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集锦7篇)由网友“周小山的人”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
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
截至11月28日,已有海南、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新疆、上海、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甘肃、宁夏等19个省(区、市)公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
其中,海南、甘肃、河北、四川、山东、青海、陕西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例如:甘肃的基准线从的11%降为8%,上线从16%降为14%,下线由5%降为4%;河北的基准线从20的11%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在基准线方面,跟年相比,已经发布的这19个省份基准线无一例外均有所下调,其中,海南下调0.9%,幅度最小;天津下调1%;北京下调1.5%;内蒙古下调1.6%;上海、山东、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等7省份下调2%;山西、四川、河北、甘肃、陕西等5省份下调3%;江西、新疆下调4%;宁夏下调5%,幅度最大 。
在上线方面,除了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其中,贵州省下调0.2%,幅度最小;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天津、上海、甘肃三地下调2%;福建、青海下调3%;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调4%;新疆下调4.5%;山东、河北下调5%;山西下调7%,幅度最大。
在下线方面,大部分省份均进行了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贵州由2.7%上调为4%,上涨幅度最大,达1.3%;北京则由3.5%上调为4%,上调了0.5%。除此之外,内蒙古、天津、云南、新疆、上海、广西、福建、山西等8省份与去年持平;山东、河北、四川、青海、甘肃等5省份下调1%;陕西、江西两省降幅最大,下调了2%。
7省份上、中、下三条线全部下调
按照惯例,各省份会在每年的上半年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今年7月之前,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5省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从8月至今,海南、河北、四川等其他14个省份陆续发布。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依然有一些省份未发布今年的工资指导线。
在已经发布的19个省份中,多地的工资指导线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海南、甘肃、河北、四川、山东、青海、陕西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例如:甘肃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6%降为14%,下线由5%降为4%;河北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在基准线方面,跟2015年相比,已经发布的这19个省份基准线无一例外均有所下调,其中,海南下调0.9%,幅度最小;天津下调1%;北京下调1.5%;内蒙古下调1.6%;上海、山东、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等7省份下调2%;山西、四川、河北、甘肃、陕西等5省份下调3%;江西、新疆下调4%;宁夏下调5%,幅度最大 。
在上线方面,除了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其中,贵州省下调0.2%,幅度最小;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天津、上海、甘肃三地下调2%;福建、青海下调3%;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调4%;新疆下调4.5%;山东、河北下调5%;山西下调7%,幅度最大。
在下线方面,大部分省份均进行了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贵州由2.7%上调为4%,上涨幅度最大,达1.3%;北京则由3.5%上调为4%,上调了0.5%。除此之外,内蒙古、天津、云南、新疆、上海、广西、福建、山西等8省份与去年持平;山东、河北、四川、青海、甘肃等5省份下调1%;陕西、江西两省降幅最大,下调了2%。
东北三省均未发布,
黑龙江已多年未发布
近年来,东北经济不景气,唱衰的论调不断,也因此,东北三省发布的任何数据都备受关注。截至记者发稿,东北三省尚未发布20工资指导线。
之所以没有发布工资指导线,在苏海南看来,跟东北三省经济的不景气有关, “东三省中的重化工业和国企比较密集,面临的冲击比较大。经济正在重振的过程中,工资暂缓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辽宁和吉林两省在去年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辽宁是在去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3%。
“今年辽宁省不发布工资指导线,也是可以理解的。”苏海南告诉记者,辽宁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今年上半年GDP同比下降1%,是全国唯一经济负增长的省份。刚刚公布的前三季度GDP数据,辽宁省的GDP为-2.2%,再次全国垫底。“经济不景气,工资能发出来就不错了,从宏观看暂不具备给职工再涨工资的条件。”
再看吉林。去年10月,吉林省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
单纯从吉林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分析,是具备发布工资指导线基础的。吉林省10月29日公布的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地区生产总值(GDP)9298.1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6.9%,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这是自一季度以来,吉林省GDP增速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省已连续多年未发布工资指导线。近几年,仅省会城市哈尔滨等城市进行了发布。
[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
篇2:19省发布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无一例外均下调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28日,已有海南、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新疆、上海、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甘肃、宁夏等19个省(区、市)公布了今年的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个省份的指导线数值都有所下降。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工资的增长也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今年很多地方工资指导线安排的增幅下降,跟各省份的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但是,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7省份上、中、下三条线全部下调
