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论文(精选10篇)由网友“金子涵Aria”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论文,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论文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论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提出以来,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都发挥出巨大优势。但是同时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兴事物,在其初期发展中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很多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有头无尾的现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来困难。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都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起步阶段,难以深入人心,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合作社的规模小。目前全国现存的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大都不超过100万,资金投入不够,合作社的发展受资金限制,整体实力较弱,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其次,合作社在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法规侧重点在与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合作社,合作社具体流程的法律制度缺失,合作社管理人员职责不明,即使法人外逃,也难以纠责。最后,合作社形同虚设。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大力提倡的经济组织形式,但是在基层政府执行过程中,更多的将其视为形象工程。大量合作社犹如雨后春笋,真正发挥作用的合作社不超过三分之二。
二、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监督
加强监督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全心投入,开展监督工作。首先,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对农民进行培训宣传,增加农民对合作社的了解,确保每个入社农民都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入社。其次,加强对基层领导者的培训,全面提高基层领导者的素质,增强法律知识,杜绝基层领导者将合作社视为其形象工程而开展工作。再次,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设定专门的监督小组,全程跟进监督合作社的发展,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促进农民合作社的透明、公开,实现合作社健康良好发展。
2.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存主要法律,该法在合作社发展初期确实大大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但是随着合作社进程的推展,《合作社法》已然不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例如,《合作社法》中对合作社注册设定限度较低,对成员的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等等。现存法律制度严重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实行农产品的市场化经营,但是,由于农民知识水平以及市场意识的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独立成型。因此,需要政府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需求,加大对于农业信息化建设,并且指派专人负责,对于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将难以理解的信息内容用简单的叙述方式表示出来,方面农民查阅。不断对农民进行高科技手段的普及,提高农民使用网络查找所需资料的能力以及在实际中使用信息的能力。
三、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现阶段,随着农村经济与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才能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更进一步发展,本文主要针对以下几种发展模式进行介绍,探索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
1.合作社+公司+农户模式
由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合同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家提供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成熟之后,由合作社验收,收购、包装、储藏或初加工,然后由龙头企业集中并作最终加工和销售。模式优势:通过有效的合作方式把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即可提高农户经营的规模效益,降低中间交易成本和违约机会,增强了农户与工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合作社+农户+基地模式
农民合作社依照本地特色建立良种、生产和加工基地,“以名特优新”为发展方向。通过为社员统一提供生产技术服务,统一防病虫害,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统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销售,统一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树立特色品牌、发展特色农业。模式优势: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可以极大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3.合作社+农业科教单位
农业科教单位或科技人员可以科技入股形式参与合作社的发展,成为合作社变不定期、不定量指导的松散连接变为紧密的利益连接。农业科教单位利用人才、技术及设备优势,为合作社科技发展提供原动力,合作社不仅可以为科研人员提供成果转化的基地,而且可以根据其对合作社及农户的贡献给与一定的股份分红。模式优势:农业科技人员成为合作社的一份子,必将设身处地为合作社及农户着想,为他们提供及时,专业的指导和帮助,有利于产学研一体化。四、结语在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我国农村发展现状,从实际出发,积极提供政策制度保证,在不同的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篇2:浅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论文
浅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论文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桥梁与纽带作用。合作社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对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经济
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战略目标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力量,是现阶段农村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
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生产发展了才可以实现生活宽裕,从而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合作社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五促进、一增加”,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进入商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业科技的提高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民合作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人、财、物基础。具体来说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产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农户们不再是作为个体购买生产资料、销售产品。合作社作为农户之间联系的纽带为农户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广西国和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4户养殖大户和当地的和丰禽业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作社依托公司在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从产前到产后的“五统一”服务,即:统一鸡舍的标准化建设;统一供应优质鸡苗及农资;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成鸡销售。通过合作社的统一管理极大提高了成鸡的产量与质量,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活宽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从而使农户在进入市场的时候改变被动地位,拥有一定的价格话语权。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广西兴业洪波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响应国家“助农增收的号召”,推行“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发展养兔业,为养殖户提供技术、兔苗、笼具、饲料、疫苗及回收商品兔等社会化一条龙全程服务。截止发展养户500余户,出栏种兔5万只,出栏肉兔30万只,年产值1000多万元,年养户增加纯收入350万元,每个养户年纯收入10-15万元,实现养户人均增收3万元以上,有效的实现了农民“生活宽裕”。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乡风文明”
培养新型农民,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和目标之一。合作社除了向社员讲授实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之外,还会向农民传递国家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合作社的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比较容易为农民所接受,成为创新农村科技文化的载体和手段。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新风尚的形成,促使农村形成诚信友爱、和谐互助的社会环境。农民思想和精神面貌的显着变化,极大地加快了“乡风文明”的实现步伐。事实证明,合作社已成为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普及先进思想文化、传播科学文明的有效载体。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村容整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农民形成团结互助的合作关系,同时带动农民更好地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良好的社会风气自然会带动农村实现“村容整洁”。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管理民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民管”,社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章程,而章程是由作为合作社成员的农民共同讨论制定的,这就将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的自治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实现“管理民主”的可行途径之一,合作社章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它的价值基础和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具有天然的相同之处,因而,应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生车增加收入的载体;教育农民参与合作和提高素质的载体;连接政府与农民进行乡村建设的载体;繁荣乡村文化和培养乡村民主的载体,从而达到又快又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206月,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495个,同比增长88.7%;合作社出资总额5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2倍;成员总数71660人,同比增长了61.6%。
