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精选18篇)由网友“静如诗悦”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从事某项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联合建立的,以发展专项产品产业化经营和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实体.
作 者:雒新昂 作者单位:白银市农牧局,甘肃白银,730900 刊 名:甘肃农业 英文刊名:GANSHU NONGYE 年,卷(期): “”(10) 分类号:F2 关键词:篇2: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办的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乡镇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和农产品商品化及农民市场观念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的逐步增强,在县乡两级和有关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已组建起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个,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生产同类产品为基础,以“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如上庄乡奶业合作社以乡奶牛养殖厂为依托,发展成员50家,养殖奶牛500余头,年销售收入200万元,户均增收25万元。
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由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农户参加,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如城郊乡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3000多个,围绕蔬菜产业,统一提供市场、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应农资、统一产品销售,连带周边农户26万户,发展无公害蔬菜近8万亩。
三是职能部门领办型。以“部门 协会 农户”为创办模式,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县农机局创建的农机协会,在去年“三夏”大忙期间,引进联合收割机近400台,为群众提供机收服务,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加快了农村收麦进度。
四是基层组织举办型。由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王庄镇根据当地社会治安和维护乡村道路发展的需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在村民中建立治安护路协会,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目前,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共发展成员6550名,带动农户43万户,占全县农户的286。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信息、技术、仓储、销售、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多个领域,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
(一)链接农民的“粘合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户聚结在一起,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专业化、技术专业化,打破了过去各自为战的局面,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县畜牧协会发展会员400余家,统一制定产品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销售价格,搞好对外宣传和产品推介营销,带动农户16万个。
(二)优势产业的“助推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足服务于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县棉纺织和城关、城郊、上港棉纺织协会,吸收会员70余家,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促进了全县棉纺织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县棉纺织企业发展到101家,有纱锭80万枚,织机5000台,年实现产值46亿元。溧河铺养牛信用担保协会按照“入会自愿、互相担保、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吸纳会员20户,带动农户150家,使全镇皮杂肉牛存栏数达到18万头。
(三)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为成员及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难觅、门路难找、技术难懂、产品难销等问题,成为新时期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沙堰镇贺庄村花生协会把从事花生种植、加工、销售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系列服务,拉长花生产业链条,带动农户800余户,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
(四)农产品销售的“信息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实施“订单农业”,开辟专业市场,在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间架起一座“金桥”,实现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产品积压问题。县蔬菜协会与央视七套节目和农业部信息中心合作,建立新野蔬菜专业网,对内对外发布产销信息、价格信息,使全县80的蔬菜销到县外。
(五)科技型农民的“孵化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合作,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加快了农业科技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王庄镇养羊协会先后聘请省、市、县养羊专家授课,下发技术资料15万份,推广应用新技术20多项,使全镇农民养羊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发展养殖示范区6个,养殖场119个、养殖大户180户。
(六)农民增收的“领头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成员和农民组成“联合舰队”,同船共渡,形成农民利益自我保护机制,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实际收入。王庄镇原有花生购销、加工大户40余家,农民经济人队伍300余人,一到花生收购季节,市场形势好时互相抢购抢销,市场形势差时竞相压级压价。花生协会成立后,与农户签订契约,无偿为会员、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服务,使全镇花生种植面积比原来扩大了3倍,交易额突破14亿元,花生种植、购销、加工户年均增收600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尚处在政府引导、试点示范的发展阶段,利益连接机制不紧,对农民的关联度弱,规范性程度差,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一些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工作中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到位,对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义和作用理解不深。二是发动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在引导发展、规范管理、加强扶持等方面投入精力较少。三是对怎样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进去,办成真正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组织,研究不够,办法不多。致使许多农民对这种新兴的合作经营方式持观望态度。
(二)内部建设亟待完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设计、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一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造成管理混乱。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或流于形式。内部控制制度欠缺,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三是不少专业合作组织在重大事项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会(社)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许多成员认为协会或合作社是领办部门或领导的事,不关心组织的发展,合作意识不强。大部分会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造成专业合作组织的不稳定因素。(三)合作层次较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由于利益连接松散,对成员的约束力太弱,成员只愿共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直接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管理体制不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明确一个总的管理机构,工商、民政、科协和业务主管部门虽然参与了管理,但由于职责不清,发展思路不明,管理体系不顺,组织机制松散,谁管谁都不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多头管理、无序管理,甚至管理挂空的状态。一旦发生问题和困难,难以得到及时协调解决。
(五)扶持力度较小。目前,我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底子薄,积累少,启动资金极为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引资能力较差,股份制还未全面形成,若不给予扶持,很难发挥作用,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
(六)成员素质较低。农民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由于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知识较少、政策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管理经验较为缺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显得不太适应。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单靠各级政府扶持和部门帮助,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组织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组织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
三、对策与建议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认为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地指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督、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教育引导,促进自我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组建办法和重大意义,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办法,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农贸流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党在农村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干部群众“充电”,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增强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能力。三要利用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树好典型,广泛宣传,通过活生生的发展实例提高广大农民自觉创办、共同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
(二)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
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二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风险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要按照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搞好其建立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会(社)员的利益,保证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四要促使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
农民专业合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政府适当的监督管理,不失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四)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蔬菜、畜牧、棉纺织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以创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股份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及信用联合体为主要模式,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股份成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6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挂靠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三是县、乡(镇)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供销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单位人员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四是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要针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积极创建治安协会、护路护林协会、劳务输出协会、水利协会、农机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3: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施了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形式的农业生产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发展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散”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市场需求,人们需要探索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农户开始尝试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这就逐步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鉴于这种情况,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该项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科学的组织形式。呼和浩特地区在经济区域划分中属于西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对滞后。普及和发展程度较低。这些与大部分西部地区的农业市场发展特征基本一致,具有较为鲜明的代表性。
一、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本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边发展边规范”的总体原则,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措施。截至6月底,呼和浩特地区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26家,较上年同期增长22.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数达到15356户;带动农户数达到67989户。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数量增幅明显,同时在不断地摸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组织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产业带。带动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促进了现代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发展。
例如。呼和浩特市润土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周边1500个温室大棚为依托,现已建成蔬菜示范基地70亩,其中蔬菜保护地示范区40亩,包括厚墙体温室15亩、中棚25亩、生态鱼池13亩、养殖禽畜舍600m2、农家院500m2、科技培训室及配送蔬菜车间1420m2、蔬菜保鲜库852m2,合作社现有社员56户。辐射带动周边乡村5000亩温室及露地蔬菜的种植,直接受益农户1000多户,新增就业岗位约500人。该社通过市场引导和科技扶持等手段协调和规划合作社生产,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推出多个档次的蔬菜产品。目前,该合作社已成为呼和浩特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合作伙伴,奠定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蔬菜种植主导地位。
(二)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
利用自身组织优势,通过与农业、科研、高校等部门的合作,特别是在呼和浩特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带动科技培训与科技示范活动,加快了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例如,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大部分合作组织每年都会对成员开办1至3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每年培训农民超过30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超过5000份。同时,还建立了无公害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从而把标准化的科技模式通过合作组织推广到农户手中。其中,托克托县大羊场胡萝卜生产合作社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较为突出。该社以蒙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由200户胡萝卜种植户自愿联合组成,有效带动了周边3823户农户。合作社与蒙川公司签订种植和销售订单,实行保护价收购,对社员采取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种植的方式,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产供销链条。
(三)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
通过统一经营,开拓市场,有效降低了生产交易成本,扩充了产品市场。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实现利润返还。使成员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在各个环节促进农民增收。
例如,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秀梅奶牛专业合作社,将81户社员的奶牛进行集中饲养、集中管理。,存栏奶牛数570余头,交售鲜奶1000余吨,实现销售总收入275万元。每公斤鲜奶平均比本地区市场中的非社员多收入0.2元,每头奶牛平均收入比非社员高1000元左右。
(四)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联合与合作,有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起到了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较好的弥补和完善作用,有效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例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素图林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为社员统一购买种子、无公害农药、安装沼气池、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并注册了统一的商标。定期请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或指导。同时,在销售上为社员提供统一包装、统一渠道、统一监测,实现了对社员的一条龙服务。
(五)减轻了政府管理压力
有效地将农户集中起来。并以此为基础传达政府对于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减少了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反馈给政府,增强了政府管理农业生产市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把一些应由市场主体体现的管理职能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顾全局、保服务。
篇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巧家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扶持下,呈发展壮大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以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基本县情
