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水平(精选6篇)由网友“o84i0e3e4”投稿提供,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水平,希望您能喜欢!
篇1: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水平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水平
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立足新形势,积极拓展村民自治新领域,以东山街道红光村为试点,全面稳妥地推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村民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红光村的主要做法是: 一、端正思想,提高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红光村党支部、村委会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经过多年的艰苦工作,集体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计划外生育也多年没有发生。但是,在计划生育的管理方式上,采取以查孕为主的“双月查”。查出计划外怀孕,上门说服动员,直到采取补救措施,落实长效措施为止。如不参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等手段来管理。这种工作方法的弊端日益显现。一是大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已逐步转变,想超生的毕竟是少数。不少群众对这种频繁的查孕不理解,而群众日益需求的生殖保健等方面的服务又不能得到。二是村干部的精减,仅靠行政手段来管理计划生育又感到人手不够。为此,村“两委会”根据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他们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要摆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走上让群众满意,干部好做工作的良性循环轨道。必须将工作重心下移,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改变计划生育光靠干部管理、说教等方式,使大多数群众都参与到计生工作中来,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落实队伍,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作保证,很难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下去。首先,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选配一名有文化水平、有工作能力、有事业心的人任村计生专干。其次,根据全村群众的居住分布情况,按照居住相近,活动方便的原则,成立了10个计划生育村民议事小组。经过认真推选,确定了10名有思想觉悟、有群众基础、有工作能力的人担任各村民议事小组的小组长。每个议事小组再推选2~3名议事代表任邻里小组小组长。这些人,有的是村民小组长,有的是党员,也有普通群众。组织网络建立以后,明确各自职责。通过抓组织、队伍建设,为实行村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村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建章立约,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实施 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修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计划生育公约是关键环节之一。首先,他们召开党支部会、村、组干部会、村计生协会理事会、村民代表会,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集思广益,遵循“依法建制、民主管理、自我约束、奖惩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本村的实情,修订了《红光村村民自治章程》中计划生育的章节,制订了《红光村计划生育公约》。新的章程、公约不仅规定了广大群众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义务,更明确了村委会对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群众应给予优惠奖励政策和待遇。其次,对群众进行全面发动。通过议事小组会议、致村民一封信、入户走访、张榜公示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发动,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达到了家喻户晓,群众达到“三知道、一参与”,即:知道本村在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公约,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主要由群众依法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章程、公约的修改,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修订过的《章程》、《公约》。最后,村委会还与每个农户签订了《遵守计划生育章程、公约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靠合同的制约作用,一方面,使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从而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另一方面,督促村委会及时兑现奖励政策,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村务公开,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监督 红光村计划生育公约第十一条规定: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干部依法办事。为畅通监督渠道,他们在村部设立了计生公开栏,定期公布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长期公示照顾再生一个孩子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办证程序、计划生育“七不准”、举报奖励办法。同时,还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半年和年终分别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报告《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的执行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质询和监督。经常召开计划生育民主会、议事会,对计划生育(如:奖励政策的落实、照顾再生育的审批、对违反计划生育人和事的处理等)村务实行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利益导向,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一是按时如数兑现奖励政策,每年仅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就达6000多元;村委会还为50多户独女户办理了养老保险;优先安排和推荐独生子女父母就业;符合照顾再生一孩的夫妇,如自愿放弃再生育计划,且女方达到35周岁,村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对遵守计划生育的夫妇,其子女考上大专院校,一次性给予3000~6000元的奖励;对65岁以上的老人实行每月发放40~60元养老金;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每月经期发给卫生用品。二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宣传活动。树立“晚婚晚育;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的新婚育观念。利用人口分校和会员之家,采取听讲课、看录相、做试卷、发卡片、做展板等形式开展“五期”知识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三是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凡是已婚的育龄妇女,每年三、九月份免费提供两次B超检查、乳透检查和其他服务。为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一次妇女病检查。为孕、产妇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妇女按规范进行随防服务。为提高报务水平,他们在“二室合一”的基础上,建成了卫生保健站,开展了“六位一体”服务(即疾病预防、全科医疗、卫生保健、康复指导、保健教育、计生服务)项目。四是扶贫帮困,为群众排忧解难。如付塘自然村村民施顺云一家四口人,其妻有病,小女儿患有痴呆症。由于家庭经济收入少,生活十分困难,一直住两间棚屋内。为解决该户的生活困难,村委会拿出1.5万元帮他家翻盖了两间新瓦房,并且每年在生活上给他家实施“定补”,使他家摆脱了困境。王一自然村村民王元龙,早年丧妻,上有80岁的父亲,下有30多岁的儿子,由于家境贫困,一直未娶上儿媳妇,全家三个男单身,属村上的特困户。村委会帮其翻盖了新居。计生专干邵道秀为其儿子介绍了对象,儿子、儿媳婚后生了一个男孩,村还为女方安排了工作。现在全家四代五口人过上了其乐融融的好日子。 红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实践证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村民自治是基础,依法管理是保障,优质服务是宗旨,群众满意是目的。实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 1、村计划生育步入法制化轨道。实行依法管理、村级自治,改变了村计划生育工作靠“人治”的状况。把干部和群众置于平等法律主体地位,实现了双向制约,既保证了干部依法行政问题,又通过合同的制约力,促进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履行了党的根本宗旨。过去,在计划生育中强调管理,忽视服务的问题比较突出,把群众当成了单纯的管理对象,而不顾惜群众的困难。实行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在落实国策的前提下,把为群众排忧解难摆在突出的位置,把为群众服务摆上议事日程,把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到实处,党的宗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换来了群众的满意,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3、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红光村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群众的意愿得到了很好的尊重,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现在,凡需落实避孕节育的已婚育龄妇女都能在期内主动落实。要结婚的青年男、女都能在达到年龄后依法登记结婚。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XX市江宁区计生局
篇2: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联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工作总结
