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范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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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福州市工作报告

福州市工作报告篇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工作回顾

20,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一)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计年全市生产总值4700亿元,增长11.5%;公共财政总收入689.12亿元,增长15.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53.97亿元,增长18.8%;固定资产投资3832.53亿元,增长18.5%;外贸出口192亿美元,比上年实际数(剔除政策性因素)增长6%;按验资口径实际利用外资14.06亿美元,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1亿元,增长15.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30元,增长9.3%;农民人均纯收入12870元,增长12%。“五大战役”完成投资1900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34.6%;实施市级重点项目300项,完成投资1170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25.5%。福清、闽侯、长乐、连江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闽侯、连江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十佳县。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市新增1个千亿产业集群和2家百亿企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53亿元,增长13.5%。产业大项目加快向南北“两翼”地区集聚,有66个项目动工建设、77个项目建成投产。新兴产业较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800亿元,福州高新区海西园一期基本建成,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临空经济区等园区起步建设。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福州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新增2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7家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建设扎实推进,福州人才市场挂牌成立,福州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旅游、文化创意、会展、总部经济等服务业快速发展,普洛斯物流、华侨城旅游等一批大项目落户福州,苏宁广场、五四北泰禾广场等城市综合体建成开业,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等投入运营。

(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拓展。构建形成以“四大投”与三个专业公司为构架的国资管理运作新体制。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等领域市场化运作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行政服务中心成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审批服务当场办结率78%,群众满意率99.99%,市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展顺利。福州高新区成功实行新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立医院改革、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改革、市属文化单位改制等取得新的成果。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林权配套制度改革等有序推进。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签约对接“三维”项目292项,意向总投资2693亿元;新批千万美元以上外(台)资项目47项。江阴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通过国家验收,黄岐对台小额贸易口岸获批试行更开放式管理。成功举办“5·18”海交会和海峡青年节、两岸船政文化研讨会、海峡两岸合唱节等对台特色交流活动,“三坊七巷”被确定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积极支持平潭开放开发,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基本建成,福平铁路动工建设,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等项目扎实推进。福莆宁同城化步伐加快。对口援建工作有效开展,榕港榕澳合作和侨务、外事、异地商会等工作取得新成果,福州与匈牙利塞格德市、俄罗斯鄂姆斯克市建立友好交流城市关系。

(四)城市面貌发生较大改观。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旧城区步行慢道系统等专项规划,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步伐加快,螺洲大桥、琅岐闽江大桥等一批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南江滨东段二期等一批项目启动建设。对外通道加快拓展,向莆铁路、福永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所有县(市)通达高速公路。县(市)城关改造提升成效明显,13个省、市试点小城镇建设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完成57条街巷整治、400多幢建筑立面改造和26座高架桥、人行天桥绿化花化,建成11个城市公园和50.5公里城市绿道与慢行系统。实施旧屋区改造440万平方米,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268个。新改扩建城市道路20条。新增更新公交车779辆、出租车763辆,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69条,福州成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城市。地铁1号线建设和地铁2号线前期工作全面推进。综合治理23条内河,闽江经光明港至八一水库步行道全线贯通,内河整治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违法建设、非法采砂、渣土车违规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数字城管”系统一期、智能交通控制中心三期等建成投入使用。

(五)城市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4%,综合指数排名持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实施82项重点节能项目和335项重点减排项目,一批环保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预计可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四绿”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新增城市绿地567万平方米,造林绿化39.15万亩,森林覆盖率55.3%,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12.8平方米。重点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闽江河口湿地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湿地”。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4.94万亩。马尾、福清、长乐、永泰等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区评估,新创建5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79个市级生态村。

(六)“三农”工作稳步推进。粮食产量保持稳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0亿元,增长4.7%。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额突破500亿元,中以示范农场等国际合作项目落户福州。福州获得“中国金鱼之都”、“中国鳗鲡之都”称号,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入选首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实施葫芦门水库等21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55公里。扶贫攻坚和县(市)区对口协作力度加大,“百村竞赛”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000口,新建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922户,新建空白村卫生所89个,解决84.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1750户。

(七)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扩容中小学学位1.02万个,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等重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农合大病补偿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增医疗机构床位715张,组建成立全省首个医疗联合体。市工人文化宫建成投入使用。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修复工作启动实施,闽都民俗园等项目建成开业。新福州人歌手大赛、福州小茉莉合唱团以及闽剧《红裙记》、《林则徐复出》等获得国家级大奖。寿山石文化节、文化艺术周、闽都文化论坛、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华龙舟大赛等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新闻出版和广电事业协调发展,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慈善等工作得到加强,国防动员、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海防、人防等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八)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96.3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4.3%。年初确定的25件6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在全省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城乡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7%。主要食品安全检测指标总体达标。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8549套,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平安福州”建设扎实推进,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06%,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9.7%、14.9%。有效抗击“苏力”等台风,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信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九)政府工作作风切实改进。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市性会议、文件简报数量和“三公”经费支出分别下降20%、28%和13%。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活动,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企业约9500人次,解决实际问题约1.2万个。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传统,效能建设、绩效管理不断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与好评。政府信息公开、“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认真执行人大及其会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提请市人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件,制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7件。办复532件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622件省、市政协提案,满意率分别为98%和99%。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直、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榕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福州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当前福州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产业集群发展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较少,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还需提高,村镇规划滞后、执行不力,环境综合整治、旧屋区改造等任务比较重,群众对交通拥堵、违法建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节能减排攻坚压力较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仍然艰巨;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升,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也不够均衡,住房、就医、就学、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仍比较多;社会服务管理需要加强,维护和谐稳定的压力还比较大;一些干部责任感、事业心不够强,“庸懒散”和消极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力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福州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城市,改革开放始终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生命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7%;按验资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3‰以内;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奋力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

