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课堂教学中的构建(精选14篇)由网友“蘑菇”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课堂教学中的构建,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课堂教学中的构建
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课堂教学中的构建
迄今为止,Photoshop仍是功能强大、使用范围最广泛的图像处理软件之一.它可以把数字化摄影图片、剪辑、绘画、图形以及现有的美术作品结合在一起,并进行处理,使之产生各种优美的艺术效果.但是,由于PhotoShop的'图像处理功能异常强大,编辑手段和技巧丰富多样,熟悉Pho-toShop的各种功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多学、多用、多练、多体会,才能作出好的创意.笔者对PhotoShop的课堂新堂问题,谈一点看法.
作 者:王永红 作者单位: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213300 刊 名:新校园(下旬刊) 英文刊名:CONTEMPORARY EDUCATION RESEARCH 年,卷(期): “”(12) 分类号:G71 关键词:篇2: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教学中的应用初探
案例教学法在photoshop教学中的应用初探
[摘 要]“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本文结合具体教学实践,就Photoshop专业课采用“案例”教学法开展教学活动进行的探讨。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Photoshop 动手能力 教学效果
Photoshop是一个实践性、艺术性很强的图像处理软件,其内容丰富,工具繁多,图片效果丰富多彩。对这门课的教学“好上”,但“上好”却很不容易。面对学生起点水平的参差不齐,个人兴趣、审美能力的差异,如何把学生吸引到教学中来,让学生乐学、好学的完成学习任务是我们每一个信息学教师都曾思考过的问题。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必须改进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引入现代教学理念。本文试从作者的教学实践出发,谈一下photoshop专业课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运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以实际案例作为被剖析的对象,在教师的指导下,教师和学生要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和寻找实现途径等工作。
案例教学的宗旨不是传授最终真理,而是通过教师出示一个个具体案例,组织学生开动脑筋思考案例中提供的矛盾,参加讨论,各抒己见,去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主动、积极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案例教学甚至不在乎能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它真正重视的是答案的思考过程。在教学任务上,要求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研究积累经验,以发展自己的创造才能。在教学方法上,以学生的独立分析研究为主,教师的传授、指导应配合学生进行。学生一方面从教师的引导中增进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把握信息善于决策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从同学之间的交流、讨论中提高对问题的洞察力。案例教学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景的差距。在教学过程上,总是从案例开始,然后分析问题,最终解决问题或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引导学生做好独立分析研究工作是教学的中心环节,而教学的准备、教师的指导都是为学生的分析研究服务的。例如:学习利用Photoshop的通道选取对象。上课一开始我复习了已学过的选取的所有方法,在学生已经掌握了Photoshop中的选择工具(包括选框工具、套索工具、魔术棒工具)和通道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我提供给学生一幅图,图中有形状、大小、色彩各不相同的许多蓝色泡泡,这时我提出问题”如何为图片中蓝泡泡选出?”学生首先想到利用“魔术棒工具”去选取蓝泡泡。思路是对的,但当请学生实际操作时,他们会发现用学过的办法选取蓝泡泡时,可每次只能选取一个。再用增加选区的方法增选,操作慢,且易出错。学生提出疑问:有没有又快又准的方法呢?此处设下伏笔,强化学生具有对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好奇,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我进行启发性说明:单色通道中的白色区域(默认情况下)可转化为选区,马上就有一位同学想到RGB模式下,有个蓝色通道,在蓝色通道中所有蓝色泡泡以白色高亮显示,可一次性转化为选区,选中所有对象。
课后一位学生问:如果要选出一组杂乱、且颜色不单一的物体(如一组鲜花),如何操作?我立刻表扬他:“你的问题提得很好,有创新,有突破,建议你在实践课上把这个问题向全班同学提出,让大家一起讨论研究,并用操作验证。”提问的同学热情高涨,全班同学积极回应,大家带着问题相互讨论,亲自动手实验,最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增强了对计算机软件功能的感性理解,感受到了创新带来的喜悦,逐步形成新颖、正确的思维方法,创新意识不断得到强化。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方法
通过多次的教学
[1] [2] [3]
