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随笔我喜欢的......

时间:2023-11-10 08:18:50 教育随笔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教学随笔我喜欢的......(精选19篇)由网友“七点的太阳”投稿提供,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教学随笔我喜欢的......,希望大家喜欢!

教学随笔我喜欢的......

篇1:教学随笔我喜欢的......

【教学随笔】我喜欢的......

――刘燕燕

幼儿处于成长阶段的懵懂期,调皮、好动、想象力丰富但理解能力有限,需要以实际参照物为课程实施的主体,而且要取材于幼儿的生活,引导幼儿获取直接的知识经验,课程目标的设定既要符合幼儿现在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幼儿之后的发展进行一定的铺垫。

为了响应号召,真正实现以幼儿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园内的教学主体的改观也让我们进入了新的教学思维,12月份的课程实施是以幼儿的直接兴趣为主,课程前期发放了美食调查表,让幼儿将自己的想法和喜欢的美食以绘画的形势记录下来,经过记录的整合最终确定为“面包”这一美食。

主题框架下的`内容制定也是源于幼儿的生活,起初从认识面包开始,这一环节通过两条路径实施,一方面为了让幼儿有一定的知识经验的积累所以让幼儿在家长的带领下去面包店进行参观,积累前期经验,另外一方面紧接着展开教学活动,以讨论我喜欢的面包为主线进行讨论,让幼儿运用自己的语言进行描述,这样印象才会深刻,看着幼儿争先恐后的表达内心深处一定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其次,面包的好朋友一主题中幼儿更是兴趣浓厚,丝毫没有退减,尤其是通过图片看到各式各样的面包夹裹着奶油,幼儿仿佛嗅到了它们的香味,不时的说出“哇!好香啊!”“老师,我问到了香香的味道,好想吃啊。”

于是下一次的教学活动当然是让幼儿进行制作品尝了,记得一次面包制作中每位幼儿都显得迫不及待,面对美食显然他们都没有了抵抗力,动动这个,动动那个。此次操作我没有进行操作示范,而是把主动权完全交给了他们,只在操作前提了一些卫生要求和注重合作分享,只见小朋友在操作期间很安静似乎已经融入其中,不受任何干扰。制作结束后进行了互相的分享,看着他们开心的表情这就是属于他们的成就感,一次小小的满足。

结合主题班内创设了一个面包店的情境,让幼儿在家长的陪同下选取两种不同类型的面包带到幼儿园一方面可以供幼儿观察,一方面可以进行品尝,一举两得。幼儿兴高采烈的将面包递到老师手中,并主动告诉老师这是我最喜欢的面包,因为它香香的、甜甜的,你一定要保管好他们哦。由于幼儿喜好不同所以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面包,让班级内有了一丝面包店的氛围,当然也成为了幼儿的聚集地,只要稍有空闲时间就会围在面包前,你一言我一语,谈论的不亦乐乎。

给幼儿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在引导幼儿获取经验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的学习中,希望幼儿能够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幼儿的学习环境和生活化情境是密不可分的,在不断接受问题挑战的过程中获得新的经验,给幼儿创设环境,让环境问题化,学着学着就会了,所以作为老师我们要支持幼儿在环境中解决问题,进而引导幼儿将直接经验迁移到社会活动中去。

篇2:我们都喜欢你教学随笔

我们都喜欢你教学随笔

楼耀予是个双重性格的孩子,她妈妈刚生了个小妹妹,她总认为妈妈不喜欢她了,她知道老师都知道了她有个小妹妹,所以在她心里有点抵触老师。但另一方面她跟小伙伴们在一起时却又很活泼很开心。经过近半年的学校生活,虽然老师都说“楼耀予妈妈对楼耀予真好,给她生个小妹妹做礼物。”可是楼耀予还是不喜欢跟老师多沟通,对老师说的话也是似听似不听。

这天,上午活动完后请小朋友们进卫生间洗手准备吃饭,可是楼耀予却迟迟没有出来,我还在外面时不时的听到里面哇哇大叫的声音。等我赶进去一看这下可了得了,楼耀予在里面玩水,身上、袖子上全湿了,这大冬天的最容易感冒了。

