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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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合集12篇)由网友“啤酒肚肚也不大”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篇1: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我校126个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和29个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名额

我校可接收本校和外校推免生。接收本校的推免生占本校的推免生指标和招生指标;接收外校推免生只占本校的招生指标,不占本校的推免生指标。

各硕士点接收推免生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每个硕士点均可接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每个博士点所在学科专业和工学硕士点必须保证有推免生;历年统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硕士点一般要保证有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要从保证生源质量及学科发展的角度出发,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统考生,且应充分考虑到部分基础学科专业以及生源短缺学科专业的发展需求。如出现某一硕士点接收本校推免生超过3名的情况,学校将进行统一调配。

(三)为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学院应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尽量多接收外校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接收本校推免生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综合测评名次及外语要求:

(1)大学一至三年综合测评名次居所在专业同年级的.前20%(基地班前50%)。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可优先参加推荐,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或本科院校学报上正式发表过学术论文:文科1篇(独立)、理科1篇(独立),或参加全国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对个别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亦可优先予以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符合排名要求,不得单列。

(2)外语要求。非外语专业(不含体育艺术)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少数语种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少数语种四级)不低于400分;体育艺术专业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考试不低于400分。外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

4.身体健康状况:

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5.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且同意接收者。

(二)接收外校推免生条件

外校推免生除符合第(一)条第1、2、4、5款要求之外,还须经所在学校(须有推荐免试权)推荐,且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不低于85分),其他语种的要求与英语相当。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推免生接收程序

经各学校推荐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加盖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或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等材料寄送至各有关学院→学院审核→复试→将《申请表》等材料送交校研究生处审核、发接收函(外校推免生)→所在学校审核→所在学校省级招生办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网上报名。

外校推免生须于10月30日前将加盖省(市、区)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表》下载地址:yjsc.fjnu.edu.cn/;打印格式:A4纸单面。

(四)推免生报名

所有推免生均须经所在省(市、区)级招生办的审批,取得网报校验码,并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网报手续,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地的招生办(本校推免生11月10-11日到校研究生处)办理信息确认及摄像手续,未办理正式报考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各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招生专业(不得按研究生方向)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副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研究生辅导员、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复试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校研究生处备案。

(二)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于复试前在院务公开栏内公示。

(三)各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法规,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以及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各学院的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应负责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五)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应于10月8日前完成。

四、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一)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1)每生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记录和录音工作。复试结束后,复试录音磁带在各招生学院保存一年。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4.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的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方式,或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方式,尤其要重视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面试时间的长短应适宜。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但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成绩应不少于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应不少于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应不少于4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经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各招生学院最迟应在1天之内将复试成绩及结果公示,并告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要求

(一)各学院应在综合评定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水平等方面的基础上,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按需招生”的原则,认真做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招生纪律

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监察处、研究生处要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监督举报电话:22867115(监察处)、83465380(研究生处)。

八、其他事项

(一)我校拟接收的所有(含本校和外校)推免生的名单及有关材料(《申请表》、《复试评定表》、《复试记录》)应于10月10日前送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试评定表》、

篇2:西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考研频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指标分配

2012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共315名,其中推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87名,推荐专业学位研究生128名。

2012年各学院推免生总指标以学院2012届毕业生数(不含专升本学生)为主要依据,结合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数进行分配。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部分(见附件一)。研究生支教团3个指标的`分配由校团委负责。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推荐学术型研究生。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务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标准。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专业或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四、推荐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含两门次);

2.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成绩350分及以上),或参加国家大学法语、日语、俄语等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推免生总数的20%。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9月2日至8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填写《西北师范大学 2012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推荐。209月9日至13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推免生情况汇总表、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免生登记表、三年学习成绩表(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及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复印件、在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

3.学校审核。2011年9月14日至15日,学校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2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2011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联系单位。2011年9月23日至10月15日,推免生联系培养单位,并于10月15日前将接收单位同意接受公函报研究生学院招生部,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六、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督,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协助。

2.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3~5人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推荐实施办法,具体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

七、注意事项

1.推免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时间紧,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免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妥善处理好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中的问题。

