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师,那么些事作文1000字(锦集17篇)由网友“苹苹果果”投稿提供,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过的马老师,那么些事作文1000字,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马老师,那么些事作文1000字
人的一生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学校度过,学校是人我们的第二个家,在这个家里总有一些人不是我们的亲人但又尽着亲人的职责,他们就是老师。在众多的老师中,有一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马老师。
马老师很和蔼。在初一开学的第二天,她满脸堆着笑容走进教室,向我们作着介绍。我也曾在开学之前结合哥哥姐姐的经历想象过我们老师的样子,却都是满脸严肃,不敢让人正式的形象,马老师让我彻底消除了这种想法。短短的十分钟,让我们对她都有了初步的了解。紧接着,马老师想看看我们的基本功,要喊几个人上台写英语字母,要求是:大方、整齐、美观。老师喊了郭菡、我和王萌。我想表现得很积极,抢先一步写完。经接着王萌和郭菡完成任务,老师就是老师,一眼就能看出优劣。老师表扬了郭菡,因为她写得最标准,大小写完全按照四线三格写。等老师在我和王萌的“成果”上打上四条线时,发现了我们并没有按照格式写。马老师却鼓励我们:“这样的现象很正常,只是小学老师没有严格要求,只要今后按照我的要求来,你们的英语字母一定能写得漂亮美观。”他笑着对我们说。我没有感到难堪,高兴的回到位子上,马老师给我留下了和蔼可亲的印象。
马老师很敬业。随着年级增长,学习任务越来越重,随时都能看见老师占课。一般美术课、微机课、音乐课都被老师占去上别的课。而英语老师一般只占我们一会吃饭的时间,早晚饭各不到十分钟,一天就能多讲两节作业。其实这点时间马老师完全可以出去吃饭或者照顾自己还在读小学的.女儿。但是马老师没有,他知道我们不用吃那么长时间的饭,与其浪费倒不如用它来讲题。老师也偶尔会多占几分钟来考试。即使马老师这样为我们,但仍有一些人在背后议论马老师:哎呀怎么又占我们吃饭时间;什么,又要考试?我要吃饭!真烦人,又占用我们时间。每当我听到这种话,我都会冲上前去和他争辩。难道马老师不是为我们么?人家有空不去休息却用来给我们学习,有多少老师这样呢?还好你们不是八班的学生,知道吗?他们班每天都会有一顿饭吃不了,全体都留下来。我们还算好的,我们没资格在这里发牢骚。
马老师很负责。马老师是整个班中除班主任外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一位任课老师。而且他还是八班的班主任。她需要用大量时间来管理八班,还要来给我们班上课,从没听她发过一句牢骚,她只是微笑。有几次没有照顾好她的女儿就来给我们上早自习。如此负责的老师怎能不让我们敬佩?老师看见了一些同学有能力却没过关的,先是鼓励,督促。最后见没法子就给了一小点惩罚措施。而那些只是被敲了几下的同学就一直叫苦,发牢骚。我就想:“如果你早点过关,不让老师操心,会这样吗?你们有不小了,更何况这算什么罚?现在挨一点是为以后成功打基础。”你们懂马老师的用心良苦吗?
马老师她是这样一位人:和蔼可亲,肯付出,负责人的人。他是我们的好老师。
篇2:写事作文1000字万老师的那么些事
写事作文1000字万老师的那么些事
时光匆匆地让我进入了初中生活,我要感谢时光,因为正它让我认识了万老师。
记得才来到您这个班,初次见面,就让我挨了您的一顿吵,当时,您正在台上讲课,而我呢,就坐在台下和其他同学议论您这,评说您那。忽然,抬头一望,便看见一次双含怒的目光将我盯着,随后便附和着一句在说什么呢,还说得那么起劲。我没有回答,便一声也不吭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也许是您想给我留些面子,便再一次走上讲台,接着您的那个话题讲了下去,我坐在那,愣了半天,也许是太紧张了吧,从那以后,您在我心中便有了一个全新的形象,一个严又不失温和的班主任。不过,以后的我便不敢在您的课堂上交头接耳了。这就是您在我心中的初次印象。
渐渐地,我在您的教育中逐渐成长起来,由原来调皮的自己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女孩,由原来挨您批变成了受您夸的自己。这就形成了在学校里不做违反校规的自己。记得,您以前说过的一句话,至今让我记忆犹新,活机变死机,这就是您发明创造的,这也是为了让那些想带手机的同学们的一种警示,我知道,您是想用幽默来实现这一班级管理,可惜却始终没有实现,直到上次五一,您生病住院治疗时,便有两位同学将手机带到学校里来,还是朱老师帮忙处理的,现在想想,您为这些人付出了太多,您为了教育这些人,不惜付出一切代价,想尽了办法,最终却把身子累到。这时,您在我的心中顿时高大了许多,因为您会为了我们学生把自己的身体健康放在第二位。那时,心中最温暖的一角便一直让您占据着。
和您差不多一起成长了两年多,对您便有了更多的了解,对您我们便渐渐有了更听话的`一面,因为这些年,时间走得越快,您生病住院的日子也多了起来。时光再一次让我们与您隔离两个多星期,听说您病得很重,我们便无时无刻不挂念着您。而您也在远方挂念着我们,听朱老师说,您每天都要打一个电话来,询问我们的表现,而我们总是不那么称心如意,又让您为我们担心了。当您的病还没治好时,您却不在医院里休养,一回校就走上讲台开始上课,课下还要给我们拖地,这时,您在我的心中已经是任何老师都无可代替的了。您敬业爱生的形象将会一直印在我的心中。
时光往往是走的最匆忙的,它送走了春,更带走了冬,但是那颗星星般的眼睛依旧在我的心底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这颗星就是万老师您啊!万老师,这些事您还记得吗?