篇3:奥尔夫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奥尔夫说过:“让孩子自己去找,自己去创造音乐,是最重要的。”我本着奥尔夫教育的指导思想,十几年来,一直学习和运用奥尔夫的教学方法,并结合实际,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自己参于年月音乐,创造音乐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
奥尔夫教学法明确指出:“教学的结果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教学过程。当老师给学生莫个任务的时候,他怎么做并不重要,尽可能让他们按照各自的条件,方式,意愿做。这样才能学得主动,发挥想象力和独创性。重要的只是‘做’的本身。怎么做,做得好不好那到无关紧要,他如果不去做,那就是教学的失败”。我就是本着这种指导思想,在课堂教学中,结合教材和学生高低年级的不同特点进行教学。让孩子都参于到音乐中去。
一、游戏教学:在低年级的课堂教学中,根据小学生爱动,做不住的特点,选择的内容以游戏为主。如:一年级教材中有一课《小袋鼠》,歌曲描写了小袋鼠去摘果子,把果子装进大袋子里,挺着一个大肚子的可爱形象。在教学过程,教师首先提问学生:“那位小朋友知道小袋鼠是什么样的?”“那位小朋友上来模仿小袋鼠呢?”。启发其他小朋友也上来模仿小袋鼠走路,让所有的小朋友都动起来。接下来老师把提前准备好的气球当果子,小朋友过来摘。教师可以象变魔术一样让小朋友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角度摘果子。小朋友把摘到的果子装进大袋子里(可以用书包代替袋子),然后模仿小袋鼠挺着大肚子走路的形象。这时老师可以先用打击乐伴奏,强音步子重,轻音步子轻。然后老师弹旋律,小朋友们可以踏着琴的旋律和节奏来进行表演,在小朋友们表演兴奋时老师把歌词朗读出来,同学们很快就可以记住。老师加上旋律,这样一首歌就在同学们做游戏的过程中学会了,一节课的教学任务也顺利完成了。同学们在游戏的快乐中学习了音乐,加强了对音乐的兴趣。
二、节奏教学:是什么把音乐,舞蹈,语言等联系到一起来呢?那就是节奏。在我们的音乐教学中最重要的部分,学习音乐最基础的部分就是节奏。节奏是一种富有艺术魅力的活生生的音乐语言。在一年级的第一堂音乐课中,我是这样进行节奏教学的。在低年级的节奏教学中,根据一年级小同学刚入学互相还不熟悉,老师也记不住名字的特点在第一节课时,老师首先让他们进行自我介绍。如:[我 叫 郑世 红]按节奏:[走 走 跑跑 走],让小朋友也象老师这样介绍自己的名字,并分成两部分,叫两个字的站在左边,叫三个字的站在右边,按节奏[ 走 走 走 走] 和[ 走走 跑跑 走]。然后在每个同学按节奏介绍完自己的名字后,在记住对面一个同学的名字。如:[我 叫 王 鹏]、[你 叫 张小 宁]。这时老师把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写在黑板上,在让同学们按‘走’和‘跑’读出来。为了让同学们对这两个节奏型加深印象,(1)让他们用手,脚做动作练习。(2)用小动物的名字作游戏来巩固练习。如:小猫,小 猫,大老 虎,在练习过程中也可以用声音的强弱,来让小朋友们体会节奏有强弱。小朋友在游戏中,学会了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节奏。这节课给小朋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声势训练:高年级的教学和低年级的教学有所不同,高年级不爱动,有时表演起来也会难为情,根据这些特点,我选择一些活动范围小,动一点脑筋的活动,目的是提高他们对音乐课的兴趣。在声势训练中,高年级同学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在一节课之前或中间,选一些声势训练让高年级的同学做,课堂气氛就会活跃,同学们的情绪一下子就会高起来。并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和道理。如:让学生左手匀速的拍,右手比左手快一倍或左手画圈,右手上下直线拍,便会感觉两手程度不等的互有牵制和干扰。这说明各自独立活动,互相协调的双手活动平衡能力的获得也要经过一定的锻炼,也使学生们懂得双手活动平衡的练习,在音乐中具有重大的实际价值。无论是演奏,合唱,还是合奏,重唱等活动,常会遇到声部间多种不同比值的节奏关系。个人双手操作方式与他人合作都需要具备这种既能各自独立,又能互相协调的能力。通过这个教学内容使同学们不仅学会音乐也懂得了集体的重要性。这也正是奥尔夫教学法的宗旨。“在音乐教育中,音乐只是手段,教育人才是目的”。
在这十几年的音乐教学中,我对奥尔夫教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特别是在课堂教学的应用,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使同学们对音乐产生了兴趣。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小学音乐教学采用奥尔夫教学法是十分适用的。坚持此种音乐教学方法,学生们的音乐素质将会得到更好的发挥
篇4: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遵循的原则
刘远熙
(商丘师范学院政法系,河南商丘476000)
摘要: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但是传统学院式法学课堂教学却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教师讲授而轻学生主动学习等问题。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只有把握案例前置性、创新性、互动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等教学基本原则,才能避免法学课堂教学中错误地应用案例教学法。
关键词:法学;案例教学法;原则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12-0043-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学必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应当把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的思维能力、分析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法律职业技能放在法学课堂教学的第一位。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法学课程的教学一般都采用学院式教学法。这种教学法其实就是一种“填鸭式”或“灌输式”的教学法,它特别强调教师的作用,而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个性的培养,使学生成为被动的接受者,导致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恰当地运用案例教学法,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上述问题。这就需要在法学课堂运用案例法教学过程中,认真遵循如下五项基本教育教学原则。