3.各学院上报的推免生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内必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向外推荐”或“留校”,推荐本校学习的须写明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推荐类型及去向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凡取得接收单位接收函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推免生在2011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该指标由学校另行分配给其他学院。本人可报名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附件1:201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附件3: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情况汇总表

中国大学网

篇3: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中国大学网 ]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和《关于做好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组成,负责学校推荐免试的政策制订、组织协调和过程监督工作。学院成立本学院的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的党政主要领导、学生工作负责人及专家教授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推荐免试工作统一部署,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生选拔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2012年推荐免试生工作。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关心集体,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推荐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CET4级42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四、推荐办法

1.所有拟推荐学生均须进行综合考核,以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推荐。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GPA绩点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学习成绩GPA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比例不超过35%。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包括科研能力、活动能力、表达能力、思想政治素质等,如参加并完成SRT项目,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金善宝奖学金和邹秉文奖学金,文艺、体育方面的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奖励,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干部(或明星工程)及以上奖励,课外科技活动方面的校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社会工作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奖励或表彰等。学院在进行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时务必要保证学生提供的证书及学术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推荐时可以不面试,若有面试,面试成绩包含在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中,且不超过综合素质与能力表现考核成绩的40%。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推荐选拔办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3名或前1/2),或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SCI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2条款的限制,直接获取该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

3.可以跨学院和跨专业推荐,但一般应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推免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接收学院和接收专业应对学生在拟接收专业领域的综合专业知识进行全面考核。

4.各学院必须将本院的推荐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在学院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后方可正式开始推免工作。

5、对直博生,应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直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通知,今年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为640名,其中学术型460名,专业学位180名。教育部文件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应建立和完善与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同时,为了加快我校研究型大学建设,吸引优秀生源,推荐名额分配适当向具有国家重点学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较大的学院倾斜,其中留校名额和非留校名额不能互用。全日制专业学位名额相对集中安排在生源较充足、专业学位教育基础好和就业前景较好的学院和专业领域。

六、面试和接收工作

1.所有推免生均须经过面试考核方能接收。每位导师接收推免生一般不超过2名,院士、长江学者和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每位接收推免生一般不超过3名。

2.面试工作由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组织的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面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表现等。

4.面试计算总成绩,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面试总成绩。此成绩可作为面试小组确定推免生拟录取专业和导师的'依据,不计入推荐时综合考核总成绩。

5.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填写《面试记录表》,并在面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表》与其他面试材料一起交研究生秘书保存。

七、工作进程

进程序号时间安排工作内容12011.9.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院进行动员,启动推免生工作。

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22011.9.4前学院制定和提交推免生方案。32011.9.12前推荐生与所在学院联系,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下载)、《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下载)、《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等,本科成绩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材料可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并附推荐材料。学校和学院审核后的名单由学院公示5天。42011.9.17前推免生与志愿学校联系,学院通知报本校的推免生接收面试。向外校推荐的推免生将接收证明交所在学院。52011.9.22~2011.9.23面试、接收,以招生专业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对校内外拟接收推免生申请者进行身份确认和面试,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计划在面试阶段确定奖学金类别的学院同时确定推免生的奖学金类别。所有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占各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直博生均占2012年博士生招生计划。62011.9.22下午~

2011.9.23上午

推免生体检,所有推免生均须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72011.9.27前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江苏省考试院下发的《推免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推免生按规定填写《推免生登记表》,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82011.10.20前9月底-10月上旬研究生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推免生面试结果,并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接收函》。92011.11推免生到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八、其他事项

1.凡已获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放弃推免资格,不参加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学校不出具与就业、报考研究生、自费出国等有关的材料。

2. 各专业必须保留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3. 鼓励各学院积极与兄弟院校开展优秀生源交流。

4. 各学院要加强对推免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鼓励推免生在最后一年主动参与拟接收导师的科研活动。

5.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秉公办事,推荐工作小组应排除干扰,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南京农业大学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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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北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考研频道 ]

我校接收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已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英语成绩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水平(425分)。

二、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均向全国接收推免生。专业查询详见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yjs.nwu.edu.cn)。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攻读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所须提供的材料

1.《西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还可提供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