篇3:马作文1000字
马作文1000字
老人从不坐在车上,他总是在车前牵着他的马。那匹马看起来很健壮,它从不像其它的拉车马那样,在干活的时候总是低着头,它喜欢把头抬起,向着前方。但一双灰色泛蓝的眼睛已经说明它什么都看不到了——它瞎了。
老人每天都奔走在街上,拉着装满泔水的车来往于饭店餐馆之间。太阳即使把柏油路晒化,他也会穿着那双黑色的布鞋踏过去。他不会因这一点困难就停止。
那一天,老人像往常一样,牵着车,慢慢地走。他旁边是一座大宾馆,院子里栽满了花草树木,中间还耸立着一座球形喷泉,院旁的停车场停满了各式豪华轿车。
老人慢慢地沿着栅栏走,走到那座宾馆的门口时,一辆车忽然从院子里疾驰出来。一声长长的刺耳的刹车声过后,那辆车停在了离马车只有半米远的地方。
“老头,不想活啦!快走快走!”开车的司机从窗口探出头粗鲁地喊着。
“对不起,对不起,马上走,马上走。”老人边道歉边安抚受惊的马。
过了一会儿,老人把马车从那辆车前牵开了。而走的时候,那司机还是向老人和他那车泔水投去不屑、厌恶的眼神。
不过老人也是喜欢安逸的'。在没有事情的下午,他总会把车停在路边的一排柳树下,自己坐在树下的阴影里,掏出最爱的烟杆,悠闲地抽几口,眯着眼睛望向远处的大海。而那匹马也会在一旁的树荫下安静的吃着备好的草料。
夏天的风吹过来,吹得柳叶沙沙地发出响声,蝉比以前叫得更欢,老人吐出长长的一口烟也随着风飘向大海。
像所有住在海边的人一样,老人也喜欢走在松软的海滩上。傍晚,他便牵着他的马到海滩上走一走。透红的夕阳在海面铺开了红毯,即将归巢的海鸥、海燕在天空盘旋,高亢地鸣叫。
老人静静地走在海滩上,任细沙流进鞋里,海风把他草帽的前沿吹得微微上翻,而他只是看着前面那任海浪拍打的沙滩。那匹马跟在他后面,头依然抬向前方,它看不到夕阳和被染得通红的大海;
看不到布满碎贝壳的沙滩,但它却能嗅到海的味道;
听到海的呼吸;
感受到大海的一切。
“喂,老头,这不让马进。这一带都是海水浴场,别被你的马弄脏了。快出去,出去。”一个巡逻员模样的人冲老人嚷道。
“对不起,对不起,这就出去,这就出去。”
说完,老人就牵着马沮丧地走出了海滩。
那晚老人做出了一个对他而言重要的决定。
第二天,人们没有看到那位不知疲倦的老人。因为此时他正牵着车,走在通往家乡的土路上,只不过这次他车上装的不是泔水,而是他的家。
篇4:怀念马老师初一作文1000字
怀念马老师初一作文1000字
多少次想提笔写写我的恩师,却又多少次拙于语言的表达而搁置。写下这个题目,就是为了表达我的埋藏在心底的十几年之久的感激之心及敬佩之情。
马长春,是我村小学的一位在教坛奋斗了30多个春秋的老教师,他把自己全部的爱心倾注在我村上上下下几代人的身上。在我村,老老少少都感激他。
马长春老师的经历比较特殊。父亲是一个高干,战争年代,参加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可谓是南征北战,屡立战功。马老师和母亲及奶奶生活在农村,六十年代末,他的父亲曾经想把他与他的奶奶接到大城市里生活,可是当马老师看到村小里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他还是放弃了这让多数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丰富多彩的课堂和那些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了他一生的迷恋和牵挂。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绿了大地,恢复高考的喜讯传遍了角角落落,象他这样有学问的老师都闭门自学,以求取得铁饭碗。可是马老师却放不下他的学生,抛开自己的利益,捧着一颗滚烫的心,一如继往地躬耕在这三尺讲台上,把勤劳和智慧融入这小小的三尺讲台,使这块沃土上的花儿茁壮成长。
就这样当他的人生面临着前途和命运的重要抉择的时候,他总是把学生的利益放在前面,唯有学生在是他的牵挂。
记得有位作家曾经说过:“人生的路虽漫长,但紧要关头却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他走对了,虽然走得那么步履艰难,却铸就了他无悔的人生基石,成就了他的坚定信念:让孩子们有教师教,走出祖祖辈辈耕耘着的黄土地。为了这一信念,为了他的学生,他从来顾不上家庭和孩子;为了这一信念,不知牺牲了多少个人利益。
七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农田。在我的印象中,每到农忙时,村小的老师都要忙里偷闲地回家干活。可唯独马老师,不曾见他离开过学生,而是一板一眼地躬耕在讲台上。记得有一天,我回家吃午饭时,母亲对父亲说,今天上午马老师的对象推着一车子玉米晕倒在水沟里,路人把她送往医院。后来听马老师的对象说,马老师太敬业了,心里只装着学生,不但不能抽点时间来帮她干点农活,还时不时带学生的作业回家。这多么年来就是她一个人种着全家七口人的地,里里外外全靠她,真是太辛苦了。
马老师始终如一,心里装着的永远是他的学生。
马老师的一生很平凡,为人忠厚,不善言谈,淡泊名利,只是默默地精心备课,虔诚的批改作业,耐心地与学生谈心,引领他的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目睹他的学生一天天长大、懂事,直至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在那个人心混乱、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几乎没有老师找学生谈心,辅导功课。可是在我们班里,马老师总是细心地针对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尽可能多地给学生们创造成功的机会,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我就是马老师学生中的一个。那时我很调皮,课下生龙活虎,课上无精打采是我最好的写照。我从来不知道学习,听老师讲课时,如同听天书,如堕雾中。也从不动脑筋思考,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就是三年。
四年级开学了,我换了班主任,就是我的`马老师。开学两周后的一个下午,我是第一次被老师“关心”,也是第一次知道作为学生要有理想,第一次知道学习的重要性,第一次知道该怎样听课。也是从那时起,我经常被老师开小灶,进行辅导,伴随老师的关心,我“走进”了知识的殿堂,尽情领略知识的魅力。
对于小学生来说总是富于想像,喜欢新奇,喜欢多变,喜欢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他就不顾劳碌,尽己之所能,经常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班队活动,利用一切机会教育我们,锻炼我们,为我们的健康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他从教的三十多年中,不管多调皮的学生,只要进入他的班,都会很快转变过来。在他的教学生涯中,他就是这样,全心全意地善待每一位学生,力求让每一位学生都沐浴着爱的春风,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愿是一条河流,让孩子们顺着我的脊背,淌进广阔的海洋;我愿是一粒石子,铺成大道,让孩子们踏着我的胸腹,走进知识的殿堂……”这不仅仅是他的心声,也是他一生辛勤的写照。他就是这样,不求回报,乐于奉献,辛苦又快乐地工作着,从不亵渎教师这个光荣而又神圣的称号。