从开学第一天起,老师就教育孩子们不能玩水,这样既容易感冒,也是种浪费。每次洗手都这么提醒孩子们记得可劳了。为了再加深记忆,我们还特地教了儿歌“卷起袖,淋湿手,抹上肥皂,手心搓搓,手背搓搓,手指缝搓搓,手上泡泡冲干净,小手甩三下。”孩子们都小心翼翼的决不把水弄到自己的衣服上和地上,因为他们知道只有正确洗手,把手洗干净,不把水弄开来才是老师和阿姨喜欢的乖宝宝。现在,我只能把楼耀予带到自己身边帮她换好衣服,看着楼耀予惊慌的`眼神,我不忍心责怪她。只能语重心长的说:“楼耀予的小妹妹生病了,妈妈是不是很担心,马上要带小妹妹去医院?”楼耀予点点头默认,“楼耀予感冒了怎么办,妈妈是不是也会担心?”这时她又默默点点头,我继续说道“老师和妈妈一样都喜欢楼耀予,楼耀予生病了我们大家都会担心,小妹妹也不想姐姐生病,只有姐姐健健康康才能保护好小妹妹对不对?”这时楼耀予像是明白了似的说“上次我生病妈妈带我去医院打针,我哭了,小妹妹也哭了”“对呀对呀,我们大家都关系楼耀予,所以楼耀予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能让自己感冒生病。”

从此之后,楼耀予非常关注自己的小手有没有洗干净,自己的围巾有没有戴上,自己有没有咳嗽,她常说“我是姐姐,我要先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小妹妹。”

篇3:《因为我喜欢》随笔

《因为我喜欢》随笔

也许,也需,也要放弃。

如果下辈子,我不是现在的我,也许我会寄出那张明信片。多少次在梦中惊醒,多少次在梦中相聚,多少次在梦中徘徊,多少次在梦中......春夏秋冬,四季不停的更换。每一年的心情都是随着变迁。从青涩,到青春,再到成长。成熟还是有那一线之隔。也许就是这个割线,让我不能真正的放下。每一次的回首,都是一种奢望。每一次的回忆,都是一种痛楚。每一次的梦,都是一种留恋。每一次见到她,都是一种静止了的心跳。也许,是该放下了。

如果下辈子,我还是现在的我,也需,知道她是不会收到那张明信片。自己的自卑,打败了自己。同样被别人打败了。害怕受到嘲笑。我隐藏在无人山洞。漆黑的洞里,没有一丝光明,靠着哪一丝感觉我生存了下来。知道了什么孤独,知道了什么思念,知道了什么是遗忘,知道了什么是爱。我的爱是自私的,毫无意义的。世界最痛苦的事我知道了。明明有一丝希望,你不去争取,非要把自己封闭起来。最可笑的是,他说这是爱。哈哈

我回来了,我多么想告诉所有人。我抛弃了孤独,抛弃了那可笑的爱。我知道了,不完全是自己的`努力,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她叫黄晨,我不知道她长的是否好看,不知道她是否说的都是谎言。可是,是她凭着她的感觉,领我出来了。我仿佛看到了身后的黑洞,慢慢地消失。看到了自己的笑容。在那一刻,我再也不是个孩子。她不了解我的感受,其实,和普通人一样。我快乐,真正的快乐。之后,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给她带去了烦恼。所以,我太小心了。她很聪明,看到了诸多破绽。她告诉我,因为我,她快乐了许多。我无法回忆起那一刻的心情。有种成就感,可是又不完全是。也许还是一种快乐。她再一次让我快乐。

我喜欢她,我知道那并不是爱。也许是,那就叫它做虚拟的爱吧!

从虚拟到现实,我经历的太多太多。更懂得什么才是守护。守护这样一份爱是不现实的。可是,我喜欢。因为它更懂得我的心。因为我喜欢。

篇4: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随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书法,喜欢手有墨香的男孩;喜欢书籍,尤其喜欢线装书,握着它就像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篇5:教学随笔:喜欢读书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喜好,吾之喜好,便是读书。闲暇之时,最惬意便是能捧上一本心仪的书,静静地阅读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一部精彩的小说,一篇优美的散文,一首绝美的诗歌,或是一册充满智慧的科普文献,一段充满着生活情趣的生活摘录,一则反映生活五味的杂文,都能将我的心,暂时从尘世的喧嚣中剥离,融入到书香之中,美妙的文字,便如一滴滴清亮亮的山泉,静悄悄地将我的心湖蓄满。情到深处,或浅笑嫣然,或喜笑颜开,或扼腕长叹,或捶胸唏嘘,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喜同乐,同悲同泣,同忧同虑……,痴迷于忘我境界,于不知不觉中,洗去心灵尘埃,领悟人生真谛,遍阅世间情愫,透视人间喜乐。不亦乐乎!

