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人――李白

时间:2023-05-19 07:52:55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最喜欢的人――李白(共7篇)由网友“编辑部006”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人――李白,供大家阅读参考。

我最喜欢的人――李白

篇1:我最喜欢的人――李白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很聪明。

比如说,以前爸爸总把前一

天吃剩的饭菜热一下当做早餐。

妈妈看见了,就经常上网查看。

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天天有美味早餐吃啦!美味的三明治,韩国风味的紫菜包饭和大酱汤,还有中国传统风味的馄饨和形态各异的花样馒头。这早餐真可谓是花样繁多呀!从此,早餐成了我一天最期待的事了!

妈妈的聪明不但表现在学做美食上,还表现在对我学习的指导上。很多家长都领着自己的孩子东奔西跑地赶着去上课外班,就像大明星赶场似地。可是我妈妈却认为把时间耽误在路上是很不明智的。娜娜根据我的学习情况给我制定这样一个学习方案:每天在我写完作业以后,利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吹长笛、读英语、读书、练字。这样既能巩固学过的知识和技能,还能有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劳逸结合了!这可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我很受益。

你们说,这样的妈妈谁能不喜欢呢?

篇2:我最喜欢的李白的作文

我最喜欢的李白的作文

谁也不曾忘却那一抹身影,历史的长城上有他烙下的重重一笔,甚至他小指的指纹,都如此清晰。

他就是苏轼。轼者,车前木也。他的名便注定了他的命,正如那横木居于车前,他站在了千千万万人前,令后来者难以望其项背。

才华横溢,学富五车,他聪颖、善思、敏捷、好学。饮酒乐甚,便扣弦而歌;情景生慨,便出口成章;兴致浓处,便吟诗作赋;思乡情切,便举酒对月……

他也曾在仕途上一帆风顺,平步青云,有着“左牵黄,右擎苍”的豪迈,有着弯弓射天狼的的壮志,也有“把酒问青天”的思念和“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伤痛。

乌台诗案,一贬再贬。

携朝云贬谪万里之外,他也无数次回首,故土起来越远,他越行越远。

但子瞻不愧为子瞻。凄风苦雨吹不折、打不残他的心,惊涛统骇浪掀不翻、扳不断他的魂,苏轼还是那个苏轼,不屈、不挠、不退、不避、不诅、不伤。

赤壁之游,他感叹万物兴衰——“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却又不诅于人世短暂——“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他欣喜于“白露横江,水光接天”之景,沉醉于“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愀然于“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洞萧。苏轼不仅仅是一个才子,更多时候,他是一个孩子。

贬谪又如何?流放又如何?丢官又如何?官场之外,自有大好河山入眼,自有渔歌嘹亮贯耳,自有暖风微微拂面。只因他是苏轼,所以可以纵情山水,忘却烦忧,可以驾一叶扁舟游四海,可以举一杯浊酒属五湖。

他将政治阴影抛诸脑后,转身迈向地平线那里,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腾,一抹红霞在日边绽放,一抹笑容在他嘴角绽放。

他不是那追名逐利的鸢,更不是目光短浅的鼠。件君如件虎,他懂的,才会那么毅然决然,才会那么恬然与山水为伴。

谁也不曾忘却那一抹身影,历史的长城上有他烙下的重重的一笔。他是苏轼,站在千千万万人前的苏轼,转向光明,舍弃阴影的苏轼。

回望历史,也许还能听见他在低吟:“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篇3: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最喜欢李白的将进酒

《将进酒》赏析:

《将进酒》一篇豪迈的抒情诗流传极广,也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

唐诗是汉语里最璀璨的诗歌艺术。今天我们一般所说的“古体诗”,很多人理解为是唐诗。其实所谓古体诗,是以唐朝为分界线,唐以前的诗歌才称之为古体诗,或古风,古诗。而到了唐诗里,古体诗虽然还存在,还是占的比例很小,主要以绝句和律诗居多,也就是所谓的近体诗。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唐诗,其实大部分是属于近体诗的范畴。

唐诗的诗人各有所长。到了杜甫手上,律诗达到了一个巅峰状态。而王昌龄号称七绝圣手,基本代表了唐朝七绝的最高水平。而王维擅长五绝,无人能出其右。只有李白属于全能型天才,无论是古体诗,还是律诗,绝句,都写过超一流的作品。