篇5:老师1000字作文
老师1000字作文
上课,这对于学子们来说是家常便饭,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然而,就是在这熟悉里,有一点星光,在散发着它很微弱但是却温暖的光芒。
和往常一样,课堂上很安静,只有老师抑扬顿挫的讲解声和笔尖在纸上划动的沙沙的声音。就在这时,一个前边儿的同学轻轻掏出了一瓶矿泉水,然后小心翼翼地拧着瓶盖儿,但是无论再怎么小心
,声响难免会是有的,只不过我们都没怎么在意,不就是喝水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起了“带头作用”,导致了很多同学都开始掏出瓶子喝水来,我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好好的一节课,不知怎么的,最后的十几分钟大都被“喝水声”给“淹没”了。
下课后,我随着“大队伍”一齐去装水,可不知那饮水机出了什么毛病,居然闹起了“罢工”?!这可怎么办?难不成下节课要在干渴的煎熬中度过?!我忽然觉得脊背发凉,如果真是那样,我的舌头肯定都烤干了,想着想着都害怕。上课铃声很无情地响起了,伴随着“大队伍”的抱怨声,我没劲儿地回到教室,开始了另一堂课的学习。
才过了十五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嗓子痒痒啊。对了,看看“左邻右舍”有没有水。我立刻扭着脑袋四周“搜索目标”,最后,我的目光定格在了小丫的抽屉里,那瓶刚买的矿泉水露出了蓝色的盖子在外面,我真恨不得拿过来喝个够。但是小丫不准啊,亏我好说歹说,她才答应让我“蜻蜓点水”一口。正当我快要接到瓶子的`时候,前边儿的小胖手一滑,“砰”的一声,水瓶砸到了地上,惹得全班同学的目光都集中过来,我尴尬地把捡起瓶子的手收了回来。这时,老师停止了讲课。只见她走了过来,轻轻弯腰帮我捡起了掉在地上的水瓶子,然后对我说道:“上课时要专心。”我的脸顿时一阵火辣辣的烧灼,真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
过了一会儿,抄完了笔记的我无聊极了,于是,我把目光定格在了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只见她正专心地看着讲义,然后时不时抬头看看我们的抄写情况。不知怎么的,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老师在上课时,都没有喝过一口水。这个发现令我为之一震。
老师,难道您不觉得口渴吗?
我们在课堂上永远是舒适的,因为我们可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学习,口渴了,就大大咧咧地喝水。可老师,无疑是这个课堂上最辛苦的,因为他们站着,像座丰碑一样矗立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们忘我地传播着毕生的精华,然而,他们的嗓子却要经受着40分钟干渴的考验。就连短短的十五分钟,我都干渴难耐,更何况是讲课40分钟的老师呢?
我倍感惭愧……
又是一节课,教室里还是和往常一样回荡着老师抑扬顿挫的讲解声。只不过,不知何时这讲台上静静地摆放着了一瓶矿泉水,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
老师,您口渴了吗?请喝水吧。
篇6:校园那些事作文1000字
校园那些事作文1000字
亲爱的远方朋友:
你好!
上次,我跟你一起玩捉迷藏,扔沙包、跳皮筋、打羽毛球……这些你都还历历在目吧!因为你叫杨琴,上次我还给你取了个外号“钢琴”哈哈!现在我都觉得“钢琴”这个外号蛮有情趣哩!对了,好久都没给你聊聊了,这些年我们的校园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儿。来,我来讲给你听听吧!
跨入大门,走进校园,一条条绿色生命映入眼帘,一棵棵高大的香樟树排成一行,像士兵一样守护着我们美丽的校园,守护着大家,我们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在校园里蹦来蹦去,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蓝精灵”,小鸟站在粗状的枝干上尽情歌唱,小草在跳舞,一簇簇灌木丛也吐出嫩绿的绿芽儿。
3月1日,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永远也忘不了。
午休后,我兴冲冲地来到学校,正准备进教室“咦?怎么锁起来了?撞也撞不开”,“叮铃铃,叮铃铃”糟了,上课了,我心急了。就在这时,门开了,接着同学们唱起了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谁过生日呀?我还感到莫名奇妙,我一抬头,黑板上写着“祝妍倩生日快乐”!今天,我生日?我想一想,我的生日不是星期天吗?明白了,昨天妈妈还告诉我,生日提前在星期五给过。瞧,我这记性,!刚才同学们的举动让我很感动,她们给了我们姐妹俩一个特别的生日会。我们开心地走上讲台,心里略带一点小激动。哇!妈妈爸爸也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蛋糕,这回有口福了,远远地,我的鼻子都仿佛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我猜这一定是我最爱吃的水果蛋糕吧,里面一定有奶油、苹果、橘子、火龙果等许多水果做成。我这个蛋糕专家是吃蛋糕吃出经验来了。呵呵,妈妈给我姐姐戴上了一顶金灿灿的生日皇冠,我迫不及待地拆开蛋糕盒,哇噻!真漂亮。还是两层耶!上面还有两只大红公鸡,正合我意,因为我的生肖是属鸡呀!哈哈,果真被我猜中了,我想要的水果应有尽有,看到这一幕我口水垂延三千尺了,我想大家心情也和我一样吧!嘻嘻!大家的欢呼声响成一片,像要炸开锅似的。
开始吃蛋糕了!吃蛋糕了!我们班对蛋糕最有兴趣的就数王峥宇了!他呀!可是我们班的特殊人物,悄悄告诉你吧,他是我们班的小胖胖,有着厚厚的脂肪,同学们争相恐后,生怕没他的份儿,看着同学们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小胖胖王峥宇吃蛋糕那狼狈样儿,我情不自禁笑了。就这样一个难忘的'生日宴会就在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微风轻轻吹过,抚摸着我的头发,小鸟站在在枝头唱歌,我站在操场,仿佛又回到了那一次。
那回是课间,操场上充斥着大声的叫喊,热血的咆哮,三五成群的男生们在操场上对决,有的同学坐在树下看书,讨论书中的乐趣。似乎对身边的喧哗声充耳不闻。有的在走廊上欢快地踢着毽子,花花绿绿的毽子,一上一下,踢的多有劲儿呀,有的在玩编花篮,一边哼着歌,“编、编、编花篮,花篮里面有小孩……”有的在玩扔沙包,扔来扔去,好像一只只忽飞忽落的小鸟,你追我拦。开心极了!