全力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整合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市直部门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全面脱钩。进一步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网、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工程和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项目,推动非公资本参与城镇供水、燃气和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着手设立市属金控集团和创投公司,抓好海峡环保等市属企业上市工作。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加快建设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和多元补偿机制,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推行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全面实施大开放战略。积极创造条件力争福州新区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主动争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策辐射,着力在飞地工业园建设、探索共同申报自由贸易区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快长平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在科技、教育、卫生、社保、人才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平潭提供良好服务。进一步加强“三维”对接和专业化招商。深化与海内外重点客商以及异地商会、华侨华人社团的联系,积极开展涉侨引智引资引技工作,更加积极地维护侨益、凝聚侨心、发挥侨力,鼓励和支持海内外乡亲“回归”发展。实施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带动出口战略,鼓励发展服务外包,积极推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着力开拓新兴市场。支持江阴国家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壮大以及福州保税港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点。加大电子口岸建设力度,争取罗源湾港区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或在境内外上市。全面拓展与港澳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国际友城合作以及泛珠三角、闽浙赣皖、闽东北等区域协作、山海协作,继续抓好对口援疆援藏援宁工作。

全方位深化拓展榕台交流合作。加快台商投资区建设步伐,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等榕台产业合作平台。大力发展海峡旅游,扩大“两马”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拓展赴台旅游客源市场。争取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进一步拓展榕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推动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争取建立国家对台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台胞协调服务平台,争创全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先行先试示范点。深化榕台民间交流合作,争取榕台互设办事处,办好“5·18”海交会和一批特色鲜明、层次较高、影响力大的对台交流活动。

(二)加快培育壮大现代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认真实施“粮安工程”,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拓展引粮入榕渠道,加强粮食储备仓容建设,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积极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支持福清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长乐、闽侯、连江、闽清、罗源、永泰等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着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和花卉苗木基地。推进福州茉莉花种植与茶文化系统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建设闽侯金鱼产业园、福人花卉市场等一批特色农业项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市农业信息中心,发展农机、植保等专业化服务组织。

切实抓好工业园区提升和龙头项目建设。加快完善现有工业园区,推进数字福建产业园、中科数据产业园等新兴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与优势的产业集聚平台。创新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体制,统筹产业布局和招商引资,强化产业配套协作。落实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抓好神华煤港电一体化、马尾船政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园区特种船舶、申远新材料等133个项目建设,建成福清核电站1号机组、天辰耀隆己内酰胺等63个项目。

不断强化创新驱动与品牌带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全面加强机械、纺织、食品、冶金、建陶、工艺品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5家,新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家。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认真实施闽都人才集聚工程,推进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公寓建设,建成国际人才项目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闽侯园)和大学生创业园,提高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建设水平。建立完善品牌评价、认定、拓展、保护和推动机制,支持企业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持续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扎实推进海峡金融商务区、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建设,认真抓好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做大做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进一步提升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及水产品、农副产品等批发交易市场,加快建设南通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集聚区,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拓展信息消费,提速建设台江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二期等项目。积极构建海西现代金融中心,支持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发展民营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打响闽都文化、温泉养生、休闲度假、自然生态等旅游品牌,推动“三坊七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华侨城、桂湖、贵安、东壁岛等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办好第16届中国连锁店展览会等大型展会。积极争取组建福州航空,鼓励航空公司增辟重点航线或在榕设立航空基地。

扎实推进“海上福州”建设。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建设步伐,发展壮大临港工业、港口物流、造船、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等“蓝色产业”。鼓励支持福州港资源整合、航线开辟,加大力度建设一批与福州港对接的陆地港,进一步拓展福州港经济腹地,提升福州港综合实力。稳妥有序推进罗源湾养殖退养,大力拓展湾外、境外养殖。支持发展远洋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水产品市场,推进连江现代渔业产业园和中国—东盟水产品交易所、恒兴南方水产品加工交易中心等建设。启动市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加强海域、海岸、海岛保护利用,建设洋屿岛海洋度假公园等项目。优化海域资源配置,开展游艇码头等经营性项目用海市场化配置工作试点。

(三)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发展。

加快实施福州新区重点区域开发。大力推进马尾新城三江口、闽江口等组团建设,加大琅岐开发力度。积极建设长乐航空新城,力争设立长乐空港综合保税区。依托环福清湾和江阴湾区域,科学规划建设福清海港新城。统筹罗源湾南北两岸基础配套和产业布局,打造罗源湾临港工业聚集区和综合物流集散中心。以产业发展、民生事业、基础设施等方面重大项目建设带动福州新区开发,抓好海峡文化艺术中心、滨海大通道、马尾大桥、城际轨道交通、东部快速通道、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道庆洲大桥等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江阴港铁路支线、可门港铁路支线等项目,力争福州新区完成投资1000亿元。

切实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位。加强海峡奥体中心、火车南站、火车北站等片区配套设施建设、环境整治与管理提升,推进二环路、三环路、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等道路沿线环境整治。综合整治200个老旧住宅小区,完成旧屋区改造280万平方米。加快光明港公园、飞凤山公园、江心公园等10个公园建设,实施西湖左海连通工程,新建环南台岛、左海公园至金牛山、金鸡山公园至温泉公园等城市绿道与慢行系统100公里。加大城区内河截污和南台岛内河整治力度,力争动工建设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健全完善内河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城市灯光夜景工程建设。完善和提升城区路网等基础设施,争取新改扩建城市道路20公里、燃气管网20公里、排水污水管网29公里、市政供水管网44.5公里,基本建成福湾路、化工路、国货路等连接二环、三环的快速通道,改造金山大桥和紫阳立交、金鸡山隧道等一批道路交通节点。完成地铁1号线沿线站点土建工程,动工建设地铁2号线。积极推进“智慧福州”建设,实施智能公交系统、“数字城管”系统二期等项目。坚决治理违法建设、违规夜市摊点、非法采砂、渣土车违规、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成福莆宁同城化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加强交通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同城化对接合作。

