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时间:2022-11-19 08:02:3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共8篇)由网友“香椿mm”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篇1: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0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7月22日-9月1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毕业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北京市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pgs.ruc.edu.cn)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篇2: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6.满足所申请学院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完成“双系统报名”

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含已参加我校各院系自行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pgs.ruc.edu.cn.

(2)209月25日至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需根据教育部文件确定后另行公告),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填报志愿,网址:yz.chsi.com.cn/.

2.申请人在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于年10月1日前寄送至相应学院。

3.我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15年10月8日前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同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进入2016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0月11日,请以届时学院通知为准)。

5.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推免生接收办法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7月

篇3:中国人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2016年,我校共有159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及19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3700人,其中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45人。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相关学院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及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代码:1304Z1)专业、美术专业学位(代码:135107)的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用办理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12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

篇4:上海大学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 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20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3)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招办

2013年8月26日

篇5:北京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现将我校2014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按三学年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型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即为1万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详见简章(2014年简章暂未公布,可参考简章)

2.我校自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起实行新的奖助办法(预计下学期初正式公布方案)。新的奖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既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又奖励学业成绩优秀者,且奖助额度和获奖比例将有很大的提高。其中学术型硕士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新生(主要是推荐免试生),奖励覆盖率为当年新生总人数的10%左右,奖励额度为0.8万元/生。

二、接收专业、人数和接收类别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人数请分别查询2014年学术型硕士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博士生专业目录(均暂未公布,预计在8月底公布)。除有特别说明的外,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以及珠海分院外,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凡接收本科直博生的专业或导师已在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有志于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申请人经考查合格,可以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被接收为硕博连读生的,第一、第二学年按学术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第二学年末经考核合格的,不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于第三学年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完成博士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3.我校部分理工科专业(导师)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科直博生)。本科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学制为5年。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型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型博士生奖助待遇。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备博士生阶段,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为博士生阶段,时间为3年。本科直博生必须在前2年内完成所有硕士生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核,合格者进入博士生阶段,完成学业的颁发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经考核认定为不适宜作为博士生培养的予以退学处理。

二、申请条件

1.品行优良,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刻苦,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等有学术专长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良好的专业素养,浓厚的专业兴趣,有培养潜质。

4.申请人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外推名额或我校补偿名额;我校应届本科生需获得内推名额,且不能申请补偿名额。补偿名额为竞争性名额,只能用于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详细说明见附件一。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营员和我校本科生)最晚于9月20日前登陆网上申请系统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网上申请系统目前暂未开通,将在2014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后开通,时间预计为8月底。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拟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各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阅。

我校部分学部(院、系)的网上申请截止日期和材料寄送截止日期有可能会提前,如果提前,我校将在9月上旬在网上申请系统及时公告,请注意查阅。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pdf或jpg格式版。

(3)个人自述1份(见附件,可正反面填写)。须同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4)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并被预录取的营员只需提供第(1)和(2)项材料。

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3.复试与接收

学部(院、系)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复试时间。复试费100元。我校将从复试合格的申请人中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发放《拟接收函》。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经考核拟接收的申请人,不再进行复试。

四、其他

1.接收为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部(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录取类别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于2013年11月18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般到本科就读院校教务处领取)寄送到接收学部(院、系),逾期不能提供的,将被取消被接收资格。

获得本科直博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不必进行硕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需按照上述要求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需参加我校2014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未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2.有关申请人书面材料是否寄到、是否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安排、是否被接收等受理状态,我校将及时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email等其他方式告知。请申请人随时登陆该系统,了解相关信息。

3.网上申请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被接收资格。

4.获得被接收资格的申请人本科毕业前须未受过任何处分,未有考试作弊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如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6.联系方式。北师大研招办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点击此处查询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附件列表: 1 、补偿名额说明 2 、个人自述。下载地址:graduate.bnu.edu.cn/ReadNews.aspx?NewsId=13080308466

篇6: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7月,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17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硕士生,年拟招收硕士生约3500人,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50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0人,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学术学位硕士的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我校单独考试由相关学院按系统单独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

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研招网上完成全国统一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完成现场采集、确认个人相关信息等报名程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

篇7: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3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年)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2012年7月,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17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硕士生,拟招收硕士生约3500人,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50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0人,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学术学位硕士的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我校单独考试由相关学院按系统单独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中国大学网考研 /kaoyan/)

篇8:南京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南京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保障考生权益,又维护学校声誉,特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目的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鼓励各院(系)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经济、科学、有效。

二、复试组织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强化复试考核,注重考生科研创新和一贯表现。各院(系)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院(系)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各院(系)的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各院(系)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的`复试同一时间进度开展,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每人仅有一次复试机会,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型复试的考生再次纳入专业学位复试。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复试面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笔试、阅卷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组织要求执行,做好安全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系)应负责认真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向考生解释、回复。

三、复试人选

复试人数一般为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的计算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单考生、联考生、调剂生),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图书情报硕士、新闻传播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等专业学位以及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初试科目改革试点的医学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可以酌情扩大复试比例。各院(系)应在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明确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南京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说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笔试(包括答题、撰写实验或研究设计等)和面试(包括综合口试、外语听说测试、实验技能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两种,各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公布相应的细则。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院(系)的复试说明(参见:grawww.nju.edu.cn研究生招生)。

北京农学院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办法

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西南民族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清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硕生报名开通

复旦大学招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办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预申请的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硕士生办法

西华师范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东北林业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招生简章

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外校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共8篇)】相关文章:

南京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的通知2023-02-08

沈阳建筑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3-08-17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2023-03-04

山东农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要求2023-05-25

第三军医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2023-04-15

第二军医大学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2024-03-11

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2023-03-3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通知2023-01-22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2023-07-01

推免生数量增加 考研或变得更难202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