从产业分布来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多个行业,且大部分合作社集中在种植业及养殖业。在区域分布上,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加上不同地区的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广西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广西全区14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玉林、梧州、桂林、钦州等地,从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这些地区主要生产木薯、蔬菜、瓜果等;养殖上以家禽、生猪为主。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因此农户有比较强烈的合作倾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农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北部湾经济区例如: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地交通便捷,农产品的中间商或者直接采购者较多,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市场风险以及买房优势较小,因此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愿望较弱;相反,在一些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交通不便,信息不够灵通的地方,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基本处于买方市场,农民没有定价的话语权,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愿望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也就较多。
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的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技术,提高了农民社员的素质,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塑造新型农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调控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杠杆和支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员的培训力度,除了提高社员的种养水平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普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
徐旭初,黄胜忠.走向新合作——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174-179.
篇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论文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论文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桥梁与纽带作用。合作社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对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经济
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战略目标涵盖了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如何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力量,是现阶段农村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这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
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生产发展了才可以实现生活宽裕,从而对新农村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合作社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五促进、一增加”,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进入商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产品的销售;促进农业科技的提高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民合作意识的增强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对于新农村建设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人、财、物基础。具体来说合作社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产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农户们不再是作为个体购买生产资料、销售产品。合作社作为农户之间联系的纽带为农户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发展”。广西国和禽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由当地4户养殖大户和当地的和丰禽业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的,合作社依托公司在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从产前到产后的“五统一”服务,即:统一鸡舍的标准化建设;统一供应优质鸡苗及农资;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成鸡销售。通过合作社的统一管理极大提高了成鸡的产量与质量,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生活宽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从而使农户在进入市场的时候改变被动地位,拥有一定的价格话语权。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广西兴业洪波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响应国家“助农增收的号召”,推行“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发展养兔业,为养殖户提供技术、兔苗、笼具、饲料、疫苗及回收商品兔等社会化一条龙全程服务。截止2010年发展养户500余户,出栏种兔5万只,出栏肉兔30万只,年产值1000多万元,年养户增加纯收入350万元,每个养户年纯收入10-15万元,实现养户人均增收3万元以上,有效的实现了农民“生活宽裕”。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乡风文明”
培养新型农民,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素质是合作社为社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和目标之一。合作社除了向社员讲授实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之外,还会向农民传递国家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合作社的培训方式灵活多样,比较容易为农民所接受,成为创新农村科技文化的载体和手段。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新风尚的形成,促使农村形成诚信友爱、和谐互助的社会环境。农民思想和精神面貌的显著变化,极大地加快了“乡风文明”的实现步伐。事实证明,合作社已成为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普及先进思想文化、传播科学文明的有效载体。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村容整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上,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合作社的带动下,农民形成团结互助的`合作关系,同时带动农民更好地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良好的社会风气自然会带动农村实现“村容整洁”。
(五)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利于实现“管理民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民管”,社员必须遵守合作社的章程,而章程是由作为合作社成员的农民共同讨论制定的,这就将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的自治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实现“管理民主”的可行途径之一,合作社章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管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它的价值基础和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具有天然的相同之处,因而,应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生车增加收入的载体;教育农民参与合作和提高素质的载体;连接政府与农民进行乡村建设的载体;繁荣乡村文化和培养乡村民主的载体,从而达到又快又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2010年6月,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495个,同比增长88.7%;合作社出资总额5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2倍;成员总数71660人,同比增长了61.6%。
从产业分布来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多个行业,且大部分合作社集中在种植业及养殖业。在区域分布上,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加上不同地区的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广西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广西全区14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玉林、梧州、桂林、钦州等地,从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这些地区主要生产木薯、蔬菜、瓜果等;养殖上以家禽、生猪为主。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因此农户有比较强烈的合作倾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农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北部湾经济区例如: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地交通便捷,农产品的中间商或者直接采购者较多,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市场风险以及买房优势较小,因此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愿望较弱;相反,在一些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交通不便,信息不够灵通的地方,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基本处于买方市场,农民没有定价的话语权,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愿望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也就较多。
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的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技术,提高了农民社员的素质,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塑造新型农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调控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杠杆和支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员的培训力度,除了提高社员的种养水平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普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2010.
