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赏析《爱轩》

时间:2023-03-27 07:58:5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散文赏析《爱轩》(推荐8篇)由网友“电锯惊魂”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散文赏析《爱轩》,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散文赏析《爱轩》

篇1:散文赏析《爱轩》

散文赏析《爱轩》

这是有雨的季节,纷繁的雨滴在暗沉的天空飘落,大地成了灰色的。

桌子上浓郁的咖啡冒着热气,水灵在这样的日子依旧无法入睡。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二次了。第二次这个男人来找她。

没有了往日的热情,但是水灵知道,爱还存在,并且深深的烙印在心里。

炜发来信息说,生了个可爱的女儿。水灵笑,笑着眼泪都流出来了。一个女人完整的一生,就该如此的生活,恋爱,结婚,生孩子,然后做个负责的妈妈和太太。

她苍白的手指划过了咖啡杯。可是自己已经在这样的生活中沉沦了太久,没有想改变的念头。

爱那个男人,无望的等待,但是依旧不能放弃的爱。

男人醒来,他说,为什么不睡?

水灵看到男人发胖的身体说,因为我不想把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睡觉上,我等了你很长的时间,终于等到你来,相聚又是这样的短暂,我怎么睡的着。

男人的眼睛开始红润。

水灵说,轩,你怎么知道我爱你。

男人笑,因为在你的眼睛里有我。

水灵不语,何止眼睛里有,心里也有,这样的话水灵没有说出口,爱是脆弱的,语言苍白无力,无法留住身边的他,所以不用说,也不愿意说。

男人开始吻水灵,深深的吻,水灵只有在这一刻知道自己的灵魂不能离开这个男人,不能,她已经是他的了,而他在水灵的生命里定了型,永远的爱人。

水灵回应着,然后是彼此缠绵的拥抱,男人喘息着。在深入的一刻,水灵感到了尖锐的疼痛。男人怜惜的看着她,她笑,她期待这样的疼痛很久了,因为男人在一年中只有几次是给水灵的。所以水灵渴望着爱人给的疼痛。

第一次相遇有炜,两个女孩拖着厚重的行李向轩走来,轩略过炜的肩头看到了水灵,一个娇小的女孩子,稚气为脱。

轩有爱人,有孩子,成熟的男人,应该喜欢有魅力的女人,而不是女孩。可是轩知道,看到水灵的`一刻,他爱她。水灵也知道,看到轩的一刻,她也爱他。

轩在两个城市之间穿梭,开始和水灵频繁的相会。

水灵用心爱着这个男人。

然后男人沉寂了。在水灵最无助的时刻,男人没有出现。水灵的伤口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炜说,灵儿,绝症的人不能绝望,没有他还有好多关心你的人。水灵看炜的眼睛。笑。而伤口开始溃烂,疼痛。

时间是在匆忙的行进着,没有留意这个绝望的女孩,女孩用心爱的人,只有在梦幻中出现,而伤口依旧,只是不在疼痛。

轩的回来是在有雨的季节。

雨淋湿了轩的外套,淋湿了水灵的伤口,水灵开始感到疼痛。伤口撕裂的疼痛。

轩抱着她说,没有忘记我的灵儿。水灵在疼痛中哭泣。

然后女孩渴望着疼痛的感觉,只要有轩的时刻。

男人穿好衣服,匆忙的离去了。

水灵在窗口看到他挥舞的手臂。

爱,还在,虽然没有那么的热烈,但是却是烙在心里的。

水灵哭着蹲在角落,她的伤口开始流血。

然后一直还是坚持的感觉到爱轩。永不后悔的等待着,下次的相聚。

篇2:爱哭闹的轩轩随笔散文

爱哭闹的轩轩随笔散文

记得轩轩来幼儿园时,年龄也比较小。入园前一直由妈妈、奶奶带,性格固执,一到晚上,就大吵大闹“要妈妈,要奶奶”。小嘴不停地嘟囔着,小手还一个劲地拉着我要往外挣,我就抱着他,随声附和他的想法,趁机劝他:“是啊,妈妈怎么还不来接轩轩呢?要是轩轩跑到外面去,妈妈来了,就找不到轩轩啦,要不你先坐在小椅子上,妈妈来了一眼就看到你啦。”听了我的话,他便使劲地将身子往下坠,我趁机把他放在小椅子上。

