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感恩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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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感恩的散文

篇1:丰子恺感恩的散文

丰子恺关于感恩的散文

豁然开朗【1】

你若爱,

生活哪里都可爱。

你若恨,

生活哪里都可恨。

你若感恩,

处处可感恩。

你若成长,

事事可成长。

不是世界选择了你,

是你选择了这个世界。

既然无处可躲,不如傻乐。

既然无处可逃,不如喜悦。

既然没有净土,不如静心。

既然没有如愿,不如释然

半篇莫干山游记【2】

前天晚上,我九点钟就寝后,好像有什么求之不得似的只管辗转反侧,不能入睡。

到了十二点钟模样,我假定已经睡过一夜,现在天亮了,正式地披衣下床,到案头来续写一篇将了未了的文稿。

写到二点半钟,文稿居然写完了,但觉非常疲劳。

就再假定已经度过一天,现在天夜了,再卸衣就寝。

躺下身子就酣睡。

次日早晨还在酣睡的时候,听得耳边有人对我说话:“Z先生来了!Z先生来了!”是我姐的声音。

我睡眼蒙胧地跳起身来,披衣下楼,来迎接Z先生。

Z先生说:“扰你清梦!”我说:“本来早已起身了。

昨天写完一篇文章,写到了后半夜,所以起得迟了。

失迎失迎!”下面就是寒喧。

他是昨夜到杭州的,免得夜间敲门,昨晚宿在旅馆里。

今晨一早来看我,约我同到莫干山去访L先生。

他知道我昨晚写完了一篇文稿,今天可以放心地玩,欢喜无量,兴高采烈地叫:“有缘!有缘!好像知道我今天要来的!”我也学他叫一遍:“有缘!有缘!好像知道你今天要来的!”

我们寒喧过,喝过茶,吃过粥,就预备出门。

我提议:“你昨天到杭州已夜了。

没有见过西湖,今天得先去望一望。

”他说:“我是生长在杭州的,西湖看腻了。

我们就到莫干山吧。

“但是,赴莫干山的汽车几点钟开,你知道么?”“我不知道。

横竖汽车站不远,我们撞去看。

有缘,便搭了去;倘要下午开,我们再去玩西湖。

”“也好,也好。

”他提了带来的皮包,我空手,就出门了。

黄包车拉我们到汽车站。

我们望见站内一个待车人也没有,只有一个站员从窗里探头出来,向我们慌张地问:“你们到哪里?”我说:“到莫干山,几点钟有车?”他不等我说完,用手指着卖票处乱叫:“赶快买票,就要开了。

”我望见里面的站门口,赴莫干山的车子已在咕噜咕噜地响了。

我有些茫然:原来我以为这几天莫干山车子总是下午开的,现在不过来问钟点而已,所以空手出门,连速写簿都不曾携带。

但现在真是“缘”了,岂可错过?我便买票,匆匆地拉了Z先生上车。

上了车,车子就向绿野中驶去。

坐定后,我们相视而笑。

我知道他的话要来了。

果然,他又兴高采烈地叫:“有缘!有缘!我们迟到一分钟就赶不上了!”我附和他:“多吃半碗粥就赶不上了!多撤一场尿就赶不上了!有缘!有缘!”车子声比我们的说话声更响,使我们不好多谈“有缘”,只能相视而笑。

开驶了约半点钟,忽然车头上“嗤”地一声响,车子就在无边的绿野中间的一条黄沙路上停下了。

司机叫一声“葛娘!”跳下去看。

乘客中有人低声地说:“毛病了!”司机和卖票人观察了车头之后,交互地连叫“葛娘!葛娘!”我们就知道车子的确有笔病了。

许多乘客纷纷地起身下车,大家围集到车头边去看,同时问司机:“车子怎么了?”司机说:“车头底下的螺旋钉落脱了!”说着向车子后面的路上找了一会,然后负着手站在黄沙路旁,向绿野中眺望,样子像个“雅人”。

乘客赶上去问他:“喂,究竟怎么了!车子还可以开否?”他回转头来,沉下了脸孔说:“开不动了!”乘客喧哗起来:“抛锚了!这怎么办呢?”

有的人向四周的绿野环视一周,苦笑着叫:“今天要在这里便中饭了!”

咕噜咕噜了一阵之后,有人把正在看风景的司机拉转来,用代表乘客的态度,向他正式质问善后办法:“喂!那么怎么办呢?”

你可不可以修好它?难道把我们放生了?”另一个人就去拉司机的臂:“嗳你去修吧!你去修吧!总要给我们开走的。

”但司机摇摇头,说:“螺旋钉落脱了,没有法子修的。

等有来车时,托他们带信到厂里去派人来修吧。

总不会叫你们来这里过夜的。

”乘客们听见“过夜”两字,心知这抛锚非同小可,至少要耽搁几个钟头了,又是咕噜咕噜了一阵。

然而司机只管向绿野看风景,他们也无可奈何他。

于是大家懒洋洋地走散去。

许多人一边踱,一边驾司机,用手指着他说:“他不会修的,他只会开开的,饭桶!”那“饭桶”最初由他们笑骂,后来远而避之,一步一步地走进路旁的绿荫中,或“矫首而遐观”,或“抚孤松而盘桓”,态度越悠闲了。

等着了回杭州的汽车,托他们带信到厂里,由厂里派机器司务来修,直到修好,重开,其间约有两小时之久。

在这两小时间,荒郊的路上演出了恐怕是从来未有的热闹。

各种服装的乘客──商人、工人、洋装客、摩登女郎、老太太、小孩、穿制服的学生、穿军装的兵,还有外国人,

──在这抛了锚的公共汽车的四周低徊巡游,好像是各阶级派到民间来复兴农村的代表,最初大家站在车身旁边,好像群儿舍不得母亲似的。

有的人把车头抚摩一下,叹一口气;有的人用脚在车轮上踢几下,骂它一声;有的人俯下身子来观察车头下面缺了螺旋钉的地方,又向别处检探,似乎想捡出一个螺旋钉来,立即配上,使它重新驶行。

最好笑的是那个兵,他带着枪雄愤地骂,似乎想拔出枪来强迫车子走路。

然而他似乎知道枪耍不过螺旋钉,终于没有拔出来,只是骂了几声“妈的”。

那公共汽车老大不才地站在路边,任人骂它“葛娘”或“妈的”,只是默然。

好像自知有罪,被人辱及娘或妈也只得忍受了。

它的外形还是照旧,尖尖的头,矮矮的四脚,庞然的大肚皮,外加簇新的黄外套,样子神气活现。

然而为了内部缺少了小指头大的一只螺旋钉,竟暴卒在荒野中的路旁,任人辱骂!