一、案例前置性原则
所谓案例前置性原则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开始之前就要接触和了解案例以及所要学习的内容,通过课前对案例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初步接触,在学生心目中已形成了对所授知识的大致轮廓。案例前置性原则,要求学生在课前阅读真实案例,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等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和了解后,教师再运用苏格拉底教学法,先提出一系列有关案例的问题,学生进行热烈的讨论和辩论、然后再改变问题的假设条件,启发学生带着问题再思考,再讨论。因此,遵循案例前置性原则实际上是坚持从实践到理论的思维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而传统的判例或理论教学法虽然也运用案例,但是由于采用的是“后置式”即先讲理论、然后以案例来证实理论,不仅无法克服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的矛盾,而且也违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不利于学生自主性学习,更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案例教学法并不是理论的实践化,而是强调在实践中获取理论。案例教学法注重对思维过程的研究和学生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通过学习一个典型案例,积极地思考,大胆地设问,并从中寻找法律理论和理念。
二、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指的是教师在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必须坚持求异思维。也就是要从既定的答案中找出质疑点,然后引导学生在这个基点上,去分析案例,从而克服学生心理上的思维定式,打破学生自身知识经验的局限,利用有限的课堂时间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创造想象能力。创新性原则要求教师必须有独创性,在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过程的组织上,都需要不断创新。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也是注重发展学生自身的创造力,通过案例学习,培养学生驾驭材料、运用材料进行再创造的能力,在学习中发展智力,拓宽视野,善于思考,勇于创新。
遵守创新性原则必须克服法学教学过程中案例的简约化。传统法学教育更多地强调智育因素,这种背景下的智育的主要特征是“守成”。“守成”强调的是对传统的继承,对过去内容的记忆、学习和掌握。这种传统法学案例教学方法将教学目的和价值定位在“守成”上,必然忽视创新性原则的要求,其结果是把案例教学法降低为传统学院式教学法的“婢女”,成为向学生灌输所谓的逻辑化、体系化、系统化和书本化的法律知识的工具。其典型表现就是案例的选取和应用的简约化。所谓案件选取和应用的简约化,是指教师在教学案例的选取和运用时将案例事实特征和法律关系之间的关联简要地描述为案件事实,导致案件结论过于浅露和直白,学生无需通过自主思考就能直观地了解案件性质、所涉法律规范及其案件争议的关键点,从而抑制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案件选取和运用的简约化会产生如下不良教学后果,其一,案例的预设性很强,限制了学生主观能动性;其二,既定案例的明显结论以及教师的有意识的暗示,导致结论一元化,不利于学生多元思维的培养和发展;其三,案例的设计仅仅是为了印证或“应用”,其结果是误导学生,使学生以为只要掌握了“普适性”的知识,就可以胜任法律职业,从而脱离“判案不是做数学题,每一个案子不是都有一个正确解”的实际。
三、系统性原则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案例教学法尽管具有很多功能和特点,但是,由于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去学习和探索知识,因而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一个案例本身很难涵盖教材中一章或一节之内容,即使一章选一个案例或一节选一个案例,也很难系统地包罗一门课的所有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加之教学过程是个一环扣一环的运行过程,教学内容是一节连一节的知识系统,这就要求教学方法也应具有综合性、系统性与整体性。通过案例教学法完成知识体系的系统化是实施案例教学法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坚持在案例教学法各个环节上运用系统性原则。所谓系统性原则,即要求在案例教学法应用的过程中,注重案例与知识的综合化、系统化和整体化的联系。具体地,不仅要坚持在课堂教学中精选案例、引入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归纳总结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与教学反馈等必要的、完整的教学步骤,而且还要求教师对课堂所授法律知识的系统化以及所授学科法律知识和其他法学知识的体系化。同时,还需要教师在选取案例时注意案例之间的系统关联。只有这样,才能克服案例教学法本身固有的缺陷,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双元互动性原则
