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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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篇1: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详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 A4 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

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

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

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

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 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 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 5 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30 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 5 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 60 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 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 如:第 1 卷 1.1.1-1

专业号 如:基建类 1 为 1.1.1

工程代号 如XX花园首期为 1.1

楼盘代号 如XX花园代号为 1

(九)工程档案的保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十)工程档案的统计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四、工程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具体详附件一)

1、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2、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3、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 20 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五、工程档案密级

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种。同一案卷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

六、工程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部门资料员,工程技术部经理考核工程档案管理室档案员。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八、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篇3: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策划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方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个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旨进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均应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提供利用的手段和措施,保证使用。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十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建设大、中型建设项目时,均应设计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库房,并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置必要的设备,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

第三章 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回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工验收记签证等,整理好变更文件。按规定编制好竣工图。工程竣工前,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竣工图的质量,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编制竣工图的费用,按下列办法处理

1、因设计失误造成设计变更较大,施工图不能代用或利用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并承担其费用。

2.因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更设计,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时,由建设单位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设投资中解决。

3.第l、2项规定以外的,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技工图,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第四章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本规定附表《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特殊专业的建设项目可参照附表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期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寿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4: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篇5:档案管理制度

引言

高校学生党员档案是一个学生党员在校期间政治生活轨迹及参加社会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党组织考察和了解一名学生党员政治表现的第一手资料,也是一名学生党员政治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1]随着民族地区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学生党员数量的日趋增加,学生党员在校期间所形成的各种相关材料不断增多,这给管理学生党员档案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要加强对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必须进一步改革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1.当前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方面最常见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加上管理行为不规范,使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和归档不全,质量不高,不能准确全面地反映高校学生党员的全貌,甚至出现档案等严重问题。

1.1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意识薄弱

高校学生党员档案是高校档案的一个重要分支,但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滞后,教育条件也相对落后,民族地区高校只能以高就业率来吸引新生的眼球,以便广泛招生。这使得部分高校往往只重视教学和财政等其他档案管理工作,对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提到日常议程。

1.2民族地区高校缺乏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管理行为不规范

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不仅普遍存在归档文件材料不齐全问题,而且还存在对已归文件材料缺乏规范化整理问题。[3]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缺乏重视,缺少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管理行为不规范。如民族地区部分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部门,也没有建立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经费不足,导致档案收集不齐、文字材料规格不一、书写不规范、遗失等一系列问题,管理体制明显不完善。

1.3民族地区高校档案管理员缺乏档案保护和归档意识

民族地区部分高校档案管理人员缺乏档案保护和归档意识,表现为档案保密制度缺失,档案归档意识不强。例如,在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过程中常出现:“个别工作人员、教职工为了工作方便,常没有证明审批手续就要求借用、查阅学生档案,有的档案材料不能及时收集归档”等问题,[4]如果不及时归档,日后档案管理人员自己也难以追忆齐全和保全最原始的学生党员档案资料。

2.常见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改革措施

2.1提高民族地区高校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档案队伍建设

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关键在于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觉悟。[5]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培训,与时俱进,增加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量和提高管理档案的质量,同时不可忽视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及时了解档案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如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等。再者,可以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纪守法,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工作的优秀管理人员,进行表扬赞美,通过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档案工作队伍。

2.2民族地区高校应制定和完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合理完善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是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保证。民族地区高校的各院系内部应制定严格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如《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高校学生党员档案保管制度》、《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移交制度》、《高校学生党员档案借阅制度》等,用规章制度规范每位负责人的管理行为,实行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学生党员档案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防止档案资料的流失与泄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

2.3民族地区高校应建立切实有效的学生党员档案监管机制。

民族地区高校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党员档案资源的监管,从源头抓起,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针对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少数民族的民族性质多样及人员多的特点,各院系要明确具体的责任人,档案每到一个地方都要求经手人签字记录,严防作弊,杜绝工作方法上衔接不上的问题,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4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应该加强档案保护意识

高校学生党员档案属于机密档案,民族地区高校档案管理人员应规范管理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保护档案的安全与隐私,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如借阅者要严格制定查阅、借阅制度,不得私自复印、拍照、不得在材料上批注、划线、剪裁等。[7]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加深对学生党员档案的了解,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和保护意识。