巧家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度52分至103度26分,北纬26度32分至27度25分。东北以牛栏江为界,与鲁甸县隔江相望;西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东、宁南、布拖、金阳四县毗邻;东南与会泽县、东川区接壤,从南到北长98公里,从东到西宽57公里,全县有总土地面积达324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达98.19%。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地处牛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相对高差3524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 特点,光、热、水资源丰富,县内主要产业是粮、烟、桑、冬早疏菜、畜牧业、矿业等。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58万(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4531元,人均有粮400公斤。20xx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1,539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214,98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仅371元。巧家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工业小县,农业山区县。由于自然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薄弱,支农及扶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历届县委、政府对支农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以推进“三农”为平台,以突出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xx8个(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入社成员达8666人,带动农户16316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48个,从事林业的6个,从事畜牧业的64个,从事农机服务的2个,从事植保服务的1个,从事其他的7个。在xx8个专业合作社中,证照登记(按农业部要求)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有30个,经营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有xx个,其中,实现社超(合作组织与超市)对接的1个,有自己注册商标的1个。按组建机构类型分:一是专业户带头领办型。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带头领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型。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协议,目前该类型的有1家,主要特点是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农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已有9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省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全县共争取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科技推广等)扶持资金415万元。到20xx年底已获得省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个,市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县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xx8个专业组织20xx年实现经营收入达2838万元,实现可分配收益963万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从而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速了农技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了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社掌握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享受新的发展成果。
四是拓宽了销售渠道。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配,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五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发展规模有限,服务层次较低。由于全县地处山区,受交通、信息的限制,农民对专业合作社发展认识不足,一提入社,心有余悸,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没有信心。土地分散,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所有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联系均为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二)缺乏领头人才,成员投资困难。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真正能够在本地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生产的领头人很难找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从零开始,要依靠成员入股筹集发展资金,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很难筹集到起步资金,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举步维艰。
(三)缺乏管理经验,运作不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规范化建设问题,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都是模仿外地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有些不切合本地实际,有些在管理上比较凌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监管体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切实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强引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验,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发展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使组织成员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注重相互衔接,搭建发展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既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零星生产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积极争取“红色股份”、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要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培训的机会,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等的培训,培养合作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篇5: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8月11日—16日,市政协副主席田满华率部分市政协委员就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看现场、听介绍、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20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织达到402家,其中六枝特区xx6家、盘县1xx家、水城县72家、钟山区82家,从事种植业的246家、从事养殖业的xx7家、其他类型的29家,较的293家增加109家,入社(会)人数1.76万人,带动农户3.5万户,注册资本金28585万元,较718.5万元,增长266.7%。
当前,全市农业发展正处于 “围绕特色抓转型、围绕产业抓发展、围绕园区抓突破”,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小康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外联市场、信息、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内联农民、土地、劳动力和社区建设的'作用,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抓手。市、县(特区、区)政府和农业部门一直把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和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市农委下发了“千村千社”实施方案,拟于前完成一村一社、全市建设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六枝提出了“十百千”工程,拟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十个亿元产值龙头企业、一百个500万元产值的合作社、一千个100万产值的家庭农场。盘县提出了合作社与产业结合,依托龙头发展、依托基层党组织发展、围绕大户发展的思路。
(二)多形式发展,大户带动型效果明显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基层组织+协会、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由企业转产和返乡能人为投资主体的大户带动型成为主流。这一形态的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总量上的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增强,给缺乏信息、技术、资金的广大农村带去了新的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同时,由于这些大户(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强,拥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建设起点和标准较高,能尽快带领合作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上规模、出品牌,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涌现出如六枝特区道地种植养殖合作社、龙滩村特色养殖合作社、盘县哒啦仙谷种植养殖合作社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生产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生产效益好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种养加结合,发展思路新突破
种养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是充分利用废弃物、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途径。但随着化学农业、石油农业的发展,传统的有机循环农业形式受到了冲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初期,往往以单一的种植或养殖作为联结点,农村污染、环境保护、农业增效方面缺少了统筹发展的纽带。此次调研中看到,绝大部分合作社都采用了种养结合的生产模式。如原本以种植为主的坡上马铃薯协会开始发展林下养鸡、养猪、养牛等产业,并新组建了合作社。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在产业发展思路上有了新的突破,已从过去单一的种植、养殖、销售、技术服务等形式转变为种养结合、多业共举、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合作社合作的内容和领域已得到延伸。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我市生态保护、优质农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沼气工程设施、自动化清理粪便、有机肥使用等方面,开展集中养殖的合作社都进行了配套设计和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它具有联结市场、农民和政策扶持的特点,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发起人(大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内涵、本质及其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对加入组织的农民群众,仅仅向他们支付土地租金和作为务工人员对待;二是实际是企业行为,为了获得有关政策支持,挂名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流是大户(企业)带动型,在资金投入上,大户(企业)占有绝对优势,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地位有限,可参与分配的资源也很有限。企业(大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较松散,多为简单的买卖或租用关系,缺乏紧密的合作基础、缺乏共同发展的动力,尚未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这一现象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的本质和本义有一定的偏离,特别是政策支持缺乏管理,政策资金被大户(企业)的少数发起人作为增资股份后,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增加、发展的意识得不到增强、参与的程度得不到深化,必然有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成效。
(二)总体水平不高,组织化程度低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起步慢、规模小、实力弱、重创建轻规范。有的合作社虽然召开了成员大会、选举了理事长、监事会,也制定了章程,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多流于形式。家长制、财务不透明、多年不分红等现象,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建设规模和带动能力。有的发起人,把争取到的项目投资和政策补助看成个人(或原始股东)的增资或固定资产,对以土地和劳动力作为股份进入合作社的普通农户,不通报资金来源、不公示收支情况、不解释年度经营收益,分红机制没有明确公信的方法,退出机制方面没有较好地体现利益分配。这样必将引来农户对合作社的发展缺乏信心和信任,成为阻碍发展的因素。有的农户,仅把合作社当作获取土地租金和打工的企业,在向合作社提供产品时有的参假使假,这必然影响合作社的品牌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也影响了发起人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或组成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只懂得种植或养殖某一方面的技能,在市场拓展方面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些情况反映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水平不高、带动力不强是一个普遍性问题。
(三)管理体系待完善,资金扶持需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很多职能部门兼有支持和管理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多头管理,没有统筹管理部门的情况。在调研中了解到,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都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信息、技术和有关产地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在座谈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执行情况、财务报表和分配情况、资金扶持措施等方面没有听到相关部门的具体汇报,县级的综合汇报材料中也没有具体体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存在缺位的情况。同时,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技术人才。现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一是人员不足,特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二是在编不在岗、精力分散。这些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顺利发展,不能很好地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四)土地、融资问题多,影响规模扩大
土地流转难、融资难成为反映较多的两个问题。对于土地流转,有的乡镇提出请求上级给予定价、出台流转政策,有的业主反映与农户在土地面积和租金上争议较大,大部分合作社反映在与金融机构的接洽中、拿不出可以抵押的资产。这些问题其实已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它将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和市场品牌的建设。
三、建议
(一)依法引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根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依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经济体。工作中,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点,一是让农民了解在合作经济组织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让发起人或理事成员认识到应承担的、带领所有成员致富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把群众会、村民集体决定、典型示范带动等工作做实,增强参与意识。理顺市、县、乡三级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完善扶持政策,在税收政策、财政以奖代补、融资平台、风险投资基金、保险等方面研究制定统一实施方案。拟定年度扶持专项,在项目申报、项目受益成员、项目监管程序等方面形成制度,正确处理好大户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升农户受益比例和权重。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管理体系不完善、资金扶持不足等问题
(二)加强调研,解决土地流转和融资难问题
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方向、合作社与农户的合作方式、以及融资等不是独立的问题,它们相互关联,需要系统、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才能制定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法。在项目支持时,应将项目资金作为社员的股金投入,就能提高农户参与发展、参与管理的意识和发挥平衡分配的作用,必然提高农户土地入股的意愿,可缓解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对合作社拟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养殖圈舍等设施,研究制定合理的农用地转工业用地指标和缴费标准,指导合作社完成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可缓解融资抵押难的问题。因此,一是要开展土地流转问题的专题调研,多听听农民的诉求,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出台有利于产业上规模、有利于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操作的技术性方案。二是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形成与评估、信用评级等工作的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抵押物缺乏,融资难的问题。
(三)强化推动,用典型示范带动规范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形式上,大户带动型有其发展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中应进一步的加以分析总结,学习借鉴市内外的成功典型经验,扶持完善和发展一批好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适应新形势,以发展家庭农场作为突破口,把家庭农场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重点打造,形成“大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基地)+农民”的模式,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户的参与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把人才培训作为重要抓手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市场经济规模、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但作为一个民营集体的经济体,决定了其在占有人才资源方面的弱势。为了更好地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支撑力,建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出台《六盘水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六盘水市鼓励农业技术干部支持或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现有农业人才资源的利用率、创造能力。切实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
篇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绩效评价
摘 要: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比较快速,但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研究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寻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析了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模式,并以呼和浩特为例,借助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模式进行了效率评价,寻找有利于地区发展的创新性模式。
关键词:中级职称论文,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DEA(数据包络分析),效率评价
1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概述
1.1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由于历史条件、自然条件和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技术水平和社会发展基础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带[1]。由于西部地区受经济增长水平、历史发展等各方面的限制,该地区发展农业合作的主要形式以专业协会居多。西部地区的6个省份宁夏、四川、云南、甘肃、贵州、内蒙古,其中,在贵州、内蒙古地区发展合作社的比例较低,分别占17.78%、16.19%。甘肃地区发展合作社的比例最低,专业合作社数量占总数量才只有11.09%,而对于每一个地区来说,典型的、组建长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占比例则会更低。由此可见,我国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明显偏低。
1.2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1 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资源成立的组织,他们的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自家土地、资金等作为参股形式,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劳动力能力及技术等也作为参股主要形式,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是这些形式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2-3]。
1.2.2 利益分享出现偏失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间在利益分享过程中通常存在这样的特征,诸如非公平、非均等及共同利益受损等特征。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来说,他们的合法利益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更加严重的是利益分配不均衡,但是却没有有效的诉求手段,同时有一些经济组织只对贡献较大者的利益较强保护,对外围成员的利益却视而不见,因此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在利益分享过程中的偏失。