2.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参加复试。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研招办,邮编:710069,联系人:冯建涛

电话:029-88302210 传真:029-88303658

E-mail:yzb@nwu.edu.cn

篇5:山西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山西财经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14 号)和《关于做好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4号)及《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晋财大校〔〕 7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

一、申请推免资格的原则

(一)推荐报名工作分为向校外推荐(以下简称外推)和向校内推荐(以下简称内推),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二者选其一,不能既选择外推又选择内推,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未能取得招生单位正式接收函的,本次推荐资格作废。

(二)申请内推的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专业对口”推荐,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可申请本专业的推免资格,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没有硕士点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外推。

(三)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推荐,原则上不向外推荐,本学院没有专业学位的,可在校内申报相近的专业学位。

二、推免候选指标分配原则|

结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及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参照附件《2012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候选指标分配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209月15日:在学校网站公布本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二)2011年9月15-20日:学院负责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和动员、准备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2011年9月21-25日:学院按照《山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组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本学院推免生的综合测评、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并公示三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学院。

(四)2011年9月26-10月10日:研究生学院汇总全校推免生候选名单,进行初审,并组织推免候选学生参加测试,按测试成绩排序,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公示三日。

(五)2011年10月11日:研究生学院将公示三日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审定。

(六)2011年10月12日-20日:通知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凭《推荐申请表》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七)2011年10月20-22日:获接收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将接收单位盖章后的《推荐申请表》或接收函报研究生学院,领取并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经推免工作领导组审核盖章后,10月23日前交回研究生学院。

(八)2011年10月24-25日:学校将《推免生登记表》报省招办核查盖章并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

(九)2011年10月25-30日:推免生到学院领取网报校验码,在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网报信息,并于11月11日到山西财经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申请推荐免试生需提交的材料

(一)在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推荐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科期间成绩单,经学校教务处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五)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项目结项书等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严格、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程序,涉及推免生有关事宜需及时在学院及学校网上公布。监督电话:7666301、7666312。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如有违反,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四)各学院对本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当有质疑时,由各学院负责解释、处理。

(五)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推荐计划的学院,其剩余推荐计划将收回,另行下拨其它能够完成推荐任务的学院。

(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2012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6:浙江中医药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我校2012年准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0名,推免接收工作将于 9 月13日开始,现将具体接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浙江中医药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填写)(表格见附件)、“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盖章方可认定有效]及其他申请材料[包括自述、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获奖证书等],于2011年10月8日前寄(或送)达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我校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

2、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后,确定复试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工作办法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体检要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研招办届时公布复试、体检时间安排),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录取名单无效。

3、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对通过复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被拟录取后的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对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处分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浙江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邮编:310053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浙江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613539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网址:yjsgl.zjtcm.net/

申请表下载时请用A4纸打印,申请时提供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篇7:北京语言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关于接收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欢迎国内高校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篇8:北京语言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申请者请下载申请表格,并于9月30日之前(函寄的以当地邮戳为准)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的信封内,直接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部分:

1.北京语言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语言大学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申请人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原件(复印件无效),缺此信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母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己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我校研招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我们将及时通知初评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差额面试。面试合格的,我校将发出接收函。

接收函最迟寄出日期10月25日前。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大学网 考研频道

篇9: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福州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申请条件

凡外校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为以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经申报和审批,可作为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对象。

二、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书;

3、申请人具有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专业的推免生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推荐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程序

1、本地外校推免生应于10月11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送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或相关学院(外地推免生须以特快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于10月11日前寄到),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有关学院和校研招办于10月12日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并由学院电话、传真或者Email方式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复试时间:10月14日-16日,由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4、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规定的医院参加体验,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的精神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应于10月17日前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名单报校研招办,由我校研招办审核汇总拟接收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由我校研招办向申请者开具《福州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校外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拟接收的学术型推免生全部列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计划,均是公费培养,无需缴纳研究生学费;拟接收的专业学位推免生列入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需缴纳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全程.生),我校已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并且设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查询网址:yjsy.fzu.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号码:0591-22865504

单位代码:10386

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

热忱欢迎推免生到福州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

篇10:山东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山东大学各招生专业(教育部规定的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部分专业接收直博生。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未受过任何处分。