乘客们骂过一会之后,似乎悟到了骂死尸是没用的。

大家向四野走开去。

有的赏风景,有的讲地势,有的从容地蹲在田间大便,一时间光景大变,似乎大家忘记了车子抛锚的事件,变成picnic(1)一群。

我和Z先生原是来玩玩的,方事随缘,一向不觉得惘怅。

我们望见两个时鬃的都会之客走到路边的朴陋的茅屋边,映成强烈的对照,便也走到茅屋旁边去参观。

Z先生的话又来了:“这也是缘!这也是缘!不然,我们哪得参观这些茅屋的机会呢?”他就同闲坐在茅屋门口的老妇人攀谈起来。

“你们这里有几份人家?”

“就是我们两家。

“那么,你们出市很不便,到哪里去买东西呢?”

“出市要到两三里外的××。

但是我们不大要买东西。

乡下人有得吃些就算了。

“这是什么树?”

“樱桃树,前年种的,今年已有果子吃了。

你看,枝头上已经结了不少。

我和Z先生就走过去观赏她家门前的樱桃树。

看见青色的小粒子果然已经累累满枝了,大家赞叹起来。

我只吃过红了的樱桃,不曾见过枝头上青青的樱桃。

只知道“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颜色对照的鲜美,不知道樱桃是怎样红起来的。

一个月后都市里绮窗下洋瓷盆里盛着的鲜丽的果品,想不到就是在这种荒村里茅屋前的枝头上由青青的小粒子守红来的。

我又惦──────(1)意即野餐。

──编者注。

记起故乡缘缘堂来。

前年我在堂前手植一株小樱桃树,去年夏天枝叶甚茂,却没有结子。

今年此刻或许也有青青的.小粒子缀在枝头上了。

我无端地离去了缘缘堂来作杭州的寓公,觉得有些对它们不起。

我出神地对着樱桃树沉思,不知这期间Z先生和那老妇人谈了些什么话。

原来他们已谈得同旧相识一般,那老妇人邀我们到她家去坐了。

我们没有进去,但站在门口参观她的家。

因为站在门口已可一目了然地看见她的家里,没有再进去的必要了。

她家里一灶、-床、一桌,和几条长凳,还有些日用上少不得的零零碎碎的物件。

一切公开,不大有隐藏的地方。

衣裳穿在身上了,这里所有的都是吃和住所需要的最起码的设备,除此以外并无一件看看的或玩玩的东西。

我对此又想起了自己的家里来。

虽然我在杭州所租的是连家具的房子,打算暂住的,但和这老妇人的永远之家比较起来,设备复杂得不可言。

我们要有写字桌,有椅子,有玻璃窗,有洋台,有电灯,有书,有文具,还要有壁上装饰的书画,真是太噜苏了!近来年励行躬自薄而厚遇于人的Z先生看了这老妇人之家,也十分叹佩。

因此我又想起了某人题行脚头陀图像的两句:“一切非我有,放胆而走。

”这老妇人之家究竟还“有”,’所以还少不了这扇柴门,还不能放胆而走。

只能使度着噜苏的生活的我和Z先生看了十分叹佩而已。

实际,我们的生活在中国说算是噜苏的了。

据我在故乡所见,农人、工人之家,除了衣食住的起码设备以外,极少有赘余的东西。

我们一乡之中,这样的人家占大多数。

我们一国之中,这样的乡镇又占大多数。

我们是在大多数简陋生活的人中度着噜苏生活的人;享用了这些噜苏的供给的人,对于世间有什么相当的贡献呢?我们这国家的基础,还是建设在大多数简陋生活的工农上面的。

望见抛锚的汽车旁边又有人围集起来了,我们就辞了老妇人走到车旁。

原来没有消息,只是乘客等得厌倦,回到车边来再骂脱几声,以解烦闷。

有的人正在责问司机:“为什么机器司务还不来?“你为什么不乘了他们的汽车到站头上去打电话?快得多哩!”但司机没有什么话回答,只是向那条漫漫的长路的杭州方面的一端盼望了一下。

许多乘客大家时时向这方面盼望,正像大旱之望云霓。

我也跟着众人向这条路上盼望了几下。

那“青天漫漫覆长路”的印象,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可以画得出来。

那时我们所盼望的是一架小汽车,载着一个精明干练的机器司务,带了一包螺旋钉和修理工具,从地平线上飞驰而来;立刻把病车修好,载了乘客重登前程。

篇2:丰子恺散文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董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搿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丰子恺散文《暂时脱离尘世》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本名《草枕》)中有一段话:“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我也在三十年间经历过来,此中况味尝得够腻了。腻了还要在戏剧、小说中反复体验同样的刺激,真吃不消。我所喜爱的诗,不是鼓吹世俗人情的东西,是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的诗。”

夏目漱石真是一个最象人的人。今世有许多人外貌是人,而实际很不象人,倒象一架机器。这架机器里装满着苦痛、愤怒、叫嚣、哭泣等力量,随时可以应用,即所谓“冰炭满怀抱”也。他们非但不觉得吃不消,并且认为做人应当如此,不,做机器应当如此。

我觉得这种人非常可怜,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机器,而是人。他们也喜爱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不然,他们为什么也喜欢休息,喜欢说笑呢?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人当然不能避免。但请注意“暂时”这两个字,“暂时脱离尘世”,是快适的,是安乐的,是营养的。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大家知道是虚幻的,是乌托邦,但是大家喜欢一读,就为了他能使人暂时脱离尘世。《山海经》是荒唐的,然而颇有人爱读。陶渊明读后还咏了许多诗。

这仿佛白日做梦,也可暂时脱离尘世。铁工厂的技师放工回家,晚酌一杯,以慰尘劳。举头看见墙上挂着一大幅《冶金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一定感到刺目。军人出征回来,看见家中挂着战争的画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也一定感到厌烦。从前有一科技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儿童游戏。有一律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西湖风景。此种些微小事,也竟有人萦心注目。二十世纪的人爱看表演千百年前故事的古装戏剧,也是这种心理。人生真乃意味深长!

