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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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

篇1: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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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着力构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洪山殿镇计生办 王永清

近年来,双峰县洪山殿镇党委、政府努力适应和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需要,大胆开拓新思路,积极创新新机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创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逐年显著提高,连续被市、县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

一、以制度管理人,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工作好与坏,干部作表率。在人本理念日益社会化的今天,领导是服务,干部是关键也益发明显,洪山殿镇在镇村干部的管理上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始终坚持“严格标准、联劳付酬、规范培训、动态管理”,始终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始终坚持“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的考核办法。镇党委政府通过与各个村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每个季度按照工作进度对各责任区、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效果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处罚。二季度,在兑现目标责任时,镇人民政府对各责任区、村共处罚21000元,奖励22300元。通过严格奖惩,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而有效地强化了镇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以荣誉鼓励人,激发干部的奋进意识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奋进意识,洪山殿镇在不断完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践行‘三个代表’,争当‘十佳’村干部”的竞赛评先活动,在村干部中逐步建立起“凭绩效论英雄,凭贡献论报酬,凭口碑论好坏”的长效激励机制,在全镇在职村干部中一年评选一次“十佳”。对获得“十佳”村干部称号的,当年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对连续获得“十佳”殊荣的村干部,从第4年起,每月享受定补300元的待遇,对间断性获得“十佳”称号的村干部,从累计4年的下年度开始享受定补300元的待遇。而在“十佳”村干部评选中,他们坚持了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村干部进行了严格的约束,活动开展以来,广大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群众落实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提高。,有26个村要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20,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镇全面铺开。到8月底止,共有39个村按程序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80%以上的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村民自治协议书,村民自治工作正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推行,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201月,市委书记蔡力峰将洪山的这一经验批转到全市予以借鉴。

三、以利益引导人,增强群众的自觉意识

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法定社会经济政策,使其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可不断增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这也是该镇最得民心,最富成效的措施之一。

一是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学金优待政策。从年开始,该镇对全镇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发给《计划生育优待证》,持证家庭的小孩考取了大学本科以上的,由镇财政发给一次性奖学金。其中考取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奖励5000元;考取其他重点本科大学的奖励元;考取一般本科的奖励1000元。目前已累计发放《优待证》346本,腊树村康双喜、栗新村朱隆香等同学先后获得政府颁发的“女孩成才奖学金”。

二是全面落实两女养老保险优待政策。该镇现有农村两女户498户,由镇财政拨款1.83万元,对其中投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183户进行了补助,每户补助100元。从2004年开始该镇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呼声,提高了两女户的.保费补助标准,凡对象本人愿意投保并缴纳100元以上保费的,镇财政补助保费200元,由镇计生协负责办理投保手续。2004年,镇财政对20投保的183户每户续保100元,又对新增的64户两女户每户补助保费200元,共投入资金3.11万元,保证了政策的延续性。

三是逐步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政策。对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镇人民政府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政策推行以后,育龄群众纷纷响应,仅年前8个月,就有68对农村育龄夫妇主动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是发动部门落实扶贫帮困优待政策。该镇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充分考虑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社会经济困难,在资金扶持和社会救济时,发动各部门积极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2004年,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90户21.1万元;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社会捐助415户6.5万元;社会救济160户2.8万元;机关工委扶持680户5.7万元。共救助和扶持1654户36.1万元,其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1263万元,占76.4%,帮扶资金29.8万元,占82.5%。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募集资金8800元,开展扶贫助学活动,为54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该镇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比竞赛,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等工作中,大张旗鼓地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为计划生育家庭披红挂绿,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服务关爱人,发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以人为本,深化开展优质服务是对过去行政强制式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的革新,也是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充分发挥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重要途径。该镇大力推广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减少非意愿妊娠;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实行免费检查,低费治疗;大力开展“七个一”优生优育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涵盖到育龄群众从结婚到怀孕、生育、子女成长的全过程,提供全程服务,并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弱势群体的送温暖活动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2004年7月,该镇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在硬件建设方面,该镇投资35万元,对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改造和更新,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要求技术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内功,提高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建立了孕检责任制和手术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孕检和四术质量。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和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而有效地发挥了群众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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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十一五”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为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按照上级计生部门有关精神,结合**县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以上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实施综合改革,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按照**县“十一五”时期总体规划,到我县人口总量要控制在8.5682万人以内;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并取得实效;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育龄群众能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计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作风建设有较大改善,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新机制:

充分结合**现有实际,重点建立领导决策、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领导决策机制

1、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⑵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人口问题,亲自抓,负总责。

⑶建立人口理论学习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和制度,强化人口理论学习,提高领导人口计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⑷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本辖区范围内的社情民意,随时掌握基层人口动态。

(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基层各族人民群众,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为主要载体,实践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形成新闻媒体宣传、社会舆论宣传、理论知识宣传的新格局,建立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营造宣传大格局。各乡(镇)场要把人口计生宣传作为重要内容,广泛造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把人口计生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在党员干部职工、农民群众中宣传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要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对人口计生理论、政策进行新闻宣传;要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要通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传播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

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基层党委要牵头,各基层站所要配合,依托各村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进一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推向深入,广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力促各族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⑶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建设。要充分发挥乡村人口学校阵地作用,乡村两级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式的宣传板报、标语广泛进行宣传,要利用“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宣传中,营造多层面、立体化的人口计生宣传新格局。

(三)建立优质服务机制

1、总体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巩固“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载体,实施“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要,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

2、目标与措施:

⑴计生服务网络稳定健全。各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设施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配置,能有效承担起“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项功能,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要逐步达到自治区定标准并能按要求充分发挥作用。

⑵计生技术服务规范。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并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标准和技术法规,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⑶全面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有效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经常及时地为育龄群众开展咨询、随访、环情孕情监测等技术服务。坚持完善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提高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率、避孕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健康检查质量。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保持在90以上,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5以上。

⑷出生缺陷干预服务趋于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提供优生咨询、婚前教育、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病残儿鉴定等服务,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育龄群众生殖道感染干预服务,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检测和更年期综合症诊治服务。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1、总体要求: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龙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免、扶、助”,通过政策助推和利益激励,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定标准,确立奖励扶助对象。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要保证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

⑵兑现独生子女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率要达到100;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惠证》规定的优先优惠政策,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

⑶建立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必要的经济救助,出台并落实可行的扶助政策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优先扶持救助,确保农村计生家庭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

1、总体要求:以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核心,依法建章立制,调动各族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组。

2、目标与措施:

⑴村级计划生育网络健全。村级要成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机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要充分担负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将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基层。

⑵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健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情民意,充分体现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健康检查制度、生育证发放制度、培训制度、议事制度等管理与服务制度,同时要有合适的宣传阵地和服务场所,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总体要求: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体制,规范计生经费转移支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投入机制。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并按标准逐年有所增加,增长幅度要高于本地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⑵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报酬等专项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总体要求: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评估,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人口计生考核评估监督体系,正确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目标与措施:

⑴强化督导检查。县计生办要做到每一季度对各乡(镇)场督导检查一次,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做到每月对包村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进行检查考核一次,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措施得以全面落实。

⑵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乡村两级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计划生育督导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对各乡(镇)场计生办主任、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分别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平时调研、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入户调查与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平时掌握情况与群众反映问题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力求考核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反映基层工作实际。

篇3:努力构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努力构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与时俱进  真抓实干 努力构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大麻镇党委、政府 (3月26日) 近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使我镇的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去年,我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亿元,利税3.74亿元,财政总收入1.3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群众的来信来访、社会矛盾纠纷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群众利益的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减少群众信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们按照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的要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新路子,于去年9月建立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机制,今年又在完善机制、有序运作、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使全镇的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工作得到良性循环,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具体做法 1、领导精力到位。这次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镇党委、政府书记、镇长亲自过问,并为联动服务中心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追加了装修经费,调剂了办公用房,配备了精干力量。分管领导更是用相当多的精力倾注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2、人员配备到位。任何事情都需要人去办,人手太少忙不过来办不好事。近年来,我镇机关工作人员一减再减,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人员却在增加,而且越配越强。去年我镇建立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鉴于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根据“联动服务中心人员不少于4人”的规定,联系本镇实际,抽调镇里骨干,配足配强联动服务中心人员。半年来,我们不断充入调整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充入调整时,不但注重在数量上配足,更注重在素质上配强,使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个个都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从而保障了联动服务中心有人办事、有能办事。现在,我镇联动服务中心配有5名专职人员,且都是国家公务员、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名,占80%;平均年龄 41 岁。 3、经费投入到位。因联动服务中心工作具有无偿服务性的特点,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它是为民办事的无偿服务机构,要搞好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就必须由镇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这几年,我镇财政虽增幅较大,但我镇大事多,需要用钱的地方特别多。对此,我们遵守中央领导“舍得花钱买平安”的指示,几年来,镇政府投入了不少资金用于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和联动服务中心的建设。今年,列入镇财政预算的综治司法办公专项经费达38万元,使联动服务中心的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4、硬件设施到位。较好的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是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联动服务中心形象建设的需要。在这次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中,我镇下大决心、化大力气,把租期未到贴款3万多元提前收回的12间街面房中的8间给了联动服务中心,为此镇里不但减少了租金收入,而且倒贴了承租方的损失。目前,镇联动服务中心群众候访室、来访纠纷受理室、纠纷调解室、信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司法办公室、主任所长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一应俱全。内部设施配备齐全,购置了新的办公桌椅、书柜、沙发、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空调器等各7台(套),还配备了数码相机、扫描仪。 5、队伍管理到位。联动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内设机构,切实加强对联动服务中心的领导和队伍管理,是发挥中心作用的关键所在。为此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建立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联动服务中心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联动服务中心建立了值班、学习、例会、司法信访联动排查等10多个制度,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有“规矩”,成“方圆”。二是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作出承诺,增强联动服务中心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联动服务中心的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三实行集中办公,方便管理。将原来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分散办公,改为集中办公,这不仅加大了对联动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力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更有利于联动服务中心人员集中学习、互相交流、疑案会诊和突发性事件的有效处置。四是镇领导经常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镇里无论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经常去联动服务中心走走、看看、听听,切实解决联动服务中心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6、工作要求到位。对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既要求他(她)们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又要求他(她)们在工作中自觉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依法办事。明确联动服务中心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平时工作中,党政领导自觉做到加强领导但不越位,支持工作但不包办代替,注意充分发挥联动服务中心自身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镇党委、政府集体听取联动服务中心工作汇报每季不少于1次,支持他们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重大事件镇党政领导亲自到场指挥,具体工作放手支持他们。 二、工作成效 我镇联动服务中心建立后,由于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其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通过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成功调处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平息了许多突发性矛盾纠纷,化解了较多的信访案件。去年9月中旬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以来,“联动中心”已受理群众来访43批、187人次。共涉及民间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7份,涉及金额32.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信访的案件有44起,人数185人,办结44起,办结率达100%。。有效地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我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一些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走诉讼之路。如比较有影响的普林寺箱包厂和时代服装公司的.劳资纠纷案,经联动服务中心正确引导后,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联动服务中心建立后,我镇的整个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了“5个转变”,即信访、调解工作由过去各自孤军作战变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受理的部门更加明确;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由被动变为主动;调处时间由长变短;调处效果越来越好。基层和群众比较满意,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三、几点体会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加强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构筑调处新格局,基层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来信来访职能的全面到位;并非增设机构,而是对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力量的真正强化;并非包办一切,而是在矛盾纠纷、来信来访特定的对象上,有关部门联动处置的有效落实。 1、设立联动服务中心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维护人民利益的实际行动。实践证明,这一模式符合当前农村的客观实际,顺应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方向。 2、设立联动服务中心是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别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来信来访不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激化,甚至演变成社会治安问题,这样势必牵扯群众乃至各级领导大量的精力,从而影响新一轮农村创业的进程。联动服务中心在受理信访案件、排查矛盾纠纷中,通过热心、耐心、细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督促办理,为民排忧解难,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增进内部团结,把群众用于信访的精力解脱出来,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投身到生产建设中去,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3、联动服务中心是强化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镇的有效载体。镇联动服务中心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信访案件时,要求有关部门必须恪守“依法”两字,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依法办事。在受理信访案件中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农村的普法宣传由单纯的说教式宣传变为以案释法、寓普法于接访、调处之中,为农村普法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4、联动服务中心是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窗口。过去群众一遇到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直接到镇党委、政府上访,现在有了联动服务中心,群众有了直接对话和求助的窗口,有问题会自觉找联动服务中心,且大部分矛盾纠纷由联动服务中心受理、分流后,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满意,这就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总之,我镇在联动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在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上下功夫,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篇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和帮扶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建立完善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生档案,并派一名副科级干部深入帮扶村—弥陀镇安乐村联系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不断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领导每年都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制定奖惩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计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阵地建设

(一)加大计生宣传力度。

为了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了五一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等契机,在街道、小区等人流量多地点大力普及计生工作知识,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辅导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18人次,下发宣传资料236份,营造了部门参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宣传阵地建设。

系统各单位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并拨发专款对帮扶联系村的计生服务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置计划生育图片展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对系统内育龄妇女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三八节对系统育龄妇女进行计生知识培训。全系统32名育龄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