他被我劝到椅子上后,一坐就是半小时,其他小朋友都安然入睡了。轩轩终于熬不住了,坐在小椅子上,慢慢地打起瞌睡,我就轻轻地走到他身边,让他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他微微地动了动,没有“反抗”,我就轻声说:“轩轩坐在小椅子上睡觉多危险,你还是躺在床上等妈妈吧。”在我的`劝说下,他终于睡到床上,但他也提出了条件,不脱鞋,不换衣服,要我坐在他的床边,看着他睡觉,我都一一答应了,慢慢地,他睁大的眼睛开始不听话了,只一会的工夫,就进入了梦乡。

一个学期的时间过去了,慢慢地孩子们也适应了幼儿园的环境、生活,大部分孩子认同了我,接受了我。每当听到这个孩子叫声老师好,那个孩子来亲亲我,依在我的身边,这时候,带小班幼儿的劳累感就一扫而空,我的心里甜甜的。

篇3:<南轩松>赏析

<南轩松>赏析

《南轩松》赏析

广西 全州二中 杨多校 541500

南轩松

唐李白

南轩有孤松,柯叶自绵纭

清风无闲时,潇洒终日夕。

阴生古苔绿,色染秋烟碧。

何当凌云霄,直上数千尺。

赏析:

高大的松树,苍劲挺拔,昂首天外。这首诗为我们塑造了松树郁郁苍苍、古朴高洁的形象。诗一开头,就说这是一棵“孤松”,突出了它的不同凡俗。接着写松树枝叶繁茂,生机勃勃,四季常青。绵(mì):延绵覆盖。“清风无闲时,潇洒终日夕”,风吹劲松,更觉松树苍劲。古人有诗云:“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风因松而见其盛,松因风而见其劲。五六两句,再对松树生长的环境进行描写,来烘托松树高大苍翠。“阴生古苔绿”,是说由于松树高大,在它的阴处长出了碧绿的古苔。既言“古苔”足见这棵松树的年岁之长。半空中松树茂密的枝叶,一片浓密翠绿,而地上的古苔也呈现出一片绿色,上下辉映,似乎将周围的空气都要染绿了似的。“色染秋烟碧”,形象地描绘了这一迷人景象。其中一个“染”字用得妙,将景物都着上了宜人的'色彩。最后二句以夸张的口吻极言其高。元稹有诗云:“清风日夜高,凌云竟何已。”松树高大的形象,还是不畏严寒风暴、品格高洁者的象征。这首诗,借物抒怀,诗人赞颂“凌云霄”的孤松,也表现了自己刚正不阿的高尚品格。

篇4:又见小轩轩散文

又见小轩轩散文

轩轩是一名很可爱的小孩,见过他的人都会认同这个观点,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曾写过一篇《初识小轩轩》,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自去年秋日别过,虽然小轩轩也在县城居住了一些时日,但因为冬天鲜有拍摄计划,也因为摄影在很多时候是需要起早贪晚的,而轩轩,作为一名小孩子,他出来玩耍的时间一般在日上三竿艳阳高照以后。这样,在整个冬天里,我们就只能各玩各的,鲜有交集。春节过后,天气转暖,轩轩又开始辗转于湖南和北京两地,无从谋面。小轩轩不在迁西的这些日子,我们这群爷爷奶奶辈份的粉丝们都很想他,外出摄影看到某处适宜的场景总会有人说:“唉,要是小轩轩在迁西多好,把他放在这处风景里会是一个很好的衬托。”似乎没有他在,一些风景都是寂寞的。当然,那些日子里轩轩也会想念他的爷爷奶奶,在这里不得不说一句,轩轩从小就是一个适应能力很强的孩子,不管是住在迁西的爷爷奶奶家,还是被带到湖南的外婆家,或者在北京工作的爸爸妈妈那里,他都能随遇而安,从不哭闹。据他奶奶讲,节假日他爸爸妈妈从北京来看他,他亲热的不得了,每时每刻都粘在爸爸妈妈身边,但是当爸爸妈妈要走时,他每次都恋恋不舍的说完“再见”就让他们走,而不是像别的孩子那样撒泼打滚,缠住不放。因为他知道爸爸妈妈得去上班。不在爷爷奶奶身边时,想爷爷奶奶了,他会要求视频,网络视频链接成功的那一刻,有时他会学着奶奶的口吻,在那头对着爷爷大喊:“老拗(六),沏奶!”然后自己在视频那端哈哈大笑。爷爷奶奶也从来不担心小轩轩在遥远的外婆家会不开心,因为他是一个会给别人制造开心和乐趣的小孩。