蓝蓝的天空下是朱红色的跑道,蓝白相间的校服旁是绿绿的草坪。多么和谐呀!当然操场上也少不了我们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正忙着跳皮筋。我们共4人,分两人一组,开始了。我们牵绳也是有经验的,先两腿分开,与肩同宽,瞬间只见对方跳来跳去像一只活跃的小松鼠,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又仿佛像一只灵巧的小燕子,在空中舞蹈,又像跳跃在五线谱的音符,显得那么轻松自如,她们顺利跳完一级,看到她们身轻如燕,灵活自如,让我想起了,我心中最美的舞蹈芭蕾舞。跳皮筋还有很多花样呢!犹如行云流水,还有口诀呢!念给你听听吧“小皮球,上加油,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呵呵,好听吗?有时间欢迎你来我们学校参观。
校园里的事还真多,让我记忆犹新,念念不忘,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呀!校园里发生的事就像星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回来再讲给你听。
祝你
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远方的朋友:XX
篇7:那些弄堂那些事作文1000字
那些弄堂那些事作文1000字
上海的弄堂是一块四四方方的城,里边一排一排的房子毗邻相壤。走进弄堂,一方方砖头堆积在弄堂两旁,灰丫丫的一片,夹杂着灰丫丫的瓦,似一副官邸的脸面,它们将森严壁垒全做在一扇门一堵墙上。而头顶盖着一片花花绿绿的天空,阳光肆意地泼在上面,暖暖的。
所谓弄堂,不过是属于一代人永恒的记忆,而对于他们来说,弄堂的游戏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一下课,飞奔到家。放下书包,立马走人。读书的疲惫与劳累一下子抛之脑后。女孩子最喜欢的就是跳皮筋了。两根长长的皮筋铺成一道险峻的路。两根麻花辫在风中上下摇动。男孩子们虽然不会,但总喜欢在两根皮筋里穿来穿去。除了跳皮筋,踢毽子也是不可缺少的游戏。两个铜板心连心、两块布夹一起、沿着边缝起来。最后插上鹅毛底下的管子,几片鸡毛往里一摁,就完成了。女孩子们经常玩到鞋跟都脱落才可罢休,但到了第二天,修好了,继续玩。男孩子也有斗鸡、打弹珠、老鹰捉小鸡、躲猫猫好多别的游戏,也不会有空闲着。总要到父母烧好饭,叫孩子不来,揪着耳朵拖回家才罢休。
而在玩乐的笑声中,吆喝声已经从弄堂的尽头远远地传过来了。夏天,不用多说,只要一听到“光明牌――赤豆――棒――冰,光明牌――易思――棒――冰……”和“笃笃笃”的敲箱子声,便知道卖棒冰的“白老头”来了。怕会耽误玩,只让一个人去买,数好要几个,要什么品种的,就连忙跑过去。“塞根易思棒冰、喽根侧斗棒冰。”“易思棒冰4分、赤豆棒冰4分、嘟棒冰3分,娜油雪糕8分”买回来后,大家撕开包装,开始舔棒冰,舔到棒冰滴得满手都是,粘粘的后,才开始嗦,到最后的最后,实在不能再嗦了,才咬下小小的一口。每每夏天,在玩的衣服贴背,头发又松又乱时来根这样的棒冰,无疑是最幸福的.时刻了。
“笃笃笃,卖糖粥,三斤蒲桃四斤壳,吃侬格肉,还侬格壳,张家老伯伯,请侬开开门,问侬讨只小花狗”卖桂花赤豆粥的老婆婆挑着担子,一步一步地漫步在弄堂里。人未到,声音已传遍整条弄堂,回荡在巷子里。在担子上盖着一块棉布,担子里放着一个砂锅。当揭开盖子的一刹那,白烟翻腾,挂花的香味一下子扑鼻而来,从鼻尖到心房一下子把你紧紧地蜷住,让你忍不住想喝一碗。
“阿有坏咯棕绑修伐――阿有坏咯藤绑修――伐?”“坏格棕绑修伐――坏格藤绑修伐――”悠扬,拉调的浓浓的江南吆喝,伴随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一挂棕绳,走巷穿弄的一路吆喝。师傅有空便会与在弄堂嗑瓜子的阿姨婆婆嘎三胡。聊得好了,有时会拿出自家的棕绑,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在门口,找块空地,搭好脚架,穿棕引绳。
江南女子的低吟,诗一般,浓浓的吴语吆喝“栀子花――白兰花”。声音在长长的弄堂悠悠远远地从这头飘到那头,已成为了旧上海弄堂背景音乐的象征。
上海的弄堂在现代化的城市下,渐渐入睡。或许是新陈代谢、或许是喜新厌旧,总之上海的弄堂越来越少、也渐渐被人所遗忘。但总在闹市口,一两位老婆婆叫卖着“栀子花――白兰花――”。
篇8:写事作文1000字
写事作文1000字
十二岁的我,接触最多的人除了父母就是老师。因为老师,我哭过,哭得很伤心;我笑过,笑得很开心。对于笑我已淡忘,而哭,却记忆犹新。
我清楚得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在学校走廊里又蹦又跳,因为我数学期中考试考了第一名,受到了家长和老师的表扬。突然我的同桌急急忙忙地跑过来一把抓住我,神神秘秘地对我说:“听说了吗?数学老师明天就要不教我们了。”“不教我们?为什么?”我反问道。“我不知道,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当时我还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也没放在心上。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走进教室,她一脸严肃地对我们说:“同学们,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和你们相处了四年的唐老师明天就要离开我们了。”“为什么?”不知谁问了一句。语文老师说“唐老师他虽然教书很认真,很热爱教育事业,但他是一个代课教师。他上有老下有小,这点微薄的工资还不够维持家人的生活,所以他老婆要他辞职去做生意。”听了老师的话,全班一片寂静,我犹如晴天霹雳,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四年来老师和我们朝夕相处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当妈妈第一次带我走进校园时,见到第一位老师就是你,你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欢迎你,小朋友!”使我感觉到了你的亲切;当我第一次没有完成作业时,你只对我语重心长的说了一句话:“老师相信你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当我成绩下降时,我看到的是夹在我作业本里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失败是成功之母”;当我取得好成绩时,听到的是你谆谆的告诫“骄傲使人落后”;当我闯了祸时,你像一个恨铁不成钢的母亲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我终于忍不住了,呜呜地大哭起来,全班一片啜泣的声音……
苦苦盼望的'春节终于来临了,这次,家里可热闹啦,因为请客嘛。妈妈忙着做饭,爸爸招待客人。因为人手不够,菜又没买齐全,所以,正玩得高兴的我就被派去买菜。虽然心里有十二分不满,但我还是去了。
到了菜市场,作买卖的几乎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几个摊位上还有人。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工夫不负有心人,我来到了卖葱的地儿。可看看那人,想着:他长长的胡子,小小的眼睛,看上去不象好人,我又是第一次买菜,有点担心,他骗我怎么办?