[2]徐旭初,黄胜忠.走向新合作——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74-179.
篇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统计,截至6月,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495个,同比增长88.7%;合作社出资总额50多亿元,同比增长了2倍;成员总数71660人,同比增长了61.6%。
从产业分布来看,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多个行业,且大部分合作社集中在种植业及养殖业。在区域分布上,由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条件、交通条件以及产业结构各不相同,加上不同地区的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因此,广西各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广西全区14个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玉林、梧州、桂林、钦州等地,从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这些地区主要生产木薯、蔬菜、瓜果等;养殖上以家禽、生猪为主。这些农产品的市场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因此农户有比较强烈的合作倾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农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
从地理位置上看,北部湾经济区例如:南宁、防城港、北海等地交通便捷,农产品的中间商或者直接采购者较多,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大,市场风险以及买房优势较小,因此农民组建合作组织的愿望较弱;相反,在一些受地理位置限制较大,交通不便,信息不够灵通的地方,农产品供给价格弹性较小,基本处于买方市场,农民没有定价的话语权,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加入合作社组织的愿望比较强烈,相对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也就较多。
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新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以提高农村的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这就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对农民社员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技术,提高了农民社员的素质,增强了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塑造新型农民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也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调控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杠杆和支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加大对社员的培训力度,除了提高社员的种养水平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普及与农业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社员的综合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敏.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
[2]徐旭初,黄胜忠.走向新合作——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174-179.
篇5: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从我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截止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21个。其中自治区级示范性合作社3个:旭日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腾飞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古力地亚尔农民专业合作社. XXX县前程农畜产品购销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类型多,涉及面广,合作社组织涉及农业各个领域。其中从事农产品购销70个,林果业4个,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从刚开始的3-4年增加到现在的47个。今年全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XXX县那依力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在XXX县托克扎克镇成立。联合社的农产品都是联合社成员的基地直接提供的,通过成立联合社,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同时可以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单个合作社销售的成本,还能有效整合资源、连接市场之路,从而开展更高平台上的产品营销、信用合作等各项服务。目前有67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财务规范和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辐射作用显著。合作社有社员2350人,带动周边农户10450户,销售农产品累计23000吨,实现销售收入4900万元,占农产品销售收入的7%。
入社社员达2956人,签定销售合同数1891个,合同面积7049亩,销售农产品30694.8吨,销售金额5238.4万元,上交税金0.57万元。
截止目前全县合作社入社社员3255人,拥有固定资产总额1327.3万元,带动农户数28900户,经营规模面积7649亩。为了增加农产品销售,站敏乡旭日合作社在喀什市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收购当地农民种植的土豆、白菜、皮芽子等蔬菜,每月销售量600吨;全县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招标,与各乡镇中小学校签订食品供货协议,主要供应学校食堂肉、菜、蛋等食品,每月供应蔬菜等食品100吨;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路。充分利用广州对口支援我县的大好时机,扩大我县优质农副产品在全国的销售,产品在国内销售到天津、广洲、上海等内地市场。XXX县绿洲红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旭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森雁集团签定甜瓜、鲜杏供货协议,销售XXX县优质甜瓜、杏子,乌帕尔乡的 “晨光”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办理进出口许可经营证,与周边的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周边国家开展进出口贸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宣传认识不够。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 在宣传引导方面不够广泛、深入,致使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全面,对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合作意识不强,入社积极性不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自身建设不规范。XXX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呈现出较好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也参差不齐,合作领域窄,服务功能弱,发展规模小,总量少,入社会员少,辐射带动面小;有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章程、制度、没有工商登记,工作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利润返还机制和必要的监督机制,利益联合机制也不完善,尚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在外部环境上,认识程度还不高,扶持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范和提高。
4、合作社发展不平衡。有的合作社发展实力较强,辐射带动作用强、有的合作社经营范围狭窄,实力弱;
5、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着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合作社的发展引起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来推动合作社发展,但到具体执行时一些优惠政策难以落地。如: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不统一、贷款担保困难、生产设施用地困难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了合作社进一步做大做强。
6、资金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签订了农产品购销合同,由于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正常支付,而贷款又担保落实难,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
