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奥特曼”为你分享5篇“挖人才,请对中西部高校“手下留情””,经本站小编整理后发布,但愿对你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篇1:挖人才,请对中西部高校“手下留情”
“东部各高校,请对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挖走这些人才,就是在掘人家的命根!”2月24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在教育部举行,面对上百位来自全国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这样说。
中西部高校发展于国于民的重要性无须多言,中西部高等教育水平上不去,再怎么努力,也难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出台并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力实施。在推进会上,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在这项工作上“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项保障”,以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其中再次强调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中西部高校将获多项支持
“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项保障”中的内容基本囊括了中西部高校未来5年获得的支持,这些支持包括:
高考招生计划增量向西部高校倾斜,继续实施“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积极支持“东部与中西部高校共享课程联盟”,帮助中西部高校提高生源质量、教师水平,加强课程建设。
继续设立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西部高校国家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力度支持西部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设置理工类专业,特别是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区域发展急需相关专业及服务民生专业建设;加强中西部高校国家级科研平台培育和建设,加大对中西部高校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高校服务区域发展的基础研究和特色研究项目。
“长江学者”计划中对中西部高校实行条件单设、同等优先;支持东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实施好“西部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等专项政策。
会同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和扩大高校在编制及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扩大对口支援范围;将对口支援工作成效作为分配“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的重要因素;以中西部高校为重点,深入推进“省部共建高校工作”。
启动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二期建设;组织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设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以中西部高校转型发展为重点,支持新建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整合设立“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资金分配向中西部高校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的资助力度。
中西部高校明显改观
《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得到了大力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整体面貌可谓得到了明显改观:
“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重点支持1所高水平大学,使得14所高校获得56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面向中西部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农村籍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由的1万名增至的6万名,5年来,累计招收学生27.4万人……
国家和地方的支持使中西部高等院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广西大学、新疆大学等高校引领本地区实现了“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__”等领军人才零的突破。多数高校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
不鼓励东部从中西部挖人才
针对高校这种急功近利、竞争无序行为,教育部办公厅1月25日专门发出《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提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虽然中西部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与东部高校相比,中西部高校的差距和不足仍然存在。
做强中西部高等教育是一个历史过程,不是三五年就可以完成,因此需要全国高校有一个大局观,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是一个国家战略,需要全国高校的参与和配合。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高校为求捷径,不惜血本以高薪、住房、巨额科研启动费到处挖人才,地处中西部的高校成为被挖重灾区,一些高校被挖得伤筋动骨,甚至出现了某一学科人才断档的局面,一些投入的科研经费和项目也因为科研带头人的离开而处于停滞状态,造成极大浪费。
(记者 王庆环)
篇2:东部高校向中西部抢人须手下留情
“挖走这些人才,就是在掘人家的‘命根’!”日前,在教育部召开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上,针对东部高校向中西部高校挖抢人才的现象,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公开呼吁东部高校对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
今年1月份,教育部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也明确提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可见,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教育部的高度重视,由此反映出目前高校人才竞争的热度。
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失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曾有媒体报道,位于甘肃的兰州大学,虽然学校采取措施稳住人才、吸引人才,但是50%以上青年教师仍有流向东部的意向,在那之前的间,兰州大学流失的高水平人才足以创办一所同样水平的高校。兰州大学原校长也曾公开向东部高校求情,“不要再挖我们的人才”。
东部高校在薪资待遇、发展空间、学科平台方面有很大的竞争优势,甚至连生活环境都比中西部高校好。另一方面,与东部高校相比,中西部高校的管理方式,对人才的态度,也不尽如人意。待遇上留不住人,感情上也让人不痛快。而“双一流”的启动,更加剧了东部高校与中西部高校之间的人才竞争。因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以拥有长江学者、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的数量来体现的,为了争取这些高层次人才,东部高校愿意高价抢人,而他们开出的优厚条件也着实让很多人无法拒绝。在这一背景下,中西部高校的人才形势更为严峻。
不过,人才流动本应该是自由的。以民国时期为例,许多名教授穿梭于各大高校之间,来去自由。大学教授们的自由流动是个人的择业自由与迁徙自由的体现。从市场角度来讲,人往高处走,往更有利于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走,同时为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承认人才自由流动的意义,为何又反对东部地区从中西部高校挖抢高层次人才?
