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范文((推荐14篇))由网友“胖胖”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保证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标准确定合理,学生书面申请,民主评议和系评定相结合及接受各方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认定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书记梁北汉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熟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学生代表2人。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系认定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系学生辅导员、系学生组织中熟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学生代表1-2人。
(四)每个学生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具体组成办法及人员如下:
一年级班: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其他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其他年级班级:学生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其他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中的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选产生,评议期间提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能担任评议小组的学生代表。
第六条 认定标准
(一)基本标准: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态度端正,生活朴素节俭,群众基础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为甲、乙二个等级(比例为本班同学21%左右),其中甲等的比例为全班学生总数的6%,乙等的比例为全班学生总数的15%,在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参照以下条件具体认定:
甲等(特殊困难):烈士子女、孤儿、父母双残、父母均失去劳动力、父母一方长期患重病或亡故、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困难情形。
乙等(一般困难):家庭贫困、父母一方残疾、父(母)丧失劳动力、父母一方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或其他困难情形、收入来源单一且收入低、多子女上学、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其他比较困难情形。
第七条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年的9、10月进行,每学年重新认定一次。
(二)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三)每学年开学时,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下学年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四)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对照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认真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统一报本系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五)各系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有不符,应予以纠正。
(六)各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 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提请复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张榜公布,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学院和系将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九条 学院有关部门和各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第十条 本办法授权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具体操作办法,须报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大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__系__专业__班的学生__,来自__。我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我叫张玉庭,系法学院九七级刑法学研究生。我来自_省_市一个贫穷落后的山区,一家七口人。上有爷爷奶奶,下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正在上学,而我又在读研究生,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我由于是自费生,家里已为我欠下了近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总是心存深深的愧疚,惟有以加倍的努力学习来报答他们。
我的家庭有四口人:爷爷、爸爸、妈妈,还有我。由于工厂的效益很不好,我的父母在前后分别下岗。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家就陷入了窘迫之中。年老体弱的爷爷需要妈妈的悉心照料,所以家里的重负一下子都落到了爸爸一个人的肩膀上。下岗后,自强的爸爸多次去外地打工,希望能为我挣出大学学费,但每次都是由于上了年纪,再加上没有文化,不时间不长就被人辞退了。多次的外出打工并没有实质上改善我们家的条件,反而给家中的经济支柱——爸爸,留下了许多的伤。现在,爸爸经常都会头痛、四肢无力,更加不能承担强体力劳动了。有一次,爸爸的头疼的非常厉害,在我和妈妈的强烈要求第一次去了医院。经过初步检查,医生说,可能是长期的重体力劳动和营养不良所致,若想进一步确诊,还要经过很多检查。然而,爸爸为了给家里省钱,给我留点学费,坚持不再做检查,也再不去医院了。
你们好!我是来自四川省__市__县__镇__村_组的贫困学生__,__年__月__日出生于__村__社。家有6口人,爷爷奶奶,爸妈,哥哥和我。爷爷奶奶年过八十,身子虚弱,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照料;爸爸妈妈长期在__镇__村四组务农,凭此微薄收入维持家庭日用;哥哥也不得不因此辍学,外出务工,以求补贴家用但现下,我的继续求学为家庭带来了新的经济负担,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无从着落,因此特向你们申请贫困扶助!