1.2.3 内部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出现产权不明晰、章程不规范及合作的基础比较薄弱等问题,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在利益分配时出现分歧和不明确性,甚至引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的矛盾和滞后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制约的作用[4-5]。
篇7: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绩效评价
当前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可以分为政府主导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和农民自发组织模式3种:
2.1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指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以行政力量推动,组织专业大户和农户自愿参加的自上而下建立的“官民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由政府部门派遣涉农的技术、信息、经济部门的少量骨干,与农民共同组织“农业服务协会”,围绕着主导产品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该形式在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之初最为常见,政府主导模式具体包括政府直接领导形式、有政府背景的公司加农户形式、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形式及农业协会加农户形式等。
2.2 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即“公司+协会+农户”模式。呼和浩特地区一部分经济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属于该模式。具体运作是:依托公司兴办协会,公司负责提供良种、种苗、农资、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公司是协会的经营决策者,有绝对的权威性。农民与公司形成利益联盟,协会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运作,农民的利益是有限最大化,受公司与会员双方博弈的影响,这种模式中的公司对协会有强烈的需求动机,农户的需求动机较差。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当地的龙头企业为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直接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并为农户提供优良品种、聘请技术人员等项服务。例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乡素有种植青尖椒的传统经验,而当地的脱水蔬菜企业又需要大量原料,但是由于缺乏种植者与加工企业之间有效的协作,企业常常处于半饥半饱状态,企业开工不足,农民种植青尖椒收益不稳定。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业部门指导乌兰乡当地两家脱水菜生产企业牵头组织周边几个村的农户,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形式,发展脱水青椒、豆角等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既保证了农民的收入,也更加稳定了企业的原料基地。笔者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调研时了解到,一家番茄加工企业从农户处收购番茄的价格为每吨350元人民币,番茄酱出口价格为每吨700美元,按照番茄与番茄酱7∶1的产出比例,加工企业的利润占整个产业链条收益的50%。
2.3 农民自发组织模式
农民自发模式主要是指由农民围绕某一农业产业或农产品,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宗旨自发组建的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主要包括:科技能人加散户形式、合作社一体化运作形式。
2.3.1 科技能人加散户形式
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用地数量减少,且农业用地效益不高,加之工农业巨大的剪刀差,使得农用地投入相对不足和开发程度偏低,由此可见,农民必须要想办法让土地增加产量[6]。一般情况下,当产业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为了解决籽种、技术、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种植大户带头将农户组织起来,共同为这项产业的发展谋求新的出路。例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的韭菜协会,就是在当地韭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韭菜的品种、技术、病虫害防治及市场销售等一系列问题开始出现,从而制约着新华镇韭菜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情况下,由当地种植也大户牵头组建的。在几家种植大户牵头建立合作社后,合作组织对选种、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都有了积极性和更有效措施,合作社吸引当地许多种植散户加入其中,目前已形成300余公顷的生产规模,年创产值4 000多万元。
篇8: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地调查报告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问题是“三农”工作的重大课题。带着这个问题,最近,我就**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农村经济体制转型的基本方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最佳载体。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作用 近些年来,随着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了一批以农民为主体、以民办为核心、以利益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以章程为依据、以增收为目的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全市的情况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处于从萌芽阶段向加速发展阶段转换的关键时期,尽管起步较晚,但近几年也获得了一定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56个,其中已登记注册的242个,占68%;会(社)员13.6万人,带动农户18万多户,占农业总户数的14.3%。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促进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从我市的实践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 一是能够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集中生产要素,实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通过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与交易成本;通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从而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澧县蜂业协会通过提供蜂资供应与信息服务等措施,为蜂农节约40%的成本。,在欧美限制中国蜂蜜出口的不利条件下,及时引导蜂农调整生产标准,打破技术壁垒,全县蜂业仍实现增收230多万元。鼎城区中河口镇榨菜协会引导农户发展规模生产,签订购销订单,减少了因市场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了菜农稳定增收。全镇种植榨菜2万多亩,年创产值8000多万元,户平增收近元。据统计,全市20各类合作组织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200多元,比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300多元。 二是能够带领农民走出“小农”。农村的第一步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小农”的回归,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只有第二步改革才是“小农”生产的突破,是向市场化、化迈进的关键一步。而市场化、化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各种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发达。因为合作组织架起了千家万户经营与千变万化市场的桥梁,使会员告别了一家一户的提篮小卖,走向了统一高效的市场,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个载体,农民由分散走向联合,由单一的生产者变为生产经营者,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摆脱了“小农”束缚,实现了规模经营,真正走向市场。石门县柑橘协会以“找橘农结亲、给橘商联姻、帮橘农致富、为橘业添薪”为宗旨,通过完善产销服务,开拓县外市场,不仅使石门柑橘在国内市场有较高占有率,而且远销欧美等10多个国家,去年出口柑橘1.6万吨,实现鲜果收入2.67亿元。正是由于协会的牵引,石门柑橘产业才得以放手做大做强。 三是能够加速推进产业升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同一产业进行劳动、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促进分工分业,因而产业化程度提高,专业人才多,专业技术强,专业信息灵,与市场紧,有利于产业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由单一到复合,由平面扩张到深度拓展的转变,走出一条由大户到大产业,由统一技术到统一标准,由大品牌到大集团的产业升级之路。市珍珠协会一手抓资源培育,一手抓产业开发,扩大了产业规模,提升了产业档次,全市珍珠养殖面积发展到31.7万亩,带动珍珠养殖户2万多户,创产值5个亿,我市成为全国最大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桃源县三江养殖合作社走“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子,吸纳养殖专业户300多个,年存笼蛋鸡70万羽,年产鸡蛋728万公斤,成为湖南省最大的蛋鸡养殖基地。临澧县清水鸭养殖协会通过实行“五个统一”(统一供应鸭苗,统一配送饲料,统一防疫检疫,统一销售和统一标准),打造出了 “洞庭清水鸭”知名品牌,并获得了绿色认证。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办加工企业38家,年产值3.9亿元,创国家级农业品牌17个,省级金奖17个,银奖22个,获得国家绿色认证19个。 四是能够提高政府领导农业效率。长期以来,政府在领导农业中管得过宽,管得过死,直接干预农业生产,往往是政府号召调什么,市场就多什么,农民就亏什么,既影响了政府领导农业的效率,又损坏了政府自身的形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使政府找到了调控农业的有效载体,能很好地解决政府“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龙头企业“办”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干”不了的许多问题,使政府走出了以往用计划经济思维抓调整,只决策不负责,政府和农民各搞一套,“官逼民富,民没有富,官被逼到墙角”的怪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把广大基层干部从大量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服务、办实事。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所以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发挥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分析,主要原因三: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与市场经济有很强的.共生性、共存性,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真正意义上农民自己的组织,是当前比较合理的农民权益保障和利益表达机制。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其它组织比优势明显:与行政组织比,能克服过多行政干预和计划经济惯性,更有效地组织农民按市场规律进行生产经营。与龙头企业牵头比,能有效摆脱受制于龙头企业的从属地位,自主进入市场。与分散经营比,更能有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各级政府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高度出发,把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广大农民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的又一次伟大探索。各级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协调、服务和扶持,在具体工作中帮助完善组织、创新机制、优化环境,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真正建成引领农民致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1.把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为确保其健康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要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能改变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不能干预农民家庭经营和自主经营。二是坚持“自愿、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是前提,不强扭、不捏合;民办是本质,要按照农民的合作愿望,以农民为主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作;民管是关键,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民受益是核心,要通过合作经营获取最大效益,并按照惠顾返还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就是要围绕主导产业、拳头产品、优势资源分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到因地制宜,不定模式、不定规模、不定框框、不搞“一刀切”,让农民自己抉择,多领域、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四是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形势下的体制和制度创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级政府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下指标,分任务,搞运动,而要调查研究,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做到因势利导、稳步推进。 2.指导农民探索专业合作组织的多种形式。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生产力水平很不一致,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各地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选择发展模式。从各地实践看:可以选择农民合作创办型。就是通过专业生产经营大户、经营能手和科技人员牵头组建合作组织,在一定区域内联合其他生产专业户或农户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营销。可以选择龙头企业带动型。就是依托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公司)建立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或订单,合作组织向农民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农户按照标准生产,实行产品回收。可以选择社区合作型。主要是在社区组织基础上进行专业合作制改造而组建的合作组织,将单纯的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为集资源开发、经营管理、技术指导和资金服务为一体,开展统购统销等综合服务。可以选择能人领办型。就是以城乡经济能人为主领办的合作组织。这种组织形式由于牵头人经济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各种经济关系比较多,接受新生事物能力比较强,虽然出现时间不长,但效果很明显。总之,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的选择。 3.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调各种关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调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合作组织与内部成员的关系。合作组织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最大限度为成员服务,增加成员收入为已任。内部成员要严格按照专业合作社章程办事,自觉履行相应义务,维护组织权威。二是合作组织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发展合作组织,政府部门不能包办代替、行政干预、拦关设卡,而要出台优惠政策,制定扶持措施,帮助完善管理,搞好协调服务,“扶上马、送一程”,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三是合作组织与农村基层组织的关系。农村基层党政组织主要是加强对合作组织的指导、协调、服务和扶持,专业合作组织按市场运作、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在政策扶持上坚持“七个优先”:各级财政每年优先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创造品牌,提高带动能力;优先对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组织制订的项目,给予适当补助或贷款贴息;各级金融机构要在授信基础上,适当放宽贷款抵押担保条件,优先给予贷款支持;优先为协会会员提供农业生产和经营信息服务;优先为协会会员提供生产和经营的场所,凡创办加工、流通企业的建设用地,可以依法优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建设用地优先安排指标,其级差地租经批准后予以全额先缴后返;优先为协会会员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优先为协会会员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具体问题。总之,要通过各个环节的优质服务,各项优惠政策的有力刺激,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篇9: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架起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近年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我市涌现出一批农民自发成立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弱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为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需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作用。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至年底全市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1055个,拥有成员14.3万人,辐射带动农户20.1万户。其中运行较好的合作组织(成员30人以上,辐射带动50户农民以上)464个。2004年,全市农村合作组织共代销农产品59万吨,代购农用物资3.75万吨,年内销售收入达到7.89亿元,盈余5616万元,组织成员人均增收500元以上,比其他农户收入高出10~15%。历城区张而草莓协会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百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章丘市食用菌协会连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农研会”。从组织方式看,我市农村合作组织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以运行较好的464个合作组织为样本分析,下同): 一是大户领办型 。由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这类合作组织共有327个,占总数的70.5%。比较典型的是济阳县孙耿镇东盐村养猪协会,该协会9月由养猪大户刘成海发起组建,现已发展会员400多个,带动章丘、商河、临邑、齐河等地的养猪大户2000多户。协会与济南、上海等地的几家大型猪肉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年销售商品猪3万多头,会员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二是农技部门领办型 。依托乡镇农技服务部门建立,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这类合作组织有63个,占13.6%。如平阴县平阴镇肉羊合作社,4月由镇畜牧兽医站牵头组建,现已发展社员600户,户均增收5000多元,群众和社员赞誉“入社养羊,一只保吃粮、五只上学堂、十只盖新房、百只奔小康”。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 。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个,占3.4%。如槐荫区蔬菜加工协同协会,由樱龙食品公司牵头兴办,发展会员120个,以订单形式组织1000多户农民联合生产、加工、销售圆葱、牛蒡等蔬菜,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 四是专业协会型 。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经政府部门审批或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立,对内提供技术指导,对外推销产品、开拓市场。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有28个,占总数的6.0%。如组建的历城区董家镇张而草莓协会,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等国内20个大中城市,现有会员200个,日均销售草莓4-5万斤,会员户均年收入4.5万元。 五是股份合作型 。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立,对外一般称为公司。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30个,占总数的6.5%。如长清区万德种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现有社员8000多户,合作社资本总额71.66万元,分8334个股份,每股50元,集体入股3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建立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玉米制种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制种基地3万亩,社员户均增收1000多元。 综上所述的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盘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社会不同层面对合作组织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合作制过时论”、“经济条件论”等错误看法。