协调推动周边县(市)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编制完成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继续实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政策等“五个统筹”机制,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县(市)融入福州中心城区。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支持县(市)城关扩容提质、更新改造。大力开发建设龙祥岛,打造生态宜居岛。进一步推进省、市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与建设,积极争取一批小城镇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科学制定差别化的户籍落户政策,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努力改变农村面貌。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推动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在建的20个水利项目建设,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认真执行村镇规划,严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深入开展新一轮“百村竞赛”活动,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公路、户用沼气池、无害化卫生户厕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加快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深化扶贫开发和县(市)区对口协作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老少边贫岛地区的帮扶力度,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等工作,广泛开展“榕商联村”等活动。

(四)精心打造“美丽福州”。

推进节能减排攻坚。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实施50项重点节能项目、305项重点减排项目,加快建陶等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试点工作。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推进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项目建设,建成洋里污水处理厂三期等项目。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格环保监管责任,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空气质量指数发布,实施区域大气联防联控,严控工业废气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继续抓好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区保护。加快构建水土资源流失治理和节约保护长效机制,造林绿化10.19万亩,进一步提升造林质量。坚决治理机动车尾气、垃圾焚烧、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和生活噪声等污染。强化重金属、危险废弃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开展大樟溪北水南调水权交易试点,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试点。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等活动,倡导和推广绿色消费、“135低碳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继续治理“青山挂白”,加强闽江河口湿地等重要湿地以及自然保护区、沿海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五)切实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制度、“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等改革。加大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尤其是边远、贫困、民族乡村倾斜力度,加强教师校际交流、农村支教和农民工子女入学等工作。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扩容公办幼儿园学位3000个和中小学学位5000个。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力争建成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鼓励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发展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加强素质教育,建设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基地。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培育名师群体。

深化健康城市建设。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着手组建精神卫生等医疗联合体。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财政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资本办医。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动工建设传染病院门诊综合楼、市一医院外科楼等项目,建成肺科医院负压病房楼、儿童医院病房楼等项目。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医疗用房建设以及设备配备。提高传染病预警监测能力,强化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扎实抓好市属新闻媒体体制改革,加快已转制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认真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文化惠民“六进”等活动,提升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争取建成海峡图书馆,设立一批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大力弘扬闽都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创新,推进朱紫坊、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历史风貌区,船政文化遗址群等保护修复,建设海峡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国家广告产业园、国家动漫影视实验园等项目建设与发展。

推动全民健身与青运同行。全力加快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场馆建设,建成海峡奥体中心“一场三馆”和运动员村。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参赛和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备战工作。办好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活动,积累大型赛事办赛经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0场以上,建设15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0条健身路径,进一步打造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关“十分钟”健身圈。

(六)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创新。

强化社会服务管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着手设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积极稳妥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机制,推行信访公开听证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切实按照“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创建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继续办好便民呼叫中心12345、政风行风热线等便民利民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抓好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社工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地方志、科普、气象、保密等工作。

夯实社区建设等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城中村改制步伐,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社区、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推进村务公开、决策听证等基层民主建设。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海防、人防、反走私等工作,实施科技拥军、“四个一好”等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深化“平安福州”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治安源头管控,推进视频监控等系统建设,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和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校园、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防灾救灾体系,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继续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力争福清、长乐通过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鼓励发展志愿服务,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大力建设“诚信福州”。

(七)着力多办惠民利民实事。

积极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护劳动所得,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支付保障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争取城镇新增就业13.3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6万人。

持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和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整合和新建一批老年活动场所。基本建成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鼓励和规范慈善捐助,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以及福乐家园建设。

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交通综合整治力度,优化交通组织和管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新建一批立体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新增更新公交车400辆、出租车600辆,新辟和优化公交线路20条,新建公共便民自行车站点100个。新开工建设7850套保障性住房,力争建成8000套保障性住房。大力推广“模拟征迁”等和谐征迁模式,完善对被征地、收海农民的保障机制。积极解决历史遗留“两权证”办理等问题。继续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着力保障市场供应量足、质优、价稳。坚决治理“餐桌污染”,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

(八)大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全面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把该放的放下放彻底,该管的管好管到位。积极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服务。建成市民服务中心,加快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听证等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向人大报告、与政协协商政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和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质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始终坚持为民务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四个万家”等活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更加及时有效地为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集中财力多办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切实做到“马上就办”。自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工作,立说立行、真抓实干,进一步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大力倡导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闯敢试的精神,不断提高攻坚克难、推进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效能问责和岗位绩效考核,坚决反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用铁的纪律坚决治理“庸懒散”等问题。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已经开启,前进的号角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敢为、能为、有为,为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篇2:福州市劳动合同

CNrencai温馨提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福州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甲方录用乙方的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基本保险;

B.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C.乙方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须为乙方另行购买社会保险,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用;

D.乙方为已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甲方无须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篇3:福州市劳动合同

福州市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甲方录用乙方的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基本保险;

B.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C.乙方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须为乙方另行购买社会保险,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用;

D.乙方为已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甲方无须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篇4:福州市涌泉寺

涌泉寺位于福州市鼓山山腰海拔455米处,面临香炉峰,背枕白云峰。《鼓山志》载:涌泉寺“其先为潭,毒龙居之。唐建中四年(783年),从事裴胄请灵峤入山,诵华严于潭旁,龙遂不为害”。可见,这里原是常有猛兽出没的荒山,唐代僧侣在这里建立寺庙,有人烟和香火后,猛兽也不敢出来了。现在,人们都把建中四年(783年)作为涌泉寺创建之始。因灵峤禅师诵《华严经》,遂成华严寺。唐武宗灭佛时,华严寺被毁。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闽王王审知重兴。当建寺时,寺门前一壑泉水,如波涛涌出,故取寺名为涌泉寺。王审知迎请神晏法师来住持涌泉寺,主持扩建殿奈,聚徒千百,称盛一时。

宋朝时,宋真宗赐额“涌泉禅院”。明朝永乐五年(14)改称涌泉寺。明永乐六年(1408年)和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涌泉寺两次遭受火灾,殿堂残存无几。万历四十七年(16)重建,后几度扩建,形成今天的规模。