总结

档案是历史的轨迹,是一笔无形的资产。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8]搞好民族地区高校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同时提高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并归纳总结,我认为以上的措施对于解决目前高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十分有效,特别是民族地区的高校。

篇6:档案管理制度

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因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网络上报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应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篇7: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包含哪些基本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单位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局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为了使本局的立卷归档工作顺利进行,完整地保存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供领导工作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在本局日常工作及重大招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应当归档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真实记载。

2、本局领导和各科室承办人员应将办理完毕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主动地交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集中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3、文件归档范围,按余姚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收集。

4、局各科室按指定的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造好移交清册,签字验收,移交局办公室。

5、局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归档范围要求,负责收集全部应归档文件、基建、声像等材料。

6、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应在次年的六月底前,按规定立卷归档,暂由财务人员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7、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按照同类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8、各科室根据归档要求,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集中拷贝,编制机读目录和《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9、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入库的电子档案,每两年要机读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10、各科室一般应及时将上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办公室归档,移交时做到数据完整、内容准确、利用安全、编目规范、帐目一致、手续清楚,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11、档案管理员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接收后的统一编目、保管、开发利用,做到外观完好、整洁无损、记录的字节数、检索条目等著录项目与登记一致,确保上机测试无病毒和百分之百的准确率。

12、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对库存电子档案应进行同步更新复制或补救新版本,归版或有问题的载体仍需保存三年。

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是存入各类档案的重地,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室人员不得入内。

2、库房要坚固,有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设置必要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

3、库房内要保持适应的温度和湿度。根据季节不同气候变化加强管理,做好每日的温、湿度记录。

4、库房内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每天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关好门窗,注意电源,清理废纸等易燃物品。在库房内严禁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5、库房内档案分类存放,排列要整齐有序,编制橱箱号码和存放案卷示意图,便于查找。不得在库房内存放个人物品或堆放杂物。

6、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校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遗失等注销帐卡时,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据。

7、电子档案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每年定期备份,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保管电子档案的装具要求有防光、防尘、防磁、防有害气体的设备;环境温度选定在17℃―20℃,相对湿度选定在35%―45%。

8、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档案库房的交接手续。

篇8:档案管理制度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教科室教研教改资料均要立卷归档。课题结题两个月后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结题证书,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育科研或上级所发文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国家级、省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县(市)级立项课题和教研教改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由学校档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资料由教科处暂为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损坏或在档案上涂改、乱画。若需复印,要请示领导同意。

篇9: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三、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篇10:档案管理制度

1、外购配件入库前,应由配件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并填写配件入库检验单,并经检验人员签名。

2、入库配件主要检验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外观包装和数量,禁止“三无”配件入库。

3、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配件,应由原采购人员负责退货。

4、配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厂(公司)领导汇报供货质量,以便调整供货渠道。

5、外协加工件装车前,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检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不得装车,并由相关人员责成加工单位返工。

6、外购基础件、外协加工件的检验资料应归入车辆维修档案。

篇11:档案管理制度

1、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2、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3、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4、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5、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6、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7、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

9、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篇12:档案管理制度

一、必须设有专门库房或专柜对各类档案进行保管。

二、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三、库房要保持清洁和相对温湿度,以利档案保管。同时做好“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灰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调卷所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的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根据档案库房情况需要,可配备换气扇、灭火器等专用设备,并定期保养,使库房环境处于良好状态。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0%―60%之间的规定要求。

六、档案室要防止阳光直射,库房照明光源应用白炽灯;档案室不应靠近易燃易爆和散发有污染腐蚀气体的场所。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对库房内的档案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八、档案库房及档案柜箱钥匙必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篇13: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等事项,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各部门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投资部及风险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6、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7、所有归档的文件及其他资料都要建立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制作扫描件并整理归档,归档完成后在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在档案室进行电子档案备份。

四、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部设档案室,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档案台账与实物相符,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8、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六、其他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修订、完善并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14:档案管理制度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导处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学校审查。业务情况登记表由教导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其中学习培训情况、论文、科研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由本人及时准确填写。

三、业务情况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由校长和填档人员共同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调档情况一栏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实行专柜存放,每人一袋,由教导处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导处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年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务工作记录。

3、每学年的教学业绩。

4、每学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9、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主任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导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导处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导处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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