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子与贫儿有感500字

时间:2023-05-12 07:43:57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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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子与贫儿有感500字

篇1:读王子与贫儿有感500字

在十六世纪中叶的某个秋日,两个男孩在英国诞生了,一个出生在姓康蒂的穷人家,住在垃圾院的小巷里,而另一个出生在姓都铎的贵族。年幼的汤姆康蒂不受欢迎。而爱德华王子却是相反的,他的到来使英国人民兴奋不己。命运之神让这两个同时出生、相貌酷似的孩子在英国历史上扮演角色,从而使得英王爱德华六世成为一个仁慈而公正的君主。

故事里,汤姆阴错阳差地当上了王子,所见的物品一切都是金光闪耀,动都不敢动,想都不敢想,穿衣服要经过十几位大臣的传递、检查才能穿,如果扣子掉了,做衣服的人就惨了,被判死刑。就在他享福的时候,真正的王子却在受着从未有过的折磨,被人取笑。讽刺。两个角色调换的孩子,被身边的人视为疯子,脑袋不清楚。他们渴望回到以往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情景,一个是衣着华丽的汤姆做在宝殿上,另一个是身穿破烂衣服的爱德华王子,这两个身份不同的人竟然会遇到一起,一个是高贵的王子,一人在上,万人在下,一个是身份低贱的乞丐。两人互相比较一下,简直是天差地别。

从文中,我看到了主仆之间的差距,作者严厉地批评了当时奴隶社会的黑暗,人人应该是平等的,不要有那么多的贪心.约束,不管你是富是贫,依然是个活生生的人。或许你在帝王面前跪着,行礼时脱下帽子等等行为,是表示你对帝王的尊敬,可是穷人也一样渴望得到尊敬,在爱德华成为小乞丐的时候,受尽了苦头,可是有苦不能诉,只能任人宰割,无可奈何。穷人犯错的时候,死的都那么惨,那怕是偷东西也要被油煎,残忍的做法真令人心酸。

让富贵贫穷成为好友吧!

篇2: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圆月,如水的月光静静地照在《王子与贫儿》上,我坐在沙发上,再次翻开了这本扣人心弦的书。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主要讲了在16世纪的英国,一位至高无上的王子――爱德华都铎在王宫内诞生。顿时,举国狂欢。而在同时同刻,一个贫穷不受人关注的男孩――汤姆康第在“垃圾院”诞生,他们俩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几年后,汤姆因意外,戏剧性地与王子爱德华互换了身份。汤姆用玉玺砸核桃,进餐时喝洗手水,处理公务一窍不通……闹了很多笑话。而王子则流浪民间,尝遍酸甜苦辣。最终,他俩回到了原来的身份,王子爱德华成为了一代明君。

这本书虽然以16世纪的英国为背景,却是在影射马克吐温所在的现实环境及19世纪的资本主义的美国,它无情地戳破了当时人们对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幻想。小说通过一个虚构的故事,生动地反映出了美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批判了统治者的豪奢和凶残,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统治者的怨恨和不满以及对受苦受难的人民的同情。

这个故事中,王子与贫儿互换身份的经历带给了我许多启示,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小王子流落民间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不能轻言放弃,自暴自弃,要像王子一样乐观冷静,寻找出路。当然我们也会像汤姆一样得到不劳而获的幸福,那时,我们不能豪奢和骄傲,目中无人,要像汤姆一样,继续用自己的双手去打造真正的幸福,把那份不劳而获的幸福“送”回去。

合上书,皎洁的月光依然照在《王子与贫儿》上,妈妈已经催我睡觉了,可我依然意犹未尽……

篇3: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合上《王子与贫儿》,我久久不能平息。《王子与贫儿》讲述了英国王子在阴差阳错下与一个乞丐互换了身份。侮辱,打骂让他苦不堪言。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在见证了普通百姓的痛苦下,在察觉了法律的无理和残酷下。再次成为了国王,成为了仁慈的君王。我想:现在的我们,不就是娇生惯养的王子吗?

