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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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招生简章

篇1:长安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招生简章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为了做好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继续在全部学术型专业和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2个专业学位类别中对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进行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选择请参照专业目录),录取后作为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满4年(即9月前参加工作)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

3.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

4.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必须在10月10日到10月31日每天9:00―22:00时间内自行登陆yz.chsi.cn(教育网)或yz.chsi.com.cn(公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在11月10日―14日内凭报名号及简章要求的其它材料到长安大学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交费、照相。

2.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

3.报名点: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

4.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未上网的国内学历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两名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凭报名号到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现场确认。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统一考试时间一致。

考试地点: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定。

四、考试科目及方式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试题全部由我校命题,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11)(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2.外语(不含听力),科目代码:英语241,俄语242,日语243;

3.业务课一(科目名称是数学的则考试单考数学,科目代码602);

4.业务课二名称和代码与统考相同。考试科目见我校20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的内容范围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五、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与我校签有人才培养协议的单位的考生。对初试、复试成绩合格者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和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于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制与培养学术型硕士学制一般为2.5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原则上要求在学校修完规定学分,然后可回单位结合本单位研究课题,边工作边完成论文,以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七、培养费学术型硕士委托培养费共计30000元,专业学位委托培养费共计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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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培养目标201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余名(包含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其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715余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符合我校业务要求(高职高专毕业后进修过6门以上大学本科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成绩单原件,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只限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时间为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选择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单独考试、同等学力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境外学历、未上网的国内学历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录取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

六、奖学金我校自20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一等奖学金为9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20%,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三等奖学金为3600元/年,所占比例约为40%。定向、委托培养、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七、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说明1.2013年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统一录取。

2.我校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或推荐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型,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八、其他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chd.edu.cn/

研招办E-mail信箱:yzban@chd.edu.cn

电 话:(029)82334323

传 真:(029)82334775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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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简章

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代码1253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其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综合知识、英语 ,共两门。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简历证明。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学制两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按照级MPAcc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两年共10.8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2012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英语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兰老师

电话:010-82509175、010-62516871、010-82501553(Fax)

咨询邮箱:mpacc@rbs.org.cn

商学院网址:www.rbs.org.cn

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网址:mpacc.rbs.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项目中心(明德商学楼0608室)

邮政编码:100872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12年6月

篇4: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125200)。计划招收100人。

一、 专业介绍

为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医疗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高层次、应用型的专业人才,中国人民大学自2001年起,在全国开展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拥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之一,是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2006年以所有指标全优的佳绩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2010年成为教育部七家MPA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自200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委,河南、山西、内蒙古、河北、山东等省(自治区),青岛、广州、贵港、珠海、东莞、柳州、烟台、威海等地区党政机关组织或人事部门,先后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有关国家部委系统和地方政府的公务员队伍中招收和培养MPA研究生。目前,累计录取3387人,2540人获得MPA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已成为国内最重要的MPA培养基地之一。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分别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资格自审

所有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考生填报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于2012年7月14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原件。

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按照当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请于2012年10月17日-10月26日自行从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必须一致,如有虚假或不一致,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准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不退报名考试费。

五、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2、初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英语

六、交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初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将《资格审查表》、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一并寄(送)至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16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陈奕欣收

邮编:100872

七、复试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底(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进入《复试名单》者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复试时须提交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历查询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首页-学信档案-注册帐号-激活帐号-实名信息填写-系统登录-在线验证-获得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含12位在线验证码。

八、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按照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及考生单位须同我校签订协议书并按规定交纳学费。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在职攻读。

2、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2-4年,一般为2年。

十、培养方式及培养费用

培养方式:参照2012级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

培养费用:总计4.2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www.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zhaosheng@mparuc.edu.cn

联系人:陈奕欣老师 电话:010-62513886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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