联奉村现有户籍人口 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 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在乡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今年年初以来,我村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村、组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支部+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人领小组。二是优化组级计生协会网络。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村4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村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统一思想认识,让村组干部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村再一次得到深入开展,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二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年初各组都和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对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组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村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乡年初制定的《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平安村寨创建、支部+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以实际行动来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今
年以来,投入大量资金对村计生服务室进行了全面的装修,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提高了服务质量,拓宽了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赤水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办法》的要求,严格按规定上报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经上级审查合格后,及时将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兑现到对象手中。
五、认真组织兑现违约责任工作。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目的就是让全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对一直以来就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户应按政策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对不执行本村《章程》和《公约》的对象按规定严格兑现违约责任,我村全年共兑现违约责任10550元,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有力地维持了正常工作秩序,提高了震慑力。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支两委成员、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得到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村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联奉村村民委员会
月9日
篇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总结
xx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一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X至X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X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X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X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X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X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X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X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一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
我镇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来,对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逐步唤起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为稳步实现人口“双降”目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激发工作动力。一是该镇继续加强书记、镇长对计生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听取镇计生办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工作的方式,提高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要求,时刻绷紧人口计生工作这根弦,切实履行好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和完善镇计生办、计生站、镇、村计生协会工作脉络。计生办、站加大计生工作服务力度,坚持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镇、村计生协会注重宣传引导效果,拓展协会会员群体,夯实农村诚信计生工作基础;三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对计生专干业务技能培训要求,召开季度计生工作分析会,找准位置,寻求工作突破点。同时,把理论知识和工作实绩相结合、工作力度和工作态度相结合,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对计生专干的考核。
(二)全力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我镇坚持把“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形成诚信计生的良好氛围和态势,注重诚信效果,部门协作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坚持这一工作方法,基层计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积极抓好村两委班子计生工作职责,动员群众落实计生手术,组织实施“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保证人口计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二是我镇群众逐渐接受并认可双向承诺工作方式,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积极申请加入各村计生协会,不断扩大村级计生协会的影响力,三是完善基层计生工作格局,搭建由育龄小组长为主的网络,把计生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实现村民计生工作自我管理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上半年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我们在工作中还在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还很依赖上级部门,自觉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都还很欠缺;二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经费没能满足工作开展需求,导致村级队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基层宣传力度不够深入,未能激发全体群众共同参与计划生育自治工作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突出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构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长效机制,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各项工作经费,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做好政策法规咨询,并同村计生协会会员交流,分析、整理其对计生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是按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事项,激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和信心。
三是继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意识,全民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
四是继续构建基层计生服务工作网络,由各村人口村长与育龄小组长把计生工作平台拓展到每家每户,掌握孕龄妇女与人口变动情况,以便进行跟进管理和服务。
篇4: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我镇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来,对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逐步唤起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为稳步实现人口“双降”目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激发工作动力。一是该镇继续加强书记、镇长对计生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听取镇计生办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工作的方式,提高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要求,时刻绷紧人口计生工作这根弦,切实履行好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和完善镇计生办、计生站、镇、村计生协会工作脉络。计生办、站加大计生工作服务力度,坚持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镇、村计生协会注重宣传引导效果,拓展协会会员群体,夯实农村诚信计生工作基础;三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对计生专干业务技能培训要求,召开季度计生工作分析会,找准位置,寻求工作突破点。同时,把理论知识和工作实绩相结合、工作力度和工作态度相结合,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对计生专干的考核。
