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宅生杂文随笔(精选13篇)由网友“AA檀檀”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谈宅生杂文随笔,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谈宅生杂文随笔
谈宅生杂文随笔
昨晚和姬友谈话,在思考为什么我待在冷圈渡过宅生时,谈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都可以在没人看的自嗨情况下肝这么多同人,谈着谈着,姬友突然间就说了,会不会是因为你看上去太过高岭之花了,大家都不敢和你说话。我说,哎,怎么可能呀呢,当时姬友就认真地说,你看上去就是太过逻辑严谨,很正经的人,然后她甚至说我一眼看上去就是性冷淡的人。
老实说这令我感到很惊讶很无言,似乎人家说,人看不到自己的`脸,是真的,我从来都觉得自己既逗比,又常常自我放飞,痴汉下流都不行,所以才会不受欢迎,但怎知落在人家眼中,却是高冷的人。这,我都可以说什么呢。。其实我觉得我自己还是很人性化,挺有小心事的人啦。看到认真的评论就会很满足;看到有人喜欢自己也会开心,所以其实我也是人嘛。不要看到我努力肝这么多就以为我是很有病。其实我也只是个希望努力用自己的笔涂上快乐色彩的平凡人啊。
嘛唠叨了一堆,其实也是想,如果有误会就澄清一下,我并不高冷。我也是希望有动力去肝作品的。尤其是最近不断思考长篇作品真的挺累人的。虽然也很感激一直潜水看我的小可爱以及同好,但比起热度,其实心底话来说,我更希望和同好交流心得,分享想法。老子我其实也只是个17岁的毛头小孩,是喜怒哀愁起落大的花样年华啊。
篇2:一日谈杂文随笔
一日谈杂文随笔
10:00
表白失败,就暗示着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了。
聊天界面渐渐变暗,直到黑屏她才发现自己一夜无眠造成的黑眼圈有多深。
她咬咬手指,半天才打出一句:“那我的琴......”
“老师这几天不在,你要不先放去琴行,我和他说一句,让他回来就帮你修?”
“你帮我放过去吧,我不好意思。”
“嗯嗯,行。”
“那我现在出门,你过十分钟下楼,我把琴给你。”
非常自然的对话,要是不说,绝对没有人看得出来这段对话的前文是一场狼狈的失败告白。
看,掩饰尴尬总是心照不宣的。
她长吁一口气,感叹自己还算聪明,又找到一个见面的理由。
13:00
她躺在床上,回想一百六十分钟前那场会面,觉得自己还是把他那句“我们还是做好朋友”的要求践行地蛮到位的。
“你去哪?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了,我走两步就到了。”
她知道如何保持适当的距离,恋人做不成,那我们还是朋友。
她发现女生的情感真的是很奇妙。明明认识四年多了,自己对他的好感也只不过是在前几天他冒着烈日去她家帮忙修琴的那一瞬间滋长,然后爆发。之后愈演愈烈,不过三四天就到了表白的境地。
这速度,想想都觉得可怕。
想到这,她自己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朋友圈除了微商之外没人更新,微博上也不过一些不痛不痒的娱乐琐事,实在是无聊。手机右上角的电量一点点地减少,等到低于20%,手机发出低电量提醒音的时候她才慢悠悠地接上充电器。
手机不能边充电边玩,要不然可能会爆炸。
可没有手机,那玩什么呢?
还是弹琴吧。
她起身去书房拿琴,看到空空的琴架才想起来自己的琴已经去他的家了。
那玩什么呢?
她听着挂钟滴滴答答地走着,就这么与琴架上的空气僵持。半晌,才缓缓打了个哈欠。
还是去睡觉吧。
19:00
她趿着一双拖鞋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下了雨。雨后的街道看起来是干净了不少,不过拖鞋不时带起的泥泞恬不知耻地贴在小腿上倒是非常烦人。
对于一个正在减肥的人来说,肚子一遍一遍地唱着空城计,比那些没有眼力见儿的泥巴还要烦人。
她第一次发现,原来八月底也可以用冷这个词来形容。
彼时她正端着一盒金枪鱼寿司走在街上,携带湿意的凉风吹来时,竟让她有想穿长袖的冲动。
夜色渐浓,路边有些酒吧已经有驻唱乐队开始演出了,微沉的吉他声缓缓飘出来时,她一下子就想起了他。
其实高一的暑假,自己也曾和他一起,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街头,用琴声和歌声,演奏着自己的.故事。
只是当时的她的眼里不是他,是另一个人。她唱的一字一句,都是唱给另一个人。
那他呢。那是他的眼里又是谁,和弦与指尖的交替,又是为了谁。
她只盯着酒吧舞台上那个吉他手便又发起呆来。身后人群的嘈杂、汽车的鸣笛都未曾将她从中抽离出来,可悬在舞台旁那串灯泡亮起来的时候,却将她晃了神。
晦暗的灯光,多像她对他暧昧的感情。明明不足挂齿,偏偏容易发酵成致命一击。
犹豫再三,她终究没有迈进酒吧学着电视剧里的失落女主角买醉。而是退而求其次,转向街对面的冷饮店要了一份满杯西柚。
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和往常一样拍照、发朋友圈,然后回复评论、点赞别人。
没有什么不同,一切都和往常一样。
22:30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尽办法用尽脑汁来扯话题然后尬聊。他秒回,她开心。他没回,她焦虑。而她的愉悦感与满足感,就来自这大起大落的徘徊里。
她突然开始怀疑,她的喜欢,是不是无关于人,而是在于这种冰火两重天的体验。
既然这样,那后悔告白吗?后悔自己因沉不住气而失去的这种本该持续很久的起起伏伏,和失去本应时不时弹出的消息提醒。
蓬蓬头洒出让人舒服的热水,她把自己泡在满室带着疑问的暖湿气体里,把自己包裹成一个巨大的问号。
睡觉前,她心血来潮,从手机里翻出他之前录的那段旋律,然后重新填词。
之前的词也是她填的,只不过当时自己只把这个当成一项作业,完成便罢了,再不伦不类也无心修改。现下再填,倒是不一样的心境。
为了效果更好,她又反复听了十几遍demo才敢下笔。灵感这东西也奇怪,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当她落下最后一捺的时候,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收好笔记本,调好闹钟,接上手机充电器,她随手扯来一条毯子然后倒头就睡。
“总有一天
我会成为别人梦想的一部分
总有一天。”
编辑完的微博在零点准时发送出去,日期不声不响,从八月三十一日,跳到九月一日。
假期就要结束了。
篇3:谈感情杂文随笔
谈感情杂文随笔
深夜不好熬。一个人听电台,听DJ讲故事,从故事里寻找是否有与自己的曾经相似的情节。
我决定扔掉许多衣服,那些被泪水浸湿过的,让我想起很多过往的衣服。该扔的扔,该送妹妹就送妹妹。让那些遥远的哭泣的记忆,都离开我吧。
看到过一句话 : 我不是放不下你,而是不能放下我曾经毫无保留的付出;我也不是忘不掉你,而是不能忘掉我炽热的坦诚的真心。
如果现在给我一次机会读高三,我会拼命的好好读书,好好学习。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的抽泣。可惜没如果,任凭我怎么后悔,怎么忏悔,我都永远错过了。我不敢去回想高三那年我做了什么,我经历了什么,在这最应该努力付出辛苦的时候,我毫无所谓的把书本扔在一旁,把未来丢出了我的责任范围,除了生病,就是躲避。身体不停的脱水,虚弱,脱水,垮掉。
对,我不能忘掉的是当时的自己,我不能忘掉。那些融入到我血液的音调,我不能忘掉。枕头上无数个脏兮兮眼泪圈,我不能忘掉。无法入睡的凌晨昏昏欲睡的清晨,我不能忘掉。含着眼泪吃着饭的中午,我不能忘掉。男孩子你要记住,如果你让女孩哭的很伤心,不管是她错了,还是你错了,结果都是你错了。因为你不喜欢她不爱她你不在乎她不心疼她,为什么要让她流眼泪啊!你为什么要让她在深夜里躺在妈妈身边哭的那么绝望那么痛苦啊!!为什么啊?!
