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时间:2023-08-20 07:47:0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大妈作盅杂文随笔(共14篇)由网友“白萝卜的小白兔”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大妈作盅杂文随笔,供大家阅读参考。

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篇1: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夜读小说红楼梦,看到赵姨妈请孟道婆给宝玉、王熙风下蛊,暗害宝玉、王熙风的故事,就不由的想起,童年时期在农村老家亲历的一段大妈作蛊的往事来。

那是1975年的一个夏天,我还在上小学,我们家和大妈家共住在一个院子里。那时的农村还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大集体,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各家的成年人都参加集体劳动。在那个靠挣工分维持生活的艰难岁月,农户家的日子都过的紧巴巴的,只有到年底才能分到一点少的可怜的现钱,而这些钱则是全家的命根子,一年内家里的油盐酱醋等日常开销全靠它了。

大妈家,因为劳力多,生活条件就相对比我家好一些。再者,那时的大伯精力强,脑子活,他领着能吃苦的堂哥,在自家仅有的六分自留地里,精心种上了黄瓜、西红柿等经济作物。等到这些经济作物长到能上市时,堂哥就用一辆加重自行车捎上兩个大竹筐装满近百斤以上黄瓜或西红柿,骑车到距村子五公里外的城上去卖。

有时堂哥为了多卖些钱,就捎着满满的两竹筐黄瓜或西红柿到距村5O公里外的武南火车站或黄羊镇去买,那里的工人多,只要跑远路,就能买到好价钱。

大妈家自留地里那一茬茬黄瓜丶西红柿,在那个艰苦的岁月里,就是家里的摇钱树,聚宝盆。往往一茬黃瓜、西红柿卖完后,就能卖到七八百元钱,同时还能换回一些吃的粮食。

有了这些收入,大妈家的日子自然过的比别人家强。乡下无密秘,在同村的乡亲看来,大妈家的收入不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姑父、姑母家在邻近的另一个公社。姑父和姑母家里的孩子小,常来我家和大妈家做客。在我童年的印象中,只有姑父、姑母是我们两家经常走动的亲戚。

这年夏天,姑父家为买一台缝纫机,借了大妈家的260元钱,说是到秋后归还。大妈家的财务大权是大妈掌管的,不用说什么,大妈就借钱给了姑父。

秋后的一天,姑父和姑母来大妈家还钱。这天,大妈家杀了一只大公鸡招待前来还钱的姑父丶姑母。因为是星期天,又不用去上学,我也在大妈家跟几个堂弟兄玩的不亦乐乎,同时也想跟着堂弟沾光吃肉,打个牙祭。

大妈把杀好的鸡放在锅里炒,顷刻间我们家的院里院外便弥满了少有的肉香味。就是这肉香味,使院子内外聚了几条嗅味而来的狗。不一会儿,住在我家隔壁的比我大伯小二岁的本家堂哥也闻香来到了大妈家。他刚进家门就嚷嚷着说过来看望姑父、姑母,姑父就跟他打了招呼,他便很自然的被姑父留下了。大妈和我们都知道,他是借故来蹭饭的,这个堂哥时常就有这个毛病,是我家和大妈家窜门的常客,只要家中来客好饭,他过来蹭饭是常事,农村人好客、好面子,虽然心里厌烦他,但谁也不好说出来。在经济不发达,物资匮乏的年月,农村里除了过年,平常是难的吃一顿肉的,这也情有可原,大伯就礼让着他与姑父坐下来。

一会儿,大妈把炒好的香味扑鼻的辣子鸡盛了满滿的二大盘端上桌来,大伯也打开了一瓶平日里难得一见的高梁酒,说是要与姑父和这个不请自来的堂哥喝兩盅。

姑父说在喝酒前,要把正事办了,免得喝酒后误事。说完就当着全家人和这个堂哥的面,从身上掏出一个用手绢包了几层的包,小心翼翼的打开手绢,点清包着的260元钱后,还给了大妈。大妈也客套了一番,接过钱,仍用那个手绢包着,放到书桌的抽屉里,就到厨房忙着做饭去了。

