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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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

篇1: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实施了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打破了原有的“大锅饭”形式的农业生产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我国农业发展进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而“散”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市场需求,人们需要探索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农户开始尝试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相互联合组成新的、规模更大的农业生产组织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这就逐步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鉴于这种情况,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自7月1日起施行,该项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诞生和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是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科学的组织形式。呼和浩特地区在经济区域划分中属于西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相对滞后。普及和发展程度较低。这些与大部分西部地区的农业市场发展特征基本一致,具有较为鲜明的代表性。

一、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概况

近年来,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本着“先行试点、以点带面、边发展边规范”的总体原则,逐步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措施。截至6月底,呼和浩特地区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326家,较上年同期增长22.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数达到15356户;带动农户数达到67989户。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数量增幅明显,同时在不断地摸索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本地区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组织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村、产业带。带动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促进了现代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发展。

例如。呼和浩特市润土绿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周边1500个温室大棚为依托,现已建成蔬菜示范基地70亩,其中蔬菜保护地示范区40亩,包括厚墙体温室15亩、中棚25亩、生态鱼池13亩、养殖禽畜舍600m2、农家院500m2、科技培训室及配送蔬菜车间1420m2、蔬菜保鲜库852m2,合作社现有社员56户。辐射带动周边乡村5000亩温室及露地蔬菜的种植,直接受益农户1000多户,新增就业岗位约500人。该社通过市场引导和科技扶持等手段协调和规划合作社生产,根据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推出多个档次的蔬菜产品。目前,该合作社已成为呼和浩特市“菜篮子工程”的重要合作伙伴,奠定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蔬菜种植主导地位。

(二)提高了农业标准化水平

利用自身组织优势,通过与农业、科研、高校等部门的合作,特别是在呼和浩特科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带动科技培训与科技示范活动,加快了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

例如,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的大部分合作组织每年都会对成员开办1至3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每年培训农民超过3000人次,发放科技资料超过5000份。同时,还建立了无公害生产和标准化生产技术,从而把标准化的科技模式通过合作组织推广到农户手中。其中,托克托县大羊场胡萝卜生产合作社在这方面取得的成绩较为突出。该社以蒙川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由200户胡萝卜种植户自愿联合组成,有效带动了周边3823户农户。合作社与蒙川公司签订种植和销售订单,实行保护价收购,对社员采取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种植的方式,形成了一套标准化的产供销链条。

(三)推动了农民持续增收

通过统一经营,开拓市场,有效降低了生产交易成本,扩充了产品市场。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逐步实现利润返还。使成员分享加工和流通环节利润。在各个环节促进农民增收。

例如,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秀梅奶牛专业合作社,将81户社员的奶牛进行集中饲养、集中管理。,存栏奶牛数570余头,交售鲜奶1000余吨,实现销售总收入275万元。每公斤鲜奶平均比本地区市场中的非社员多收入0.2元,每头奶牛平均收入比非社员高1000元左右。

(四)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通过联合与合作,有效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起到了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较好的弥补和完善作用,有效提升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例如。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素图林果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为社员统一购买种子、无公害农药、安装沼气池、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并注册了统一的商标。定期请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或指导。同时,在销售上为社员提供统一包装、统一渠道、统一监测,实现了对社员的一条龙服务。

(五)减轻了政府管理压力

有效地将农户集中起来。并以此为基础传达政府对于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减少了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反馈给政府,增强了政府管理农业生产市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把一些应由市场主体体现的管理职能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政府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顾全局、保服务。

篇2: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白银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从事某项专业生产或经营的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联合建立的,以发展专项产品产业化经营和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实体.