就在此时,旁边一个摊位上有一为大妈正在买菜,我便看着她学学。“这白菜怎么卖啊?”“六毛”“这么贵,大家都卖四毛,便宜点。”“好吧,就五毛吧。”摊主无奈地说。只见老大妈挑了叶非常都的。我心想:这几句话,我也会说,深吸一口气,走到卖葱的地方。
“这葱怎么卖啊?”我自信地问。“八毛一斤,好吗?”摊主眯着小眼说。“这么贵,我看过了,其他都卖6毛,如果便宜点,我就买两斤。”摊主笑了笑说:“是吗?现在过年,卖葱的都走了,好象就只有我一家而已。”听这话带嘲笑的语气。我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吞吞吐吐地说:“我买两斤。”只见他拿了几根没叶的葱放在秤上,我一看大声说:“慢,别人都要叶儿多的,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小孩就骗我啊?”摊主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好,我就给你叶多的。”
篇9:那些年那些事作文1000字
那些年那些事作文1000字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我还记着多少?
自己问自己,却没法回答。是健忘,还是不想回忆?
回想那些溜走了日子,我有的是什麽感觉呢?以前我一直不知道,看看那段路,只会有淡淡的感伤,淡到我已兴不起回忆的欲望。一直在向前赶路,习惯了幻想未来,用自己编的理由自己骗自己,然后装作莫无其事的背上破行囊继续走路,走了一路,忽然发现原来我还是在原地打转!脱不了那段记忆。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显得那么的安谧,没有一丝的激情和冲动。两个人的故事,走过七年的风雨,似乎已经就成了一段故事,那时的两个主角聊起来像极了拉家常。
好像好久了都是这种感觉,想起那年里得点点滴滴,我总会漾起微笑。手托着下巴,眯上眼睛,想着那时的你,那时的我们一起玩乐的时光,会不禁笑出声来。那种温馨的感觉从那时候后就没再有过。
还记得,那时的楼下开遍了金黄的油菜花:还记得,绿油油的树阴里我们一起被靠着墙站过的影子;还记得,我们相互玩笑留在时间里的欢声笑语:还记得,那些信笺里丝丝余香:还记得,我们擦肩而过相互想转头而视却撇到一边的固执:还记得,那艘摔碎了的玻璃船;还记得,那些我一一收存着的`信纸:还记得……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回忆,我一直相信那是份最美丽最纯洁的记忆。七年里有过有和睦相处,有过争吵,有过三年不语相互淡漠,有过同立楼台畅怀理想,有过相互的安慰鼓励。我一直不知道这应该算做什么,就像你说的那样:比朋友好却又不是恋人。我们谈论的话题里永远没有相互感情,我们其实应该像朋友,像知己。
你突然怪我,也是第一次怪我,怪我没有在你最失落的时候给你鼓励,怪我没有在你即将堕落时给你一份安慰,你说只要我的一点安慰就可以给你最大的勇气去战胜一切,我说那是应为我相信你,相信你可以处理好一切。可我忘了,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你只是个女孩,你需要一个人去给你支持和力量,而那个人应该是我。可我,没有去那样做,而是选择了沉默。
一沉默就是三个春秋,渐渐习惯了那份孤独。一直很忙,还真得没怎么想起过你,偶尔会有些追忆,一发是不大能收拾的。我是个爱幻想的人,而且我喜欢完美的结局,所有的事情在我这都会变得美好,而现实却总是打破那份平静。
我喜欢寂寞的感觉,又向往人生的繁华,这似乎很矛盾,但我总以为我可以去平衡它们。一个人的时候,在雨后的阳台上,在灯下的黄昏里,在深夜的星空下,孑然一身,放松,再放松,让身体和思想都进入孤独的境界,然后把一切交个上天,然上帝带着我的思维去飞翔。这里没有了我自己,只是一段思维在游荡,它可以包容一切,也可以控制一切,亦或者淡去所有。当一群人的时候,总会尽量的让自己融入他们,融入他们的谈话,他们的活动,他们的笑容,我以为我真的融入了,可总会突然之间发现我还是一个人面对着所有,我这里只有寂静,而所有热闹都与我无关,心里升起淡淡的惆怅。
这时得我会想起你,想你是不是跟我有一样的惆怅,想你是不是也一个人在寂寞里徘徊流浪,想你寂寞时会不会也想起我。
完美的爱情是可以透过一个人去看到整个世界,而糟糕的爱情则因为一个人而失去整个世界。友情也是如此,但正真的友情是凌驾于爱情之上的,可惜几乎没有人能够做到。
爱情的开始需要两个人的冲动,很讽刺的是一段爱情的破裂往往也是源于两个人的冲动,所以很多分手了的恋人总想去挽留,但时间自顾得走了,只留下叹息,如秋风里飘落的枯黄,触地而散,寻不了痕迹。
一切过去了,再也找不回来,那些如果都成了枉然。或不或,该不该,沉默了许久只换回各自的伤悲。
篇10: 那些人那些事作文1000字
也许你还不知道,有一种东西藏在蛋糕里,我品味了十六年才觉出了它的奇妙,它的美。
因为家庭的原因,我一生下来就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刚开始喝点糖水,后来喝牛奶长大。周岁左右可以吃泡软的蛋糕了,那天夜里家里的蛋糕吃完了,爷爷去了镇上唯一的.糕点房,那里也刚好卖完了。我一睡醒就会哭着要吃蛋糕,爷爷便骑着单车到临镇去给我买去了。大冷的天,爷爷得骑上一个多小时才能给我买回来。
爷爷的爱就像蛋糕一样软软的,甜甜的,将我抚育成人。
也许你还不知道,有一种东西藏在菜瓜里,因为有它,不管放多久,菜瓜永远那么新鲜,那么甜。
我家的菜园子很大,爷爷总是在春末种一些菜瓜,夏天来临的时候满园子都会躺一些小胖猪一样的菜瓜。那次放月假回家,爷爷从外面劳动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随口问了一句“园的瓜熟了没?”爷爷说:“不知道,忙,没人去管。”我进了电视房,没过多久,爷爷捧着切好的菜瓜走了进来,我埋怨:“爷爷,这么晚了,明天再摘也不迟啊!”爷爷笑笑:“反正也是栽给你们吃的。”我仿佛看到了爷爷拿着电筒在菜园里找瓜的情景,接过瓜,背过身去,任泪水模糊我的双眼。
菜瓜本凉,吃在心里却暖暖的,因为有一份爱,一直温暖着它。
离家的路并不是很远,但每次回家总觉得那条路很长很长。每次一下车总能看到奶奶熟悉的脸庞,她接过我手中的东西,跟在我后面默默地走回家去。
爷爷奶奶都很节俭,除了来了客人,他们从来不买菜,我的回来倒是令他们想有所改变,但不买菜的他们好像有点适应不过来。我说在学校里吃腻了,回家就想吃点水菜,他们才放弃了买菜的打算,但还是一个劲地说:“我们买不好菜,想吃什么自己去买吧!”所以每放月假,我都不会像其他同学一样有满桌好吃的,取而代之的全是自家园子里种的菜,虽然算不上山珍海味,但总能让我回味无穷。