7、产品附加值低。我县大多数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是以散装原产品或半成品形式出售,很少进行产品的分级、包装、这不仅影响了我县农产品市场范围的开拓,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成效。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乡镇长、村长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地点设在村组。县农业局要依法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县农经局具体负责做好发展规划制定、法律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示范培育、宣传培训、统计监测等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作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合作理念和依法办社意识,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 强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作社辅导员队伍 和工作指导体系,县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场成立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要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 业务指导操作规程,加大对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 支熟悉法律政策、热心合作社事业的辅导员队伍,为促进合作社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规范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引导和支持农民专 业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生产 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注册商标、统一产品销售等服务。建立合作社农产品生产档案,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和监测制度。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如阿克喀什羊肉、木什红枣、土鸡和土鸡蛋、兰干土豆、阿瓦提石榴土红枣和蜂蜜、站敏巴旦木和核桃、红花等。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等认证活动。
5、加快市场开拓能力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外 销平台建设,到内地开拓销售市场,组织产品向广州等内地销售,加快现代农业农产品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学校食堂、涉农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产品展示、展销、洽谈推介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内地展会,负责做好展品宣传、广告等工作,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经费补贴。通过扩大合作社产品销售半径,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
6、加强规范化建设。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农业部等国家 11 部委的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示范社标准。围绕设立登记、建章立制、利益联结、统一服务、民主管理等,引导开展规范化建设。我县每年选择培育 2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7、营造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执行近年来自治区出 台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国家和自治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项目,可优先争取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提供信贷支持。县农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会同县农经局共同做好农民业合作社信用评估和建档工作。鼓励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相结合,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建立信贷支持绿色通道。县政府支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8、强化服务和销售功能。计划参加合作社的农户覆盖面达 35%,50%以上的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 产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增收水平超过其他农户20%以上。到,围绕我县六大产业发展,形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载体的产业集群,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农民能力显著增强。
9、争取项目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示范标准推进合作社发展,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使其发展壮大,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10、规范化运作
每建立一个合作社,都要进行民主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完善办事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农经局统一印制章程及各种内部管理制度,使其规范化,成立后由农经局验收,合格后统一授牌,这样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一个,使其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篇6: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根据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7月9日《关于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从农工部、农业局、农机局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调研组,对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合作社各年发展情况。到6月底,我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社29个,从登记时间上分:20登记的10个,占总数的35%,20登记的14个,占总数的48%,年登记的5个,占总数的17%。最早在工商登记的木兰乡烟草生产专业合作社,登记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产业中的`分布情况。29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方面13个(白莲4个、烟草2个、果业4个、花生1个、红薯1个、油茶1个),占总数的45%,养殖业方面12个(生猪养殖7个、蜂业3个、肉牛养殖1个、水产养殖1个),占总数的41%,农机服务4个,占总数的14%。
2、合作社注册资金情况。各类合作社共有注册资金1055.85万元,其中现金994.34万元,实物折款62.79万元,实物折款主要是4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多的为华丰畜禽专业合作社,达300万元,最少的为0.5万元,平均36.40万元。部分组织成员出资数额极少,难以开展经营活动。
3、合作社社员规模情况。各类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员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员为27名, 30人以下组织共19个,占组织总数的65.5%,人数最多的组织为113人,赣江源蜂业合作社在08年是曾拥有社员人数为86人,目前成员减少很多。全县合作社共有农民成员815名,占成员总数的97.8%,非农民社员17名。每个合作社农民成员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情况。多数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关制度,如财务社务公开、股金管理、资金管理、盈余分配、生产资料供应折让、社员产品交售、开支审批、现金存款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监督、公文和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内容比较完善,切合实际的占44%,重视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执行较好的占35%。
5、“三会”建设及民主管理情况。30人以上的组织(10个)三会组织健全,三会活动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会2次/年、理事会1次/季、监事会3次/年。理事会、监事会配合较默契的不多。多数组织议事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制度,实行附加表决制度组织暂时还没有。民主管理做得较好的组织不多,有些组织理事会内部较民主,但社员大会作用发挥不够。
6、合作社服务情况。实行了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综合服务的合作社19个,占总数的66%,实行单一服务,如加工或产品销售的组织10个,占总数34%。服务内容,有提供“九统一”( 统一对外承揽生产订单、统一按规划要求组织生产、统一购进农资、统一良种供应、统一农事安排、统一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调剂劳力和大型生产用具、统一品牌和包装)服务的,如烟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有提供“五统一”( 统一供应良种兽药饲料、统一执行无公害养殖技术标准、统一疫病防治和技术培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产品)服务的,如养殖类合作社;还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统一”服务(统一提供农机配件、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承揽耕作事务、统一调配农机耕作、统一耕作价格和结算)。服务效果较好的组织有12个,服务效果一般的11个,服务效果较差的6个。多数组织的服务,如木兰的烟草合作社、珠坑的红薯淀粉合作社、华丰畜禽合作社等较好地促进了成员的规模生产,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有效提高了产品产量和品质,大幅度提高了成员收入。