年年岁岁,斗转星移,几十年过去了,沿途丢下了许多,性情变了,兴趣改了,心境淡了,唯有读书习惯,一直伴随着我。书,依然和我不离不弃,充实着我的生活内涵,丰富着我的人生履历,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读书,成了我生命必不可缺的部分,也是最能让我沉迷,让我忘忧,让我奋进的事,更是让我获取知识,丰富生活的源泉。从小到大,只要得到一本好书,便不择条件,或端坐书桌,或歪靠窗前,或侧立门框,寻一光线明亮处,随处品味,即地默读,手不释卷,沉迷书中,绝妙处拍案叫绝,激动时喜悲交极,兴奋时通宵达旦,忘情之时便拥书而卧。

当然,最惬意的是,秋日的傍晚,置一把藤椅至阳台,放上一个矮凳,再沏上一壶清茶,然后手棒一本心仪的书,舒服地坐在藤椅上,放松双脚,置于矮凳,在秋日午后懒懒的阳光下,淋浴着轻风,一页页地翻,慢慢地品,让心,与智者交流,与贤人低语。间或,扪一小口清茶,让淡淡的茶香,伴着书韵,魂绕心头,那真是一种幸福。或是夏日的雨夜,斜靠着软软的枕头上,就着开一盏橘黄的灯,听着淅淅沥沥的雨点儿落在树叶儿上的沙沙声响,将心埋在书中的故事里,忘却红尘纷争,隔绝尘世喧嚣,放下世俗浮躁,将一日的紧张、烦闷、劳累,释放得干干净净。这便是一种享受。

在我所读的书中,以中外名著为最多。因为,文学,既来源于生活,又是异于自身另一种生活的文体写照。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他的红与黑中曾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小说,是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一路行去。”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仿又或许不同,但它是一面镜子,能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炫丽又或黯淡,成功亦或失败,颓废或许顽强,平凡或者伟大……,我们均可透过书中人物的生命历程,结合自己的人生轨迹,取之鉴之,使我们获益良多。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我们可能通过这样的映照,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之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书读多了,视野便更加地开阔,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文字储藏起来,当将一个个文字串连成行,变成一篇篇记录心境的文章时,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还记得我上中学之后,因为喜欢读书,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老师都会用红笔圈圈点点,多是溢美之词,加以鼓励,还常让在班里朗读。老师越是鼓励,我便越是有信心,越是喜欢,到后来,自己会见到什么写什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其数量,远远超过了老师的作文要求,于是,老师布置作文作业,就不包括我了,因为,我早已将他要求的作文,提前完成。以至毕业以后多年,老师见着我,还嘱咐我:不要放弃写作!

童年时对小人书的惊喜狂热,少年时看“”时的饥不择食,青年时博览群书的孜孜不倦,中年后对读书的冷静赏阅的读书经历,让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人生的意义。在我看来,读书,能怡性。书读多了,心性便慢慢变得豁达、空灵,知性而温婉,“养性莫若修身,行乐不如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且思维也变得丰富、易感,遇见美好的事物,看见美丽的风景,便会情不自禁,心中便生出“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感念。也会常常会冥思苦想,种种有关于情与爱的文字,意与志的片段便从脑海中一串串地冒出来,一种无语的宁静、便缓缓流淌至全身,融进“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意境中,即便是身处嘈杂的环境中,也能做到物我两忘,心无旁骛,而且,由于心性的豁达,对生命变得更宽厚仁慈,希望世间处处充满和平、热爱和真诚;希望人与人能彼此相亲相爱;希望每个人生活过都过得宁静而又美好,希望人与人之间,没有尔虞我诈的争斗、没有欺骗和陷阱……。

知识如海洋,而阅读,则如小溪的流水。只有通过阅读,让无数的小溪源源不断地汇入大海,方能保证大海的不枯竭,无数的科学家,作家,伟人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了这点。家喻户晓的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一生的发明达两千项,被誉为“发明大王”。这与他广泛的阅读和勤学是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困极了,就以书为枕,在实验里睡一会儿。因此,有人风趣地说:“怪不得爱迪生有那么多知识呢,原来他在睡梦中也在学习呀!”成功的科学家往往是勤奋的读书人,勤奋的读书实现了他们的博学,而他们的博学则为世界创造了奇迹。