在父母的溺爱下,我们还能独立自主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像书中的王子一样,过一段磨难生活呢?这次去北京,家长不能陪同。对于我们可是真累坏了。早上3、4点钟就要起床,睡眼朦胧的我们还要烧水,整理东西……各种各样的活都得自己做。特别是碰巧遇到了北京61年以来最大暴雨。鞋子,衣服,裤子全湿透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感冒的人不计其数。要在平时,肯定让父母安排得井井有条了。可我们还得自己用吹风机把鞋子吹干,把湿衣服整理好,有的照相机坏了,有的手机报废了……。

狼狈至极的我们一个个都在半夜三更时昏睡过去。就像王子变得宽容,变得仁慈。同学与同学间更和睦了,心里话也不埋在心底了。从开始前的素不相识到现在的欢声笑语。爬长城时我们互帮互助,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休息时毫不吝啬袋中的零食,发现好玩的事,快快招呼大家来一起玩……发现越来越多同学的优点,每个人都合得来了!只有经过磨难,我们才会更快乐,更能干!

篇4: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前两天看了一本叫《王子与穷小子》的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写的。吐温的童话令我难忘。

16世纪,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出生在英国伦敦的皇家宫殿里。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出生在垃圾场。王子住在宫殿里,衣服可以伸出手,食物可以张开嘴,但是汤姆每天都在街上乞讨,没有足够的食物,甚至他的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经常被他喝醉的父亲打。两个同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互换了衣服,于是两个看起来很像的男生互换了身份和命运。爱德华王子变成了可怜的汤姆,可怜的汤姆变成了爱德华王子。

后来,汤姆继承王位,成为国王。经历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很多残酷的刑法,修改了很多合理的法规,让人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真正的爱德华王子,活在民间,历尽艰辛。他经历了人民的艰难困苦。

在国王的游行中,汤姆和爱德华改变了他们的身份,把王位归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湖南电视台播出的《变形计》。这个节目主要邀请两个农村和城市的孩子改变他们的身份,在不同的环境中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了解一些生活之外的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了解这个世界的温暖和温暖。要更加成熟,珍惜自己拥有的生活,努力。

这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穷人》吗?

篇5: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朱荣廷

它的故事是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构建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市井小巷“垃圾大院”里,而就在汤姆出生的同一天,爱德华出生了,而他却是出生在英国的王宫里。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汤姆是个表面顺从,实则不服从命运安排的孩子。出身贫民窟,被酒鬼爸爸逼着去讨饭,却每天去教堂,向安德鲁神父学拉丁文。他“读了很多王子的书,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梦……他竟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吐和举止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成年人有了什么难事都来请汤姆帮忙,他的解答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讶”,后来与王子见面后,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爱德华也不由自主地说:“你的谈吐很得体。”也因为他对外界绘声绘色的描述,使爱德华萌生了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换言之,汤姆的“变身”不完全是出于幸运,同时和他自身是分不开的。亨利八世死后,汤姆“登基”,暂代国王一职,一次审判竟成功改判了几桩冤假错案,为民间所称颂。最后他与王子在加冕大典上再次相遇,这本是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却因为汤姆纯良的天性而完全改变了。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汤姆不但当即承认了自己不是国王,还努力地帮王子回忆御玺的位置以证明他的身份。与爱德华一样,汤姆并没有让不幸的生活扭曲自己的心灵。作为一个孩子,他不像许多经历过极端困苦童年的人对金钱权利有着强烈的崇拜与渴望,也许这正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面对爱德华,他并没有强烈地诅咒命运,怨其不公,一个与他长相一样的人竟有和他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当他代替爱德华成为王子时,他感到更多的不是对有朝一日会被识破身份的恐惧,而是对爱德华的愧疚,所以最终面对王子,他释然了,因为终于不用再背负沉重的良心的十字架,锦衣玉食固然美好,但母亲和姐姐的关心与爱却更让他怀念。这是一种孩童的纯真,如璞玉般无价。汤姆也许只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杜撰的人物,但却让读者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洗涤。

然而有一天,汤姆在一个庄园外看见了爱德华,爱德华随后把汤姆叫到了他的房间里。由于两个人的好奇,他们胡想换了衣服,两个人的人生也就因为这一“换”而改变了。换过衣服后,他们竟然像没有换过一样,他们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最后还有一点,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误会和交换身份,就是这一部童话的主要情节。