又见小轩轩已是一年后,此时,小轩轩也无可争议地从一名一岁的萌童成长为一名两岁的小孩。一年的时间很长也很短。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一年的时间很短,一沉吟,一犹豫,甚至来不及具体实施一个什么规划,就悄无声息的过去了。但对于一个刚满两岁的小孩子来说,这一年的时间可不算短,它增长了他一半的人生阅历。记得上次我说过,轩轩从来就不是一个懵懂的小孩,他对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表现出了足够的淡定与从容。当然,这淡定与从容源自他那充满智慧的小脑袋和强烈的好奇心。所以,对于这样一名小孩子来说,他这一年的成长历程是不容小觑的。

再次见到他已是今年八月底,彼时,小轩轩从北京回来有十多天了,在此之前,他接连在湖南和北京两地辗转居住了三个多月。那天,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爷爷奶奶给了我们不到十分钟的见面机会,尽管此前他爷爷已经知会大家小轩轩变成话唠了,这十分钟的见面还是带给了我足够的震惊和错愕。当时,小轩轩甩着满口的京腔(据他爷爷说其中也夹杂了部分湖南口音)滔滔不绝。过后,我心有余悸的对朋友们说:“可了不得了,小轩轩已经不是原来的小轩轩了,他太能说了,你根本插不上嘴,即使插上嘴也没用,因为他跟你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并且,他毫不掩饰作为一个北京人的骄傲。”

不得不承认,小轩轩已经成为了一名语出惊人的小孩,一天我正在单位上班,突然手机响了,是微信通话请求,接通后,小轩轩在电话那头甜甜的和我打着招呼,因为手机信号不好,我的视频头像卡住了,小轩轩惊诧的告诉他爷爷:“我老姨奶傻了!”前些天,为了配合我们的拍摄,他妈妈为他在网上订购了一套小和尚服,此时,小轩轩已经摆脱了作为一个北京人骄傲,又亲密无间的和我们打成一片了。拍摄途中,他还是滔滔不绝的说着,各种天马行空的、意想不到的话题在他的小嘴中翻飞。我好奇的看着他那因车辆颠簸和说话而微微颤动的粉嫩的小脸蛋,心想:“这才是真正的小鲜肉吧!”于是,我打断他的讲述,说:“轩轩,老姨奶想咬一口你脸上的小肉肉,行不行?”“不行!”他断然拒绝,短暂的沉默后,他用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在自己的脸上轻轻捏了一下,伸过来递到我嘴边说:“吃吧!”我佯装咀嚼,吧唧着嘴说:“嗯,好香!”小轩轩看着我,心满意足的笑了。

小轩轩也是一个懂得分享的孩子,无论是他多么心重喜欢的玩具或事物,他都会坦然的递给有求于他的人。在这次的拍摄过程中,从小轩轩嘴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就是棒棒糖,他认真的告诉我:“小孩子吃棒棒糖不好,对牙齿不好,会长蛀牙,长蛀牙了得去医院打针。”但是,途中当他奶奶下车去路边的一个小卖部买水时,他又对奶奶说:“奶奶,你给我买一个棒棒糖行不行?”他奶奶没有给他肯定的答复,而是说:“我看看有没有吧。”我不能确定他奶奶是否愿意给他买,因为他奶奶一直是反对他吃棒棒糖的,我又担心这样的路边小店会真的没有棒棒糖卖,为了防止他哭闹,我在车上一边看护他一边给他打起了预防针,我说:“轩轩,这个商店太小了,它可能没有棒棒糖,只有城里的大商场才有卖棒棒糖的。”听了我的话,小轩轩用目光轻快的瞥了我一眼,随即又将视线转向他奶奶买东西的小卖部的方向,胸有成竹的说:“应该有吧!”这句应该有吧,从一个两岁的小孩子嘴里蹦出来,确实惊到了我,它完全超出我的想象。在很多时候,他回答问题时的速度之快,用词之精准,总能让人感受到他的聪明与可爱。这次的棒棒糖事件也让我领略到了一个小孩子内心的纠结,他知道吃棒棒糖的害处,又实在抵御不了棒棒糖的诱惑。因为他到底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有着一个两岁小孩子应有的无奈与无措。又比如,有一次,爷爷奶奶带他到某机场外面去看飞机,执勤的武警走过来礼貌的对他们说:“请不要在此逗留。”在他的爷爷奶奶还未作出反应时,小轩轩直视着威严的武警战士,果敢地说:“警察叔叔,我不怕你!”严肃帅气的武警被他逗笑了。事后我问他:“轩轩,你怕警察叔叔吗?”他毫不掩饰地说:“怕!”看,这就是我们机智勇敢的小轩轩。