这使我常常怀念夏目漱石。

篇3: 丰子恺散文阅读

丰子恺散文阅读

《杨柳》原文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杨柳,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甚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甚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

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的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象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或者还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甚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甚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据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象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日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象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但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只供观赏,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它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它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它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

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一吻。好象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边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一抽一条的原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一光十分调和的原故。这种姿态的特点,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东君的.势力而拚命向上,一味好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一光之下,乡村处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儿女》丰子恺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什么旨意,本于什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什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坐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什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大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投入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斫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筐、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孪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元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篇4:丰子恺写景散文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象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屯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

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

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篇5:丰子恺写景散文

日丽风和的一个下午,独自在西湖边上跋徨。暂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而放眼观看目前的春色。但见绿柳千条,映着红桥一带,好一片动人的光景!古人诗云:“赤栏桥外柳千条”,昔日我常叹赏它为描写春景的佳句。今日看见了它的实景,叹赏得愈加热烈了。

但是,这也并非因为见了诗的实景之故,只因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所见的就是诗人的所见;换言之,实景就是诗,所以我的叹赏能愈加热烈起来。不然,凶恶的时代消息弥漫在世界的各处,国难的纪念碑矗立在西湖的彼岸,也许还有人类的罪恶充塞在赤栏桥畔的'汽车里,柳阴深处的楼台中,世间有什么值得叹赏呢?从前的雅人欢喜管领湖山,常自称为“西湖长”、“西湖主”。做了长,做了主,那里还看得见美景?恐怕他们还不如我一个在西湖上的游客,能够忘怀一切,看见湖上的画意诗情呢!

但是,忘怀一切,到底是拖着肉体的人所难以持久的事。“赤栏桥外柳千条”之美,只能在一瞬间使我陶醉,其次的瞬间就把我的思想拉到艺术问题上去。红配着绿,何以能使人感到美满?细细咀嚼这个小问题,跋徨中的心也算有了一个着落。

据美学者说,色彩都有象征力,能作用于人心。人的实际生活上,处处盛用着色彩的象征力。现在让我先把红绿两色的用例分别想一想看:据说红象征性爱,故关于性的曰“桃色”。红象征婚姻,故俗称婚丧事曰“红白事”。红象征女人,故旧称女人曰“红颜”、“红妆”。女人们自己也会很巧妙地应用红色:有的把脸涂红,有的把嘴唇涂红,有的把指爪涂红,更有的用大红作衣服的里子,行动中时时闪出这种刺目的色彩来,仿佛在对人说:“我表面上虽镇静,里面是怀抱着火焰般的热情的啊!”爱与结婚,总是欢庆的,繁荣的。因此红又可象征尊荣,故俗称富贵曰“红”。

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脾气:受人银钱报谢,不欢喜明明而欢喜隐隐,不欢喜直接而欢喜间接。在这些时候,就用得着红色的帮助,只要把银钱用红纸一包,即使明明地送去,直接地送去,对方看见这色彩自会欣然乐受。这可说是红色的象征力的一种妙用!然而红还有相反的象征力:在古代,杀头犯穿红衣服,红是罪恶的象征。在现代,车站上阻止火车前进用红旗,马路上阻止车马前进用红灯,红是危险的象征。苏联是用红旗的,人就称苏联曰“赤俄”,而谨防她来“赤化”。同是赤,为什么红纸包的银钱受人欢迎,而“赤化”遭人大忌呢?这里似乎有点矛盾。但从根本上想,亦可相通:大概人类对于红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火和血。火是热烈的,血是危险的。热烈往往近于危险,危险往往由于热烈。凡是热情、生动、发展、繁荣、力强、激烈、危险等性状,都可由火和血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红是生动的象征。

绿象征和平。故车站上允许火车前进时用绿旗,马路上允许车马前进时用绿灯。这些虽然是人为的记号,其取用时也不无自然的根据。设想不用红和绿而换两种颜色,例如黄和紫,蓝和橙,就远不及红和绿的自然,又不容易记忆,驾车人或将因误认而肇事亦未可知。只有红和绿两色,自然易于记忆。驾车人可从灯的色彩上直觉地感到前途的状况,不必牢记这种记号所表示的意味。人的眼睛与身体的感觉,巧妙地相关联着。红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紧张起来。绿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从容起来。你要见了红勉强装出从容来,见了绿勉强装出紧张来,固无不可;然而不是人之常情。

从和平更进一步,绿又象征亲爱。故替人传达音信的邮差穿绿衣,世界语学者用象征和平亲爱的绿色为标识,都是很有意义的规定。大概人类对于绿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自然物。像今天这般风和日丽的春天,草木欣欣向荣,山野遍地新绿,人意亦最欢慰。设想再过数月,绿树浓荫,漫天匝地,山野中到处给人张着自然的绿茵与绿幕,人意亦最快适。故凡欢慰、和乐、平静、亲爱、自然、快适等性状,都可由自然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绿是安静的象征。

红和绿并列使人感到美观,由上述的种种用例和象征力可推知。红象征生动,绿象征安静。既生动而又安静,原是最理想的人生。自古以来,太平盛世的人,心中都有这两种感情饱和地融合着。

这也可从色彩学上解说:世间一切色彩,不外由红黄蓝三色变化而生。故红黄蓝三者称为“三原色”。三原色各有其特性:红热烈、黄庄严,蓝沉静。每两种原色相拼合,成为“三间色”,即红黄为橙,红蓝为紫,黄蓝为绿。三间色亦各有其特性:橙是热烈加庄严,即神圣;紫是热烈加沉静,即高贵;绿为庄严加沉静,即和平也。如此屡次拼合,即可产生无穷的色彩,各有无穷的特性。今红与绿相配合,换言之,即红与黄蓝相配合。此中三原色俱足。换言之,即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故映入人目,感觉饱和而圆满,无所偏缺。可知红绿对比之所以使人感觉美满,根本的原因在于三原色的俱足。

