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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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篇1: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记者从12月2日召开的全市农民工返乡创业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会议上获悉,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据悉,20,焦作市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50元。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12月15日至年3月31日,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展。

统一覆盖范围

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大中专学生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城镇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当年将不予办理。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员,可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所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四城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农村居民,均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农村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将于近期展开。

统一医保待遇

享受待遇: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不同,设定不同的起付标准,不同的医疗费用段报销比例也不同,报销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不低于50%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目前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时期,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焦作市将出台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政策。门诊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剖宫产不低于1600元。

新生儿医疗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须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悉,目前,焦作市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正组织专人加紧制定出台符合焦作市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届时会及时向居民公布。

统一筹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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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西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工作时间表”。今年,我区将全面完成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是要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将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工作方案》提出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市、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8月份将出台我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和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工作方案》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据了解,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同时,全区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财政分担比例。坚持统筹后参保居民待遇水平不降低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此外,按照国家医保目录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简言之,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延伸阅读:

2017年起,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啦!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联合发布《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并列出具体工作时间表:今年全面完成相关整合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广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方案》指出,要在广西范围内推进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建立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管理规范、便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整合工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展开,按照先整合机构、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及数据等,后整合制度的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整合工作实行整体移交与接收,各地要制定规范的移交与接收程序,妥善处理好体制、制度并轨期间的有关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整合期间,各市、县(区)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政策。

按照整合步骤,2016年8月将出台广西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员的移交与接收,经编制部门核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设区市、县(区)和乡镇从事新农合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经办服务人员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对基金、档案资料、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及数据等项目的移交也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时间节点。

篇3: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实施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实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统一城乡医保制度20实施。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人社部: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4:即将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即将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5: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通知要求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同时,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通知要求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还提出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等要求。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该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出了总体规划部署。

根据人社部数据,全国已有至少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而并轨制度落实后,不少地区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大幅扩容,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民众受益颇多。

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 归口管理部门不同

目前,国内的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

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该政策的落实也意味着民众就医报销将不分城里和农村。

据人社部8日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兵团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年起执行,北京明确1月实现“二合一”。

此外,中新网记者发现,在20省份中,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等在内的大部分省份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

但陕西出台的《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则提出,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阅读延伸:城乡医保并轨 整合后农村居民用药范围成倍扩大

本月底前,该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新农合的管理和经办职能将划转人社部门。同时还要将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保目录,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

《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其中9个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保障水平将实现统一,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同时,定点就医、医保用药的范围扩大。

17地已规划部署统一城乡医保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统计,包括湖南在内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含兵团)已经在省级层面作出相关规划和部署,均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其余省份尚未作出规划和部署。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之前就已推进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根据《意见》确立的“六统一”思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因此,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会相应提高。

整合后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提升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在8月30日前将省、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经办职能划转人社部门。

意见明确,要将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保目录,统一合并为新版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执行。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范围,村卫生室由乡镇医疗机构统筹管理。

同时,湖南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预付为补充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健全医保风险控制和费用分担机制。

根据人社部公布的统计,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是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人社部负责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医疗保险数据。,新农合与城镇(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均为380元,但在个人缴费上,城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略高于新农合,因此两者的人均实际筹资分别为515元和490.3元,个人缴费占基金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6%和18%。从保障水平看,2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约为75%,城镇(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8.6%。

根据并轨“就宽不就窄,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制度整合后,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个人医保缴费将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也将提升。

定点医院、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是参保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并轨后的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

例如,在已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省份中,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有浙江网友在微博上透露,“并轨”前他的父亲只能吃20多元一瓶的药。现在买药的选择范围扩大了,虽然比过去多付一些药费,但自付的部分和以前差不太多,药却上了一个档次。

在已经部署整合城乡医保的省份中,部分地方也对医保用药进行了规定。以内蒙古为例,其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988种增加到2600多种,增幅在三成以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将逐步向城镇居民靠拢;在河北,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进行整合,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能达到2900种左右。

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也在政策衔接中。

“并轨”后医保系统全面联网

除定点就医、医保用药的范围扩大以外,医保报销比例也相应有所提高。同时,部分省份还全面建设“网络向下延伸、数据向上集中”的医保信息系统,提供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均等化的医保经办服务。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更趋公平,而且近年来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也稳步提高。”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表示。

