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读后感(共16篇)由网友“面瓜小狗”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整理过的《天命》读后感,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天命读后感
「天命」读完,末尾苏武揭示真相的一幕,看后竟然有基地三部曲的感觉,之前的铺垫虽然比不上基地那么丰富,但是文字看似含蓄,天命即为民心所向,这个观点倒是十分贴合现实。感觉比起太空歌剧,架空世界的设定,以读者现实能接触到的历史为基础,更加让我有认同感,从天意里的伏羲,到天命中的引路人,每作中都有位超脱的第三者影响着历史,甚至创造着历史,这种有些阴谋论味道的设计,让科幻小说在文艺中增添了很多商业元素,不吸引人都难。
只一个晚上就读完了全书,而书中不少细节,可能被我遗漏了,我相信在今后重读的第二遍,第三遍时,会更加深刻的领会到作者设计这些伏笔的深意。
篇2:《天命》读后感
在一个冬天,天上又下起了鹅毛大雪,有一只叫霜点的母鹰带着两只幼鹰,一家面临着没有食物的危险。
她刚在人类的村庄发现一群芦花鸡,可是还没有飞到地方,就听见“砰砰”的枪声,被打掉的两个尾羽。原来这是人类的诱饵,回巢穴的路上,就在巢穴的下方有一个蛇洞,蛇刚好从长时间的冬眠中醒过来,脂肪也消耗空了,头刚伸出来就发现天空中的鹰,它赶紧把头缩了回去,鹰一看见没有抓到,就开始演装死这个把戏,可是,老蛇非常狡猾,吐着蛇信子,信子就是不出来,它只好先回巢去。
回到巢穴后,它看见两个被饿得半死的孩子,它想出来一个妙计,先把一个小鹰送到洞口前,蛇必然会出来吃,这时就可以下手,可是,小鹰却凶多吉少呀!
面对两个孩子,一个是抱养的,一个是亲生的,抱养的强壮,自己的孩子却瘦弱。它最后还是选择了优胜劣汰――把自己的孩子做了诱饵。抱养的黑鹰终于长大了,自己会捕食了,母鹰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它的身上。
久违了,日曲卡山脉的雄鹰。
久违了,一代天骄。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的被这个母亲所感动,为了种群的壮大,它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社会就是这样,适应这个社会而且能做出贡献的就会被留下来,做的贡献少或不适应这个社会的就像那只瘦弱的小鹰一样做牺牲品,我希望我将来也成为一只飞的更高的的。会己的孩子做了诱饵,雄鹰,为祖国的未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篇3:《天命》读后感
这是我第二遍看钱莉芳的《天命》。故事很复杂,第一遍只是觉得有趣,并没有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次,捋顺了。
故事讲述的背景是在汉武帝年间,主要人物有汉武帝、苏武、卫律、李陵、李夫人,虽然是汉朝的事情,但故事的核心却是围绕先秦时期的一些怪诞的神话和传说展开的,虽然不少是令今人感到荒诞不经的,但不得不说,无风不起浪,再离经叛道也一定有其事实基础。其中最为诡异的就是玄鸟族的身世之谜,玄鸟族对先秦时期的世界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其使命使然的预知异能,拯救了人类,却也因血脉的混杂而私欲横起进而攫取了国家的统治权,并直接造就了商朝那异常稳固、出奇太平,而历史却一片空白的600多年的统治。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有神论者,相反,我最爱自然科学,崇真务实。但是,不得不说,看第二遍,也让我非常着迷,看到凌晨都不觉得瞌睡,要不是眼睛发涩,恨不得通宵看完。我被这个离奇的很真实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不得不说,钱莉芳真会讲故事,关于几个主角的故事我也从正规的历史课程中有所了解,苏武牧羊的歌我都会唱,但是总感觉这些人、那些事、那些历史不能打动我,虽然知道是真的,现在想想,很有可能,这些正史水分很大,或者是细节的缺失导致其干瘪所以不能打动我。简单来说,就是直觉上不相信。中学历史教师钱莉芳讲的这个故事,首先是建立在正史的基础上,每一处都和正史严丝合缝;其次,故事的离奇怪异是建立与诸子百家、上古典籍中的相关记载相契合的基础上的,很多先秦典籍中的段落都被拿来进行“逼真化”的佐证,让人很难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在正史和典籍的基础上,钱老师进行了细致缜密、瑰丽宏大、丰满逼真的想象,让人流连沉醉。有时甚至让我确信书中所言的就是上古时期,包括汉朝的那些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因为证据确凿,不容怀疑。
贯穿全文的核心人物是卫律的爱情故事和苏武寻找自我的故事,尤其以卫律和李夫人的爱情悲剧为核心事件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卫律这个人是本书刻画最成功的人物。为了爱情,坚忍苟且,把自己的愤怒与无望借助自己超群的智慧诉诸“天命者”,一心想把世界推倒重来。但是,等来的天命者却深知天命难违,并且用自己的智慧劝说了卫律认命。