按照惯例,各省份会在每年的上半年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今年7月之前,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5省份发布了年工资指导线。从8月至今,海南、河北、四川等其他14个省份陆续发布。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依然有一些省份未发布今年的工资指导线。
在已经发布的19个省份中,多地的工资指导线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其中,海南、甘肃、河北、四川、山东、青海、陕西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例如:甘肃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6%降为14%,下线由5%降为4%;河北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1%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在基准线方面,跟2015年相比,已经发布的这19个省份基准线无一例外均有所下调,其中,海南下调0.9%,幅度最小;天津下调1%;北京下调1.5%;内蒙古下调1.6%;上海、山东、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等7省份下调2%;山西、四川、河北、甘肃、陕西等5省份下调3%;江西、新疆下调4%;宁夏下调5%,幅度最大 。
在上线方面,除了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其中,贵州省下调0.2%,幅度最小;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天津、上海、甘肃三地下调2%;福建、青海下调3%;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调4%;新疆下调4.5%;山东、河北下调5%;山西下调7%,幅度最大。
在下线方面,大部分省份均进行了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贵州由2.7%上调为4%,上涨幅度最大,达1.3%;北京则由3.5%上调为4%,上调了0.5%。除此之外,内蒙古、天津、云南、新疆、上海、广西、福建、山西等8省份与去年持平;山东、河北、四川、青海、甘肃等5省份下调1%;陕西、江西两省降幅最大,下调了2%。
东北三省均未发布,黑龙江已多年未发布
近年来,东北经济不景气,唱衰的论调不断,也因此,东北三省发布的任何数据都备受关注。截至记者发稿,东北三省尚未发布2016年工资指导线。
之所以没有发布工资指导线,在苏海南看来,跟东北三省经济的不景气有关, “东三省中的重化工业和国企比较密集,面临的冲击比较大。经济正在重振的过程中,工资暂缓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辽宁和吉林两省在去年都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辽宁是在去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8%,上线为12%,下线为3%。
“今年辽宁省不发布工资指导线,也是可以理解的。”苏海南告诉记者,辽宁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今年上半年GDP同比下降1%,是全国唯一经济负增长的省份。刚刚公布的前三季度GDP数据,辽宁省的GDP为-2.2%,再次全国垫底。“经济不景气,工资能发出来就不错了,从宏观看暂不具备给职工再涨工资的条件。”
再看吉林。去年10月,吉林省发布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基准线为8%,下线为3%。
单纯从吉林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分析,是具备发布工资指导线基础的。吉林省10月29日公布的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地区生产总值(GDP)9298.1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6.9%,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速0.2个百分点。这是自20一季度以来,吉林省GDP增速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黑龙江省已连续多年未发布工资指导线。近几年,仅省会城市哈尔滨等城市进行了发布。
纵观黑龙江近几年的GDP数据,并不乐观。公开数据显示,,黑龙江GDP增速为8%,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位;年黑龙江GDP增速为5.6%,比辽宁5.8%、吉林6.5%都低,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2015年黑龙江GDP增速为5.7%,在全国排名有所提高,排在倒数第十一位;2016年GDP增速有所提高,刚刚发布的前三季度GDP数据显示,黑龙江达到了6%,但是在全国的排名依然很低,排在倒数第三位。
应该说,黑龙江GDP“成绩单”跟老工业基地不无关系。长期以来,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偏重工业,能源工业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近60%,仅一个大庆油田就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0%。
“像黑龙江省,现在一些能源企业因故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当然难以再安排企业员工涨工资的事情。”苏海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海南拔得头筹,贵州表现抢眼
与东北三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海南省和贵州省。
在基准线方面,海南省的基准线最高,为10.4%;贵州省紧随其后,基准线为10%;其他省份的基准线均低于10%。
海南之所以表现亮眼,跟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密不可分。海南省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渊10月21日对外公开表示,2016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2880.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3.95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635.81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1561.12亿元,增长9.7%。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当前,在海南省经济步入增速换挡、经济转型的新常态带动下,各区域经济发展总体平稳,服务业发展尤其快。“虽然海南前三季度GDP增速较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回落2.3和0.7个百分点,但是还敢于比较大幅度地引导企业给员工涨工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注重民生的体现。”