(三)推进优生优育工程。

我局始终把婚姻登记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坚持按章办理、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的工作原则,公开婚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261对(截止20xx年11月30日),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无一例违法登记发生。同时,对登记夫妻进行计生政策和《婚姻法》、《人口与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向群众宣传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对出生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新生儿及时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享受一系列合法权益。同时,按照计生工作职责,我局对每对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了按规定及时与计生部门交流信息,促进了优生优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帮扶

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为全县近千名计生困难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00万元。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加强协作配合,服务工作大局

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计划生育和收养登记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认真落实《收养法》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走访调查、索证等形式,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加强收养信息沟通,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将计划生育和城乡社区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区服务,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计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在一定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婚姻登记与未婚先孕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婚育登记率与计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尽管客观原因复杂,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婚姻法规的宣传广度不够,深度不够。

二是尽管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获得县计生部门的好评,成效显著,但规范性操作,尤其是对帮扶村流动计生对象的规范性跟踪建档方面还做的.不够。

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四项建设,着力做好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加大宣传登记力度,尽力缩小登记与未婚先孕的比率。

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落实。充分发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篇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形成了人人重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二、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局办公室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生工作条例》

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二是利用墙报、版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20xx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同时,我们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

1、为育龄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县计生委的各项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五、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局上下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篇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积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县,乡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精神,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争创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我校已连续七次被评为区文明单位。

一、领导重视,制定具体计划。

有效的管理是工作得以落实的基本保证,为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领导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推进。首先成立了党政一体的工作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工会女工委员和卫生老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构条块结合牢固的层级架构网,把每一个教职工纳入到检查、监控管理队伍中,我校地每一位教职员

工也能自觉执行。具体做法:

1、坚持跟进,对已生育一孩的夫妻,及时督促其落实节育避孕措施,避免

了计划外怀孕,更杜绝了政策外出生现象的.发生。

2、落实提醒、督促、跟进等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学校规章制度中,

使之成为一个纲领性的指导工作。

3、严格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精神,对新招聘的教职工实行

聘任前核实工作,对超生人员,拒绝聘任。

4、建立完善的个人档案追踪制度,有卫生室及时掌握未落实节育措施的教

职员工名单。

二、人性管理,提升优质服务。

我们对教师提供优质服务,我校签订了《女教职工保护条例》,学校时刻关注有困难的女教师,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关怀送到妇女身边。每学期组织开展12次送温暖活动,从多渠道关心了解女教职工疾苦,及时走访探望患病的女教职工,定期走访探望孕期、哺乳期女教职工,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每年定期对女教职工进行妇科健康检查。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经常找女教职工谈话,了解女教职工思想情况,

关心女教职工婚姻、家庭幸福,并及时解决其问题。

主动关心对婚后未育的妇女,积极向她传授优生知识,希望她能优生优育;热情体贴怀孕哺乳期女工,适当减轻工作量,及时送上温馨小提示;对放环的已婚育龄妇女,卫生老师积极向其宣传放环后注意事项,关心教师,提醒如有不适及时提醒其去医院检查;对超龄妇女,关心她们的更年期生活,学习更年期有关

注意事项,把组织的关心带给她们。

三、开展宣传,丰富活动内容。

宣传教育管理内容上力求实用,结合学校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有机地融入学校文化之中,利用宣传资料张贴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生育氛围。在活动中,形式多样:开展庆“三八”活动;“手拉手解难送暖”献爱心扶助活动;“心目中好教师”评选推优活动;“提升幸福指数”心理减压报告演讲;“远离毒品,预防艾滋”板报宣传活动;组织女教师健康体检活动等。按照“文化传播、教育宣传、健康服务”的工作定位,努力满足教师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服务。

我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

总之,我校计划生育工作在领导、支持下,经过我们自身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教育强区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篇7: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街道位于市区南郊,东临乌xx,南衔xx,西接绿色产业园区,北靠城区,xx区市场园区,下辖x个行政村,x个社区,辖区面积x.xx平方公里,现辖区总人口约x.x万余名左右,其中户籍人口xxxxx名,流动人口xxxxx余名,从xxxx年至xxxx年,街道(乡)已连续xx年在柯城区计生目标考核中获一等奖,并先后被授予:x市“九五”期间计生工作红旗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街道,x市“十一五”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街道等荣誉。今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口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柯城区xx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坚持国策、依法治理、强化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x-xx月全街道共出生xx人,其中计划内生育xx人,计划外生育x人,计划生育率xx.xx%;死亡xx人,女性初婚xx人,街道现有育龄妇女xxxx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xxxx人,落实各种节育措施xxxx人,节育率xx.x%,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xx例,今年完成征收x例,今年新增一例。全年共为xx对夫妇办理了一孩生育登记,xx对妇夫办理二孩生育登记,x对夫妇办理了再生育证。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了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重的新形势。街道始终坚持以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专题召开全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街道与各村、居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居又与辖区内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其次加大村、居干部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目标的落实,三是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计生例会,学习上级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分析存在问题,布置工作任务。四是确保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到位。在村(居)宣传教育、计生环孕检考核以及外出省内、外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等项工作中予以充分保障,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升宣传服务水平。

1、巩固传统宣传模式,通过人口学校、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宣传读本等手段,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政策为国策的氛围。全年共发的各类计生宣传资料xxx余份。

2、探索新路子,如微信网络宣传,结合美容、养生服务宣传,充分利用卫生院医疗资源开展计生保健类宣传等方式,结合当前时代特征拓展宣传阵地。

3、深化优质服务,围绕“随防服务”、“阳光计生”、“关怀关爱行动”、计生贫困家庭走访“等活动,按照利民、便民、亲民等工作形式,全心为民服务。全年共为xx对夫妇办理了一孩生育登记,xx对妇夫办理二孩生育登记,x对夫妇办理了再生育证,共为xxxx余人次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三查”,对落实各项节育措施的育龄妇进行术后随访,x-xx月共为xxx余人进行了术后随访,免费为xxx余人发放了避孕药具。

(三)抓好奖抚、特抚工作。

按照区计生局的工作布置结合街道实际,做到工作早准备、排摸要细致、政策紧把握、宣传应到位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奖扶、特抚工作。今年全街共有xx名对象符合奖扶标准。

(四)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中的一项难点、重点工作,今年来街道按照区计生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清查工作,录入、更新信息xxxx多条,充分利用全员服务平台、公安平台、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查环查孕系统等信息平台进行流动人口管理,同时结合各村实际、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传销排查等警民共同参与调查的机会,做好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在全员平台上做到及时提交反馈,认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随着计生工作形势的变化,法律、法规的建立,建全,对从事计生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街道结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学习活动,组织了多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街道、村、居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执法中,我们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力求说服、程序合法,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xx例,今年完成征收x例,今年新增一例,其他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全年无一例上访。