有一瞬间我觉得落难前的王子象极了世上的很多人。他们曾经是骄傲而自尊的,但在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后,他们的骄傲不被承认,被当成底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悲哀的事实是,有人坚持自己的信念,却被残酷的社会给淘汰了,比如梵高,更多的人顺乎潮流,却改变了自己,某种意义上,那个最初的他们,怀着鲜活梦想的他们已经死亡。爱德华却坚持了,同时幸存了,毋庸置疑这是由于命运的眷顾,但前提是,爱德华无视环境对他的阻力及不认可,无视周围人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强忍反抗环境而带来的痛苦,克服对这种反抗带来的未知后果的恐慌,九死一生差点丢掉性命却从未停止不懈努力的脚步。所有这些,用一个词语概括,便是“勇气”.作出坚持信念,或者追寻看似难以得到的东西的.决定,是一赌博,许多人回忆过往总会悔恨自己当初的懦弱,说“早知如此……”,但坚持并没有他们假象中的轻松。在那条路上,只有少数人笑到最后,更多的,是殉道者累累的白骨。而多数笑到最后的人,在最初走上这条路之时,也是做好了随时倒下的准备的。有时我们或过多强调勇气,或过于强调认清现实,却忘记了两者同等的重要性,问题只在于哪一者对于我们更重要。当然对于爱德华,就是一种不知者无畏,但他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从未知难而退,光是这一点就很可贵了我喜欢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过早饱经沧桑却不肯轻易低头的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成人罕见的品质――坚持。人们太容易向环境妥协,与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东西显得特别坚定的一些人比,他们应该觉得惭愧,尽管妥协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的。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其中,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养成的许多坏习惯在磨难中都一一改正,了解了人间的辛酸,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国王,而贫儿在财富与权利面前能坚持真理,诚实友善,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不贪图享乐。我感受到了诚实、友善、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守这些底线。还有人的一生要经历磨难,经受考验,有一句古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王子爱德华所经历的考验和磨难对他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但形形色色的人让这本书充满了吸引力。诚实与欺骗、善良与残暴、幸运与不幸…尝到做皇帝快乐但又归还王位的汤姆是诚实,从未经历风雨却能承受宫外种种的爱德华是勇敢。每个人都选择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是的,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我们都承认道德的教化的重要性,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每个人都能够成神成圣,我们像雷锋同志学习,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人人都成为雷锋。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事因为所以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而且,我还感受到人无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

2月8日

篇6: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2篇

篇一: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这本书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小说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简单介绍了两位主人公的身份后,一次意外,他们对调了身份。汤姆成了国王后,因深知民间疾苦,下令把一些犯了小错的人放了,得到了不少人的拥护。而王子亲眼目睹民间生活的可怕与可悲。

我有了深刻的感受:也许,穷人家的孩子更适合当国王,因为他们知道民间的疾苦,更知道社会的黑暗。而王子,应该去民间待些日子,这样才会体会到下级社会的艰苦与恶心,才能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更好治理国家。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艰辛的环境中,唯独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纯正的心。要学会体会老百姓生活的辛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书中的贫儿便是一个榜样。

篇二:《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作者:叶宇轩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部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着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童话式讽刺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贫苦儿童汤姆和一个富贵王子爱德华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

一天,在英国伦敦的王宫里,小王子爱德华出世了。就在同一天,在一个叫垃圾大院的胡同里,贫儿小汤姆也出世了。王子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因为宫廷里太多的礼仪让他感觉毫无自由;而靠乞讨为生的汤姆却天天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还常常遭受酗酒父亲的毒打。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人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相貌酷似的两个孩子交换了角色: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后来还当上了国王。汤姆废除了残酷的刑法,赦免了监狱里无辜的“犯人”,还制定了很多合理的`法令,爱德华王子被当作乞丐赶出了宫,在外面流浪的一个月时间里,受尽磨难的他看见了他的臣民们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最后,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他们又遇见了。良心发现的汤姆将本来就属于爱德华的王位让给了他,而小汤姆也被封为了“基督慈善学校”的校长。

我的感受是:环境能造就一个人。在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更能体会出民间的疾苦,更加深刻的感受人情冷暖,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幸福,并且造福于更多的穷苦百姓。而在王宫里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王子,在富裕的环境里从未体验过担惊受怕的日子,知道了自己的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从此奋发图强,造福于百姓。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告诉了我,在艰辛的环境中,我们也不能失去一颗善良的心。要学着体会老百姓的辛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读完了这本书,我受益扉浅。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卷终会有益。同学们,让我们多读好书吧!