知道最好的光阴毁在一个人手里是什么感觉吗?
生无可恋。
我是个恋物的人,那些陪伴我日日夜夜,有着刻骨铭心的伤痛和爱恋的东西。比如为那个人画画写字的笔,比如搂着我大哭的.毛绒,比如那时我穿着的某件衣服。现在我想统统丢掉,再不想看到有关的一切。烈酒我喝过,人我丢下过,回忆我埋葬过,这些毫无意义的物品,我为何没有勇气扔?垃圾就该扔。
女孩最好花大把的时间与自己独处,才能知道自己最痛恨什么,最喜欢什么,最想要的是什么,别随随便便一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你就觉得他是永远是一辈子,不要做这么廉价的女孩,长点心,长点脑。孤独一点也不可怕。伤害和折磨,比孤独恐怖一万倍。
以前我喜欢三毛的一句话 : 我迎着朝阳站在大海地面前,对自己说,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
十六岁时我只觉得它唯美。十九岁,我终于明白“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背后的放下和坦荡。
篇4:谈早起杂文随笔
谈早起杂文随笔
最早沐浴晨光的土地是吉祥的土地,最早朝拜太阳的人们是幸福的人们。关于早起,这大概是在严寒的冬天里最考验人意志与毅力的一件事情。大冬天的,外面的世界这么冷,窝在暖和的床上,无论是睡懒觉、思考问题还是刷微博都是极其惬意的事情,谁愿意那样起早贪黑地爬起来去上班去工作去学习去运动去锻炼呢?慵懒的感觉让人贪恋不已。
然而人生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我们只有这一生的时间,所以重要的`话要早点说,重要的事要抓紧做,重要的人要好好爱。每一个日子都是重要的起点,哪有空让自己在被窝里舒服地躺那么久呢?
爱人因工作性质的关系,这几年以来一直都是很早就起床,五点多一点就开始起来洗漱,这些年一直寒暑不辍,这一点让我深感敬佩。一个人有没有责任心,一个人有没有安全感,一个人有没有毅力和决心,往往从很多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懒惰是每个人骨子里面都有的特质,但一个人如果有毅力和决心把自己天性里一些特质改过来,那何愁没有做不好的事情,何愁没有成功的时候?!
反观以前的自己,踩着点上班,每天总是匆匆忙忙的,每天都是紧赶慢赶的,有时候遇上一点儿交通阻塞还得迟到了,这样的状态让自己发自内心地感到不喜欢。后来慢慢学会早起,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早起可以很好地反应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风貌。
曾国藩就是一个起得非常早的人,因为他的自律、勤奋和坚持造就了他如此卓绝不凡的一生。他的治家名言里有一句就说:早扫考宝,书蔬鱼猪。第一个字诀就是早。可见对早起的重视。
早,指早起。早睡早起,精神饱满。扫,指扫地。房屋内外,洒扫干净。考,指祭祖。孝道盛行,民风醇厚。宝,指睦邻。邻居相睦,其乐融融。书,指读书。知书达理,德才兼备。蔬,指种菜。自种蔬菜,味道鲜美。鱼,指养鱼。池塘养鱼,自见乐趣。猪,指喂猪。家中喂猪,增加收入。
传家八宝,是曾国藩祖父星岗公定下的严格家规,代代相传,这八字家训:读书、种菜、养鱼、喂猪,为居家之事;起早、打扫洁净、诚修祭祀、善待亲族邻里,是治家之法。这八字家训循循善诱,平实可行,平常百姓家要真正做到,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今社会不一定说都要学这个家训做人做事,快节奏的方式同时也给生活带来了许多浮躁和功利,时代虽不同,但百姓也只是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收入和赚钱的渠道而已,若真要人生知足生活有趣,参照这传家八宝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5:恨生杂文随笔
恨生杂文随笔
到黄昏的时候,外面又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萧索的寒意漫过纸糊的窗纱透进来,刺人的仿佛能钻到心里去
我捧着书站在窗边,看着庭院里落得满地都是的叶子,不禁紧了紧披着的大氅。
此间已是深秋时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凄凉的女子,林婉词
大概是与秋有着别样的缘分,她生于光华灿烂的初秋时节,以长公主之姿顶着万民的敬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祝福
她也是寂寞的死在这样一个季节里,那一天,外面正下着秋雨。
我叫李念瑶,庆历二年入宫,青帝的妃子,被封为婕妤
我于帝宠并无太多的兴趣,却是一个爱听故事和讲故事的人
我总是在黄昏时分一个人去看永巷外那一级又一级蜿蜒的石阶,仿佛有无数女子从宫门外提着裙裾走来,再从我身边擦身而过,最后各自走向不同的结局
深深的宫门掩住的,不仅仅是眩人耳目的荣华富贵,毕竟能够登上高位者寥寥无几,剩下的位分在美人之下的,数也数不清的孺子良娣,死了也就一抔黄土埋了,过些日子殿里又会换进新的主人。这座城里根本不会有人记得她们,只有那被无数人踩过的青石板上或许会留下些许足迹。
一座城里掩埋了无数的悲欢离合。
今天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叫做林婉词的女子,帝妃,册为美人。
傍晚的揽芳阁一片寂静,这里原是最挨着永巷的一条路,在日暮时分更显得人迹寥寥,只有夕阳投下一大片影子映在阁前的院子里
我悄悄推了门走进去,殿内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刻刀刮在木板上的沙沙声
殿中的女子似乎听见有人走了进来,手中的刻刀一顿。她跪坐在一大块雕花的木板前,长长的头发一直垂落到腰际,夕辉在她瘦削的身影上映上了一层或明或暗的光,她转过脸来,眼上蒙着一条白绫
“是阿瑶来了吗?”
我应了一声,走进殿内,看见婉词仰起头看着我来的方向,波澜不惊的脸上终是带了一分笑意
“来了就坐罢,别傻站着了”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象过,面前这个女子,倘若那双眼还在的话,是多么的容色倾城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被侍女搀着,站在永巷尽头最高的台阶上,向着南方望,一直站了很久,久到门禁要关了,小太监们趾高气昂的来赶人了,她才扶了侍女的手,叹了口气
“走罢”
我好多次都见到她,知道她喜欢穿青色的衣裙,脸上蒙一条白绫
直到那天和木才人聊天,她磕着瓜子,涂满丹蔻的手指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你说那个女人,林美人?她是个瞎子,真是晦气,谁知道她一天到晚在望什么”
从那以后我便经常来揽芳阁瞧她,聊着聊着竟也聊得投缘,她喜欢唤我阿瑶,从不以姐妹称我,我知道她厌恶君上,君上似乎也不喜欢她,自她搬进揽芳阁以来一次都没来看过她
“在想什么那么出神?”