尽管小轩轩有着诸多不同于其他同龄孩子的优秀品质和卓越才能,也早已习惯了以小模特的身份配合我们的拍摄,但他毕竟还只是一名两周岁的幼童,身上理所当然有着他那个年龄孩子的天真和顽皮。在拍摄那组穿小和尚服的照片时,其中有一张需要他立在佛像前,双手合十,低眉恭诵阿弥陀佛,我们稍加讲解,他便在大殿前有模有样地做起动作来,只见他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口中念念有词:“阿弥陀佛,棒棒糖来呀。阿弥陀佛,棒棒糖来呀。”须臾,他睁开眼睛,环视四周,说完:“没有棒棒糖。”就嬉笑着跑开了。在湖心岛,他拉着我的手说:“老姨奶,你追我好不好?”我说:“好啊”。话音未落,就见他转身撒腿跑去,迅疾而稳健,灰色的小和尚服是衣袂飘飘,小灯笼裤随着他的奔跑有节奏地甩来甩去,并且边跑边喊:“救命啊,救命啊。”那清脆稚嫩的童音惹得岛上的游客们哈哈大笑。玩了半天,他奶奶说:“轩轩,你累了,奶奶腰疼,让你姨奶抱抱你吧。”当我伸手去抱他时,他却认真的跟我商量:“姨奶奶,让我自己走好不好?”很乖的孩子,是不是?当他口渴喝完水后,他会柔声说:“姨奶奶,你喝水吧。”多可爱的孩子,那甜甜的声音让我的心都融化了。当然,小轩轩一直是一名有原则的孩子。比如,他晚上睡觉前要喝奶粉,爷爷奶奶给他冲奶粉时,他会说:“我要很多的奶粉。”人家可不是说着玩的.,如果奶瓶里的奶粉达不到他所要求的那个很多的高度,他是坚决不干的。同样,在他心情好,愿意配合拍照的时候,你怎么要求他都可以,一旦他厌倦了,一切免谈,即便你把他抱到需要的地方,他也会紧紧抓住你胳膊哼哼唧唧的抗议,他蜷缩起两条小腿,双脚说啥也不沾地,弄的大家哭笑不得。

不得不说小轩轩所拥有的智慧,与他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从不懈怠的思考能力,以及勤学好问的能力是分不开的。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个人都是在不断认知的过程中走向成熟的。一天吃过晚饭后,小轩轩跟着爷爷奶奶出去散步,忽然,他在自己面前的地上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物,他惊讶的问爷爷那是什么,爷爷告诉他:“那是我们的影子。”于是,小轩轩第一次感知影子的事情,就在他爷爷的大力宣传下成了朋友圈内的一次轰动性事件。我们和我们周围的人都曾在自己的生命中感知到了影子,或早或晚,却很少有人想过“这是什么”以及“为什么”,我们都把它当作生活中的理所当然,进而熟视无睹,到死都不会郑重其事地就影子的问题引发思考,也永远不会对影子的问题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诸如此类的事物还有很多。而小轩轩不同,在小轩轩的不懈追问下,他爷爷耐心的为他科普了与影子有关的知识。小轩轩也会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即便是在很多时候看起来无所不能的大人们,在公园里看到人力骑行的四轮观光车,他问:“爷爷你会骑吗?”“奶奶你会骑吗?”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他说:“哦,我也不会骑。”即使他很想上去体验,也不再纠缠,而是说:“那我们走吧,等爸爸回来在骑。”

小轩轩是一名喜欢在大自然中去认知事物的小孩,也是一名喜欢在平凡的生活里为亲人们制造快乐的小孩,他总会给别人带来欢笑和惊喜。他不是最好的小孩,也不是最坏的小孩,他只是他自己,只是那个因为独一无二才与众不同的小孩,当然,最主要的,他是一名可爱的小孩。

这就是那个萌萌哒的小轩轩。

篇5:轩口窑散文

轩口窑散文

今年七月的一天,舅爷突然心脏病发作,重摔之后人事不省。舅舅打来电话,母亲几乎昏厥。来不急买什么东西,母亲和有病的娅娅就心急如焚地往轩口窑赶去。我知道消息时她们已到县城,由于晚自习的原因,加之三岁的儿子无人看管,我就没能同去。

领着儿子在办公室里心慌意乱,看着不谙世事的他坐在地上用小手拍打着地板,我无心去理会。想打个电话询问又始终没有打,也许是没能赶去亲眼看看心怀愧疚,也许是成年以后很少能再想起那里和那里至亲的人而心怯难语。