作 者:雒新昂  作者单位:白银市农牧局,甘肃白银,730900 刊 名:甘肃农业 英文刊名:GANSHU NONGYE 年,卷(期): “”(10) 分类号:F2 关键词: 

篇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巧家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各级各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扶持下,呈发展壮大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素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以及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一)基本县情

巧家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地处东经102度52分至103度26分,北纬26度32分至27度25分。东北以牛栏江为界,与鲁甸县隔江相望;西北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会东、宁南、布拖、金阳四县毗邻;东南与会泽县、东川区接壤,从南到北长98公里,从东到西宽57公里,全县有总土地面积达3245平方公里,山区面积达98.19%。全县辖16个乡镇183个村民委员会(社区)。地处牛栏江与金沙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最低海拔517米,最高海拔4041米。相对高差3524米,具有典型的“立体农业” 特点,光、热、水资源丰富,县内主要产业是粮、烟、桑、冬早疏菜、畜牧业、矿业等。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总人口58万(其中农业人口48.6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4531元,人均有粮400公斤。20xx年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21,539万元,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支出214,98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仅371元。巧家是一个典型的财政穷县、工业小县,农业山区县。由于自然环境及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基础设施薄弱,支农及扶贫攻坚的任务艰巨。历届县委、政府对支农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巧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以推进“三农”为平台,以突出农民增收为核心,强力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

据调查统计,到20xx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xx8个(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入社成员达8666人,带动农户16316户。其中:从事种植业的48个,从事林业的6个,从事畜牧业的64个,从事农机服务的2个,从事植保服务的1个,从事其他的7个。在xx8个专业合作社中,证照登记(按农业部要求)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的有30个,经营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有xx个,其中,实现社超(合作组织与超市)对接的1个,有自己注册商标的1个。按组建机构类型分:一是专业户带头领办型。由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带头领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主要特点是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合作社与超市合作型。由超市与合作社签订供销协议,目前该类型的有1家,主要特点是在技术、资金、销售、储运等方面具有农户无法比拟的优势,对农户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带动力。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但对基层政府、而且对企业和其他农村经济组织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已有9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中央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有5个专业合作组织获得省级项目资金的扶持。全县共争取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含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贫、科技推广等)扶持资金415万元。到20xx年底已获得省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个,市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县级表彰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4个。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效应。

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统计,凡是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收入都高于非成员农户的收入,全县xx8个专业组织20xx年实现经营收入达2838万元,实现可分配收益963万元。

二是提高了农民素质。通过参与合作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广大会员在掌握科技、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交往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了实践锻炼,从而提高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进一步的提高了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是加速了农技推广。近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了人才技术优势,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辐射带动了周边村社掌握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享受新的发展成果。

四是拓宽了销售渠道。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生产资料由合作经济组织统一购配,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产品统一销售,减少了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受到了农民的真诚欢迎。

五是推进了产业化经营。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规模经营,实行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为大生产,有力地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几年的发展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一)发展规模有限,服务层次较低。由于全县地处山区,受交通、信息的限制,农民对专业合作社发展认识不足,一提入社,心有余悸,对加入专业合作社没有信心。土地分散,农村经济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困难重重,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所有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的联系均为松散型,对会员的服务仅停留在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些低层次服务上,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多数只是一种产品买卖关系,没有形成一体化经营格局。

(二)缺乏领头人才,成员投资困难。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真正能够在本地组织和带领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生产的领头人很难找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从零开始,要依靠成员入股筹集发展资金,农民投资能力有限,很难筹集到起步资金,使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举步维艰。

(三)缺乏管理经验,运作不规范。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紧迫的就是规范化建设问题,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都是模仿外地的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有些不切合本地实际,有些在管理上比较凌乱,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和监管体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议和对策

(一)切实加强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强引导、服务与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继续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经验,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有一定发展基础、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重点扶持,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壮大一个,使组织成员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三)注重相互衔接,搭建发展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应坚持走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路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搭起一座桥梁,把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起来,既为农民和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又为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基地,同时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使家庭承包零星生产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生产专业经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

(四)加强政策扶持,营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能,并出台有关优惠政策,主要是积极争取“红色股份”、财政、税收、信贷、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和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努力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要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培训的机会,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等的培训,培养合作骨干、中坚力量,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

篇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8月11日—16日,市政协副主席田满华率部分市政协委员就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看现场、听介绍、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20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织达到402家,其中六枝特区xx6家、盘县1xx家、水城县72家、钟山区82家,从事种植业的246家、从事养殖业的xx7家、其他类型的29家,较的293家增加109家,入社(会)人数1.76万人,带动农户3.5万户,注册资本金28585万元,较718.5万元,增长266.7%。

