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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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计划招生简章(推荐15篇)由网友“超软绒绒咩咩羊”投稿提供,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计划招生简章,欢迎阅读与借鉴!

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计划招生简章

篇1: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为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专业131个,专业学位10个(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我校成为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28名,硕士生导师754名,各类在读研究生4300余人。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入读我校!

一、招生名额

20计划招生1148人(含学术型研究生6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548人) ,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⑥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报时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yz.chsi.cn;现场确认时间: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考素描科目的考生选择报名点时,必须选择呼和浩特市报名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准考证: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6、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3.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5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4.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在复试时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4月初以后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材料,享受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制2年,艺术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5年。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30%,;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比例为总人数的100%。

3.研究生“三助”津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比例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其中,助研工作津贴由课题组的科研经费支付;助教和助管工作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由学校支付。

4.特殊困难生补助

特困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比例为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的1%;减免全

篇2: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为自治区重点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专业128个,专业学位8个(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20我校成为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学校拥有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28名,硕士生导师548名,各类在读研究生4500余人。将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学校的发展目标。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入读我校!

一、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主要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授予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专业学位。

二、招生名额

计划招生1100余人(含学术型研究生600余人、专业学位研究生500余人) ,包括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各种类型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这类考生复试时需提交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份)和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⑥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原则上录取为委培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⑦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的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1、2、3、4、5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1.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网报时间: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yz.chsi.cn;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美术学专业和专业学位美术的考生选择报名点时,必须选择呼和浩特市招办;报考我校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选择报名点时,必须选择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6.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合格后再报名,否则,造成不发准考证、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3.学术型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为3或4个单元进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除212翻译硕士俄语、俄语专业的240英语和外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241俄语和、242日语、243德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一律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科目中体育专业业务课满分为300分;其他专业自命题科目两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为2或4个单元进行,即思想政治理论、外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一律采用国家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其余的体育综合、教育综合、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事务、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心理学专业综合(应用心理硕士)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招生单位命题。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应用心理硕士)满分300分,教育综合、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事务、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硕和招生单位指定的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

从起增加一套统考英语试题(即英语二)供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3年3月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单独发给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及参考书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于4月初以后到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材料,享受政策照顾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带上述证件外还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

篇3:河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90多年办学历史、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教育、农业、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翻译、工程、公共管理、法律、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我校成为河南省首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位,教育硕士培养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校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体育、思政、语文、历史、美术、音乐)、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等15个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三、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科目:外国语(英语、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共计2门。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外国语为英语二,其他领域外国语为英语。

2.复试科目:专业课及政治理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学位网“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河南省现场确认点设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新校区训练馆(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2号)。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即全国联考,由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时间及科目:10月25日8:30-11:30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14:30-17:00英语(或英语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含面试),由我校组织。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届时考生登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到研究生院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录取

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全面考察,择优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必要时将要求考生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具体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请于10月初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培养方式

学习年限3年,学费共计15000元/人。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脱产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六、招生领域、复试专业课名称及参考书目【略】

七、考试指南

“外国语”参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参考《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 编:453007 网 址:www.htu.cn/yjsxy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0373-3329034

篇4:华中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限额

教育硕士:150人

各学院具体招生指标将依据其师生比、生源数量与质量、培养条件以及质量评估结果综合确定。

二、报名及考试

1. 报考条件: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招生领域: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政、历史、英语、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12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4.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华中师范大学确认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 考试工作: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必要时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将加强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教育硕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五、学费标准

学费总计0元(不含教材和住宿费)。

六、其它事宜

1.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2.我校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教师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

3.为保证培养质量,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篇5: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招生领域

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历史、英语)、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14个招生领域。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三、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时间:7月12日-14日。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程序:

(1)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20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②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2)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

(3)当场核对现场打印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省外考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工作时间)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网址: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丹丹老师的电话15611294089

2.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25日8:30-11:30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2015年10月25日14:30-17:00 英语、英语二