看了这个故事,不得不对古代的占卜巫术产生了极大的敬意。书中对基于玄鸟族的预知异能对巫术、占卜这类行业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想象。说来也是,如果未卜先知或者先卜再知的异能真的不曾存在,那么难道先古时代的祖先们都是榆木疙瘩那么好骗?!就算他们不懂自然科学,但是对占卜这种需要运气的巫术竟没有怀疑过吗?!竟然让其存在了那么多年,一直现在大街上还有那么多大仙、跳神。实在矛盾,让人疑心四起。说实话,我现在有点信鬼神了。
读完这个故事,也让我对北方的少数民族部落产生了深深的敬意,那里的人民更接近人的本性,与天、自然的关系更亲近。
这个故事中对汉朝内部的一些有名的政治事件、汉朝匈奴的战争、商朝历史、西周取代商朝的过程、西北游牧民族的历史、孔子修订《诗经》的来龙去脉、汉武帝的伟略与怪异、上古时期滔天洪水的来历等历史事件进行了戏剧化的解释,极大地丰富了这些事件的真实性,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豁然顿悟,但由于所有故事串联紧致,自成系统,而且契合正史,所以能完美的自圆其说,让我不得不信以为真。尤其是多处暗设伏笔,前后呼应,一脉相承,经过一层层抽死剥茧后真相逐渐大白,险象环生。现在想来,钱老师是以其深厚的历史功底,把先秦和汉朝两个时期的大量史实和神话传说用天马行空般真实而又丰满的想象缜密的.串联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和希望的故事。
其中的人物心理刻画、语言描写、社会环境分析都能达到独特、深刻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让我很受用。
文中的天命,我猜测,指的是人类这个集体的愿景,即人心向背,整个社会、世界的大趋势。天命不可违,个人的意志微不足道,纵使侥幸逆天,但是积怨累世,必遭天谴。像文中说的堤坝拦水,乃逆水而为,待水势蓄积决坝,必将冲毁先前的一切阻碍。
篇4:《天命》读后感
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xx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
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
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
《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
《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平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
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
《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平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
《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太阳系ET反击战。21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中国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篇5:《天命》读后感
在好友力荐下,我试探着读了沈石溪先生的小说,推开了一扇通向动物世界的神奇大门,见识了动物之间发生的奇特故事。今天我看了一部沈石溪获奖小说《天命》,感慨万分。
《天命》就讲的是一只雌鹰霜点在俗称“鬼门关”的倒春寒造成的饥饿危机下,在软弱的亲子与健壮的养子之间做出的艰难抉择。在第一次阅读《天命》时,我既诧异又感到迷惑不解:为什么霜点会选择让老天爷来做抉择?这个选择在我看来太简单了――母不嫌子丑,就算孩子再懦弱无能、再是个丑八怪,那也是个自家的种啊!这,这还用想吗?我有点儿愤愤不平,觉着霜点根本不配做一名神圣的母亲,它的心,比金刚石还硬,太残酷了。
但当我慢慢地深入去看,联系当时的背景,我终于明白了霜点的良苦用心:当时因为“一只硕大无朋的银鸟洒下了一片乳黄色的粉末”从此日曲卡山中再也没有真正的雄鹰,只有傻傻呆呆的、长着鹰羽的鸡。可是那霜点的养子黑顶却是一只万中无一的鹰王。并且,鹰族世世代代的规矩就是汰劣留良。如果是我们,恐怕也是会在理智与情感中徘回的。再说,若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霜点选择了亲子反而更对亲子有利。你想,亲子――红脚杆,它是一个非常无能的鹰,就算顺利长大成人,也是浑浑噩噩过过日子的那种,不会有太大的作为。再说,还不能保证它会不会像他的父亲一样,精神错乱,一头撞树。所以,早死早超生,与其多一只无用的会飞的鸡,还不如多一只叱咤风云的鹰王。