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村级组织认为合作组织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许多实际困难还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同时,少数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组织是“重新入社”,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 2、管理比较混乱 。目前合作组织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许多合作组织由于怕麻烦、怕“双重收税”不愿登记。全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只有126个,仅占总数的27.2%,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0个,占登记总数的31.7%;在民政部门登记的'63个,占50%;在农业部门登记的23个,占18.3%,登记的名称也不尽规范。这就使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自身的合法性令人质疑,其市场主体地位在交易中也不被认可。 3、内部运作不规范 。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引导,合作组织在内部运行机制上呈现多样性。一是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章程,只签订了协议或合同。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三是与社员利益联结不紧密,组织成员眼前利益较重,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缺乏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4、外部环境不宽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关心、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力度还很不够,缺少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上级的一些扶持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由于多数合作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博弈中发展缓慢。 三、对策与措施 农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亟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1、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对现行的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家庭经营“两个不能有效对接”,即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分散生产与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不能有效对接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不健全、工作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合作组织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服务中,把最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成果带给农民,有效弥补了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解决了单家独户 “ 办 ” 不了,基层组织 “ 统 ” 不了,政府部门 “ 包 ” 不了的诸多难题。各级各部门应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关心、支持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扶持合作组织发展,农民受益最直接。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我市《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合作组织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税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和落实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今年可选择10个运作较规范、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合作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提高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整体水平。 3、强化引导与服务 。市里应设立专门的领导协调机构,帮助合作组织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依托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成立合作组织。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合作组织建立规范的章程,具备条件的要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组织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员素质,拓展发展空间。畜牧、水利、林业、供销等有关部门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对本行业的合作组织搞好指导和服务;财政、工商、民政、税务、金融、交通等部门也应主动配合,共同为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篇10: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截止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65个,会员人数129103人。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944个,占64%。养殖业321个,占22%。其他200个,占14%;从会员所在区域看,乡内1375个,占94%。跨乡或跨县90个,占6%;从服务形式看,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专业大户牵头型。即由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积极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协会+农户”的运行机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就是由刘振强等16位农民经纪人发起组建,会员现已发展到310人。连续几年来,协会所经销的打瓜籽、豆类、羊毛等农副、畜产品占到全乡的85%以上。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生猪协会由8户从事养猪、贩猪的养殖大户自发成立,会员 132户,带动400多户农民发展养猪。高峰期每天外销生猪120多头,销售范围由昌吉、乌市扩大到青海、西藏等省区。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
三是主导产品带动型。以某一农产品为主,成立专业协会,建章立制,连结分散农户,形成“主导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玛纳斯县头工乡养鸡协会,以注册的绿色无污染的“天羽”牌禽蛋为纽带,带动256户养殖专业户。巴里坤县气候独特,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19该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成立以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使马铃薯亩均产量由过去的2吨提高到3.5吨。目前拥有会员2278人,种植面积达8000亩,年销售收入570万元,带动周边乡镇农户2500余户。洛浦县吉牙乡围绕民族特色产品艾得莱丝绸,专门成立了艾得莱丝绸协会,通过技能培训、能人经济、大户带小户、龙头带一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册了“吉牙丽人”牌商标,产品打入新疆各地市场,还远销中亚、日本等国家。
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
五是股份合作型。即由农户、集体和企业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建立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鄯善县辟展乡克其克依村11户养殖户出资70万元,贷款40万元,成立了养殖合作社。20,共育肥牛羊5086头(只),销售皮张2.8万张,年纯收入39.6万元。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托洪台村120户农户集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冷水渔养殖合作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精米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60万元,县、乡供销社出资170万元创办的。
六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兴办。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由库尔勒市副食办牵头创办。目前拥有会员200余人,2个经济实体,12个蔬菜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达220万元。昌吉州奶农协会、呼图壁县二十里店乡养牛协会、阜康市三工乡蟠桃协会等,都是由政府发起组织,农民自愿入会,主管领导任协会负责人。
二、各地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积极引导,大力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尤其在我区尚处起步阶段,就更离不开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组织推动和大力支持。以来,巴州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通过包乡住村、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无偿给养殖协会提供场地,政府出资组织协会负责人、村干部、农村大户、农民经纪人到内地考察学习,农业技术部门优先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服务等。塔城地区今年年初在地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出台了准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登记、注册部门放宽政策、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阿克苏地区地委、行署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营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引导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要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金、销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阿勒泰地区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每个县级领导联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直帮扶单位和乡包村领导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具体指导和扶持,通过抓项目、抓产业、抓服务,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克州出台了四条优惠政策:(1)每年县(市)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引进、人员培训、农产品促销等,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2)对发展较快、有突出成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土地在流转中给予优先解决;(4)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沙雅县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海楼乡马鹿养殖协会发展,规定马鹿养殖户每户可划拨养殖场地3―5亩、种植饲料用地3亩,只需交纳水费,减免其他上交费用,大大调动了马鹿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规模生产。
(二)试点示范,典型引路
,我区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专业协会和哈密市大泉湾乡棉花协会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其中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协会于年12月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今年,自治区又有三家专业协会被列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同时,全区性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原则上每个地州确定一个试点县。巴州从20起,先后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库尔勒市、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选择了10多个示范点,建成了一批可看、可学、有效益的样板。塔城地区采取试点先行、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办法,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的48个稳步发展到的200个。吐鲁番市选择畜牧业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的艾丁湖乡作为养殖协会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目前全市共有养殖协会11个,协会会员5496名,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7%。洛浦县吉牙乡艾得莱丝绸协会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挥10个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头推动作用,全乡织绸户现已发展到1500户,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创收110元。
(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我区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采取“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方式,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搞好信贷服务。吐鲁番市养殖协会积极配合农行、信用社等部门做好信贷工作,主动参与三种担保、四级推荐、五星级信用等级评定。一是积极试行养殖协会会员联保制。实行小户与小户捆绑联保、中户与小户互保、大户为中、小户担保的方式。二是坚持四级推荐制。在本人书面提出贷款申请的前提下,坚持担保大户、村民小组、村委会、养殖协会四级层层把关审查。三是在重点乡镇、村和农户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由养殖协会和农行、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贷款信用A、B、C、D、E“五星级”标准,凡评为C级以上标准的农户,可直接在农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该市艾丁湖乡牛羊育肥贷款额年为350万元,2003年增加到1780万元,增长了4.1倍,全乡人均占有贷款741.6元。全年出栏牲畜2000年为11万头(只),2003年达42万头(只),增长了2.8倍。目前该乡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以上。昌吉市番茄协会一方面主动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贷款资金,另一方面积极与加工企业协商,由企业为农民解决一部分资金,以保证种植户的正常生产。2003年春季,协会共为农民解决贷款13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今年共为农民担保贷款365.5万元。
2.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制定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配备8名技术人员,定期向农民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田间管理方法,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培训农民8000人次。巴里坤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和科技人员到田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来自本网-,仅供学习,请注明出处。
篇11: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截止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65个,会员人数129103人。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944个,占64%。养殖业321个,占22%。其他200个,占14%;从会员所在区域看,乡内1375个,占94%。跨乡或跨县90个,占6%;从服务形式看,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专业大户牵头型。即由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积极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协会+农户”的运行机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就是由刘振强等16位农民经纪人发起组建,会员现已发展到310人。连续几年来,协会所经销的打瓜籽、豆类、羊毛等农副、畜产品占到全乡的85%以上。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生猪协会由8户从事养猪、贩猪的养殖大户自发成立,会员 132户,带动400多户农民发展养猪。高峰期每天外销生猪120多头,销售范围由昌吉、乌市扩大到青海、西藏等省区。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 三是主导产品带动型。以某一农产品为主,成立专业协会,建章立制,连结分散农户,形成“主导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玛纳斯县头工乡养鸡协会,以注册的绿色无污染的“天羽”牌禽蛋为纽带,带动256户养殖专业户。巴里坤县气候独特,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该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成立以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使马铃薯亩均产量由过去的2吨提高到3.5吨。目前拥有会员2278人,种植面积达8000亩,年销售收入570万元,带动周边乡镇农户2500余户。洛浦县吉牙乡围绕民族特色产品艾得莱丝绸,专门成立了艾得莱丝绸协会,通过技能培训、能人经济、大户带小户、龙头带一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册了“吉牙丽人”牌商标,产品打入新疆各地市场,还远销中亚、日本等国家。 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 五是股份合作型。即由农户、集体和企业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建立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鄯善县辟展乡克其克依村11户养殖户出资70万元,贷款40万元,成立了养殖合作社。,共育肥牛羊5086头(只),销售皮张2.8万张,年纯收入39.6万元。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托洪台村120户农户集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冷水渔养殖合作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精米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60万元,县、乡供销社出资170万元创办的。 六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兴办。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由库尔勒市副食办牵头创办。目前拥有会员200余人,2个经济实体,12个蔬菜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达220万元。昌吉州奶农协会、呼图壁县二十里店乡养牛协会、阜康市三工乡蟠桃协会等,都是由政府发起组织,农民自愿入会,主管领导任协会负责人。 二、各地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积极引导,大力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尤其在我区尚处起步阶段,就更离不开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组织推动和大力支持。2000年以来,巴州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通过包乡住村、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无偿给养殖协会提供场地,政府出资组织协会负责人、村干部、农村大户、农民经纪人到内地考察学习,农业技术部门优先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服务等。塔城地区今年年初在地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出台了准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登记、注册部门放宽政策、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阿克苏地区地委、行署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营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引导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要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金、销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阿勒泰地区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每个县级领导联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直帮扶单位和乡包村领导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具体指导和扶持,通过抓项目、抓产业、抓服务,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克州出台了四条优惠政策:(1)每年县(市)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引进、人员培训、农产品促销等,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2)对发展较快、有突出成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土地在流转中给予优先解决;(4)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沙雅县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海楼乡马鹿养殖协会发展,规定马鹿养殖户每户可划拨养殖场地3―5亩、种植饲料用地3亩,只需交纳水费,减免其他上交费用,大大调动了马鹿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规模生产。 (二)试点示范,典型引路 20,我区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专业协会和哈密市大泉湾乡棉花协会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其中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协会于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今年,自治区又有三家专业协会被列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同时,全区性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原则上每个地州确定一个试点县。巴州从2000年起,先后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库尔勒市、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选择了10多个示范点,建成了一批可看、可学、有效益的样板。塔城地区采取试点先行、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办法,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20的48个稳步发展到20的200个。吐鲁番市选择畜牧业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的艾丁湖乡作为养殖协会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目前全市共有养殖协会11个,协会会员5496名,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7%。洛浦县吉牙乡艾得莱丝绸协会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挥10个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头推动作用,全乡织绸户现已发展到1500户,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创收110元。 (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我区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采取“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方式,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搞好信贷服务。吐鲁番市养殖协会积极配合农行、信用社等部门做好信贷工作,主动参与三种担保、四级推荐、五星级信用等级评定。一是积极试行养殖协会会员联保制。实行小户与小户捆绑联保、中户与小户互保、大户为中、小户担保的方式。二是坚持四级推荐制。在本人书面提出贷款申请的前提下,坚持担保大户、村民小组、村委会、养殖协会四级层层把关审查。三是在重点乡镇、村和农户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由养殖协会和农行、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贷款信用A、B、C、D、E“五星级”标准,凡评为C级以上标准的农户,可直接在农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该市艾丁湖乡牛羊育肥贷款额2000年为350万元,2003年增加到1780万元,增长了4.1倍,全乡人均占有贷款741.6元。全年出栏牲畜2000年为11万头(只),2003年达42万头(只),增长了2.8倍。目前该乡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以上。昌吉市番茄协会一方面主动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贷款资金,另一方面积极与加工企业协商,由企业为农民解决一部分资金,以保证种植户的.正常生产。2003年春季,协会共为农民解决贷款13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今年共为农民担保贷款365.5万元。 2.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制定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配备8名技术人员,定期向农民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田间管理方法,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培训农民8000人次。巴里坤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和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生产,传授科学管理技术,先后召开大型现场观摩会8次,举办专题培训班20余次,培训技术骨干4000余人次,编发科技宣传资料8000多份。乌鲁木齐县青格达湖乡食用菌协会把农村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和“土专家”、种植能手、科技创富户组织起来,每年适时召开一、两次经验交流会,推广实用新技术,发挥老户带新户、种植能手带动一般户的传、帮、带作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3.提供生产资料代购服务。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阿克苏地区不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为农户购进化肥、农药、地膜等生产资料,这样既能争取价格上的优惠,又能保证质量,同时为农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开支。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通过下属的绿色蔬菜农资有限公司在基地的10个销售服务点,向农户提供化肥800吨,农药60吨,地膜50吨,为农户节约开支1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积极与乡供销社协商,按“先用后付款、涨价按原价、跌价按现价”的原则,为协会会员提供农用肥、地膜等生资服务。年,共发放化肥1000多吨。 4.疏通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带领农民闯市场,与区内外多家客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经协会直接销往区内外。2003年,协会产品销售价格每公斤高于当地市场价0.1―0.2元,仅此一项,为农民增收200多万元。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成立了英康果蔬配送公司,有一支60余人的营销队伍,配备了10多辆送货车,会员生产的蔬菜由协会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2元的价格全部包销。日销售量达70吨,日销售额10.5万元。除定点销往库尔勒市各大市场、酒店宾馆、石油基地、学校等50多个单位外,还远销乌市庆凌果菜批发市场、北园春蔬菜市场及克拉玛依、石河子、昌吉、米泉等地。2003年,协会通过英康公司为会员销售蔬菜22300吨,会员人均收入较上年增加667元。昌吉市番茄协会与加工企业签订了严格的购销合同,规定了最低保护价。在果熟旺季,派技术人员参与收购,首先保证收购会员的产品,防止企业压级压价。同时,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为会员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去年通过协调种子赊销、运费价格、过路费、过桥费、信息服务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等,为会员节省开支70多万元。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因此,各地在抓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去年年初,自治区农经局就专门下发了《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登记和管理试行办法》。今年3月,又拟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塔城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农民经纪人表彰办法及合作社、协会、经纪人联合会示范章程。阿克苏地区出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作标准,明确规定了5条。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狠抓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三会制度”。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协会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目前尽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章程,但有不少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虽有但未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生产经营当中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济效益不高,未实行二次利润分配。 (三)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签订定单和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不少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指导不够。各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指导未能及时跟上,工作力度不大,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自治区尚未出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也难以落实,在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四是农民自身素质还不适应。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小生产者,小农意识强,文化素质低,虽然有渴望组织起来的需求,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切实加强领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示范点,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参照自治区农经局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路。 (三)注重相互结合,搭建发展平台。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既可以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经营从小而弱、小而散走向优而专、专而联,并与龙头企业联合,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达到“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建议自治区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争取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各地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合作社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农村“能人”的培训,培养合作事业的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篇12: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
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
二、各地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积极引导,大力扶持
(二)试点示范,典型引路
(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我区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采取“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方式,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制定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配备8名技术人员,定期向农民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田间管理方法,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培训农民8000人次。巴里坤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和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指导生产,传授科学管理技术,先后召开大型现场观摩会8次,举办专题培训班20余次,培训技术骨干4000余人次,编发科技宣传资料8000多份。乌鲁木齐县青格达湖乡食用菌协会把农村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和“土专家”、种植能手、科技创富户组织起来,每年适时召开一、两次经验交流会,推广实用新技术,发挥老户带新户、种植能手带动一般户的传、帮、带作用,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无生命力,关键在于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因此,各地在抓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去年年初,自治区农经局就专门下发了《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登记和管理试行办法》。今年3月,又拟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塔城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了协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秀农民经纪人表彰办法及合作社、协会、经纪人联合会示范章程。阿克苏地区出台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作标准,明确规定了5条。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成立后,狠抓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了“三会制度”。即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对协会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核算,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确保协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规模小,发展不平衡。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同,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差距较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科技含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目前尽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章程,但有不少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有的虽有但未发挥作用,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生产经营当中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经济效益不高,未实行二次利润分配。
(三)服务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属于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签订定单和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的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识不足。不少地方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具体的工作要求。二是指导不够。各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研究指导未能及时跟上,工作力度不大,缺乏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三是发展环境还不够宽松。自治区尚未出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也难以落实,在信贷、税收、科技投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四是农民自身素质还不适应。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小生产者,小农意识强,文化素质低,虽然有渴望组织起来的需求,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能力。
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切实加强领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示范点,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参照自治区农经局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探索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路。
(三)注重相互结合,搭建发展平台。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连接起来,既可以代表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帮助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经营从小而弱、小而散走向优而专、专而联,并与龙头企业联合,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达到“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建议自治区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争取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各地应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合作社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农村“能人”的培训,培养合作事业的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篇13: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截止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65个,会员人数129103人。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944个,占64%。养殖业321个,占22%。其他200个,占14%;从会员所在区域看,乡内1375个,占94%。跨乡或跨县90个,占6%;从服务形式看,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专业大户牵头型。即由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积极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协会+农户”的运行机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就是由刘振强等16位农民经纪人发起组建,会员现已发展到310人。连续几年来,协会所经销的打瓜籽、豆类、羊毛等农副、畜产品占到全乡的85%以上。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生猪协会由8户从事养猪、贩猪的养殖大户自发成立,会员132户,带动400多户农民发展养猪。高峰期每天外销生猪120多头,销售范围由昌吉、乌市扩大到青海、西藏等省区。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三是主导产品带动型。以某一农产品为主,成立专业协会,建章立制,连结分散农户,形成“主导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玛纳斯县头工乡养鸡协会,以注册的绿色无污染的“天羽”牌禽蛋为纽带,带动256户养殖专业户。巴里坤县气候独特,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该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成立以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使马铃薯亩均产量由过去的'2吨提高到3.5吨。目前拥有会员2278人,种植面积达8000亩,年销售收入570万元,带动周边乡镇农户2500余户。洛浦县吉牙乡围绕民族特色产品艾得莱丝绸,专门成立了艾得莱丝绸协会,通过技能培训、能人经济、大户带小户、龙头带一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册了“吉牙丽人”牌商标,产品打入新疆各地市场,还远销中亚、日本等国家。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五是股份合作型。即由农户、集体和企业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建立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鄯善县辟展乡克其克依村11户养殖户出资70万元,贷款40万元,成立了养殖合作社。,共育肥牛羊5086头(只),销售皮张2.8万张,年纯收入39.6万元。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托洪台村120户农户集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冷水渔养殖合作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精米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60万元,县、乡供销社出资170万元创办的。六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兴办。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由库尔勒市副食办牵头创办。目前拥有会员200余人,2个经济实体,12个蔬菜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达220万元。昌吉州奶农协会、呼图壁县二十里店乡养牛协会、阜康市三工
篇14: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报告
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12月12日县政协主席会议通过 县委、县政府:
208月下旬,县政协副主席...带队,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对全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过听取汇报、实地调查、组织座谈后,委员们一致认为: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具有很强的发展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后劲;但在组织运行、管理规范、辐射广度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政策扶持、规范管理,促使其健康发展。
一、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多元化兴办的特点
龙头企业型。为了增强企业加工原料来源的稳定性,与农户以合同的形式结成较紧密的联合体,企业领头创办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精深加工稻谷、小麦等农产品为主。获全国“放心粮”食品称号。20组建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020万元。企业与农户之间实行订单合作方式,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按市场价回收稻谷。年合同订单中稻10万亩,其中优质稻2.4万亩,合同订单稻谷1,200万斤。2005年已加工稻谷和小麦1,500万斤,销售收入2,00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
...有限公司是全省农业产业化百强企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收购、加工、销售棉花为主。2005年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与农户之间实行订单合作方式,公司为农户发放周转金、提供技术服务,回收籽棉加工。年,加工籽棉2,400万斤,实现利润100万元。
