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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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篇1: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平市关于做好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的安排,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6日、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的考试报名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确认时间:我局定于11月17日–12月1日为受理网上报名资格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桂平市卫生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学历验证

考生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试用(聘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试用(聘用)单位属于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由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可进行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的,由考生提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供网上查询码当面查询(获取网上查询码方法:1、中国移动用户发送cx到366382,即可获得12位学历网上查询码);2、中国电信用户可通过拨打16838887声讯电话获得查询码);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可调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及入学录取通知书或通过原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学籍,并结合卫生厅公布的广西各卫生类院校办学情况进行审核。即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请提供考生档案。

经查证后,经办人必须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查证途径及结果并签名,加盖公章。

2.从业证明审核。

试用(聘用)机构出具从业证明,在两个两个以上不同单位从业,需合并计算从业年限的,各相关单位均应出具从业年限证明。试用机构属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受聘者 医学教育 网整理 必须是在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从业证明”上明示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3.身份证明验证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效身份证明必须是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和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等4种类型证件)。其他身份证明不能作为考生报考及进入考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内容不符的,需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4.工作单位名称的审核

从2007年超,考生填写《××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使用该单位的医药卫生机构注册名称。

四、报名确认程序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先统计本辖区考生人数,派人到桂平市卫生局4楼购买区卫生厅统一印制的考生报名须知,报名材料首页等材料)

1.由考生自行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并用a4复印纸打印出清晰的申报表。

2.在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生,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先交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乡镇卫生院仅需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卫生院公章。)然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3.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收集考生资料,并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单位公章。然后由单位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报告,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桂平市卫生局

11月14日

篇2:[淄博市]关于做好2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58号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0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7-28日举行。为做好2006年我市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要求,今年考试报名各考点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11月1日起各地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填报截止时间为月20日。11月21日至12月2日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确认。

二、报名条件

1、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学历者。

2、10月31日前入学,通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等形式取得的由省级教育部门验印认可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3、以前入校的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护理专业毕业者;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大厅(张店区人民西路55号)

四、报考科目

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仍采用两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五、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4、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往届考生必须提供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报名大厅领取)。

六、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43号)规定,每人每科50元。

七、工作要求

今年是实行网上报名的第一年,希望各区县、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和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到网上报名,以免造成漏报、迟报无法补报。

淄博市卫生局

篇3:新余市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事局 新余市卫生局

余人字〔〕127号

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6〕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2007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提前报考条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篇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特 别 提 示

1.本网站是接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唯一官方网站,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授权任何其他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接受考生报名和发布考试信息,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考生注意识别,谨防受骗。

2.报名时间为1月3日-22日。为保证报名过程顺畅,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时段(1月3-5日),建议使用IE7.0-IE10.0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 参加过上一年度考试的考生请重新注册登录邮箱和密码,正确填写有效证件号后,系统会根据您的身份证信息自动确认上一年度的报考情况。

4.有关考试报名条件、确认时间等问题考生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网上报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考生可发送邮件至kaoshi@hhrdc.com。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护理专业报考初级

中专毕业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护师考试;大专毕业任初级(士)满2年可参加护师考试。

(二)药、技专业报考初级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士)考试,任初级(士)满5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初级(师)考试。

(三)医、药、护、技专业报考中级

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任初级(师)满7年、相应专业大专毕业任初级(师)满6年、相应专业本科毕业任初级(师)满4年、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任初级(师)满2年、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可参加中级考试。

篇5:珠海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珠海市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6、27日举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11月10日起,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预报名,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月30日。

二、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将本人近期照片的电子版本导入报名系统中。

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考生身份证号,其中港澳地区考生申报时,在证件类型中选择“军官证”,香港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港”形式如:港+考生证件号,澳门考生在证件号码前加“澳”形式如:澳+考生证件号。

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历史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可查看上年度成绩单),以便合并成绩。

三、报名点设置及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网上预报名后须带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网上确认后方为有效报名。我市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市卫生监督所、香洲区卫生局、斗门区卫生局、金湾区卫生局。我市报名点受理考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确认,过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属地报名点确认报名,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向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属地卫生局报名点确认报名,珠海港区到金湾区卫生局报名,市直卫生单位、万山海洋开发区、高新区以及由市卫生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考生到市卫生监督所报名。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申报资格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其中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由单位人事干部签署“已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下一级别资格证书、聘书(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者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篇6:佛山市顺德区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启动

2007年11月9日,在区第一人民医院会议室召开了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由区卫生局布置我区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开考专业从2006年的108个调整为112个,初级资格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资格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和病案信息技术,取消肿瘤学(原代码063)1个专业类别。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8个中级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083)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 医学教育 网整理 ,其它专业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采用纸笔作答的考试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者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日期均为2006年12月31日。

负责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根据明年的考试时间做出具体的考务工作计划,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首次在全国范围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200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截止。各地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认真阅 医学教 育网整理 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本人《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须持打印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以医疗机构为单位到区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确认。

篇7:河北省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考发[]25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卫生局卫生考点办公室、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6]第16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58个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考务操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全省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卫生部门和省直分别设立考点,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试卷管理、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考务工作。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

三、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从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九、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篇8:南昌市20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南昌市关于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全省卫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全市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入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月10日至11月3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南昌市阳明路448号一楼南昌市卫生局考办

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

1、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不充许代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同底照片4张及网上报名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张,一式一份)前来办理;

2、报考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专业考试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2006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4、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在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考生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上签字后再交回工作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的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事宜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查询。

篇9:南京市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5号)文件精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较大调整。为了落实财政部、人事部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考试报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关于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04]60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时间

10月21日至10月31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继续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点设在各区、县,详见《南京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表一)。

四、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22日举行。

五、考试课目调整

从2005年度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按照调整后的3个科目进行。将以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合并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不变。调整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按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六、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考试按下列进行: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七、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报名条件

详见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11号文件和《报名条件一览表》。

九、报名方法

1、南京地区的报名工作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数较多的主管部门可事前与区、县财政局联系上门服务。2004年度报考中级并已有一门以上成绩合格的考生,今年继续在原报名点报名。各主管部门集中报名。报名前可就近到所在区、县的财政局联系报名事宜,统一领取报名表、报名信息卡和报名手册,由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

2、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要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一张,连同填好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一并交单位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没有主管部门的,可由各单位集中直接报名或个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须带上各类证书的原件。

篇10:无锡市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锡财会[2003]1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各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4年5月29、30日举行,考试报名条件不变。为认真做好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锡考区的报名工作,根据苏财会[2003]6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级别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两种。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

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条件

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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