后来,爸爸经人介绍,在工厂了当了门卫,一个月的工资有650元。但妈妈仍然没有工作。
20__年,经过多年的努力,带着全家人的梦想,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们一家更强烈地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我考虑到家里的实际情况,我原打算放弃继续求学这条道路,早日参加工作来减轻父亲的负担,贴补家用。但是父亲通过自身的经历,深切体会到了文化知识的重要性。只有教育才能改变命运,只有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所以为了让我将来能有更多的机会,在教育质量口碑良好,学风严谨的学校中接受更好的教育,全家人经过仔细筛选,多方考证,最终在高考志愿书上坚定的写下了_______大学这几个沉甸甸的字。但这一年__的巨额学费是我家2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出来的。而我的父母情愿为了我的前途,我们家的未来背负超过4万的债务。多亏了我的父母、亲戚,朋友,我得到了和别的孩子一样的机会,来到了美丽神圣的大学,坐在这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更好的教育。
在学习方面,我克服了大_的浮躁,总结教训,大_整个学年我始终努力严格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刻苦钻研,虚心向周围的同学与老师请教,并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在专业课上的学习和实践毫不放松,认真学习课程知识,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正是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与奋斗,在学习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我知道自己在不断进步,但更认识到不能骄傲,找出自己的不足,还要更加不懈的努力,以取得更大的进步。
上大学两年以来,我深知着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我省吃简用,化压力为动力,化爱为能量,无时无刻不再努力着,各门功课均达到优良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同学,在班里名列前茅。大一的时候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大二的时候通过了计算机二级的考试,一直是入党的积极分子。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宽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我从小受到家庭的感染,我爸爸就是做有关物流的行业,我很爱我的爸爸,从小就受到他的影响。所以我选择了北京吉利大学物流学院,因为我相信这所美丽的大学能帮助成就我梦寐以求的梦想。走在优美的校园那种浓厚的艺术氛围为我们提供了如此完美的学习天堂。在这里我感觉到了那种感觉和气息带给我的魅力。我相信在这里我能找到我对从事物流的自信和骄傲、对事业的追求和对梦想的憧憬。
我很感激学院老师和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个机会来争取奖学金,因为这是一种难得的机会,既然有了这个机会我就会更加珍惜今后的学习时光,不辜负老师和领导对我的厚爱,这就像一份合约,我不会毁约!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的一切。“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也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关心集体,帮助同学,服务社会。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篇3: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
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为做好我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我校的各种资助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学生资助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性考察和定量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贫困家庭学生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结合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310元的`标准,以及兄弟院校的作法和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消费情况,我校确定贫困家庭学生的定量标准为月生活消费低于370元。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设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一般困难的标准为月生活消费在300~370元之间,困难的标准为月生活消费在299~230元之间,特别困难的标准为月生活消费少于23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各学院成立学院认定工作组和若干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学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原则上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3. 全校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照我校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档次。
初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到学院领取或在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各学院要随时了解本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对未被认定的学生家庭因突发原因致贫或已被认定的贫困家庭脱贫的,要及时进行评议、调整。
4. 评议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5. 各学院要根据评议结果建立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4: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市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参照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各高校可视具体情况,对特殊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3.认定工作的原则。
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本校的认定工作。
(2)院(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担任成员的院(系)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与审核本院(系)认定工作。
(3)院(系)成立以年级(或专业)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5.认定工作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全面、认真部署每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每学年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校应同时寄送《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学院(系)应向在校学生发放《认定申请表》。
(2)每学年开学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章证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3)每学年开学初,学生将《认定申请表》提交给本院(系)辅导员,院(系)辅导员负责及时收齐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
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进行民主评议时,应以本市确定的认定标准为依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为基础,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水平,参考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过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并填写本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汇总表,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修改。
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初评名单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院(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书面提出异议材料。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作出修正。
公示通过之后,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院(系)审核意见”,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本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6)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每学年开学后八周内,学校将本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一并报市教委学生处备案。
6.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7.市教委、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8.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认真制订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办法。
篇5: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认定工作的组织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6.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7.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同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年级同专业范围内公示。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第三章 认定的标准
9. 认定的标准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两档。
10.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及以下家庭的高校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非特困残疾学生凭《残疾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第四章 认定的程序
1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2.每学年开学时,认定评议小组要组织申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
1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同专业学生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14.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15.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1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第五章 认定工作的管理
17.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8.学校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19.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每年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及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建立、健全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20.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
,
村委会(街道委员会)
证明人:
公 章
年 月 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乡、镇(含)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
证明人: 公 章
年 月 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贫困证明的有效期仅一年,当年出具当年有效。