在我看来,喜欢读书的人,温润。如玉。他们没有金银的喧哗和光芒,却有玉石一样的润泽和透彻,行走人海亦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他们虽春意盎然,魅力无限,却媚俗不染,保持竹之傲骨,梅之高洁,兰之幽韵,松之清雅之态,任脚下污泥无数,耳边流言无穷,仍纯洁依然,绕开世俗媚香的馥郁,隔绝百花俗艳的侵袭,以坦然的姿态悄然绽开在阳光下,向世间奉献唯美神奇之幽香;他们安静,如美丽的石头,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却思维敏悦而活跃,善于思考,不会人云亦云,听风是雨,良好的文化底蕴,让他们有能力辩别每一种声音的可信度;他们宽容、豁达,更懂得爱,灵魂深处,视情爱为人类最美好的情怀,分外珍惜生命里那些不可以遗忘的感动,懂得包容、理解、甚至迁就别人的不足,却会时时反思自己的言行。他们人在尘世中,心在尘世外,善于用自己的德行,积极的引导别人的人生,是朋友迷茫时温情的路灯,是事业低谷里最好的向导;他们外秀慧中,聪盈可人,少言,但却不乏味,因为长期得到知识的浸润,语言凝炼而哲理,沉着而理性,决不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影。

[教学随笔:喜欢读书]

篇6:我喜欢臼随笔

我喜欢臼随笔

我小时候喜欢药店里的铜臼,金光明润,摆在柜台高处,后边透出隐隐的药名:半夏、当归、荆芥穗、紫花地丁……一重重的小抽屉直达屋顶,就像佛殿后边的小观音像一样,多到无穷。在我的印象里,药店和佛殿都有一种气氛,这气氛让人得小声说话,当阳光透进来时,心里格外平静。

总之,这铜臼迷住了我,我拿着装橘子皮的口袋(干了的橘子皮可以卖到四毛钱一斤,是我整个冬天的收入),站在柜台附近定定地看它,我发现在铜臼上围着铜杵,还盖着一圈小皮子,可以防止药粉迸溅出来,周围放着小方纸,捣好的药面儿就一味味堆在上面。铜杵因为经常使用,亮到了顶点,而药粉的气息自然好闻。

这光亮和味道使我产生感情,使我在路上恍惚,在课堂上用整堂课的时间细想——要是能把臼翻过来,厚厚的、重重的,让药粉无声地流到纸上该多好……我几乎相信那个捣药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了。

老师居高临下地站着,看见我的眼睛斜到一边,就知道我又走了神。我能由此一直想下去,想到药店的硬臼、木椅子、瓷瓶、柜子上边放的一副鹿角、推不动的大门上有一对铜环、秤盘、秤砣和紫檀木秤杆上的黄铜秤星……

铜臼能捣所有的东西,把一切变成粉,无限地捣,光是这种想法就让我感到过瘾。我只有在秋天松果落地时,才能用一块旧布包上一些干树叶揉搓,变出一些粉来。然后我拿着装树叶粉末的小瓶子晃来晃去,想着沏成茶水给父亲喝。有一回我真的就这么做了,我把“茶”捧给刚下班的父亲(粉末都已滤干净)。父亲虽然对我的好意略感奇怪,但还是喝了,喝完就趿拉着鞋过来找我。我和母亲在大房间里笑,他一来,我们就笑倒在地上。他说:“这是什么?我死了你们都要倒霉!”

后来,一想到父亲认为国家会替他申冤报仇我就想笑,一直笑到去山东下放的路上。那时,我正在收集花生皮和果核,准备做成动物饲料。

我养鸡、兔、乌鸦和山羊。我捣饲料的杵是石头的,臼也是。臼多用潍河以东一百里东山上的石料凿成,新的很浅,旧的深,当然旧的石杵就磨短了。我的臼是借来的`,有一道细细的裂纹,不是很好,但依旧迷人。说好的借三天,那三天我就一直用杵捣,然后用粗纱布把捣过的东西罗成粉,剩下的再捣。我蹲在床边忙这件事,床边还堆着玉米叶和地瓜干,那是配方。捣过的粉很细,有一种磨坊里和地里的土味。我把捣好的成品装进一只旧鞋里,每次用小勺计量,一天两次喂兔子。兔子饿得不耐烦了,母亲就把地瓜干直接丢到兔窝里去。地瓜干未经过粉碎、计量,就直接被兔子吃下去,这让我不快。但这种不快还来不及达到恼恨的程度,石臼就要还给别人了,我的“食品加工业”就停了产。

石臼摆在集上,三块钱一个,粗粗的、白白的。而用过的则会显出一种绿色,浅绿,里边的石色也因此显出细致和光润来,有斑纹,摸上去是凉的。这样一种好看的石质(实质)引起了我的另一种崇拜,让我想到了磨光的石头、城里的石台、庙宇光洁的样子、台阶上稳重而斑斓的花纹,就更不要说图章店里那些清凉的印章了。要是把一块做臼的石头镶到王府井百货大楼的台阶上,一年就被磨光了吧。我没觉得这是在买卖中,而感觉自己像进入了一个庄严的展览,每一块石头都甜润动人。