你感到惊奇吗?不错,这就是鹰的思维,一切只为活命。这是被弱肉强食、残酷的大自然逼出来的。环境,是鹰的对手
另外,你想知道那个对鹰如同砒霜的乳黄色粉末是什么吗?我在联系了全文,并上网查了之后,沉重的发现,原来那万恶的粉末就是农药!这种农药会使鹰的大脑萎缩,就像得了我们人类中的癫痫一样。哦,原来鹰真正的对手,是我们这些号称爱护动物的人类。
篇6:《天命》读后感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害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可是,要她怎么忘记,每一自己置身于危险的时候,是叶夜心出手相救,尽管这里面带着阴谋,但是,他救了她,真是真真切切的事情;又要她如何忘记,当温海不愿为她退兵的时候,是叶夜心不惜与父王反目成仇救的她。最后,当是还他人情吧!求着温海放了她,只是,在她转身回去的时候,他却拉住了她,她气更多的是心痛,原来于他们而言,她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只是,他说什么,他说:“你只要不嫌弃一个盲人便好!”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篇7:《天命》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和乌鸦做邻居》,其中《天命》一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命》主要讲了:一只雌鹰有两只雌鸟,一只是她亲生的,名叫红脚杆;另一只是她收养的。寒流还没有过去,她和两只小鹰都已经饿的快不行了,她在天空盘旋了一圈,只发现一条蛇。可是狡猾的蛇不肯上当,她逮不到这只狡猾的蛇,只好飞回窝里。窝里红脚杆已经站不起来了,脖子一伸一缩,处于一种中度昏迷状态。而被她收养的那只小鹰,勉勉强强还能站起来。现在要吃到食物,只有一种方法,用小鹰的命换来食物。二减二等于没有小鹰,二减一等于一只小鹰。全部没有还不如留一只,她很快算完了这道数学题,可是她不知道留哪只小鹰,按说她应该用她收养的那只小鹰弄来食物。可是比较一下这两只小鹰,自己亲生的毛还没有长齐,脚杆还是粉色的。而再看看自己收养的那只小鹰,毛色油亮,还这么小就已经快到她肩头了。她想起寒流前自己逮了一只金丝猴,故意偏心把它分成四份,自己吃一份,给红脚杆吃了两份,而现在红脚杆已经站不起来了,可自己收养的那只小鹰还能站得起来。她想,靠天吧。 于是她闭上眼睛,到窝里乱摸一番,摸到一个软软的东西,就飞到蛇洞上面,把小鹰抛了下去。她睁开了眼睛,不! 是红脚杆。她想换一换,已经来不及了。已经饿的眼睛都绿了的蛇,看到小鹰,奋不顾身的冲到外面,她赶紧冲下去,想一把抓住蛇,蛇知道自己上了当,想在临死前饱餐一顿,于是把红脚杆吃了。雌鹰万分悲痛,可是自己也无能为力,她叼着蛇,回到窝里。她每从蛇身上撕下一块肉,送到另一只小鹰嘴里,就会从小鹰身上撕下来几嘬羽毛。小鹰一声不吭,大口大口的吃着蛇肉。三个月后,一只健壮的雄鹰和一只面容有些憔悴的雌鹰,一起逮到了一只野兔。在吃野兔时,雌鹰叫了一声,声音里含着悲痛和欢喜的心情。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要有最好的抵抗力,才能生存下去。
篇8:《天命》读后感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助站专门救助各种受伤或失去生活能力的动物。其中救助最多的,当属猕猴了。一天,这个庞大的帝国里又送来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贱猴”卡卡。
之所以称之为“贱猴”,是因为卡卡在邦达猴群里的地位是最低下的,谁都有权利去欺负它。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猴王、二王、三王一到它面前,它就头也不敢抬……
就这样的一只弱小的猕猴却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被猴王打的死去活来,最后被抱到了救护站里治疗。
卡卡在负责猕猴饲养的高露洁的精心照顾下,成功的恢复了面貌,但精神世界还是处于一个月前被猴王打的恐惧心理。但卡卡越是这样,高露洁就越同情它,给它更特殊的待遇——第一个进食、受到高露洁的爱戴和保护……
或许是因为有高露洁给它撑腰的缘故,所以它变得残暴无比。以前是别人来欺负它,现在变成了它来欺凌弱小,成了名副其实的“猴王”。
但当卡卡再次回到邦达猴群里时,却不再是威风八面的“猴王”,又变成了那个“贱猴”。所以它就再次回到了救护站,希望能够再次回到猴馆里当猴王。
卡卡为了进去甚至狠心自残,“我”只好把它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像一个小型监狱。数日以后,卡卡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猴馆,就去对地上的时候耀武扬威。
这里是标准的囚笼还是单人牢房,这里没有自由,但卡卡却喜欢这里,这里是它一个人的王国,它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虽然它的居民只是一群石头,但它乐意统治这些石头。那怕开着门,它也绝不会逃出笼子……