婉词把刻刀放在桌子上,摸索着茶杯要替我添杯茶,被我一把按住手
“姐姐这是做什么,这点小事我自己能做”
我握着她的手,她手上都是一道道细细的刀口子,有新伤,也有旧时落下的刀痕,密密的布满了整个指尖,我看的'心里一阵发疼
她的眼看不见,但她感觉到我执着她的手愣在那里,便冲我笑了笑:“不妨事的,自己不小心…”
“这幅画大概什么时候刻好?”我打断了她
她略微出神,随后转过身来,揭开了身后的一道帘子
我顺着她的转过眼神,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王都的木刻卷轴
“我不知道,”她叹了口气
“我不知道,阿瑶,可能我这辈子都刻不完这幅画”
夏日的乞巧宴是我顶不喜欢的一项宴会,一大群莺莺燕燕围着君上坐的满怀,环佩叮咚,琳琅满目,看得我眼睛疼,但又不能不去,就一个人坐在席尾喝梅子酒,从宴会开始一直喝到宴会结束
这次是沈婕妤办的这场宴,她陪着君上坐在席首,笑盈盈的捧着酒杯,我对她没什么映像,只知道她似乎是什么属国的公主,君上也很宠爱她
我拿起了酒杯,刚想仰头喝下,突然看见婉词的侍女茉儿搀着她往席间走过来,觉得很奇怪
再一看沈婕妤含笑中带着一抹玩味的眼神就知大事不好
婉词从来不参加这种晚宴,此番来了一定是有人特意知会了她
我还没琢磨透,君上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林美人怎么跑来了,孤不是说了不想见她么”
他的语气冰冷里带了一丝傲慢,与刚刚和众嫔妃玩笑时的口气截然不同
林婉词立在原地,她死死地咬着下嘴唇,一张脸白的吓人,偏生是这个时候,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怕是现在才发现被人摆了一道
一旁的刘美人不咸不淡的来了一句:“怕是沈婕妤提前知会过林美人了,不然她自个儿怎么会跑来。”
沈璃坐在君上旁边边摇着扇子边笑道:“妹妹可真是冤枉人了,我可没说过,谁知道我们林美人不仅瞎的厉害,还耳背呢?”说完拿扇子掩住脸,咯咯的笑了起来。
“罢了罢了,别扫了兴,林美人退下吧,别站在这里碍眼”
君上朝婉词挥了挥手,就再也不肯多看她一眼
我看着婉词扶着茉儿的手跌跌撞撞的离开,也早早离了席,带着侍女往揽芳阁去了
空旷的大殿里传来了细细的抽泣声,我踏进揽芳阁的大门,第一次发现这座离永巷最近的殿里静的怕人,整个揽芳阁连婉词一共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怕是死在里面都没有人知道。我快步走过去跪在她边上,掏出了帕子想替她擦眼泪,但看到她蒙着白绫的一双眼,拿着帕子的手一僵
我看见有血痕从层层的白绫里透了出来,刚想唤茉儿叫太医来瞧瞧,婉词一把拉住了我的袖子,她的嘴唇直哆嗦
“阿瑶,沈璃是存心的…”
我静静的看着她:“我知道,你不必和她一般见识…”
“还有焕之(君上的字),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他”
我从没见她咬牙切齿的说出这样决绝的话,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婉词一双空洞的眼望着我,喃喃的说:“有些事我再也不想回忆起,但我一听到他的声音满脑子都是我父君死在他手里时的样子”
她仿佛承受不住似的弯下腰,用手捂住自己覆着白绫的一双眼
“从前在王都的时候,我长到十六岁从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哭过的日子。可是我真正难过想哭的时候,”她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我连眼睛都没有了,哪有什么泪可流”
婉词开始跟我讲过去的事情,这大抵是个很简单的故事
林婉词是魏国唯一的公主,被她的父君当作掌上明珠一样的宠着,个性开朗直率,天真活泼。在她十八岁遇到君上的时候,她的人生仿佛从那一刻起就断点了,再往下就是无尽的深渊
她曾以为自己是真心爱慕这个男子,他是多么温柔的一个人,他会摸着她的脑袋夸奖她,坐在王宫的屋顶上陪她看一整晚的星星,还会低下头来吻她的眼睛,对她说:“婉词,当我看着你的眼睛的时候,感觉天上所有的星辰都落在了你的眼睛里”
真的,她曾以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于是她兴冲冲的把他带去见了她的父亲,可就在一个起落之间,她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疼爱了她十八年的父亲就这样倒在了血泊里,临死时满脸的震惊和痛心疾首,他带兵围了魏国,一剑杀了最爱她的父亲
“你知道天塌了是什么感觉吗,”她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我每日每日都要不停地经历这种痛苦”
婉词说,她永远忘不了她父亲和母亲的脸,就像最深最深的噩梦,整宿整宿的缠着她,每次她从梦里哭着醒过来,满脑子都是她父亲的那张脸
“那一战你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成堆成堆的尸体被扔进王都前的那条河里,整个河面都被染红了”
“我被锁在房间里,外面都是喊杀声,哭叫声,还有刀捅进血肉里的声音”她一下子松开我的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耳朵:“我抱着我弟弟缩在墙角里听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了一整夜,阿瑶,一整夜,然后偌大的魏宫里只剩下我和阿弟了。”
“第二天焕之来见我,他牵着我的手,笑着夸我做得好,他会带我回宫,一辈子都宠爱我”她揪着自己的衣领,好像喘不过气一样:“他当时脸上的笑是多么残忍,到现在我都不愿再想起来,一想到那里我就记起我是那个刽子手,我狠狠的甩了他一巴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于是那一日,她把一生的泪都流光了
第三日临行前,她站在他面前,拿一把匕首划瞎了自己的眼,血顺着她的脸落满了她雪白的衣襟,她把匕首当的一声扔在他面前
“焕之,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你”
当我一步一步走出揽芳阁的时候,回过头去看黄昏里这座矗立在永巷尽头的宫殿,漫长的像是度过了一生
深秋很快就到了,外头落着雨,我撑着头,看着满庭里落的叶子,想了想还是撑了把伞走了出去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慌,我带着侍女快步往揽芳阁走去
今天揽芳阁出奇的安静,连往日刀刻在木头上的声音都没有了,只有廊下滴答的雨声
穿堂风从殿内呼啸而过,吹起了挂在廊周的幔帐,我看见一个青色的身影坐在屏风前,殿内暗的很,她没点灯
我合了伞走过去,刚想开口跟她开句玩笑,婉词怔怔的望着我的方向,我刚到嘴边的话又噎了回去
“阿瑶,我问你件事,你不许骗我,我要听实话”她一张口声音抖得吓人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什么事,你问吧…”
她顿了好久,才鼓足了勇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
“阿瑶,我阿弟…我阿弟怎么了,你能告诉我吗?”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沉默了半晌,她等了好久我都不出声,最后还是带着哭腔笑了出来:“真是的,我本来以为她在骗我,没想到是真的”
我摸了摸她的头发,回过身抱了抱她,这是我第一次抱她,感觉她那么瘦,比看上去还要瘦:“没事的姐姐,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是我在这座孤独的宫苑里的第一个朋友,我希望她能好好的。
我撑着伞离开了揽芳阁,经过那棵垂丝海棠下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个笑容明朗的少年,魏国的质子,他和婉词长得很像,他会扬起头来冲着她笑,拉着她的手甜甜的唤她阿姐
终是往事如烟散,君上容不下他,一杯毒酒赐死了
我站在树下望了很久,天应该就快晴了吧,熬过萧瑟的深秋,就该是晴朗的初冬了
第二日早晨我醒的很早,坐在廊下看小婢子替我梳头,忽然听殿外侍女传茉儿来了,我叫人宣了进来
茉儿见了我,跪在地上,把头埋在袖子里,我看见她的笼袖湿了一大片,心顿时漏跳了一拍
“夫人,林美人歿了”
我手里的铜镜当的一下掉在妆台上
我只道她一定不敢自杀,因为嫔妃自戕是死罪,株连九族
可她最后一个亲人在昨天被君上一杯毒酒赐死了,她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往日里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般的在后宫生存,就是为了能让君上留她阿弟一命,她才苟延残喘的活到了今日
如今在世上最后一丝牵挂也没了,是到了该离去的时候了
我走在绮华宫门前长长的青石路上,沈璃迎面朝我走了过来,我朝她微微一礼,就在她擦着我过去的时候,我把头抬了起来:
“她死了,你可满意了?”