当前,全市农业发展正处于 “围绕特色抓转型、围绕产业抓发展、围绕园区抓突破”,建设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小康目标实现的重要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外联市场、信息、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内联农民、土地、劳动力和社区建设的'作用,是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抓手。市、县(特区、区)政府和农业部门一直把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和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市农委下发了“千村千社”实施方案,拟于前完成一村一社、全市建设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六枝提出了“十百千”工程,拟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十个亿元产值龙头企业、一百个500万元产值的合作社、一千个100万产值的家庭农场。盘县提出了合作社与产业结合,依托龙头发展、依托基层党组织发展、围绕大户发展的思路。

(二)多形式发展,大户带动型效果明显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基层组织+协会、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其中由企业转产和返乡能人为投资主体的大户带动型成为主流。这一形态的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总量上的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增强,给缺乏信息、技术、资金的广大农村带去了新的经营理念和生产技术。同时,由于这些大户(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较强,拥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建设起点和标准较高,能尽快带领合作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上规模、出品牌,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涌现出如六枝特区道地种植养殖合作社、龙滩村特色养殖合作社、盘县哒啦仙谷种植养殖合作社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生产经营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生产效益好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三)种养加结合,发展思路新突破

种养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精华,是充分利用废弃物、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途径。但随着化学农业、石油农业的发展,传统的有机循环农业形式受到了冲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初期,往往以单一的种植或养殖作为联结点,农村污染、环境保护、农业增效方面缺少了统筹发展的纽带。此次调研中看到,绝大部分合作社都采用了种养结合的生产模式。如原本以种植为主的坡上马铃薯协会开始发展林下养鸡、养猪、养牛等产业,并新组建了合作社。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在产业发展思路上有了新的突破,已从过去单一的种植、养殖、销售、技术服务等形式转变为种养结合、多业共举、农业与旅游业结合,合作社合作的内容和领域已得到延伸。这一发展趋势有利于我市生态保护、优质农产品生产、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沼气工程设施、自动化清理粪便、有机肥使用等方面,开展集中养殖的合作社都进行了配套设计和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它具有联结市场、农民和政策扶持的特点,调研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发起人(大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内涵、本质及其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对加入组织的农民群众,仅仅向他们支付土地租金和作为务工人员对待;二是实际是企业行为,为了获得有关政策支持,挂名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流是大户(企业)带动型,在资金投入上,大户(企业)占有绝对优势,农民在合作组织中的地位有限,可参与分配的资源也很有限。企业(大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较松散,多为简单的买卖或租用关系,缺乏紧密的合作基础、缺乏共同发展的动力,尚未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这一现象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的本质和本义有一定的偏离,特别是政策支持缺乏管理,政策资金被大户(企业)的少数发起人作为增资股份后,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增加、发展的意识得不到增强、参与的程度得不到深化,必然有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和成效。

(二)总体水平不高,组织化程度低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起步慢、规模小、实力弱、重创建轻规范。有的合作社虽然召开了成员大会、选举了理事长、监事会,也制定了章程,但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多流于形式。家长制、财务不透明、多年不分红等现象,严重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影响建设规模和带动能力。有的发起人,把争取到的项目投资和政策补助看成个人(或原始股东)的增资或固定资产,对以土地和劳动力作为股份进入合作社的普通农户,不通报资金来源、不公示收支情况、不解释年度经营收益,分红机制没有明确公信的方法,退出机制方面没有较好地体现利益分配。这样必将引来农户对合作社的发展缺乏信心和信任,成为阻碍发展的因素。有的农户,仅把合作社当作获取土地租金和打工的企业,在向合作社提供产品时有的参假使假,这必然影响合作社的品牌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也影响了发起人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或组成人员文化水平有限,只懂得种植或养殖某一方面的技能,在市场拓展方面没有一个很好的办法。这些情况反映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水平不高、带动力不强是一个普遍性问题。

(三)管理体系待完善,资金扶持需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也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很多职能部门兼有支持和管理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多头管理,没有统筹管理部门的情况。在调研中了解到,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都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信息、技术和有关产地认证、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有监督管理职能。但在座谈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执行情况、财务报表和分配情况、资金扶持措施等方面没有听到相关部门的具体汇报,县级的综合汇报材料中也没有具体体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存在缺位的情况。同时,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技术人才。现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一是人员不足,特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二是在编不在岗、精力分散。这些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顺利发展,不能很好地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四)土地、融资问题多,影响规模扩大