家人拒绝买石臼,理由是贵,并且太重。我家搬离北京的时候,母亲对重东西恨透了,而这个只能是被看成玩具的石臼,重得就实在不能再重了,她于是决定不再惯着我——我当时已经赖着不上学了,便拒绝给我买:“有什么出息!”我父亲呢,在三里以外的连队里住着放猪,想回一趟家都难,这石臼我是别想了。

脑子是个怪物,你让它别想,它并不会不想。终于,机会来了。一个傍晚,过节,邻村二甲宣传队的人来演《沙家浜》,我们村的人都早早地招呼着去场上看戏了。房东来叫了两回,因为这部戏我在城里已经看过多次,便只是应着,并没动身。一会儿村里门环响动,家家户户走得空无一人,只有狗在墙下趴着,用尾巴打墙土。当时风平浪静,晚霞绯红,映得院子恍恍然,我和母亲堵了鸡窝,关好兔子,理理柴草,再抬头天就暗了,淡色的云下露出了一点星光,一天的事算了了。回屋点上灯,油灯明明的,刚用热碱水洗过的灯罩很干净,新剪的灯芯露出蚕豆一般饱满的火苗来……远处传来了锣鼓声,戏开场了。

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戏上来。戏词儿是早背下了,所不知的是村剧团的简陋程度,鼓是有的,锣也有,二胡呢?幕布呢?谈话忽然激烈起来,母亲说有幕布,我说没有。其实都是随口说的,但既出口就要坚持下去,争的情形回忆起来历历在目,我们最后竟急起来,说要去看,打赌,如果没有幕布,母亲就给我买石臼。“那如果有幕布呢?”母亲问。有?我这时死也不相信会有幕布,怕母亲反悔,就押上了最可怕的赌X:“如果有幕布,我就去上学!”

我和母亲在村里走着,进了大队的场院,有梆子声,我从汽灯的光影中看见了胡传魁和刁德一都低着头,都一样瘦瘦的,我一下呆住了,我不相信会有的幕布,就在那儿,颜色和胡传魁穿的衣服差不多。

幕还是能闭上的。我和母亲往回走,一句话也没说,村子静静的,墙影深黑,从每一个短巷看出去都是无垠的田野。我心里凄凉极了,想哭,又没哭的力气,只有静静地走;路上的土块儿、秸秆儿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月亮高高在上;我难过,只是一步步地走,有一点希望,不能说的……

快到院门口的时候,母亲忽然说:“那就算了吧,不上学就不上学x。”

那一刻我记着,我自由了,虽然我后来又钻进了许多罗网,但那是我自己的罗网。

那一刻我自由了,就再也没有被捉住过。我得到了自由的日子,也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但在任何时候,我都可以说:“我要走了,我不是你们的,我还有好多事情。”

后来我有了许多东西:邮票、砂轮、印章、沼气池,还有大堆的石头,准备筑成炮台。我小时候想要的几乎都有了,但是我一直没有石臼或铜臼。我知道,以后也不会有。

篇7:随笔:我喜欢空间

随笔:我喜欢空间

午后悄悄,网友都不在,我打开一个个空间好友的空间,到里面坐坐客,听听音乐,竟是如此的恰意自然,总是在某些我喜欢的空间里逗留。有的空间文章对味了,皮肤的颜色却不对味,所以能让我喜欢上的空间不多,也就那么几个。可如果是朋友的空间,就更有理由去了,因为那里有一种亲切的味道。

可是我总是未经同意就擅自留下脚印,总是把朋友的沙发给坐了,网友说她抢不到沙发有点郁闷,我听了,好生不好意思。所以我以后就注意了,善意地给他人留下了沙发,等它日有空再把椅子坐上。其实坐什么位置,我无所谓。就算坐在最后一排,我远远的看上你一眼,也心满意足了,不在乎你是否注意到我。

我以前好喜欢逛空间的,总是打开一个再打开一个,瞎转悠,现在走得很少了,只是在熟识的那几个里歇歇脚。每个人的空间歌曲都不一样,有的朋友真的很会找歌曲的,那首歌很能代表她的个性,有的好忧伤,有的`好感性。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别处听到此歌,就会这样想起了某个朋友。