(六)强化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今年一是认真开展协会活动,特别是“x.xx”全员活动日,我们联合联合区人民医院共同举办“女性健康”知识讲座,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二是在社区发挥好志愿者队伍作用,现安装社区计生协、新苑社区计生协都有了志愿者队伍,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协会活动,如文艺汇演、五水共治等。三是推进计划生育村民x工作,在协会的推动下,各村在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中,纷纷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结合,有利促进村计划生育工作更上一个新水平。四是开展计生保险工作,组织发动各村居育龄妇女参加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参保人数达xxx人,收缴保费xxxxx元,男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参保人数xx人,收缴保费xxx元。

一年来,我们在新形势下做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努力使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有更大进步。

篇8: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BB路街道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关怀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坚持“强队伍、促业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目标,以“双创”等争优创先活动和“一改”、“三优”工作为契机,狠抓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年处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切实把“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三项工作落到了实处,在计生日常工作中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强化综合治理,推进优质服务,认真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发挥计生基层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法四规”也深入民心。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指标:

BB路街道办事处辖区人口有X5295人,其中常住人口X529人,流动人口有X8766人;已婚育龄妇女X088人,其中本处已婚育龄妇女X310人,流动人口X778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人数X717人,综合节育率为X2.7%,晚婚率为94.8%,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人数为X96人,优惠政策兑现率为X7.8%。截止目前我处人口出生为X17人,其中本处常住X4人,流动人口为X53人,出生率为12.5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100%。

二、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经费到位: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到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各项职责,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年初与各村及相关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坚决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到党建精神文明及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2、将中共中央决定和“一法四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机关干部学习日程中去,今年7月11日之前,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一法四规”并进行了试卷测试,成绩较好。

3、办事处党工委积极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为计划生育事业办好事、办实事,如:1、领导召开两次会议为计生办调配工作人员,经过工作实际情况,调配懂信息化管理人员到计生办工作。2 、解决各村委会优惠政策的兑现,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根据各村情况制定了新的优惠政策,并协调计生经费7万余元,  在办公室紧缺的情况下,为计生办配了二间办公室,并配齐了办公用品。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费税改革后市财政拔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实行专户管理,并明确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得挪用挤占。对各村计生宣传员相关补贴及工资全部落实到位。   (二)改进作风、依法管理、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1、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AA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要求,我处结合本处实际,制订了纠风工作计划、重点,实施方案及纠风工作责任书,并在辖区各村及单位聘请了5位纠风义务监督员,根据群众较关心的问题对计划生育宣传、政策法规、协会、流动人口管理和群众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对群众提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及时整改,一年来我处计生工作严格按照计划生育“七不准”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2、加大干部培训及学习力度,强化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计生宣传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为培训一批会工作、想工作、能工作的计生队伍,我处在年初对各村计生宣传员进行了计划生育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闭卷考试,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三月初组织全处计生干部参加市计生委举办的三天业务培训,本处又举办了为期二天的培训,通过各种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增强了宣传员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服务水平,通过培训,计生宣传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3、对当年需生育的'已婚育龄夫妇及时将《生育服务证》送上门,并为她们送一份生殖保健宣传袋,在农牧民享受四项节育手术时,及时进行宣传指导,并送“三联单”上门及送避孕节育知识上门,一年工作中能严格按《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生育服务证,农牧民四项手术免费服务中也没有1例违反规定开单的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婚育新风进万家及“关爱女孩”试点工作。

1、今年宣传教育工作主题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研究制定了《BB路街道办事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将创建活动与“三学三比”、“巾帼建功”和“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并确定南五工一村、二村、中沟村一组、二组为试点村,从试点村入手,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计生活动。一是开展读书竞赛活动,活动内容为:“综合改革”、“优质服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资源、协会等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在办事处形成一种学习高潮。二是建立了计划生育宣传“风景线”,针对过去计划生育宣传档次较低,语言不够温謦等问题。由办事处统一规范了一批以“综合改革”、“婚育新风进万家”协会等宣传标语,并在南五工一村、二村、中沟村建立了优质服务及婚育文化一条路及一面墙,设立醒目、规范的宣传牌及板面,这给我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目前我处有一条路4条、一面墙2个,大型喷绘板面8块,灯箱牌105块,布标48幅。三是利用各大节日及科技之冬开展各种培训及咨询活动,在科技之冬安排中,将科普知识、计生知识送到农户手中,利用节日、纪念日举办咨询、文艺节目,一年来共举办培训班15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700人,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5000余份,播放电教片8场,举办咨询活动12次,参加人数达4800人次。四是改变过去宣传和服务只针对育龄妇女而忽视了老年人及男性宣传教育及服务工作,今年我处将优质服务和婚育新风活动延伸到男性和老年人群中去,向他们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宣传活动,并举办了一期男性生殖健康讲座,参加人数达78人,通过男性生殖健康专家的精彩讲课,参加培训的男性反映说,平日里也不知道男性还需保健,经过老师的讲解,才知道以后应多办此类培训班,对老年人除了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外,村计生协组织老年人跳健美操,扭秧歌活动来丰富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使老年人走出家庭,积极参加到各类有益身心的健康的活动中。

3、积极推进“关爱女孩活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积极为辖区生育一个女孩领证家庭和双女户家庭提供各方面政策倾斜:(1)领证家庭每月享受保健费10元,对生育一个女孩领证的每月发15元保健费。(2)对辖区市场内做生意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妇领证家庭每月发10元保健费,一个女孩领证户每月15元的儿童保健费,双女户每月10元补助。(3)对辖区贫困家庭的女孩在入学有困难的办事处可按实际情况给予资助。(4)对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下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工作中对怀孕妇女不得安排夜班及重体力劳动。如:我处辖区CC二村又结合本村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对辖区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男满60周岁、女55周岁)每月发120元的生活补助,对主动放弃二、三孩生育指标,除每月发10元保健费外,奖励100元物品,对领证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上大学的发放一次性奖励(研究生元、本科生1000元、专科生500元、中专生及技工专业200元),目前已有13个家庭的孩子享受了此奖励,其中本科6个、大专1个、中专6个,共计奖励8000元,通过各项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兑现,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4、我处在辖区开展移风易俗、婚丧事简办新办活动,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下发了通知,优惠政策为凡婚丧事简办的,办事处为其免费拍照、摄像,送一份宣传袋,送一束献花,办事处在民族较集中的六工庙村召开清真寺阿訇和理事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就民族中的个别要高额财礼、父母包办婚姻等问题,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会的召开,将婚丧事简办、新办和宗教结合起来进行广泛宣传,此项活动深受广大村民好评。