晚上九点多母亲回来,告诉我经过村医的抢救,舅爷已经脱离了危险,就带着儿子在灯火阑珊中回老家去了。

母亲走了,我的思绪却难平,头脑中儿时的记忆如黑白胶片一样翻来翻去。儿时所有的记忆都在轩口窑,但所有的记忆都以舅婆为中心,至今能记得清的有关舅爷的内容,就是他耕地时把我放在驴子的背上,把他头上汗浸浸的草帽扣在我头上;磨地时把我平展展地放倒在耘磨上,任土块添满一嘴,他呵呵地笑。也许这是我记忆中他年轻过的唯一证明,然后他一下子就老了,就病了,就变成了现在,像一节黑瘦的干枝,哪怕一丝风也会把他吹倒了,吹断了。

第二天,我抽出了时间(我们年轻的人总是很忙,看望老人总要抽时间,这多么可悲!),和母亲去看舅爷。从张家场到富家坪的这段路我曾经频繁走过,这天却觉得陌生。一进门,只有舅爷一个人木然地坐在廊沿上,眼睛张望着对面的山。他耳朵很背,母亲喊了几声也没听见,直到我们走到他跟前,他才回过神来,继而眼睛里闪出喜光。我抓起他的右手,整只手肿胀严重,昨天显然摔得不轻。

之后,母亲和舅爷在屋子里说话(其实是母亲说,他看),我像受到良心的指使,一个人来到了已空无一人的老庄里——我六岁之前生活在这里。经历了三次整庄搬迁,最先的轩口窑已经破败不堪,只剩了十几孔窑洞和塌毁的院墙。

在土台边的老榆树下坐着,背后是我在舅婆怀里长大的窑洞,榆树台子下四五户院墙里曾经是蹦出我儿时玩伴的院落。三十几年前,就是他们从榆树根下爬上来,喊起还在被窝里的我。或者我坐在榆树台子上,把他们一个个从被窝里喊出来。

那时候,轩口窑只有十几户人,舅婆家的窑洞就在我身后最西面的两洞。记忆里一洞是厨房,舅舅住;一洞是主窑,带着一个耳洞,里面放一只大木箱,舅婆舅爷带着我住。我站在这坍圮的窑门口,已经完全记不起左邻谁家右户何人,但面对着这一排用刺篱罩着的窑门,我还是清晰地看见了舅婆放在坑头上的针线笸箩,舅爷挂在窑壁上的马鞭,舅舅给我做的木猴(自制的陀螺玩具);我还是闻到了舅爷的旱烟味,缸里的浆水味、酸菜味,院子里的驴粪味、马粪味。窑洞西面有一堵土墙,现在只有牙槽般的墙脚。里面曾经是一口深井,现在被填平了,但我还有对它的一种畏惧感和神秘感,因为小时候舅婆讲过井里有一只大马猴,抓住小孩子就背走,直背到瓜老窝(清水人叫的乌鸦)崖上,不让回家。有一次偷偷跑进土墙内盯着井口看,被一个小伙伴大喊一声,结果被井口湿滑的石头给滑倒了,慌乱中半天也爬不起来,真像被大马猴的手给抓住了,最终屁滚尿流跑出来,大哭半天来消解恐惧。正因如此,记忆中的这土墙就很深很高很神秘,成了种在心里的惊魂。

老榆树下靠老窝沟边是曾经的大舅爷家,有一个和我同岁的小娅娅。大舅爷家后墙外有一大片槐树林,比我和小娅娅大七八岁的老汉(他的小名)舅舅总在两棵槐树间给我们绑起一根绳子做秋千。就那么你一荡我一荡,把我们最快乐的笑声留在了那片槐树林里,留在我们的童年里。

那时最鲜美的水果就是老窝崖上的龙果,老窝沟里的野草莓和飘儿(学名不知是什么),舅婆菜园里的黄瓜和包莱根。舅舅腰里别一把镰刀,攀到老窝崖上,砍下一颗颗虎头虎脑的龙果,用镰刀剥开,里面的龙果籽光洁晶莹,剥开龙果籽的皮,像蜗牛一样的果肉香甜已极,吃一颗笑一声,甜到心里,美到心里。龙果树的枝叶编成凉帽,舅舅戴上他就像个游击队儿童团的队长,领着我们七八个小孩深入到老窝沟底,扒开草丛总能摘得一把把艳红的野草毒和一捧捧肥大的飘儿。细雨过后,瓜果浸润,舅婆就一手挎个马头篮,一手拖着我到菜地里去。夏日的菜园就是生命的交响曲,一摆摆的包菜像茁壮的士兵,组成整齐的编队等待舅婆的检阅;黄瓜伸展着腰身舒坦地吊在叶架间,像富家少爷一样酒足饭饱;辣椒有些黄嫩嫩的,有些红飘飘的,自顾自的低头纳闷……舅婆在每一棵瓜果前自言自语,嫌黄瓜长辣椒短,质问包菜为什么长得松松垮垮像懒汉的裤腰,像谁家的媳妇捂不紧个嘴,我则跟着菜园里的蚂蚱跳来跳去,或捂住一只小青蛙,把它放到包菜上去。