据当地媒体报道,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从的489元提高到年的785元,县域内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从20的`35%提高到50%左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年的62%提高到75%左右。

据报道,2015年,浙江省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基础上,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全覆盖。据统计,截至年底,浙江省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约13亿元。大病保险受益人数基本医保加上大病保险总报销比例超过80%,极大地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据广东省人社厅消息,2012年广东实现了全省医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水平此后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从54%提高到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4万元。

直辖市重庆市的40个区县医保系统则已全部联网,实现联网就医,95%的村卫生室可刷卡就医,3200多万城乡参保人员在近3000家定点医疗机构、5000多家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实现实时刷卡结算。

与重庆有所区别,江苏在信息化方面的作用则体现在监管方面。江苏省苏州市人社部门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对参保患者刷卡结算的每笔费用进行“无盲区”监管。全市107家定点零售药店,家家都装有远程监控系统,从而使定点药店总体费用较整合前同比下降了20%。

焦点 4000万重复参保人口 将被剔除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由于过去信息缺乏联通,造成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跨区域、跨医保的重复参保现象,由此引发财政重复补贴、医保重复报销的问题。据人社部测算,以10亿城乡居民为基数,全国重复参保率约为4%,即4000万人重复参加医保。按照目前财政补贴标准计算,重复补贴金额每年超过160亿元。多地推进城乡医保并轨期间,还核销了不少重复参保人口。

人社部数据显示,仅山东一省整合就剔除重复参保250万人,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助资金8亿多元。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也透露,天津城乡医保并轨期间,彻底杜绝了重复参保现象,包括40万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农民工医保和新农合的农村居民,以及将近4万跨统筹区县的重复参保人口。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褚福灵说。

三大常用药价格降幅 均超5成

去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门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降低广大患者用药负担。

据了解,国家药价谈判首批谈判药品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商品名“韦瑞德”)、盐酸埃克替尼(商品名“凯美纳”)、吉非替尼(商品名“易瑞沙”)目前已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三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今年5月20日,国家卫计委宣布肺癌和乙肝两个病种的三个药品进入首批谈判名单。

慢性乙肝治疗用药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元降至490元,价格降幅为67%;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吉非替尼片”,为靶向抗癌药物,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5000元降至7000元,价格降幅为55%;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 “盐酸埃克替尼片”,谈判后月均药品费用从12000元降至5500元,降价幅度为54%。

乙肝药韦瑞德在降价后成为使中国售价成为全球最低。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9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有2800万是慢性乙肝患者,760万丙肝感染者,需要及时正确的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患者的药物成本负担沉重。

另外,现阶段我国肺癌发病率每年增长26.9%,肺癌已成为我国首位恶性肿瘤死亡原因,预计到2025年,我国肺癌病人将达到100万,成为世界第一肺癌大国,而一项针对三级专科医院住院肺癌患者的经济负担研究显示,患者年人均总费用约为15万元。

篇6: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7: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通知》强调,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人社部今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人社部门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开创人社部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局面。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通知》强调,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

《通知》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创新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通知》强调,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支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篇8: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新闻链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16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专家解读“硬骨头”这么啃!

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医改,今年将出台哪些“真刀实枪”的'措施,解决哪些看病就医难题?国务院医改办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解说四大看点。

看病:

哪些医院不再靠卖药赚钱?

公立医院检查多、药费贵,是百姓看病最头疼的问题,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着力解决的难点。目前,我国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为100个。以北京为例,北京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5家公立医院试点医药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设立医事服务费,由医保实时补偿。截至10月,门诊患者的次均医疗费减少54元,次均药费减少83元,住院患者例均医疗费减少1706元。

今年,公立医院改革还将进一步推开,新增100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此外,还将推动10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委管医院纳入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研究推动军队医院、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参与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教授认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成熟的改革路径和政策措施。2016年任务非常明确,公立医院改革既有数量上的扩大,也有种类上的增多。今年开始,包括协和医院在内的国家卫计委委属委管医院、301医院等部队医院和企业医院都要参与进来,这说明各式各类的公立医院改革都将推进。

买药:

患者能否自由选择去哪儿买?