像卡卡这样的人。他们不敢和强者争锋,却极其热衷于欺凌弱小;在强者面前当孙子,在弱者面前做爷爷;逃避竞争,欺软怕硬。不敢和强者对抗,就去欺负弱小发泄情绪。这种平行不正的人,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篇9:《天命新娘》读后感
《天命新娘》读后感1000字
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尽管结局是你意想不到的好,只是,这中间,却是心酸的过往。记得我刚刚开始看古代言情的时候,似乎那时候的自己很是喜欢看宫斗,觉得女主角在宫斗里独当一面、坚强倔强,那么神采飞扬地掌握了整个故事的过程,很是享受,只是现在,却莫名地生出了许多的厌烦,硬是勉强自己去看,可是才看了那么几万字便再也看不下去了,之前,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现在,我该是懂了。看了《天命娘子》,我是懂了,因为,不管女主再怎么地厉害,在这过程,总免不了被那么一些人利用,爱她的,她爱的,我想,这便是我接受不了的吧?其实,真的很讨厌,在爱情里面,掺杂了阴谋,渗透了利用,那样,早已逃离了爱情的初衷。
她是命苦的,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可是,她的生辰八字,却注定了她的一生,不能安逸,不能平淡,想要泯灭在这时光里,恐怕是痴人说梦。
他们的开始,是她家破人亡起的开头,是她被人强婚起的开头。那时候,她被恶霸强婚,连唯一的亲人也成了这场悲剧的牺牲者,她只是一个娇弱的女子,她无法反抗,也无力反抗。她是被绑着拜的堂,任谁也看得出这其中的不情愿,这是,那万人空巷,看着她,除了叹息,也只剩下敢怒不敢言的怨气了。蒙得一位好心老人的搭救,只是从此她便搭上了‘克夫’的命。如此这般,本来与她有婚约张公子也退婚了,她原本也无意与她,只是,她也只是一个女子而已,怎受得了这般的羞辱,只是,这怨得了谁呢?这是她自己的命啊!
遇见叶夜心,是在她刚刚从那场婚姻里逃出来的晚上,又饿又冷,身上除了那一身喜服,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她会有的。他领着他到一件上等的酒家,扔了五百两过去:“掌柜,以后她就来你这儿吃饭了!”她像一个落水的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对她好了,她肯定狠狠地捉住,她也不知道,自己初见他时的那种心跳叫做心动,只是,看着他在烟花之地流连,心里像是堵了一股气,出不来,就这样堵着,难受得眼睛都生疼。
她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女子,她不过是想相夫教子,平平淡淡地在这世间安安静静地度过一生,其实,她要的并不多,不过是一份相濡以沫的安定而已,这是,这上苍,偏偏就不遂她的愿。初见温海,他的一脸冷漠很是让她退避,丝毫不敢上前,不同于叶夜心的温柔,尽管两个人都拥有绝世的容颜,只是,这温海,给她的感觉,居然是这般的不寒而栗。她不笨,断然不会相信一个地理先生会有这般盛气凌人的气势,他不必说话,就这样站着,她就已经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的尊贵,一种不容侵犯的气势。所以,在朱伯伯恳求他收自己为徒的时候,她便不敢报太大的念头,甚至,早就想好了接受被拒绝的准备,只是,他只是微微笑了笑,便是应允了。当他徒弟的第一夜,居然是守着一具尸体渡过的!那时,他问她:“你可害怕?”她倔强地抿着唇,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其实她内心还是渴望他留下来的吧,只是,他却特意离开,害得她之后病了三天。回去的时候,他拉过她,她胆怯地往后推了推,其实,她那时所想的不过是男女授受不亲而已。当她窘迫地抬起头,却看见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难道为师比那具尸体还要吓人?”说完,也不管她,直接揽上了她的腰,害她一路脸色飘红。
不是不奇怪,为什么每次她有危险的时候都那么“巧”地碰到叶夜心,每一次都被他搭救了。只是,那一路的泥泞,总算是让她明白,原来,无论温海,无论叶夜心,她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一枚棋子,一枚关键的棋子而已。她依稀记得温海揽着她腰时,在她耳边低低说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难道我就只是你的父?”她还记得叶夜心过来的那一剑,是温海挡的,他们在山洞里,温海忽然蹦出的一句话:“小碧,我不做你师父可好?”然后,一片温润咂上了她的朱唇。
只是,到头来,那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这里面,真假难辨,谁的是真情,谁的是真心,她早就被迷蒙了,怎么分也分不清。
在一起了吧?是的,是在一起了呀。只是,我在这本小说,看到最多的是心痛,而最心痛的,却是结局。那么肮脏的爱情,怎么可以有好的结局呢?小碧,你跟他走,不怕么?
