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清单结算时应注意规避的风险

时间:2023-03-29 08:12:43 公司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施工企业清单结算时应注意规避的风险(共10篇)由网友“folklore”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施工企业清单结算时应注意规避的风险,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企业清单结算时应注意规避的风险

篇1:施工企业清单结算时应注意规避的风险

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与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是今后主要的投标形式及结算方式,这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

采用“动态价格”形式最终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使施工企业的报价更加合理化,让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合同的主导权上处于平等的地位,这是清单计价推出的目的。但是这种形式也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如何规避风险,施工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投标时的风险分析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风险可以分为价格风险和合同条款风险两种 。价格风险是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由于建材产品的好坏、市场价格的波动、施工期间不确定的费用等所能导致的风险。合同风险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由于考虑不当,直接影响结算所能导致的风险。

为了使工程结算时,施工企业的风险降至最低,在投标报价时施工企业应做好成本分析,以成分分析为杠杆,将自身的经营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不要一味的追寻最低价投标,最低价应是高于成本的最低价,应该以实际市场价格确定最低成本价。同时在合同中应约定如何控制材料价格的质量及波动所引起的价格变化。

二、清单漏项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不正确

施工企业报价之前,要以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认真核对所有清单项目,看其是否全面反映了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尽管清单漏项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属于招标人责任,但是为了避免结算时导致纠纷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应在投标报价时共同研究补充办法。

如果结算时真的造成清单漏项及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补充的办法及结算办法。避免在结算过程中产生异议。

三、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的范围。签证必须合理合法,可操作性上经得起考验。同时在清单外增加的签证费用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如何确定签证价格、甲方代表有无权利确定现场签证的价格都应该在合同中体现明确。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变更也应该征得双方法人授权人的同意,双方代表也应在变更单上签字确认。并依据合同由此确认价格。

设计变更实施与费用结算在合同约定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设计变更是否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

2.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是否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

3.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中扣除。

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也应在合同中约定:

1.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

2.若由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有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3.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

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负责,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四、影响结算证明材料的实效性及时间节点证明

对于工程量清单结算,在结算时需要准备的资料除必要的结算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签证单、设计变更及施工合同外,施工单位还应在施工期间做好以下文件的收集准备。

施工形象证明及材料进场时间的证明。如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是主材调整差价,那就要按照施工月和采购月准备上述证明,避免由于时间节点的时间差引起的材料价格波动,使甲乙双方产生分歧,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在进行清单计价结算时,为了更好的把结算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分歧,应以合同为根本,重视合同,签订有效的合同,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及责任人,把施工企业的风险及预期风险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明晰。

其次是结算时涉及的材料准备周全,要在施工期间完善所有变更及签证手续,不要造成滞后及遗漏,给结算带来麻烦,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最后是一定要在投标时就把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做好,不要为了低价中标,失衡报价,给双方增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虽然结算是最后的工作,但是一定要在初期就着手准备,随着工程的进行,把结算工作逐步完善,才能最终把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篇2: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

甲方在签合同时一般应有甲方公司的全称(保证公章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对乙方则应特别注意

1、首先应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乙方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员签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5、如果签约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二、合同主体的考察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

(1)签约对方为个人时,法律要求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签约方精神正常且年满18周岁或者16至18周岁但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此情况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的考察和确认,。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处/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是否有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对企业主体格的审查,一般是对企业营业执照进行审查,主要应查看的内容是企业名称,看该名称与拟签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不一致则风险较大;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3、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三、合同的订立

2、承诺

如果承诺以后,发现承诺对自己不利,则应及时撤回承诺;有效的承诺撤回的方式应以书面的方式做出,并在承诺到达对方之前到达对方,才为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诺撤回权可以避免许多的风险。

3、应考虑本方的履约能力

如本方的履约能力能达到拟签合同约定的要求,则可以签约,否则应慎重考虑订立合同,许多的合同欺诈就是利用一方超过履存能力签定合同后,对方抓住了这一点,向另一方索赔而造成的。

4、合同谈判成果的确认

5、合同成立并生效的风险

在正式向对方履行时,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在没有肯定之前,千万不要想当然就开始履行合同,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合同的形式风险

合同的形式有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就无视这样的约定,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体的风险

