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精选18篇)由网友“猪猪心怀宇宙”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将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一律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单位法人和评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篇2:安全标准化评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马鞍山安质环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的委托,马鞍山安质环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 申报 行业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开展评审活动,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担的义务:
1、应做好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各项准备,在乙方的指导下完成本单位自评工作。
2、按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和详实、准确台帐。
3、允许并协助乙方在现场调研、咨询和考评服务。
二、乙方承担的工作
1、组织专家对甲方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情况进行咨询和考评,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2、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咨询、考评整改意见书》。
3、组织专家对甲方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正式考评,宣布考评结果。
4、对考评结果做出结论,编制安徽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标生产准化三级 行业企业考评报告》,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认,报送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申请发牌。
三、报酬及支付方式
1、咨询、考评费用: 整。
2、费用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十日内支付 整,考评结果宣布通过后五日内支付余款。
3、乙方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
单位名称:马鞍山安质环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 :178211636426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5-2151133
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篇3: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的各车间、机关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 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 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 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 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 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 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 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 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 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一条 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 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 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 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 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篇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承诺书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天空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安全监管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天空范围内承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评审单位需做如下承若:
1、评审单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规定,自行与企业洽谈协商评审费用,并签订评审技术服务合同,严禁恶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评审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欺瞒、蒙骗过关,或违反规定进行咨询与评审捆绑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在我区的评审资格,并视情上报市局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评审单位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及评审后,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严禁出现评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现象;对企业市场、经济、技术等数据及其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私自利用和外泄,不经企业同意不得搬抄、复印等企业的相关资料;
4、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应遵守《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进行评审,(含标准以外安全隐患)对其作出的文件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单位的评审人员不准接受企业任何馈赠,不准吃请或在企业用餐,因时间紧、往返距离较远及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在企业用餐的,必须报评审组织单位批准,按规定标准就餐(工作餐)并交纳费用,不得使用企业车辆接送专家;
6、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主动与申请企业协商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制定评审计划,将评审计划上报评审组织单位,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将首次、末次评审会议内容告知企业)评审专家不得借评审之际向企业恐吓、推荐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以牟取其他利益;
7、评审专家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归纳成不符合项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末次会上要将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进行通报,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8、评审单位对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项有协助指导的义务,及督促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如企业不符合项较多,评审单位应需对企业不符合项进行复评,依据企业的整改情况,填写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单位要逐一建立评审档案,如实记录评审的全过程,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9、评审单位评审后2个月内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按照档案标准整理归档移交评审组织单位,并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10、评审单位及评审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程序进行,确保评审质量。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评审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天空区安监局有权取消其在本辖区内的评审资格,并上报市局。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篇5: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篇6: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篇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