沈婕妤停了下来,仿佛看都不愿意看我:“同是属国的公主,她天天作出一副自视清高的轻狂样是给谁看。我只不过是派人告诉了她一句,反正她早就不想活了,倒不如说我是在帮她”
我摇了摇头,扶着侍女的手走了
有些女人,真是又可怜又可笑
庆历六年十一月,林美人殁,自戕于揽芳阁,年二十二
葬于魏国王都平阳,谥平阳公主
不知君上是心中有愧还是不愿再见到她,到最后终是给了两人最好的解脱
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by三三:昨晚没去图书馆码了一晚上字,一边码一边玩,早上考完试中午又回来码,第一次写这种题材,大概是最后一篇长文了,我会更加努力的码字,谢谢各位,债见
篇6:生门杂文随笔
生门杂文随笔
从欲望流动的世俗街景转身,鲜少再见直指人心,拷问灵魂的纪录作品。
人满为患的妇科门诊,只见得医护来去匆匆的白大褂在镜头里起起浮浮。没人能注意到那位斜躺一隅用眼偷晲镜头,时不时傻笑的短发孕妇边掌着自己圆鼓的肚子,边一脸愉悦凑上前听着婆婆正向医生说明儿媳患有精神分裂。
多人病房里,其余产妇正与亲人梦寐初为人父母的不胜喜悦。一只罹受疼痛折磨多日的蜡黄手臂缓缓拉合床前的冰凉隔帘,似乎有意不让自己无人陪伴的落寞轻易跌入空间弥漫的温情。浑浊的眼泪顺着她面部的沟壑向下流淌,没有人注意到她的表情。在所有的沸腾喧哗中,她的眼泪显然并不重要。
子夜,抢救室的鲜红手术灯照亮了整条走廊通道,也替即将到来的新生儿照亮了从前世踏往今生的路。数小时的生死徘徊,手术器具的冰凉已经预支了撕心疼痛。产妇早就伤痕重重的肚皮成了生命的闸门,走出是生,逃不出是死。汩汩血流昭示着这条生命的来路,更标明迎接生命所需付出的沉重代价。门外家属接过初生的小家伙看个没够,抢救室内,母亲的器官依旧被各类叫不出的名字的仪器牵扯,生死难料。
大多人赞颂该片折射出的伟大母爱,我更多看到的`却是人性的悲哀。中国社会生育观念的畸形传统,家庭婚姻的多变复杂,部分地区高等教育的严重缺失,女性独立意识薄弱,依附男性生存意念尤为强烈,时代的进步并未成功带动这些人思想灵魂的蜕变。种种现实残酷因缘,将一位又一位女性推向无法掌握自己生死而沦为生育工具的宿命。她们站在人生的湍流中,体味的是生命的无尽苍茫。
现在我甚至不敢再说这样的家庭迎接新生命究竟是悲还是喜?阶层的固化,文化的逆境会否只是使一代又一代重蹈上一辈的覆辙?
篇7:风俗谈杂文随笔摘选
风俗谈杂文随笔摘选
过年回家的时候,我为父亲带回一瓶好酒。好不容易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顿团圆饭。父亲将面前的青瓷酒盅斟满,一股醇厚的酒香四处弥漫。喝酒的时候,他端起酒杯,有意无意地将酒盅轻轻一倾,洒到地面上一些酒。我看到这幕场景十分不解,心想这么好的酒倒在地上实在浪费。我便问父亲为什么这样做。他微微一笑说这是农村的老风俗,喝酒之前,将酒洒在地上一些,这是尊天地,敬鬼神。父亲的话让我想起了故乡形形色色的风俗。很多风俗已经被时代甩在了生活的边缘地带,我想再回顾它们一眼,随便谈谈它们。
谈起故乡的风俗,我想主要说说婚丧嫁娶的风俗。村里假如有媒人给未婚男女牵线搭桥,事成之后媒人就会成为男女的亲戚,逢年过节来往不断。结婚那天媒人会被请到宴席的主座位置,宴席上也总少不了一盘红烧大鲤鱼。因此在我们鲁湾想吃红烧大鲤鱼是想为男女撮合的`代名词。结婚前,男方的父母找算命先生根据男女的生辰八字算出成婚的良辰吉日以及诸多禁忌。结婚前夕洞房的喜床上整整齐齐地摆上鸳鸯被与鸳鸯枕,还要在被窝里塞上一把核桃和一把大枣。民谚说:一把核桃一把枣,小孩儿追着大孩儿跑,寓意着新郎新娘早生贵子,子孙满堂。
结婚当天,有些人生肖属性与新郎新娘相冲,便不能迎亲送嫁。送嫁的队伍里都会有一个压轿孩儿,年龄十岁以下。我六岁的时候担任过这一角色。当时是本家族的一个个姑姑出嫁,我掂着大红绸布裹着的一盏台灯,和新郎新娘一起坐在拖拉机挂车上。那时候农村迎亲用的车辆大多是拖拉机挂车;我母亲说她和父亲结婚的时候用的是马车。长辈们嘱咐我说车停到男方家门口时我不要急着下车,将会有人递给我红包。假如红包摸着太薄,即红包里的钱太少,我要继续索要。按照风俗,我不下车新娘是不能下车的。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所扮演角色的任务重大。
当过路口、过桥、经坟地的时候,放鞭炮的人都会燃上鞭炮。到了男方家以后,拖拉机挂车先停在大门口。一个中年人点燃一挂长长的鞭炮绕着挂车转圈,哔哩啪啦乱响。我紧紧捂住耳朵,觑到一名男子一只手拿着铁钳夹着一块烧红的烙铁,另一只手拿着水碗向烙铁上浇水。烙铁呲呲的响,冒出氤氲的白烟。今年家乡的一个朋友结婚,我见新娘下车之前仍然有一个男子拿着铁钳夹着一块烧红的烙铁绕着轿车走。我对这一古怪的风俗好奇,向长辈们询问缘由,他们说世世代代都这样做,他们也不知道原因。我们无理由地沿袭着古老的风俗。
说到这里,再回到二十多年前我当压轿孩儿的那一天。我坐在拖拉机挂车上,望着看热闹的人群。一名妇女笑盈盈地走过来,递给我一个红包。我接过,顺手一摸,感觉很薄,就说:我还想再要一个。那妇女微微一笑,顺手又递给我一个,说:下车吧。我感到好玩,说:我还要。妇女露出尴尬的神色。周围看热闹的人都哄然笑了,笑嚷着说:快拿红包来,新娘还要下车嘞。妇女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果塞到我的口袋里,笑着哄我说:孩子,下车吧,屋里还有一堆油炸果子呢,现在一群孩子在抢着吃。我听后就一骨碌从挂车上跳下来,向着屋子里面跑去,却发现屋子里根本没有油炸果子,意识到自己被哄骗了。我回头看得时候,看到新娘在彩纸纷飞里被新郎背下了车。
结婚那天,新郎忙得脚不沾地。白天要迎亲劝酒、拜堂送客,晚上还要应对亲友闹洞房的奇招怪术,例如亲友给新郎提出千奇百怪的问题,新郎回答错误便当马让新娘骑,或者众人闹嚷着让新郎褪掉身上的衣服,只剩下内裤在洞房里跑几圈。不过现在故乡结婚的风俗文明简洁,很少会看到从前闹洞房那种热闹、生猛的场面了。