双元,是指把学生和教师都看作课堂教学的主体,只是在角色定位上教师侧重于“主导”而学生侧重于“参与”,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案例教学法的目的之一在于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大胆质疑,及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课堂上学生对问题的分析、解决往往有多种观点。案例教学法中,学生之间甚至学生与教师之间互相讨论、辩论,在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的同时,尊重他人的意见,最终形成一致的观点,这既有利于学生科学态度的养成,又能让学生得到同学、教师的尊重、合作和信任,能在其中获得成就感与生命价值的体验,并感受到人格的自主和尊严,从而更有利于教育目的的实现。因此,必须坚持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主体的“双元互动原则”。互动性原则实际上是要改变传统课堂“填鸭式”教学模式中教师唱“独角戏”、学生当“听众”的不科学的做法,提倡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师生双元互动教学。这种教学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参与式学习知识,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也提高了教师的实际授课技能及驾驭课堂的能力。
但是,由于传统法学教育认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要紧紧国绕实际问题而讨论法学知识,其结果必然会强调教师的“表演”而忽视学生的自主学习。有些教师在运用案例进行课堂教学时,把所要传授的法律规则、案件事实等都事先做出“适当处理”,其结果是导致课堂变成了教师牧师似的“导”,学生在木偶似的“演”。坚持双元互动原则就是要克服这种倾向,使案例教学法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认知理论认为,学习的过程也就是新旧知识不断结合的过程,也是从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动应用的过程。而这种结合和转化,都必须通过师生的双元互动才能得以实现。
五、实践性原则
实践性原则是指在法学课堂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处理法律实务为学习法学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实践性原则强调分析与训练,特别是强调学生在课堂中参与案例的分析与评判。即由学生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解决实际案件来学习法律,从而有效地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对问题的解决能力。法学是以解决社会和人的矛盾为目标的,法学教育的真谛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和使用法律,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某种既定的、凝固的知识。
从现有的关于法学案例法课堂教学的有关文献中,一些学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由于成文法产生的历史悠久,理论基础深厚,法律体系严谨,这在客观上要求法学教育应以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为目的,形成一个全面的观念和知识结构,而不能仅仅掌握案例‘3]。还有学者认为,法律理论特别是基础理论是整个法学学科的基石,是众多法律现象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是法的最一般的原则,它对部门法的学习和法律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要具体分析法学案例,要求学生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这就要求教师对重要的法律概念、法学原理必须从理论上阐述清晰、透彻。……这就需要基本理论与案例分析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先以理论为中心,后以案例为中心。
在法学教学课堂中,将案例法的目标定位于对法学理论知识系统的传授上,虽然从理论价值看貌似正确,但是这种定位恰恰忽视了法学是一门实用学科的本质特征。法学强调实践,法官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问题,他们不能等到所有的知识都齐备了再按部就班地做出似乎是唯一正确的决断。司法更多的是要“头脑清醒地对付或糊弄过去”,强调的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将事情“办了”而不是“办好”;法学的实践性、世俗性决定了法学的贡献必然不是向社会提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谓“普世性”的法学理论;法学理论注定不是宏大理论,而是微观的制度性理解和处置。因此,如果我们过分强调“以理论为中心”,在实际上背离“实践出真知”这一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那么就会使我们陷入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泥潭。
篇5: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兴起及其在法学课堂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兴起及其在法学课堂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经济发展的成就,决定了中国新一代大学生即目前的在校大学生具有与以前的大学生不一样的思维模式和心理习惯.为了取得更优秀的教学效果,应当创新大学教育模式,包括改变目前的.课堂教学方法.案例演示教学法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教学方法.该文结合法学教育课堂教学实践,研究讨论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兴起及其具体运用.