实施办法(暂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适用本办法。其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根据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的相关规定,本办法仅适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一级、二级评审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定级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确定的内容为依据。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第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我市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专门评审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规范实施。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标准化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企业自评和申请
第六条 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第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或相关行业标准,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化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对评分细则中各元素中的子元素逐项打分,在汇总评分结果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保存相关资料和台账。
第九条 企业在自评工作完成后,应当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三级)申请表》,将自评报告和申请表等有关资料向属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市直相关企业及驻扬单位可以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评审。
第十条 企业可以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或相关专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提供咨询和服务的专家不得参与评审机构对所服务企业组织的外部评审。
三、审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企业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以材料书面审查为主,并结合对申请企业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进行外部评审的决定。申请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
㈠未组织自评、自评分未合格或自评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
㈡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被吊销或暂扣的;
㈢当年度因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
㈤当年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有较大影响涉险事故的;
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
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不适宜进行外部评审的情形。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申请的时间为每年度10月30日前。逾期申请的,当年度不予受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通知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评审机构接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当组成具有评审资质的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同时指定专家组组长。在国家明确具体评审资质条件之前,参与评审的专家原则上从市级安全生产专家中确定,专家组一般不少于4人。
参与评审的专家不得与被评审企业有利益关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审。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当独立进行,并由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评审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座谈提问及现场检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评审前,评审机构应当提前7日将评审时间、专家组成员、评审程序和形式书面告知申报企业。
第十五条 专家组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㈠在申请企业召开首次会议,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说明评审目的、依据、考评范围、程序和方法;
㈡在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元素给出符合实际、客观公正的打分,做出评价结论,并对扣分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建议;
㈢召开企业有关人员会议,通报评审情况;
㈣形成评审报告,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专家组应于评审结束后7日内将评审报告及评分表提交评审机构,专家组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 评审机构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将达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名单和评审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名单和情况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审机构负责人签字,评审机构盖章。
四、认定及公告
第十八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评审机构报送的企业名单和评审情况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后的企业名单在“扬州市安全生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满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最终认定。认定结果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应当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
对认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颁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证书和标牌。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
获级企业应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或相关行业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年度自评报告,并报送评审机构。未按规定开展自评的,暂停等级证书,自评完成后再申请恢复。
第二十一条 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达不到标准,发生死亡事故或有较大影响的涉险事故的,由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告。若企业再次申请评定,须于下一年度方可重新申请。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于证书和标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评,复评程序按照初次评审程序进行。复评通过后换发新证书;未申请复评或复评未获通过的,不得再使用原证书和标牌。
五、其他
第二十三条 企业不得通过贿赂、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方式通过评审,获得标准化证书和标牌。一经查实,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告。以不正当方式获级的企业,被撤消后两年内不得提出评审申请。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标准化评审结果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获级的企业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第二十五条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二十六条 国家和省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8:评审和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4.1.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篇9:三级标准化评审报告
三级标准化评审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评审报告