《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属汉乐府《鼓吹曲·铙歌》旧题。算是一个比较冷门的格式,到了李白手上,就彻底散发出了夺目彩光。

李白的诗,充满了辽阔的豪迈,和俊逸的浪漫主义色彩。他最喜欢写的东西有两样,一是月亮,二是酒。他最好的诗,几乎都有写月亮。所谓斗酒诗百篇,他喝完酒写的诗,就像是被神仙把着手写的,几乎将汉文学艺术拉到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高度。

《将进酒》一首,算是其中的代表。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李白是大宗师手笔,上手就是黄河之水天上来。这种气势,一般人根本不敢学。就像唱歌一样,一开始调子起得高,后面唱都唱不下去。承接的奔流到海不复回,是何等的气势浑雄,眼界开阔。

赋比兴,李白上手就是赋,半点铺垫都不要,一股豪迈之气,呼之欲出。而最前头却缀了一句“君不见”,使得整句既是疑问句,又是陈述句,只用了三个字,就把这种大画面熔合成了第二称的叙述。人与画境,第一时间直接无缝对接。要证明是行家,这一句就够了。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将进酒》第一句起得太高,后文则难以续接。上来就是大气磅礴,如果第二句接不住,就成了虎头蛇颈。但李白接着又是一句“君不见”,到这次是高堂明镜悲白发,视野顿时小了,而核心一个悲字,叹咏之气顿出。但后一句,朝如青丝暮如雪,立即拨到了时间阔度的开关。叙述纬度立马又拉开了。

上一句黄河之水天上来,是空间感。有什么能接得住磅礴的`空间感?当然是厚重的时间感。所以到了第二句,李白稍微顿挫了一下,立马又把时间阔度拉大,布置出一种岁月苍茫的史诗感。空间辽阔后,接一句时间的沧桑。不光是大气,更是深情的咏叹。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空间和时间都有了,接下来就是人了。讲人之前,先赋了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是李白的生活哲学。然后才是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两句,实则是高级的倒装句。顺序本来是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得意须尽欢。先说事,后讲道理。但李白非要先讲道理,后说事。但是味道立马不一样了,先是“须”,后是“莫使”。于是莫使的环节就成了凸出和强调,对须的环节促成了反向拉力。

在这里,李白最喜欢的两样东西,月亮和酒,都一起出现了。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灵感勃发,笔特别的顺,千古名篇,即将诞生。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上一句写完莫使金樽空对月,如果单单只是这样,就气魄不足。如果只是贪酒而已,借酒麻醉自己,有什么好嘚瑟的?李白接着来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种自信,立马就消除了贪酒的那种颓丧感。千金散尽是败家子,但还复来,就是本事了。

在这个地方,李白绝不允许自己的诗歌出现颓丧之气,欲将一股豪迈之气贯穿到底。看他到了这个地方的调度,就能看出,他的格调,只要稍微处于有可能下降的边缘,就要一把拽上来,保持与之前营造的语气和脉络,浑然一体。这类似于大人背小孩,一旦感觉要滑了,立即使劲颠一下。这是诗人最考究功夫的地方,光写一两句好句子不难,难得是通篇响亮,一气呵成。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接着,还是讲喝酒。烹羊宰牛且为乐,是为实写。会须一饮三百杯,是为虚写。实笔加虚笔,既有日常生活,又有建设在日常之上的艺术加工。所谓三百杯,当然不是真的要喝三百杯,但是这个数字,出现在实写之后,就多了份艺术化的浪漫和激越。

谁会真的去数有没有三百杯呢。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岑夫子,丹丘生,是李白喝酒时的两个朋友。分别是岑勋和元丹丘。这是实写,落实到了具体的现实设定。将进酒,杯莫停,是劝酒词。出现在这里,巧妙地过渡了之前的会须一饮三百杯。到了这个时候,就发现,其实之前从第一,二句开始,从气势上是逐步消减的。但是李白的处理让人惊叹就在于,气势是被他一步步化掉的,而不是直接断掉。