现在我总是呆在自己的空间里,看着自己信笔涂来的日志,好幸福!总是胡思乱想,总是胡乱涂写,平白多了很多朋友,那有意无意的脚印,让我感到这个空间有点人气。或许此时不只是我个人在里面坐着,可能还会有某个过客也经过了,虽然不见其人,却也会在之后访客中出现了她的头像。

篇8:生活随笔:我喜欢

停电了,漆黑笼罩整个房间。网络中断,也终断了与一远方朋友的闲谈。房内,静悄悄。对面楼有拉开窗玻璃的声音。有人在嘀咕哪么停电了?接着就是其他人的抱怨和开窗声。看来这突然停电,措手不及的不仅仅只我一人。

躺于床上。睡意朦胧。却始终难以进入深度睡眠。翻来覆去的。数次的睁眼闭眼,房内的漆黑也随之变淡。走下床,拉开窗帘,合上纱窗,屋内就有了暗淡的光色。三两的夜行人声和车声挤了进来。

就着微光,重又躺床上。终是睡不着。记得家里还有蜡烛的。于是又起来翻找,未果。

手机还有少余电,听了会音乐。睡意浓。

只是大脑始终无法实质的进入睡眠。似醒非醒,似睡非睡。昏昏沉沉。

朦胧中。脑海中翻转出许多的人和事。母亲日渐老去佝偻的背影,前夫这些年几年如一日对女儿的抚养。自己这些年的幸与不幸。前几天无疾而终的赤壁之行。生活中那些走近了或者远离了的朋友,还有网络上那些陪我度过无数孤独与无聊的朋友们。

许多的许多。因为每天的瞎忙,无从去记忆,也无从去感激。我们的喜怒悲欢,我们的得到和失去,我们每天的疲于奔命,都源于两个字:生活。任何人都受不住生活。亘古至今。

年近四十。当说老了。心却向往着年轻的情怀。比如爱情。比如回不去的青春的容颜。只是时间一天天的变化,日子每天都有不同,我却还是老样子。于是就退而求其次,于是想让自己由里而外,举止优雅起来,思绪丰盈起来。想做心思细腻的女人。想长发飘飘。想高跟,想长裙,想婀娜多姿。想让自己揪住青春的尾巴的时间能更久一些。想让自己在着装的色调上更张狂些。想这些的张和狂,其实预示着,我们已不再年轻。只因年轻的身和心,是不需要这些的铺排的。

于是给自己添置衣物的时候开始偏向于那些款式颜色年轻化的衣物,也会学穿高跟。学着化些淡的妆,学着碎步轻移,学着斯斯文文的'吃东西,学着说话放慢语速。只是遗憾,骨子里终究没有流淌这样的血液。学来学去,除了累了我自己,我的言行举止还是大大咧咧,直言快语。淑女和优雅,我终究未能征服你。女友说,我们这个年龄,一切的改变,当以舒适为前提。我想是的。做自己。让自己的内心舒坦比什么都重要。

喜欢一个人独处,把家里收拾的一尘不染。喜欢赤脚在干净的地板上走动,无需拖鞋与袜子。然后也喜欢躺在床上,听我喜欢的葫芦丝。或者,看些时尚杂志和风格迥异的长篇爱情。

喜欢去名典喝茶。喜欢去逛街。喜欢去歌厅。我还喜欢,哪天天上掉了馅饼,突然的,我就成了有钱人。

篇9: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10: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11:阅读随笔:我喜欢阅读吗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篇12:我喜欢夏天随笔

我喜欢夏天随笔700字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篇13:教学随笔他有点喜欢撒谎

师:(微微一怔)哦,还有谁说吗?

生4:我认为小红军是个倔强的人。

师:(面露喜色,急不可待地)对,小红军是个倔强的人。

(板书课题)齐读课题。

(接着,老师按照已设计好的教案按部就班教学。)

下课后,我问执教老师:你是否注意到了有个孩子说小红军有点喜欢撒谎?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注意到了,可是我当时很犹豫,不知道该如何把握,又怕不能完成教学任务。

他有点喜欢撒谎。这是孩子初读课文后非常真实的阅读感受,而且它不同于别人勇敢、倔强、坚强的认识,初看这种感受似乎不太正确,联系课文仔细想想,这个感受又是多么合情合理,撒谎就是说假话、骗人了,小红军说的几次话确实都不是真话,作者也正是从人物的语言、外貌、神态、动作的描写,来充分表现小红军的倔强品质。教者这时完全可以抓住这一契机,适时调整教案,就从撒谎入手切入教学,可以首先肯定孩子的独特感受,你真是个读书认真的孩子。是的,我也发现小红军有点撒谎,他撒了几次谎?你从哪知道的?他为什么要撒谎?你怎么看待小红军的撒谎?现在大家赶紧到课文中去找答案吧。如果教师能够这样因势利导,那么既尊重了这个学生,又激发了学生的阅读兴趣,也可以实现教学中的阅读期待。因为课文的教学重点正是小红军与陈赓的四次对话。