(二)全力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我镇坚持把“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形成诚信计生的良好氛围和态势,注重诚信效果,部门协作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坚持这一工作方法,()基层计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是积极抓好村两委班子计生工作职责,动员群众落实计生手术,组织实施“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保证人口计生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二是我镇群众逐渐接受并认可双向承诺工作方式,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并积极申请加入各村计生协会,不断扩大村级计生协会的影响力,三是完善基层计生工作格局,搭建由育龄小组长为主的网络,把计生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实现村民计生工作自我管理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上半年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我们在工作中还在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还很依赖上级部门,自觉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都还很欠缺;二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经费没能满足工作开展需求,导致村级队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基层宣传力度不够深入,未能激发全体群众共同参与计划生育自治工作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突出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构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长效机制,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各项工作经费,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做好政策法规咨询,并同村计生协会会员交流,分析、整理其对计生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是按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事项,激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和信心。
三是继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意识,全民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
四是继续构建基层计生服务工作网络,由各村人口村长与育龄小组长把计生工作平台拓展到每家每户,掌握孕龄妇女与人口变动情况,以便进行跟进管理和服务。
镇计生办
篇5: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充分发挥基层“两委”和计生协会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市人口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四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村(居)委会和计生协会等自治组织和群团组织的作用,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维权自律相结合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新机制。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婚姻、生育、节育、奖励优惠政策等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点后面,因地制宜,积极引导,稳步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关怀为核心,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运行新机制,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实现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群众自我管理为主的转变,增强依靠村级自身力量完成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能力,有序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三、试点范围
根据省、市人口委安排,经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正路乡、漫水滩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同时做好一条山镇石门村、水源村,芦阳镇石城村、西林村,喜泉镇北滩村、尚坝村,中泉乡脑泉村、红岘台村,寺滩乡九支村、永川村,草窝滩镇青城村、八道泉村,五佛乡冬青村、老湾村,上沙沃镇大桥村、三个山村,红水镇清河村、界碑村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四、工作职责
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实行“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关怀为核心,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制定并落实好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二是领导和组织协调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保证工作经费投入。三是对上级党委和计生部门负总责。村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准确收集和上报各种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及时发放药具并引导群众采取适宜的避孕措施。三是协助领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奖扶、救助和优先优惠政策。配合乡级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环孕检、生殖健康等工作。五是开展计划生育公示、公开和民主监督等活动,积极推行“阳光计生”。
五、工作重点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就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村委会的组织下,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村民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通过试点,典型引路,逐步探索,夯实基础,重心下移,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两个转变。
(一)加强计生协会建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工作。
要以计划生育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为基准,加强协会基层基础建设,发挥协会组织网络健全、人才众多、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协助村委会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选拔责任心强,做事认真、有文化、有热情、群众基础好,社会声望高的人士进入计生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地缘接近、关系亲近、专业相近的原则,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和生育、生产、生活等会员活动小组,健全小组活动制度,并努力提高小组活动质量,及时做好各种活动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村级“两委”在决策和管理计划生育事务时,应注重听取村计生协会的意见,保证协会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协会在起草、制定、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中发挥好骨干作用,充分发挥会员的带头作用,带动群众遵章守约,倡导协会会员积极缴纳会费,加强对会费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帮助村民提高自治能力;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监督村委会搞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反映,让会员和群众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实行村务公开,推进基层自治民主化。
对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组织群众对《协会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等进行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推行村务公开。一是政务公开,要公布计生政策和计划生育工作“八不准”的规定以及村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二是事务公开,要公布人口计划审批和执行情况;三是公开有奖举报办法和举报电话,以政务公开实现“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三)维护群众权利,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关键在于组织和发动群众参与。要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让群众在思想上得到认同,在行动上予以支持。一是不断拓宽生育、节育、不育等生殖保健项目和节育技术服务领域,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奖、优、免、补”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三是要切实把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合格村”创建、“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和民主监督之中,使村民自治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
(四)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依托协会活动阵地,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殊困难救助、“生育关怀行动”、纪念日、节假日、集会宣传活动等为载体,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协会的宗旨、任务,扩大协会的影响,开展以“生育关怀”为主题的各项服务活动。
六、工作标准
(一)健全村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村民小组中心户长或育龄妇女小组长等职责,健全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网络。