等到了姑父走后的第二天中午,我和几个堂弟刚从外面玩回来,还没进院门就听到了大妈的吵嚷声,弄的院里的每个人也跟着紧张起来。原来是家里遭了贼了,姑父昨天还回来的260元钱不翼而飞,被人偷了。

也许,这些钱在现在看来也没有多少价值,就是丟了也毫不在乎。可在那个一个鸡蛋值八分钱,一碗臊子面仅卖1角2分钱的年代,这些钱也许就是娶一个媳妇或办十几桌酒席的费用,真可以说是一笔巨款。

是谁偷走了大妈的钱呢?不出一天的工夫,这个问题就初步有了线索。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这件事当时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属于严格保密的,根本不可能让我们这些孩子知晓。

后来,我还是在大人们无意的闲谈中,才陆陆续续的知道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原来姑父走后的第二天上午,有到我家借东西的一位村民说,他因借农具到过我们家的院子,见院门大开着,就进去了,喊了半天沒人答应,却见邻居堂哥慌慌张张的从大妈家的正房出来。他听到大妈家被盜后,就及时地把这个情况悄悄的告诉了我大伯,原来就是这个邻居堂哥偷了大妈的钱。

怎么解决好这件事呢?是报警还是釆取什么办法……。

我的父辈们尽管没有文化或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日常生活中,或是在平日的为人处事中,他们的言行因为受儒家等传统文化的浸染,处理任何事都是具有大智慧的。

后经我们两家大人们协商,就有了处理这件事的办法。

好事不出门,坏事一阵风。经村里人传播,不到几天工夫,大妈家钱被盗的事,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了。在那段艰难岁月里,村民们过的日子尽管很贫穷,但乡村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这种事在农村里很少见,村民们普遍认为做这种事很缺德,如果谁有这事,村上的人会一辈子瞧不起他的。

于是,有人就给大伯和大妈出主意说,到公社保卫部去报案,让保卫部的人去查(部卫部就是现在的乡镇派出所)。对村里这些好心人的建议,大妈和大伯只是听一下笑着摇摇头,并没有釆纳,大妈说我们自有办法解决。

村里的人也不知大妈会用什么办法解决这件棘手的事。沒过几天工夫,和大妈关系好、走的较近的几个妇丈,就从大妈处探听到了大妈的解決办法。大妈说她已在神婆子(巫婆)那里已算出了是谁偷的钱,神婆子也给她教了惩治的办法。神婆子说,都是乡里乡亲的,要给偷钱的贼宽容一个礼拜的时间,如果偷钱的人在期限内主动把钱悄悄放回去,就不做追究。否则,她就教大妈作蛊。

作蛊的方法是拿面团捏一个小面人,在小面人上注写上偷钱人的生辰八字,涂上辛红,再在小面人身上扎7根针,其中心上扎1根,双眼丶双手、双足各扎一根,扎上针后,在灶前上三注香,烧了神婆判的.符,然后把面人放到蒸笼上蒸上三个时辰,不出三日,这个偷钱贼定会全身浮肿,七窍流血而死。

大妈要作蛊的事,经村里这几个妇女的传播,随即整个乡村的人都知道了。

在大妈焦急的等待中,时间又过去了两天,可是偷钱的人还是没有把钱放回去,大妈可有点沉不住气了。大伯对大妈说再等二天吧,我们得给人家他留点悔过的时间,再者我们二家人都在家,让他怎么有机会把钱放回来呢?经大伯提醒,大妈也顿时恍然大悟有了主意。

次日早上,大伯便借故进城去给生产队办事出去了,我父母也上工出去了,临出门前母亲说让我和几个堂弟兄到村外的小河去玩。大妈也对村上的人说今日上午要去临村的神婆子那去请符,并要在今日晚上按照神婆子教的办法作蛊。这样就有意识的给偷钱的人留下了很充足的把钱放回来的机会和时间。

这天,我和堂弟们有了大妈的允许,便和村里的同龄小朋友到村外的小河里抓鱼,游水,到草丛中抓蝴蝶,抓蜻蜓,抓蚂蚱,玩的非常尽兴。我们一直玩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才回家。