我以为故乡丧事的风俗以慎终追远、惩恶扬善为宗旨,并勾勒生存的愿景,重温生活的戒律。死者弥留之际亲属为其穿上寿衣,断气之后亲属号丧,并到十字路口焚烧纸钱送路。死者停尸在堂屋。我们那里的风俗是停尸三天后出殡。据说这三天内死者的灵魂一直在家与家人周遭游走。尸体前点着一盏油灯,昼夜不灭。这盏油灯似乎象征着人生,灯油像是人的时间与精力在分分秒秒地消耗着。灯油耗尽了,灯灭了。人的生命终结,曾经照亮世界一角的生命之光也熄灭了。出殡前夕,唢呐队在门前吹唢呐,死者的亲友在灵棚下鞠躬致哀,子女、女婿、外甥等亲属会在灵前进行庄重的二十四拜。出殡当天死者的长子要拿着招魂幡在棺材前摔老盆。老盆是我们常见的黄褐色的瓦盆。蹊跷的是老盆下面都钻个窟窿。村里人说人生前污染了多少水,死后到阴曹地府都要用老盆喝下去,留这个窟窿就是以便喝的时候污水流出来一些,也算是在阎王爷面前弄虚作假了。这也告诫活着的人们要节水节物,不要暴殄天物。
故乡的风俗有很多,在这里我也不再逐一列举了。我觉得故乡的风俗像是框架,也像是戒尺,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总而言之,风俗是人们对生活的祈愿和对生命的尊重。
篇8:我谈人生观杂文随笔
我谈人生观杂文随笔
人一生活着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意义何在?许多领袖,名人,文人,凡人都探讨和论述过这一问题,希望能揭示生命的真谛。我孤陋寡闻,不敢奢谈,只发发感慨。
生命的意义在于学习修养,了解先进的思想,先进的主义,尽力多懂得事物的道理,同时在为自己,为别人,为社会创造财富,创造知识中也改造自己,使自己得以进化,提高生存能力,也适度地享受生活。这是人一切活动的根本所在与目的,其实也就是生命的真谛。
人活着学习劳动,无非是追求爱情,财富,地位,名声,这点是任何社会与主义都存在的现象,这是不可抹杀的自然基本人性。抹杀了,人就没有了任何欲望与理想,也就无以激发人的自尊心和上进心,也就没有了创造的力源。我们只是通过学习,修养,思想教育,法规道德的约束来保持它们的合理合情,合德合法和适度而已。但这一切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养生,为了提高生存能力,同时也为社会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一切不符合社会进程与生命进程的极端私欲行为才是不珍爱自己生命的行为,危害社会的不道德行为,是不真正懂得生命意义与价值的行为。
我们提倡先进思想,提倡先进主义,提倡无私奉献,都是有原则和标准的,并不是自己绝对不吃不穿不用,不适度地享受,并不是绝对地只为别人为社会不为自己就是最先进的思想,先进主义,就是无私奉献。实际上,那是绝对不存在的。自己先饿死冻死了,又谈何思想,谈何奉献。我们要爱人,爱国,爱社会,要奉献,首先要爱自己,要使自己不成为别人与社会的负担,然后才能去爱人,爱国,爱社会,才是奉献。爱一切与奉献社会首先自己要有能力,自己都管不了,有什么能力去爱别人和贡献社会。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就有一点实在的道理与积极意义。你合理合法的富裕了自己,也就首先减轻了别人与社会的负担,此种情况的本身算一份隐形的贡献。你的劳动,待遇,索取,享受合情合理合法后,再替人民去想,替社会出力,就是一份义务奉献,就是好的思想,也是一份明显的.贡献。你除了义务奉献外,再加大奉献力度,就是无私奉献。合理合情合德合法地致富享受,取得养生之衣食,不属于私心,它是合乎人情人性的。只有那种不择手段对财富巧取豪夺,或自己合法富裕后不替别人着想,不为社会出力,那便是自私的,落后的资产阶级思想,那便是极端的私欲,也就是此人不懂得生命与世事的精微道理,这是我们要坚决反对的。
我们的人生观是什么?就是不断接受先进思想,先进主义,不断学习修养,多懂得一些事物的道理,合情合理合德合法地创造财富,适度地享受生活与爱情,同时在服务别人,服务社会中奉献自己,改造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生存生活能力,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社会不绝对企盼你倾其所有人力物力作贡献,但每一个人的一份力量能凝聚成巨大的社会动力,能够富裕社会,推动社会进步,同时在此中也体现出每个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
从前,我们对人生观,对无私奉献,对公与私,有些误解,夸大其辞,纯粹说些高大上的理论,纯粹说些极端理想的话,不切实际,让人有望尘莫及,望洋兴叹,敬而远之之感。其实,人生观是贴近我们生活的,贴近人群的。我们只是因为原则与标准的模糊与它们擦肩而过了。我们不要被貌似有理的假真理所迷惑了。我们不能把合情合德合理合法地致富看成是为私。人只有解决了自己的衣食,才能更好地为公,才能由义务奉献到无私奉献,才由基本思想素质走向高尚的思想,才由低境界走向高境界。这就是实际符合客观人情人性的实践,才是实际与理想的结合,也才是活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思想。
人应该懂得生命的真谛,懂得人生观的真正意义。合理合德合法合情地创造财富,合理合情合德合法地适度享受生活,不使欲望走向极端,始终吻合社会进程与生命进程,在服务自己,服务别人,服务社会,享受生活中不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这也便是生命的一份真谛。
篇9:漫步生活路杂文随笔
漫步生活路杂文随笔
慢慢悠悠,晃晃荡荡,不知不觉就奔四了。时间似乎来的很快,我从来没有察觉,也很久没有去计年了,不知今岁是何夕的冷漠。