清康熙三十六年(16),康熙皇帝御笔颁赐“涌泉寺”匾额,至今高悬寺门上方。明清以来,住持涌泉寺的名僧辈出,先有永觉、为霖(道霈),后有古月、妙莲,近代有虚云、圆瑛诸名僧大德。清朝末年,妙莲法师为修寺出洋募化,在南洋槟城建极乐寺为鼓山下院。古月禅师住持涌泉寺期间,带领僧人将寺庙修缮一新,盛极一时。1929年,近代名僧虚云在林森等人的邀请下,任涌泉寺住持,率领僧众,重振宗风。首先革除挂名职事,建立禅堂规则,恢复首座、西堂、后堂、堂主四班首及维那等首领执事。其次,创办鼓山佛学院,请慈舟法师主讲,造就僧伽人才。第三,整理涌泉寺所藏佛经经版,编《鼓山经板目录》。虚云法师还亲临禅堂与僧人一起“坐香”、“讲开示”,并带领僧人植树造林,参加生产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佛教古建筑的保护和维修工作,多次拨款维修涌泉寺。1983年,涌泉寺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寺庙,并交给佛教团体管理使用,僧人们在这里潜心修行,晨钟暮鼓,时时不掇。

目前的涌泉寺基本上保持了明朝嘉靖年间的布局,整座寺院有大小殿堂25座,由天王殿、大雄宝殿、法堂、方丈室、祖堂、藏经阁、禅堂、念佛堂、库房、客堂、斋堂等组成,此外还有钟楼、鼓楼、学戒堂、法界学院、东际楼、明月楼、放生池、回龙阁、岁寒楼等。整座寺院以大雄宝殿为中心,沿山坡地形层层上升,构成一错落有序的寺院建筑群。这座千年古刹占地25亩,寺貌宏伟,殿宇辉煌,法像庄严,素有“闽刹之冠”的称誉。走近涌泉寺门,首先看到的是一对“千佛陶塔”耸立在寺门两侧。东边一座是“庄严劫千佛宝塔”(庄严劫指过去佛之意),西边为“贤劫千佛宝塔”(贤劫即现代佛之意)。塔高约7米,八角九层,系用陶土分层烧制,砌叠而成。塔身施釉,呈棕褐色。塔檐塑有僧人、武将72尊,悬陶铃72枚。塔座上刻有莲瓣、舞狮、侏儒以及制造时间及工匠姓名等。塔身塑有佛像1038尊。塔高大精美,为国内稀有。这两座千佛塔建于宋元丰五年(1082年),是研究宋代建筑、制陶艺术的实物佐证。从寺门沿着石砌的台阶,步入天王殿。殿门有一副对联:“面对炉峰,何用隔江招手;背临。请看顽石点头。”殿中供奉着塑金大肚弥勒佛像,佛像两旁是明代文人所撰的一副对联:“日日携空布袋少米无钱,却剩得大肚宽肠,不知众檀樾信心时,用何物供奉?年年坐冷山门接张待李,总见他欢天喜地,请问这头陀得意处,有什么来由?”

过天王殿是大天井,正上方题刻《石鼓名山》四个大字,中间横桥卧波。左右有两厢楼、钟鼓楼对峙。钟楼上有一口铸造于清康熙三十五年(16)的巨钟,以铜为主,与金、银、锡合铸,重约两吨。钟声洪亮悠扬,余声不绝。钟身刻有《金刚般若经》全文,共6372字。

沿长廊拾级而上,两侧是闽王祠、伽蓝殿,正中为大雄宝殿。大雄宝殿初建于五代开平二年(908年),宋朝重修。明朝毁于火灾,现存为清光绪八年(1882年)重建的建筑。殿中供奉三世佛像,两侧为十八罗汉像。供桌前有一鼎铜铸大香炉,两旁各立一尊铜童子像。大殿后侧有清康熙年间铁铸“三圣像”,表面贴金,重约2300斤,金光灿灿。大殿天花板上是清光绪八年(1882年)绘制的各式图案242块,有禅龙图129块,丹顶鹤86块,大象、麒麟、白马、猴等图案27块,色彩鲜艳,与羊色灯相辉映,使殿内金碧辉煌,庄严肃穆。

大雄宝殿后为法堂。东侧下方为藏经楼,楼建于顺治十六年(1659年),藏有佛经2万多册,其中有清康熙至乾隆年间御赐的佛经《明朝南藏》、《明朝北藏》、《清朝梵本》,近代涵芬楼影印《日本续藏》、《杂藏》善本,康熙年间彩色绘制的《佛祖道影》贝叶刻经600多册。所藏佛经中以元刊本《延v藏》最为珍贵。《延v藏》是元延v二年(13)建阳县后山报恩寺刊印的《大藏经》。涌泉寺所藏762卷,虽非全部;但字体秀丽,刻印精美。《延v藏》在国内已很罕见。最引人注目的是清代涌泉寺方丈道霈法师著作《大方广佛华严经疏论纂要》,共120卷,分装48册,雕板2425块,这是康熙年间具有代表性的佛学著作,十分珍贵。1925年,弘一法师曾印了几十部赠送给日本各大寺。

这里所藏的佛经、佛像雕板13375块,驰名国内外。过去由福州佛学书局承印,在国内及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流通。1929年,日本佛教学者常盘大定博士来考察佛教史迹时,称涌泉寺为“中国的第一法窟”,对这里的.藏经、藏版作了一个多月的调查。

涌泉寺还保存着唐代以后的陶瓷器,明清书画、佛像和法器,宋代陶制观世音佛像、白玉石佛像,泰国的铜钟和缅甸、印度等国的贝叶经等文物。香积厨里还保存着四口钢铁合铸的巨锅,已有900多年的历史,其中最大的一口直径1.67米,深0.8米,可一次煮米五百斤,供千人食用。

鼓山涌泉寺的名人题句甚多,在鼓山摩崖题刻最集中的灵源洞至听水斋沿途,布满宋元明清题咏300多处,有相传朱熹所书的“寿”字,高达4米,是福建省最大的古代石刻。这些题刻,荟集篆、隶、草等书法精华,是研究鼓山历史和书法艺术的珍贵资料。