然三原色俱足的对比,不止红绿一种配合而已。黄与紫(红蓝),蓝与橙(红黄),都是三原色俱足的。何以红与绿的配合特别美满呢?这是由于三原色性状不同之故。色彩中分阴阳二类,红为阳之主;色彩中分明暗二类,红为明之主;色彩中分寒暖二类,红为暖之主。阳强于阴,明强于暗,暖强于寒。故红为三原色中最强者,力强于黄,黄又力强于蓝。故以黄蓝合力(绿)来对比红,最为势均力敌。红蓝(紫)对比黄次之。红黄(橙)对比蓝又次之。从它们的象征上看,也可明白这个道理:热烈、庄严与沉静,在人的感情的需要上,也作顺次的等差。热烈第一,庄严次之,沉静又次之。

重沉静者失之柔,重庄严者失之刚。只有重热烈者,始得阴阳刚柔之正,而合于人的感情的需要,尤适于生气蓬勃的人的心情。故朴厚的原始人欢喜红绿;天真的儿童欢喜红绿;喜庆的人欢喜红绿;受了丽日和风的熏陶,忘怀了时世的忧患,而彷徨于西湖滨的我,也欢喜“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的饱和,因此暂时体验了人们观赏时的幸福的心情。可惜这千条杨柳不久就要摇落变衰。只恐将来春归夏尽,秋气肃杀,和平的绿色尽归乌有,单让赤栏桥的含有危险性的色彩独占了自然界,而在灰色的环境中猖獗起来,然而到那时候,西湖上将不复有人来欣赏景色,我也不会再在这里彷徨了。

篇6:丰子恺散文杨柳

丰子恺散文杨柳

因为我的画中多杨柳,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为有人说我喜欢杨柳,我似觉自己真与杨柳有缘。但我也曾问心,为什么喜欢杨柳?到底与杨柳树有什么深缘?其答案了不可得。原来这完全是偶然的:昔年我住在白马湖上,看见人们在湖边种柳,我向他们讨了一小株,种在寓屋的墙角里。因此给这屋取名为“小杨柳屋”,因此常取见惯的杨柳为画材,因此就有人说我喜欢杨柳,因此我自己似觉与杨柳有缘。假如当时人们在湖边种荆棘,也许我会给屋取名为“小荆棘屋”,而专画荆棘,成为与荆棘有缘,亦未可知。天下事往往如此。

但假如我存心要和杨柳结缘,就不说上面的话,而可以附会种种的理由上去。或者说我爱它的鹅黄嫩绿,或者说我爱它的如醉如舞,或者说我爱它像小蛮的腰,或者说我爱它是陶渊明的宅边所种,或者还可引援“客舍青青”的诗,“树犹如此”的话,以及“王恭之貌”、“张绪之神”等种种古典来,作为自己爱柳的理由。即使要找三百个冠冕堂皇、高雅深刻的理由,也是很容易的。天下事又往往如此。

也许我曾经对人说过“我爱杨柳”的话。但这话也是随缘的。仿佛我偶然买一双黑袜穿在脚上,逢人问我“为什么穿黑袜”时,就对他说“我喜欢穿黑袜”一样。实际,我向来对于花木无所爱好;即有之,亦无所执着。这是因为我生长穷乡,只见桑麻、禾黍、烟片、棉花、小麦、大豆,不曾亲近过万花如绣的园林。只在几本旧书里看见过“紫薇”、“红杏”、“芍药”、“牡丹”等美丽的名称,但难得亲近这等名称的所有者。并非完全没有见过,只因见时它们往往使我失望,不相信这便是曾对紫薇郎的紫薇花,曾使尚书出名的红杏,曾傍美人醉卧的芍药,或者象征富贵的牡丹。我觉得它们也只是植物中的几种,不过少见而名贵些,实在也没有什么特别可爱的地方,似乎不配在诗词中那样地受人称赞,更不配在花木中占居那样高尚的地位。因此我似觉诗词中所赞叹的名花是另外一种,不是我现在所看见的这种植物。我也曾偶游富丽的花园,但终于不曾见过十足地配称“万花如绣”的景象。

假如我现在要赞美一种植物,我仍是要赞美杨柳。但这与前缘无关,只是我这几天的所感,一时兴到,随便谈谈,也不会像信仰宗教或崇拜主义地毕生皈依它。为的是昨天天气佳,埋头写作到傍晚,不免走到西湖边的长椅子里去坐了一会。。看见湖岸的杨柳树上,好像挂着几万串嫩绿的珠子,在温暖的春风中飘来飘去,飘出许多弯度微微的s线来,觉得这一种植物实在美丽可爱,非赞它一下不可。

听人说,这种植物是最贱的。剪一根枝条来插在地上,它也会活起来,后来变成一株大杨柳树。它不需要高贵的肥料或工深的'壅培,只要有阳光、泥土和水,便会生活,而且生得非常强健而美丽。牡丹花要吃猪肚肠、葡萄藤要吃肉汤,许多花木要吃豆饼;但杨柳树不要吃人家的东西,因此说人们说它是“贱”的。大概“贵”是要吃的意思。越要吃得多,越要吃得好,就是越“贵”。吃得很多很好而没有用处,只供观赏的,似乎更贵。例如牡丹比葡萄贵,是为了牡丹吃了猪肚肠只供观赏,而葡萄吃了肉汤有结果的原故。杨柳不要吃人的东西,且有木材供人用,因此被人看作“贱”的。

我赞杨柳美丽,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杨柳的主要的美点,是其下垂。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其样子可恶;你们是靠它养活的,怎么只管高居在上面,绝不理睬它呢?你们的生命建设在它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花木大都如此。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向处在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但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边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看了觉得非常可爱。杨柳树也有高出墙头的,但我不嫌它高,为了它高而能下,为了它高而不忘本。

