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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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地点公布

篇1: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地点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地点公布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请注意: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20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由西安理工大学组织实施,所有报考陕西省招生院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均在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参加考试。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单独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相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有关注意事项请在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上查询(yjsxy.xaut.edu.cn/)。

西安市内乘坐:二环 1号线、二环2号线、教育专线、7路、44路、48路、228路、240路、313路、320(游9)路、351路、402路、508路、528路、602路、716路、800路、910路等,可到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考试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到西安理工大学考点了解考场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以免贻误考试。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西安理工大学研招办。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fax)

三、西安理工大学附近部分宾馆

①理工宾馆: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家属区内) 电话:029-83297600、83297006

②忆江南酒店:西安市咸宁路3号(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南门向东约100米) 电话:029-83288888

③凯丽宾馆:西安市咸宁西路交大一村5舍(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南门斜对面) 电话:029-82228478

④西安建国饭店:西安市金花南路20号(西安理工大学金花校区东门向北约200米)电话:029-83238888

◇中国大学网: 陕西师范大学 单独考试 考场查询 硕士研究生

篇2: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前身是1944年成立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1954 年更名为西安师范学院,1960年与陕西师范学院合并,定名为陕西师范大学,197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建校7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积学、励志、敦行”的优良传统,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已发展成为一所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30万余人,形成了“抱道不曲、拥书自雄”的学风和“淳厚博雅、知行合一”的校风。现任党委书记甘晖研究员,校长程光旭教授。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800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长安校区从开始建设,目前已成为学校的主校区,主要承担本科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任务;雁塔校区已有六十多年的历史,目前主要承担本科一、二年级基础课和通识课教学以及教师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培训以及留学生教育等任务。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钟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1个学院、有63个本科专业,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9个领域)。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4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8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各类研究中心(所)60个。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此外,还设有教育部西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研发中心、陕西省教师教育指导中心和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以及中国唐史学会、中国古都学会等几十个学术团体和学术机构。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67%。专任教师中有教授近400人,副教授600余人。双聘院士5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7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20人,陕西省“三秦学者”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三五”人才、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等人才计划入选者45人,陕西省科技新星、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陕西省百名青年文学艺术家扶持计划等人才计划入选者30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4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17600余人,研究生 17400 余人(其中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9000余人),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生41500余人,外国留学生 900 余人。长期以来,学校以质量为生命线,狠抓教学管理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8项;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47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2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课程被评为国家双语示范课程,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11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特色专业,22个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11个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项目(包含10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卓越教师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战略,科研实力持续提升。近5年来,人文社会科学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91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 221项,教育部项目 154 项;特别是,获批国家社科基金类项目61项(含单列学科),居全国第5位,其中,后期资助项目14项和教育学单列项目10项,均位居全国首位;出版学术著作 564部,发表学术论文 6544 篇;有166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共争取纵向科研项目94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2项、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1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1项;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中央财政技术成果转化重大专项1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118部,其中专著39部,发表学术论文7005篇,46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授权专利518项,其中发明专利436项。

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和“陕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大力弘扬“厚德敦行”文化精神,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被中央文明委首批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十八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学校两校区图书馆面积达5.9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 380.81 万册,电子图书26000 GB。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学校编辑出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当代教师教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中国艺术教育》等学术刊物,其中《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首批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11种高校社科学报之一。学校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出版社是全国年销售额过亿元的10家高校出版社之一;杂志社是由教育部主管的拥有系列教育类刊物的大型期刊社,共发行 9 种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专业期刊,其中 4 种刊物为国家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作为中方合作院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

当前,陕西师范大学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20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其中: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所列拟招生数不含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列拟招生数不含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不接收推荐免试生。

(三)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招生试点

我校于起开展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和交叉学科平台培养硕士研究生改革试点工作,欢迎相关专业考生报考(具体情况详见学术型招生专业目录)。目前我校协同创新中心有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陕西表界面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交叉学科平台有边疆学、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学习科学、化学生物学、复杂性科学、能源新材料与器件、民族历史学、量子信息学、生物信息学等。各协同创新中心及交叉学科平台以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为牵引,以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广泛协同社会资源,挖掘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搭建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平台。