[反思]

在我们的课堂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意外的'小插曲,学生的表现似乎不尽人意,回答问题总也到不了老师心目中既定的标准答案上来,教师因此感到很失望,教起来也觉得很费劲。我觉得这主要是教师本身教学观念上存在着问题,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学生只有在与文本、教师、学习伙伴之中不断的对话过程中,才能加深对阅读内容的理解和体验,而教师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应该是引导者和促进者。案例中教者发现了他有点喜欢撒谎这个契机,但没有好好引导,让这个思维的火花很快熄灭了,真的是非常遗憾。课程标准明确提出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课堂应该是生成的课堂,不应该是既定的,教师要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引导发现,让他们敢想敢说,真正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角,主动探究知识,那么就一定要尊重学生自己的方式、独到的思维和新颖的见解,教师只有从观念上彻底放弃完成教学任务观,在课堂上俯下身子,认真倾听孩子的声音,抓住契机,以学定教,我们的语文课堂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篇14:教学随笔他有点喜欢撒谎

前不久,我听一位青年教师上一节研究课(人教版第8册13课《倔强的小红军》),发生在课堂上的一个片断令我深思:

(通过插图导入新课,接着听课文录音,初步感知课文。)

师:大家边听边想,课文讲了件什么事?

(学生回答略)

师:你对小红军有什么认识?

生1:小红军是个很坚强的人。

师:(微微点头)嗯。

生2:小红军是个勇敢的人。

师:嗯。

篇15:《我是什么》教学随笔

《我是什么》教学随笔

《我是什么》是一篇科普性文章,采用了拟人的写法,语言朴实生动、活泼有趣。为学生提供了学习语言文字的好机会、好材料。

一、立足整体把握教材,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课堂教学开始,我注重对文本的整体感知,让学生自己读课文,猜猜“我”是什么,以激发起学生的读书兴趣,使学生“喜欢阅读”。接着又从整体内容把握教材,让学生边读边思考,并用笔画出“我”都变成了什么。最后又回归整体,有语气地朗读课文。

第四自然段教学,以读代讲的教学方式突破难点,在我的引导下学生读懂水做的好事是什么、坏事是什么,并知道人类想办法管住水,让它光做好事、不做坏事。学生在轻松愉悦的读书过程中读懂了语言文字。

二、以读为本,在读中理解语言文字。

《课标》要求:学习“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我在教学时注意对学生进行朗读指导,采用多种形式让学生读书。学生结合生活实际理解“很小”和“极小极小”,并对比区别。再联想无数这样的点儿连成一片。指导学生读清楚“无数极小极小的`点儿”。最后边读边想象无数极小极小的点儿连成一片,在空中飘浮的样子。指导学生读的过程中渗透了把事物描写具体的方法。

第三自然段虽然短小,但文字优美,我抓“睡觉、散步、奔跑、跳舞、唱歌、开大会”几个词语,并通过观察课件,让学生谈感受,睡觉时安安静静、散步时很悠闲,所以读“我在池子里睡觉”声音低、小;“在小溪里散步”声音轻缓;最后读海洋里的水波涛汹涌,又分别安排小组读、全班读的方式,声音由低缓到洪亮,让学生感受到这种起伏变化。

总之,以各种方式的读,营造了读书的氛围,激发学生的读书热情,培养学生读书能力。

篇16:我喜欢的一帆风顺随笔

我喜欢的一帆风顺随笔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篇17: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篇18:我喜欢读雄鹰随笔

我喜欢读雄鹰随笔

鹰,是天之骄子,拥有坚韧不拔的品质与搏击长空勇气。我喜欢雄鹰的品质与勇气,它激发我前进的持续动力。

还记得那是一个阴雨天气,我们一家子来到了海拔一千多米的神仙居,远远望去,山地被乳白色的浓雾包围着,若隐若现,一条石阶蜿蜒而上,消失在云雾的`尽头。我望着高高耸立在云雾之中的山峰,摆出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率先开始登山。一路上,两旁的树木青翠欲滴,溪流清澈见底,远处从山顶倾泻而下的瀑布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声响,真有 “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来到了半山腰的观景平台,我早已累得气喘吁吁,望见一旁的告示牌上写着此处距离山顶还有600多米。我刚才的“牛犊”气势全没了,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早知道这么累,刚才还是选择乘缆车了。”我正想开口说原路返回时,爸爸笑着对我说:“你不会是还没登顶就想要下山了吧!若真是这样,那你跟你的偶像——鹰比起来可就差远了!”