篇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报告
我叫xxx,来自xxxx,于20xx年x月被xxx大学录取,由于我家庭四口人,父亲下岗,母亲有病,姐姐在xxxxx学院念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无收入,全靠亲朋好友赞助,供俩个孩子上学,属实困难重重,家庭已无力为我提供现金抵交学费,特申请助学贷款用于抵交学费,实属万般无奈,望有关部门给予照顾,并批准我的'申请,本人不胜感激!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8: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类型:□单位□个人 □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 □代理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性质 是否参加商业保险 事故类型
伤(亡)职工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编 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工种 治疗医院 医疗费用
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印制
填 报 要 求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伤(亡)职工居民身份证,事故现场证人证词和其身份证及相关旁证。
二、劳动关系合同书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劳务输出或借调人员的应提交双方单位签章的相关协议书。未签订《劳动合同书》需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上下班打卡记录、领取报酬的领取证明、工资卡及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工友本身必须与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等;(二)用人单位与受伤者签订的书面协议;(三)与受伤职工有关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票据证明等其他能够证明是该单位员工的材料;(四)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凭证的',建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事项提起监察诉请,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把查处结果或者仲裁裁定书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行提供。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医疗诊断材料包括事故发生日,经门诊治疗出具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相关就诊病历、影像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经住院治疗的应出具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医疗第一文库网诊断证明应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
四、申请因工死亡认定,还应当提交职工死亡医疗机构抢救病历和医学死亡证明、司法部门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登记或火化证明等。
五、不同伤(亡)事故情形还应分别提交以下相应材料。(一)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合法登记的查询证明;(二)发生交通事故而伤(亡)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用人单位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证明,用人单位与职工住地的合理路线示意图及常用交通工具证明(驾驶证、行车证正本、副本);(三)因工外出发生事故伤(亡)的,应提交因工外出工作证明、对方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据(如:会议、调研、座谈会等通知);(四)职工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伤(亡)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的认定或结论意见;(五)诊断为职业病的,应提交职工职业病证、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六)职工因工作原因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七)因犯罪、自残、自杀、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应提交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因醉酒导致伤(亡)的,应提交医学证明表明职工醉酒,或者有证据表明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的行为失控表现,并导致事故发生。
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工伤认定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与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七、写清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场所)、当时所从事工作简述、受伤原因,在场有哪些目击证人、救治医院、伤害部位和程度以及对照《工伤保险条例》条款等基本情况。
八、申请时,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不准复写,填写后不得复印。同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并由申请人按工伤认定申请证据、材料清单要求填写签字后提交。
注:此页由用人单位填写。
复
注:此页由受伤职工填写(要求手写不得打印),受伤职工因体能原因不能书写,可由直系亲属代笔并签 名注明,同时提交代笔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故见证人笔录
篇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板
姓名:
王××工作单位:
兰州市××中学户籍所在地:
××××××申请资格种类: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填表日期:
200×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姓名王××性别男(女)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民族汉族政治面貌(按实际填)出生日期0000.00.00出生地××省××县毕业学校××××大学(或学院)所学专业××××××最高学位学士最高学历大学本科现从事职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学二级教师通讯地址如实填写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有则填)申请人教学科(课程)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填写学科名称身份证号码本人简历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年9月-××年7月××××初级中学李××××年9月-××年7月××××高级中学王××××年9月-××年7月××××大学张××××年7月―至今兰州市××中学赵××注:填写简历时,起止时间一定要衔接、连续。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不填身体和健康状况不填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不填普通话水平×级×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面试不填试讲不填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不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不填教师资格证书号码不填备注若曾获得“××教师资格”,则填写“××年曾获得××××教师资格”;否则,不填任何内容。
篇10: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事故时间、地点及主要原因
诊断时间
受伤害部位
职业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接触职业病
危害时间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申请事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社
会
保
险
行
政
部
门
审
查
资
料
和
受
理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篇11: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受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会要求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表,大家不要小看这份申请表,要是填写的不好的话,很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产生巨大的影响。那么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填写之前,先看下下面的内容: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
4、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鉴定)时间填写。
5、工种(职业)一栏,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
6、受伤情况一栏,应写清事故经过、地点、当时所人事的工作、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从事何种工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诊断机构。
7、诊断结论一栏,填写初次诊疗的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结论。对于工伤认定申请时初次诊疗仍未出院的,为入院诊断结论。职业病的,填写职业病名称。
8、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合法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专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8)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篇12:工伤认定申请表
⒈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⒉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⒊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⒋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⒌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⒍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⒎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职业病患者应写清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⒏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栏应写明是否同意申请工伤认定,以上所填内容是否真实。
⒐用人单位意见栏,单位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的情况,是否受理的意见。
⒒领取工伤认定书时,请提交受伤害职工4张近期正面免冠1�颊掌�。
篇13: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如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等级认定,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文章在考察和评价现有认定制度的基础上,就改进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素质教育论坛 英文刊名:SUZHI JIAOYU LUNTAN 年,卷(期): “”(12) 分类号:G64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认定 认定制度篇14: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学生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学生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到学校后,提交盖章的`调查表,并在学校的组织下,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申请认定时,应诚实守信,如实填写调查表和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如果发生了显著变化,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 困难认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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