四、加强优质服务,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1、群众的需求是活动的方向,群众的满意是活动的宗旨,我们根据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办事处要求,大力开展“四送”活动,以服务带宣传、使工作“有情、服务、感人”让新型生育文化深入人心。“四送”即办理计划生育光荣证时,送一份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识材料,办理生育服务证时,为群众送一份“三优”知识材料;上门随访时,为每位产妇,术后育龄妇女送一份术后保健及避孕节育知识材料,为新婚夫妇送一份新婚保健知识及办理生育服务证需知材料。2、是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做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工作的关键是让育龄群众“真知情”、“会选择”。为此,我处采取了五项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内容送到家家户户。一是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二是举办已婚育龄群众知情选择培训班;三是开展读书竞赛和有奖知识问答活动,以趣味性的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四是大造社会舆论氛围,印制了知情选择宣传单5千份发到每家每户家中,制作高规格宣传牌块进行宣传;五是为计划生育术后育龄妇女送一份慰问品。通过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知情选择”宣传,我处长效节育及时率较往年有所上升,使用各种避孕药具有效达98%,药具按计划发放,发放率100%,随访率达100%。对使用各种避孕药具的育龄妇女每两月孕检一次,每年健康检查一次,检查率达98%以上,对当年上环和历年上环,皮埋人员每年查环一次至2次,全年共计查环、查孕1200人次。通过查环、查孕活动的开展,人流、引产率有所下降,为基层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五、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1、今年年初我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及时进行了调整,并对村上协会也进行了整顿,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吸纳了一批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基层群众发展到协会中来,村级协会会员承包村上清扫积雪工作,每年5千元的承包费用作协会活动经费,通过活动的开展真正把协会建设成为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管日常工作开展顺利的群众团体,同时积极开展各种协会活动,解决日常工作所必须的活动经费及场所。

2、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行巩固和完善。首先在原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又结合各村情况进行了补充,使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其次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改变过去计划生育部门仅限于管理的局面,通过改革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服务中通过利益驱动,政策推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实行计划生育。现我处8个村有7个村委会实行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民自治,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各项工作较以往有了很大改观,尤其是流动人口管理,由于宣传力度的加强,群众执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逐步提高,我处近年没有发生计划外孕育。

六、因地制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加强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的发证率和验证率,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做到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把流动人口切实纳入到常住人口一样管理轨道。

2、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和难点在流动人口管理上,辖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做生意的90%都是流动人口,针对市场内情况,我处在市场内开展“双创”进市场及“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在市场内制作了各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板面,并与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协议中对流动人口育龄夫妇生育一个女孩领计划生育“光荣证”的每月享受15元的儿童保健费,生育一个男孩领证的每月享受10元保健费,对双女户家庭每月可享受10元补助,并可享受年底的生殖健康检查,通过在市场内开展种种活动及优惠政策的制定,充分调动了广大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使流动人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充分体现。

3、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政策,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部门配合,制作辖区居住人员网络管理图,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其重要职责之中,定期和不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多的村设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育龄小组长,由每个育龄小组长负责每个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和基本情况的统计,年终根据其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800-1000元补助。

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我处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辖区8个村委会的基础资料制定了统一标准,进行统一整理及建档,基础工作的规范化,为我处计生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2、为做好各类统计台帐的登记造册工作,我处每月及时对人口出生进行了入户调查登记,并在上报半年和全年统计报表之前,组织人员对辖区人口开展清理清查工作,并对育龄妇女信息卡,进行了微机录入工作,并实现了与市计生委联网资源共享。一年工作中有许多不足之处,我处有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积极进取、踏实工作,以新的思路谋求发展,以新的突破促进改革,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和创建活动做一份贡献,也为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篇9: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为我镇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思路,加强新型婚育文化阵地建设,突出载体创新,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权利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

1、广泛学习宣传《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积极创建人口文化建设示范村。

2、切实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充分发挥各级计生网络的宣传阵地作用,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3、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融入到社会打宣传的各方面。要针

对群众对生育文化需求的新期待,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中,作为镇村(居)文明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

1、强化“五期”教育可皮知识宣传。依托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要把加强婚检教育、预防出生缺陷和0-3岁婴幼儿家庭宣传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2、高度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强化对有生育意愿的已婚育龄夫妇的宣传教育,防范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流动人口宣传。要多形式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落实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和流出人口应履行的义务,对流出人员要通过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确引导流出人口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对流入人员要通过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使宣传指导、培训服务、督促落实“三到位”,以真正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4、通过对村(居)两委成员的宣传,为落实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

民自治进程。

(三)创新宣传载体,推动生育文化发展

1、以重大纪念日、活动日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坚持把人口计生“一法三规”的宣传贯彻于计生宣教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牌、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计生相关法律法规。

2、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部署和启动新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引导家庭积极健康、负责人的婚育行为,切实强化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云清跟踪管理,晚上政策内孕14周以上无出生个案汇审和月报告制度,规范查处程序,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规范落实实名登记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应用PIS系统,不断完善出生实名登记长效工作机制。

3、计生办、站要及时更新交通要到的宣传标语,在各村组建设多个宣传栏,并自制宣传品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真正把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落到实处。

(二)协同配合,落实这人。宣传、教育、文化、人口计生、共青团等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将人口计生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三)立足实际,用于创新。计生宣传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要在全面抓的同时,突出重点,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新鲜活泼的宣传形式,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益,改变工作面貌。要注重经验交流和信息反馈,及时做好蚊子信息、音像资料收集工作。

篇10: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范本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城乡统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群众需要、互动互惠、城乡结合的宣传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在XXX公路(XXX村至XXXX村)沿线区域内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为了确保搞好这次活动,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乡上成立了农村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XXX为副组长,计生办主任,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具体负责开展农村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布臵、督查工作。各村村委会要高度

重视,村干部要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具体主办好各村区域内人口计生宣传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以群众受教育,构建和谐计生为落脚点,各村委会积极参与,实现宣传的目的,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获得最大的宣传效果。

三.工作目标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拓展人口宣传载体和空间;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凝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提升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的时效性,提高人口文化的影响力。

四.工作任务

(一)工作规划

宣传区域为XXX公路(XXX村至XXX村)沿线区域内人口计生宣传工作,4月上旬筹备,从4月中旬开始进行公路沿线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以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宣传内容更新和补充活动。要求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都要参加,组织村域内的宣传工作;4月中旬,乡计生办包村指导XXX村至XXX村的完成宣传工作;乡计生办包村指导XXX村至新集村的完成宣传工作;4月下旬由计生办主任统一组织督查验收。

(二)部门配合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利用这次宣传为契机,这是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整合社会资源搞好人口计生宣传的迫切需要,沿路宣传内容要求:优惠政策与人民群众困难相结合;政策咨询与致富宣传相结合;利益导向与法规宣传相结合;婚育政策与传统观念相结合;宣传所涉及内容与群众需求相结合。广泛利用村人口与计生文化大院、评选和谐五星、好媳妇、好婆婆、科技种植、养殖致富能手等形式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奖惩