(四)“1023”专项计划招生试点

我校年将继续开展“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专项计划)的招生试点,欢迎志愿从事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中生源为西部边疆地区,2017年招生限定省区为甘肃、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报考。“1023”专项计划在7个研究方向招生(相关专业见学术型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的字母标识):A西部边疆政治与安全问题研究;B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研究;C西部边疆民族方面研究;D西部边疆宗教问题研究;E西部边疆农村社会发展研究;F西部边疆教育发展研究;G西部边疆环境与社会问题研究。申请该计划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注中填写研究方向的字母代码(勿填其他内容),例如:A。

(五)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有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③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②、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内各专业及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个招生领域均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其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我校单独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代码、名称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代码、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由考生在网报时先按统考科目选,报名结束后由我校统一替换为应考科目及代码(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11;英语一代码:250;数学科目代码:66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名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七)考生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报名方式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2、现场确认时间: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年12月24日—12月25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www.yjs.snnu.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的学制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专项计划考生的学制除外。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要求均需缴纳学费。

2、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nnu.edu.cn/

篇3: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公布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6年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请各位考生登录yz.chsi.com.cn/apply/cjcx/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9:00―4月15日0:00.

二、成绩复查

考生成绩在公布前评阅点及学校已经组织人员进行过反复核对,统考科目的客观题答题卡由计算机读卡阅卷,主观题为扫描后网上阅卷,因此考试成绩出现常规性错误的.可能性不大,一般也不会存在试题漏改、加分及登分错误等情况。若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者,可按以下要求申请复查。

1、申请时间:2月19―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过期不再受理。

2、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填写《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并将本人准考证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层519室)。

3、学校接受申请后将组织专人复核,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成绩复核只检查卷面是否漏批、加错分、错登分等。复查结果将于2月26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事宜

“国家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预计在3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尽快公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以免错过复试时间。在此之前我校不做成绩排名,不提供其他复试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2月16日

下载附件: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doc

篇4: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参考书目

书名:《20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复习指导》

作者:余学本 李士坤 等编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单独考试数学参考书目

书名1:《高等数学》(上、下册)

作者:同济大学数学系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书名2:《高等数学解题指导》(上、下册)

作者:李静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单独考试英语参考书目

书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应试指导与模拟试题》(根据第五版考试大纲编写)

作者:本书编写组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校自命题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内容范围、参考书目与统考生一致。

下一页

◇中国大学网: 北京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 参考书目 单独考试

篇5:兰州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本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本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

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型各招生专业和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

三、招生人数

20,我校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25人,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行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其中:招收的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考生人数不少于18人。

四、考试科目

单独考试专业初试科目门数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门数相同。其中:

(一)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单独命题;

(二)业务课试题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制:

1.国家统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1高等数学(物理类)”;国家统考“303数学三”,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2高等数学(地学类)”。

2.教育学、医学、农学等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业务课试题采用相应专业的全国统考试题。

3.其它专业业务课初试科目试题采用我校相应专业(领域)全国统考方式考试自主命制的业务课试题。

五、报名

1.10月,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yz.chsi.cn),报考点选“兰州大学”,考试方式选“单独考试”,考试科目选择我校相关专业全国统考方式的考试科目。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现场确认前,由学校统一将初试科目更改为单独考试的相应考试科目。

2.2011月10日-14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并提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和由2名不同专家推荐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专家推荐书》请从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e.lzu.edu.cn/Enroll/)中“硕士报名”栏目中下载。

六、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年1月4-5日,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同时进行。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确定: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采取在我校自主确定的全国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和单科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确定。

2.复试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下旬--4月中旬,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报考单独考试的上线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七、录取与培养

1.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与全国统考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样,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

考生也可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

篇6: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通知

云南省20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年2月20日公布。

报考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www.ynzs.cn)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成绩。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成绩。

一、成绩查询方法

考生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找到“研究生查询”→点击“2016年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输入“考生编号”、“证件号码”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成绩。

二、成绩复核方法

(一)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报考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由报考学校汇总后统一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学校自命题科目由学校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二)复核材料提交

成绩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1份。

4.委托书1份(委托他人代为复核时提供,本人亲自复核不用提供)。

提交时间:

2月21日-2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提交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行政楼219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三)学校于3月1日前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

3.报考我校考生如遗忘考生编号,请点击以下链接,在“硕士考生查询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可以查询。

stu.ynnu.yanzhao.edu.cn

附件:

1.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篇7: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2016 年 2 月 21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五、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6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篇8: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二、招生专业、计划

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

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方式

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录取原则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机制

1.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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