作 者:杜曙光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刊 名:梧州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UZHOU UNIVERSITY 年,卷(期): 19(5) 分类号:G642.4 关键词:案例演示教学法 兴起原因 法学教育篇6:案例教学法在护理本科神经内科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案例教学法在护理本科神经内科课堂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课堂教学;护理本科
案例教学法是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已经在国内外高校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但实际应用在护理本科教学中比较少[1]。自开始我科把案例教学法用于神经内科护理本科课堂教学中,极好地培养了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生实践技能。现将体会报告如下。
1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
1.1 选择适当的授课内容和授课对像
神经内科护理学专科性强,多数内容概念抽象,涉及神经解剖、病理、生理、临床表现等护理评估内容多且复杂,学生常感到难记、难懂、更难于掌握。案例教学法与传统的“说教式”教学方法相比最大优点在于:它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变为双向的交流。为了更好地研究案例教学法在临床护理本科教学中的应用,选择我校级护理普通本科大学三年级学生共90人,以神经内科护理学为授课内容。
1.2 精心选择案例合理设计问题
案例教学模式是以案例为主线,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模式,因此案例质量是案例教学成功的首要因素。在选择案例时应遵循针对性、启发性、典型性等原则。将神经系统疾病相关的典型案例应用于课堂教学中,重点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和具体典型案例的结合,教学内容贯穿在老师的案例讲解、同学们的案例分析、案例讨论和老师的课堂内容小结中,使学生在教学案例的理论联系实际中进行思考和分析。同时要合理设计问题,贯穿于案例讲解过程中,引导学生深入案例。
1.3 活跃课堂氛围引导积极发言
很多学生习惯了传统“填鸭式”的教学,不能够运用案例进行自学、讨论,没有角色扮演的积极性,案例教学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教师要致力于转变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鼓励他们从“被动”转变为“主动”。教师还应该不断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角色间的沟通、护理的操作等,允许学生犯错误,通过一次成功的案例教学,能让学生产生“举一反三”的效果[2]。在运用好激励的同时要驾驭好讨论,还要把握好节奏。
讨论、归纳、演练逐级深入,环环相扣,既引人入胜又能提高课堂效率。
1.4 点评案例深入总结
案例讨论结束后,要对案例进行小结,从护理诊断、护理目标、护理措施、效果评价、案例书写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要求学生明确自己的决策案,同时提出自己的建议,最后教师要进行归纳总结,肯定正确观点,剖析错误观点,补充遗漏问题[3]。
2 结果
课程结束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以随机抽样方法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该教学方法的评价。问卷内容包括一般资料:年龄、性别、民族、对案例教学课堂质量是否满意、对临床示教动手能力的影响、对处理临床问题采用方法的思考以及对案例教学法的兴趣等10个问题。采用不记名方式,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共发放问卷90份,收回有效问卷86份,有效回收率为96%。85名(97%)同学赞成在今后教学中作为主要教学方法深入推广且对该教学方法感兴趣。
3 讨论
教学实践证实这种教学法能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教师和学生之间在教学中的互动关系,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方面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案例教学法实施中还存在不足,需要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要求教师课前备课要充分,对选择案例进行精心的编排和设计,在课堂上还要把握好案例的导入方式和课堂秩序的维持等,案例教学法不仅是一种培养开放型、应用型人才的好方法,而且能提高教师素质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在高年级的护理本科的临床课堂教学中实行案例教学法是可以借鉴的。
【参考文献】
[1] 余恩琳.案例教学法在研究生医学信息检索教学中的应用[J].西北医学教育,2004 ,12(5):389-401.
[2] 陈四清,李斯俭,付石龙.护理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分析与尝试[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2(5):62-65.
[3] 高 鹏,杨 晓,李 霞.护理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探讨[J].家庭护士,2007,5(7):78-80.