...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生产优良种猪、出售牲猪为主。2004年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2004年,销售优良种猪和肉猪13,000头,实现利润230万元,股本分红160万元。
一般公司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提高自身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部分从事专业生产的能人自主创办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由黄鳝养殖大户...等人自主创办,公司拥有...乡特种水产养殖场,实行“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成立了黄鳝养殖协会,到2005年已发展会员382名,其中科技人员24人、营销人员58人、管理人员7人。目前黄鳝养殖达到1万亩、8,000箱,跨3县10多个乡镇,仅秦市乡就达到900户、6,000亩。2005年,秦市乡黄鳝养殖协会被纳入省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2005年创办,实行“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养鸡户向公司交一定的押金后,由公司提供鸡苗、饲料、回收肉鸡。公司现有固定资产270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已发展到10,000只的种鸡场。2005年发展养鸡户52户,养鸡12万只。
...村经济联合社成立于,实行“经联社加农户”的经营模式。主要以订单方式为...公司进行棉、油良种繁育。2004年,经联社组织农户为荆楚种业繁殖棉花良种1,000亩、油菜良种700亩,实现利润3.5万元。经联社以每斤籽花高于市场价0.25元、菜籽每斤高于市场价0.3元回收,可使农户增收几十万元。
行业协会型。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倡导下,相同行业人员创办了以服务为宗旨、以自律为目的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协会成立于20,2005年发展到会员180名,会员基本辐射全县。2004年,会员养鸭18万只,通过协会销售成鸭4万只、鲜蛋6万斤,加工鲜蛋50万枚。2005年,协会孵化鸭苗10万只,会员养鸭30万只。2004年,...协会被纳入湖北省100家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协会成立于20,有会员72人。2005年,发展到拥有大型收割机34台,小型收割机35台,旋耕机7台。每年夏、秋季节,协会组织农机到河南、山东、河北等地收割作物,实施跨区作业。
...协会成立于年,有紧密型会员22人,分散型会员80人。2004年,菊花种植面积在1,000亩左右,2005年,菊花种植面积达到1,500亩。2005年,...镇菊花协会被纳入省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单位。
...协会成立于2004年,有会员50名。协会提供“四供两销售”服务,即供鸡苗、供饲料、供药品、供防疫,销售成鸡、销售蛋品,促进了养鸡业发展,2005年会员养鸡22万只。
...协会由...领头创办,目前正在组建筹备中。
(二)多形式并存的特点
产加销一体型。围绕本地拳头产品联
合专业生产大户,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生产服务、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活动。如...协会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提供优良品种、统一防疫治病、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提供配方饲料、统一禽蛋加工销售,有力推动了全县稻鸭共育模式的发展。
产销结合型。以产品为依托,以销售为重点,联合生产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协会积极开拓市场,寻找产品销路,统一打造品牌,开展行业自律,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以成为一个跨乡镇的合作经济组织。
生产服务型。如...协会提供农机维修、业务信息、维护合法权益、农机收割技术创新培训等服务。
(三)多利益机制的特点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利益机制来划分可分为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由于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般是半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松散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半紧密型。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村经济联合社、....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保护价收购肉鸡,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按保护价收购,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按市场价收购,保证会员每只鸡至少有1元的利润。
松散型。以公司或协会形式存在,与大多数农户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由公司或协会根据自身能力开展培训、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合作主要体现在生产环节上。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一)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市场信息,合理调配资源,减少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盲目性。...在与河南、山东、河北等省的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后,利用掌握的市场信息,合理组织、整体调配农机实施跨区作业,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协会统一组织销售下,规范了行业行为,提高了菊花的市场竞争力,防止了恶性竞争。
(二)推广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的组织优势,将农业科学技术迅速推广到会员,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养鸭能手...,将绍兴公鸭和荆州麻鸭杂交,成为全省推广的2个优良品种之一,还通过多年的技术创新,探索出稻鸭共育和渔鸭套养两种新模式,通过了省级专家鉴定。在...鸭业协会的支持下,...很快将这两种养鸭模式推广给协会会员,2005年协会会员稻鸭共育6万只,渔鸭套养15万只,全县养鸭由2004年的18万只发展到2005年的30万只。2005年3月,...养鸡协会会长..邀请省市专家到...乡传授养鸡技术,会员面对面问,专家手把手教,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乡黄鳝养殖协会会长...探索“三改一换”养殖新模式,即改土养为飘养、改大箱为小箱、改深水为浅水,青鳝品种换成黄鳝品种,新模式很快推广到所有会员。
(三)优化农业产业化链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完善了社会化服务体系。协会会员饲养的鸡鸭患病,协会派技术专家上门治疗;协会会员农机出现故障,协会安排修理人员免费修理;协会会员菊花、黄鳝销路不畅,协会组织营销人员拓展市场。
(四)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组织上,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利用组织的规模优势,增加了经济效益。...乡在黄鳝养殖协会的带动下,黄鳝养殖目前发展到1万亩、8,000箱,年产值9千多万元,基本形成了规模经营。协会培育并注册的“荆陵”牌黄鳝,直接销售到浙江、上海,市场销售价就比同类产品每公斤高1元,仅此就为养殖户增收30多万元。通过...农机协会的组织、联系,会员跨区作业每年可创收近300万元。
三、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尽管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总体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很不适应,与会员的期望值差距还很大。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的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需要。一是错位型,认为现在主要应发挥家庭经营的积极性,把合作经济与家庭经营对立起来,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困难,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帮助解决。二是越位型,没有正确把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在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时,包办过多,管了不该管的事。三是缺位型,认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政府不宜多管,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特别是在部分农产品比较畅销的今天,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为可有可无。政府部门牵头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求形式,不求效果,只管建立,不管发展。
(二)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个新生事物,主要负责人管理水平低、能力差,所以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大部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章程。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管理机构不健全,或有机构而流于形式。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行和管理随意性大,日常运作少数人说了算,科学性、民主性不够。四是与会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没有会员股份,也没有对会员进行二次分配,所以会员生产出来的产品,自己能销并有一定的利润时就自己销售了,协会统不起来,无法统一销售。五是协会经费紧张,运转艰难。有的协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没能在服务中实现收益,在实现收益中增强服务的良性循环,每年每名会员的会费一般为30至50元,无法维持协会正常运转,有的由于经营不善甚至出现亏损。六是发展思路不清。对于怎样拓宽与农民的合作领域、怎样与会员结成利益共同体、怎样增强会员合作的积极性、怎样在服务中实现收益、在实现收益中增强服务等问题,没有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走不出发展的路子。
(三)服务层次不够完整。我县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覆盖面较小,服务层次低。在很多经济领域、很多行业还没有建立行业协会,已建立的协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层次低,大多数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或受市场风险的影响,缺乏农民企盼的加工、销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的合作内容。如...协会的产品没有注册品牌,只能进行粗放加工、低价销售。养鸡、养鸭协会不能对成鸡、成鸭、鲜蛋进行深加工。
(四)外部环境不够宽松。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氛围还没形成。一是多头管理造成要求不统一,标准不一致。说起来多家管,实际上是一家也没管,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序发展。二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与扶持力度不够。我县至今没有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相关政策。至今没有明确关于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政策,信贷支持不到位,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难以保证,致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全方位开展服务,影响了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会员效益的提高。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是否免征所得税,对销售农产品是否按一定比例扣减进项税等有待税务部门依法确认。三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也远远落后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要求。四是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不多。农民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清。
四、发展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农村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如何组织农民的问题;农村经济问题,核心是如何组织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广大农民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1、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能有效弥补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有利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
2、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高低,决定着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小规模的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是目前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最大制约因素。只有通过建立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分散的家庭经营有效组织起来,才能应对来自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挑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可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又可以自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二)领导上要切实加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去把握,从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高度去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通知》(...政办发[2004]3号)文件精神,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应对入世挑战、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
1、县委、县政府应该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管、指导部门,协调各方关系。农业部门要牵好头,要发挥广大农业技术人员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要极力形成职能部门指导、能人牵头、信贷支持、财政扶助、农民自愿、法律保护的运行发展机制。
2、要坚持在自愿、自主、自治的原则下,本着引导不包办、支持不捏合的精神,加大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力度。
一是鼓励多主体创办。要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农民创办,建立“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的产业化组织模式。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学习借鉴四川省乐山、德阳等地“支部加协会”的经验。“支部加协会”是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以农户为基础,以产业为依托,以专业协会为载体,以富民为目的,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带农户,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一种新的工作模式。要鼓励乡(镇)、村级组织发挥本地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和种养传统,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引导农民合伙举办,特别是发挥能人的作用,鼓励有一定销售渠道、有一定生产加工技术、有一定资金实力、有一定营销能力的能人牵头联合农民创办。
二是鼓励多形式发展。根据农民的需求和自身实力,既可以建立松散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要鼓励和发展经济利益紧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可以发展生产服务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更要鼓励和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仅为会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要帮助会员加工和销售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实行第二次分配。
(三)管理上要逐步规范
县委县政府要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管部门的责任,要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确认制度。跨乡镇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县级主管部门确认。工商税务部门根据确认文件办理登记手续。要以县为单位制定示范章程,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运行机制、利益分配等基本要求,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运行有章可循。
(四)政策上要给予扶持
1、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人才扶持。鼓励各类科技人才积极参与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允许取得相应报酬。辞职创业的科技人员,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2、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列为各类支农项目及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将其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相结合,逐步使其成为落实支农政策和实施支农项目的有效载体。财政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行、农发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要积极的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启动资金和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
3、要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税收优惠。登记成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可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和经过分等分级、整理包装、加贴品牌商标等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或适当降低税收。
4、要给予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非农工程建设时其缴纳的土地收益按有关规定返还,从事种养业、农产品初级加工业的用电执行非普通工业用电电价。建立销售农产品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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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农经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 通过发展合作与联合,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有利于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互助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群体规模,获得更高的规模经济效益,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由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成为农民与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大力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引导其增强自身活力和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把握的基本条件是: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有成员自主制定的章程,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从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正确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 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民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群众基础和生命力所在。要坚持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自主地参加劳动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和资本合作。民管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保障和凝聚力所在。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民受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吸引力所在。要通过合作经营和服务获取更高经济效益,按照惠顾返还原则,增加成员收入,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要尊重群众的创造,鼓励多种形式发展,积极引导成员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也可以采取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的合作。既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要积极发挥农村能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基层农业技术经济推广服务部门和推广服务人员、农业科研院所等在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支持他们发起或参与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把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与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示范引导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有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要把功夫下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生产和经营上,有条件的可以自下而上自愿地联合,但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推进。