营养不足而的病。真是得不偿失。

初三那年,学习比较紧,没注意身体。患上大病肾炎。结果是打了二周的点滴吊瓶,我也后悔,但父亲只是默默无声。是的,面对孩子,能说什么呢。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孩子呀!

《四》我们支持你孩子

的暑假,那是个让我感到窒息的季节——我中考落榜了。回家后,一切那样平常,在我心中却那样沧桑。与哭无泪,仿佛全世界都弃我而去。我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这时是他们——我的父母——给了我信心与希望。“孩子去复读吧,钱的事你不用管,我们在苦再累也就这些年,我们支持你孩子!”母亲语重深长的说。此刻我已泪流满面……

这就是我的父母,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篇2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0字

书能给人以知识,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希望,给人以智慧。

人们常说:“书是知识的海洋,”人人都有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作者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是个非常调皮的学生,在课堂上经常捣乱,所以被同卓又是班长的路曼曼记在本子上,每次下课都会让他去办公室接受惩罚,因此,马小跳是那儿的常客。虽然马小跳是个调皮的学生,但是他也是个天真善良的同学,他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

我从马小跳身上学到了乐于助人的精神,其实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

篇2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青铜葵花》读书笔记与感悟五年级作文

读《青铜葵花》后感550字作文

小说青铜葵花读后感优秀作文

读《青铜葵花》有感:直面苦难作文600字

读《青铜葵花》有感:爱?美?苦难

写青铜葵花的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青铜葵读花读后感

读《青铜葵花》有感700字作文

青铜葵花读书笔记500字作文

青铜葵花小说读后感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优秀作文1000字(共29篇)】相关文章:

青铜葵花代后记读后感400字2022-07-13

青铜葵花读书笔记200字2022-11-10

小学5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23-09-26

《青铜葵花》小说读后感作文2024-01-18

精选青铜葵花400字读后感2022-11-03

青铜葵花初中生读后感作文2022-05-08

献给曹文轩的一封信2023-07-26

初三学生读《青铜葵花》有感作文2023-12-20

读《青铜葵花》有感作文450字2023-01-18

高中一本好书的优秀作文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