申请企业: 评审单位: 评审行业: 专业: 评审性质: 等级: 评审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修订
评审报告表
受考评单位: 评审单位(盖章) 评审人员: 评审日期:
考评标准: 考评发现的主要不达标项:
受考评单位: 评审单位(盖章)
评审人员: 评审日期:
考评标准: 考评发现的'不涉及项:
年月日组成考评组,根据 公司的评审申请和上级安检部门的初审意见,对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进行全面考评和审查,检查台账资料和现场安全管理,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三、安全生产投入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自评得分: 五、教育培训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六、生产设备设施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七、作业安全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十、职业健康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十一、应急救援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公司自评得分: 分,考评得分: 分
经综合汇总,该公司本次实际考评 分,最终考评 分 考评组意见:
评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出席人员签到表
日期:
篇10: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篇11: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二章自评组织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三章自评办法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篇12: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篇13: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安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晰,以证明安全体系有效运行,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范围
1、本程序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所有安全记录的管理。
2、本程序规定了安全记录的分类、形式、编制、审核、编号、格式修改、填写、收集、存档、贮存、借阅、销毁的要求。
3、职责
1、保卫部是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程序,并负责监督执行。
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记录清单与记录归档管理。
4、管理要求
1、质量记录的标识、编号、填写、保存、保护、借阅、复制和销毁执行质量体系的记录控制程序。
2、各专业职能部门下发的记录,必须制定填写标准和要求的规定,使记录填写标准统一化。
3、记录管理工作程序见图一。
4、安全记录的分类
表一、、安全记录分类表
记录类别 | 记录范围 |
1、与安全运行有关的记录 | 包括文件的修订、变更记录、考核记录、安全内审报告、管理评审记录及报告、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及总结、安全责任书、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合格承包商和供应商名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识别与获取及跟踪记录、风险控制及隐患治理记录等。 |
2、与安全日常管理有关的记录 | 包括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各类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工作月报表、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消防记录等。 |
3、来自承包方的安全记录 | 包括承包方的安全运行、检查监督及考核记录等。 |
5、安全记录的形式
5.1、书面、照片。
5.2、电子媒体、磁带、磁盘。
6、安全记录的编制、审核及批准
6.1、各单位根据安全活动的需要建立安全记录表格时,由使用单位编制后送交本单位领导审核及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6.2、安全记录的使用单位在送审安全记录表格时,应由本单位领导在会审单上确定其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并将保管地点和保存期限通知各使用单位。
6.3、安全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具有永久性保存价值的记录,应整理成档案,长期保管;
二、有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则按要求时间保存;
三、无保管时间要求的安全记录,一般保存期限一年。
7、安全记录的编号
7.1、为保证安全记录有唯一的标识,每一种安全记录表格应有唯一的编号,编号由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进行,方法如下:
7.2、记录分类
将记录统分为四类,对照的字母分类为:
档案类记录:DA管理类(审批、备案、登记的表格):GL
检查类:JC记录类(包括值班、生产等的格式记录):J
7.3、专业
按主管部门分为:
安全:AQ,办公:BG,保卫:BW,工程:GC,企管:QG,安全标准化:AQB
7.4、单位编号
编号 | 单位名称 | 编号 | 单位名称 | 编号 | 单位名称 |
01 | 办公室 | 02 | 保卫部 | 03 | 康乐部 |
04 | 人力资源部 | 05 | 工程部 | 06 | 财务部 |
07 | 餐饮部 | 08 | 客房部 | 09 | 采购部 |
10 | 市场营销部 |
7.5、顺序号
由组织编写的部门按照单一的记录分类、专业分类、部门排序,给记录表赋予一个单独的号码,组织编写的部门同时建立一个记录清单,明确记录使用的范围、对象、频率,防止一号多表或一表多号。
7.6、年代号
年代号由一个四位数字组成,代表记录的编制年代,如“”代表编制。
7.7、记录编号位于记录的首页右上角,距页边不小于1厘米,新时期罗马四号字体。
8、安全记录格式的修改或换版
8.1、安全记录格式有修改需求时,由提出部门按《变更管理程序》填写“变更申请审批表”,并附修改后的格式样品,在申请单中陈述修改的理由和依据,经安全记录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编号、印刷、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8.2、使用新格式的安全记录取代原旧的记录表格,各使用单位应在新表格投用时,立即收回旧表格,并自行销毁。不允许在使用场所出现新旧记录交替使用的现象。
8.3、安全记录的格式修改由各单位在“安全记录清单”备注栏上记录格式修改时间。
9、安全记录的填写
9.1、所有安全记录都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填写正确、完整和及时。
9.2、安全记录上应写明年、月、日及记录人签名,签名时要写全名,必须是记录人本人签字。
9.3、安全记录表格的填写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对有要求的记录栏目,做到字迹清晰、持久,内容完整,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对于记录空格,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注销;
三、当遇到缺项时,填写“缺项”;当问题记录结果为无问题,填写“无”;
四、技术性安全记录数据不变,须重新抄上,管理性安全记录竖向整格内容相同,可用“同上”或“〃”表示;
五、从某行开始以下全空,在此行左上角用“以下空白”章或用““——”符号填满;
六、安全记录不能随便更改,若确因笔误需更改时,用“—”(文字可用“0”)符号注销,在符号上方由本人更正重新记录。对外发送的文件内容更改除用上述规定的符号更改外,还需有更改人的签名与更改日期。
10、安全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10.1、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主管的(自己编号的)安全记录和所有安全记录列出总的“安全记录清单”。
10.2、每年12月份各单位安全记录人员负责收集主管范围内各“安全记录清单”中自己主管的部分与主管部门进行核对,主管部门将年度核对清单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10.3、各单位将使用完的安全记录按“安全记录清单”上的保存地点、保存期限按编号、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编目、归档。
10.4、保卫部依据各部门上报的“安全记录清单”编制酒店年度“安全记录总览表”,以便各单位部门查询。
11、安全记录的保存
11.1、各单位应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管理,保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因日晒、雨淋、受潮、霉变、鼠咬、虫蛀、火灾而损坏。
11.2、所有安全记录的保存应便于存取和检查。
11.3、电子媒体安全记录由使用单位自行妥善保存。
11.4、记录的保存时间在记录清单中逐个注明。
12、安全记录的借阅
12.1、借阅安全记录须办理借阅手续,各单位在借阅安全记录时应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并要求借阅人签名。
12.2、若需外借,需经归档单位领导批准。保密安全记录外借必须经文件主管部门领导同意。
12.3、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安全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13、安全记录的销毁
根据安全记录的保存期限,各归档单位对到期安全记录由保管人员填写“安全记录销毁登记表”由主管领导批准进行销毁。
附则
1、本办法由标准办公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4: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精品」
