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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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篇1:师德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3.销毁档案时,可采取两种法:一是就地焚烧,二是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送造纸厂销毁.

五,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归档范围,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自然规律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查找“的原则,搞好立卷归档工作.

2.凡属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实物等,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积累,立卷归档.

3.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分别立卷,编目,存放.

4.归档的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质量达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标题简明确切,卷内目录完整,书写工整,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合理.

5.文书立卷归档每年一次.三月份完成上年度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月份立卷归档完毕,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专业档案的归档可按各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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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篇3: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师德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3.销毁档案时,可采取两种法:一是就地焚烧,二是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送造纸厂销毁.

五,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归档范围,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自然规律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查找”的原则,搞好立卷归档工作.

2.凡属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实物等,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积累,立卷归档.

3.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分别立卷,编目,存放.

4.归档的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质量达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标题简明确切,卷内目录完整,书写工整,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合理.

5.文书立卷归档每年一次.三月份完成上年度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月份立卷归档完毕,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专业档案的归档可按各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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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内,装入个人档案。

3、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1)、教师师德总结;(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3)、教师互评评分表;(4)、领导打分表;(5)、家长打分表;(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4、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5、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6、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7、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认可。

篇4: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

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 主管经理

1、组织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

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画整洁,签署完备,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面材料书写、绘制。归档文件材料应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交工验收记录和各种表格汇总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报告,设计变更通知单,开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等,按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好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按《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将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文件均收集齐全。

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系统整理。其分类组卷做到科学合理,充分保持卷内文件有机联系,归档案卷要符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要求,分类编号方法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表》执行。

五、编制档案总目录,分目录,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目录。归档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下列十条标准。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分类清楚,保持联系;

3、题名确定,容易查找;

4、卷内排列,系统条理;

5、保管期限准确;

6、密级划分恰当;

7、蓝图折叠,符合要求;

8、卷皮书写,正楷整法;

9、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10、声像资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档案文件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七、向管理单位移交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份数,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八、负责对全部工程归档文件的汇总整理,并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完成案卷的编目工作。

篇5: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使用)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策划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方的重点建设项目由部门、方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申请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个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实行工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现场指挥机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凡有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得到的与旨进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引进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均应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提供利用的手段和措施,保证使用。

第九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第十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必须进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登记造册后方可处理。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设计建设大、中型建设项目时,均应设计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库房,并为档案资料保管和提供利用配置必要的设备,其费用列入工程总概算。

第三章 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对编制竣工回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规定: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记录、检验记录、交工验收记签证等,整理好变更文件。按规定编制好竣工图。工程竣工前,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组织检查竣工图的质量,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编制竣工图的费用,按下列办法处理

1、因设计失误造成设计变更较大,施工图不能代用或利用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并承担其费用。

2.因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求更设计,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时,由建设单位绘制或委托设计单位负责绘制,其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基建设投资中解决。

3.第l、2项规定以外的,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技工图,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第四章 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一般可根据本规定附表《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特殊专业的建设项目可参照附表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全过程中应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以确保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期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保管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实际保管期限不得短于建设项目的实际寿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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