到如今,不再做活计的时候,冷静下来想想这些年的工作量,还有生活的质量,以及生活的内容,暮然发现除了写作在一直继续之外,我什么都没有培养好自己的能力。哈,用妈妈的话说,我没有特长。这是一个短板,也是一种长处。长处在于将来选择的余地很多,短处在于人到中年来不及选个项目作为长处。从大学毕业到40岁光景,一个人应该完成了前期的财富积累,然后在40岁之后就应该在自己的所做工作上有所成就,精益求精;或者是转行了,人不能活的太舒适了,否则活的不是很开心的。
到了40岁,就是毕业了,我突然发现16年的时间好短好短,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了。茫茫然的找工作,迷蒙于人生的规划,然后就是收效甚微的一点人生的启发。啊,我的人生,在被我寻找人生的意义中消磨掉了大半。或许我从来没有寻找过人生的意义,只是不停的立志,不停的培养自己的能力:思维的能力、言谈的能力、写作的能力。我突然发现自己没有给自己定一个终极目标。佛经里说:“岸无法岸,心止即岸。”不要去考验自己的能力极限,应该去应用自己的能力,有十分的能力,就要尽到十二分的力量。我这十五年来,尽是培养自己的能力了,让我显得很不自信,做事没有魄力。有的只是爱好,没有的是成绩。我突然觉得所谓的成功,就是突破自我。
那我这十五年也没有白闲着,我突破了自我人格的局限。在一位老教授的指导下,我突然明白了人格的重要性。以前只关注自己的成绩好不好,心情佳不佳。后来才知道,人格才是决定人生成败的关键。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我放开了心扉,放下了执着,放弃了拼搏,终于在一片心灵的'宁静中明悟到:一切的缘起都会因为自己心念的放下而缘灭。所以不必惊慌于环境的恶劣,命运的不济,抛开曾经的心伤,一切都将美好。你若放下了,谁还能替你提起来?你若改变了自我的形象,谁还能还复你曾经的模样?
又看到这阙词,会唱这首歌: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
到如今都成烟云。
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
幽幽一缕香,飘在深深就梦中。
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
回头时无晴也无雨。
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
人间有我残梦未醒。
漫漫长路,起伏不能有我。
人海漂泊,尝尽人间淡薄。
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
任多少真情独自寂寞。
人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
不管世间沧桑如何。
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
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曾经常唱这首歌,是我人生的写照,是我心情的抒发,也是我童年时的心灵感受。如今再看到这首词,突然觉得好陌生。我相信再过几年我再看这首词,一定会以为这是某个人的孤独悲叹。我是忘了所有的过往了,曾经的心灵旅程是那样的艰辛,是那样的苦涩,是那样的孤苦无依。我苦苦挣扎,努力的活着,争取到25岁,后又争取到36岁。如今我39岁了,仿佛是过了人生的坎,仿佛是活的通透了,仿佛是对一切都无所谓了。却发现,在苦难时期还能吟诗作赋,歌唱心怀的我,到如今会为了人生的开始产生了真正的迷茫。
难道曾经的迷茫是因为“为赋新词强说愁”?是无病呻吟?嗯,曾经的生活我很有盼头,等待死亡的来临,等待相约的如期而至。如今,我是真的陷入了迷茫当中了。不过,我在这中也想明白了很多的事情,也为自己有了有生之年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写作会是生活的必须,因为我有说不完的话,讲不完的题。
佛学为我打开了人生的另一扇门。我为自己关上了经商的门,同时为自己开启了心灵修葺的方便之门。
我想我是在进步的,我想我是努力过的。我想我可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自己是不知道的,甚至别人也是不知道的。
有迷茫吗?没有!也许所有的人从来都不曾迷茫过,所谓的失落,所谓的失意,只是人生转折的一个拐角。因此,我们不必感于人生的一时得失,只要有心,只要坚持,只要一心为善,何愁没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时刻呢?
我变了,是成熟了?不!是敢于直面自己的心灵,敢于直面自己的失败,敢于直面自己的落魄。内心的强大,有时候是有金钱、地位等维持的,可是我内心的强大,是有责任维持的。我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我找到了自己的能力所在。不过,要到达我的人生目的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或许是有捷径的,那就是我敢于挺直了腰杆子。曾经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现在可以真正的骄傲起来了。哦,或许不叫骄傲,叫敢于承担责任。
“巨浪,掀起千堆雪,
日夕问世间,可有情永在。
冷暖岁月里,几串旧爱未忘。
谁会令旧梦重现,故人何在?
巨浪,翻起多少爱,
段段乐与哀总叫人意外。
那个错与对,天也未会仲裁。
才发现原来命运无法躲避。
爱几多,怨几多,
韶华去了未再来。
哭千声哭不回现在。
爱几多,怨几多,
柔情壮志逝去时,
滔滔的感触去又来。”
写完人生的感叹,才发现这首《大时代》的主题曲最符合我的心思:岁月无情人有情。人间正道虽沧桑,亦有繁华独自荣。忘却相思并愁苦,只留独觉在人间。
我又有何不堪不敢融于世间的生活呢?漫步生活路,畅想人生乐。
篇10:食日谈饺子杂文随笔
食日谈饺子杂文随笔