原因恐怕在于,东中西部高校之间的人才大战并非纯粹的市场行为,更不能简单用市场思维来评判。由于地方经济发展差距以及政府对高校投入的差异,在这场人才大战中,竞争的双方完全不在一个层次。媒体报道,山东将在“十三五”期间筹集50亿元资金支持“双一流”建设。江苏则在《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提出,从起,对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给予每年每校1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是什么状况呢?贵州省未来5年内推进区域内一流大学建设的经费仅5亿元。新疆用于支持自治区内本科高校在5年内建设50个重点专业的资金总共为1亿元。而教育部等部门启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在20至的一期工程中投入也只有100亿元专项资金。相比之下,面对东部地区高校的人才争夺,中西部高校难有招架之力,这场人才大战的确像是一场“劫掠”。
而人才流动一旦失序,中西部高校承受的则是人才流失,将因此面临巨大损失。一些高校被挖得伤筋动骨,甚至出现学科人才断档的情况,一些科研经费和项目也因为科研带头人的离开而处于停滞状态,造成高等教育生态不断恶化。所以,在无法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无法迅速提升中西部高校人才吸引力的情况下,不能放任东部高校肆意争抢人才,必须对中西部高校进行特殊保护。
应该看到,公开呼吁也好,“求情”也罢,都难给高校间人才大战降温。对此,一方面是要改变以高层次人才数量为依据的评价机制,降低东部高校挖抢人才的意愿。另一方面是要在政策、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中西部高校更多支持,帮助其提高稳住人才、吸引人才的实力。这样才能平衡好人才自由流动与高等教育生态健康的关系。
篇3:教育孩子请手下留情
教育孩子请手下留情
小派在小的时候,对于体罚可是深有体会。衣服弄脏了,考试没考好,吃饭不小心摔了碗……,正所谓是一不听话,棍子就在身上跳舞。因为腿短,跑的不快,又想侥幸免去皮肉之苦,小派只能想办法,绕着桌子一圈一圈躲,老妈拿着棍子的凶神恶煞的样子记忆犹新。
自从小派有了娃,才深深体会,其实,不是父母喜欢打孩子,有时,真的是让人无奈啊。但越是无奈,越不能动手。跟大家说一个新闻,因为打孩子,打出了大事。
一个刚上小学的男孩,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不说,调皮捣蛋,不是把学校的板凳桌子搞坏了,就是和同学发生了肢体冲突。老师也没有办法,只能请家长去学校,沟通教育的问题。家长每被请一次,他就有一次的皮肉之苦,在他爸妈的眼里,所谓不打不成材。在一年级小学刚开始,这孩子留下了一张纸条离家出走了。
纸条上写着“我走了,你们不要找我了,我不想挨打了。”据说,因为有的字因为不会写,还是用拼音代替的。
听说这孩子的爸爸弟兄三个,就出了他这么一个男孩。结果呢,还丢了,一个月后,警察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他,已经溺水而死。
看完这个新闻,小派深吸一口气,看着家里的两个娃,心里暗自想,以后有什么事好好商量,绝对不能打孩子。
家长为什么打孩子,理由很简单,孩子不听话,惹事。可是打孩子,你认为是为了他好,其实呢,你们是在偷懒。
体罚就是一个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家长通过呵斥、动手,以最快的速度,把孩子“制服”,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你们不想讲道理、解释,把孩子遇见的问题疏通好,只想把一切问题,赶紧解决掉,然后去忙自己的事。
你们不知道体罚过后,表面上的风平浪静,暗藏着波涛汹涌。
有很多的孩子,他们破坏力是很强,可他们却有一颗玻璃心。你打在了他们身上,伤在他们心上。
看过一个漫画,一个爸爸打孩子,这个孩子的心上,长出了许多恶魔一样的东西,这个表示他在害怕。而且,经常被打的孩子,时间久了,不仅胆小怕事,还缺乏安全感。
孩子犯了错,体罚是一个很“蠢”的教育方式。
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孩子犯了错,你只是一个眼神,或者动动嘴巴说一下,也许,他们还会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你一动手,孩子一颗因为犯错而心生的内疚,就被打跑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委屈和不满。
有很多家长,自以为自己体罚这一招特别管用,为什么呢?因为每一次打过后,问孩子,下次还敢吗?孩子的回答是不敢了。
孩子是被打怕的,并不是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而真心悔改的。
如果在叛逆期的孩子,你越是打,他越是犯错,保证你不会认为,打这个方法很管用了。
有科学研究显示,经常被打的孩子,今后更容易出现攻击性的行为。因为他接受的教育方式就是打,那么,他以后也会复制这个行为,粘贴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说到这,小派心里苦啊。
小派从小在家,老妈就是以打来对待我的。可是,小派知道体罚的种种坏处,必须忍住啊,每一次在气急败坏,怒发冲冠的`时候,去喝杯茶,吃个苹果,转移一下自己的坏情绪,宁愿自己消化,也不能把气顺给孩子。
体罚孩子,会影响智力发育,降低孩子的情商。
打是最残忍的教育方法,让孩子感觉不到来自父母的爱和肯定,让他们自我否定,自己是不是很糟糕。
这种自我否定,有的孩子表现出来的是懦弱,而有的却是叛逆,越是不能做的事,偏要做,放佛就是为了证明自己。
这种情况,就是最严重的,比如那个新闻,孩子的出走,就是因为常被父母打,得不到家庭的温暖,选择了离家出走。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小别离》,不知道大家看了没有?