他们的爱化作了汗水,浇灌了菜园,也滋润了我。我是两位六旬老人用汗水养大的孩子,我的努力因他们变得有意义。
那次乡里迎奥运,鼎城电视台来采访,当我代表丁家港乡为奥运会献上祝词时,我看到了人群中的奶奶,那饱经风霜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晚上看电视,爷爷看到了我的发言,奶奶在一旁说:“别人说时,都说那是收垃圾的人的孙女。”爷爷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扬起的嘴角已显示出了他的骄傲。
失去了一些,但我也得到了很多,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因为有爷爷奶奶的陪伴,我才走得那么勇敢、那么坚强。他们的爱是我最大的动力,我的努力只为了他们的笑。
篇11:小时候那些事作文1000字
小时候那些事作文1000字
童年就像一首歌,歌里有我的幸福与欢乐;童年就像一个梦,梦里有我美好的憧憬!童年就像一幅画,画里有我五彩的生活。
苦学自行车
那是发生在三年级时候的事。有一次,因为我的期末考试成绩优异,爸爸为了奖励我用功学习,就给我买了一辆暂新的自行车。当时我非常开心,迫不及待地把新自行车推到一块空地上,学起了自行车。可是,那辆自行车的脾气一点都不好,我要它向左,它就偏向右;我要它向右,它就向左。我所过之处无不枝折花落,每次我都摔得遍体鳞伤。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系列的磕磕碰碰,我好不容易掌握了骑自行车的方法了,能在马路上自由飞驶。
误食牛肉
那是在我9岁时候的事情。有一次,我们一家人一起到酒楼吃晚饭。在红红绿绿的菜肴中,其中有一道菜特别引人注目,一块块辣椒扣着一片片牛肉,使人垂涎欲滴。我见了心中狂喜,便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吃那一道菜!”说完,伸出了手指头指了指。“不行!那道菜可辣了!吃了会伤胃的。”妈妈否定我的请求。“不要,我就要吃!”我撒起娇来,眼泪汪汪地望着妈妈。妈妈见了无可奈何,便夹了片牛肉给我,汁水在牛肉上闪闪发光,我连忙将口水一抹,嘴巴张得大大的,“唰——”一声,牛肉便成了我的腹中之物。顿时,我的嗓子热辣辣的,像千万根针刺似的那样疼。我马上像小狗一般伸出了舌头,又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围着房间跑着,边跑边说:“水…!水…!”大家看了都哈哈大笑起来,妈妈连忙说:“我早就跟你说,不要吃,那太辣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不敢出声。
人蚊大战
在一个夜深的.晚上,我在梦中的百花谷中玩耍,可接连而来的痛痒使我清醒过来!一看,哦,原来是蚊大婶对我深深一吻所招来的痛痒之苦。我立刻盘坐起来,哇!好肥的蚊子!肚子都鼓鼓的,看来它对我的血“情有独钟”!蚊子啊!蚊子,你喜欢我的血,我不怪你,但你不该打拢我的好梦,我要你“血债血还”!想到这儿,我连忙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它打去,谁知,蚊大婶身手敏捷的逃跑了!还朝我吐了吐舌头,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好象在说:“臭小子想打老娘我,在江湖上多混几年吧!”不可饶恕,我施展出:遇神杀神,遇蚊杀蚊”的倚天拍!不一会儿,“拍——”的一声,蚊子就与世长辞了,我开心得手舞足蹈。
童年趣事ABC演泽着我童年生活的一部份。童年就像一幅画,永远定格在我记忆深处;童年就像一首歌,永远在我记忆里头欢唱;童年就像一个梦,永远糊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篇12:未来的马作文1000字
未来的马作文1000字
时间来到了30,我已经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长。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把我的宠物马———奇奇注入鸟的基因。第二天,马背竟然长出了一对又大又长的翅膀。太好了!我立刻骑上宠物马去上班。一进科学院,我的同事看见了,大呼小叫起来:“不好了!院长被外星人绑架了!”其余的'人听到了,马上搬出我发明的激光炮。我大声向他们解释。他们听了个个目瞪口呆,这时一位同事提出“如果注入猴子的基因,它不是会爬树?”我马上叫我的助手把针和猴子的基因拿来,轻轻在奇奇的耳朵扎了一下。
过一天,我起来,我的宠物马竟然失踪了,我要去工作地时候发现,奇奇正在门前的树下爬来爬去,这真是太神奇了,我马上把基因马的事通知了报社记者通过媒体传播出去,我立刻成为全球知名度最高的人,晚上吃饭,我又有了以个大胆的设想。如果把基因马当做世界通用的交通工具,不是可以省下无数吨的汽油了吗?我马上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写了一篇长达一万多字的论文,题目就叫《把基因马作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可行性的分析》。可论文刚发表,又立刻有人反对。原因是:我们有飞船了,而且速度快多了,还可以遨游太空,这个能吗?我马上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了kl—js氧气加速剂,这种加速剂可以让马的速度变成光速,而且马的羽毛能变成氧气,只要把马的羽毛含在嘴里,不论海洋,太空,都可以随意遨游。终于我的想法和发明被世界上所有的国家认可,基因马也就成为全球通用的交通工具。从此我成了宇宙名人,我的工资只比世界工资最高的地球球长少一元钱。
一天,我骑着我的奇奇基因马去火星旅游这时的八大行星都有人类,在去的路途上我在奇奇的背上只顾研究怎么让奇奇更快,没控制好方向,撞上了一颗行星,幸好我带了瞬间转移器,回到了地球,不然就惨了。
我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发明改进版基因马,这种基因马不但速度加快,还有自动导航功能,如果撞上行星会立刻出现保护罩来保护你,就不怕行星,这个版本发行后
,基因马再次被抢购一空,这时我已经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我把一半的资金捐给了红十字会,这样全世界就没有穷人了。
