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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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篇1: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招生办法

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5、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请浏览东华大学研招网(左下角――考研指南。最新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我校除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0)外,所有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流程

1、6月28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快速通道――“研究生招生学生平台”,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或平台公告),并打印相关表格(统一使用A4纸);

2、各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分批组织复试(截止到10月中旬),择优录取;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东华大学20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注:通过材料学院、纺织学院暑期夏令营申请者,申请流程以学院发布的暑期夏令营章程为准。

四、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证明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1、申请免试攻读东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国家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证明(如国家计算机等级、省市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等;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材料。

复试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东华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操作说明见平台公告,统一用A4纸打印);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同意推荐免试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3、本科就读专业导师推荐信2封。

申请人只可申请一种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型(即学术型或者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填报一个申请志愿,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办理全国考研报名手续

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办理全国考研报名手续才能确认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凭《东华大学2014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于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体检表寄(送)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年硕士研究生。通过国家大区检查及政审后,研招办将于2014年6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②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③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7月至10月中旬)。

篇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办法

欢迎全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3年我校招收外校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大学;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5.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后打印的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tmxt.ustc.edu.cn);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4.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上述第3、4项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上述材料于9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所申请的院系(各院系联系方式参见申请系统提示)。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和提交申请信息,并按要求向申请院系寄送有关申请材料。网上申请时间:205月20日至9月24日,申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年9月25日(以邮戳为准)。

2.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2年10月1前组织复试。经复试拟同意招收者,将寄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拟录取并取得所在高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按照2013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3年6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我校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等单位将举办暑期夏令营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夏令营专题网站),并将在优秀学生中提前预录取部分推免生。有意参加提前预录取选拔的同学,可通过夏令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推免生申请材料。

2.申请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寄送的申请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者应预计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4.招收推免生的院系和学科专业请参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学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在最新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招收人数由院系视申请生源情况在本院系硕士生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联系电话:0551-3602925?2924

联系人:连东侠、陈 琳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推免材料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院(系)研究生教学办收

邮编:230026

篇3: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20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6月5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时间,但必须在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在考生学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推荐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如本科学校还未开始推荐工作,申请表中推荐学校意见可以空缺,先参加复试,等取得推免资格后补寄,如最终未取得推免资格,本次报名复试无效);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提交由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体检表(从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由推荐学校校医院体检并加盖公章);

7.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20日前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19792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篇4: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江南大学欢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艺术、体育类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0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四级;

(五)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接收专业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获得学术型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生;获得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推免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外的硕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免生。(详见《江南大学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登录“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8日。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学院进行复审,招生学院将于9月30日前,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复试通知。

复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及复试日期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体检安排在我校校医院。

(三)复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

1.“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勿装订,备查);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如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勿装订,备查)。

5.如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者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推荐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进程

(一)10月12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及体检结果,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10月下旬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接收外校推免生名单,同意接收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向推荐学校发出接收函;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凭我校的接收函到推荐学校领取效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并到推荐学校所在地的省市招办报名点确认并缴费、照相;

(四)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到推荐学校领取经省市招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11月28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报到时交招生学院;

(二)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三)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都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联系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4122 电 话: 0510-85913639

传 真: 0510-85913637 电子邮件: yzb@jiangnan.edu.cn

点击进入:2012年江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5:青岛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均为公费。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见附件1。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2,其中推荐人应是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具有申请外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提供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原件)。

5.请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须提供原件),如CET四、六级成绩等。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以上材料(统一A4纸打印)于2012年9月27日前送达或寄达(以邮戳日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院、学科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我校将通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与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签署《青岛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并由研招办统一出具推荐免试生接收函给对方单位。

推荐免试生到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并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可被我校录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不能交来对方单位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签章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材料者不能被录取。

五、其他:

申请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荐免试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青岛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

篇6:南京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办法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工作现在开始,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国内重点院校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2.政治思想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前茅者

3.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篇7:南京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办法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首先浏览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了解相关信息,备齐申请材料,并于2011年9月30日(特殊情况者,务必于2011年10月1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送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我部初审、报考院系复审(大约收到申请表3天左右),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类别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上进行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照相、缴纳报名费),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备注: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四、其他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五、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587893、02583587096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编:210009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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