1981年春节,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视察涌泉寺,题诗云:

撑柱南天是此山,梵宫气象罕能班;

何当尽遣浮云去,满目清华照世间。

甘彻中边泉涌地,音闻上下石喧空。

千年涧壁恒沙偈,都在当时一喝中。

白云深处见青天,凛凛宗风三百年。

昔日为霖今普雨,看教此土尽庄严。 斋堂辞岁又迎春,悟得同时换旧新。

为劝禅师常住世,千灯盏盏付来人。

1994年11月21日至23日,福建省佛教协会在福州举行为期3天的第六届全省代表会议,来自省内9个地区53个县(市)的佛教四众代表129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认真审议了传常法师所作的工作报告、妙果法师所作的关于修改省佛协章程的报告;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各抒己见,达成共识,一致通过了新的《福建省佛教协会章程》与会议决议。

会议期间,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选举产生了福建省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78人、常务理事31人;选举界诠法师为会长、传常法师等7人为副会长、界诠法师兼秘书长;礼聘圆拙、妙湛两位老法师为名誉会长、慧瑛法师等10人为顾问。7月27日,福州鼓山涌泉寺隆重举行普法方丈晋山升座仪式。是日细雨蒙蒙,尘埃尽净,石鼓名山更饶诗情画意。海内外诸山长老、四众弟子五千余人参加了这一盛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明D法师为普法法师送座,福建省佛协会长界诠法师、副会长传常法师前来致贺。

中国佛教协会发来贺电:“祝愿法师登狮子座,作狮子吼,率众行愿,加强管理,增进道风,爱国爱教,护国利民,为教增光。”台湾佛教界祝贺访问团团长净良法师撰联祝贺:“普放光明十方界,法流震旦两岸同。”

年入夏以来,罕见的洪涝灾害给我国湖南、湖北、江西、贵州、安徽等省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紧接着由于第七、八号强台风的袭击,福建省宁德、龙岩地区同样损失惨重。

在福建省宗教事务局指导下,福建省佛协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赈灾活动,成立了赈灾捐赠小组,传常法师担任小组长。由于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福建省广大佛教徒纷纷响应。截至9月25日止,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佛教界募集的赈灾款达684820元,衣服3977件、棉被100床。

在赈灾活动中,还涌出现许多感人的事迹。福建省佛教协会领导亲赴第一线,亲切慰问灾区人民。省佛协副会长传常法师不辞辛苦,先后于8月21日19月15日两次送款送到灾情严重的宁德、长汀等处,了解灾区人民的困难,帮助他们尽快地重建家园。省佛协副秘书长、福州鼓山涌泉寺方丈晋法法师也随福建省宗教事务局邱林华局长到龙岩、永定等处,看望灾区人民,并向他们捐款。省佛协、各大丛林率先出榜样。福建省佛教协会(含佛教教育基金委员会)先后捐款22.5万元,福州鼓山涌泉寺捐款13万元,怡山西禅寺捐款3万元,厦门南普陀寺(含慈善基金会)捐款3.5万元,同安梵天寺捐款3.2万元,泉州市佛教界捐款8万元。

篇5:福州市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市 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甲乙丙共同投资联合举办的 学校。

第四条 办学宗旨:倡导 理念。

第五条 学校地址:福州市 。

第六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第七条 出资人要求从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提取适当比例做为合理回报,其余结余主要用于教育的再投入和改善教职工工资福利。(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所有结余用于学校再投入)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每年按要求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发布。

第九条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福州市教育局,登记机关是福州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接受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和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十条 学校业务范围:

(一)办学类别:

(二)办学层次:

(三) 办学形式:招生对象 。实施普通全日制教育或非学历的短期培训。

(四)办学形式:

(五)学制:

(六)拟建办学规模:教学班 个,办学规模 人。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董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力机构,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

第十二条 第二届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举办者(或出资人或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

(八) 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会除了按民促法对董事人员组成要求外,应当注重在教职工中选拔推推荐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老师参加董事会,实现科学与民主决策。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以全体董事的2/3以上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学校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学校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学校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由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校长提议时。

第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十五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但在讨论下列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组成人员中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学校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学校存续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 会议议程;

(四) 董事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二十七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学校章程,致使学校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学校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 非经学校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学校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 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学校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学校利益的活动;

(四)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五) 不得挪用学校资金,或擅自将学校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学校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 不得将学校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 不得以学校资产为学校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 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露学校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未经学校章程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学校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三十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予以撤换。

第三十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二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学校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长应尽快召集余任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董事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三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学校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学校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学校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四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董事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其所享受的学校工资待遇按学校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学校监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学校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董事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三十八条 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学校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学校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校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董事会或教育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章程规定或董事会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第四十五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校长、副校长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学校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 校长每届任期三年,校长可连聘连任。

第四十七条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学校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学校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学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学校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学校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学校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校长依法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

第四十九条 校长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学校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校长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十条 校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一条 校长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校长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校长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二条 学校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 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第五十三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五十四条 经费来源

(一) 举办者出资;甲方 出资 万元人民币,乙方 出资 万元人民币,丙方 出资 万元人民币。

(二)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合法收入;

(三) 利息;

(四) 捐赠;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主要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以几个方面:

(一)各类人员工资、讲课金、办公费、水电费、教学设备费;

(二)扣除办学成本的办学结余资金,以25%的比例提取为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的添置更新;以10%的比例提取福利基金,用于教职工的福利性支出;

(三)从年度学费收入中,以3%提取风险保证金;

(四) 从学校年度收入扣除教学成本、依法预留的基金及有关税费后,形成的年度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不要求合理回报的另行表述)。

第五十六条 学校接受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与资助人或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五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八条 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变更举办者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清算。

第五十九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批机关、财政部门、登记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及自身民主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十条 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以学校依法制定的《关于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学校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须有经办人员签字,有关人员证明验收,物质采购须填报《申购单》并办理进仓手续,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批支付。

第五章 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终止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办学期限,董事会决议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而终止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教育主管机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其他引起学校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三条 学校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终止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董事会决议确定。