4.考试地点:湖南省学位办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下载: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网址:www.chinadegrees.cn/zzlk。

注意: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招生计划共150人。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zzlk)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按要求将该表交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然后在规定复试时间携带《资格审查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我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yjsy.hunnu.edu.cn

六、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执行。现有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如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发生变化,以新标准为准。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6

网址:yjsy.hunnu.edu.cn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篇6:硕士招生简章

硕士招生简章

硕士招生简章【一】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xx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xx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xx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xx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xx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xxxx〕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xx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xx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xx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xx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xx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xx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xx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xx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xx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xx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xxxx〕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xx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xx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篇7: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管理人才。要求毕业生成为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面向社会招收约20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内蒙古农业大学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为全国联考,全国MEM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报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研究生招生采取网报加现场报名的方式,所有考生在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

2.现场确认

月10日―14日,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核对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3.下载准考证:

①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②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

四.考试及录取

1. 全国联考

①英语(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含逻辑、数学、写作)。

2.复试及录取

复试内容:①笔试:政治理论、英语听力测试

②面试:英语口语和小组讨论

录取类别:①自筹经费:由考生与学校签订自筹培养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

2.学习方式:在职学习,其中一年半时间完成课程学习,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者,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为3万人民币,分年交清。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309337(王老师)

传 真:0471-431929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邮 编:010018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309256(马老师)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建东街275号

邮 编:010010

篇8: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长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省属师范大学,更是一所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学府。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且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1月1日以后出生)。

我校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三、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

招生专业

招生范围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6年2月17日-18日

2016年2月19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湖南省

注: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五、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满分600分)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年度招生计划1:6的比例进行,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请于2016年3月初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学校网址: www.ccsfu.edu.cn

招生信息网: zhaosheng.cncnc.org

E-mail:ccsfdxzsb@163.com

篇9: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10: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11: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和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古荡湾校区(杭州市万塘路258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大学,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培养人才的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是一所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学科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鲜明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设有教育学院、阿里巴巴商学院、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医学院等18个学院、1个基础教学部、1个直属附属医院(市二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325人,其中本科生17475人、硕士研究生2143人、博士研究生7人;教职工2186人,其中专任教师1490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54人,共享院士5名。

第十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20学校招收本科生4249人,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

1.学校设立教师教育荣誉学院——经亨颐学院。新生进校后,将择优选拔文、理科共80名优秀学生进入经亨颐学院文科、理科实验班进行特殊培养。

2.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录取(浙江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第一批提前批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统招专业。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艺术教育(师范)专业30 名;体育教育(师范)专业25名。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

专业志愿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年高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学前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

艺术教育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音乐类省统考专业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 分,C等计7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艺术、体育类专业(含相应的专业方向):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取得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三个专业高考志愿。

书法学专业:

浙江、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省: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对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项测试合格(入围、替补)名单,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4)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美术类、体育类):按浙江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其他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4.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先行锁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结果。对我校其他专业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录取时根据学校上一专业志愿或上一轮平行志愿录取后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进行计算机投档,录取原则同上。

5.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在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后再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多降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体育类专业为60分(含)以上(三位一体考生、体育特招考生的英语成绩作参考),英语(师范)、英语专业为115分(含)以上,日语、朝鲜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100分(含)以上。

6.排序中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7.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报考师范专业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均应认真阅读《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如有不符合此体检标准者,请勿填报师范类专业。

8.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其中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未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男生。

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经学校确认,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等相关材料)

(1)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主持)、曲艺、戏曲类艺术测试并获三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

11.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6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16年6月10日起开通)

0571-28865193(兼传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篇12: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16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与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熟悉金融机构管理与资本运营管理技术,擅长金融量化分析与计算,能够胜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投融资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应用创新型中高级金融管理技术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本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欢迎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推免生报名。

在符合国家招生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获得FRM、或CFA.或CPA.或金融类从业人员资格、或量化分析软件实现、或外国语语言能力等方面的投融资行业中从业所需资质证书的考生;欢迎已部分通过相关证书课程的考生报考;也欢迎已有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如文章)的考生报考。