要通过试点示范,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正确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推动落实各项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要求:“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指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专门制定了鼓励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了有关税费减免、绿色通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引导面上发展。要加强示范项目跟踪指导,深入项目单位,认真解剖典型,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国家扶持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省、市、县也可以开展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扶持规模,扩大扶持试点范围,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增强为成员服务的功能,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农业项目积极支持。要注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形成全方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合力。牢固树立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就是扶持和服务农民的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超级稻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可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 (四)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网站,实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网,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贮藏、运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自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树立品牌意识,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订好章程。章程主要应当载明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名称和住所;业务活动内容;成员资格、加入和退出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等事项。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向成员(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当年度组织发展、业务经营、财务收支、盈余分配和监督审计等情况。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会计业务辅导,加强审计监督,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不受侵犯。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动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报告。 四、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和宣传活动 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名农民合作经济事业的业务指导骨干和能手。农业部重点对省级业务骨干和示范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地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进行培训,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市、县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典型以及优秀带头人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并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和充实业务指导力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要主动搞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合力。篇1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
一、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止,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9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8个。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市级试点的有3个、县级试点的有5个,共涉及果业、蔬菜、生猪、水产、农业机械和粮食等6个产业,共有农户350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
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四是解决了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五是实现了农民增收。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类型
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五种:
一是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如新大地专业合作社等;
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如生猪产业类合作社;
三是依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如农业机械服务类的合作社;
四是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根据本地产业情况牵头兴办,如蔬菜(香菇)专业合作社;五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创建合作经济组织,如粮食专业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联合组建的。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后仍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家庭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个人财产所有权、处置权没有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但没有削弱家庭承包经营,而且进一步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
二、是坚持自愿参加、自主兴办。
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农民自愿联合兴办的,农民自愿参加、自由退出、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有的是农户与农户之间联合办,有的是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联合办。社员民主选举管理机构,民主制订规章制度,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员民主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三、是经营形式灵活多样。
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布广泛,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在合作形式上,既有劳动、产品联合型,又有资本入股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型;在合作领域上,涵盖了农林牧渔各业和生产加工及农业的开发建设;在合作内容上,既有侧重于技术服务型,又有侧重于产品营销型,还有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型;在利益关系上,既有实行服务让利型,又有以最低保护价保利型,还有按交易量返利型和按股分红的。
四、是以主导产业和产品为依托。
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进行联合与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凡是农业结构调整搞得好,主导产品和产业突出的地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发展得快;凡是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依托这些产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都体现了所从事的主导产业或生产的主要产品,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将不同经营主体结合起来,促进销售公司与农户、农户与基地及市场的紧密联系。
篇17:市供销合作总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
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
近两年来,我们在大力抓好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站建设的同时,继续下大力抓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特别是抓好各类协会的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抓好农产品行业协会典型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措施和奋斗目标,提出了协会发展的“高层次、全方位、区域化”的发展原则。重点抓好县烟叶协会等六个典型协会的规范建设,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总结了六个协会的经验,并下发各县市区供销社,指导、推动了协会工作的开展。一、当前系统组织农民发展专业社进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截止到6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已经组织、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68个。其中,04年新办的7个。如县赵户营蔬菜专业社、县的面粉专业社等。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社区服务等多个领域,入社农户373046户,社员股金2384.8万元,带动农户685080户,实现销售收入35334万元,帮助农民增收6043万元。在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绝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兴办的,大部分专业协会是以供销社直属公司为依托兴办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产销连接型。这种类型是以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依托,从对生产和销售环节服务着手,促进产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延伸产业连,形成主导产品和拳头产品,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如县城关供销社兴办的出口蔬菜合作社等。二是中介服务型。这种类型是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一头连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农村中的种养大户、经营大户和各类经纪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开拓城乡市场,助农增产增收。如县大陈养鸡协会等。三是生产加工型。围绕推进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建生产加工型龙头企业,依托加工型龙头企业兴建相关专业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基本格局,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是富裕农村、致富农民的有效方式。如县供销社以烟叶公司为龙头组建的烟叶专业合作社。四是物资服务型。就是依托基层供销社自身优势,通过为农民提供切实有效的物资服务,并通过物资服务,与农民紧紧联在一起组建的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农资专业社。
2、取得的主要效果
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兴起时间虽然还不长,但却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于引导广大农民围绕区域特色调整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县的烟叶种植、县的中药材种植等,都是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依托的龙头企业引进或者培育起来的,并已发展到一定规模,成为当地的创汇产品,农业支柱产业和农民的重要增收来源,带动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效益农业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自销代销和自办实体进行农产品加工等方式,把农产生产的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增强了农民承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二是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科拉含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创办科技示范点(户),示范园,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发技术资料等方式,及时地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传送给当地农民,加快了农技推广速度,提高了农产品科技含量。四是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其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为会员(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解决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形成了功能较全的服务机制,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有四个途径:一是通过向社员(会员)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达到优质高价;二是通过为社员(会员)提供购销信息,生产资料等服务,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三是通过兴办经济实体,从事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将农产品加工或销售增值的部分利润返还给社员(会员);四是利用成员间的辐射和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
3、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系统外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相比,与前几年自身发展的速度相比,近两年我们建设专业社、龙头企业的步伐相对减缓,全系统呈现出数量减少、功能趋弱、带动能力不强及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分析全系统专业社、龙头企业发展缓慢的原因,一是专业社职能定位不明确。截止到目前,从国家到地方,还没有一部《合作社》法。因此,新建的专业合作社在法律地位、组织形式、运作形式等方面都得不到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展。二是市场风险比较大。由于入社的大部分农民市场风险意识、合作意识淡薄,普遍存在负盈不负亏思想,因此供销社系统兴办的专业社、龙头企业承担着非常大的市场风险,盈利了好办,亏了钱没有谁负担,只有自己从吃饭的腰包里掏,影响了兴办专业社的积极性。三是资金来源无保证。创办专业合作社,尤其是新建龙头企业成本较高,运作费用较大。而我们供销社就这方面来讲,无论从农口还是从商口都争取不到资金扶持。四是运作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兴办的大多数专业社(专业协会)、龙头企业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欠缺,可以说是普遍现象,有待于今后工作中逐步强化和完善。五是工作思路有约束。
4、明年打算
(一)兴办各类专业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发展,逐步规范”的方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拘一格,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产权为纽带,以社有资产出资或以技术、管理、人才、信息等无形资产参与方式,同广大农民、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户共同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在乳品、果品、畜牧业、蔬菜、花卉及高效农业等方面开辟合作经济的新领域,大力发展一批流通服务型、技术推广型、综合服务型、农产品加工型等形式多样的新型专业合作社,通过专业社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全国总社《农村合作社示范章程》等文件,规范专业社组织建设,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龙头带动作用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等方式,抓好蔬菜、棉花、奶牛饲料加工、农资、农产品购销等30个重点专业合作社,促进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到,全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70个,带动当地农户达到总农户的30%。
(二)组建合作组织联合会,统领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认真吸纳外地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发挥自身的经营、人才和网络优势,引导或联合农民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把供销社打造成为孵化专业合作社,为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20前,市社等三分之一的县(市)区社成立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三)创办社区综合服务社,稳定农村基层政权。积极探索在原基层社分社、双代店、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站基础上,通过扩大经营服务范围,规范经营服务标准,增强经营服务功能,改善经营服务设施,将其改造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也可以广泛吸收村委会、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农产品经营大户和广大农民出资参与,按照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共同兴办社区综合服务社。年前,各县(市)区都要选择有条件的村级综合服务站,建立2-3个试点。社区综合服务社通过为农民社员提供思想教育、科技推广、文体活动、信息服务、医疗卫生、婚丧嫁娶、社会治安、商品流通等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服务,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供销社成为农村建设“三个文明”的重要阵地和载体,发挥稳定农村基层政权政治作用。
二、协会建设情况
1、基本情况。截止到6月末,累计组建各类协会58个,其中,上半年新办的`2个。其中,经纪人协会3个,农产品协会23个,其他类协会32个;其中,依托市直公司组建的1个,县社或县直公司组建的47个,依托基层供销社组建的10个。入会会员总数7378名,其中,团体会员691名。农产品协会中涉及蔬菜、棉花、中药材、种苗、小杂粮、大枣、食用菌、蜂蜜、养鸡、养猪等10个大类。如县的中药材协会、县的烟叶协会等。一年多的实践证明,协会已经成为供销社稳定农村社会、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2、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挥了在农民与政府之间架起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农产品协会通过及时了解农民会员的需要,借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力量,为会员排忧解难,做了政府做不了,企业做不好,农民做不到的事情,使政府有了政策、方针的“传言人”,使农民有了表达心愿的“代言人”,在政府与农民之间架起了桥梁和纽带。如经纪人协会。二是开辟了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新途径。长期以来,供销社一直在生产经营环节为农民提供服务,由于供销社自身实力的问题,能够涉及到的领域有限,效果也不是很明显。农产品协会对“三农”服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对产业内全社会各个涉农资源的整合。也就是说,供销社不一定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但如果能够有效地对资源进行整合,具有这种对资源的整合力,就可以借助外力为我所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这就为供销社开辟了一个很宽阔的服务与发展的平台,解决了长期困惑供销社服务无力、服务无门的问题。两年来,供销社创办的农产品协会累计为农民销售农副产品138600万元,实现为农增收9500万元。三是实现了供销社组织体制和经营方式的创新。供销社创办农产品协会,带来的一个突出的效果,就是突破了供销社传统的封闭体制,实现了组织体制的创新。通过吸纳产业内的农产品种植、生产、购销、科研等要素,进入农产品协会当中,使供销社的社会性、开放性不断增强,加快了将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步伐。同时,也加快了供销社经营方式的创新步伐。农产品协会的性质虽然带有很强的公益性,但它与国际经济社会接轨,以及对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力,决定了它在未来农产品市场经营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拥有一批当地主导特色产业的农产品协会,为供销社创新农产品经营方式,尽快形成“协会+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农户”的农产品经营模式和网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存在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挥的作用有限。由于大部分协会依托供销社组建,而供销社自身职能有限。因此,除县烟叶科技协会发挥作用比较全面外。在大部分协会所能发挥的有限作用中,主要还是依托供销社传统业务优势发挥作用。如购销方面、人才方面、信息方面的作用,如中药材协会、的棉花协会等。有一小部分是科技方面的,如种苗协会。也有个别能够做到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作两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经纪人协会。至于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还明显不够。二是辐射范围很小。大部分协会辐射、服务的范围在一个乡或几个乡的周边,能够真正辐射全县范围的只是少数。三是管理不够规范。在一些县市区供销社,由于协会知识普及不够,协会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协会作用的发挥。也有一些地方存在着把协会与专业社建设混为一谈的现象,甚至比照专业社规章制度套用在协会的管理上。