学校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终止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学校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终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学校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终止的,由审批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校长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学校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学校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学校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六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九条 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支付学校教职工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交纳所欠税款及支付清算费用;

(四) 清偿学校债务;

(五) 偿还其他债务;

(六) 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归教育主管统筹用于办学)。

学校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清偿前,股东不能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 清算组在清理学校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学校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董事会或审批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董事会或者审批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学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学校登记,并公告学校终止。

第七十三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学校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学校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教职工权利义务及规章制度

第七十四条 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作条件建设与劳动保护。

第七十五条 全体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 通过工会组织,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学校的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不少于二次。法定代表人向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讨论民主管理意见;

(三)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 学校教职工享有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权利。

第七十六条 教职工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专业知识,开展教育创新,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十七条 学校建立以下基本规章制度主要有:(附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招、辞聘规定》

(二)《教职工考勤考核办法》

(三)《教职工薪金福利标准》

(四)《教务管理若干规定》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财务管理办法》

(七)《学生德育工作规范》

第七章 变更程序

第七十八条 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七十九条 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学校董事会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八十条 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地址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十一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机关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报审批机关予以批准。

第八十二条 学校校长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聘任。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八十三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董事会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通过,并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报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权及解释权属学校的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报福州市民政局备案。学校原章程即日起终止作废。

第八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经审批机关福州市教育局核准,自登记机关福州市民政局 月 日予以登记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举办者)签字:

学校(盖章):

订立日期:

篇6:福州市租赁合同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种类数量押金标准计量单位租金单价(元)赔偿价(元)________∕天13.00元∕m________∕天4.00元∕只应收押金(共计):____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_________________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____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材料缺损的,________________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7: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www.fzyb.gov.cn/

提供社保个人信息查询、养老保险账号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福州社保卡余额查询(全称:福州医保卡、社会保障卡个人帐户查询)

www.fzyb.gov.cn/grzh/grzh.asp

福州市社保政策查询

www.fzyb.gov.cn/zchb/index.asp

提供福州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办事指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登记等信息。

福州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咨询、挂失电话:968906 社保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591-12333

福州社保局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3层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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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节选福州市初三政治试题

节选福州市初三政治试题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上填涂所选答案的字母。每小题2分,共24小题,共48分)

1.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

A.深化改革B .依法治国C.从严治党D.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206月22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由我国单独申报的,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是

A.云冈石窟B.布达拉富C.北京天坛D.中国大运河

3.年11月5日至11日,APEC(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决定

A.推动人民币国际化B.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

C.实施中美签证互惠政策D.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区进程

4.2014年12月12日,作为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工程,经过建设,中线一期正式启用。该工程是

A.西气东输工程B.南水北调工程

C.西电东送工程D.长江三峡工程

5.为了牢记历史,彰显尊重生命、爱好和平的国家价值,我国于2014年12月13日首次举行了

A.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活动

B.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活动

C.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D.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纪念活动

6.202月14日,由我国企业承建的.海外最长铁路建成通车。这条铁路是

A.安赞铁路B.坦赞铁路C.安伊高铁D.本格拉铁路

7.图1所示的是我国根据全球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提出的对经济发展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力量的战略版图。该战略是

A.工业4.0战略

B.一带一路战略

C.长江经济带战略

D.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8.退休的谢老师带着母亲历时一年环游中国,帮助母亲实现了出去走走的心愿。她践行的中华传统美德是

A.自强不息B.孝亲敬长C.艰苦奋斗D.尊重他人

9.周末,小雅写了一会儿作业,想到客厅看电视休息一下,妈妈制止了:不许看。小雅关上电视拿起漫画书,妈妈又说:不许看漫画,写作业去。接下来,小雅要怎么办?最恰当的是

A.放下漫画书,打开电脑玩游戏

B.扭头回房,关上房门,不理妈妈

C.责问妈妈:你怎么老是干涉我自由?

D.对妈妈说:我有点累了,需要放松一下。

10.有人网上购物准备付款时,电脑屏幕弹出一个窗口,大意是只要点击窗口提供的链接购买,保证便宜80%。这时怎么办?下列的四种想法,最正确的是

A.好消息,分享到QQ群

B.这是陷阱,要警惕

C.先放到收藏夹,以后再买

D.赶快下手,真划算

11.图2反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

A.爱国

B.公正

C.诚信

D.平等

篇9:福州市党代会工作报告

福州市党代会工作报告篇3

优化经济结构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123亿元,财政总收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比翻了一番多。

5年来,我市现代农业稳步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发展势头喜人;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冶金建材、轻工食品等五大产业集群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达87.1%,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1700亿元;金融、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等重大服务业项目相继建成,三次产业比例从20的11.7∶45∶43.3调整为20的9∶44.9∶46.1。县域经济实力持续提升,南北两翼快速崛起,两翼四县(市)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3%。相继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温泉之都,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称号。

提升宜居品质 城乡面貌深刻变化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过去5年,市政、交通、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建成了温福、福厦高速铁路,机场高速、渔平高速以及三环、绕城高速主要路段,地铁一号线全线动建,综合性、立体化的交通体系基本形成。疏解老城、开发南台、拉开框架、发展新城取得进展,东扩南进、沿江向海步伐加快,建成区面积从年的158.2平方公里扩展到220平方公里。

5年来,福州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三坊七巷保护开发取得重大成就,以最高票入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乌山、屏山历史风貌区保护改造基本完成,闽江两岸灯光夜景工程建设、城区内河整治广受社会各界好评。生态建设持续加强,“四绿”工程深入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在年中国环境规划院公布的宜居城市监测评价结果中位居榜首。城乡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85.5%,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54.5%提高到2010年的62%。

致力先行先试 发展活力竞相迸发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过去5年,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公用事业企业改制基本完成,投融资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稳步开展。

过去5年里,我市对外开放持续扩大,5年实际利用外资达45.8亿美元,新引进了34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榕投资或设立办事处,外贸出口实现翻番。榕台交流合作不断取得突破,率先实施中央惠台政策,率先开通两岸海上直航,率先推动两岸双向投资,“5·18”海交会、海峡两岸合唱节、“两马”同春闹元宵等影响日益扩大。全力做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和规划前期工作,积极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