晚上跟小玉聊了很久泄题的事,最后话题果然又回到了食物上面。双十二之前她老跟我念叨秃黄油,现在我看到任何螃蟹制品都会想能不能买给她。——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她没有冰箱。
今天我说其实用猪油和黄油拌饭也能香的要命,只要米饭够热腾。她问,这俩不用冷冻吗?我:emmmm……我也不知道啊,反正我扔在冷藏里面。
然后开始回忆小时候,祖母的猪油总是盛在大大的搪瓷缸子里面,就常温放着,会蔫(音hao,不知道正字),但小时候似乎以为是因为时间而非温度。后来母亲很不喜欢我吃猪油,家里不再长存,只是有时买了肉会炼一点现用。
直到如今我自己开始做饭,终于也试着炼过了猪油,才知道那不是拿切下来的肥肉炼的,用的部位是专门的“板油”。
小时候最喜欢的猪油吃法,不是炒什么菜,更不是油渣(我当时很不喜欢渣类食物,油渣豆渣一概不吃),而是用猪油冲的饺子汤。每次祖母下了饺子,等待水沸腾的间隙会把一列大碗一字排开,往碗底洒上调料,猪油,酱油,香醋。等捞了饺子倒进去,最后用汤冲开。微酸又浓郁的香气升腾,油花慢慢在碗面散开,简直完美。
调料一般是单独买的那种小包装汤料,但也可能是我吃方便面剩下的调料包。一般后者会带点儿香辣的感觉,祖母还挺喜欢——直到如今,她有时还要求父亲给她买点方便面。我家里没有人信奉什么“原汤化原食”的理论,我至今也觉得,有这样的调料打底,冲的'是白开水也OK。倒是现在在外面吃饺子,汤饺要额外加钱,但所谓的原汤也并没有什么滋味,寡淡的根本不想下嘴。
祖母的饺子是熟馅儿的饺子,肉丁、干丁、菜丁先炒过,再包进皮里。菜一般有韭菜,芹菜,包菜,西葫芦,我对韭菜感觉一般,其他的都挺喜欢。我小时候爱吃这种炒过的饺子馅,当做菜似的孬吃。祖母纵容我,有时候也的确会专门炒这样的菜给我配餐。
母亲也做熟馅儿的,但她其实是嫌麻烦的,更多时候还是用生馅儿。小时候单纯不喜欢它的口感,后来在社交网络上看到一种说法,“老辈人嫌弃生肉饺子,总觉得里面有血水”,这倒是从来没想到的……
在外面上学,吃不到破碗经典早餐锅贴饺子,难免想念。于是某次回家就强烈要求,结果父母勉为其难的买了回来,底厚而油腻,算了算仿佛价钱还被小坑了一下。没法,人家生意好着呢,父亲说。又说这家可能也不大干净以前吃出过什么问题云云,我问为什么不去菜市场买,答曰那些用的肉更不靠谱。
现在我自己很少做饺子。特大超市晚上是看不到饺子皮卖的,何况自己包毕竟还是很麻烦。可是速冻饺子虽然便宜,口感却差,而且不管我是从网上订,还是从超市扛回来,临了要下锅了发现全粘成了一团,可气了。
至于今年冬至,我本来也没想着能吃上饺子,提前去了对面的东北菜馆子,点了个酸菜猪肉饺,便也算交代过去了。至于冬至当天,纸钱的飞灰是沾到了,肠粉店还算不错的肉菜粥到底一口没能下肚。罢了,南方的艳阳天里,大概用不着担心耳朵。
篇11:一见如故生万千欢喜杂文随笔
一见如故生万千欢喜杂文随笔
01
“同学”“你好”
上次在操场偶遇,你穿着正装,没有小说里的风度翩翩,反而有点人模狗样哈哈哈。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吧,情侣间如此奇特的打招呼方式。“同学”“你好”
02
今天吃完饭突然想让B同学帮我涂个口红,他一涂我就忍不住咯咯地笑,我说啊,涂丑了我就锤你,他说,你一直笑我怎么办呀……涂好了以后,我一脸正经问,好看吗?他突然亲了上来,说,涂了?有什么用,还非得涂……撩到了.
03
背景:约定好今天不出门了,因他有些感冒。而后因我看剧看久了头疼,又陪我外出走走。
B同学:“你有带纸吗?”
我:“没有啊怎么了,我带了手机就跑出来了”
然后他拿出校园卡,对,隔着校园卡亲我
怕传染我,又想亲我的奶狗。
04
实习前最后聚一次,这个老狗,今天分开不送我回家,因为他说,以后都要经历的.,我不能每次都送你回家。
到家后开语音,他说,当时看你上车的背影,我差点就要哭了,心里塞得难受。我说我以为你会跟上来,可是车门关了,身后没有你。
05
“我是不是和你在一起以后就不踢球了?”
“对啊,在一起以前还踢来着,当时觉得这个男孩子真好还爱运动,结果……在一起你就不运动了。”
“谁说我在一起以后就没有动了,我心动了”
06
昨天晚上他头疼睡不着,就没抱着我,怕自己影响我睡觉。我也一直没睡着,时不时问句,现在好多了吗?还疼吗?
后半夜迷迷糊糊睡着了,睡得浅,四点多醒来,他背对着我睡着了,我一碰他,他就迷迷糊糊地下意识说,来,到我怀里来。然后伸出手把我搂过来。
早上起来,他问我睡得好吗,我说还好,就半夜醒过来一次,他说,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07
最近他总是来给我做饭吃,饭后我说出门散步吧,他说最近太累了,明天吧……僵持了一会儿……我让步
我说,那我们一起看电影吧,你想看什么?他说,我们出门吧,你不是想出门……
我没有强迫他,他也在意我
路上假装生气,甩开他的手就一个人往前走,不回头。走了一小段我回头,发现他就在我身后。我冲他笑,他一把搂住我说,还不是回头了!我说,你怎么一直跟着我,他说,我顺路而已。那,你搂我干嘛,我顺手啊,不给啊!
晚上回来,他一脸奶狗,说你每次都这样,我停下来擦眼镜你也不回头看看我等等我,一个人就走了。
08
晚上枕着他看他玩手机,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然后!然后!他偷亲我!两次!
09
周六来姨妈,痛经,他微信上没说什么,事实上,伞都没拿就跑下楼给我买红糖和姜,煮红糖姜茶,红糖粥……一直在忙活,忙得没有回复我微信……
10
背景:临近实习,我在忙换届的事情,部门出了点事情。
晚上和他出门吃饭散步,突然接到电话,我讲着讲着就哭了,他就静静听着我讲电话,然后突然停下来,一把搂住我,靠在他怀里,他摸摸我的头说,没事了,乖。
11
和他在看台喝酒聊天,嗯,是RIO。
我倒了,他抱着我说我喜欢你,别以为我迷糊了,我都记着!哼!
洗完手以后,委屈地说没纸擦了,他牵起我,用自己的衣角帮我小心擦干。心都化了,很温柔!