里面有一个镜头,看的我那叫一个感同身受。女主的女儿,逃课去看演唱会,深夜才回来,让女主那一个担心啊。
在女儿洗澡时,女主发现了演唱会的票,于是,你们想一想那一个情绪,可为了孩子好,女主吃了安定情绪的药,一颗不够,两颗……结果,活生生把自己吃进了医院。
多感人的一幕啊,女主为了心平气和去和孩子沟通,把自己逼到了这个份上。
教育孩子,为了达到最终的目的,也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还请你们“手下留情”。
篇4:对中西部高校多用些心
解决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失问题,“不鼓励”的政策导向下,就需各方用“情”来促成情况向好。一是东部高校对中西部高校人才的“手下留情”。二是中西部高校对自身人才要用真情。
在日前举行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的一句“东部各高校,请对中西部高校的人才‘手下留情’!”,引起了公众的热议。
其实,类似的话以前也有人说过,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的校长,但此番被教育部部长说出来,大家觉得情况有些严重,于是网络上的议论也就多了起来。有人觉得市场经济都这么多年了,人才市场也早就遵循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说一句“手下留情”,就会管用吗?还有人觉得教育部要用行政手段限制中西部人才向东部流动,认为人才只有流动起来才能发现和发挥其价值,限制人才流动有违公平,降低效率。还有人担心,中西部高校今后招到人才会更困难,因为人才怕一去了中西部就给“锁”在那里动不了了。
作为教育部长,陈宝生出于对中西部高校人才流失的忧虑,用一句拜托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态度,是值得赞赏的。网上因此而生的议论,站在人才个体角度上进行利益表达,也不是没有道理。笔者以为,对中西部高等教育出现的困境,应该用一个“情”字来突破。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的政策并没有采取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今年1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指出,“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用的是“不鼓励”一词。这次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十三五”期间“支持东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不鼓励东部高校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用的仍是“不鼓励”一词。“不鼓励”蕴含了不用行政手段的苦心,是值得肯定的。
解决西部高校人才流失问题,“不鼓励”的政策导向下,就需各方用“情”来促成情况向好。
一是东部高校对中西部高校人才的“手下留情”。其实,自教育部启动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该计划已由起步的13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支援13所西部高校,发展到现在的100所部属和东部高水平大学参加支援、75所中西部高校接受支援。随着“十三五”期间这一政策的加大力度执行,东西部高校将成为发展共同体,东部高校要对中西部高校“输血”而不是“抽血”。
二是中西部高校对自身人才要用真情。对于很多优秀人才来说,薪酬未必是他们最为看重的。中西部各地各高校要努力提供干事的平台,做事的环境,用情呵护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如此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凡事合情合理才能达到高境界。从“理”上讲,很少有人不明白中西部高校的发展对于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意义,对于中西部地区能否在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的意义,如果大家再多用一些“情”,包括东部、中西部、各级政府还有人才本身都对中西部高校多用一些“情”,那么,中西部高等教育的振兴就会有希望。
篇5:中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分析论文
中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分析论文
2012 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全国正式启动。它是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国家战略计划,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中国法学高等教学改革。对此,我们认为,中西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无法直接复制发达地区的培养模式。因此,中西部地区的法学院校应打破原有的固化思维,大胆进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路径的创新。本文旨在提出以能源法律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卓越”路径,希望强化中西部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需求。
一、目标定位