1、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不断完善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自评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
4、定义
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4.2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5、自评组织
5.1 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组织,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5.1.1车间级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成 员:各车间班长、安全员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5.1.2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副组长:主抓安全的副总
成 员:安全办公室主任、专职安全员、财务科长、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
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6、自评办法
6.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6.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6.3公司及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做好记录,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7、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
7.1每年12月份,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7.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7.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5各部门自评相关资料报安全生产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
8、本制度自20**年1月10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15: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领导
2.1 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
组 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2 领导组职责:
2.2.1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
2.2.2 负责指导、督促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2.3 负责指导、督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和落实。
2.3 领导组下设矿井生产、地面生产、地面非生产等专业办公室,专业办公室设在公司分管职能部室,办公室主任由部室责任人担任。其中矿井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设在生产部,采煤、开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治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分别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
2.4 各专业办公室职责:
2.4.1 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
2.4.2 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和达标规范;
2.4.3 负责组织开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半年一次的检查验收工作;
2.4.4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讲评和量化考核;
2.4.5 负责对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的考核、奖罚和兑现;
2.5 各矿、厂根据单位实际,成立相应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及检查评比等日常工作。
3 检查组织形式
3.1 公司每季度对分管矿井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评比;安全监察部每月对矿组织一次检查。
3.2 公司定期对各矿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费用使用情况、事故追查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3.3 公司不定期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督查:
3.3.1 矿井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
3.3.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执行情况;
3.3.3 收购、兼并整合、联营、改扩建和新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各种证照;
3.3.4 矿区用电及大型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情况;
3.3.5 带压开采矿井防治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3.3.6 矿区周边小煤矿监管情况。
3.4 地面生产、非生产系统由公司每季度对分管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4 检查要求
4.1 每次检查前,各检查组要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认真贯彻检查标准,规范检查方法。
4.2 各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期间,检查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公平、公正进行检查评比,发现违章违纪人员,立即取消其参检资格,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检查。
4.3 各检查组要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评分原始记录表、隐患分类登记表、检查工作总结等一并报各专业办公室。
篇16: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化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头等大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和安全教育措施学校规章
1、组织保证
(1)成立安全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一把手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和护校巡逻队。
2、制度保证
(1)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安全领导小组咬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会议,建立安全问题月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随时对各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观察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协议,把安全工作的每个环节落实到人,所有教职工实行;一岗双责;。
(3)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由学校或上级给予组织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包括不作为的犯罪、过失性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4)建立安全报告制度。每个师生都有义务及时向校长、副校长或者德育处、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职工报告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重大安全问题由主持学校工作的领导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110、119、120。
(5)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寝室管理制度》、《食堂、小卖部卫生和食品安全制度》、《六条禁令》、《水电和校产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处室值班制度》、《校园巡逻制度》、《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监督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的制度》、《传染病防治制度》。
3、物质保证
(1)以防为主,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在醒目、便捷的地方设置足够的消防栓,覆盖半径不大于50米,重点防火建筑增挂干粉灭火器。
(3)保证校园围墙、门窗、门卫室等能有效防止学生违规出校。
(4)电器、电线要随时维护或更换,防止漏电和短故障发生。
(5)校园道路保持通畅、平坦,花台、看台等设施的边角一律倒棱倒角,防止伤人。