篇7: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中的应用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材料,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情景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案例为基本材料,把学生带入特定的事件情景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并形成技能技巧的一种教学方法。思想政治课中的案例教学法,就是围绕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和目标,把真实事例或虚拟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可供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使学生通过自我研究和探讨的方式,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下面笔者将围绕案例教学法在思想政治课中的应用展开论述。
一、中学思想政治课实施“案例教学法”的步骤
中学思想政治课案例教学的主要步骤有三个:课前案例选择与准备、课堂中对案例进行讨论交流、课后教师进行总结与反馈。
1.课前案例选择与准备。
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相关性:即必须与所讲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目的相关,案例的内容应该服务于教学,而绝不能仅仅是为引起学生兴趣;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能够反映某一类社会现实问题, 而这类问题既可以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 也可以是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启发性:通过设置一些案例情景,启发学生对社会、人生的感悟并使之明白道理,提升能力;参与性:教学案例展示的设计,要给学生的参与留下充分的空间,使学生能够展开想象的翅膀,创造性灵感不断闪现。此外, 要注重案例的形象性,使用多媒体等手段让案例生动形象,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使案例教学收到良好的效果。
2.课堂引导学生交流讨论。
一是讨论材料的准备:事先教师把案例及相关材料等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做好预习工作,通过阅读案例来把握案例所涉及的基本事实和问题,从而使他们能够在课堂上积极投入到讨论之中,以增强教学的实效性。二是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探索:学生在获得生动、丰富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思考,对问题尝试性地作出解答和提出假设。与此同时,教师要指导学生运用正确的观察、思维方法解决遇到的矛盾和冲突,启发和引导学生对已获得的感性认识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归纳,形成自己的观点和发言提纲。三是学生分组讨论:学生互相讨论在案例观察和探索过程中获得的初步知识和感受。在一场案例讨论中,学生不仅要思考某个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 要大胆地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准确、充分地表达出来,而且还要听取和思考其他同学的观点。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能够使学生逐步养成综合分析问题、系统思考问题的习惯,同时也有助于锻炼他们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而教师在学生讨论当中,要适时地进行评论,引导学生去挖掘案例中存在的问题,真正理解案例所反映的社会意义。四是教师总结归纳,消化提升。表述教师本人对案例的'看法,结合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并引导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通过案例联想,引申出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的现实意义,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课后检查反馈。
“案例教学”结束后,教师应与学生保持密切的联系,可通过让学生写案例报告、调查问卷的方式,收集反馈信息,了解教学效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不足之处,从而修正和调整教学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控教学过程,完成教学目标。要完成一堂高质量的案例教学,从课前的案例选择,课中巧妙地引导学生进入案例设置的情景、有效地控制课堂运作,到课后组织学生答疑,这些都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开展案例教学,教师要做好充分准备,完善知识结构,提升驾驭教学活动的能力。
二、中学思想政治课实施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处理好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关系。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在于“导”。教师的任务是权衡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之间的关系,考虑所选案例涉及的问题、原理、代表性等。在讨论过程中,要启发学生认真思考、主动发言,把握讨论方向和时间进度,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学生的角色在于“演”。学生的任务是做好课前准备,查阅与案例相关的参考资料、准备讨论发言提纲等。课堂上学生是讨论的主体,由被动变为主动,积极参与讨论。
2.处理好案例教学与传统讲授的关系。运用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但教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活动, 学生具有个体差异性, 教学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这就要求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传统的讲授法虽然形式上较为死板,但它可以在较少的时间里向学生传授准确的抽象概念,有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体系; 案例教学法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讲授法的弊端, 但它只能通过案例推导出一些基本的知识和内容。因此,教师要正确处理案例教学和传统讲授的关系,取长补短,优化组合。
3.积极加强案例库的建设。案例教学除了学生的积极参与和教师的有效组织外, 还需要精选出一系列典型案例。案例库的建设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本物质保证。
篇8: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中国高校法学教育面临着教学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分析了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弊端和在法学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应用方法,以期达到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目的。
篇9: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随着杜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确立,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性力量,而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高质量的法学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既需要学生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需要学生有较高的实践能力。
但目前中国在法学教育方面注重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理论和实践相脱节。
法学教育的目标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尽可能多的法律知识和培养学生的从事司法实务基本技能,而更在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新性的法律思维,即训练学生“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
对学生来说,法律思维的培养比法律条文的简单记忆更重要,因为法律条文不是永恒不变的,国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对其进行修改,所以,法律院系的学生如果把精力仅仅放在法律条文上,而不注重法律思维的培养,一旦条文发生了变化,学生们就像迷途的羔羊,对现实生活的新问题不知从何入手。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中国的法学教育教学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其教学体系日趋完善,但教学模式与方法却未有较大发展,目前大部分任课教师仍普遍采用传统教学方法。
所谓传统教学方法就是课堂上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一般只是被动地做笔记、被动地接受知识,形成了“讲—听—记”的模式。