自古以来,诗文常以杨柳为春的一种主要题材。写春景曰“万树垂杨”,写春色曰“陌头杨柳”,或竟称春天为“柳条春”。我以为这并非仅为杨柳当春抽条的原故,实因其树有一种特殊的姿态,与和平美丽的春光十分调和的原故。这种姿态的特点,便是“下垂”。不然,当春发芽的树木不知凡几,何以专让柳条作春的主人呢?只为别的树木都凭仗了东君的势力而拼命向上,一味好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其贪婪之相不合于春的精神。最能象征春的神意的,只有垂杨。

这是我昨天看了西湖边上的杨柳而一时兴起的感想。但我所赞美的不仅是西湖上的杨柳。在这几天的春光之下,乡村处处的杨柳都有这般可赞美的姿态。西湖似乎太高贵了,反而不适于栽植这种“贱”的垂杨呢。

篇7: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我的年岁上冠用了“三十”二字,至今已两年了。不解达观的我,从这两个字上受到了不少的暗示与影响。虽然明明觉得自己的体格与精力比二十九岁时全然没有什么差异,但“三十”这一个观念笼在头上,犹之张了一顶阳伞,使我的全身蒙了一个暗淡色的阴影,又仿佛在日历上撕过了立秋的一页以后,虽然太阳的炎威依然没有减却,寒暑表上的热度依然没有降低,然而只当得余威与残暑,或霜降木落的先驱,大地的节候已从今移交于秋了。

实际,我两年来的心情与秋最容易调和而融合。这情形与从前不同。在往年,我只慕春天。我最欢喜杨柳与燕子。尤其欢喜初染鹅黄的嫩柳。我曾经名自己的寓居为“小杨柳屋”,曾经画了许多杨柳燕子的画,又曾经摘取秀长的柳叶,在厚纸上裱成各种风调的眉,想象这等眉的所有者的颜貌,而在其下面添描出眼鼻与口。那时候我每逢早春时节,正月二月之交,看见杨柳枝的线条上挂了细珠,带了隐隐的青色而“遥看近却无”的时候,我心中便充满了一种狂喜,这狂喜又立刻变成焦虑,似乎常常在说:“春来了!不要放过!赶快设法招待它,享乐它,永远留住它。”我读了”良辰美景奈何天”等句,曾经真心地感动。以为古人都太息一春的虚度。前车可鉴!到我手里决不放它空过了。最是逢到了古人惋惜最深的寒食清明,我心中的焦灼便更甚。那一天我总想有一种足以充分酬偿这佳节的举行。我准拟作诗,作画,或痛饮,漫游。虽然大多不被实行;或实行而全无效果,反而中了酒,闹了事,换得了不快的回忆;但我总不灰心,总觉得春的可恋。我心中似乎只有知道春,别的三季在我都当作春的预备,或待春的休息时间,全然不曾注意到它们的存在与意义。而对于秋,尤无感觉:因为夏连续在春的后面,在我可当作春的过剩;冬先行春的前面,在我可当作春的准备;独有与春全无关联的秋,在我心中一向没有它的位置。

自从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两年来的心境完全转了一个方向,也变成秋天了。然而情形与前不同:并不是在秋日感到像昔日的狂喜与焦灼。我只觉得一到秋天,自己的心境便十分调和。非但没有那种狂喜与焦灼,直常常被秋风秋雨秋色秋光所吸引而融化在秋中,暂时失却了自己的所在。而对于春,又并非像昔日对于秋的无感觉。我现在对于春非常厌恶。每当万象回春的时候,看到群花的斗艳,蜂蝶的扰攘,以及草木昆虫等到处争先恐后地滋生繁殖的状态,我觉得天地间的凡庸,贪婪,无耻,与愚痴,无过于此了!尤其是在青春的时候,看到柳条上挂了隐隐的绿珠,桃枝上着了点点的红斑,最使我觉得可笑又可怜。我想唤醒一个花蕊来对它说:“啊!你也来反覆这老调了!我眼看见你的无数的祖先,个个同你一样地出世,个个努力发展,争荣竞秀;不久没有一个不憔悴而化泥尘。你何苦也来反覆这老调呢?如今你已长了这孽根,将来看你弄娇弄艳,装笑装颦,招致了蹂躏,摧残,攀折之苦,而步你的祖先们的后尘!”

实际,迎送了三十几次的春来春去的人,对于花事早已看得厌倦,感觉已经麻木,热情已经冷却,决不会再像初见世面的青年少女地为花的幻姿所诱惑而赞之,叹之,怜之,惜之了。况且天地万物,没有一件逃得出荣枯,盛衰,生灭,有无之理。过去的历史昭然地证明着这一点,无须我们再说。古来无数的诗人千遍一律地为伤春惜花费词,这种效颦也觉得可厌。假如要我对于世间的生荣死灭费一点词,我觉得生荣不足道,而宁愿欢喜赞叹一切的死灭。对于死者的贪婪,愚昧,与怯弱,后者的态度何等谦逊,悟达,而伟大!我对于春与秋的舍取,也是为了这一点。

夏目漱石三十岁的时候,曾经这样说:“人生二十而知有生的利益;二十五而知有明之处必有暗;至于三十的今日,更知明多之处暗亦多,欢浓之时愁亦重。”我现在对于这话也深抱同感;有时又觉得三十的特征不止这一端,其更特殊的是对于死的体感。青年们恋爱不遂的时候惯说生生死死,然而这不过是知有“死”的一回事而已,不是体感。犹之在饮冰挥扇的夏日,不能体感到围炉拥衾的冬夜的滋味。就是我们阅历了三十几度寒暑的人,在前几天的炎阳之下也无论如何感不到浴日的滋味。围炉,拥衾,浴日等事,在夏天的人的心中只是一种空虚的知识,不过晓得将来须有这些事而已,但是不能体感它们的滋味。须得入了秋天,炎阳逞尽了威势而渐渐退却,汗水浸胖了的肌肤渐渐收缩,身穿单衣似乎要打寒噤,而手触法郎绒觉得快适的时候,于是围炉、拥衾,浴日等知识方能渐渐融入体验界中而化为体感。我的年龄告了立秋以后,心境中所起的最特殊的状态便是这对于“死”的体感。以前我的思虑真疏浅!以为春可以常在人间,人可以永在青年,竟完全没有想到死。又以为人生的意义只在于生,我的一生最有意义,似乎我是不会死的。直到现在,仗了秋的慈光的鉴照,死的灵气钟育,才知道生的甘苦悲欢,是天地间反覆过亿万次的老调,又何足珍惜?我但求此生的平安的度送与脱出而已。犹之罹了疯狂的人,病中的颠倒迷离何足计较?但求其去病而已。

我正要搁笔,忽然西窗外黑云弥漫,天际闪出一道电光,发出隐隐的雷声,骤然洒下一阵夹着冰雹的秋雨。啊!原来立秋过得不多天,秋心稚嫩而未曾老练,不免还有这种不调和的现象,可怕哉!