篇7: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有那么一本书,让我明白了旧社会的惨败,也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汤姆,一个贫儿,爱德华,一个王子。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两个互换了衣服,因为他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而因此双方互换了身份,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本书的思路不同,让我读起来既觉得有味,又能感受到了旧社会的“惨败”。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国王爱德华衷心的侍从――亨顿。亨顿是在王子变成贫儿时与王子相遇的,当时,亨顿并不相信爱德华是王子。只是怕他受到伤害,便一直跟着他。亨顿忠心耿耿,他是整个家族的继承者,可却被外来人“修”给继承家产与权力。可修还狠毒的将爱德华和亨顿放在大街上示众,为此,亨顿还为爱德华挨了五十大板。亨顿一声不吭,简直就是一块会说话的”钢板”。他被打完时还面不改色,让众人们心中无比敬佩他。最后,爱德华成功回到王位,将亨顿立为贴身护卫。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变出旧社会的惨败,平实的语言中不缺乏讽刺。汤姆在当上国王时,生活变得极其富裕,有十个仆人辅佐。相对来说,爱德华就生活的苦不堪言,吃都吃不饱。严重的表现出梯质社会。爱德华在经历了大风大雨的贫穷生活后,慢慢地在改进社会。因为他在平穷时,看到了会的缺点。他也很仁慈,即使孩子们向他指指点点,他也没有复仇的念头,反而是想更好的去教育他们。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更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

篇8: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书犹如一个个苹果挂在枝头,等待着人们去摘下它,品尝它,才能知道里面的味道。《王子与贫儿》就是又大又红的苹果,使我禁不住它的诱惑摘下它。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讲述了长相与年龄一模一样的两个孩子——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互相交换了角色。贫儿汤姆在王宫里尽情享受着,还当上了国王;而四处流浪的爱德华王子去遭到了贫穷的人和乞丐们的欺凌与嘲讽。在好心的亨顿的帮助下,爱德华王子终于回到宫中,汤姆将王位奉还给了真正的爱德华国王,从此,爱德华国王与百姓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不能分富裕与贫穷,人人都是一样的,都是平等的,金钱与人没有关系,道德却与人有着关系。一个十分有钱的人走在路上,路边有一位年纪很大的老乞丐,富人不但没有同情之心,反而嘲讽、讥笑老乞丐,那么这个富裕的人其实是道德与素质中“贫穷”的人;相反,当一位富裕的人想免费将食物给一位身无分文的穷人,可穷人却不肯接受嗟来之食,要为别人做些事情,这样的穷人,在素质上已是“十分有钱”的人了。

书就像金钱,我想我们要趁早读书,多积累些知识与道理,长大后就能成为一个“真正富裕”的人,愿我们大家一生都与好书相伴。

篇9: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王子与贫儿》出自于一位来自美国的大作家――马克・ 吐温,也是他的代表作。故事描述的是出身在垃圾大院的贫儿――汤姆与出身在白金汉宫的爱德华八世交换社会地位的童话式故事: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甚至还当上了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正好跟汤姆相反,四处流浪、饥寒交迫……

《王子与贫儿》是一部超著名的讽刺小说,背景是十六世纪的英国社会,以童话的形式描述了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同分而且长相完全相同的两个孩子――爱德华和汤姆。

汤姆是一个爱幻想的小孩子,他爱幻想成一个王子:王子华丽的衣着,王子优雅的举止谈吐……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汤姆着迷。