在我四岁前,舅婆有一匹白色的大马,也是轩口窑唯一的一匹马。从轩口窑的'大榆树台子上,舅婆包起头巾,把我抱上马背,然后跨身上马,镗镗镗地从窑口顺梯子坡直骑到县城。这时候的舅婆身影异常雄岸,从乡邻的注目中下山,像在趟过岁月的河。下到坡底,舅婆总要在樊河边洗洗脚,起开头巾掬水洗洗头发,然后编成满头的辫子盘起来。骑白马下县城一般限于两种情况,一是舅婆去县上参加人代会或妇女会,因为她是县人大代表和樊峡的妇女主任;一是去赶四月二十八的交流会。而我最后一次骑白马,则是六岁时舅婆把我送回了家。这之后,听母亲说,白马就被卖掉了,因为舅婆已经不是人大代表了,而且身体已经很差了。听母亲说,白马卖掉的那几天,舅婆就病倒了,但她总是拖着重病的身子,披着夹袄站在窑口往梯子坡下看。

我起身离开了老榆树,从窑口往山下走去。经过半山腰的麦场,从麻湾南边顺时针一直下坡,大约要走半个小时,就到了轩口窑第二次搬迁的村庄。轩口窑和陈家庄子两个小庄总共二十几户从山上搬下来,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共同组成了新庄,属于樊峡大队三组。在这里,我没有久住过。村里还是没有一个人,院子里早就种上了庄稼。舅爷家的院墙已经塌了好几处。就是搬来这里不久,我甚至都记不清是八几年,但又不敢问母亲,怕她说我,舅婆终于病种,终于卧床不起,终于病故。那时母亲带着我和妹妹来看望弥留之际的舅婆,她侧身睡在土炕里边,母亲大哭,我和妹妹大声呼叫着“舅婆舅婆”,但她都没能转过身来。也许是人已经没有了意识,也许是不愿我们伤心,也许是怕自己一转脸看见最亲的人就更加难舍,更加痛苦,总之,她最后的一面我和母亲都没能看到。留在记忆里的,只是她那么小那么小地睡在炕上,那么瘦那么瘦地睡在炕上,只留给我她满头的发辫,模糊的背影……

怔怔地望着远处的寺沟,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陡悬的大坝顶上一溜烟的油菜花在山阴的笼罩下已经看不清颜色。再一次站在路口,梯子坡两边的草木黑黢黢的,我似乎看见雄岸的舅婆跨身在白马背上,怀中抱着小如糖果的我,从坡顶悠悠荡荡地走下山来,直走出沟口,直走向县城。

走吧,走了,轩口窑;走吧,走了,人生的路。我们有太多的回忆需要去拾取,有太多的愧疚需要去救赎,但面对着岁月,谁也没办法拴绑住它匆匆的脚步,只能任回忆流淌,只能让心灵去追赶我们的背影。

篇6:博雅轩记散文

博雅轩记散文

博雅轩者,河南农大5号楼330者也。

余欲为之作志久矣,苦于笔拙,胸中实无所学,心中所想无法尽注笔端,实情实景无法见于宣上,败笔连篇,以辱英豪。然吾等初生大志,辈皆英豪,书香门市,才子佳人,不记可惜,不敢自诩比卧龙,鄙文不求胜归公。此文如若口传于数人,足矣。

余生也晚,生不聪慧,幼既苦学,中途几废,后得高人指点,复苦心中学,日日发奋,高考发韧,成绩尚喜,终而进农大,自不再提。初入农大,即入此轩。望轩之上下,不及丈余,床楼满排,空隙不余,苦于两桌尚坐中间,人之进出,已为劳苦,后吾恍然,此学校让吾等练飞檐走壁者也!学校苦心,培养学生之心切,吾等感动数日不减。内室设一推门,隔米余之宽,是为阳台。阳台之处,水道并通,然通畅不便,水池之下,习于积水。后忍之又忍,终一日,老七借锤而击之,手起锤落,此道竟通,吾等再无积水之忧,无不相道而贺。