注重传承创新 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5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扎实推进,荣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过去5年,闽都文化得到有效挖掘、传承和弘扬,三坊七巷、船政、昙石山、寿山石等文化品牌效应持续凸显,寿山石雕等1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国家保护名录。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茉莉花文艺奖评选活动广泛开展,闽剧《红豆缘》等一批文艺精品获得全国性大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健全,“激情广场大家唱”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取得新进展。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居全省首位。

切实改善民生 和谐福州加速构建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过去的5年,我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在全省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公共教育满意度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3位。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主要指标在全省领先。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5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次,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7万人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铺开,在全省率先开展城镇居民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各类特困群体得到有效帮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建成保障性住房6.8万套。推出了公园、公厕免费开放和公交车免收空调费等惠民举措。5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79.5%和64.4%。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治市进程加快,“平安福州”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治安满意率从2005年的__.48%提高到2010年的94.97%。人口计生、体育、广电、新闻出版、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提升领导能力 党建保障更加有力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说,过去5年,我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的执政能力持续提升。

探索建立了市委工作协调会制度和学习、调研、决策“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链,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国率先对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进行改革,探索试行了市委全会差额票决市政府组成部门新任正职人选等举措,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不断增强,组织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均居全省九个设区市前列。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全覆盖,组建异地商会党组织、构建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开展“楼宇党建”和“党员诚信店”等做法得到中组部肯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网上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健全,5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045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0件。人才强市工作扎实推进,老干部工作切实加强。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发展,群团等工作有效开展,党管武装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筑牢人民幸福安康物质基础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今后5年,要着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牢牢扭住经济建设中心,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增活力,做大经济总量,增强综合实力,筑牢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物质基础。

要持续壮大闽江口发展区。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构筑“一核引领、两翼崛起、三带并进”的闽江口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各县(市)区要从自身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要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富含闽都文化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工业集群化,做大做强6个千亿产业集群,培育15家以上百亿企业,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坚持陆海统筹、开发联动,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要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大力引进和建设一批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福州软件园、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等园区创新发展,打造一流高新技术园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集聚。

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准入范围和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大力营造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法制、政务和市场环境,使各方投资者引得来、留得住。

要拓展榕台交流合作领域。加强榕台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完善直接“三通”的基础设施,扩大富有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影响力,推进榕台文化交流常态化。全力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借助平潭开放开发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实验区优惠政策辐射周边地区,积极对接、互动联动,促进福清江阴、长乐松下等新区发展。

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让群众生活更加幸福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今后5年,要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福州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要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政策措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巩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生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要健全社会保障。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发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大病救助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健全被征地用海农民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加快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慈善事业。加强食品安全和价格调控监管,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

要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建立城乡区域布局合理的优质教育体系,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视发展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要建设文化强市,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积极创作生产一批优秀作品,扩大闽都文化品牌影响力。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创新,鼓励发展各类民间文艺团队,着力培育一批民间艺术精品。

着力打造福州大都市区 发挥省会龙头带动作用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今后5年,要着力打造福州大都市区,发展壮大城市群,推进城乡一体化,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

要优化空间布局。以提升品质为重点,全力推动南台新城、晋安新城建设,努力打造大都市核心区;以快速交通为纽带,把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魅力的次中心城市;以资源禀赋和地域优势为依托,把闽清、罗源、永泰培育成为大都市特色功能承载区。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龙头引领作用,加强与宁德、莆田等周边城市的分工合作,逐步推进城市联盟和同城化进程。

要建设马尾新城,全面提升马尾新城综合服务功能,实现由单一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宜居宜业、开放现代的新市区转变。加快打通连接琅岐的过江通道,高强度、快速度推进快安、马江、长安、琅岐等组团开发,着力打造滨海滨江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城区。

要完善承载功能。整合提升福州港功能,加快形成“大港口、大交通、大配套、大产业、大腹地”港口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完善供气、供水、供电以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公用系统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强“数字福州”建设,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构建一流的基础信息网络。

要提升宜居品质。突出抓好三山两塔核心区的整体保护开发,启动实施烟台山、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着力显山露水,全面做好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和内河综合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四绿”工程,多拆少建,增加高品质的城市公共空间。加快建设山水相连的绿色廊道和慢行系统,持续抓好景观整治和市容保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产业污染治理。

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农村供电、通讯、广电等设施建设,持续深化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把社会事业建设重点转向农村,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深化山海协作。

着力推进和谐福州建设建成平安和谐福地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到,今后5年,要着力推进和谐福州建设,坚持发展民主惠及于民,创新管理服务于民,联系群众致力为民,努力把福州建设成为平安和谐的福地。

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司法,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组织实施“六五”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要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源头防范、关口前移,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大力抓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基层维稳工作队、维稳信息员、网络舆情引导员等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工作网络,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加大和谐社区建设力度,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的教育矫治和帮扶工作。

要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致力培育文明和谐的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引导,净化网络环境。把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作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使文明成为省会福州的重要标志和靓丽名片。

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多做察民情、知民意、暖民心的工作,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健全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制度,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使群众工作更加科学、更有活力、更富实效。

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杨岳同志在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推进各项事业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开阔视野、开阔胸襟,勇立潮头、敢为人先,以思想的大解放开创工作新局面,引领科学发展新跨越。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把学习成效体现在攻坚克难、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上,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素质能力。

要坚持不懈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上来,合理使用起来,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积极作用。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大力培养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优化人才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要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化党建模式,整合利用区域党建资源,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重视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一项经常性工作,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要坚持不懈加强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发挥全委会对任用重要干部票决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要坚持不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的优良传统,全面增强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快而有力推进,确保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增强高效服务、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责任考核,严肃工作纪律,治庸治懒治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篇10:福州市雇佣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福州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 甲方录用乙方的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企业本部。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有权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乙方节假日休息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自行加班的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有的规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更不得将属于甲方的业务转让给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同时,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除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的月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统一制定工资调整、加班费、福利待遇以及请事、病假和旷工的扣除标准等,对此乙方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A.城镇基本保险;