土地流转难、融资难成为反映较多的两个问题。对于土地流转,有的乡镇提出请求上级给予定价、出台流转政策,有的业主反映与农户在土地面积和租金上争议较大,大部分合作社反映在与金融机构的接洽中、拿不出可以抵押的资产。这些问题其实已成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它将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和市场品牌的建设。

三、建议

(一)依法引导,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根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依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经济体。工作中,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点,一是让农民了解在合作经济组织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让发起人或理事成员认识到应承担的、带领所有成员致富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把群众会、村民集体决定、典型示范带动等工作做实,增强参与意识。理顺市、县、乡三级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管理职责。完善扶持政策,在税收政策、财政以奖代补、融资平台、风险投资基金、保险等方面研究制定统一实施方案。拟定年度扶持专项,在项目申报、项目受益成员、项目监管程序等方面形成制度,正确处理好大户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逐步提升农户受益比例和权重。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利益联结机制松散,管理体系不完善、资金扶持不足等问题

(二)加强调研,解决土地流转和融资难问题

土地流转、政策扶持方向、合作社与农户的合作方式、以及融资等不是独立的问题,它们相互关联,需要系统、深入的调研和分析,才能制定一套完善的解决方法。在项目支持时,应将项目资金作为社员的股金投入,就能提高农户参与发展、参与管理的意识和发挥平衡分配的作用,必然提高农户土地入股的意愿,可缓解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对合作社拟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养殖圈舍等设施,研究制定合理的农用地转工业用地指标和缴费标准,指导合作社完成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可缓解融资抵押难的问题。因此,一是要开展土地流转问题的专题调研,多听听农民的诉求,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出台有利于产业上规模、有利于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操作的技术性方案。二是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形成与评估、信用评级等工作的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抵押物缺乏,融资难的问题。

(三)强化推动,用典型示范带动规范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形式上,大户带动型有其发展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工作中应进一步的加以分析总结,学习借鉴市内外的成功典型经验,扶持完善和发展一批好的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管理、健康发展。适应新形势,以发展家庭农场作为突破口,把家庭农场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重点打造,形成“大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基地)+农民”的模式,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户的参与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把人才培训作为重要抓手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有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市场经济规模、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但作为一个民营集体的经济体,决定了其在占有人才资源方面的弱势。为了更好地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支撑力,建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出台《六盘水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六盘水市鼓励农业技术干部支持或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充分发挥现有农业人才资源的利用率、创造能力。切实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

篇5: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农办的有关人员,深入到有关乡镇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和农产品商品化及农民市场观念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合作意识的逐步增强,在县乡两级和有关部门的引导、培育、扶持下,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已组建起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个,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主要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生产同类产品为基础,以“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为合作模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如上庄乡奶业合作社以乡奶牛养殖厂为依托,发展成员50家,养殖奶牛500余头,年销售收入200万元,户均增收25万元。

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由种养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农户参加,在组织内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如城郊乡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社员3000多个,围绕蔬菜产业,统一提供市场、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供应农资、统一产品销售,连带周边农户26万户,发展无公害蔬菜近8万亩。

三是职能部门领办型。以“部门 协会 农户”为创办模式,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县农机局创建的农机协会,在去年“三夏”大忙期间,引进联合收割机近400台,为群众提供机收服务,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加快了农村收麦进度。

四是基层组织举办型。由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王庄镇根据当地社会治安和维护乡村道路发展的需要,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牵头,在村民中建立治安护路协会,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目前,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共发展成员6550名,带动农户43万户,占全县农户的286。涵盖了种植、养殖、加工、运输、劳务、信息、技术、仓储、销售、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等多个领域,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比较明显。

(一)链接农民的“粘合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以农户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把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户聚结在一起,形成区域专业化、生产专业化、技术专业化,打破了过去各自为战的局面,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县畜牧协会发展会员400余家,统一制定产品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销售价格,搞好对外宣传和产品推介营销,带动农户16万个。