(1)代理人(比如销售人员)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风险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种代理称之为表见代理,对很多企业都存在替在威胁。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销售人员离开企业后因为手里还有原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工作证等能够让人觉得他还是企业员工的材料,然后利用这些材料以企业的名义和他人签定合同;还有就是企业中的员工利用手里面有这样的一些材料,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和他人签定合同,最后这些合同产生的后果,都会由企业来承担。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就说明公司内部对法定代表人的约束文件,在法律上对外并无约束力,其后果最终还是应由企业承担,但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中,有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时,一定要对法定代表人违约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以此达到彻底约束的目的。这是由法定代表人产生的风险。

产生以上两类风险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强合同的管理才是避免这类风险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条款

签约时的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履约条款,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任何的岐意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中主要包括标的数量和标的质量,在标的数量中应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数量的内容;标的的质量保证条款应包括权利性保证(既对标的物有完全处分权的保证),完整性保证(保证标的以及其配套设施完整、齐备)包括效能性保证(保证标的符合事先约定的指标参数、能够达到预定的用途与目的),质量检验(检验质量的机关、方式、方法)维修保证及保证期等,对标的条款应尽可能的准确,具体以确保不发生岐义为原则,最好能根据行业特点提供格式标准合同,在以该合同为基础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签定过程中的随意性。

2、价金条款

3、履约条款

在合同的履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的时间、合同履行的义务人及合同履行的内容;对于合同履行的时间应当明确,是时间点还是期限,并且要力求精确,并明确时间的计算方式;对于合同履行的地点则应尽可能详细,写明城市,街道及其号码,甚至可能时要明确到房间的号码;履行内容则要求义务人应当做什么,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等是履行条款的.核心内容,由于履行条款与违约条款、风险分担分割点以及纠纷管辖间都联系。因此在签订时应该力求准确,并应系统考虑,综合衡量后才能确定。履约风险是合同风险中最为多见的一种,这源于两点:一是对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种是对方利用履行条款中的漏洞或者双方对履行条款的理解产生误解导致最终的风险。

4、质量条款

5、违约条款

一个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是履约没有保障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条款明确化。违约的表现形式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此情况下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面最要紧的是约定好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或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双方在产生分歧时在违约金上纠缠不清。这里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双倍返回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有返还本金的义务。

6、标的物灭失的风险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为了分清交付过程中的灭失风险,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把履行的时间、地点、履行的标准明确化,以避免产生意外灭失时无法确定责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无效主要出于以下的几种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签定一个无效的合同会给善意履行方带来很大的风险,也会给恶意方很多随意解除合同的借口。其风险是非常大的,故在签定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有无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风险。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约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解除合同过程中最容易产生风险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条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随意的解除合同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在解除合同时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以免在是否已经解除的问题上发生争议。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七、可撤销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几种特殊情形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如果存在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则另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

2、不安抗辩权

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否则可不予履行合同;

3、后履行抗辩权

在后履行一方发现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在后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债权人损害时,债权人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

5、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财产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

以上五种是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债权可能存在损害时常见的补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损失,减少法律上的风险。在上述的前三种履行方式中,争取在合同承担后履行义务,因为这时合同中风险最小的,如果实在不行,可争取同时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种)。对于采用第二种,既先履行义务时,则应建立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既对方是自己的老客户,资信非常好,而且并无履行不良的行为存在,但即便如此,也应慎之又慎,谨防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情势变更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对此申请求变更价格条款。这里面最常见的是材料价格的巨大变化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所引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效的对此加以利用,也会极大地减少企业的损失。

十、后合同义务

企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外泄,这对保护企业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签定合同时还应注以下的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篇3:给企业提个醒――注意规避培训风险

一外商投资企业某电气有限公司与员工叶某于6月23日签订一份劳动(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1年,合同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月8日,该公司与叶某签订一份《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叶荣去美国培训,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叶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但不久,叶某在美国“不辞而别”且去向不明。为此,电气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叶某赔偿在美国的培训费用。仲裁委员会经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书》合法有效,电气公司提出赵某应按双方约定的培训协议支付培训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02条及原劳动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的规定。因此,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叶某应支付在美国的教育培训费4万美元(以支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支付)。

电气公司虽然胜诉,但叶某已下落不明,叶某需支付的培训费也没有着落。

笔者以为,员工跳槽频率较高等原因引发的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培训争议事件有不断攀升的趋势。因此,对用人单位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规避有关培训的风险,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应注意几点:

一是不要在试用期内培训员工。虽然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但由于试用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加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性格、情况等还不甚了解,如果急着送其出去培训,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是一次培训费用不要太大。像上述案例中的叶荣由于本人赔偿不起巨额的培训费用,干脆不辞而别。

三是用人单位卖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使自理。若条件不成熟,用人单位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用人单位的有关事宜。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

四是培训结束后,培训费用应再让本人签名确认,交财务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五是双方在约定期务期的同时,不要忘了约定缩短服务期的赔偿方式。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员工赵某于1995年至参加公司的出国培训,在此之前,公司与赵某签订培训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并且约定培训费退赔金额以总金额每年递减20%计算。1912月10日,赵某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其辞职,并要求其支付教育培训费人民币9万余元。赵某不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判决赵某应向公司支付培训费46000余元。另外,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人才流动加速等因素,企业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不要太长,以2至3年为宜。

篇4:网站宣传应注意规避的法律风险

3.15前后,工商部门加大了对于广告宣传的整治力度,本人也作为法律顾问,为多家公司、网站进行了广告宣传法律风险的培训,从培训的情况看,很多公司负责广告和市场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下面就以此分析常见的网站广告宣传的法律风险。

一、宣传中的承诺不能兑现。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北京现代汽车,在相关的宣传文章中,该公司负责人承诺某款汽车2年不降价,不料市场风云突变,该车上市后120天不到就由于竞争压力被迫降价,结果被用户提起了集体诉讼,虽然法院查明媒体的报道与企业负责人的话有出入,判定该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但其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却就此一落千丈,笔者认为,该案中,现代品牌的无形资产损失要远远大于用户的索赔金额。归根结底,该案是因为在产品营销时的承诺过度造成的,因此,笔者要提醒相关的企业,满口饭可以吃,满口话说之前最好充分考量一下。

相关的网络企业也应注意,对消费者做出承诺时一定要慎重,如果承诺不能兑现,说得轻一点属于考虑不周,重一点是具有误导性的虚假宣传。如果客户一旦发现企业失信,很可能会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企业的宣传作为合同约定对企业进行起诉,即使不被客户起诉,竞争对手一旦利用这个漏洞恶意制造承诺失效的情况,然后进行宣传曝光,对于企业而言显然也会非常尴尬。在中国市场经济初期的竞争环境下,此类恶意炒作的情况并不鲜见,但相关的企业吸取别人教训的能力却很差,这方面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

二、最高级用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很多企业,尤其是竞争激烈的网络游戏企业,在宣传中非常喜欢用类似最大、最强、最好玩等最高级用语,这种提法实际上违反了多部法律的规定,存在较大风险,

首先,《广告法》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高级用语,用了就可能被行政处罚,其次如果你的产品不是最大、最强的而冒称最大、最强,可能会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虚假宣传,工商机关对于此类违法的处罚力度非常高。而且互联网企业在这方面的风险尤其大,因为部分工商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查处不限于本地,就笔者处理过的案件而言,江浙沪的互联网企业就经常因为上述最高级用语和虚假宣传问题受到湖南地区的工商机关的处罚。

三、引用数据没有出处。《广告法》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而很多企业的宣传中数据很多,但却有意无意的忽略数据资料的出处。如某网站最近推出的商用邮箱宣传中就存在“垃圾邮件拦截率98%,个人免费邮箱和个人收费邮箱占有率均居市场第一”、“目前垃圾邮件拦截率已高达98%,误判率仅为10万份之一“、”病毒邮件过滤接近100%“、”在服务方面,**是唯一获得“中国最佳客户服务奖”的互联网企业“等数据和资料,但均没有提供出处。

有别于传统媒体广告显示方式,很多网站宣传文章并不标明自己是广告,但实际上其仍受《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范,而根据相关的法律,此类宣传如果不谨慎、不规范,除了会引致消费者的诉讼、竞争对手的恶意炒作外,很可能还会被相关的行政主管机关进行处罚,因此,企业应依法规范自己的网上宣传行为,必要时,可以向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咨询。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221160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本文来自:iphelp.blog.sohu.com/113075041.html

篇5: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招聘启事的撰写,杜绝在招聘启事中出现歧视性内容,不要对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人、户籍、地域等进行限制。

2、不是特定岗位,不应对应聘人的身高、性别、年龄等自然属性进行限制。

3、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否则可能会被判令支付精神抚慰金。

4、要对应聘者的身份进行审查,确保身份等资料的真实性。

用人单位要凭身份证购买社保,如果审查不严,求职者用************入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5、在招聘环节,企业应当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前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其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离职证明)存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将企业所执行的薪资制度、应聘职位、薪资结构、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关键信息告知应聘者。