古人云:登高望远而赋。立于阳台,眺而望之,工学院与农大一墙之隔,此时工学院之景,映入眼帘,硕大之树,油油青藤,楼下车流而过,动静之景,相映成趣。法桐林立,杨槐相绕,更阳光送爽,空气清新,远绿树点缀,时见高楼,此所谓,人游绿城人自醉,绿林深处有繁华。

阳台之小,不足群观。然透气通风,搭衣晾晒,姑且实用。阳台之西,辟一小门,围平米之地,是为厕所。然吾室友装饰之,以枫叶围小门,秋风送景,红叶相衬,甚美;室内以一红灯笼挂之,甚是喜庆。取名“香格里拉”,奇室美景,更以雅名冠之,人听之即想入而观之。

成语有人杰地灵者,其人杰而后地灵乎?其地灵而后人杰乎?鄙人愚笨,暂不能知。待胡适之博士众徒考之,吾生之年,若能得之,实乃万幸。然吾室甚灵,于是乎吾室友人杰尽出,高朋满座。大哥,平顶山宝丰县人,专业状元者也。此人身强体壮,发不盈寸,然面善心宽,憨厚可爱。偿英语师小翟有语评之:讲满口地道河南话,甚难!吾不能也,然王亚朴甚得之,缺之,吾课无笑矣!此人善睡,室人皆奇。某日,室人皆大侃,声可传数里,然倏尔鼾起,其声大如雷,尽压吾音,众人观之,老大也。待吾等谈篮球,正兴致来,铿然鼾声止,老大竟醒而论之,止而倒头又睡,雷响如初。老二,姓时,驻马店人氏。二哥长发飘逸,俊美潇洒,博学善书,文武双全,隋唐罗氏或不能比,甚得女生欢心,私下求其号者不下数人。老三,姓李,开封人氏。以寝室长自居,时出小文,搏众人一笑。亦曾有小志,然不务正业,再活二十年青春,或有起色。老四,姓邵,新郑人也。老四名甚妙,由姓拆而成之,又有深意。四弟体微胖,恋床甚矣,然力大无比,尤善标枪,得院之季军也。老五王氏,余之同乡也。老五与老四体形甚像,体肤白皙,甚是得意。为此,室友常笑老六,老六面微黑,一颦一笑即为一景,甚是面善。老五老六皆运动员,老五善歌善跑善篮球,集才艺于一身,最为多才。老六腿长,最善跨栏,曾数人指其腿曰:此腿非凡腿,它日或超刘翔。老七,姓衡,新乡人也。老八,姓贺,周口人也。两人最喜音乐,老七以一音响置床头,回来即开之。而老八时挂耳机,老八或有苦衷,曾手机落水,痛失外音。博雅轩之美,可歌之物,主人之行事,岂一纸百字能书乎?

蛇龙之物,皆生于世,曲身而行,然其有迥异也。蛇之物,生于僻壤,常伏于草木之中,待猎物过,伺机而出,其猎物皆田鼠,飞虫之类。若草木尽燃,失之蔽物,其蛇能生乎?龙则不然,其体可幻大小,或小如蛇,然其志不减。龙之不幸,困之于渊,其隐心潜志,卧薪尝胆,但得一日,小渊岂困蛟龙乎?吾等居于此,或暂丧心志,待一日龙腾也。

大文可小,小文可大,记小事于轩中,闲余自乐。阳台之上,放窗远景,美景入胸,岂明人无观之如世界乎?

篇7:张爱玲散文《爱》赏析

张爱玲散文《爱》赏析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青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赏析:

张爱玲在这篇小散文中写了一个小故事,尽管只有一个梗概,但也有了它的凄美之感。

一开头,张爱玲就写道:“这是真的。”确实是真的,据胡兰成《今生今世》所言,故事的主人公为胡兰成发妻玉凤的庶母,她的经历与《爱》中的女孩几乎一样,想来张爱玲是从胡兰成口中听来的这个故事。

又是胡兰成。胡兰成写到张爱玲时有许多谎言,但说这小故事似乎没有必要说谎。

张爱玲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正是与胡热恋的时候。张爱玲一直拒绝罗漫谛克,但她与胡兰成的这段热恋,又是她一生中短暂的罗漫谛克时期,几乎是惟一的一次。所以在张爱玲众多的作品中,《爱》这篇小散文显出了别样的风采,如此明亮的诗意,在张爱玲的作品中也几乎是惟一的,寄托了她此时此刻对爱的理解与感慨、遐思,人在热恋时,对爱的理解总与其他时期不同。