篇8: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前天同了两女孩到西湖山中游玩,天忽下雨。我们仓皇奔走,看见前方有一小庙,庙门口有三家村,其中一家是开小茶店而带卖香烟的。我们趋之如归。茶店虽小,茶也要一角钱一壶。但在这时候,即使两角钱一壶,我们也不嫌贵了。

茶越冲越淡,雨越落越大。最初因游山遇雨,觉得扫兴;这时候山中阻雨的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我的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所谓“山色空蒙雨亦奇”,我于此体会了这种境界的好处。然而两个女孩子不解这种趣味,她们坐在这小茶店里躲雨,只是怨天尤人,苦闷万状。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

茶博士坐在门口拉胡琴。除雨声外,这是我们当时所闻的唯一的声音。拉的是《梅花三弄》,虽然声音摸得不大正确,拍子还拉得不错。这好像是因为顾客稀少,他坐在门口拉这曲胡琴来代替收音机作广告的。可惜他拉了一会就罢,使我们所闻的只是嘈杂而冗长的雨声。为了安慰两个女孩子,我就去向茶博士借胡琴。“你的胡琴借我弄弄好不好?”他很客气地把胡琴递给我。

我借了胡琴回茶店,两个女孩很欢喜。“你会拉的?你会拉的?”我就拉给她们看。手法虽生,音阶还摸得准。因为我小时候曾经请我家邻近的柴主人阿庆教过《梅花三弄》,又请对面弄内一个裁缝司务大汉教过胡琴上的工尺。阿庆的教法很特别,他只是拉《梅花三弄》给你听,却不教你工尺的曲谱。他拉得很熟,但他不知工尺。我对他的拉奏望洋兴叹,始终学他不来。后来知道大汉识字,就请教他。他把小工调、正工调的音阶位置写了一张纸给我,我的胡琴拉奏由此入门。现在所以能够摸出正确的音阶者,一半由于以前略有摸 violin(1)的经验,一半仍是根基于大汉的教授的。在山中小茶店里的雨窗下,我用胡琴从容地(因为快了要拉错)拉了种种西洋小曲。两女孩和着了歌唱,好像是西湖上卖唱的,引得三家村里的人都来看。一个女孩唱着《渔光曲》,要我用胡琴去和她。我和着她拉,三家村里的青年们也齐唱起来,一时把这苦雨荒山闹得十分温暖。我曾经吃过七八年音乐教师饭,曾经用piano(2)伴奏过混声四部合唱,曾经弹过Beethoven的sonata(3)。但是有生以来,没有尝过今日般的音乐的趣味。

两部空黄包车拉过,被我们雇定了。我付了茶钱,还了胡琴,辞别三家村的青年们,坐上车子。油布遮盖我面前,看不见雨景。我回味刚才的经验,觉得胡琴这种乐器很有意思。Piano笨重如棺材,violin 要数十百元一具,制造虽精,世间有几人能够享用呢?胡琴只要两三角钱一把,虽然音域没有violin之广,也尽够演奏寻常小曲。虽然音色不比violin优美,装配得法,其发音也还可听。这种乐器在我国民间很流行,剃头店里有之,裁缝店里有之,江北船上有之,三家村里有之。倘能多造几个简易而高尚的胡琴曲,使像《渔光曲》—般流行于民间,其艺术陶冶的效果,恐比学校的音乐课广大得多呢。我离去三家村时,村里的青年们都送我上车,表示惜别。我也觉得有些儿依依。(曾经搪塞他们说:“下星期再来!”其实恐怕我此生不会再到这三家村里去吃茶且拉胡琴了。)若没有胡琴的因缘,三家村里的青年对于我这路人有何惜别之情,而我又有何依依于这些萍水相逢的人呢?古语云:“乐以教和。”我做了七八年音乐教师没有实证过这句话,不料这天在这荒村中实证了。

篇9:丰子恺最经典的散文

我家的房子———缘缘堂———于去冬吾乡失守时被敌寇的烧夷弹焚毁了。我率全眷避地萍乡,一两个月后才知道这消息。当时避居上海的同乡某君作诗以吊,内有句云:“见语缘缘堂亦毁,众生浩劫佛无灵。”第二句下面注明这是我的老姑母的话。我的老姑母今年七十余岁,我出亡时苦劝她同行,未蒙允许,至今尚在失地中。五年前缘缘堂创造的时候,她老人家镇日拿了史的克在基地上代为擘划,在工场中代为巡视,三寸长的小脚常常遍染了泥污而回到老房子里来吃饭。如今看它被焚,怪不得要伤心,而叹“佛无灵”。最近她有信来 (托人带到上海友人处,转寄到桂林来的),末了说:缘缘堂虽已全毁,但烟囱尚完好,矗立于瓦砾场中。此是火食不断之象,将来还可做人家。

缘缘堂烧了是“佛无灵”之故。这句话出于老姑母之口,入于某君之诗,原也平常。但我却有些反感。不指摘某君思想不对,也不是批评老姑母话语说错,实在是慨叹一般人对于“佛”的误解,因为某君和老姑母并不信佛,他们是一般按照所谓信佛的人的心理而说这话的。

我十年前曾从弘一法师学佛,并且吃素。于是一般所谓“信佛”的人就称我为居士,引我为同志。因此我得交接不少所谓“信佛”的人。但是,十年以来,这些人我早已看厌了。有时我真懊悔自已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我受先父遗传,平生不吃肉类。故我的吃素半是生理关系。我的儿女中有二人也是生理的吃素,吃下荤腥去要呕吐。但那些人以为我们同他们一样,为求利而吃素。同他们辩,他们还以为客气,真是冤枉。所以我有时懊悔自己吃素,被他们引为同志)。因为这班人多数自私自利,丑态可掬。非但完全不解佛的广大慈悲的精神,其我利自私之欲且比所谓不信佛的人深得多!他们的念佛吃素,全为求私人的幸福。好比商人拿本钱去求利。又好比敌国的俘虏背弃了他们的伙伴,向我军官跪喊“老爷饶命”,以求我军的优待一样。