为了确保宣传效果,使人口政策知晓率达9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群众满意率达95﹪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把此项活动列入今年的人口计生创新项目之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计生办进行检查,量化考核,对取得前三名的村委会和部门,分别给予表彰;对倒数第一名的村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优。

(四)营造氛围

在农村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中,各村要准备好展板(4面)、横幅(3条)、村区域内公路沿线墙体宣传标语(每社1条)、国策碑墙(1墩两面)。村计生室要设立宣传资料盒(2个人),存档宣传内容底稿及更新补充内容。各村要利用“一条路”宣传之机,突出宣传计生法规、奖励扶助、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搞好种养殖业技术培训、返乡农民工培训、法制培训等特色宣传方式,提高人民群众

的素质,继续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宣传教育中得到实惠。

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此次宣传作用,把我乡农村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附:XXX乡农村计生宣传工作方案表。

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篇11: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范本

县政办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20**〕12号,县委、县政府〔2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政办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各项部署。从加强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出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县政办及本系统各单位要确保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建立50周岁以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案。

(二)育龄妇女按时参加住址所在社区一年四次孕环检,要求参检率100%。

(三)切实做到计生工作不漏档、不漏检、四项手术不欠账,杜绝超孕超生现象发生。

(四)结合各单位目标管理方案,出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政办及本系统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政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宣传教育

每月召开一次计生例会,宣传贯彻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使单位职工自觉遵守计生政策。

五、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协助本系统各单位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摸底、服务等工作。

(一)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颍〔20**〕

22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宣传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利益导向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二)积极有效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帮助本系统内后进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孕环检和四项手术工作,推动县政办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年五月十日

县政府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江 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谢安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焦 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刚(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 宏(县政府办公室工会主席)

马仁荔(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翔(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员)

篇1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今年,我县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在继续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的同时,重视抓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进了依法管理进程和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及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

一、保证指标完成情况

(一)党政领导亲自抓,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县计生办的工作汇报,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调整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三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心支持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县计生办成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了综合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计生办按揭了一辆“三菱”业务用车。坚始终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的好坏作为衡量各乡(镇)场、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严格落实了“一票否决”制。

今年,我们及时兑现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的奖惩,发放奖金**元。县上与各乡(镇)场及各计划生育兼职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年人口与计划生育保证指标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把计生工作纳入到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把计划生育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在今年的计划生育考核验收工作中,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还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加强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顺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属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投入,保证了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及上半年计划生育人均递增经费的足额到位,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各部门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今年,各计生兼职成员单位按照责任书要求,建立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建立了相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分工和垂直管理责任制。年初,县公安局与各乡(镇)派出所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派出所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联合计生办共同做好了本辖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清查登记、统计上报;对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令其限期补办,同时将情况上报计生部门;县工商局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县建设局与建筑企业在签定施工合同书时,一并签定《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计生宣传教育;县综治办在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中将计划生育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县卫生局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和私自开设节育避孕手术的个体门诊进行了清查;县直各医疗单位及各卫生院在为孕产妇接生时,严格查验了《准生证》,并对无证前来分娩的及时向县计生办进行了通报。县教育局协调县计生办对全县初三至高三的在校学生进行了青春期性教育。县民政局联合县计生办对欲领取《结婚证》的群众进行了“婚前教育”。通过以上措施,创造了我县计生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网络建设,完善服务体系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计划生育网络得到完善。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及服务网络。各乡、村配齐了专职计划生育助理员、村宣传员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做到人员、任务、报酬三落实。目前,全县共有县级指导站*个,乡级服务站*个,均能独立开展工作,基本上满足了育龄群众初级生殖保健及查环查孕不出乡的要求。此外,我们还大力支持了县计生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解决了*个乡级工作人员的行政编制,确保了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需要。

(五)完善以优先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导向机制,推动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并引导县有关部门制定了**条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奖励、扶持政策;还有的乡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制定,给育龄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推动了我县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改革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安排,今年我县开展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信息化建设、人口计划管理、人事制度管理体制、利益导向机制、村民自治、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等7项改革。综合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为完成好这项工作,县计生办大力开展了宣传教育,深入基层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经、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先点后面,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探索,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在育龄群众的心中树立起了计生干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干部的满意率得到提高。

2、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加规范,提高了干部、群众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生育行为的自觉性,计生工作者都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群众执行基本国策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

3、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取消生育指标的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程序等一系列的改革,使基层计生工作有更多的时间深入到育龄群众中去搞调研,办实事,切实为育龄群众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

4、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改革使计生工作更加务实,真正把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工作落在了实处。

5、激发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知情选择、人口计划管理改革都充分体现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群众自主选择的权力。群众的权力被得到充分尊重,再加上我们为群众提供的方便、优质的服务,群众的参与计划生育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

6、调动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了计生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向上,提高了计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增长了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水平与才干。

(二)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县计生办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协调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制科联合下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活动。同时组织各基层工作人员做好对育龄妇女宣传、丈夫及未婚青年的宣传教育,加强了与媒体的合作,选送了**篇广播稿,在县城及各乡(镇)场进行了广播宣传。并多次协调广电局安排计划生育电视宣传,营造和巩固了“大联合、大宣传”的社会氛围。在纪念世界60亿、中国13亿人口日及“三.八”等重大节日里,多次举办了大型的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余册,宣传扑克**副,制作永久性宣传栏*块,投入宣传经费**元。通过加强宣传,使我县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达**%以上,丈夫知晓率达**%以上,未婚青年性健康知识知晓率达**%以上。此外县计生办还举办了多种培训班,不断提高了计生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技术服务工作

县计生指导站“面向基层、深入农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了优质服务工作。由过去单一的技术服务向多元化、多功能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发展。建立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动态管理的婚、孕、育一条龙服务体系。一是在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以避孕节育为重点,围绕知情选择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改过去简单的避孕是否有效的随访到现在的送药、咨询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改过去单一的查环查孕为现在的生殖健康普查普治综合服务。大力开展了以“三大工程”为主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推进了以“三查一治”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服务。二是在药具管理方面。我县使用药具人数现为**人,药具应用率、有效率保持在**%。今年,通过集中和面对面教育的方式,我们对乡、村级药管人员进行了**人次的培训。此外,还对避孕药具实行批号管理,健全了各项制度,实行先进先出,做到了帐、表、册一致,库存周转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并及时对使用药具的育龄群众进行了培训,做好了随访工作,满足了育龄群众的要求。同时努力形成了规范的服务程序和工作制度,全县群众对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的满意率达100%。