爸爸的話,一下子激起了我的斗志,我红着脸说:“才没有呢!”说罢,我又开始登山了,爸爸、妈妈紧随其后。尽管山路越来越陡,有的石阶落差甚至超过了一米,我咬咬牙,拄着登山杖,慢慢爬上去,此刻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支持着我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不断前进,每登上一个新的台阶,我又能看到不同的风景。

大约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的眼前豁然开朗了,我们到达了神仙居的顶峰。此时浓雾渐渐散去、太阳出来了,站在观景平台的边缘,缕缕薄雾犹如给神仙居披上了一层薄纱,在微风的吹拂和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美丽动人!我不禁感慨万千:雄鹰只有抛下恐惧,才能在天空翱翔;人也是如此,只有坚韧不拔,才能谱写辉煌的一页!

品读雄鹰,让你坚韧不拔;品读雄鹰,让你充满勇气;品读雄鹰,让你领悟生命的真谛!我喜欢读雄鹰!

篇19:生活随笔《我喜欢夜》

生活随笔《我喜欢夜》

夜晚归家的路途,看到车窗外闪过的树木,一排排整齐地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孤寂地生长。黑色的夜在这样流动的际遇里,让我着迷。它空旷,它缥缈,它神秘,它清醒而毫无所虑。而四周零散的家家灯火,像燃烧的火焰,跳跃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

我因此而在一刹那间理清了这些天来所有的困惑与忧惧。那一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既然你已知道人生的本质,又何必为为它所困?我望着窗外,漆黑的夜空,一无所有,却仿佛可以安放我整个孤寂的心。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黑夜,喜欢在夜色下散步,喜欢在夜里看树木的枝桠在夜空中的疏影,喜欢看仰望寥落的星星和月色,喜欢在空旷安静的黑夜或思考,或放空,或怀远......因为黑色的夜,至少在外表上给了这个世界一片宁静。而我在黑夜里,可以找到最真实的自己,可以自己和自己对话,而不必受着白天多种扰乱。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过年的心情几近为负数。面临着毕业,于是工作、结婚的问题成为父母长辈们的家常话。但每每我都是除了几句应答的话之外,就是缄默不言。就如同没有了过年的心情的那种不想言说。因为实在无法言说。所有的关乎不过是寻求物质上的稳定。然而人生啊,还是得自己一个人走,获得的、失去的,心痛的、快乐的,如人饮水,只有自己知道。别人只看到结果和表象,关心的也只是一些外在的而已。一年又一年的初始,便是在这样的杯盘酒盏之间的喧嚣中,消耗着一些集体无意识的热情。

有人说,过年,我们却慢慢失却了一种心情。

也许,只有小孩子还依旧对过年充满期待与欢乐吧。于是,我也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一种无缘由的悲哀。

然而,在那一小段黑夜中的路途里,我却更加清晰地明了人生的'虚无与本质。那样的画面让我想起红楼梦里种种场景,那些场景里透着对于人生短暂与始终的思考。但现实确是如跛足道人的好了歌: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想来曹雪芹早已悟透人世种种,才会如此写。

而我是一个俗人,经常会被现实所困,尚不能悟透这人生种种,更不用说人世了。但还有一颗想觉悟的心,就像会一直坚持认识自己那样。人不应该停下认识自己的脚步,因为人最应该坚持认识的就是自己。而我需要用自己的一生去了悟这人生种种。

夜深,人未眠。前几天看到特别喜欢的老师分享的川端康成的一篇文章,有一句写着:夜深,海棠花未眠。觉得这句话甚美。以前上完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穿过林荫路,在幽暗的路旁看见过一棵正在盛开的茶花,一大片的茶花在远处灯光投来的微微光亮下大朵大朵流缀下来,好似在闪着红色的光,而叶片像是黑色的,已经沾染了夜的气息。我在花前伫立了一会儿,觉得这样美丽的时刻大概也只有夜里才有吧。

夜里,打字,清空心里的一些东西,是一个内在消化的过程。我因此也喜欢上这样的夜。写下这些东西,并不为获得什么,只需要随心随性而写。夜是安静而自由的,愿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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