如果整首诗,一直大气磅礴,却缺少细微的感触,只是空有架子。李白到了这个地方,把气势化掉之后,那种语气却还在,留气不留势,等着下一轮的情感爆发,是顶尖高手的手笔。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喝完了酒,该说点什么了。于是笔调一转,要唱歌了,请你们认真听。这是一个极流畅的过渡句。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这一句,是李白抛出的个人核心价值观。金钱财物,不足以让他动心,只愿意世人皆醒我独醉。但这时候,颓丧之气又隐约要出来了。好在他立即压上去一句: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是一句孤峭的抖机灵。说自古以来的圣贤都是寂寞的,只有喝酒的人才名垂千史。说起来,是有点任性,但是这股豪迈之气,立马又把隐约要出来的颓丧之气,压了下去。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陈王昔时宴平乐,是在用典。陈王是指诗宗曹植,号称八斗之才,是文人的楷模。平乐是指富贵的娱乐场所。这一句李白意在表示对曹植的钦慕之情。斗酒十千恣欢谑,是李白在借曹植,说出理想中的豪迈的酒风。这两句实则是一种铺垫,只为了下一句: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这一句的大意是,我李白最烦小气的人,喝酒的时候千万不要说没钱,酒只管拿来,咱们直管痛饮就是。李白强调的是洒脱,赤诚,豪迈。但是这个地方又危险了。老逼着人家请客,算什么豪迈?

于是有了最后一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句是全诗最后的收尾。响亮,极具爆发力,最后又有余音绕梁。

是的,李白的豪迈,当然不是非要别人掏腰包,而是五花马,千金裘,这些名贵的豪车,大衣,统统都不要了,直接拿出去换好酒。

呼儿将出换美酒,是实写也是虚写。五花马和千金裘,到底有没有真的找人拿出去当了换酒?如果真有,那主人就打脸了。很可能是虚写。但李白要的是这种旷达,语气则是实的。

但如果要纠缠在这里,全篇就要功亏一篑。写到这个地方,李白便抛开了一切纠缠,直接响亮的收尾,来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同销,是空间上的隐语,万古,是时间上的隐语。这一句,直接和开头的空间感和时间感,做了若即若离的呼应。

整首诗从第一,二句沿下来的气势,在中段留了气,而化去了势,以便更好的处理细节。一直等到了最后,这股势又和气完美融合,点燃了情感的终极爆发,且干净收尾,尚有余音。所以《将进酒》通篇读下来,一路豁然豪迈。诗文的草灰蛇线,埋伏千里,在这篇便发挥到了极致。

任何好的诗文,除了字面上的功夫,隐藏在背后的,关键是气脉。气是语气,气势。语气是作者的语法,炼字,韵律顿挫,节奏把控。气势是情感的波动,积蓄,爆发。语气像是一个人的呼吸,睡得越好的人呼吸越匀称。失眠者的呼吸,则是很杂乱。好的语气,是好作品的基础,坏的语气,则像是文字上的失眠者。

而气势是作品的精气神,代表了作品的精神面貌。气势如果太弱,是难有豪迈之感的。女属阴势,男属阳势。所以说,李清照写不出李白的豪迈,不是水平问题,是女性与男性之间,先天的气势差异问题。

而所谓的脉,好文字背后两条脉。一条明,一条暗。明的是文字推进的脉,像是车轮在雪地压过的印记。这一条脉如果清晰,多半能保住作品的及格分数线。还有一条暗脉,是作者心里的那条脉,那条意识流动,似有似无的的脉。也就是人们说的,感觉。

明脉易理,暗脉难接。但是明眼人看来,明脉如果不能一脉到底,绝不是高手。暗脉顺着气势走下来,如果断了,不光作者自己知道,读者也知道。一旦断了,作品成不了上乘。

气脉二字,一直是古今文章,考量正宗的标尺。李白之所以在文学上如此成功,除了字面功夫,气脉上,无疑是汉文学里的绝顶正宗。他的诗文成教材,是必定的事情。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况阳春召我以烟景,大块假我以文章。

这种文学水准及境界,即便放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中,也令多少高手望尘莫及。

篇4: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高二作文

愁是忧愁的愁,予是自己。

是什么使我们的诗人如此忧愁呢?战火在喧嚣?分离的凄婉?还是别的什么……

《错误》是我与他结识的第一首诗,从此便喜欢上了婉约寂寞的他。

“我打江南走过”,简单的“江南”二字,将我带入了充满诗意在境地――蒙蒙的烟雨,翠绿的河岸,灵秀的山水,当然还有深闺里思念的人。然而,诗人心中的江南是消瘦的,留下的风景已变换了数旬,已经如莲花,在开开落落之间,只剩下一支干枯的荷梗兀立。