太多的利用,太多的功利,太多的阴谋,便不是爱情了。
篇10:《天命》读后感500字左右
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个故事,叫作《天命》。它和《再被狐狸骗一次》、《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合起来是一本书。 故事里讲了一只名叫霜点的母鹰曾养过一只小鹰,名叫白尾。白尾在一场突然袭来的黑风暴而活活饿死。于是,霜点找了一个新伴侣,名叫秃脖儿,生下了红脚杆。可正当红脚杆出生的第二天,秃脖儿双目失明,掉落山崖。而霜点的邻居黑灿也生下了一只小鹰,小鹰因为脑门上那撮黑绒毛叫黑顶。
一次狩猎,霜点和黑灿相遇了,它们看上了同一只猎物——一只灰兔,黑灿比霜点快一拍,扇着翅膀去捉灰兔,可刚刚碰到灰色,黑灿就翅膀一直,掉了下去,原来是中了猎人的圈套。等霜点飞过角龙崖黑灿巢时,听到了幼鹰饥饿的叫声,便把黑顶抱回巨犀崖璎珞松自己的巢里。现在霜点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饥饿,没有雄鹰的帮助,它不能掠夺狼崽,不能盗取公鸡。现在黑顶的情况还好点,红脚杆就不行了,霜点必需尽快猎取到食物——蛇,璎珞松下面有一个蛇洞,可是捉到蛇必需牺牲一只幼鹰,霜点想:那就牺牲黑顶吧,所正它不是我亲生的。它刚想把黑顶抓出巢扔到蛇洞前当诱饵时,汰劣留良这个自然生存法则蹦进了它的脑袋,它只好放开黑顶,胡乱抓摸,哦,抓到红脚杆了,它只好用红脚杆换了蛇,用红脚杆换了黑顶这一代天骄!
母爱永远是可贵的,如果霜点用一代天骄去换一只长着鹰羽的鸡,那日曲卡山麓就永远没有真正的雄鹰。
篇11:《天命》读后感500字左右
《天命》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记叙母鹰霜点因倒春寒连续几天都没有捕获食物,好不容易遇到一条蜕过七次壳的老蛇,可蛇躲进洞中,怎么也不出来。唯有一种办法,就是用一只雏鹰去诱惑。霜点巢中有两只羽毛未丰的雏鹰,一只是她的亲生雏鹰“红脚杆”,另一只则是和她没有半点血缘关系,是她从另一只遇难雌鹰黑灿的巢中所抱养的雏鹰“黑顶”。黑顶一看就知道长大是只旋于高空,俯瞰大地,振翅九霄,一去万里的雄鹰,而红脚杆长大也就是只“长着鹰羽的鸡”罢了。在个人和种族,霜点悲痛着选择后一者
现在的社会,贪婪自私,有多少的商家为了取得暴利,不顾人民的健康和安危。“蒙牛”集团就是个例子,还有一些假酒假盐,有毒的食品添加剂,害了多少人的生命和健康?我呼吁所有的商家,为了人民的健康和安危,为了国家的繁荣昌盛,请你们不要谋私利,丢国人的脸。
篇12:《天命》读后感500字左右
人们常说“舍小家顾大家”,可如今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自从我看了《天命》这本书,我对此有很深的感触。
其实,我们在生活中何尝不是遇到过这种“小家”和“大家”的选择,在两者产生矛盾时,比如你个人的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产生冲突,你会怎么选择?你是否能像蔺相如一样以国家大事为主,个人私仇放旁吗?能像大禹以治水大业,造福人民为主,三过家门而不入吗?能像霍去病一般“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吗?总而言之,你能以“大家”的利益排前,“小家”的利益放后吗?