4、明年规划。
(一)抓住历史机遇,组建各类农产品协会。继续按照“抢滩占位,先发展后规范”思路,围绕传统主营业务,当地特色农业和主导产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及经营服务网络,广泛联合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种企业、组织和个人,在自愿互利前提下,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网络优势,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及其分会,前,供销社牵头兴办协会要基本覆盖区域内、系统内的协会资源,并逐步按单品种、跨区域原则,建设一批实施品牌经营、辐射力强的为农服务协会。市社示范抓好烟叶科技、中药材、棉花、经纪人、大枣协会建设。前,各类协会要逐步实现与系统外同行业和国际协会的对接,不断拓展行业协会发展的空间,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行业协会联合会,为各行业协会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指导和规划,促进农产品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按照市场要求,改造和整合现有行业协会。切实转变现有协会体制和机制,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到协会中工作。面向社会,开放办会,吸纳社会上同行业各类组织加入到协会中来,增强协会的代表性,加快协会的社会化步伐。强化协会的服务功能,提升协会的价值,充实其自律、协调、服务、维权等职能,把现有协会改造成服务三农、企业和政府的社会性行业中介组织。积极协调协会与政府及会员之间的关系,为协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深入,大部分依托政府部门领办的协会要与政府逐步脱钩。作为非政府组织,各级供销社要创造条件,伸展能力,逐步把依托政府部门领办的各类农产品协会承接过来,发挥连接政府与协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供销社成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
(三)发挥流通职能优势,培育农村经纪人协会。发挥供销社熟悉农产品购销业务的优势,充分利用全国总社作为农产品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鉴定中心的便利条件,加紧组建各级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20以前,市级及各县(市)区级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组建完毕,挂牌运行。有条件的地方,由基层社牵头,也可以创办地方区域性的经济人协会或分会。在服务内容上,各级供销社,积极在场地、设施、资产、网络等方面与农民经纪人合作,为他们搭建发展平台,优势互补,互为支撑;在服务方式上,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引导农民经纪人之间,广泛开展信息、技术、仓储、运输、业务等方面的合作,节约成本,资源共享;在组织方式上,市、县供销社,努力寻求专业、地域之间的联合,避免资源浪费,恶性经营,凭借实力、规模和经营优势,逐步实现更高一层的联合。
(四)抓好一批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年在抓好六个典型协会经验推广基础上,继续抓好农副产品购销协会等十个典型协会建设,帮助他们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总结得失,以利发展。
篇1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农业产业化的推进过程中,在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县农村出现了一股新的合作发展潮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农民为主要成员,围绕某个产业或产品组织起来的,在技术、资金、购销、加工、储运等各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和技术组织,是农民自愿联合起来进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下面,就我县实际,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主要作法、成效、体会、存在的问题和加快发展的对策六个方面作汇报。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3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50个、专业协会53个,已到工商和民政登记注册的占90%,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固定资产345万元,入会会员2.8万人,带动农户7.8万户。其中已有5家获得过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1家获部级(农业部)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水产专业合作社),获得农业部直补示范建设项目资金15万元。从总体上看,我县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部分属于非盈利性的组织,只有少部分属于经营性质的。
就我县目前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模式来看,大致可归纳总结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合作组织+农户(种养殖大户、散户)”的运作模式。如米粮水产专业合作社、万古绿色黄金梨合作联社等,由合作组织将农户养殖或生产的农副产品,按照订单或契约形式实行保护价收购或经组织,然后销往全国各地。
二是“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模式。该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凭借龙头企业的市场优势,经合作组织将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按照保护价收购,由龙头企业深加工成各类产成品,然后销往全国各地,增加了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如珠溪冬菜专业合作社。
三是“政府部门、单位+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又称作“民办官助”、“官民结合”的模式。如铁山葡萄专业协会,就是通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组织行业协会,对农户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活动,进行行业管理。活动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扶持和会员的会费。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和市的要求,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我们突出搞好“六抓”,因地制宜搞组建和发展。
一是“抓样板”。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首先必须建立样板,抓好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见到实实在在的效益。我们坚持典型引路的方针,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大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典型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全县每年可以选择5-10个产业有特色、发展有潜力、组织有活力的典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资金、技术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以带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全面快速发展。
二是“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源于农民,萌芽于农村。通过了解和掌握农村发展动态,发现农民的合作意愿,发现可以作为专业合作基础的产业,发现有眼光、有奉献精神、有组织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就积极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加强引导,使其成为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农村经济能人牵头建立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农业服务中心领办一批”的办法,适时推动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三是“抓规范”。按照“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的要求,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合作组织一旦建立起来,就要使其逐步走向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要求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对具备社团法人条件的要求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同时还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制定章程、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四是“抓创新”。重点是体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在体制创新方面,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结成一定组织。在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对处在起步阶段尚未规范运作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分类指导,加大扶持力度,逐步规范,达到专业协会标准后,再到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在运作机制创新方面,以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指导各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向一体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方向发展,努力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抓培训”。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现场培训、技术讲座等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及会员开展管理、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特别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促进专业合作组织更快更好发展。
六是“抓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体系中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明确的市场目标,对各类要素资源有较强的聚集、扩散和组织能力,是农业产业化的中坚力量,是农业实现市场化、规模化的关键。加工型、市场型的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是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客观基础。在组建形式上,提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形式。只有依托、联合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才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才能逐步增大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实力。我们采取吸纳社会资本自建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结成紧密型的、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此类企业,还应在政策上出台一些优惠措施。
三、主要成效
(一)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专业生产为基础,吸收带动了一批农户,使之成为一个紧凑的整体,通过联合,实现了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合作联合,实现规模效应,表现了很强的生命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在资金、技术、产销等方面进行联合和合作,根据市场组织生产,根据产品组织销售,有效地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市场,一头连农民,即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充分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较好地引导农民进入了市场,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带动了一方产业的发展
由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根据发展主导产业的需要建立的,一个组织重点发展一个主导产品,即:围绕产业建协会(社),建起协会(社)促发展,可较好地促使一个农产品进行产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形成规模效应,是实现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的有效形式。能更好地打造出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实现了生产的规范和规模经营,并通过销售服务,促进了农产品的转化、增值,降低了市场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减少了无序竞争和生产的不稳定性,带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带动了一方产业的发展。
(三)促进了一方农民的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解决了农户在生产上的问题,通过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提高了生产率,通过加工服务,实现了农产品转化增值;通过内部利益机制运作,扩大了农民受益的机会;通过联合协作,降低了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保证了农民的增收。
(四)推广了一批科研技术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服务,把新技术、新观念、新品种传送给社员,提高了生产的专业化水平,加快了科研与实践的结合,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特别是在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条件下,难以推广的标准化生产、植物保护、渔业养殖等先进技术和经验,都能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得到推广使用。
(五)培养了一批农民带头人
农村各类“技术能手”、“经营能人”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农村经营大户、有技术专长的农民技术员或专业技术干部,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根据当地专业生产的需要,主动谋划组建协会(社)等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而培养出了一大批农民“能人”。
(六)充分发挥了为农民代言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以一个组织的身份代表农民与有关部门进行对话,协调关系,处理各种事务。一方面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农民的意见、要求向政府反映,引起政府的重视。另一方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代表农民与各种生产经营者进行对话,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体会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条件
在发展中,政府加以引导是必要的,但前提是农民要有互助合作的愿望和要求,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强硬组建,生命力不强,将无法生存。我们有的专业合作组织组建的时间不长,就无法正常运转,自行解体,原因就在于此。相反,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就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当地党政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是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保障
如果离开了当地党政的支持和引导就很难发展,即便组建了也难以维持。
(三)选好领头人是办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因素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理事会的人选必须是发展中的领尖人物,是生产经营大户、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管理能力,同时具备热心为会员办事的品德。人选必须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不能由组织指定。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办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是农民自愿组合的,但必须要有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才能规范发展,在章程、服务准则、行业自律、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民主管理等方面要有明确的制度,否则就无法运作,对内对外都不可能产生吸引力。因此,必须重视制度建设,要不断改善和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才能促使其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政府的积极扶持和引导以及相关部门的配合,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势头较好,但仍然存在着合作组织规模小、服务层次低、运作不规范、辐射功能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数量少、规模小。一是社员占农业人口比率低。我县共有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户21.82万户,而入社社员只有2.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5%;带动农户5.6万户,占总农户的25.7%。二是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实力不强。多数合作组织缺乏再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
(二)紧密度不够高。一是多数合作组织只作不合,产销衔接不够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二是利益风险不紧密。有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初创时期,由于资金缺乏,主要由几个大户出资兴办,会员一般只缴纳少量股金,或不缴纳股金只缴纳会费。会员按农产品销售量享受分配,按股金进行二次分配的很少。因此,当农副产品受到卖难冲击时,最终吃亏受损的还是农户,体现不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助合作关系。
(三)内部运作不规范。一是《章程》不够规范。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不够规范,许多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相当一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机构即使是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但也是流于形式。三是内部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运作主要由会长一人说了算,民主管理意识淡薄,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社务不够公开。四是日常活动未正常开展。据调查,大多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有的成立之后一年连一次活动都没有,合作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就处于松散状态。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力不足。除了受生产力水平较低所影响之外,发展动力不足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政府的有力扶持,政府的发展动力不足,表现在政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少。二是农民缺乏实力和积极性,农民的发展动力不足。大多数农户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经营意识不强,科技文化管理素质低,观望心理较强。三是专业合作组织经济技术力量薄弱,发展后劲不足,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
(五)作用不够明显。一是多数专业合作组织带动辐射的范围仅局限于本乡镇,而且局限于周边的几十户经营同一产品的农户,跨行业跨地区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很少;二是多数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低,服务基本停留在信息、技术咨询等层面上,只是提供一些产前、产中服务,不能很好解决农民的销售问题;三是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绩突出的专业合作组织不多,充分让社员(会员)领略到参与合作的甜头的专业合作组织也不多,会员享受股金的分配很少。
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的法规,明确其性质、法人地位、市场主体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等。
(二)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营造一个好的发展环境。要象扶持龙头企业一样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的发展。积极探索和研究在信贷、税收、用地以及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措施,鼓励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对涉及到的有关规费,有关部门应给予优惠政策,严禁乱收和摊派费用。
(三)强化职能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建议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使职能部门有条件开展工作。
(四)中央和市都应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范围,同时还应增加示范建设扶持资金。
总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以合作社为依托,以拳头产品为经济增长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要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稳步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循序渐进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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