这该是怎样的季节呢?应该是春季吧!早春,一切都在等待中,东风滞留在遥远的地方,柳絮挂在柔柔的枝条中沉沉睡去,不管人间的等待和梦。在这样的季节里,在江南那小小的城市的一个阁楼中,一个女子的心扉紧闭,在幽深的青石小巷,笼罩着氤氲暮色,寂寞浸透深深的愁思。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这美丽的错误,是个五彩的幻觉,明明马蹄声近了,明明这达达的马蹄声向我的阁楼奔来了,明明是那熟悉的青石板的敲击声,偏偏,那是个过客。

他也只能是个过客。

这是他浪子无家可归的悲哀吗?

读着诗,仿佛看见一位身着蓝色长衫的诗人在远处烟雨朦胧中彳亍,脚下是一条寂寞的路,向两端无限遥远。两个方向的分离,是风,是雨,是夜的孤独。“花发多风雨,人生足离别。”风筝终是去了,残线空留手中。也许,今夜他的梦里,没有了相逢的风雨桥,没有了那守望的眼神,那个女子,只留一个转身离去决绝的背影,久久刻在心头。前路漫漫,风雨无常,别离也许是最好的答案。“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他惆怅着,观一幕烟云,吟一曲赋别。

这是否是他少年爱情花葬后的忧愁呢?

秋日夕阳下,他打远道而来,从遥远的异国,到温暖的故乡。窗外那山菊烂漫,可是游子那思乡眷恋的怒放?秋日风渐寒,正待回望间;多想跨出去,一步成乡愁。可这仅仅一步的乡愁,却也如酒般醇香,值得一生去回味。

故园何方?归期几何?

这便是他了,有着多愁善感世界、眷恋故土的游子。

郑先生的诗,久久不能做一个界定,仁侠酷似李白,情意曲折、欲说还休又仿佛柳永,自成一家余音袅袅。

郑先生有极高的古典文学修养,且擅长将中国的传统意识与西方的表现技巧相结合,避免了现代诗派内涵的缺失。

他的诗歌总是含着一种幽婉的古典韵味,美中透着淡淡的伤感,亦诗亦画亦心境。言语清丽而隽永,传达着他真实的孤独与梦想,一个标准的传统中国文人诗人。

我终是只能隔着无情的岁月,在人生的某个雨夜,倾听他穿越时空的达达马蹄声。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愁是忧愁的愁,予是自己。

篇5: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高二作文

苍茫云海间,剑光一闪,风舒云散。

仙客自天来,白袍一丈,气荡河山。

一袭白袍,一樽清酒,一柄长剑,独饮于庐山之上,蜀道之间。朦胧中,李白只能在这山巅之上,思念他逝去的盛唐。

后人称李白“诗仙”,仙者,从人从山也。李白并非仅仅纵情山水,而是他的才华,他独特的政治眼光,已经凌驾于世俗之上。他将盛唐的衰落看得一清二楚,他想说,但他又不愿再说——说了却又无人去听,随山风飘去,又何必费这口舌?

李白与杜甫,承下了一代诗风,在运河上游,太白楼上,一席美酒,就足以让济宁熠熠生辉。杜甫作为现实主义的集大成者,在民生疾苦中,他也看到了唐朝即将由盛转衰的危机。他悲叹民生,大抒国家之危难,民生之多艰。但该来的还是来了,大厦将倾,杜甫扶不起来,最终老病一身,郁郁而终。但是李白与杜甫不同,李白的情感都寄托在了游山玩水之中。他的诗文看似在抒发个人情怀但他的内心其实还系着朝廷,还系着自己曾满怀梦想踏入又仰天长叹步出的长安城。

开元末年,他在蜀道送别友人时,写下了一首《蜀道难》。一声声蜀道难的叹息,并没有惊起唐玄宗的盛世美梦。“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含蓄而锋利的笔芒,在朝廷眼中只是他的又一篇古风佳作,唐玄宗还沉浸在歌舞升平的繁华中,怎能读出这字里行间的倾颓之势?李白又一次无奈。每次叹息后,他都不愿再关注朝事,但他做不到,他的国家,他的盛唐,如何能像镜花水月一般烟消云散?心有不甘,情绪万千,只落得“长相思在长安”、“长相思摧心肝”。