(四)协会、“三结合”工作

今年,县计生协加大了基层协会整建力度。通过整顿,我县协会会员增加至**人,占总人口的**%。现有乡级协会**个,村级协会**个,会员小组**个,活动阵地**个,联系户**户,积极分子**人;通过整顿提高了基层协会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协会的作用,使协会焕发了新的生机。目前,协会组织按照自我们教育、自我们管理、自我们服务的工作方针,带动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抓好了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三生”服务。全县现有**户“三结合”示范户,各乡(镇)场共为计生“三结合”示范户投入贴息贷款**万元,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从而带动了更多的家庭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县计生办在先后与州计生委、县人民政府、县机关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情况下,又分别和县计生办、县指导站全体党员及各乡计生办主任签订了《**县计生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县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的规定,取消了押金收取制度并及时退还了已收取的押金,查处了违纪行为。同时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常性学习教育,做到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与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抓,同考核,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下半年*万的事业费仍未到位。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居民领取《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少数民族享受保健费合计不超过十六周年。第二条规定:夫妻退休,由所在单位各给予加发本人工资百分之五的奖励金,或者各给予不低于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农牧民领取《光荣证》的家庭,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现在我现共有**户家庭领取了《光荣证》,按每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计算,需**万元;建议县财政将这部分经费纳入预算。另鉴于领取《光荣证》的家庭呈每年递增状,对当年递增的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奖励金还需纳入下一年的财政预算。

(三)部分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意识不强,存在着计划生育工作只是计生工作人员工作的片面认识,对计生工作过问少,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少,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全部归结到计生工作人员的身上,严重影响了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的积极性。

(四)乡计生办主任的待遇及乡级计生工作人员的行政编制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五)年初县计生办按揭贷款购买了一辆业务用车,每月的揭贷款利息加本办16000元,希望给予解决这部分经费。

(六)按照创建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县的标准,县计生指导站进行了维修,共花费**万元,这部分经费还需县财政给予支持。

(七)部分乡领导存在着因计生工作人员出现差错而动辄克扣其工资的现象,建议将各乡计生办人员的工资纳入县计生办垂直管理。

(八)农村税费改革后各乡计划生育经费转由财政预算渠道支付,通过历年来对各乡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考核,各乡都存在计划生育费投入不完全和专款不专用现象,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建议将各乡计划生育经费预算纳入到县计生办的整体预算中,由县计生办按各乡计划生育经费预算额支付各乡。

(九)今年县计生办在全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了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改革,年底将产生部分待岗人员。

篇13: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新疆配送公司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特签订本计划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责任人对新疆配送公司 的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责任目标:

计划生育率100%,晚婚率95%,晚育率100%,领证率100%,计划生育节育率100%,杜绝一切计划外生育。

三、责任内容:

(一)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管理人有义务向育龄妇女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健康保健等知识,

(二)向上级计划生育部门汇报单位中的育龄夫妇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接受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及时通报信息,并办理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职能特点,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工作制度与方案,并检查、督促落实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

四、责任追究

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 责任书签订人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4: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年是我街计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街计生工作不断提升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的一年。主要表在:(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

1、积极推进居民自治进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计生协会、志愿服务队伍的服务作用,打造社区“自治园”的工作平台。社区计生工作实行民主化参与、制度化评议,公开化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居民自治的进程。青园社区通过社区“自治园”上下反复三次,制定了群众一致签字认可的计生居民自治章程,建立了多数人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新型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模式。

2、大力提高属地管理水平。XX年初,街道加强了内部各部门协同负责的意识,以责任状的形式与街道城建开发办、街道经济办、城管综治办等部门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全方位渗透计生管理工作。

3、全面推行计生综合改革。继井湾子和友谊社区相继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之后,去年青园社区也全面实行,形成了在全市我街全部实行全员信息分类管理早行一步的局面,健全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属地管理模式,提高了管理到位率和管理水平。

(二)推陈出新,提升品位,不断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街道始终坚持观念创新,将“人文关怀”作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理念,把“转变观念”“提升水平”作为我街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做到“三个坚持”,努力从源头上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典型引人。为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我街推陈出新,全面推行“婚育时尚新家庭”计划,大力倡导“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时尚婚育观念。今年我街认真评选了10户“婚育时尚明星户”,并大张旗鼓表彰,利用育龄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起示范带头作用,倡导新型生育文化。

坚持活动带人。为彰显性别意识、体现人文关怀,将“新女性新生活”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有声有色地开展了“巾帼风采展示节”活动。利用妇联搭台,计生唱戏,驻街单位一齐参与,特别是计生文艺汇演各单位、各社区更是争先恐后出节目,女大近三千人的体育馆座无虚席,此次活动的举办,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服务暖人。我街处于城郊结合部,省政府、区政府新址全户我街,这给我街计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基建工地多,流动人口多”已成为我街的一大特点,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街为加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和服务,使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服务同质、管理同时、待遇同等,在进行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井湾子社区率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吧”,从去年3月份服务吧成立至今,已有二百多名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此项服务的受益者。井湾子社区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盛市计生部门的高度肯定。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安徽、广西等外省兄弟单位多次来参观学习,这一工作也成为了我街计生工作新的亮点。

(三)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街道工委将计生工作作为我街的品牌工作,传统项目,始终将计生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XX年我街在计生阵地建设、宣传教育、服务设施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全年计生经费支出23.8万元,达到了人平19元的高标准。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素质,我街注重开展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通过开展“计生五环旗”,积极倡导计生干部在计生工作中真情服务体现一个“诚”字、爱岗敬业体现一个“实”字、规范管理体现一个“严”字,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

(四)群策群力,“两为两争”,计生协会工作平衡发展。

计生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纽带,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一是成立了友谊、青园两支纯农民计生文艺宣传队。由社区牵头每天早晚组织她们排练文艺节目,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吸引到文艺宣传队来,每支队伍由原来的二、三十人已发展到六、七十人。二是大力开展了“两为两争”活动。“我为协会添光彩,我为协会做贡献”的活动是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我街结合实际开展了“为老服务查健康”、“社区人口与环境知识抢答赛”、“少儿才艺表演”等多项有益活动,调动了广大协会会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协会的凝聚力。

总之,XX年我街计生工作呈现喜人态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的工作也存在着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再接再厉,发挥示范作用!

