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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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选10篇)由网友“尽亭归山”投稿提供,这里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些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方便大家学习。

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篇1: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20,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招收优秀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

拟申请免试攻读南京财经大学年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推免系统”(网址:yjsc.njue.edu.cn:8080/web/tmsgl/)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8月25日至209月18日。

一、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6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预期可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请专业

申请者可参考我校网站公布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专硕(定向班)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程序

1、即日起,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推免生的,请登陆“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推免系统”(网址:yjsc.njue.edu.cn:8080/web/tmsgl/),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我校申请系统开放后,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会即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知面试时间。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请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一般需在网上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仅支持pdf格式):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②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③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④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4、年9月25日后,考核合格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专业(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5、我校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于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的24小时内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

6、2015年10月中旬,我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奖励政策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元;在读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定向生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五、其它说明

1、补贴复试费用。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到入学后可获得500元的复试交通费补贴。

2、若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以上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热忱欢迎有志、优秀学生申请南京财经大学推免生!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篇2: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广东财经大学现启动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收工作,欢迎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除以在职人员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其余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名列前茅;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获得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向我校提交复试申请。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附件1);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见附件2);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见附件3);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篇3:吉林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吉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申请材料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一份;

2、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生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或代表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4、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单。

申请材料请于复试时上交到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36)。

三、申请程序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20推免生的申请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申请我校的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请参阅《吉林财经大学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能点击确认,方可来校进行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能力。复试合格后在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24小时内回复。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4、为保证招生计划顺利进行,被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允许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与统考生同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编:130117

电话:0431-84539140(兼传真)

网址:yjsy.jlufe.edu.cn/web/index.aspx

篇4:中山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中山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中山大学欢迎全国“211工程”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预报名(点击此处可进入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参加我校复试合格。

5。本科毕业,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请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硕士生招生”中查阅《中山大学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该目录未发布前,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作为参考)。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后,在“预报名”处网上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下载填写、打印《中山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直接寄(送)到各拟接收的院(系)。各院(系)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见附件: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各接收院系将于209月25日前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2。申请人在复试时向拟接收的院系提出奖助金申请,院系根据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获得奖助金名单。获得奖助金的免试生,入学当年免交学费,并可获得4800元的生活津贴。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7月

附:中山大学2010年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篇5:南京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有关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合计为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以及包括航天科技(CASC)奖助学金、华为奖学金、LG化学奖学金在内的2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优秀硕士生年度获得的奖助学金可超过5万元。

2、推免生在拟录取后可先期与导师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3、学校接收部分优秀推免生申请硕博连读(150名左右),硕博连读生入学后取得硕士学籍,第二学年转为博士生培养。推免生可以先申请推免硕士,在复试阶段或拟录取阶段向学院申请硕博连读。

二、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高校、重点(优势)学科的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积极进取,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本科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和课外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或有科技创新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有授权专利、科技成果获奖等)、或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三、接收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和专业学位的专业(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博士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博连读生。各学院招收的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50%(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

四、申请和选拔程序

1、申请人于9月25日以后在教育部的“全国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并进行报名申请。

2、学校拟定于9月30日前完成接收审核、发放复试通知、参加复试的确认工作,推免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学校拟定于10月10日前组织进行复试考核选拔,复试以面试为主,推免生应提供相应的材料(复试具体办法、要求及安排见后续公告)。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

4、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两天内,我校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按照复试排名次序递补录取。

5、部分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复试录取工作,并于在10月15日前完成。

6、10月15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按照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的要求上报。

五、特别说明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发放复试通知、组织参加复试、公布拟录取通知等各阶段时间安排比较紧凑,推免生要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公告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的相关信息通知。

2、参加我校夏令营的营员获得推免生资格并申请我校,按照我校夏令营政策执行。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处分;

(3)未能在本科正常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六、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联系方式

篇6: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所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为做好本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投身国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成绩在年级专业名列前茅。

4.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申请办法:

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志愿,并及时接收我所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三、工作及进度安排

1.8月25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网上下载www.sssyzw.cn并填写)

(2)《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网上下载www.sssyzw.cn)

(3)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

(4) 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发表论文或其它研究成果情况的有关复印件。

2.我所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我所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我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推免生复试工作。