回家后,母亲早已做好饭菜在等着我们。在吃饭中间,听母亲给父亲说,大妈被盗的钱找到了,还是在大妈家放钱的那个抽屉里找到的,仍用那个手绢包着,钱一分不少。

原来,那天上午我们兩家人都出去,包括让堂弟兄和我到村外小河去玩,这都是大伯和大妈的有意安排,。

有人看见,那天上午只有隔壁邻居堂哥进去过大妈家的院子。

随后发生的一切,都和大人们预料的一样,至此这件事就有了园满的结局。

这是一段在童年的日子里,被岁月尘封的痛苦记忆。而今,大伯、大妈早已作故,我也兩鬓染霜,每当想起这件往事,无不被父辈们的智慧所折服。

篇2:失眠随作杂文随笔

失眠随作杂文随笔

一失眠,就会想家。

想起很久没见过家人的样子了,很久没和他们通过话了,也不知他们最近过得怎么样,身体是否还好?有没有不舒服?……

千万别像我啊,在夜里辗转反侧,惆怅难眠。

白天的自己混混沌沌,夜晚的自己反而异常清醒。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的身体真的还能长期承受夜夜两点入睡、睡眠时间不足五小时的消磨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怎么了。明明每天说那么多的话,却还是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孤独凄凉。

我只是好想回去,回到从前。

和爸爸妈妈睡在一张床上,睡前照例一杯热乎乎的牛奶,关了电视,问一句:“门锁好了吧?”然后钻进被窝,搂着父母的胳膊入眠。后来长大了,自己一个人睡觉,抱着我的小鳄鱼,非要抱着一个东西才能睡着,枕头也好,被子也好,我习惯了这种感觉。

我是上大学以后才开始改变这种习惯的,或者说,即便是抱着玩偶,我也睡不着了。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原来的我了啊。

我同原来的环境割裂,一下子要改变十七年以来的生活方式,学会磨合,学会妥协,学会忍让……

我习惯了别人主动亲近我,而不是自己主动靠近他人。所以至今为止,我的朋友几乎只有我的室友。

大家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我,是一个带着刺的人,或者说,不通人情世故,不懂隐忍敛藏。

在大一的时候,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孤独感。因为那时候,我还有一群亲友,还有一处安放心灵的`寄托,还有自己热衷的事物……现在,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物了。

写作于我而言是一种习惯,阅读对我来说是一种本能。讲实话,很多时候读一些书不仅不会让我好过,还会让我难受,低沉至极。

因为我睁开眼去看这个世界,所以我清楚了自己的渺小无知。偏偏,心有不甘,有的人,实在喜欢不上;有的生活,实在接受不了。

我不是为了孤独而孤独,我想要热闹,想要被关爱,想要被理解,真的。一个人是有多孤独,才会耗费那么多精力在文字上――只是因为他无处发泄,因为他找不到一个能够排遣他寂寞的人。

我想回家,因为在家里失眠不会害怕。这是我的家啊……我可以嗨到深夜,可以自然醒,有几个最亲的亲人陪在身边,我还有什么好伤心的呢?――每次一回到家,就不想走了。

是不是因为孤独,他们才选择去恋爱呢?是不是他们也害怕这样的生活,所以他们想要自己,显得不那样可怜?

可是我……实在勉强不来自己,那些男生,碰我的手我都嫌弃,更何况是用那种炽热的眼神注视着你、跟你有亲密的接触――我就是不喜欢他们,也许他们有着他们的优点,但我欣赏不来。

我说过,我喜欢的人只会在梦里。我自己也不抱什么期望。正是因为深深知道这一点,内心才会愈发刺痛吧。

对不起,我真的不会交朋友。我只会尬聊。我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都是浅尝辄止,没有深入的钻研。我游戏打得不好,也不擅长运动,也不爱看电影看电视剧,也不追星,也不化妆……我自己都羞于和他们谈论那些空泛的人生道理,他们也不会喜欢听。