篇7: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广大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伴随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发展的全新市场主体,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中的重大制度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农民依法设立合作社,对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合作社及其成员抵御市场风险、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特点入手,剖析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并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得到逐步发展,特别是20xx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后,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9家,入股社员2054个,辐射带动农户5.5万多户,经营和联结基地面积14.07万余亩。按产业分,种植业23家,林特业28家,畜禽养殖业20家,水产业10家,其他9家;按服务内容分,技术信息型21家,生产加工销售型54家,供销合作型2家,其他(农机)9家。20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1.7亿元,实现盈余652万元。分析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以农民为主体,组织形式逐步呈现多样化。具体来讲,主要有三种: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主要是一些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技术、资金、贮藏、销售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同行业或同类型的养殖或种植专业大户,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有10家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如小曹娥禾丰辣椒专业合作社、阳明凤鸣家禽专业合作社等。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主要是以能人为核心,依托能力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联络若干专业农户,组成紧密型的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目前全市有60家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如朗霞杭州湾兔业专业合作社、梁弄天绿水果专业合作社等。三是农业、供销、行业协会等单位牵头引办型。就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设备、经营管理及市场销售等优势,组建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的合作社。目前全市有12家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如市瀑布仙茗产销合作社、市舜水蜜梨专业合作社等。
(二)以产业为依托,经营内容逐步呈现专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一般由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和社团组织组成。在已建立的专业合作社中,绝大多数是围绕当地的主导特色产业建立发展起来的。通过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如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申请农产品质量认证、创建品牌等,进一步推动主导产业的发展,提升特色产业的档次,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市加工型蔬菜、茭白、水产、畜禽、红枫、竹笋、茶叶、杨梅、蜜梨、葡萄等十大特色产业都相继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占全市特色农产品的比重达到55%以上。同时,合作社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57个,注册登记商标49个,获得各级名牌称号16个,建立国家级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及基地33个。
(三)以民办为原则,运作机制逐步呈现规范化。从目前运作较好的合作社来看,一般都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服务宗旨,有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章程。在组织参与上,只要符合入社条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内部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在服务和利益分配上,坚持以不盈利为原则,对内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让社员充分得到实惠,社员无偿享受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对已建立农产品品牌的,还可无偿享受所经营农产品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规范化合作社55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市级12家、**市级12家。
(四)以增收为目的,社员收入逐步呈现最大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直接参与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全过程,既发挥了家庭经营制度的优点,又克服了家庭经营规模小、与市场脱节等不足,农民通过自己的联合与合作,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的,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了社员收入。一些运作较好的合作社通过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品牌建设,对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进行统一销售,一方面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销售价格,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另一方面节约生产管理成本,提高合作社经营效益。同时,为增加社员收入,达到利益共享,合作社不但实行年终股金分红,而且实行销售二次分配
篇8: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分析
,进一步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xx年,我市实行盈余返还及股金分红360万元,受益社员1000余户。
二、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支持和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组织规模还偏小,规模实力还不强。由于当前大多数农民的小农意识还根深蒂固,缺少大局观念和合作意识,只求单干图自己发展,从而导致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目前,绝大多数合作社社员数不到50个,每家合作社入股社员平均只有24个。由于规模普遍较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导致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多数合作社注册资金低于10万元,再生产和流动资金缺少,尚未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实力。
(二)管理还不够规范,凝聚力还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的农民“集合体”,由于现阶段农民普遍素质不高,加之又缺乏高层次、高素质的合作社管理人才,导致一些合作社内部运作机制还不够规范,《章程》和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执行水平还不高,社员的民主管理意识还不强,财务管理与利益分配还不够规范。制度的不完善和执行的不严肃以及利益分配的不明确,直接导致社员对合作社关注度和期望值还不高。
(三)生产合作领域还处于初步阶段,产品附加值还不高。农业是弱势产业,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弱势群体联合体合作社来讲,合作的内容和项目起点固然不会很高。目前,我市现有的合作社中,90%以上都是直接从事种植和养殖,处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阶段,产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合作项目还比较少。绝大部分合作社的服务和业务还是停留在初级产品销售及信息、技术层面上,技术含量高、品牌效应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合作社还比较少。
(四)发展意识还不强,扶持发展力度还不大。一些乡镇、街道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扶持不力,推动不快;也有一些地方由政府和部门牵头创办,没有农民群众的参与,合作社运行缺乏活力。合作社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年终盈余基本返还给社员,客观上造成积累不足、后劲不强。一些合作社社员呼声较为强烈的是税费减免和用地优惠政策,已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主要瓶颈因素。