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这些人从佛堂里散出来,说的都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金刚经》,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索得一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见的人,执着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屏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群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爱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于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此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因为这种人世间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见我的房子被烧了,要说“佛无灵”的话,所以某君要把这话收入诗中。这种人大概是想我曾经吃素,曾经作《护生画集》,这是一笔大本钱;拿这笔大本钱同佛做买卖所获的利,至少应该是别人的房子都烧了而我的房子毫无损失。便宜一点,应该是我不必逃避,而敌人的炸弹会避开我;或竟是我做汉奸发财,再添造几间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规军都不得罪我。今我没有得到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飘零在五千里外,在他们看来,这笔生意大蚀其本!这个佛太不讲公平交易,安得不骂“无灵”?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样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篇10:丰子恺散文:梦痕

丰子恺散文:梦痕

我的左额上有一条同眉毛一般长短的疤。这是我儿时游戏中在门槛上跌破了头颅而结成的。相面先生说这是破相,这是缺陷。但我自己美其名曰“梦痕”。因为这是我的梦一般的儿童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唯一的痕迹。由这痕迹可以探寻我的儿童时代的美丽的梦。

我四五岁时,有一天,我家为了“打送”(吾乡风俗,亲戚家的孩子第一次上门来作客,辞去时,主人家必做几盘包子送他,名曰“打送”)某家的小客人,母亲、姑母、婶母和诸姊们都在做米粉包子。厅屋的中间放一只大匾,匾的中央放一只大盘,盘内盛着一大堆粘土一般的米粉,和一大碗做馅用的甜甜的豆沙。母亲们大家围坐在大匾的四周。各人卷起衣袖,向盘内摘取一块米粉来,捏做一只碗的形状;夹取一筷豆沙来藏在这碗内;然后把碗口收拢来,做成一个圆子。再用手法把圆子捏成三角形,扭出三条绞丝花纹的脊梁来;最后在脊梁凑合的中心点上打一个红色的.“寿”字印子,包子便做成。一圈一圈地陈列在大匾内,样子很是好看。大家一边做,一边兴高采烈地说笑。有时说谁的做得太小,谁的做得太大;有时盛称姑母的做得太玲珑,有时笑指母亲的做得象个?饼。笑语之声,充满一堂。这是年中难得的全家欢笑的日子。而在我,做孩子们的,在这种日子更有无上的欢乐;在准备做包子时,我得先吃一碗甜甜的豆沙。做的时候,我只要噪闹一下子,母亲们会另做一只小包子来给我当场就吃。新鲜的米粉和新鲜的豆沙,热热地做出来就吃,味道是好不过的。我往往吃一只不够,再噪闹一下子就得吃第二只。倘然吃第二只还不够,我可嚷着要替她们打寿字印子。这印子是不容易打的:蘸的水太多了,打出来一塌糊涂,看不出寿字;蘸的水太少了,打出来又不清楚;况且位置要摆得正,歪了就难看;打坏了又不能揩抹涂改。所以我嚷着要打印子,是母亲们所最怕的事。她们便会和我商量,把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一小粒米粉给我,叫我“自己做来自己吃。”这正是我所盼望的主目的!开了这个例之后,各人做圆子收口时摘下来的米粉,就都得照例归我所有。再不够时还得要求向大盘中扭一把米粉来,自由捏造各种粘土手工:捏一个人,团拢了,改捏一个狗;再团拢了,再改捏一只水烟管……捏到手上的龌龊都混入其中,而雪白的米粉变成了灰色的时候,我再向她们要一朵豆沙来,裹成各种三不象的东西,吃下肚子里去。这一天因为我噪得特别厉害些,姑母做了两只小巧玲珑的包子给我吃,母亲又外加摘一团米粉给我玩。为求自由,我不在那场上吃弄,拿了到店堂里,和五哥哥一同玩弄。五哥哥者,后来我知道是我们店里的学徒,但在当时我只知道他是我儿时的最亲爱的伴侣。他的年纪比我长,智力比我高,胆量比我大,他常做出种种我所意想不到的玩意儿来,使得我惊奇。这一天我把包子和米粉拿出去同他共玩,他就寻出几个印泥菩萨的小形的红泥印子来,教我印米粉菩萨。

现在我对这些儿时的乐事久已缘远了。但在说起我额上的疤的来由时,还能热烈地回忆神情活跃的五哥哥和这种兴致蓬勃的玩意儿。谁言我左额上的疤痕是缺陷?这是我的儿时欢乐的佐证,我的黄金时代的遗迹。过去的事,一切都同梦幻一般地消灭,没有痕迹留存了。只有这个疤,好象是“脊杖二十,刺配军州”时打在脸上的金印,永久地明显地录着过去的事实,一说起就可使我历历地回忆前尘。仿佛我是在儿童世界的本贯地方犯了罪,被刺配到这成人社会的“远恶军州”来的。这无期的流刑虽然使我永无还乡之望,但凭这脸上的金印,还可回溯往昔,追寻故乡的美丽的梦啊。

篇11:丰子恺散文《吃瓜子》

丰子恺散文《吃瓜子》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像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什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哪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担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像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挖,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势乎,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拿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那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像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在酒席上、茶楼上,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近来瓜子大王畅销,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我的技术,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他觉得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的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完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像修理钟表的样子。约莫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本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我想,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像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小姐们呢?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

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像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像一种苦工,而像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粮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1934年4月20日。