相比排名第一的海南,排名第二的贵州,表现一点也不逊色。虽然贵州基准线比海南低了0.4个百分点,但是15%的上线比海南(11.3%)多了3.7%;此外,贵州的下线也比海南高0.5%。
贵州出色的表现并非没有缘由:新兴产业的发展为贵州经济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据贵州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前三季度,该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3.5%,增速比工业整体增速快将近30个百分点。
贵州以前在全国的经济排名很靠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现在能够发展起来,靠的是什么?袁钢明一语道破:“跟产业的转型升级密不可分,同时也跟国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大有关。当贵州获得了各方面发展的机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阻挡,老百姓的工资自然会水涨船高。
篇3:14省工资指导线如何解读
那么,如何结合公布的指导线进行调资?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状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的幅度。生产经营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水平较高、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的上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正常、效益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拟定工资增长幅度,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垄断行业和企业,不能突破上线。
算账:工资能涨多少钱?
以辽宁为例,月均工资最多有望涨近500元。今年7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110元、月平均工资4092.50元。
如果按照上线12%来计算,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最多有望增加491.10元,年均工资最多有望增加5893.20元。
如果按照基准线8%计算,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有望增加327.4元,年均工资有望增加3928.80元。
如果按照下线3%计算,今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最少有望增加122.78元,年均工资有望增加1473.30元。
网友、专家怎么看?
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不少网友评论认为,相比工资机制市场化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于国企的实质意义更大一些。
专家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发展面临多重压力的情况下,更实在的措施是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以增强企业涨工资的空间和动力。
篇4: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8月2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其中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5%;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
据介绍,不设上线是为鼓励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提高职工工资。全省各类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比例,合理安排工资增长。
根据规定,国有企业应通过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较好、有支付能力且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设区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一般可以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以上核定工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应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度的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好转、连续两年未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可以补偿性的、较多的增加职工工资。
篇5:宁德市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职工与企业协商涨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11月4日公布,基准线为12%,上线为17%,下线为3.5%。简单来说,如果今年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可以要求加薪12%。
●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什么用?
指导企业工资分配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宁德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每年发布一次,它不具法律强制性,但对企业工资分配、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具有指导作用。
今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7%,基准线为12%,下线为3.5%。与去年相比,上线(预警线)、基准线分别降低1%,而下线没有变化。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我市宏观经济状况及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企业工资指导线如何落实?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据了解,我市要求企业建立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各类企业可依据省、市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照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宜控制在17%以内;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困难企业确需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的,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已超过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的,原则上不能再安排增长工资。
●如何保障工资合理分配?