三、对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几点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更是我国农业走向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因此,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树立发展数量与质量并重的理念,加快合作社资源整合,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注重合作社规范管理和功能拓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提升社员素质,夯实发展基础。通过素质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社员自我生产经营能力,使合作社成员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要按照分级培训、注重引进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培训内容,加强合作社成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营技能、营销策略、管理经验、财务知识、合作技巧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引进,鼓励科研专家、有特长的农技人员、营销与管理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帮助解决合作社人才稀缺问题。具体的讲,合作社社长、班子骨干、入社社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合作社社长,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奉献意识,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为民办好事的工作作风;合作社班子及其成员而言,要有过硬的生产管理技术,较强的号召力,会市场经营、会品牌经营,懂得财务管理,社员信任度高;合作社社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支持和帮助合作社发展的愿望。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平台。按照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原则,加强各项制度建设,抓好制度贯彻执行,使合作社发展、运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组织制度上,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完善且操作性强的《章程》,健全财务会计、收益分配和内部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实现合作社组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生产制度上,要制订统一的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强化生产经营的质量控制,保障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农产品供给。在活动形式上,要定期组织合作社社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探讨研究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碰到的难题,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拓展合作功能,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社“几统一”特有功能,使入社社员真正得到实惠、赢得好处,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要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如组建植保队,实施统一防病除虫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使社员在技术服务上得到好处。通过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生产资料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使社员在生产资料供应上得到好处。在做强做大合作社品牌的同时,要采取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等办法,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使社员在品牌共享上得到好处。要增加技术和资金投入,注重产品深加工、高附加值的合作项目的开发,拉大拉开产业链,减少市场风险,最大限度的提升农产品的价值。通过促进社员增收,体现合作社的优越性,激发社员的凝聚力,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四)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发展环境。按照合作社自我发展与政策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服务意识,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这是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合作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之一,并逐年增加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合作社开展“五统一服务”和技术投入、品牌创建、营销开拓等功能培育项目,以增强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能力、自我造血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大对合作社的贷款力度,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同时,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时间,切实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贷担保机制,拓展合作社融资新途径。认真落实合作社在税收政策、建设用地、用电价格、政策性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为保障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篇9: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情况介绍如下,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推动和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让其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方面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数量与规模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于20世纪末,且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农民专业协会演变形成的,但总体数量较少,规模较小。XX年以来,尤其是自XX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据县农委的普查统计,截止XX年2月末,我县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6个,其中:种植业36合作社个、养殖业合作社5个、农机合作社1个、食用菌合作社4个。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当中,**县祥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凤山五味子生产合作社为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县华隆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46个合作社共有成员2219人,资产总额971.9万元。
(二)行业分布及分类
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于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其中:种植业合作社的比重为78.2%;养殖业合作社的比重为10.8%;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比重为2%;其他为9%,这与我县种植业、养殖业在农业总收入的比例相关。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型看,按牵头人划分: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39个。依托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6个,其他形式创办的1个。由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领办的合作组织据主体地位,比例为84.7%;由涉农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的合作社所占比例为13%。从合作社与成员结合的紧密程度看,较为紧密的专业合作社是主要形式,约占80% 。
(三)基本特点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在机制和运行方式上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全县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形式、行业各不相同,但有许多共性,表现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些基本特点。
一是在合作方式上,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二是在经营内容上,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合作社能够围绕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为成员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三是在组织管理上,实行自愿结合,民主办社。专业合作社由农民自愿组成,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是在办社宗旨上,对内以服务为宗旨,对外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专业合作社对其成员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资供应,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标。