而后来,幻想成真,自己与王子换了衣服,从此生活开始改变了…

爱德华八世在伦敦流浪街头,在好心人亨顿的帮助和关心下,经历了重重艰险,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白金汉宫。而汤姆在国王死后,当上了国王,不仅撤掉了一些残酷的法律,还避免了一些无辜的“犯人”。汤姆在良心的引导下,把王位让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君主,废除了英国的严刑苛法,使他的子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部小说非常棒,幽默风趣,充满了作者对事物纯洁、善良、美好的向往。

篇10: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英国王子爱德华和乞丐少年汤姆互换了衣服,本来只是想游戏一下,没想到却互换了角色。两个长的极像的少年,各自体验了对方生活的滋味――汤姆说自己不是王子,结果被认为疯了;爱德华说自己是王子,结果也被认为疯了。”

马克吐温以巧妙的方式,让汤姆和爱德华尝到了对方生活的滋味。

一直在当王子的爱德华,终于体验到了他的子民的生活――这么贫穷,这么痛苦;一直在当乞丐的汤姆,也体验到了他梦寐以求王子的生活――快乐但又没有自由。

做王子真得要懂很多礼仪,而做惯了乞丐的汤姆并不懂得这些,他还是以乞丐的“礼仪”在皇宫中吃、喝、睡;做乞丐也真得要懂得很多“礼仪”,而做惯了吩咐人、指使人的王子爱德华也并不懂乞丐所需要懂得的道理,他也还是吩咐人,指使人。

人民的生活是幸福的,快乐的,自由的,虽然辛苦了一点,但你又非常快乐,比富有而孤独的宫廷生活好多了;宫廷的生活是富有的,囚禁的,孤独的,虽然有许多人侍候你,但你孤独,富有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有来世,可以选择在世界中的地位,我还是要选择当一个老百姓,平平凡凡,快快乐乐。

篇11: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今天,我读了《王子与贫儿》这一本书。书中写的是一个英国的王子和一个贫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互换了身份,王子变成了贫儿,贫儿变成了王子。由于他们的相貌几乎一样,所以没有一个人认出他们来。原来的贫儿由于国王的去世而变成了国王,由于他之前经历过贫民的艰难,所以他显得十分仁慈,把之前那一些由于一点小事就处死的人们全部赫免,然后把以前的法则中不人道的条文全部删除,还把全国的贫民区全部整修。他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戴。而原来的王子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他换上了贫儿的衣服,无论在哪儿都受打,可他还有着王子的习惯,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气势,于是,他不但经常挨打,还受人鄙视,几乎没有一天的好日子过,甚至还在监狱里去做过一次客,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最后,在一年后,他们终于换了回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别人的角度去思考,这样才会知道别人的感受。

篇12: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爸爸给我买来了一副拍子,让我学打乒乓球,当我看见白色的小球在桌上灵活的运动,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忽长忽短,一会儿正旋,一会儿反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这项体育运动了,刚开使我什么都不会,爸爸教我正确的姿势和打乒乓球的一些技巧,打乒乓球更要眼明、手快、反应快。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篇13: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不久前,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所著的童话试讽刺性小说:《王子与贫儿》。

16世纪时,一个富贵的英国王子爱德华*都择与一个贫穷的孩子汤姆*康蒂交换社会地位。贫儿汤姆当上荣华富华的王子。后来,国王驾崩了,假王子汤姆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国王,他并没有继续实行严苛的法律,而是非常仁义、仁慈,他修改宪法,实施惠民政策,深受人民爱戴,日子过得是衣食无忧,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这位真王子,不是国王。爱德华*都择过得真是惨不忍睹,被“父亲”约翰逼得当乞丐和雨果分在一组,一起抢东西。幸好,他遇上了麦子斯*享顿,一位在外面当兵的男爵之子。后来,爱德华与享顿一起回到享顿的家乡――肯特郡,岂料,麦尔斯的弟弟竟然抢了男爵之位,可恨的是他竟然假报麦尔斯战死,取艾迪斯为妻,爱德华愤怒之极,发誓要帮麦尔斯,后来历经千辛万苦,重重困难,终于登上了王位。他把汤姆与麦尔斯当成自己的左膀右臂,仁厚爱民。体恤人民,造福人民,深受人民的爱戴,敬仰景仰。把国家治理得紧紧有条。