在录用员工时,企业应将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员工。

7、企业要注意保留证据。

为减少企业与员工间因知情权所产生的争议,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在招聘、录用员工的过程中,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

例如,以书面方式告知应聘者信息,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在审核应聘员工所提交的信息后,在录用环节,设计相应的承诺书,要求被录用者签署等等。

一、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实务操作中,往往企业在发Offer、签劳动合同前会告知候选人关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情况,而个别情况下,候选人可能未必如实告知自身情况,表现在:

1、从招聘对象的信息来说,应聘者对自身信息的掌握,比招聘企业要多。

为了获取应聘岗位,候选人很可能会以完美的`“包装”呈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采取诸如学历造假、工作经历“注水”、伪造职业资格等手段,向企业传递虚假信息,直接导致企业在录用过程中被蒙蔽。

再加上企业对现代测评工具、招聘方法运用不够,企业在招聘人才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应增加。

2、从企业的信息来说,招聘的成功与否主要在于面试技巧与测评工具使用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面试工作分析、岗位测评做得越全面,招聘时的标准就越明确,对于人才的把握就更精准。

实践中大多数企业没有做过规范的面试工作分析和岗位测评,导致在招聘工作中随意性大,招聘效果不能保证。

二、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履行告知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操作中,企业一般和员工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情况,以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文章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前面我们也提到过,员工也有如实向企业告知有关个人情况的义务。

2、如企业招用与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旦企业聘用了该类员工,如果该员工被原用人单位起诉,新单位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务操作中,企业录用员工时应注意核实员工在上一家公司的离职情况,并要求员工提供解除通知或离职证明,必要时可查看员工以往的社保缴费情况、档案存放情况等,以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3、劳动合同应及时签订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企业招聘存在哪些风险,企业招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人力资源。

实务操作中,建议在员工入职时把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竞业限制协议等文件签妥,避免用工风险。

4、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限制

一般来说,企业高管、高科技人才通常会与企业签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对于此类稀缺人才,企业应当了解拟招聘的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协议履行情况如何等。

同时,企业要关注员工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建议企业就此问题请员工出具情况说明。

篇6: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如何规避?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

合理避税:老总能做什么

规避税收,现在早就不是一个只适合于私下交流的话题。现在许多企业老板都在交流怎样规避税收,成功的经验大家“群起而效仿”。十届人大刚刚谢幕,税收政策、税收监管和税率水平等问题被各位代表多次提及。

一个企业经营的.角度来分析的。假如能是一个管理决策层,从企业的发展战略角度来看,这样的操作更适合于您。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

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我们在此并不提倡。

篇7:企业招聘时应注意的细节

不久前涛涛国际的人资体验会上,有人资主管抱怨自己找不到合适的员工,或者员工在企业短暂的停留后就另谋高就,罗曼。文森特。皮尔曾经说过:“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在招聘员工时同样适用,正是人资主管忽略了自己在招聘环节中对细节的把握,使企业不断为寻找优质人才而烦恼。岗位分析

在招聘网站上经常看到一些企业在发布职位时,岗位要求笼统,应聘者看不懂企业究竟想要什么能力的人,使得招聘单位在无形中错失了优秀的员工。岗位分析是企业招聘前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人资主管应该与相关岗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进行岗位分析,只有企业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环境、任职资格、岗位性质等都被确定后,应聘者才能根据自身能力决定是否投递简历,这不但确保了企业能够招募到优秀的人才,同时提高了人资主管的效率,

面试环节

面试是企业招聘时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与应聘者最初开始面对面交流的部分。面试是应聘者和企业双方的考核。部分企业在面试时喜欢把自己放在主导地位,只关注应聘者的就职履历、专业技能等方面,忽略了应聘者对企业的要求。在应聘者对企业还不了解的情况下,人资主管应该将企业的信息全面、详细的传达给应聘者,如企业文化、工作氛围、发展空间、岗位职责等,让应聘者对未来的工作环境有一个详细的了解,避免发生应聘者在到岗初时发现与初衷不符的情况。保持沟通