5.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6.毕业院校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高校者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即可申请;毕业院校非上述高校申请者专业排名一般应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10%,其他高校前5%;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

二、申请材料

1.专家推荐信2封,须2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本科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如专业外语、TOEFL、GRE、LELTS等)证明1份。

5.由申请人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公章,并区分“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不需邮寄,参加复试时提交即可。

三、网上报名

1.本报名系统仅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申请,本校考生无须在本系统报名,可直接与相关学院(中心、所)联系复试事宜。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sdu.edu.cn)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名流程如下:

(1)注册:报名时考生须先在本系统中进行用户注册;

(2)进入系统后点击“完善信息”,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调剂信息;

(3)完善信息后点击“查看信息”,查看、核实、修改个人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此时,系统将为您生成一个报名号,请您牢记自己的报名号。

3.报名期间您可以修改您的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允许修改,您还可以在“查看信息”中的.“当前状态”一栏中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9月23日20:00。

四、复试

(一)校内(包括威海校区)推免生复试安排

1.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2.复试时间:9月27-28日。具体时间以各学院(中心、所)安排为准。推荐到校内其他学院(中心、所)的推免生复试时须向复试学院(中心、所)提供本人的推荐资格证明(须注明学术型或专业学位)。

(二)校外推免生复试安排

1.学校和各学院(中心、所)将会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于9月24日下午由学院进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学院。

2.报到:校外推免生报到时间由我校各学院负责安排。

3.资格审查:在报到时,各学院(中心、所)将对每一位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4.体检:各学院(中心、所)通知相关考生于9月27-28日上午空腹到所在校区医院体检。

5.复试:9月27-28日,各学院(中心、所)对校外推免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以我校各学院(中心、所)通知为准。复试方案参见我校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的相关内容或咨询报考学院。

6.开具接收函:9月27-29日,研招办将根据各单位接收校外考生拟录取表为校外推免生开具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所修本科阶段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直博生

1.申请我校直博生须按上述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本校考生除外)与复试,复试时可向相关学院申请直博,通过学院复试后,可按博士生进行拟录取。

2.我校接收直博生的具体办法与要求详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毕业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2.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告推荐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9月11日

篇11: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作为211工程重点院校,本着吸纳人才、加强优秀生源校际交流的原则,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赴我校深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申请人是“211工程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是则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历年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主干课成绩在80分以上;

②前三学年总评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人数5%内;

③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

二、申请办法

1.有意申请者可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与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并咨询该专业接收推免生情况。

2.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的原件;

②本人自述;

③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④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⑤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优秀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TOEF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证明1份、或GRE成绩(分以上,5年有效)证明1份;

⑥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以上①-⑤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备案。

4.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复试与录取

1.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初审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并凭我校体检表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包括专业知识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专业指导组填好《复试情况表(推免生)》报我校研招办审核、接收录取。

2.我校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申请者凭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生校验码在10月25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不得选“全国统考”。并于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11月10日-14日)凭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缴费、照相及确认信息手续。未办理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生,推荐到本校的,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推荐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网上报名时可根据接收单位的要求选择报名点。外校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请在本人所在学校就近报名。

4.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盖有推荐学校和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20)85213863,(020)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华南师范大学电话查号台:020-85211114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请上我校研招办主页查询。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推免生)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华南师范大学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12: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

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

[中国大学网 ]      为了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接收对象仅限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211”、“985”院校的`推荐免试生,我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英语基础较好,艺术体育类考生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八级外国语考试,其他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6分)或四级70分以上(新成绩标准497分)。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推荐学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我校考核小组严格考核、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不受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限制。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申请专业

申请专业可到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我校“2012年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请务必在申请材料或推免资格证明中注明),其中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五、申请程序

1、拟申请人需在我校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此下载)》(并于9月25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各院(部、中心)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后,由院(部、中心)通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通过面试成绩合格后,发给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于10月20日至31日在当地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六、联络方式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6180804 传真:(0531)86180804

电子邮件:pj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

/

南京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的通知

江西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

南京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通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申请的通知

西南民族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

西华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预申请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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