三、考试

1.初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初定如下(注:最终考试科目以报名时正式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请到时参阅):

第一单元科目第二单元科目第三单元科目第四单元科目总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3-数学三431-金融学综合

100分100分150分150分500分

前三个单元为国家统考,考试要求见教育部相关大纲。

往年数学三考纲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kyzx/math/10/20131016/531494907.html

第四单元431金融学综合(150分)初试内容要求见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431《金融学综合》考试大纲要求,可以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yjsc.shnu.edu.cn/portals/11/sszs/jzwdg.htm.

参考教材为:

(1)金融学原理(含国际金融):茆训诚等编,《金融学概论》,机械工业出版社,;

(2)公司金融:张震著,《公司金融学》,清华大学出版社,;

2.复试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情况,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与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网页通知。复试主要考察《金融学综合》科目中的知识应用能力;复试参考教材同初试参考教材。

四、培养要点

我校金融专硕旨在培养中高级金融管理专业人士,分设三个方向:金融统计与建模;金融机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培养要点在于:

1.融合“理论学习+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构建了四维一体的应用创新培养模式;

2.聘请国内外应用金融教育界的卓越人士及业界专家共同指导培养,配备了多元化的双师型、双语型导师团队,注重培养能够系统掌握量化分析与经营技术的国际化的卓越金融管理人才;

3.根据培养需要,调整教学空间(校内或金融机构);专业培养与国际认证(SPSS,FRM,CFA)相结合;核心课程由校内外知名专业教授与业界技术专家或美国大学/法国大学教授共同设计培养大纲、轮流授课,形成了传授高层次专业知识与掌握应用技术相互统一的课程组合体系;

4.与美国犹他大学、北卡州立大学签署了“1+X”校际合作培养协议,有着更丰富更经济的国际交流与国际化培养渠道。根据全国金融专硕教指委发布的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双方的培养方案对接,部分课程互通,学分互认,部分核心课程由合作院校选派的外教讲授。经申请考核,被合作院校录取的研究生,可前往合作培养的美国院校读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双方院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可以获得双方院校的研究生学历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5.具有一级应用经济学硕士点授予权,同时设有金融学学术硕士、金融(英语)硕士与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等项目,学生可以交叉选择相关课程,课程选择范围广,部分课程学分互认。

五、课程特色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课程体系专业课程由专业必修课、基础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组成,包含金融统计与建模,金融管理与资本运营管理三大方向课程模块,特色在于CP I体系,为学生提供从理论学习、技术实践到项目应用与国际交流的全方位培养和训练。

1. C(Certification Course)认证课程:与学位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与行业认可度。如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认证结合课程:FRM1,FRM2.

2. P(Practice Course)实践课程:与学位教育相结合,学院派教授与金融业界精英的师资相互补充。对于金融专业硕士项目中的实践性较强课程,将开展(1+1)授课模式,即共同设计培养大纲,共同教授一门课程,专业教授负责理论教学,行业导师负责行业实践指导,以提高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代表性课程: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金融机构管理沙盘模拟与分析,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分析等。

3. I(International Course)国际课程:国际化师资,国际化课程,拓展学生国际视野(该系列课程全英语教学)。国际课程全部由国外合作院校的优秀教授执教,选用国际主流教材并全英语授课,授课内容与国外高校一致,同时项目课程注重课程设置与国外合作高校课程的对接,代表性课程: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分析,基金管理等。

注:具体课程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六、奖助体系上海师范大学有完善的优秀研究生奖助与科研资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约600元(在职的研究生除外),具体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2.优秀生源奖学金

对于985院校与211院校的推免生或者初考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学费给予部分减免,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

3.学业奖学金

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得奖励的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具体评选办法按国家有关文件办法执行。

学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等级;在学期间优秀者可申请获得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人民币0元/年,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三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年;