(二)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体现大多数村民的意志《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村民签订《计划生育承诺书》时,要做到知情自愿,其内容要合法、合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三)积极引导群众较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措施。
(四)经常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服务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组织开展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重点帮扶、救助活动,并有较明显效果。
(六)全面、真实、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落实情况等重大事项。
(七)多数育龄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村民计划生育自主参与率达到80%以上。
(八)能及时妥善处理村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无违法收费和罚款,无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杜绝恶性案件发生、杜绝两有户生多孩、杜绝大月份引产现象。
(九)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无溺婴弃婴、无非法领养、无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杜绝早婚早育现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
(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群众服务到村、到组、到人,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七、工作步骤
今年4月上旬为启动安排阶段,5-9月份为组织实施阶段,10月份为省、市抽查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4月10日-5月9日)。
各乡镇要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协会,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工具,采取发动会员入户宣传等形式,向村民广泛深入的宣传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意义、做法和要求。
(二)建章立制(5月10日-6月9日)。
明确“两委”和村(居)民代表大会等有关组织的计划生育职责,科学制订《村民自治实施方案》、《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承诺书》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协会理事会议制度、会员小组学习培训等制度。根据会员活动的实际需要,建立村民议事、产业发展等活动小组,丰富活动载体,使村民自治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发展轨道。
(三)签订合同(6月10日-30日)。
依据讨论通过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村委会依法与每对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承诺书。
(四)依法自治(7月1日-9月9日)。
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与村民签订的《计划生育承诺书》,村委会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村民履行义务,享受权力,参与民主管理。
(五)评估验收(9月10日-30日)。
9月10日至20日:各乡镇自查评估,将自查结果上报县计生局并上报经验报告;21日至30日:县人口和计生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试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评估结果上报市人口委并上报经验报告。10月上旬,市人口委、计生协组织评估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城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口计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人口计生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途径。各级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人口和计生局要成立以计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各乡镇以及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启动有安排、阶段有小结、年度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使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
要按照国家人口委、中国计生协《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评估内容和指标》及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规范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有力推动村(居)民自治工作的进程。
(三)加强指导,总结经验。
县乡计生部门和协会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深入一线,及时挖掘典型、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使计生村民自治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促进计生工作上水平。
篇6:对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当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仍有差距。一些乡、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老百姓天生就服管,没人管他们反而不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还是要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民不可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缺少群众基础,条件不成熟,不符合实际。
二是村规民约不尽规范。一些村制定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民应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极不平等,对村民规定的义务和限制、制约措施多,享受的权力、民主、政策措施少,过分强调村民的违约责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违约行为频繁,很难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计生部门不断加大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但在村、社、组计生干部的报酬落实上仍显不足。乡计生专干岗位津贴每月30元,是岗位津贴行业中最低的,村计生专干每年1200元,社宣传员每年120元,自管小组长每年360元,按天平均分别仅为3.3元、0.33元和0.98元,报酬水平偏低。同时村级没有任何活动经费,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四是村民参与意识不强。当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虽经多方宣传,但一些群众对村民自治工作仍漠不关心,自觉参与意识不强,认为是乡村干部的事情,给工作全面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应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
要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得到健康发展,使之形成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是前提。要从根本上转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错误认识,应当在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实际中充实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为群众带来的实惠,逐步转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从而实现要我自治向我要自治目标的转变。
2、实行村民管理是主体。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就必须突出广大村民是管理主体这个重点,所以在工作的开展中,应当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由全体村民选举自己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讨论制定村规民约,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协议办事。
3、丰富活动内容是载体。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充分发挥乡、村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通过他们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协助、参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真正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
4、保证资金投入是基础。各级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不大加大投入,全力保障村级计划生育正常工作运转和计生干部报酬的落实,这是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条件。在现阶段群众的生育愿望还没有得到彻底改变的情况下,各级计生干部特别是村、社、组计生干部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苦,工作压力也很大,如果不能再从经费和报酬上加以落实,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将更大。
5、强化工作指导是关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因此,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支持和帮助村级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村委会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承担起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责,达到村民自治的目的。
总之,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是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以人全面发展理念,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变革,体现计生工作“两个转变”的重要举措,只有不断创新,总结完善,扎实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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