我们应学习母鹰霜点“舍小家顾大家”那种无私的精神,打造更好的社会!
篇13:天命是什么美文
每一个人都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通常他本身并不自知。
「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心对他说:「作为人心的我们,很少会去说这些宝藏,因为现在的人很少想要去寻找他们的宝藏。」
有极少数的人会按照该走的路──而且通向天命的路去走。大部分的人都会认为这条路充满危险,因为他们这么认为,所以世界果真就变得充满危险了。
但是,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应该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2。天命的失落
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更重要。
只有一件事可以阻碍成真,那就是害怕。
人总是害怕去追求自己最重要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完成。
真正阻碍你、让你留在绿洲的,是你的恐惧,你害怕一旦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到那时候,预兆会告诉你,你的宝藏已经被永远埋起来了。
当他们只想追求他们天命所带来的宝藏,而不是想去完成天命时,渐渐地,人们不再接受简单的东西,转而开始写书、诠释,并且做研究。他们也开始觉得自己的方法比别人要好。
3。得失的抉择
在追求天命的时候,你也许会失去所有你已经赢得的东西。
人必须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和他想要拥有的东西之间作抉择。
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根本重要的东西,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浪费掉的,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就像彗星一样,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它就不会存在了。
篇14:天命诗歌
那一年,那一天
那个遥远的瞬间。
你悄悄地走进了我的心间,
编织了一个温暖如春的梦言,
让我的世界从此有了绚烂。
你温暖的笑,
灿烂了我凄清的心涧。
从此,把你的容颜深深烙印在心间。
诠释了人世间一段特别的`爱恋。
笔墨丹青藏不住的灼灼目光
留不住你曾经温柔的期盼
那道沧海桑田
天命之前,渐行渐远。
淡了,碎了
竟成了飘渺的云烟
随风飘荡在天地间
从此不见亦不念
夜的思念 抵不过时间流年
生离,总好过死别
篇15:天命散文
天命散文
儿时的伙伴方山从山里进城来,一脸的悲戚问我:天命是什么?
俗话说二十而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方知天命,六十花甲,人到七十古来稀,这是从前的话。如今耄耋者比比皆是,活一百岁不稀奇,但很少有人讲四十不惑什么是五十知天命的事儿。人到五十万事休已成定局是不是天命呢?我的伙伴方山似乎一来人世就倒霉,先是妈死后是爸亡,渐渐长大了,又没钱娶媳妇,等他娶上了媳妇他四十多岁了,媳妇还是一个傻子。后来生下一个儿子,智商与媳妇差不多。如今他老了,五十岁,他不知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难道倒霉就是天命?
这只是个案,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命运还是公平的。上帝造人总要给人留下一点遗憾,不会什么好事都叫你占全;但也对有缺陷的'人保全。跛子的另一条腿有劲;瞎子耳朵的听力绝好;哑巴很聪明;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总是多数长寿。上面说的方山的情形是极个别的。 一生一世是个倒霉蛋的人总处在“卖猪,羊值钱;卖羊,猪值钱;猪羊一起卖,又是狗值钱。”倒霉并不是天命,“不惑”就是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方山,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吗?
岁月悄悄地如风拂面从我们身边荡过,当眼角处留下只有在笑时才有的鱼尾纹时,我们已经三十多岁了;渐渐地,鱼尾纹爬上额头,轻柔地浅浅地划上一条条线儿,我们四五十岁了。我们有时认为自己还年轻,有许多事要做,有时又认为自己已经老了,有些力不从心,记忆力差了,该万事休,休却不罢。又若干年,脸上爬满了“蚯蚓”时那已经真是玩完了,但还喜欢别人说我们饱经风霜。
我认为饱经风霜又何尝不是经验与财富呢。就这样,人慢慢由老到死,最终有建树无建树,都是不是天命?盖棺定论功过是非曲直,是好人是坏人,那是由后人去评说好了。
篇16:天命诗歌
泪水总是涟涟
不知今夕是何年
不负苍生,人间何苦
天地之间 渐行渐远
伴着记忆走了一遭遭
生离,总好过死别
淡了,碎了
竟成了飘渺的云烟
随风飘荡在天地间
从此不见亦不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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