新员工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难免会有距离感,做为人资主管,要成为员工和企业沟通的桥梁,帮助新员工融入到新环境中。这样能够防止员工在入职后因为环境不适而离职的情况发生。沟通同样是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的方式之一,要保持与员工的有效沟通,了解其内心的想法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保证员工和企业的目标、价值观保持统一。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因此人资主管在招聘时要把握流程中的每个细节,这样才能将人才为我所用,让企业和员工能够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双赢。

篇8:大学生创业应注意什么风险呢

风险一:资金风险

大学生创业没有什么资金支撑,很多时候是从家里拿钱,不要一创意就想可以拿到几千万的融资,说实话所有的投资人只愿意锦上添花没有人愿意雪中送炭,当没有看到你的价值的时候没有人愿意付这个钱为你的项目买单。

风险二:人脉风险

大学毕业接触到的人群有限,很多时候是自己的大学同学,在学校一起玩耍的时候可能觉得很不错,但是真正到了创业的时候大家并不一定可以同心协力,很多时候就会因为利益的关系变朋友为敌人最后不欢而散。

风险三:制度风险

由于没有管理经验,很多时候大学生想的制度和公司可以发展的制度是不一样的,制度经常换,这样会留不住员工,员工是企业的第一要素,离开了员工企业也离倒闭不远了。

风险四:项目风险

一个项目不要想当然,更不要只看到他的优点看不到他的缺点,多咨询一些有经验的长辈,听听他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要不然自己想的很好实际做起来遇到困难就无法解决了。最后只能死掉。

风险五:能力风险

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即使你能力再强也不能管好所有的事情,所以创业前期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过程,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总之,在浮躁的大环境下一定要冷静,沉淀自己,让做大于说,厚积薄发才是创业之道。

【拓展阅读】

央视在今年年初曾对如今的大学生创业现状进行过一次调查,“你想不想自己创业?”。结果表明,认为想去创业的有79%,认为不想的有21%。从调查显示,有将近80%的大学生都怀有创业的梦想。尽管这仅仅只是一个主观意愿调查,但我们想这个数字很大程度上也确实反应出现在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不再遵循传统的毕业找工作的就业思路,而是希望通过自主创业体现自己的价值。

既然在读的大学生希望自主创业的比例这么高,那么真正实践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又有多大的比例呢?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委员会的一项统计数据,-的大学毕业生当中,自主创业的比例是4.2%。北京市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今年也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进行了一次调查,认为“创业是可以去尝试的”大学生比率高达62.2%,但认为创业确实“可行”的却只有28.2%;其中,觉得“非常可行”的仅占5.8%。在面对“今年的就业形势您打算怎么办”的这一问题中,选择自己会去创业的大学生比例仅为2.6%。

想创业的大学生占到了近80%,但真正投身实践的却只有4.2%。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巨大的反差呢?据央视对大学生作过的一项调查“你认为自己创业最大的困难在哪里?”结果表明:A.认为缺少启动资金 59% ;B.认为缺少专业经验 26%;C.认为缺少政府的政策支持 2%;D.认为缺少亲戚朋友的认可 2%;E.认为缺少人脉关系的占 11%。

高校毕业生就业委员会的调查显示,在“你认为大学生创业缺乏的因素”中,首选“经济基础”的占62.6%,首选实践经验的占25%,选择“政策支持和网络关系”的约占11.6%。

两项调查综合显示,有 60%的高校学子认为“缺少启动资金”是他们在自主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除了“经济基础”之外,“实践经验”、“政策支持”,“人迈关系”等因素也是困扰很多毕业生创业的难题。这表明,我国大学生仍然主要停留在愿望的阶段,这与以上多方面的原因都有一定的关系,另外,也与我们高校大学的创业教育欠缺有关,创业教育还未纳入大学教育体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十分缺乏,政府对毕业生的创业行为的有效支持和帮助体系还未建立,鼓励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还不到位。因此,现在的高校学子们虽然在心理上比较认同创业,但是真的决定自主创业,在行为上还真是应该审慎一些的好。

大学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创业群体。从目前高校毕业生们已经选择的创业项目来看,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并没有能够充分体现大学生的技术优势。此外,创业过程中涉及经济、管理、技术、营销、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创业大学生在这方面明显“火候”不够,有的把战略目标当做产品介绍,有的不知道要把公司发展成什么规模。这些“先天不足”都令这些象牙塔内的精英们的创业之路遍布荆棘。北京理工大学研工委副书记郑楠分析指出,并且建议让所有准备创业的大学生们及时“补课”。