出厂价20多元一盒的药品,医院售价达180多元。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业内人士指出,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导致患者花费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才能从医院拿到药。

针对这些现象,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两票制”是改革药品器械流通领域“价格虚高”积弊的有效手段,减少了药品在流通环节层层倒票加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应亚珍认为,药品价格的可追溯机制,其实就是要规范生产、流通、供应各个环节的经济行为,实现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最终为挤出价格“水分”提供监管条件。

求医:

啥时能拥有家庭医生?

2016年,分级诊疗将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为增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今年还将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应亚珍认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旨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条实现途径。但这项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方配合,具备一定条件才能逐步建立完善,如基层服务能力的提升和积极性的调动、医保支付制度和支付标准的协同、群众就医理念的逐步改变等。

报销:

异地看病可否不用回老家?

2016医改重点工作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等,使医保待遇的“可携带性”更强,群众看病就医更为方便。”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说,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等多层次的政策,可以发挥多项制度的合力,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篇9: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实施

昨日起,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已参加广州市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可正式享受大病医保待遇。

昨天,广州市医保局在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举行现场咨询,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透露,大病保险正在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按相关程序进行招标。以大病医疗保险为标志,广州参保人员的医疗优惠将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到201月1日,广州市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并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届时,大病医保待遇将覆盖广州市全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对于已参加年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前,也即2014年9-12月期间,则继续按新农合现规定享受大病保障待遇。

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保即可

大病保险费从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人员无需另行缴纳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只要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需要提醒的是,参加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过渡期的参保人,需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方能在享受2014年过渡期(9月~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另外,按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或参保人依法缴纳的医保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为此,市医保局也提醒,对于个人特殊原因,须提前对个人已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进行停保处理,避免系统进行续保处理,并按医保费扣款协议进行按期扣费。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据市医保局介绍,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待遇范围。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医保金支付50%;对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则超出部分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金支付70%。

对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医保局介绍,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医保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2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是大病医保政策的一大特色。据何继明介绍,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两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3万元,即15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行增加6万元,即18万元。

大病医保

激励连续参保,缴费满5年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8万元

零星医疗费报销方式

系统故障或异地就医

无需另办报销手续

持医保卡即时结算

本地就医

广州市城乡居民

如何“一站式”?报销有流程

针对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大病医保如何报销问题,市医保局介绍,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一样,大病医保也是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只需持本人的医保(社保)卡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就能享受到大病医保“一站式”报销,无需另行办理其他报销手续。但需要说明的是,因异地就医、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即时报销的,则需通过零星医疗费报销方式申报大病医保待遇。

属于社会医疗救助范围的本市参保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后,仍可申请社会医疗救助。具体办法及办理流程则需咨询市民政或残联部门。

广州市和从化市的参保起始时间不同,不过两者均从9月1日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篇10:上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

上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

今天起,上海将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该制度实施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各区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市民可前往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来到闵行区和虹口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虽然两个机构还都在假期,不过门口都已挂上“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牌子。在虹口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记者发现地板上也已经贴上了“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的指示箭头,与税务局的箭头一红一篮呼应,一目了然。一位正在更换门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一些小的办公室门牌还没有更换,其他的工作都已准备就绪,预计今天上班前可以全部完成。

[提示]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六种材料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文件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为提出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登簿——发放权证。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六种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可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认证。

篇11:今年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财政补助

今年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财政补助

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医保待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5月6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就做好2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布通知,通知显示,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通知指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各地要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确定当地居民医保实际筹资标准,合理确定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分担比例。要结合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推进,实行城乡统一的.筹资政策,并逐步均衡城乡居民筹资负担。结合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在筹资中的比重。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的倾斜力度,完善地方各级财政分担办法,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加强个人缴费责任的宣传落实,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和大病保险资金划转工作,并与财政部门建立对账制度,及时上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医保待遇方面,通知提到,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进一步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重点是通过完善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探索实施更加精准的待遇支付政策。各地要针对困难人员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政策措施,加大倾斜力度。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同时,规范委托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商保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保证基金合理使用。

医疗费用方面,通知指出,依托定点服务协议的完善,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逐步实现将监管对象从医药机构向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延伸。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信息监控指标设置,依托信息化监控手段,提高费用审核和监管效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

篇12:1月1日起海盐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新政

近日,海盐县出台《海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据悉,这是海盐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以来,首次出台的一个适用于一定时期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一:整合