篇15: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河北省)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山西省)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禁止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经地(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归国华侨的。

夫妻一方经地(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女孩的;

(二)在未被列入移民规划的山区贫困自然村居住7年以上,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男到有女无儿家落户、赡养扶助女方父母的;

(四)男方的同胞兄弟或同胞兄弟的配偶,年龄超过30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没有生育能力的。

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女方姐妹多人,二人以上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只批准其中一人。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因计划生育政策试点、科学研究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辽宁省)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

(四)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

(五)双方均为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

(六)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七)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八)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

(九)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

(十)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十一)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十二)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招婿的一女的;

(十三)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二)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夫妻,不得再生育:

(一)有生育能力,符合生育一个子女规定,但已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二)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在再生育前又收养或者送养子女的;

(三)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怀孕后无正当理由引产,或者生育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者谎报婴儿死亡的;

(四)属于离婚后再婚的男方,其离婚判决书中记载因生女孩而离异的。

(吉林省)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禁止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

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四)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四)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五)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

(三)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福建省)

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二)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三)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

(四)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

(五)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

(六)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

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法自9月1日起施行。

篇16: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贯彻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结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全身心地为育龄群众服务为宗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寓管理于服务,使广大育龄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人口出生素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促进了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XX年(XX年10月1日至XX年9月30日)全镇期末总人口为46164人,共上报出生人口为149人,出生率为3.23‰,其中:政策内生育141人,违法生育8人(均为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63%;出生婴儿中男婴79人,女婴70人,婴儿出生性别比为113;当年共上报死亡人口24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4‰;期内共落实各类避孕节育措施364例,节育及时率为89.72%,综合节育率为91.99%。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年初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计生、公安、工商、司法、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XX年,镇计生领导小组就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关爱女孩、“三结合”基地建设、“六清理六落实”等工作,先后召开六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  二是完善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年初,镇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决定》(发[]3号)的文件,对XX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与各村(居)委会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按照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纵向到底的良好目标管理体系。镇计生领导小组采取平时抽查与半年、年终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各村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未完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一票否决”的村将被取消当年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其主要责任人将被免职或被罢免,所在村的驻村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

三、认真落实生育政策,狠抓计生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生育程序。生育一孩的必须合法取得《结婚证》后,出具男女双方所在单位证明,方可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二孩或多孩的必须按法律规定,申请、报批、公示,经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办理《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凡不符合《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按相关条款对号入座,予以处理。

二是认真做好出生人口统计工作。每月下旬最后一天,定为月报例会时间,各村计生干部对本村的人口出生信息进行统计、上报,联系各村的镇计生专干对所辖村的报表负责逐一清理、核实,并及时把相应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汇总,镇计生办经确认无误后,上卡、上册,并集中录入微机上报;凡人户分离的,均由镇计生办统一出具统计便函,与外地计生部门协调处理人口统计管理工作。此举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出生人口漏报、错报现象,减小了统计误差。

三是认真落实人口规划工作。XX年以来,我镇加大了对各村出生情况的调查和人口形势的分析工作,半年和年终均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上报人口出生统计分析。全年共调查重点村12次,重点户360余户,基本掌握了全镇婚育现状,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

四是狠抓期间出生人口清理工作。今年六月,在县委、县府的统一布署下,我镇对XX年10月至XX年3月的出生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到了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清理出的漏报人口分别归位到各年度,完善了各类台帐资料,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对象,做到了及时处理,并完善执法文书,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用科学的知识、丰富的内容、热情的服务,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出发点,采取经常性宣传、节假日宣传和重大计生运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以来,我镇重点结合“关爱女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周岁以上计生人群奖励扶助和“六清理六落实”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在场镇、通公路的村社和重点人群中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刷写标语、流动宣传车、板报以及已婚育龄人群与计生干部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育龄人群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转变观念。今年,共发放各类计生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与网络电视站联办专栏4期,办板报6期,刷写标语8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五、依法治育,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查处违法生育对象,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计划生育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体现。今年6至8月,我镇以 “计生‘六清理六落实’工作”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的依法治育工作,及时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对违法生育对象定性准确,处理标准统一、程序合法。

一是在清理落实期间动员各方力量,行动迅速,做到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了以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牵头,镇村干部为主、部门事业干部配合、计生干部服务、群众参与、协会会员监督的全员动员、立体运作的工作体系,大力宣传贯彻生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童叟皆知,对违法生育对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是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具有履行能力拒不缴纳的,申请了乐至县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坚持并规范了分期缴纳制度。在整个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中,严禁随意降低征收标准,严禁征收人情款,同时杜绝了以罚代生等不良现象。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当,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余万元。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巩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清理成果。

三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杜绝了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复议、诉讼或恶性案件的发生。

六、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

一是加大投入,优化服务站建设。镇党委、政府继续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站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镇服务站、部分村服务室设施条件,不断满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以此助推我镇优质服务工程再上新的台阶。今年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新购计算机、b超扫描仪等先进设备,并与全县计生服务站联网;对部分村级服务室进行装修,购置了桌凳等办公设备。

二是建章立制,把对育龄群众的管理变对育龄群众的服务,作育龄群众的贴心人。(1)是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对手术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器械严格消毒,严格按规定开展手术项目,确保手术万无一失;(2)是建立了知情选择制度。对落实手术的育龄群众,结合本人意愿,根据各自身体状况选择长效、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3)是建立了定期普查制度和不定期上门服务制度。全年共四次免费开展以“环情、孕情、病情”监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共普查已婚育龄妇女5600余例,发现疾病63例,治疗25例。同时不定期地对育龄妇女做到了术后随访、上门服务,协助解决她们生活中的困难。

三是围绕“三大工程”开展优质服务。今年,为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镇计生服务站依托中心卫生院开展了优生监测服务,全年共监测婴儿出生23例。

七、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了验证、办证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年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00本,验证85本。二是每季度由计生办牵头,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外来流入人口进行登记、造册,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实行单独建档,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推动了人口计生政策的落实。三是每月由村(居)计生专干采集流出、流入人口基本信息,定期上报镇计生办,并实现微机管理。四是做好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换工作,按时定期回复、提交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八、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

我镇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惠民政策,把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计生 “三结合”工作。XX年新建了1个“三结合”帮扶基地村(x村),由县发改局与镇政府共同帮扶。全年共落实“三结合”帮扶户102户,制订了多条优惠政策,免费发放种植、养殖技术资料及生产物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全年共兑现物资折合现金约10000余元。

二是认真落实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切实做到了不重报、不错报、不漏报。XX年,通过对象申报、村级初审评议、镇计生干部深入村社调查核实,以及镇复审、公示后,我镇可享受奖扶的对象共为135人。其中继续享受对象110人,新进入对象25人(补报对象6人),共兑现奖扶资金81000元。

三是全面启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根据《资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复审公示等程序,今年我镇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为3021名,其中新进入对象为586名,XX年新进入、今年继续享受的对象为2435名。

九、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了计生办、服务站的内部管理。定期召开计生干部会议,加强对计生专干和服务站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明确细化了分工,在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是加强了对村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在每月的报表例会上,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提高了村专干的整体素质,确保了村级计生工作的落实。

十、存在的问题

1、由于群众生育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违法生育现象仍比较突出,各村计划生育形势依然严峻。

2、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开展差,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尚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生殖健康监测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困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进一步增大。

5.部分镇村干部作风漂浮,责任心差,对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村“两委”对计生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一五”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规划

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社区工作会议讲话

书记在公司干部大会上的演讲稿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建议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宣传信息

计划生育标语

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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