换位思考,顾名思义就是站在别人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体味别人的难处。就像文中汤姆与爱德华,在这既偶然又必然的命运的安排中,体会到不同的感受,使他们终身受益。在生活中,我们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替别人着想,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多体谅别人,不要一味地强求。才能受益。

篇14: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今天我把《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给读完了,里面的情节故事让我关上书也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两个男孩同年同月同日出生,却出生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家庭。一个男孩是高高在上、丰衣足食的王子爱德华,另一个男孩是贫穷人家的孩子汤姆,有着脾气火爆、喜欢酗酒,整天游手好闲,一事无成的爸爸,但是汤姆最幸运的是他有一个温柔的妈妈和一个保护他的姐姐。一次偶遇的机会,使汤姆和爱德华交换了身份,他们两个长得太像了,连父母都只认为他们病了。而这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汤姆完成了他的王子梦,也使爱德华了解了百姓们的生活和苦衷,相当于一次民间调查吧。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在举行新国王加冕典礼的日子,本来看见了他的母亲,因为虚荣心,心想:我现在就要当国王了,如果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认她是我的母亲,那么大家会怎么想啊!所以汤姆说了一句违背良心的话:“我不认识你。”那时母亲的心里肯定像针扎般痛苦。汤姆是母亲养育大的,也是母亲从小保护他的,如果不是母亲,那么汤姆不是饿死,就是被父亲打死。幸好后来汤姆后悔刚才对亲生母亲说的那句话,如果他没有后悔,那么他是一点对母亲也没有感恩之情。

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一个男孩的母亲住进了精神病医院,而男孩去看望他的母亲时,需要填一张表,而填到“与病人的关系”,男孩心想:如果我写“母子关系”,大家会怎么想?于是男孩“漏”了这一空,检查表的阿姨看了看表,又看了看男孩,对男孩说:“孩子,进去吧!”当时男孩心里十分不舒服:“我为什么不承认我和妈妈的关系?”而这一“漏”从此成了这个男孩的心病。

在实际生活,我们也不能对养育了自己的父母不怀感恩之心。

篇15: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王子与贫儿》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一部讽刺小说。

这本书介绍了一个出生于贫困地区的小乞儿汤姆.康第和太子爱德华长相极为相似。他们由于一次偶然的碰面,戏剧性的变换了服装和身份。汤姆登上了国王的宝座,而王子却在民间流落。经历了各种苦难。最终,王子又回到了王位上,而汤姆也成为了国王的受惠人。这个故事揭露了剥削阶级的罪恶,反映了当时的统治下社会底层的悲惨生活。

在故事的尾声,当新国王的加冕大典将要结束时,假王子将要成为国王,爱德华突然冲了经来,要求将王位传给他。顿时,许多人都要上来阻止,但都被汤姆拦下了。摄政王问了许多问题,爱德华都回答出来了。最终,爱德华成为了新的国王。

这里体现了爱德华的勇敢和不屈。同时赞扬了汤姆的诚实。正因为这样,才有了这么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篇16: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它的故事是以16世纪的英国社会为背景,通过戏剧性的情节,通过身份的错置构建了一个离奇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贫儿汤姆和王子爱德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汤姆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市井小巷“垃圾大院”里,而就在汤姆出生的同一天,爱德华出生了,而他却是出生在英国的王宫里。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