3.面试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奖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所,凡是被我所录取的国家“985工程”院校的推荐免试生享受1-2万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被接收的申请人在年8月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3.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

4.联系方式:邮箱:sssyjss@163.com 电话025-83773110 传真:025-83739753

篇7:山西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山西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为规范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省招考中心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推免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必须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第二条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

第五条校内各招生单位成立有关负责人和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各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5人,且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考生报名

第六条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第七条 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第八条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复试的推免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可报考)。

四、复试录取

第九条通过系统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第十条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接收推免生登记表》(下载地址:yjszsw.sxu.edu.cn/bgxz/)。

第十一条 推免生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十二条 推免生复试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确定复试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第十三条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推免生如在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各招生单位要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

第十六条 各招生单位上报复试及体检合格的名单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不合格者。

3、不能按时毕业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以及受处分者。

4、已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中有不及格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政审、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及弄虚作假行为者。

五、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所有参加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生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有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实行推免生工作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六、奖助体系

第二十条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了推免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范围为我校当年录取的所有推免生(不包括“支教团”推免生),奖励金额为基本学制内学费金额(即免除学费)。学校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硕博连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三助”工作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奖助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网站。

招生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7011714 传真0351-7010322邮箱:yzb@sx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在招生简章中查询。

篇8: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兼有法、文、理、工等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现有3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是江苏省经济管理类专业最齐全、规模最大的财经院校,拥有产业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企业管理四个省级重点学科,“电子商务”、“粮油品质控制及深加工技术”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产业经济学科梯队被评为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 统计学学科梯队被评为江苏省高校优秀学科梯队。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共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暂不招生)、会计学、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法学(含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应用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2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录取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人员;③同等学力人员;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

4、外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限日语或法语。

5、所有专业均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只限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专毕业生、且在相关部门工作满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9月1日)的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考生须于10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已学过的大学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封底)。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者在复试时需加试2门课程。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或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2、现场报名地点:以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确定。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学制

二年半。

六、联系办法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们都会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不提供专业课参考书目及历年专业课试卷的邮购,专业课试卷在我校研究生处的网站上可以下载。欢迎广大考生上网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0327

南京财经大学网址:www.njue.edu.cn

研究生处网址:yjsc.njue.edu.cn

研究生处E-Mail:njueyjsc@vip.163.com

联系电话:025-84028597(仙林校区),025-84028593( 传真);

025-83494896(福建路校区)

联系人:黄老师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52号信箱

邮政编码:210046

篇9:山西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山西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14 号)和《关于做好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4号)及《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晋财大校〔〕 7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原则

(一)推荐报名工作分为向校外推荐(以下简称外推)和向校内推荐(以下简称内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二者选其一,不能既选择外推又选择内推,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未能取得招生单位正式接收函的,本次推荐资格作废。

(二)申请内推的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专业对口”推荐,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可申请本专业的推免资格,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外推。

(三)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上不向外推荐,本学院没有专业学位的,可在校内申报相近的专业学位。

二、推免候选指标分配原则|

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及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参照附件《2012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候选指标分配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本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二)209月15-20日:学院负责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准备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1年9月21-25日:学院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组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本学院推免生的综合测评、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公示三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四)2011年9月26-10月10日:研究生学院汇总全校推免生候选名单,进行初审,并组织推免候选学生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公示三日。

(五)2011年10月11日:研究生学院将公示三日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

(六)2011年10月12日-20日:通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七)2011年10月20-22日:获接收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推荐申请表》或接收函报研究生学院,领取并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盖章后,10月23日前交回研究生学院。

(八)2011年10月24-25日:学校将《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盖章并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

(九)2011年10月25-30日:推免生到学院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于11月11日到山西财经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申请推荐免试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推荐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科期间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五)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项目结项书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严格、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程序,涉及推免生有关事宜需及时在学院及学校网上公布。监督电话:7666301、7666312。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各学院对本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当有质疑时,由各学院负责解释、处理。

(五)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推荐计划的学院,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学院。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2012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10:苏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

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

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

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将拟录取名单和有关报表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得延误。研究生招办在网上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书,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上确认待录取通知,未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我校推免录取资格。

3、10月20日左右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推免拟录取名单。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

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招生单位,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招生计划。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求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参与复试与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其它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5、我校不接收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推荐免试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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