能源法律人才的培养符合国家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这种目标定位体现在:第一,能源法律人才的培养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它是将专业化的能源知识与基础化的法律知识相结合,提高法律人才的复合性,以强化实践的应用能力和操作能力。第二,能源法律人才培养体现了中西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特色。众所周知,中西部地区资源富足,特别是在能源方面,是中国能源储备和建设的重要基地。因此,以能源法律人才培养为卓越目标更能提升中西部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点。第三,开展能源法律人才培养有助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拓宽法律就业渠道。近年来,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业一直不理想,而培养能源法律人才无疑适应了中西部能源企业较多,需求量较大的形势,从而改变法科学生只能进公检法的狭窄就业渠道。毋庸讳言,能源法律人才的培养与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相一致的,并且有力地扩展了这一培养计划,丰富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内容。
二、培养模式
就能源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而言,中西部地区各法学院校应结合国外先进的培养模式和我国特别是地区培养模式。培养模式上应以四种国内培养模式为基础,围绕能源创新培养方式,一方面,以本硕连读方式进行培养,其中包括一种是采取“3+2”的模式,即本科三年和硕士二年的培养模式,从本科三年级开始进行相关的能源法律知识的涉猎;另一种是在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硕士招生中,单独招收能源法律硕士,特别是那些在本科阶段就接受过能源相关知识教育的学生,可作为优先招收的对象。另一方面,对培养能源法学法律硕士模式进行创新。由于法学法律硕士在本科阶段已打下良好的法学基础,因此在研究生阶段应加大对能源知识的教学,包括能源科学、能源经济、能源环境以及能源史等课程安排。此外,也可以加强院校间的`互培模式,特别是从事能源研究的地方高校可与有法律专业的院校间进行互培,使学生能接受多方面的优质资源,成为国家所需要的能源法律人才。
三、课程设置
就能源法律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来看,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法律硕士都要学习能源相关知识,只有为那些期望成为卓越能源法律人才的研究生开设,才是正确的。如果所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都上这门课显然就失去了其“卓越能源”的特质。其次,为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开设的课程不应包罗万象,甚至一些法律课程都不应开设。例如开设婚姻法课程显然与培养卓越能源法律人才的联系极小,相反开设能源自然科学知识的课程则更有助于加深对能源法的理解。最后,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开设的课程,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六门课程:能源法、能源经济、能源科学、能源环境、法哲学、能源发展史。可以发现,法律课程在其中只占到了三分之一,而另外的三分之二由经济、科学和历史等学科组成。这就要求,法律课程的设置一定要摆脱学科局限性,毫无疑问,以“能源”为中心的课程设置无疑更符合当前国际教育领域中的交叉研究的特点,未来的专门化教育无疑也应是建立在这种以点分布、以面结合的教育模式上。
四、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实践学习中,众多的实践过程流于形式。如第一,虽然学习期间有安排到相关实务部门去实习,但实习过程中并没有实质性收获,特别是实务部门的专业指导无法标准化,因此,实践成果的科学性难以衡量;第二,进行模拟法庭所选举的案例大多已形成定论,学生更多的是记台词,表演的成分居多;第三,诊所教育由于经费以及师资力量的缺乏,所进行的实践活动极其有限。因此,学校应重视实践基地的选择,切实与实务部门就落实学生真正的实习活动进行沟通,同时完善诊所机构的运行。
国家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意见中明确指出实践教育的重要性。这反映了我们传统法学教育中一直以来忽视实践教育的问题。对于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第一,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单位可以不局限于公检法和律师事务所,能源企业在中国远远超出了原有法学实践单位的数量。而且能源企业又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有从事煤炭的,有从事电力的,也有从事新能源开发的,这种多元化的实践单位无疑为学生开辟了广阔的应用前景。第二,加强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可以扩宽学生未来的就业市场。必须承认,在公检法和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实践学习无法为未来的法律人才提供更多的就业市场。相反,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将视野不仅放在法律上,而且也将视线移向了整个能源行业,这样产生的就业前景将远远多于法律部门,从而大幅提高法学院学生的就业率,有效改善近年来,法科学生就业率低的现象。第三,建立实践基地的培养,不仅可以从教学上达到对卓越能源法律人才的训练,而且相互之间的联系会为学校和企业带来更多的益处。这种联系无疑将发挥高校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能源企业又可带动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因此,对于那些资源型省份,卓越能源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取得的成果将是事半功倍的。
中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应以地区特色为突破口,而能源法律人才的培养无疑适应了能源富庶这一中西部特色。因此,中西部高校应加大对能源法律人才的培养,从目标定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实践能力等四个方面进行相应的教育改革,以期将能源法律人才培养作为中西部高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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