历史的潮流注定大厦将倾,诗圣扶不住,诗仙也扶不住,安史之乱还是来了。唐朝由盛转衰的命运终究无法挽回。也难怪,唐朝的命运岂是一辈文人诗者所能改变的?而李白,在山水中走出来,看着这个满目疮痍的盛唐,哪里是盛唐,国家山河社稷恐怕都要易主。李白站了出来,“愿将腰下剑,真为斩楼兰”。他去投奔李璘,暂将微躯捐,但从他提着剑踏入军营的那一刻,唐朝没有由衰转盛,反倒是命运将李白与他的盛唐联在一起,推向了深渊。

梅花剑,淋上血滴,青白衫,沾上尘迹。他以为凭他自己就可以挽救大唐命运,可他就算有再娴熟的剑法,又怎能挡住历史的车轮。

李璘,叛变。一瞬间,风起云涌,梅花剑砰然落地,清酒浸透白襟。李白看透了盛唐的衰落危机,却没有看透这劫数无可避免。他提起剑顺流而下,泪花中,他隐约看见了年少仰天大笑出长安时的自己,现在他老了,不似少年时了,我辈岂不是蓬蒿人?大厦将倾我扶不助,家国无望我救不起。两岸猿声一声更比一声悲切,浮生若大梦一场,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舟上的人,这山间的风,这壮美的河山,这,都不堪一击。他彻底心灰意冷了,再次在山水间徘徊,“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他嘲笑自己的痴狂,明知人生如梦一场,他却执意把忠心奉上。那是他的朝廷,那是他的长安,是又怎样,鬓发已白,清酒已浊。

那夜的月是如此的明,潭中的水清澈透明,几十年来,他一定从来没见过这样空明的夜月,他蹲下身子,双手伸向水中的月亮,在这似有非有的月中,他一定看见了长安,又看见了唐皇。他可能没看到自己,否则怎会纵身跃入月下的河塘?

天上的星又亮起,星光穿过云雾,照亮山峰之巅。那有一人,一壶,一剑。盛唐不再,盛唐又依旧;你已不再,你又不朽,你,就是半个盛唐。

我最喜欢的诗人李白高二作文

篇6: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作文600字:李白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作文600字描写的是大诗人李白。开元三年(7),李白十五岁。已有诗赋多首,并得到一些社会名流的推崇与奖掖,开始从事社会干谒活动。

我最喜欢的一位诗人作文600字:李白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篇7:最喜欢的一位诗人李白作文

【李白的魅力】

灯下沏一杯茉莉花茶,茶香清幽氤氲。我坐在桌前,翻开李白的诗篇,走近千年之前的李白。绚丽多彩,豪迈瑰丽,李白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一悲一叹,无不从书页中一一跃出,闪现在我的眼前。

李白像是云中的仙子,裙袂飘飘,风骨清朗。凡是有酒香之处,必有李白驻足的身影。在野地,在别亭,在驿道边,或小酌,或豪饮。尽兴了,挥毫泼墨,不亦乐哉!“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让清风为你吹奏,素月伴你推怀换盏。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何其自信,好不痛快?

喜欢李白的人想尽办法宴请李白,于是就有了汪伦与李白的故事。汪伦踏歌相送,李白终于禁不住泪洒千行:“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对朋友也是一片挚诚,炽热如火啊!

可是对当地的权贵,李白又是一副真性情。当唐玄宗李隆基想要李白为他写诗为乐,李白故意似癫如狂,怒骂笑口真,嘲其所有,让皇帝的爱妃为他磨墨,让皇帝的重臣为他脱靴,弄得朝野皆惊,何其痛快淋漓!李白付之一笑,挥手一笔,顷刻间,一切皆灰飞烟灭,只剩下他,定格为永恒,刻进历史的长卷,随滔滔时光洪流雄浑而来,伴历史脚步,潇洒奔向未来……

而今,在高楼大厦里,一位11岁的小女孩正细细的看李白,读李白,品李白的诗,赏李白的魅力,如醉如痴……

夜已深,没有风,只有“滴答”的钟声相伴。茶香清幽,诗韵悠长,焕发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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