过了几天,我接到了以个紧急通知,一颗超大的星星正在向地球飞来,如果在地球上爆炸的话,人类将不存在,可是以现在的技术还不能把超大行星完全击碎。就叫我研发武器,我接到通知,我用一天研究了一个超级武器,马上骑着奇奇去阻击超大行星,到了太空,看见行星正在飞速向我们地球驶来,我把握时机和奇奇一起发射了两枚超级导弹【我将人类的基因注入了奇奇的体内】终于把超级行星摧毁了正在我们欢呼的时候,一颗小行星向我们飞来……
“一安,快醒醒,该上学了”哦!原来是一场梦啊!但是我相信那种基因马一定会发明出来的,一定……
篇13:描写马的作文1000字
驴和马杂交产生的后代骡,因为马和驴不是一个种,所以骡不能通过有性生殖产生后代。
这寥寥一行字早就冷冰冰地印在了生物书上。
每看到这一行字,就由衷而叹。这意味着骡子永远不能拥有做父母的权利,它们只可以选择母爱,却不可以付出母爱。
上个星期总会见中医院一带,有个上了年纪的伯伯牵着一匹马在道路上拖着一车钢管走,马后面始终跟着一匹小马,微棕带灰的发色显得与母亲有些不同,大马拖着钢管,却也能疾步行走,小马呢,也会常常跟不上大马的步伐,被落在后面五米来远,望着大马的背影,它又匆匆地向前奔,一直随大马向前走。
回家,与奶奶时而闲聊,无意间提起了在街道看见的那两匹马儿,才知道,那匹“小马”其实是匹小骡,一直跟随母亲,穿风踏雪,不离不弃。
小骡。
这两个字一直在我脑海震荡回放,又想起了课本上的那段话,微微皱眉。
不料今天又看到了那对母子。仍然是一前一后,一车钢管一位大伯。
有些小孩子,有些同学,也会像我一样把目光停在马儿身上,久久不肯离去。或许是因为好奇,有些小孩子会用天真的口吻道:“哈,马呢。”马。可惜,只有一匹。有些中学生还特地把自行车骑近点,与大马只相隔数十厘米,嘻哈地笑,而这时却让我看到了最为感动的一幕。
小骡对着自行车“吼”叫,略带嘶哑的声音中夹杂着一份怒气,而它又不敢歇斯底里,却能感到这份压抑,我也能感觉到它的鼻间正喘着气,带有警惕与愤怒。自行车上的人却未感到半点,依然停留不走,僵持了半分,骡竟蹬起了后蹄,向自行车蹬去,幸好,自行车走了……要是踢中,小骡也会被转动的车轮轴导致受伤吧。
结束了,谢幕了。认识车水马龙的街道,认识那一前一后,一车一人。小骡仍紧随母亲的身后,唯留给我们一道淡然的背影,也许时光会将它抹去,而感动不会。
马儿会回首望望自己的孩子,骡儿也踏着随母亲的步伐一步也不落下,人儿也会挂上疲惫而又满足的笑,钢管会随着车子的颠簸嘎嘎作响,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乐章,它们继续向前,不知道它们会去哪里,但我知道,那一定是幸福的方向……
“小马”它虽然不能付出母爱,它却可以得到母爱,更可以回报母爱。
两匹马儿,拜,你们朝着去幸福的方向吧。
篇14:描写马的作文1000字
在我的脑海中,我读过许多书。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本书是《小战马》。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兔子名字叫作“小战马”它聪明伶俐。镇子上的狗儿们每次见到它都会想尽一办法想将它吃掉。可是每次“小战马”总是能用自己聪明的智慧将这些问题化险为夷。一次镇上的狗儿们全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对策欲将“小战马”一网打尽。可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得逞,又被“小战马”轻松躲过。由此“小战马”一战成名,许多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都想将“小战马”活捉,用于参加比赛。终于,一天“小战马”和它可爱的妻子散步时,被一大群人围堵给捉住了。人们为了赚钱,给“小战马”按上了电击项圈。“小战马”不得不,不停的奔跑用生命奔跑。它失去了自由,奔跑也不再有意义。最后它选择了死去去一个自由的国度,那里没有捕杀,没有利益,它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奔跑。“小战马”奔跑吧!为了自己!
你们想想,“小战马”只是一只平凡的小兔子,却还是没能逃脱被人类残害的结局。这本书留个我们的是一个警示,人类无止境的对自然的掠夺和对动物们的残害必将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最终人类只有自己吃下自己种下的所有苦果,怪谁呢?为了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为了更好的生活,人类把罪恶的黑手,一次次的伸向了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它们是无辜,为什么我们要把肮脏的金钱交易强加再它们身上呢?难道,做这些良心不会不安,不会受到谴责?在当今现代生活中,人类是世界的主宰,而动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些不起眼的附加品,他们想怎么伤害它们就怎么伤害它们。因为它们既不会叫疼,又不会喊冤。现在尽管这种思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但虐待小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而你知道么,人类的祖先就是从这些毫不起眼的小动物变来的。因此我们原本和这些小动物们是一家,那我们又何必自相残杀呢!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人们为什么要伤害它呢?
虽然我们听不懂动物的语言,看不见它们忧伤的眼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想,就一定会明白的。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
篇15:描写马的作文1000字
时代在飞速的发展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对人才的要求也愈来愈高。许多良马都处于被就业的.状态。
这天,千里马打开百度。对话框里弹出了一个招聘广告,是伯乐为皇室招聘千里马的。“由于皇室需要,现特在全国范围内为燕昭王招聘千里马一匹,待遇丰厚,条件如下……”千里马看着得意极了,“呵,这不是在全国范围内找我么。”在家里“宅”了这么久,千里马决定去招聘会场看看。
一大早,千里马带着自己的小兄弟——棕毛小马去了会场,“呵,会场上还真是马山马海,”棕毛小马惊叹着:“我说千里马老兄,要不我们也去制作一张履历表,应聘去?”