B.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C.乙方已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须为乙方另行购买社会保险,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了社会保险费用;

D.乙方为已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甲方无须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二条 甲方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五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如无特别约定的.,合同签约后5天内员工未能上岗的。

2、因乙方未能在1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赌博、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4、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6、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贪污受贿或其它不廉洁行为的。

1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应属甲方经营的业务转让给他方或乙方自行经营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篇11:福州市楹联学会春联

最新福州市楹联学会原创春联集锦

春光明媚万花艳,

国运昌隆百姓欢。

春和景泰千秋盛,

政惠民强四季兴。

载一路春风丽日,

贺满堂笑语欢歌。

神清气爽合家乐,

业顺家和万事兴。

事成业旺全家福,

邻睦家和四季春。

家和业顺满堂福,

国泰民安四季春。

春光明媚千山秀,

家业辉煌万事兴。

如意平安连四季,

健康快乐暖三春。

如意新春臻百福,

随心好运纳千祥。

鸿运随心人愉悦。

新春如意业兴隆,

一生知足心常乐,

万事真诚业自兴。

勤劳就是摇钱树,

和睦方为聚宝盆。

篇12:《福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一条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乘客购买轨道交通车票前,应详细阅读乘坐轨道交通的相关规定。当乘客购买轨道交通车票时,即表示其已知有关规定,并同意遵守。

第三条凡进入轨道交通运营管辖范围,包括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相关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守则。

第四条乘客应当接受、配合安全检查。拒不接受检查或者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禁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或者责令其出站。

第五条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

(一)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二)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三)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物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四)充气气球、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易损伤他人的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五)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单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或者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物品。

禁止携带活体动物进站,但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除外。

第六条在轨道交通运营管辖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强行上下车、非法拦截列车或者阻碍列车正常运行;

(二)阻挡车门、屏蔽门、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者关闭;

(三)攀爬、翻越或者推挤栏杆、护网、闸机、安全门、屏蔽门等设备、设施;

(四)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或者其他有警示或禁止标志的区域;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不当使用各类轨道交通设施;

(六)损毁、移动、遮盖、损坏、涂写、刻画车辆或站内的各类设备设施、标志、装置和装饰等;

(七)故意干扰轨道交通通讯频率,损坏或者干扰机电设备、电缆和通信信号系统;

(八)使风筝、气球、飞行模型、孔明灯等进入、飞越轨道交通设施范围;

(九)未经运营单位同意,擅自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广告等音像制品;

(十)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滋事斗殴、酒后闹事、猥亵他人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一)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起哄、散布虚假消息,躺卧、踩踏坐席,使用滑板、溜冰鞋、轮滑鞋等物品,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堵塞车内或站内通道,乞讨,拾荒,站内过夜,卖艺,歌舞表演,擅自摆摊设点或者从事销售活动,揽客拉客,擅自以营利为目的招揽、搬运行李、物品,扰乱乘车秩序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等;

(十二)在车站、列车车厢等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在车厢内或向轨道内乱扔垃圾等物品,张贴、派发传单(广告)等物品;

(十三)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车厢内饮食,但婴儿饮食、病人服用的药品除外;

(十四)不在规定区域候车、不按规定上下车,严重影响列车乘车秩序;

(十五)其他违反《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七条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或者单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乘客携带重量大于20公斤且不超过30公斤的物品,或者单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4米且不超过1.6米的物品乘车的,应当购买与该乘客车资等额的车票,并应当使用垂直电梯。

第八条精神障碍患者、醉酒者或其他神志不清者、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年人或监护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有权劝阻衣冠不整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轨道交通者进站乘车。

第九条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机,同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单程票在车站发售,当日、当站进站乘车有效,出闸时由出站闸机进行回收;单程票没有进闸记录且票内信息可以读取的,购买当日内可在发售站办理退票。

(二)乘客每次乘车时限为120分钟,以进入进站闸机起计时。超过有效时限时,需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但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超时乘车的除外。

(三)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拒不补足票款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

持单程票乘坐轨道交通既超时又超程的,乘客应当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补交票款。

(四)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

(五)一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2米及以下的儿童;携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买成人票。

(六)伤残警察、现役军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本市70岁及以上老人在法定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进站时间为准)需购买全票,其余时间免费。

优惠乘车证件仅限本人使用,持优惠乘车证件的乘客应当主动出示优惠乘车证件,积极配合车站工作人员查验。

第十条乘客在检票后,应文明有序进站乘车,并遵守以下秩序:

(一)搭乘垂直电梯、自动扶梯时注意乘梯安全,不在自动扶梯、活动平台上跑动、打闹或者逆向行走,自觉遵守乘梯规定。

(二)在站台安全线内侧排队候车,乘客候车时应照看好所带小孩;禁止在站台边缘与安全线之间行走、坐卧、放置物品或倚靠屏蔽门;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乘客应当下车,不得在车厢内逗留。

(三)待列车停稳后,按照先下后上原则,从上车区依次登车;上下车时,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间隙;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立即停止上下车;乘车时不要手扶车门或挤靠车门。

(四)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老、幼、病、残、孕及抱婴儿或者有其它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乘客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轨道交通设施,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车站的电梯、自动售检票机以及其他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票务、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发生纠纷时,可向车站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应保持镇静,遵守秩序并听从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本守则自7月1日起施行。

篇1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范本

国家《合同法》中规定合同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是否是要式合同,主要是以是否以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要件为主。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房地产经纪合同是一种劳务合同,不是直接表现房地产交易关系的合同,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详见榕房权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 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 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_________(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 合同后______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 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费用承担方式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_________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违 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 进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转让适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篇14: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本合同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屋租赁业务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文本空格[ ]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 ];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加注*的条款,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予约定,但应用横线将该条款划除。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 、附属间面积为 )(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户名: 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 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 、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 、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力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 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 乙房(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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