像一颗孤独的星球,被隔离在星群之外,默默闪耀着,如此突兀,如此不合群。

谁也说不清这种深深的孤独感来自于哪里。我自己也说不清。我只是觉得人世渺茫,没有谁能陪伴谁一辈子,可我在这个瞬息万变的世界,偏偏奢望永恒。

我是一个固执地不肯醒来的,做梦的人。

篇3: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4: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5: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也曾想作山中鸟啊杂文随笔

若我来生再能得遇你,我会在月明星稀、就连身处凛冽寒风之处,马毛猬磔的浪者也将生计之恼抛于脑后酣然入梦时,化作灰鹤一只,在夜的浮云里飘荡,于天的薄纱中云游。云丝缕缕划过被群山高举的圆月,以及那被寂静笼罩着的夜幕。其低声在我耳畔吟唱的,那低语正是你的.名讳。我便要展开翼膀,毫无顾忌地越过碧海万里,翻过寒风凛冽,也跨过幽深险峻的千山万壑。它们欲要我堕入深渊,再无见天日之刻。而我终于得以,来到一座陌生的城市。纵然只是初见这市井繁华象,心仍在胸腔之中欢呼雀跃着,一如水波荡漾。

我唇角不知为何,舒展而启。

许是我笑,我言道。

且瞧、那是我意中人的故土。

且看、那是我光芒所源之地。

当红日初升从地平线一跃而起,和煦的晨光随时间流逝渲染到窗子上,我度过一整个漫长的夜去寻找你房间的窗檐,将满一怀的欣喜都拥入我怀中,去望着你的睡颜。我独爱你的眉梢,那是山川流河,由风月纵边。我自私的想,将会成为你启眸一刻、睡眼朦胧之际所见到的第一道风景。那时的你,面容上又会是怎样的神情。我因得以见到心里住着的人儿,被自由与高昂的兴致驱使,挥动翅膀在青天盘旋同游。而后,你则于晨间惬意煎上一饼香茗,荼穈芳香馥郁,清香袅袅缭绕不绝。且那几缕青烟苒苒也一同在空中,与我无限斡旋。也愿溺入你杯中茶海,纵是陷入烟尘之中也甘愿。

我心底里尽是雀跃,可惜我只能在朦胧梦境中与你缠绵缱绻。——可是,那又如何呢?我总有那么一天会去寻找你,总有那么一刻会再遇你。只盼你能放停脚步,待我跟上步伐。嗳,再慢些、再慢些罢。

篇6:我是最作的泼杂文随笔

我是最作的泼杂文随笔

01

下午自己买了去乌鲁木齐的火车票,四十一小时二十九分鈡,算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坐的最久的火车,也是最后一次。

喜欢火车,火车的声音会让我心里安宁,忘记存在和撒泼的魔,然后一站一站的北上,不属于起点或终点或地狱,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本身还有点正确的遐想。

这是开往乌鲁木齐的Z230列车,下午五点开点,床铺容不下我的脚,只能抱团缩着,对面的大爷背对着我打着鼾,他身高刚好容下,心里想着是不是因为上了年纪身高会变矮会退化。

天色暗下来,趴在床上看一闪而过又遥远的黄光,像早已破碎又会撒泼的心。你那边还是一如既往的理智又不缺乏热闹,而我恐惧害怕且会作的泼,那种感觉又上来了,躺在博格达峰随风飘不受控制的感觉,想回到没有我的状态。

自己真的`又矫情又作还会撒泼。

02

对面大爷起床的声音吵醒我,自己应该也没有睡着,看了手机上的时间才十点多。大爷从床下拿了一桶方便面去外面接热水,走得很急还顺口说这天气真冷,可能是什么地方的接缝正在悄悄地漏风,和衣盖着被褥还是觉得冷,像两尾分头搁进冰箱的死鱼。

自己死在火车上会怎么样?对面的大爷可能得很久才会发现我的不对劲,匆忙的叫其他人和列车长,用手放在我的胸前没了心跳和呼吸,其他人围在车厢外面看着热闹,边挡着自家小孩的眼睛勿视我的尸体看着晦气边嘴里惋惜我不值的生命,抵达下一站他们把我安置医院等待家人来处理我的尸体,我想火化。生命没什么可歌颂的,我都撒过最作的泼了。