汤姆是个表面顺从,实则不服从命运安排的孩子。出身贫民窟,被酒鬼爸爸逼着去讨饭,却每天去教堂,向安德鲁神父学拉丁文。他“读了很多王子的书,也做过不少这样的梦……他竟不知不觉地扮演起王子来了。他的谈吐和举止变得特别斯文而有宫廷的派头……成年人有了什么难事都来请汤姆帮忙,他的解答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每每使他们大为惊讶”,后来与王子见面后,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爱德华也不由自主地说:“你的谈吐很得体。”也因为他对外界绘声绘色的描述,使爱德华萌生了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换言之,汤姆的“变身”不完全是出于幸运,同时和他自身是分不开的。亨利八世死后,汤姆“登基”,暂代国王一职,一次审判竟成功改判了几桩冤假错案,为民间所称颂。最后他与王子在加冕大典上再次相遇,这本是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却因为汤姆纯良的天性而完全改变了。冒着被绞死的危险,汤姆不但当即承认了自己不是国王,还努力地帮王子回忆御玺的位置以证明他的身份。与爱德华一样,汤姆并没有让不幸的生活扭曲自己的心灵。作为一个孩子,他不像许多经历过极端困苦童年的人对金钱权利有着强烈的崇拜与渴望,也许这正是因为他还是一个孩子。面对爱德华,他并没有强烈地诅咒命运,怨其不公,一个与他长相一样的人竟有和他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当他代替爱德华成为王子时,他感到更多的不是对有朝一日会被识破身份的恐惧,而是对爱德华的愧疚,所以最终面对王子,他释然了,因为终于不用再背负沉重的良心的十字架,锦衣玉食固然美好,但母亲和姐姐的关心与爱却更让他怀念。这是一种孩童的纯真,如璞玉般无价。汤姆也许只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杜撰的人物,但却让读者觉到了一种精神的洗涤。

有一瞬间我觉得落难前的王子象极了世上的很多人。他们曾经是骄傲而自尊的,但在进入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之后,他们的骄傲不被承认,被当成底层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悲哀的事实是,有人坚持自己的信念,却被残酷的社会给淘汰了,比如梵高,更多的人顺乎潮流,却改变了自己,某种意义上,那个最初的他们,怀着鲜活梦想的他们已经死亡。爱德华却坚持了,同时幸存了,毋庸置疑这是由于命运的眷顾,但前提是,爱德华无视环境对他的阻力及不认可,无视周围人把他当成一个可怜的疯子,强忍反抗环境而带来的痛苦,克服对这种反抗带来的未知后果的恐慌,九死一生差点丢掉性命却从未停止不懈努力的脚步。所有这些,用一个词语概括,便是“勇气”.作出坚持信念,或者追寻看似难以得到的东西的决定,是一赌博,许多人回忆过往总会悔恨自己当初的懦弱,说“早知如此……”,但坚持并没有他们假象中的轻松。在那条路上,只有少数人笑到最后,更多的,是殉道者累累的白骨。而多数笑到最后的人,在最初走上这条路之时,也是做好了随时倒下的准备的。有时我们或过多强调勇气,或过于强调认清现实,却忘记了两者同等的重要性,问题只在于哪一者对于我们更重要。当然对于爱德华,就是一种不知者无畏,但他从未后悔过自己当初的决定,从未知难而退,光是这一点就很可贵了我喜欢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过早饱经沧桑却不肯轻易低头的孩子,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成人罕见的品质――坚持。人们太容易向环境妥协,与对于自己认为对的东西显得特别坚定的一些人比,他们应该觉得惭愧,尽管妥协未尝不是一种智慧,但我们还是需要坚持的。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其中,王子从小在宫廷中娇生惯养,养成的许多坏习惯在磨难中都一一改正,了解了人间的辛酸,最终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爱戴的好国王,而贫儿在财富与权利面前能坚持真理,诚实友善,主动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不贪图享乐。我感受到了诚实、友善、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任何环境下都要坚守这些底线。还有人的一生要经历磨难,经受考验,有一句古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王子爱德华所经历的考验和磨难对他的成长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这个故事荒诞不经,但形形色色的人让这本书充满了吸引力。诚实与欺骗、善良与残暴、幸运与不幸…尝到做皇帝快乐但又归还王位的汤姆是诚实,从未经历风雨却能承受宫外种种的爱德华是勇敢。每个人都选择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是的,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我们都承认道德的教化的重要性,但是我们没有必要每个人都能够成神成圣,我们像雷锋同志学习,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人人都成为雷锋。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事因为所以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而且,我还感受到人无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

篇17: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令我难以忘怀。

四百多年前的英国伦敦,家家户户的屋子外面都挂着英国的国旗,整个城市都沉寂在兴奋中,期待着国王亨利八世的小王子诞生。“王子诞生了!”一瞬间,整个伦敦沸腾了。与此同时,伦敦桥附近的贫民窟里,一个穷苦人家也诞生了一个男婴,没有一个人来庆祝他的诞生。