篇12:读《丰子恺散文》有感

家里的《丰子恺散文集――缘缘堂》常是放在书桌上的,挑灯赶作业累了,翻开翻开看一看,就算是休息。丰子恺的这本散文集,几乎全是发于生活,但以小见大,从琐碎纷乱的生活小事中,引出富含哲理的深刻思考。他从来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从来没有华丽的描写,所有文字语言都是那么普通,但总富有一种特殊的魅力,把你带到一个独特的世界,一个用纯洁的心灵,用思考的眼光看待每件事物的世界,让你沉醉其中,产生共鸣。即使他写的并不是现代的生活,而是早已过时的清朝,但他的思想,语言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丰子恺先生的文章仿佛专门和我捉迷藏,往往初读一遍觉得平淡无奇,可书页快要翻到下一页,又觉得这一页颇有趣味,再一读,啊,原来如此,仿佛书中的妙意全部展现在我的面前了,可是还有更深层的思考被你的满足埋藏在你的脑海里等着你发现。这才是真正的常读常新,寓意深刻,味馥而其境悠远。

拿《白鹅》这篇文章来说吧!听了老师上了无数节课,看了小学生写了无数片读后感,感觉的是遗憾。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白鹅可爱着一个层次,接下去的几个层次,根本没有涉足。为什么不多读读呢!为什么把自己的思维要禁锢在框架中呢?丰子恺散文选集

“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初读此处,我也是觉得这鹅真是可爱得可笑了,可再读一会儿,这段文字仿佛就自己与原来看的几段文字间连接上了公路,开始互相交流,最后仿佛发现他们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这鹅是傲慢的,丝毫不知强中更有强中手,见自己在鸡鸭犬兽之中能称王称霸,就自以为可以在所有人的面前乱闯,多可笑,真是夜郎自大。这可不就像清末的中国吗?见周边的日本,阿古柏,俄国的侵略都被一一打退,就自以为天下无敌手,可不就是白鹅见鸡鸭犬兽都怕自己的骄傲嘛!可实际上呢?比中国强大的国家多着呢,只不过远在欧洲而已。

孟子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确实不错,可如果有一个像慈禧这样垂帘听政的太后呢?我们应该用知识武装自己,而不是用心理鸡汤来迷惑自己。我们需要的是忧患给予我们的动力,而不是心灵鸡汤给予我们的暂时平静的假象。

篇13:读《丰子恺散文》有感

丰子恺的散文通过写儿童的天真、写百姓的不幸,写生活中的一切琐事,歌颂儿童的纯真无邪,同情民众的不幸遭遇,表现作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对幸福快乐生活的憧憬,对光明理想社会的渴望、这种善良、慈爱和博大的情怀几乎在丰子恺的每一篇散文中都能读到。

现今我已读完了《丰子恺散文》,下面就来具体叙述一下本书给我的无限启发:

作者用亲身经历向我诉说了学习的真谛,学习其实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乏味,学习是一件乐事,但需要一个条件――苦。能下苦功者自然觉得学习不会累,感觉轻松是排除枯燥乏味这一传统概念的一大前提。作者的苦学经历让我备受感动,作者的休闲时间基本都是与书相伴,且作者是去往世界各地学习,因为此,作者又画得一手好画。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当然,最后作者也是我国的一位优秀的翻译家。

作者学习时并没有闭门造车,也没有半途而废,而是充分挖掘学习的乐趣。我认为,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该多培养自己对于读书的兴趣,毕竟一味地去靠死记硬背是最不可靠的学习方法。其次,要增强自己的意志力和对学习的信心,毕竟,我也将要踏入高中的学习旅程。高中的学习生活更加艰苦,需要我能够吃苦耐劳的精神,我会向作者一样,懂得下功夫学,懂得培养对学习的兴趣。

在书中我看到了父亲的责任心。作者是一位有着多位子女的父亲,在作者辛苦养育子女们的同时,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责任感。父亲悉心记录着孩子们的成长过程,在自己惹得孩子们不快乐或不高兴的时候能够反思自己应当如何做一位好父亲。这一幕幕给了我很大的感触。责任事一个人的标志。具有责任感的人才是活得有价值、有意义的人。

一个人是否具有责任感,关键看他为这个社会付出了多少。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要承担不同的责任。我们作为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承担责任这条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些许挫折,但是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世间没有不劳而获,牺牲才会后回报。付出相应的代价那也是理所应当的。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在具有责任感的同时也要有坚强的毅力,这样才能做到尽到责任,得到回报。

在书中,《中国就像棵大树》一文中,作者提到中国就像被斩掉许多枝节的大树一样,但在劫后余生中国重新振作起来的时候,这棵大树势必会比之前更加的枝叶繁茂,而中国也将会越来越强大。在这里集中体现了作者的爱国情怀以及具有奉献之心的历史责任感。由此可见,我们中学生努力学习将来也是要为打造更强大的中国而尽一份力的,肩负着历史责任的我们一定不负厚望。

作者的散文大都娓娓道来,洋溢着浓厚的生活气息,就如同在与朋友闲话家常,亲切自然。

作者是一个善于观察、细心发现的人,他写散文来记录孩子们的游戏吵闹,回忆师长的音容笑貌,就连身边的小猫、白鹅、蚂蚁也都成了写作描述的对象,他的散文具有人间关怀和平民气质。在他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非常清白、明净、天真、自然。

现在的`我们在写作时通常局限在一处而停滞不前。一方面原因是我们阅读的课外书目比较少,另一方面原因就是我们太努力想要构造完美华丽的词藻,但却又冥思苦想而不得,最终“精心编造”出来的文章通常都是那一类矫揉造作、风花雪月的三类文章。往往很难于得高分。

在这里我们可以向作者学习,多观察,放眼仔细去看看你周围的世界,发现你周围事物最美的一面,之后多读书,积累好词佳句,加以表达方式、修辞手法等配饰,一篇平凡事物中充满着不平凡文化底蕴的文章就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写作不一定要“匠心独运”,但方法以及变通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

真诚,写作要真诚,真诚地表达出你内心所想,不必过于修饰,在艺术技巧上用笔简单朴素,才能营造出生动传神的氛围。

通过阅读《丰子恺散文》,不仅在为人与学习上给了我诸多的思想教益,并且在写作上也激发了我很大的兴趣,给予了我很多启发。

让我对于学习与用笔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于即将进入高中生活的我,一定会以丰子恺的散文作为写作的起点,并在此基础上追求更好的卓越!

丰子恺散文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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