据海盐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许宏亮介绍,整合是指将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经办管理职能统一后,互相取长补短,吸收对方在基金管理和运行方面的优点。

《规定》指出,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更名为海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这意味着把居民医保纳入国家整体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而不是原有的合作医疗,也为下一步提升居民医保的统筹整治打下基础。

“整合还体现在结算管理上,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施行统一的医保目录,包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这实质上是在扩大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许宏亮说,“另外,还与职工医保施行统一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大病保险机制。”

《规定》显示,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嘉兴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设置居民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元。另外,在年度内,如果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自付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享受二次补助。补助比例是1.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补助55%,5万元以上的补助60%。

《规定》明确了居民医保的筹资机制为个人和财政共同筹资,每年将根据居民收入增长水平逐年增长。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总额820元,其中个人出资280元,各级财政补助540元。

解读二:提升

许宏亮认为,提升主要体现在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上。首先,基层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60周岁以上老人的报销比例为55%。

对十大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其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针对性治疗费用,取消了原有的中草药和检查治疗费用的限度,视作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65%比例报销。

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支付:

解读三:规范

根据浙江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海盐县被列为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县。“我们将通过设置一定的自费比例对跨区域就医的行为进行限制,引导规范分级诊疗行为。”许宏亮说,“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简化转诊流程,规范转诊管理,市域范围内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互认。”

《规定》指出,参保人员转往市域内本县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自费比例为5%。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转往杭州、上海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自费比例为10%。按规定转入上海、杭州以外当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自费比例为20%。未按统筹地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或在市外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自费比例为20%,再按本规定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结算。

另外,长住外地3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其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可选择3家)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在海盐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已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3个月后方可撤销。

许宏亮表示:“2015年我们医保经办工作的重点是跨统筹地刷卡结算、大病保险直接刷卡、尽量缩短手工报销的结算时间、与职工医保并网运行4个方面。希望能有所突破,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民快捷的社保服务。”

篇13:10月8日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即将实施

10月8日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即将实施

上海即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据了解,虽然此前福州、南京等地已开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今年6月12日,上海奉贤区也已经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但这一次是上海第一次就全市范围提出落定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对于目前火热的房地产,不动产登记的实施会否对市场产生影响?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认为,确权登记制度的确对以后征房产税是有帮助的。

亿翰中国执行董事张华东表示,从长远来看,规范化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对于整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与弊端是有好处的。

不动产登记带来三项变化

据悉,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将由不动产登记替代,因而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会停止发放,改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另外,据了解,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各区县会将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制度(确权登记)的`出台能决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优淘城总裁薛建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至少三类房屋将受影响,“首先,市面上许多国企的职工用房会受影响。这类房屋在市面上流通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根本没有进行确权登记,新规执行后它们将会进行确权。”

“另外,民国时期上海的一些房子也会受影响,这类房子有房产证,但房屋内一般住着十几户人家。执行确权登记之后,届时房屋内的住户需向全房产持有人补交一部分房款作为补偿。”薛建雄说道。

“还有一类是以前政府划拨给企业的用地,这类土地经由企业建造房屋之后,几经转手留在老百姓手上,但产权却是不清晰的。”薛建雄表示,“执行确权登记后,这类房屋也会补交一部分费用。”

对征收房产税有帮助

不动产登记对部分房屋会有产权确定、补缴房款一类的影响,对于市场层面,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本身是一种制度,并非调控手段。从之前的试点城市来看,并没有因为实施不动产登记而出现市场波动。

针对外界传言的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以后要多征税,薛建雄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征房产税并无直接关系,如今征税实行增值税改革,房产只要交易过户都按照差价征税。

在卢文曦看来,确权登记制度的确对以后征房产税是有帮助的。此前,一些没有确权的房屋因为不征税的缘故,往往在售价上要比同一区域的普通商品房价格高出不少,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市场紊乱,无证房屋竟然比有证房屋要贵。

张华东认为:“从长远来看,规范化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对于整顿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一些乱象与弊端是有所助益的,将会促进房地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也终将为房地产评估行业带来积极的效应。”

健康城市工作方案

代扣协议书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赴浙赣滇旅游发展情况考察报告

看病难看病贵的调查报告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国土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河南省高考作文怎么写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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