经营管理培训:大学生创业者应掌握的知识与经验有,如何详细了解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如何对真实有效的数据进行分析;如何做出正确、实用的发展计划;如何明确自身定位;如何保持企业成立后的正常运营等。

财务管理培训:财务知识缺乏是大学生创业中的一大软肋,因此必须通过培训,了解必要的财务知识,掌握一定的财务技能,例如能看懂财务报表;具备资金流转控制的基本概念与方法;具有财务风险意识等。

融资知识培训:这是制约大学生创业成功的主要因素。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贷款政策,创建了相关创业基金,大学生创业者需要及时了解,明确融资、担保、申请创业基金的程序。

抗压训练:大学生创业者还需具有良好的心态,能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敢于直面挫折和失败,并时刻保持创业激情。除了大学生的自身努力外,也须加强这方面的专业培训。

篇9:大学生创业应注意哪些风险

寻找蓝海是创业的良好开端,但并非所有的新创企业都能找到蓝海。更何况,蓝海也只是暂时的,所以,竞争是必然的。如何面对竞争是每个企业都要随时考虑的事,而对新创企业更是如此。如果创业者选择的行业是一个竞争非常激烈的领域,那么在创业之初极有可能受到同行的强烈排挤。一些大企业为了把小企业吞并或挤垮,常会采用低价销售的手段。对于大企业来说,由于规模效益或实力雄厚,短时间的降价并不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而对初创企业则可能意味着彻底毁灭的危险。因此,考虑好如何应对来自同行的残酷竞争是创业企业生存的必要准备。

大学生创业风险之团队分歧的风险

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团队的力量。创业企业在诞生或成长过程中最主要的力量来源一般都是创业团队,一个优秀的创业团队能使创业企业迅速地发展起来。但与此同时,风险也就蕴含在其中,团队的力量越大,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一旦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在某些问题上产生分歧不能达到统一时,极有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强烈的冲击。

事实上,做好团队的协作并非易事。特别是与股权、利益相关联时,很多初创时很好的伙伴都会闹得不欢而散。

大学生创业风险之核心竞争力缺乏的风险

对于具有长远发展目标的创业者来说,他们的目标是不断地发展壮大企业,因此,企业是否具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最主要的风险。一个依赖别人的产品或市场来打天下的企业是永远不会成长为优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创业之初可能不是-全球品牌网-最重要的问题,但要谋求长远的发展,就是最不可忽视的问题。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终究会被淘汰出局。

大学生创业风险之人力资源流失风险

一些研发、生产或经营性企业需要面向市场,大量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或业务队伍是这类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防止专业人才及业务骨干流失应当是创业者时刻注意的问题,在那些依靠某种技术或专利创业的企业中,拥有或掌握这一关键技术的业务骨干的流失是创业失败的最主要风险源。

篇10:大学生创业应注意哪些风险

意识上的风险是创业团队最内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来自于无形,却有强大的毁灭力。风险性较大的意识有:投机的心态、侥幸心理、试试看的心态、过分依赖他人、回本的心理等。

【拓展阅读】

很多时候,成功与失败都在一念之间,而创业所面临的风险更大,尤其是对个人创业者而言,一不留神,便会满盘皆输。自己创业的话,创业者更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更多。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怎么自己去创业需要做好以下五项要点,欢迎大家阅读!

1.首先大众行业

任何时候大众消费市场是最可靠的,像普通的衣食住行,有钱要消费,没钱也要消费,消费需求弹性小;而一些高档消费、附加消费,成本较高,风险更大,当经济萧条时这些“可有可无”的消费项目会首先受到削减。

2.做好战略规划

一个良好的创业项目应该涵盖两点,就是创造价值和市场潜力。公司的发展在不同的阶段都有不同的目标策略,但无论是什么阶段,都应围绕公司的主要项目做出战略目标。

3.办好登记手续

创业者在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前,必须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创业过程中,签订合同时要先了解对方是否具备法人,有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是与代理人订立合同,则应该关注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资格,是否获得委托授权。

4.选合适的团队

创业初期,挑选好的队友很重要,在能力和价值观之外,最好起到互补作用,一个优秀的团队能为你带来的远超你的想象。同时,一个企业用人不当也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内耗,比如财务制度有漏洞,让员工有损公肥私的机会;比如不重视安全生产,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等。

5.做好资金规划

资金是公司日常运营的保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资金规划,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财务压力,同时也会给员工造成无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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