具体参见《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奖助办法》。

4.三助岗位津贴等。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受聘研究生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5.在读期间,可以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学术新人培养项目、优秀论文培育项目等科研资助项目,也可以参与导师项目,合作研究;

6.对研究生科研成果,按照学校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7.可以申请参加学校或学院资助的国际交流、国际短期游学项目。

七、学制与学费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学制为2年,学费为每年2.5万元人民币。

八、培养及证书颁发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学习与实践内容,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金融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九、其它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的有关信息后续发布,请浏览网页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人才培养/研究生:fb.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

十、咨询联系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专硕(MF)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6B-411、317室

邮编:34

联系人:傅老师,电话:021-64323265;QQ:2690671943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1-64321048,QQ:2087151537

传真:021-64321709

邮箱:mf_shnu@163.com

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

篇13: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20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硕士学位教育,在职研究生,协议包过班

世纪兴学校,010-87379778,www.shijixingedu.com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于正式招生。十一年来,我校宣传、招生、录取、培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多次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年招生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与招生计划

教育管理、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招生名额50人。

三、培养方式

不脱产学习模式。学制三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在我校上课,学习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四、收费标准

辅导费用为元

五、入学考试

参加2011年全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10月30日。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实行全国联考,其中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考核。

六、考前辅导

2011年1月一周辅导,2011年8月一周辅导,基本均利用寒暑假进行辅导。

七、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由学校授权单位进行统一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查后再去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须将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后到安师大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每位报考者均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照相并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请洽报考老师

篇14: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代码

xx大学的学校代码为xxxx,xx大学报考点的代码为xxxx。本简章所指的教育硕士(Ed.M)的专业代码为xxxxxxxxxx,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代码为1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培养目标

面向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教育领域,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及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等卓越教育工作者。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b)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日期:xxxx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所有报名参加xx大学招收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xx大学报考点,并到xx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x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5. 考试

考生首先参加初试,初试成绩达到参加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初试

xxxx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xxxx年12月14日至xxxx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共四门,情况如下:

研究方向

政治、外国语、业务一

业务二④

01 教育技术

②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③ 204英语二或242德语 (任选)

④ 333 教育综合

研究方向01:834 教育技术学

02 科学与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2:870 科学技术概论

03 教育管理

研究方向03:871 教育管理学

04 职业技术教育

研究方向04:877 职业技术教育概论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它科目的参考书目与考试大纲参见《xxxx年xx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含初试科目大纲)》。

考试地点为xx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为xxxx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信息通过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其他有关详细情况参考《xx大学xx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复试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口试结合。复试的具体内容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专业培养要求确定,参考如下:

“教育技术”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技术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技术学》,何克抗李文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科学与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科学技术概论(第2版)》,胡显章、曾国屏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月。

“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教育管理综合”,参考书目为:《教育管理学(第3版)》,陈孝彬、高洪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

“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参考书目为:《职业教育教学法》,徐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月。

6. 录取

1)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xx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有关材料。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5)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xxxx〕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xxxx〕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7. 学费、学制与学习年限

入学后采用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参加xx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学制3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4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学费为36000元人民币,按学年分期缴纳。奖学金体系由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另行制定与发布。

8. 其它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xx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xxxx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9. 咨询方式

xx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xx赤峰路67号xx大学南校区第三教学楼405室

邮编:2xxxx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电话: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

E-mail:xxxxxxxxxxx

网址:xxxxxxxxxxxxx

篇15: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教育硕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xx大学于xxxx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在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科教学等15个领域招收教育硕士,逐步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教育硕士培养和管理体系。

xxxx年我校继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20名。

一、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以及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皆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其中教育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它条件详见xx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xx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报考我校并选择“xx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xxxx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三、初试

xxxx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日期和时间为xxxx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初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和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

四、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教育管理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两种,其它领域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

考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标准:待定

八、其他

详情请登陆xx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为:

xx大学教育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鞠老师 武老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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