4、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利用全校师生大会、职工大会、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安全课、家长大会、宣传橱窗、广播、分发安全教育资料、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上级有关安全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重要指示精神,让师生明确安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具体宣讲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触电、防火、防雷、防洪、防雹、预防车祸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自救、救护知识,严禁下河洗澡。
(2)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的主力军,首先上好安全教育课,《中学生安全知识》要做到人手一册。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知识,使学生在三年内掌握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并学会在各种场合下的自救方法。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4)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为确保安全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防范意识,特明确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隐患,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5)建立严格的师生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6)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德育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督促和指导各处室、班主任和所有教职工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保证即时使用。指导、督促值周教师做好食堂、校门、课余活动场所安全秩序以及车桥一带的交通安全工作。
(3)管好门卫室,严格执行进出校门制度,严防社会危险人员进校滋事。
(4)督促医务室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
(5)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
(6)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对所有成员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7)抓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8)消除学生酗酒现象,防止打架斗殴,严格执行;六条禁令;。
(9)查禁学生携带刀具和其他容易给人造成伤害的器械进入学校。
(10)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3、班主任职责
(1)配合德育处,利用安全课、班会等形式做好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救、救护的训练工作。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和课余管理,消除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防止学生携带、收藏刀具和其他容易给人造成伤害的器械。
(5)对心理上有疾病的学生加强教育和开导,必要时采取特殊管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
(6)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互通学生在校内和校外的有关情况,争取家长的有力配合。
4、教务处职责
(1)组织各年级组任课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报告相关部门。
(2)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5、总务处职责
(1)经常进行校舍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领导报告。
(2)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防止失窃。
(3)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整改。
(4)确保施工安全。
6、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4)上午、下午、晚上上最后一节课的教师要按指定位置做好楼道安全工作。
三、安全常规
1、校内安全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一切用于伤人的利器、钝器进入学校,不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安全,不拿扫帚、棍棒、弹枪等戏耍。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共场所秩序。
(4)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5)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住校学生纪律,不得私出学校和夜不归宿。
(6)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7)学校食堂、小卖部禁绝腐烂、变质等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安全、清洁、卫生。
(8)教室、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进营业性的三室一吧;。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未成年人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防疫病蔓延。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及时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走危险的近路,不奔跑,不拥挤,不狂耍,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3)不骑摩托车上学,自行车严禁搭人;不搭乘三无车辆。
(4)上课时间,机动车不准进入教学区。
(5)自行车在校内只能推行。
(6)注意防备道路附近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雷雨天不要到大树和突兀的建筑物下避雨,还要注意防止路面冰雪滑倒。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实施;提倡徒步远足,乘车只能使用证照齐全的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及时报告。
(2)严格执行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17:合同评审员岗位职责
1.执行上级制订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流程和规范,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2.根据评审细则完成提交的合同草案、合同更改、招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和交货期、价格的评审。
3.根据审批权限完成项目的各级领导的审批工作,并跟踪审批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
4.根据盖章返回制度完成项目盖章前的审核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既定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
5.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销售代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反馈,以提高合同评审的准确率。
6.对于合同草案、合同更改、招投标项目做好存档记录工作,对于合同以及合同更改项目,在资料完整后移交履行跟踪员以便于及早下配方。
篇18:合同评审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设置目的
负责合同的审核及其动态管理;归纳总结合同中所展现的商业模式。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合同的审核工作,包括证照审核、信誉审核、授权资料审核、合同条款审核等;
2、对合同进行编号、归档;
3、制定主要合同的格式文本;
4、参与公司重大合同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项目开展资质、资信调查工作及其谈判工作;
5、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对合同的'全面履行;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7、负责对公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合同统计资料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所受上级的指导:法务部
四、同级沟通:供应公司、销售公司合同经办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五、所予下级的指导:无
★ 规章制度评审
★ 如何评审规章制度
★ 评审报告范文
★ 检验机构年度计划
★ 体系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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