大爷把面端进来,味道闻起来挺香的。“大爷,你这是什么方便面,挺香的。”“这是统一的鲜虾鱼板面。”“哦哦,谢谢了。”自己很久没吃了,一直怕脸上长痘痘就杜绝垃圾食品的输入,现在不重要了,如果还有机会一次好好吃两桶。

大爷吃完后递给我一根烟,“你一个人啊,到哪里啊。”“我不抽烟,谢谢了,我去乌鲁木齐。”“去玩啊,真羡慕你们现在的人,心情好或者不好可以到处玩散心,哪像我们以前,什么都得放在心里,根本没有心情这回说法。”“我是回家,第一次回去,应该是回家吧,也不会走了。”大爷抽完烟就继续躺在床上打算入睡,都快十二点了。

窗帘被风吹动,听着车厢驶过铁轨的轰隆声,远处的山轮廓突兀的逼近,像个张着大口的怪兽,我害怕,就连我种撒过最作的泼的人都怕。

03

其实自己也没有什么怕的,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和家人朋友和爱人都有好好相处过,撒过他们觉得十分幼稚且烦人的泼,扮演过他们听话又六亲不认的角色,体验过和人与人之间的飘飘欲仙,就差还没有试过埋在远方的心寒。马上就会有了。

蛾子熬到来年春天也是孤家寡人,倒不如提前好好去看一看,换个地方继续撒泼别人还会觉得你可爱,熬不到来年春天也无关要紧,毕竟都觉得我就是个错误还撒最没理的泼,还矫情。

祝我安心回家吧,我祝你们笑口常开。

篇7: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8: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9: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0: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1: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2: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篇13:夜杂文随笔

夜杂文随笔

夜里,山间回旋起枪鸣。断断续续刺地发虚。谁在悲嚎?谁在叫嚷?

森林,郁郁地飘着哀啼,冰冷的火器在不远处挑衅!猎人们仗着枪势,大声的叫喊:抓住!抓住!夜里的第一个猎物!

狼儿,胸口淌着血,惊叫着发觉身体已在血泊中,别倒下!至少在英勇的咆哮一次吧。哦,森林的狂热来临:猎犬怕得止步不前,猎人吓得瘫软在地。

夜里,树上打盹的猫头鹰被飞速的子弹擦触,跌在枯叶层里。来吧,来吧!炽热的铁壳继续灼烧我吧!我没有畏惧,我是灰烬里的神明。要将枪杆折断,把枪管堵塞。哦,湿冷的空气凝聚着伤痛的`怒气。

夜里,燃烧的森林火光冲天,发芽的新枝吐着扎眼的绿叶,自然孕育新生的希望,凌晨已降至:猎犬反咬起猎人,枪瞄准了猎人。他们丢盔弃甲,马不停蹄的逃离,逃出夜幕笼罩的红色的土地。

夜晚与白天交替的那一刻,芽儿茁壮的那一瞬,狼与鹰贴在一起的那一刹:我看见了茂密的森林。那儿没有了惨痛的悲啼!没有了浩荡的哀嚎!白晃晃的青蓝色蓝图里晃着几颗灿烂的星星。

夜里,我看见了黎明。

篇14:书杂文随笔

我思考道,我是为了什么而活呢。

我合上书本,思考道。

我了解不到痛楚。

但总有一股奇异的感伤,从空气中紧紧碾压向我。

它们从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挤进来,叽叽喳喳地问我。

什么是活着呢?

我反反复复,思考道。

那么我又为什么会思考呢?

我又问自己。

却始终得不到一个答案。

风送来一阵轻微的声响。

它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便只有这些了。

它推着声响离去了。

影子从我的脚边探出头来。

它说,我也不知道。又嘲笑似地问道,明天的我还是我吗?

它在灯光的驱逐下枯萎了。

呼吸从我的鼻息里钻出来。

它说道,这就是活着啊。

它从思考之间溜走了。

我没有什么好问的了。

于是便只能把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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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作盅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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