当然,在这种教学方式中,教师有时也会给学生讲些案例,但它只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有关重点、难点内容,与案例教学法有着明显的区别。
虽然传统教学方法比较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能让学生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学科知识体系,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1.理论与实践相脱离。
法学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从事司法实务的专门型人才,这就要求在整个大学法学教育过程中,法学教师必须贯彻传授学生法学理论并培养学生从事司法实务基本技能的教学思想。
传统的法律教学是以教材为依据,把对教材中的内容的讲解作为教学重点,导致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学生在遇到一些案例时很茫然,不知道如何运用所学的知识来分析问题。
因此,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是依靠教师的讲授来实现的,而应是通过教师采用正确的方法引导学生对大量案例的分析来提高的。
因而,传统的教学方法会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课堂教学与生活脱节,形成了教学与训练的封闭化、单一化、形式化的倾向。
这种倾向,束缚了学生的创造能力。
2.抑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所以,课堂气氛平淡,课后学生只是注重概念和原理的机械记忆,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低,教学效果不明显。
实际上,高质量的'法律人才不仅仅是只掌握一些法律原则和规则,而是融扎实的理论、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于一体,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意义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引导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发现问题与法律规则之间的联系,进而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以及提高法律操作技能的一种具有科学性、实用性的教学方法。
在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就是要让学生通过对相关案件资料的分析,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使学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学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1.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案例教学法中要正确地处理好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而老师是教学过程的引导者,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不能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老师作为活动的引导者主要在选择案例和引导讨论等方面发挥作用,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直接参与到教学活动中,积极参与案例的讨论,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相互启发,激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使学生从自身的活动中获取知识。
2.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新颖活泼的形式,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有利于学生大胆质疑、勇于挑战,敢于提出和坚持不同的见解。
学生通过对一个个生动具体案例的分析、研究和深入的讨论,发现案例中所蕴涵的理论原则,并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掌握法律原理。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不仅能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勇于探索的精神,而且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有利于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
传统的法学教育在内容上侧重于法学理论体系和抽象原理的讲解,在方法上主要是教师主导型的课堂讲授。
只注重按照教材的内容向学生灌输法律规则、基本概念,使课堂与实际生活脱节。
而案例教学无论是“从案例到理论”,还是“从案例到法则”,都十分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引导学生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推理,从而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理论的理解能力,激发学生不断提出新问题,并尝试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思考。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积极利用自己所学知识解决疑难问题,突破重重障碍,从而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利于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高。
一方面,实施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在大量的案例中选择一些有针对性的案例,并根据教学大纲提出一些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能够实现培养学生严密逻辑思维能力的目的。
另一方面,教师事先要考虑到学生针对案例可能提出的问题,并准备如何解答。
这种教学方法就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知识、出色的组织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在学生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生思考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角度对教师也会有所启发,这就起到了教学相长的作用,促进了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三、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1.选择适当的案例。
选择恰当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障。
选择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
案例最好是近期发生的且具有代表性的,以便激发学生的讨论探究兴趣。
二是案例的疑难性。
要尽量选取看似简单但仔细分析起来又难以定性的案例,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思维创造能力。
实践证明,案例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活动的成败。
2.充分做好课前的准备。
案例教学法通过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剖析以达到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它注重对思维过程的研究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因而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必须认真准备,这对案例教学法能否达到预期目标起着关键作用。
在讨论开始之前,教师将学生划分成不同小组,提前2~3周将所选案例布置给每位同学,介绍完案例有关情况之后,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案例积极思考,让学生觉得案件的处理并不仅仅是只套用一下法律规定即可。
要让学生知道如何去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如何去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要让学生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现有的立法规定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合理。
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分析,要让学生感受到对同一事实如果适用法律错误,最后的结果可能会完全不同。
并组织小组讨论,在思考、讨论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
3.组织讨论。
这是案例教学的核心部分,对案例教学能否成功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教师应创设和谐融洽的课堂氛围。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成为课堂的主角。
另外,教师要引导学生紧紧围绕案例的争议焦点进行讨论,学生分别从自己的角度分析案例,表述自己的观点、见解,相互之间进行辩论,形成热烈探讨问题的气氛。