同学们,在你们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贫儿――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他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变成尊贵的王子,他幻想得都快走火入魔了,连玩游戏都是“扮王子”。与此相反,王子――爱德华向往自由,不喜欢被条条框框所束缚。两人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身份。贫儿汤姆在王宫里享尽荣华富贵,还当上了新国王;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四处流浪,尝遍了酸甜苦辣,亲眼目睹了民间的疾苦和国家的弊端,受尽了种种欺凌和嘲讽,还被别人当成疯子抓进了监狱。后来在武士亨顿的帮助下,王子爱德华终于回到了王宫,贫儿汤姆也将不属于自己的王位还给了真正的王子。此后,爱德华成了一位仁慈的、贤明的君主。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身份地位截然不同的孩子,一个是高高在上的王子,一位是卑贱的小乞丐。这段特殊的经历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使王子体会到了民间的疾苦。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湖南卫视热播的《变形计》,里面的城市主人公与农村主人公互换身份,体验生活,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那些城里的叛逆少年都幡然醒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我们不就是《变形计》中的城市主人公、《王子与贫儿》中的王子吗?我们拥有着这么优越的学习环境,不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吗?难道非得变成落魄时的爱德华才懂得珍惜吗?

篇18: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这周,我们班借了一本名叫《王子与贫儿》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当时的英国伦敦,同时诞生了两个小男孩,一个是汤姆・康蒂,而另一个是威尔士王子。有一天,汤姆到外面去讨饭,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皇宫边,立刻受到了卫兵的欺凌,威尔士王子十分同情他,让他到皇宫里。(.)但是他俩都十分向往着各自的生活,就换了衣服。而这时,真正的王子便开始落难了!他受到了当时最下层的人们的训斥,但是在一个名叫亨登的男爵的帮助下,他还是取得了王位。

王子爱德华由于流落到民间后,亲身经历了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深刻的体会到民间世界,知道民间世界也是有残酷的一面的也有人间温情--伟大的母爱。爱德华重新归位后,受到人民的真心拥戴。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看人、看事不能只看外表,要深入、仔细,不要只从表面做判断的道理。

篇19: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在《王子与贫儿》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有王子爱德华、贫儿汤姆、剑客亨利。这本书描写了王子爱德华和贫儿汤姆互换了位置,王子爱德华变成了穷小子。而贫儿汤姆则当上了国王的故事。

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是美国人,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出生于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外出学艺。

马克吐温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经历了美国从自由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时期。有作品:《竞选州长》、《镀金时代》、《傻瓜威尔逊》、《赤道环行记》……等等。被世人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

王子与贫儿虽然取材于16世纪的英国。但批评的矛头却指向19世纪的美国。其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讽刺意味。

这本书,我最喜欢一段话:“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绸缎,浑身珠宝生光,腰间悬着。镶着宝石的剑和短刀,脚上穿着精致的长筒靴。后跟是红色的。通过这句话。我感受到了皇室的华贵。

《王子与贫儿》这本书,我欣赏汤姆的好学、同情心,爱德华的善良和天真,亨利的助人为乐。这些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篇20: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本名塞缪尔・朗赫恩・克列门斯。他是美国著名幽默大师、作家。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忠诚的武士》这个故事吧。

《忠诚的武士》是讲武士亨顿为了保护爱德华王子,突出重围。亨顿一直以为爱德华是个疯孩子。可汤姆的父亲在这时出现了,他以为爱德华是汤姆,要把他带走。亨顿拼命保护爱德华,他才没有得惩。爱德华来到了亨顿家,爱德华无论做什么都认为自己是主子,享顿认为是他疯了,于是就依着他。爱德华赐享顿世代都能坐在国王面前的特权,并封他为爵士。

忠诚是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忠诚是臣子必须有的品质。关于忠诚,我曾听到过一个故事。有位老人养了一条忠诚的狗,他们在一起相处十年了。每天早晨,狗会帮主人买回早餐,主人给狗一个篮子,里面有买早餐的钱。狗跑到很远的地方为他买早餐,这一干就是十年,十年!多么忠诚的狗的啊!

连狗都能做到这么忠诚,为什么人做不到呢?忠诚,是每个人都应拥有的品质。

读王子与贫儿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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