12
B同学口出金句“行了吧”。我一秒就炸了,心情极差,他还察觉不到。然后喝了一瓶RIO。
酒精上来以后,做公交车睡着了,他把手伸过来枕着我。下车时没站稳,他一把扶住我,让我小心些。到家以后我就开始哭,他就过来默默抱住我。
后来哭着就睡着了,后半夜醒来,发现B同学一直抱着我,说"我爱你啊“
13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很想要,你也不要答应好不好”
“好,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因为身边很多朋友这样以后就很容易分开,我更怕分开”
“你知道嘛,你是我第一个爱的男生,我现在是用全部来爱你,很多事我都不会为下一任做了”
“你不会有下一任了”“我们三年后就谈婚论嫁吧”
“好”
或许是因为年轻,所以总是喜欢憧憬未来且许下诺言。可当下我是真的相信初恋能走到最后,当下我也是真的用全部的心意来爱你。今年刚离开学校,未来的三年是变化极多的三年,如果我们熬过风雨,那就余生都给你。
篇12:相由心生杂文随笔
相由心生杂文随笔
说起拍照,大概你会跟我说曝光、布景、ps,跟我讲光圈、快门、iso,和我探讨构图、角度、握姿,我当然也常常为这些着迷,也会拿起相机琢磨很久,迟迟不肯按下快门。可心里其实却常常藏着另一杆秤:相由心生。
摄影常常是一瞬间的事。也许你还来不及思考,就必须拿稳镜头咔嚓几张,不然错过时机就追悔莫及了。
什么是一瞬间的事,这和你的审美有关,和灵感有关,和你心里惦记的那个画面有关。所以我说相由心生,真正伟大的作品一定和拍出它的摄影师的心声交相辉映。
你热爱生命,拍出的枯草也一定是为生而挣扎的样子;你怀念过去,即使最科幻的.高楼大厦最终也会透出一股对旧时代的追忆;你爱吃辣,那红油必定拍的香气四溢;你喜欢做梦,照片里的人必定个个半梦半醒;你生来宁静,镜头下的光阴也一定静如碧玉。
所以当你感叹某位大师的作品如何震撼人心时,你要想到的,不该是他手里的镜头值多少钱,不应该考量他惯用的光圈快门,而应该从照片里,仔细捕捉他那颗震撼的人心。
我当然不是否定技术流和设备流,只是觉得摄影身为一门艺术,似乎被很多人单纯粗暴地归类于工科学习,却忘了它的人文品质,想来实在可惜。如若自身心神修行不足,想必无论借来谁的技术谁的镜头也救不了那方寸之间惨不忍睹的丑陋吧。
想学摄影?先放下镜头,修身养性吧。
篇13:生命中的贵人杂文随笔
生命中的贵人杂文随笔
你的人生中,可否遇到过贵人,在你最失魂落魄的时候,是他给你指点迷津,让你再次扬帆启航,重新对生活燃起希望之火。
我就遇见了一个,让我今生难忘的人——方开开。
那是我去年生病住院时,和我同住一间病房的一个病友。她八十一岁高龄了,满头银发,身体臃肿肥胖,一张佛爷似的慈祥的脸,从早到晚就只有一个表情——微笑 ,由于摔了一跤,腰上肋骨摔断了好几根,来医院治疗的,腰已用腰托固定住了。而且,两条腿走路都已不利索,但她却每天都要下床自己推着轮椅,猫着腰,艰难的一寸一寸挪着步子锻炼,病房不过七,八步,她得半个小时才能走一个来回。
我自从住进了医院后 ,心情低落到了冰点,总是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心里想很多不着边际的事。“为什么生病的是我,我这么善良,这半辈子谁也没得罪过,,可老天却要让我承受病痛的折磨,还要让那寒光闪闪的手术刀,在我的身体上一刀一刀的切割……我好怕,我愤怒,紧紧的咬着嘴唇,硬是把眼泪憋在眼眶里,不让它流出来,人无力的在病床上蜷缩成一团。
我不吃不喝,不休不眠,一句话不说,还固执的不配合医生治疗,我就想把自己饿死算了,一了百了,免得麻烦家人和亲戚朋友照顾,我心乱如麻,整个人简直就成了神经病,急得给我陪床的家人团团转。
这时,那个多事的方开开不知趣的开口了。“姑娘,你别这样,人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人生无常,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做了手术,你就会好,而有的人生病了,老天连手术的机会也不肯给他。我四十岁时就生了大病,比你严重多了,这么多年我都挺过来了,现在身上还有十几种病呢!我才不在意它,活一天就得有意义呀!我不想搭理她,她就一直在那里说呀说。我索性把两只耳朵用手捂住。
第二天,我还是老样子,她又开始讲了。“你吃点饭,喝点水吧,这样下去不行,人真的就垮了……我还是不搭理她,她还是一直在说。我烦透了,顺手在桌上拿起了一个玻璃杯,狠狠的朝地上摔去,玻璃杯啪的一声四分五裂,她终于闭了嘴。我看着满地狼籍的玻璃杯碎渣,觉得特别过瘾,我终于制服了这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婆。
可谁知,她竟然两只手紧紧的抓着轮椅,吃力的蹲了下去,无声的一片一片捡起了玻璃渣,整个病房沉浸在一片寂静中。我忽然变得手足无措,我这半生,好像还没有对谁发过这么大的火,我今天莫名其妙的对这位老人开火,我咋变成这样了。
她一直蹲在地上捡着碎玻璃片,她的护工走过去,想帮她一起捡,她摆摆手,坚决不让,我的家人她也不让捡,我慌了,看她累得两腿几乎都要跪在地上了,我傻了眼,我咋办呀?
最后她实在撑不住了,腿一软就坐在了地板上,大口的喘着粗气,但还是依然不让别人帮她捡玻璃渣。
她的举动,终于触动了我心灵最柔软的地方,我还能漠视吗?我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吗?对于一个无辜善良的老人,我该这样对她吗?
我心里翻江倒海,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我钻出被窝,连滚带爬的下了床,双手搀扶起了她。
她脸上依然挂着微笑,对我说:“我就知道,你不忍心看着我这样做的,你心里委屈,就哭出来,别憋着……她说了很多很多,我的泪水就一直流呀流……可奇怪的是,我哭过后,心里顿时就舒服多了,我的精神状态也渐渐的转入了正常。
我开始规律的,吃饭睡觉,积极得配合医生的治疗。很快,医生拿出了我的手术方案,并定下了手术时间。
后来,经常有三三两两的人,陆陆续续的来看方开开,他们看上去都是活力四射,二十出头的学生模样,一个个亲热的叫着方教授,方教授。我才知道,她原来是大学的教授,她时而和他们喜悦的小声交谈着,学术界高深的知识;时而又对他们嘘寒问暖;学生们紧紧的依偎在她左右,都耐心的听着,心悦诚服的不断点着头。这时候,她俨然是一位满腹学识的智者,似乎所有的病痛已离她而去。
我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竟然自己找她聊了起来。她热情至极,把她的'教学生涯,人生之路,还有对生活的看法都讲给我听……我对她最初的讨厌竟然慢慢的变成了敬重,她让我对人生有了重新的认识。
她托学生从家里拿来了,她写了十二页,与疾病抗争四十余年的心路历程。我汗颜了,一遍一遍的看着,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深深的震撼了我。我只觉得一阵生命的活力,重新又植入了我的体内。
在我手术的前一天,她坐在我的床头,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的给我交代手术事宜,和术后需要注意的问题,我觉得她就像我已过世的妈妈一样慈爱,让我又感觉到了特温暖的母爱。
手术前一晚,我睡得特别踏实。我坚信,我一定会成功的闯过手术这一关。第二天早上,我在她千叮咛万嘱咐中,被推进了手术室。
我的手术做完已到下午两点了,非常成功,我被推回了病房。她颤颤巍巍的挪到我的床前,满眼都是欣喜,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 ,你终于挺过来了……”我虚弱,疼痛得没有力气说话 ,只对她苦笑了一下。
她安安静静的一直守在我身边。我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她就会马上询问什么原因,她比我的家人更尽职尽责的关爱着我。
我手术一天后,必须下地锻炼,必须自己咳嗽,让气管中的血水排出来,这特别的费劲又疼痛。她又鼓励我,我每走一步,每咳一声,她就表扬我,给我打气。
手术后,我康复的特别快,第七天医生说我可以出院了。我住院期间,除了要感谢医护人员的全力付出,我还最应该感谢方开开,是她让我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灯火,才让我浴火重生。
我走的时候,她特意送给我一块方格子的小手娟。对我说,这块手绢不是让你来擦眼泪的,在你锻炼时,在奋斗中,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累得流血流汗时,你用它来擦一擦……我激动的和她拥抱在了一起。
我回家后,经常翻看她送给我的——生命历程,里面写着“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她的这句话,每天都激励着我,我不再流泪,只用微笑去面对生活。
我生命中的贵人,你现在可安好?我每天都在祝福你,愿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健康永驻,微笑依然……
★ 白居易琵琶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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