学生除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外,还应该听取别人的分析,与自己的观点和思路进行比较,使自己对案例的理解更全面、更深刻。
其次,教师要很好地控制讨论的节奏,一方面激发学生参加讨论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抓住机会,指引学生围绕案例的争议焦点进行讨论,从而达到教学目的。
在案例讨论中教师应讲究教学方法和技巧,不要过早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否则会限制学生的思维空间,而且教师在讨论的过程中不要随意地对学生的观点进行评判,并作出好坏对错的结论,以免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
4.教师点评。
学生发言结束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然后教师对案例作深入的分析说明。
教师点评时,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练,将案件村料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结合起来,要突出一定的学术性。
对学生的回答,要重点评判学生的思路及论证分析,对确实无法给出标准答案的,教师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供学生参考。
5.书写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组织学生书写案例分析报告。
在这一环节中学生通过对案例分析与讨论的整理可以起到巩固所学知识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因为书写案例分析报告不是对案例中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简单地罗列,而是围绕争议的焦点将理论知识与案例结合起来,才能有理有据。
因此,每次案例教学后,学生要根据课堂讨论的情况书写案例分析报告,不仅使学生对抽象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具体化,而且也提高了学生书面表达的能力。
总之,案例教学法虽然具有传统讲授法所不可比拟的优点,它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上存在的不足,丰富法学教育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内容,进而提高法学教育的教学效果,但案例教学法并不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方法,甚至也不是一种独立的教学方法,它不过是实践教学和发现教学等教学模式的交叉。
案例教学法在培养学生司法操作能力方面的效果较好,为学生适应将来具体的司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该种教学法需要学生在掌握了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方能有效的开设,因此,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在适当的时间使用案例教学法,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刘小龙.浅探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1).
[2] 王晨光.理论与实践:围绕法学教育的难题之一[J].中外法学,,(6).
[3] 于大水.法学案例教学法简论[J].政法论丛,,(3).[责任编辑 魏 杰]
篇10:案例教学法在口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案例教学法在口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随着中国与世界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人们已广泛地认识到英语口译的重要性.然而,传统的'通用英语口译教学及现有的教授方式方法都不能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案例教学法能够让学生直接参与和实践,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是提高英语口译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到英语口译教学中,阐述了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作用、实施方法与手段,讨论了解决案例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作 者:张玉翠 ZHANG Yu-cui 作者单位:盐城工学院,人文学院外语系,江苏,盐城,224003 刊 名: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YANCHE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 21(3) 分类号:H319 关键词:口译课程 案例教学法 学生主体篇11:案例教学法在商务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商务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具有一定的仿真性,可促使学生广泛涉猎,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师的角色转换.在商务英语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一般说来应包含案例准备、案例分析、案例总结与案例报告撰写等环节.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商务英语教学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应既是教授,又是“教练”.
作 者:杨根培 曹惠 作者单位:杨根培(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外语系,湖南,长沙,410205)曹惠(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系,湖南,长沙,410004)
刊 名: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SHA RAILWAY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08 9(1) 分类号:H3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商务英语教学 应用 个性篇12:案例教学法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
计算机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单纯的系统讲授效果往往不好.案例教学法适合计算机专业的`教学特点及教学要求,我通过教学实践,对案例教学法在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作 者:陈连波 CHEN Lian-bo 作者单位:铁岭广播电视大学,理工教研室,辽宁,铁岭,11 刊 名:电脑知识与技术 英文刊名:COMPUTER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 5(12) 分类号:G642 关键词:计算机 案例教学法篇13:浅谈案例教学法在会计教学中的运用
浅谈案例教学法在会计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对传统教学法的挑战.案例教学法能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从而使学生获得有关教育实际的形象逼真的.表象.案例教学法采用互动式的手段,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同时通过课堂案例教学让学生自动参与讨论,并在讨论中发表自己的观点.
作 者:张小萍 作者单位: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213164 刊 名:金山 英文刊名:GOLD MOUNTAIN 年,卷(期):2009 1(12) 分类号:G71 关键词:会计 案例教学 方法篇14: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
摘 要: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是一门具有实践创新性的综合应用课程,教学过程中应在有效教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实践经验介绍,才可帮助学生培养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
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例证型的教学策略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有效通过案例分析调动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对于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与质量具有重大作用。
本文主要阐述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概念,探讨案例教学法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中的应用价值作用,并针对当前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目前状况提出一些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专业教学中的具体应用原则与策略,希望可为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提供参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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