一线职工不涨薪老板也不宜涨
市人社局要求,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同时,要综合运用市局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和调整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
篇6:中国19省份发布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全部下调
上述19个省份包括海南、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新疆、上海、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甘肃、宁夏。东北三省尚未发布,黑龙江更是连续多年都没发布。
这19个省(区、市)的工资指导基准线全部都比去年下降了。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7个省份对下线进行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8省份与去年持平。有17个省份的上线均出现下调,江西和宁夏则“不设上线”。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当前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工资的增长也要跟经济增速相适应。今年很多地方工资指导线安排的增幅下降跟各省份经济增速放缓有关。但是,工资指导线下降,并不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
《法制日报》评论文章称,工资指导线下调并非意味着工资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涨工资仍然是全国工资指导线的主线。
就在10月21日,国务院发文称,将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其中,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不断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文件发布后,一条内容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的消息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对此,新华社出面辟谣称:“这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7省份上、中、下三条线全部下调
海南、甘肃、河北、四川、山东、青海、陕西等7省份的上线、基准线、下线均有所下降。例如:甘肃的基准线从的11%降为8%,上线从16%降为14%,下线由5%降为4%;河北的基准线从20的11%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基准线方面,宁夏下调5%,幅度最大;江西、新疆下调4%;山西、四川、河北、甘肃、陕西等5省份下调3%;上海、山东、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福建等7省份下调2%;内蒙古下调1.6%;北京下调1.5%;天津下调1%;海南下调0.9%,幅度最小。
上线方面,除江西和宁夏“不设上线”以外,剩下的17个省份均呈下降态势。山西下调7%,幅度最大;山东、河北下调5%;新疆下调4.5%;四川、云南、陕西、广西下调4%;福建、青海下调3%;天津、上海、甘肃三地下调2%;海南、北京和内蒙古下调1%;贵州省下调0.2%,幅度最小。
下线方面,大部分省份均进行了下调,仅贵州和北京进行了上调。贵州由2.7%上调为4%,上涨幅度最大,达1.3%;北京则由3.5%上调为4%,上调了0.5%。除此之外,内蒙古、天津、云南、新疆、上海、广西、福建、山西等8省份与去年持平;山东、河北、四川、青海、甘肃等5省份下调1%;陕西、江西两省降幅最大,下调了2%。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东北三省均未发布工资指导线,黑龙江更是连续多年都未发布。
之所以没有发布工资指导线,在苏海南看来,跟东北三省经济的不景气有关, “东三省中的重化工业和国企比较密集,面临的冲击比较大。经济正在重振的过程中,工资暂缓增长也在情理之中。”
比如辽宁,今年上半年GDP同比下降1%,是全国唯一经济负增长的省份。苏海南称:“经济不景气,工资能发出来就不错了,从宏观看暂不具备给职工再涨工资的条件。”
他称,“像黑龙江,现在一些能源企业因故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当然难以再安排企业员工涨工资的事情。”
篇7: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参考
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参考
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备案表
( 年)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类型:
协商方式: 纳税注册地:
注:
1.待岗指的是仍与本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单位或者个人原因不上班。例如:因生产经营困难安排职工暂时不上班、病假、产假等。 2.劳动合同制人员指的是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3.协商方式:即文件中表述的五种协商方式,企业至少选择一种以上进行协商。
4.栏次说明:1=2+3、4=5+6、12栏企业按照商定的效益指标填写,如可实现利润、实现税利等。
5.此表一式六份,企业、企业工会、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1、本表年份应填写20xx年。
2、工资总额均为应发工资。
3、劳动合同制人员指的是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4、待岗指的是仍与本企业存在劳动合同,但因单位或者个人原因不上班。例如:因生产经营困难安排职工暂时不上班、病假、产假等。
5、指标解释:
A1=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A2=预计到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B1=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在岗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B2=预计到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在岗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C1=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待岗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C2=预计到20xx年12月31日本企业待岗劳动合同制职工人数
D1=(20xx年1月份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20xx年12月份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2
D2=(20xx年1月份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0xx年12月份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
E1=(20xx年1月份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20xx年12月份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2
E2=(20xx年1月份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0xx年12月份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
F1=(20xx年1月份所有待岗劳动合同制人员+20xx年12月份所有离岗劳动合同制人员)/2
F2=(20xx年1月份所有待岗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0xx年12月份所有离岗劳动合同制人员预计数)/2
G2=20xx年预计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发放总额
H2=20xx年预计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发放总额
I2=20xx年预计所有待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发放总额
J1=(20xx年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2013年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1)×100%
J2=(20xx年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预计数/20xx年所有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1)×100% K1=(20xx年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2013年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1)×100%
K2=(20xx年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预计数/20xx年所有在岗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总额-1)×100% L1=20xx年利润或者利税比2013年增长的幅度
L2=预计20xx年利润或者利税比20xx年增长的幅度
★ 劳动保险实施条例
★ 苏州最低工资规定
★ 发布类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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