春天的夜晚,月白的衫子,熟悉而陌生的邻家男孩,人面桃花,擦肩而过,“就这样就完了”,瞬间成为永恒,永恒的'惆怅与忧伤。古诗“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化为散文的意境,古典的诗意与浪漫。

尽管张爱玲在小说与散文中有表达的分野,小说更多地表达她的悲剧人生意识,散文更多地表达世俗人生,但彼此又是互为表里的,散文中的世俗人生是以悲剧意识作为背景的。分野,不等于分裂,同一个作家,他的人生观、艺术观是统一的。

从表面上看,这与她在小说中表达的爱情观大为不同。她的小说离不开婚姻与性爱题材,但她写出的是“人间无爱”,没有情投意融持久的爱,至多有一点短暂的梦幻色彩的爱,这种虚幻的爱的面纱迟早要被撕破,还原一个千疮百孔的情感真实面貌,小说里重在写“无爱的性爱”。这篇短文截取了梦幻时期的那个瞬间,——这是理解这篇小散文的核心,因为是瞬间,才成为永恒,永恒地珍惜,永恒地回味。千万人之中的偶然相遇,千万年之中的巧遇,偶然的相逢,这宿命的温情定格于瞬间。“就这样就完了。”本身已经包含了无尽的惆怅,张爱玲在情感最炽热的时候,在截取最浪漫的瞬间之时,也没有忘却爱的漂渺与不确定、短暂,——还是张爱玲。

是瞬间,才成为永恒,若瞬间成为长长的岁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诗意与浪漫又将如何?因此,从这篇小散文中透露出来的美学意味是“凄美”,而非其他。

篇8:散文赏析《雨爱》

散文赏析《雨爱》

大自然是一幅五彩缤纷的画卷,有风有雨,有花有树,有蓝天有白云,有青鸟也有飞鱼……而世人爱之的程度则各不相同。在水陆草木之花的世界里,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周敦颐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然,我却甚是喜雨,喜欢到笔名,网名都取为“夏雨天”,经年不改,爱念成痴,唯心独醉。

人间有情,四季有雨。春天的雨,细腻而柔美;夏天的雨,猛烈而迅猛;秋天的雨,绵延而诗意;冬天的雨,冰冷而潮湿。春天,在柔美的细雨中拈一朵落花,笑看风尘;夏天,在猛烈的骤雨中奔跑驰骋;秋天,在绵延的微雨中墨笔生香;冬天,在冰凉的冷雨中窝被而眠。在季节的辗转中,静看一场落花,聆听一场歌雨,于我而言,都是极美的时光。

流年逝去,暗香拂来。走过炎热的夏,迎来凉意的秋。有道是好雨知清风,细雨知时节,刚过立秋,一场秋雨便绵延不绝的`连下了几天,把夏天残留的余热悄悄的抹去,留下清凉一片的人间。

此刻窗外,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秋天的雨不比夏天的雨,如性子急的姑娘,疾如闪电,倾盆而下,来得快,去得也快;而是像一个温柔的女子,又像是个结了丁香愁怨般的姑娘,淅淅沥沥,细细如丝的飘洒着,延绵不断;多了一分感伤,多了一分凄美,多了一分诗情,也多了一分画意。

一本书,隔帘听雨;一首曲,窗外观雨,都是悠然惬意的,但终究比不上雨中漫步来的舒爽。举着透明的小伞,漫步于公园的长廊,与秋雨来了场人为的邂逅。

公园池塘,那一池青莲在七夕过后已然开始凋谢,化作盏盏莲蓬,唯有荷叶绿如初。近看,寥寥几朵嫣红,在雨里,风中,摇曳。雨打在荷叶上,一滴,两滴化做一团,犹像小珠大珠落到玉盘,晶莹剔透的水珠在荷叶的衬托下煞是喜人,心情在细雨伞帘映衬下,也跟着缓缓舒畅……

未去过江南,但是每每在朦胧的细雨中都让我有种置身烟雨江南的错觉,那柔情,那朦胧,以及一路的诗意阑珊,怎能不让爱雨之人为之深深沉醉。

世人喜欢的事物多数有原因,譬如:菊之爱,陶后鲜有闻,因它是花之隐逸者;牡丹之爱,宜乎众矣,因它象征富贵;周敦颐的莲之爱,我想就如我对雨之爱,轻问,世间同予者还有何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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