“不用,我自己就是最好的履历表。是金子在哪都是会发光的,何况我千里马在哪都是金光闪闪的。走,回家等等通知去。”千里马掉头飞奔回了家里,等待着主考官伯乐的三顾茅庐。
而彼时毫不起眼的的棕毛小马已经着手制作履历表了。他很努力的分析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并在老博士的指导下制作了精美的个人介绍,满怀学习的投进了招聘官方邮箱。获得应聘资格后,棕毛小马在伯乐面前更是努力地表现着自己。他的自我推销很受伯乐赏识。
众马被通知在家里灯火皇室的通知。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猴年马月的某一天。伯乐携皇室秘书来到了千里马的小茅屋旁。隔着窗子,千里马看见了门外的伯乐先生,高兴地吹着口哨起身去开门。“您好,伯乐先生,我是千里马,已经做好应聘的准备了。我们马上走……”千里马兴高采烈地说着。
“对不起,请问棕毛小马住这儿吗?”伯乐笑着问道。
“哦,是的。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对了,他应该送送我,”千里马疑惑的喃喃着,依旧很开心。
“不,是这样的。皇室的招聘会上他的表现很出色,所以皇帝录用他了,”伯乐示意让棕色小马出来。
“可是,可是,我才是千里马呢,他不是……”千里马极力争辩着。伯乐并不理他,带着棕毛小马去上任了。
看着他们与远去的背影,千里马又气又恼,“哼,有眼不识千里马!”他关上门,开始等待下一个“伯乐”的拜访。
后来呢?有人在问千里马后来怎么样了,呵呵也许在等待伯乐中“宅”着呢。
篇16:1000字作文精选:马的世界
摘要:马不仅是一种高贵的动物,还是一种团结的动物。每当他们遇到他们的天敌——草原狼时,他们总会团结在一起
马是一种高贵的动物,他们奔驰在草原,犹如一条洪流浩浩荡荡穿过草原,给人以视觉的享受,听觉的震撼,感觉的颠动。
在马的身上我们体会不到低等动物的卑微,他们有着的是无与伦比的骄傲、超过任何毒的忠诚。他们是骑士的战友,他们是人类的朋友。他们拥有强壮的身躯,拥有流线条的身材。他们的速度在动物界中属于佼佼者,没有任何的动物在这方面比得过他,不仅速度,他们的耐力也是很不错的。
马也是风的精灵,他们所过之处都会带起一阵阵的旋风,风儿在他们的身边快乐的旋转着、欢跳着、嬉戏着,此时此刻他们宛如小孩,没有约束、没有障碍、没有责骂,只有快乐,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在蓝天白云之下,长河绿草之上,除了牛羊之外,就只剩下马群在奔跑,溅起一阵阵水花。
马不仅是一种高贵的动物,还是一种团结的动物。每当他们遇到他们的天敌——草原狼时,他们总会团结在一起,他们将老、弱、妇女放在队形中间,而强壮的中年马则在外围组成防御圈,用坚硬的马蹄将狼的头踩碎,骨头踩断。相比之下,人类显得更卑微,遇到这种情况时,他们所能做的,就只有抱着头,拼命逃跑,或者跪下来,求人高抬贵手,以求能活下来,即使做牛做马也在所不惜,即使是让他人遭受苦难,也不愿自己遭殃,由此可见两者的上下,高低。
马也是一种善解人意的动物,他可以根据种种因素做出你所希望的动作,当然你必须得到他的尊重并且你也应拥有高贵的品质,否则,它是不会听从你的指挥。列如:西方的骑士都具备骑士精神,他们是贵族,绅士,高贵的象征。他们一般都代表着正义,当然不仅是骑士,还有他们的坐骑也是如此。
昔日的战场上,骑兵作为一种拥有强大机动力、杀伤力的兵种,是各国必备的兵种,他们创下的功绩,无可比拟。他们在战场上向敌人冲去,声音犹如晴天雷响。动静好似地动山摇。他们是破阵的高手,几乎没有人能够挡住他们的脚步。来如风,去如风是他们制胜的法宝;出其不意使他们的拿手好戏;突袭本阵更是他们的杀手锏。
过去的马创造出了奇迹、神话,万马奔腾的壮观景象,无尽的荣誉,良好的名声;可现在的马呢?在草原上我们很难看到万马奔腾的景象。也没有诸如白马王子之类的故事了,马以前是高傲的,而现在却沦为挣钱的工具,在挣钱的同时他们低下了头,仿佛一个奴仆,也不跑了,或者踩着碎步,即使被打也毫不在意,只是悠闲的走着,似没有情感的玩具。
悲哉!
篇17:我骑了马作文1000字
今年夏天的一个周末,爸爸带我去什邡的钟鼎寺玩,我非常兴奋,天气虽然很热,我却感觉不到,只觉得心早已飞到了钟鼎寺。
汽车穿过盘山的公路,那路层层迭起,不一会儿先前那些农田、房屋,越来越低。我们仿佛在天上,我高兴极了,快乐得像只小鸟。
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这个青山绿水相拥的避暑山庄,阵阵清凉的风吹散了旅途的疲劳。
走在石板铺成的小路上,尽情地观赏这美丽的景色。突然,我眼睛一亮“马,马,马……”我不停地喊着,使劲地拉着爸爸的手,指着山脚处,那里至少有六匹马呢。有白色的、枣红的、棕色的 、黑色的,他们被马夫牵着,等着游人来骑玩。我拉着爸爸的手,跑到马面前。呦,那枣红的皮毛泛着亮光,头顶一撮黑色的长发被主人扎成两支小辫,一副马鞍套在身上,威武极了。我走上前摸摸它,它竟友善地来嗅我呢。“爸爸,我要骑马。”我央求道。爸爸同意了,由于我太小没有经验,只能由爸爸带我一起骑,蹬上马背,我紧张极了,紧紧地贴在爸爸的怀里。马驮着我们一颠一颠的在崎岖的小路上走着,我不时地用手去拍拍马背,拉拉缰绳,嘴里不时地“哎呀,哎呀”惊叫着,那感觉美妙极了。走过了一个山坡,钻进丛林,这不是电视里看到的景色吗:高大的灌木、被马蹄踩烂的小道,阵阵薄雾飘来飘去,阳光透过密林的缝隙直射进来,伴着马蹄走动的声音,我们在探险呢,太美了,我的胆怯、紧张已被这美丽景色赶走。我与爸爸几乎同时一声“驾”两腿轻轻一夹,那马儿竟轻快地跑了起来,爸爸高兴地唱了起来“马儿唉,你慢些跑,慢些跑……”
下午五时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钟鼎寺。披着夕阳,踏上归途,想着那山、那水、那树、那马、那里所有的一切,我快活并疲倦着,慢慢地依着爸爸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我长了一双大大地翅膀飞翔在蓝天白云间、飞翔在崇山峻岭上,时而俯冲,时而直冲云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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