五是在盈余分配上,让社员得到实惠。专业合作社无偿、低偿为社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辅导、信息发布,甚至无偿提供良种等;帮助社员进行产品销售,或者按不低于市场价统一收购后销售;加工、销售环节产生的盈余按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给社员带来实惠。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我县全面实现小康的步伐,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农产品加工、运销、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部分分享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祥顺镇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均纯收入7360元,比XX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802元。
5、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县政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农委、工商、科协等及相关部门参加,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专门组织具体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从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开始全程对合作社的运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随时纠正运行当中存在的违章违规问题,确保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使合作社真正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篇10: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8年关于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扶持和各有关部门具体帮助指导,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发展到目前的77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对全乡所有合作社进行了实地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目前,全乡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按行业划分:种植业58家,畜牧业16家,其他3家,今年新增51家。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有7993户。经营形式主要有以下2种:一是“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主要通过作为骨干成员的专业大户开展生产示范和流通经营,为农户提供间接服务。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通过组织、协调和规范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合作经济组织也不断状大。按照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合作社占24%,松散型合作社占76%。
二、我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培训。乡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以宣传发动、培训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为突破口,解除农民的种种顾虑,使之充分认识入社的好处,办社的意义。分类指导,制定规划,建立各类合作社培训班,指导农民办社、入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了解决合作社合作水平低,内部运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乡坚持“自愿、民主、互助、平等”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到四个方面:即有一个可行的示范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法。并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民主办社;坚持入社自愿;坚持以农民为主体。
三是完善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完善合作社的章程,财务制度,议事规则,发展规化,落实合作社的基地,明确合作社的责权利。建好一批规范的合作社。如修学花生购销合作社、新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沙园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成效
(一)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指导农民种养品种的调整,有力地促进了专业生产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加快了农业标准化和产业化步伐。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后,从品种的引进、生产、管理、包装和销售所有环节都要求统一进行,既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极大地降低了单个农户所承担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其中,花生种植合作社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小户生产无法起到做大做强的效果,但农户组成合作社或协会后,通过示范引导,统一加工程序,极大的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乡特色优质产业。
(三)推动了农民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否顺利进入市场,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收入。作为一家一户的家庭经营,农产品很难打通市场销路,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能在带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
(四)吸纳劳动力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减少了由无业人员引发的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社会问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近年来,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分析和解决。
1、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有限。农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会员与合作社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出现合作社建设急在乡上、冷在户里的被动局面。大部分合作社是发起人为获得政府扶植资金或地方政府为合作社建设任务而成立的,它们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意义。作为专业合作社,应该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切实为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但是我乡的一些专业合作社,受信息闭塞、管理不规范等因素的影响,给会员提供的支持少,增产增收效果不太明显。合作社本身由于没有带来较好的作用,其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小,会员也相应减少,这样就导致不良循环,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合作社没有制定章程和具体管理制度,有的合作社成员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均沾,不愿风险共担,社员之间诚信度不高,还有一部份合作社只是挂名成立了实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3、发展资金不足。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便是入股农民自筹,但受农民保守思想的'佐使,大都是见利后方愿出资,一个合作社全靠农民自发筹集实属很难。
4、成员意识有待提高。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
五、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几点措施和政策建议
1、抓样板。要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要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
2、抓规范。在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社一旦建立起来,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合作社在成立之初可以利用订单农业等合同方式保证农民利益,在发展壮大以后,应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增强农村专业合作社实力,提高抗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3、要加大扶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农业是弱势产业,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给予扶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更有理由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建议积极推动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作用。
4、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建议县政府有关部门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促使相关部门、乡镇引起高度重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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