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

时间:2023-04-01 09:03: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共7篇)由网友“少吃甜品一样HI”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

篇1:《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篇2:《鱼我所欲也》中的虚词

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意思相同.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莫:副词,没有.

死亦我所恶 亦:副词,与前有所不同,这里是“固然”“本来”的意思.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同意复用的假设连词,“假使”的意思.

贤者能勿丧耳 勿:副词,不.

呼尔而与之 尔:语气助词.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为:介词,后面带三个并列短语.

所:起指示作用.与:通“欤”,语气助词.

篇3:鱼我所欲也虚词用法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

的侍奉、所认识的穷困的人(受到我的恩惠而)感激我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却接受了;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接受(呼尔、蹴尔的施舍),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受到我的恩惠而)感激我却接受了。这也不应该停止吗?这就叫失去了人原有的羞恶之心。 一.文学常识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孟子》是记录战国时代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的书是孟子及其门人弟子所作儒家经典之一。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 接受。 故不为苟得也 做

呼尔而与之 而:表修饰,不译;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转折,却。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得之则生 得到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德”,感激

县)人,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资料助读 )

①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轼等影响很大。 ②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③“性善论”的要点:

(1)“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蹴尔而与之 给

得我与 与:通“欤”,这里表示反问语气 “吗”

识穷乏者得我。

“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是:生死。相比之下:“一箪食,五、三要素:

1、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概括为:舍生取义。

事实论据:“一箪食,一豆羹” (嗟来之食) 和 “万2、论据: 道理论据:第二段

“鱼”和“熊掌’

道理论证:(正面)“所欲有甚于生”和“所恶

有甚于死” 、

(反面)“莫甚于生”和“莫甚于死”

3、论证方法: 举例论证:(正面)“一箪食,一豆羹”(嗟来之食)

(反面)“万钟之禄”

对比论证:“一箪食,一豆羹” (嗟来之食) 和 “万钟之禄”

“所欲有甚于生”和“所恶有甚于

死”

“莫甚于生”和“莫甚于死”

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概括为:舍生取义。

2、本文是怎样引出论点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3、第二段正面阐述观点的句子: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4 、从反面阐述观点的句子(假设推理):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6、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之,贤者能勿丧耳。

8

9、文中与“嗟来之食”意思相一致的: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在此证明了“义”的存在。

11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2、不辩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

13、万钟之禄决定的是(一个人的):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

一豆羹”更重要,但是他们比起 “义” 它们全是次要的。 14.“嗟来之食”与“万钟之禄”所对比的原文: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官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5、结尾那句话的作用?

内容上:“本心”即“人原有的羞恶之心”,就是“义”。 结构上:归纳全段,照应开头。 16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 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道理论证。

比喻论证: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举例论证:“一箪食,一豆羹”(正面)和 “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 (反面)

对比论证:第二段 从正反两方面论述舍生取义的观点

“一箪食,一豆羹”(正面)和 “不辩礼义”地贪

求“万钟” (反面)

道理论证:第二段 从正反两方面论述舍生取义的观点 六、课文理解:

第一段:提出本文的论点。

分两层:第一层:(1句)以鱼和熊掌为喻,得出结论:“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第二层:(2句)由第一层设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舍生取义。

用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鱼”和“熊掌”设喻,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即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由上一句的设喻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也是全文的中心论点。

第二段:分析论证

第一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对于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孟子从三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1方面(1、2句):这是作者从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这一句里作者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第2方面(3、4句):这是作者从反面申述观点。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作者认为若心中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心中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为了保全生命,为了躲避死亡祸患,又有什么手段不可以采用的呢?言外之意为: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3方面(5句):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这2句论证说:有人不去做(第2方面论证的反面行为)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

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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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鱼我所欲也》通假字

10.《鱼我所欲也》段落分层讲解

篇4:鱼我所欲也评析

鱼我所欲也评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篇5: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教学目的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3.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4.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重点难点

1.重点: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2.难点:

1)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2)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教学时间

二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预习

1.查字典,读准下列加点字的音:

箪(dan1)贼(cu4)苟得(gou3)不屑(Xie4)

2.阅读全文,查字典,对照课文注释,试翻译课文。

二、导入

1.作家作品简介。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L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拭等影响很大。

2.解题。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 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三、正课

1.朗读课文。注意不读错音,读好句子的节奏和重音,要读得流畅,朗朗上口,读出语言气势和感情。

2.请学生翻译第二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得兼]同时得到。

【有甚于】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得到,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wu4,厌恶,与“欲”相反。

[患]祸患,灾难。

[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何不用也]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非独]不仅仅。

【勿丧]不丧失(其本心人

3.请学生翻译第2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罩]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豆]古代盛饭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羹儿郎g,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

【呼尔而与之]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人 尔,助词。

【蹴尔]用脚践踏着。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愿意接受。

4.请学生翻译第3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万钟]钟: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六斛(hu2)四斗为一钟。万钟:指很厚的俸禄。

【何加](有)什么益处。

[奉]奉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钦”,语气词。

【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以前。为,为(之)全句:从前为了 “礼义”宁死也不接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为”,Wei4,介词。第二个“为”,wei2,动词,这里是接受的意思。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此,这。已,停止,放弃。

【本心]天性,天良。

5.请学生翻译整篇课文。

6.再次朗读课文。

四、小结

1二.通假字

1)辟通避 躲避 例:故患有所不辟

2)辩通辨 辨别 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得通德 感激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与通欤 语气词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乡通向 从前 例:乡为身死而不受

2一词多义

介词 为了 为宫室之美

动词 做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得到 故不为苟得也

通“德”,感激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此、这 非独贤者有是心

这是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通“与欠”,语气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给予 呼尔而与之

3.虚词

代词 他 呼尔而与之

助词 的 为宫室之美

表顺接 不译 蹴尔而与之

表转折 却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选折 而 舍生而取义者也

表比较 比 所欲有甚于生者

表对象 对 万钟于我何加焉

五、作业

1.完成课内练习二。

2.选用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第一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一、写出下列加点字的拼音。

1.一箪食、2.一豆羹()3.蹴尔而与之()4.气人不屑也()

二届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鱼我所欲也2.二者不可得兼3.故不为苟得4.是亦不可以已乎

三、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第二课时

一、预习

1.朗读课文,熟读成诵。

2.思考课后练习一、三、四题。

二、导入

上节课,我们已翻译全文,疏通了文意,这节课,我们将进一步探究文章的主要内容,文章主题和写作特色。

三、正课

1.全班朗读课文。

2.提问: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讨论并归纳: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3.提问:“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 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4.提问:“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5。提问:“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6.提问:“非独贤者有是乙“是心”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7.提问: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讨论并归纳: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

8.提问:我们学过(谈骨气)文中有一个论据,说是古代有一个穷人不接受不敬的施舍,最后饿死。这个论据与课文第2段用的是同一个典故。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讨论并归纳: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9.提问

篇6: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乡,通“向”,原先,从前

(46)与:通“欤”,语气助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参考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篇7:《鱼我所欲也》评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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