(二)优势产业的“助推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足服务于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开展产、加、销等经营活动,有力促进了我县优势产业发展。县棉纺织和城关、城郊、上港棉纺织协会,吸收会员70余家,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开拓市场,促进了全县棉纺织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县棉纺织企业发展到101家,有纱锭80万枚,织机5000台,年实现产值46亿元。溧河铺养牛信用担保协会按照“入会自愿、互相担保、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吸纳会员20户,带动农户150家,使全镇皮杂肉牛存栏数达到18万头。

(三)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为成员及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信息难觅、门路难找、技术难懂、产品难销等问题,成为新时期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生力量。沙堰镇贺庄村花生协会把从事花生种植、加工、销售的农户组织起来,开展系列服务,拉长花生产业链条,带动农户800余户,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

(四)农产品销售的“信息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实施“订单农业”,开辟专业市场,在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间架起一座“金桥”,实现了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解决了农产品积压问题。县蔬菜协会与央视七套节目和农业部信息中心合作,建立新野蔬菜专业网,对内对外发布产销信息、价格信息,使全县80的蔬菜销到县外。

(五)科技型农民的“孵化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技术推广部门合作,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加快了农业科技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利用,提升了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王庄镇养羊协会先后聘请省、市、县养羊专家授课,下发技术资料15万份,推广应用新技术20多项,使全镇农民养羊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发展养殖示范区6个,养殖场119个、养殖大户180户。

(六)农民增收的“领头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成员和农民组成“联合舰队”,同船共渡,形成农民利益自我保护机制,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实际收入。王庄镇原有花生购销、加工大户40余家,农民经济人队伍300余人,一到花生收购季节,市场形势好时互相抢购抢销,市场形势差时竞相压级压价。花生协会成立后,与农户签订契约,无偿为会员、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服务,使全镇花生种植面积比原来扩大了3倍,交易额突破14亿元,花生种植、购销、加工户年均增收600元以上。

二、存在问题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尚处在政府引导、试点示范的发展阶段,利益连接机制不紧,对农民的关联度弱,规范性程度差,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一些县直部门和部分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工作中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一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不到位,对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意义和作用理解不深。二是发动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不高,在引导发展、规范管理、加强扶持等方面投入精力较少。三是对怎样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进去,办成真正的“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组织,研究不够,办法不多。致使许多农民对这种新兴的合作经营方式持观望态度。

(二)内部建设亟待完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设计、变更、清算等方面的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亟待健全。一是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章程制订不规范,有的甚至没有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造成管理混乱。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几乎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机构,或流于形式。内部控制制度欠缺,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三是不少专业合作组织在重大事项安排和日常活动中民主氛围不浓,会(社)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许多成员认为协会或合作社是领办部门或领导的事,不关心组织的发展,合作意识不强。大部分会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造成专业合作组织的不稳定因素。(三)合作层次较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联接机制不紧,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服务,与成员农户建立的是一种购销关系,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联接紧密、开展产供销加一体化经营的少之又少。由于利益连接松散,对成员的约束力太弱,成员只愿共享利益,不愿共担风险,直接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管理体制不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没有明确一个总的管理机构,工商、民政、科协和业务主管部门虽然参与了管理,但由于职责不清,发展思路不明,管理体系不顺,组织机制松散,谁管谁都不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多头管理、无序管理,甚至管理挂空的状态。一旦发生问题和困难,难以得到及时协调解决。

(五)扶持力度较小。目前,我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雏形”和“半成品”状态,底子薄,积累少,启动资金极为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引资能力较差,股份制还未全面形成,若不给予扶持,很难发挥作用,容易出现“一年合伙、二年红火、三年散伙”的局面。

(六)成员素质较低。农民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由于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知识较少、政策水平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管理经验较为缺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显得不太适应。有的凭借过去的老办法、老经验来办事,没有长远规划和具体设想;有的单靠各级政府扶持和部门帮助,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在合作组织内部协作意识不强,导致合作组织功能弱化,竞争力偏低。

三、对策与建议

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认为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给予有力地指导、支持和必要的监督、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并在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教育引导,促进自我发展

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组建办法和重大意义,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办法,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农贸流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党在农村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干部群众“充电”,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层面,增强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能力。三要利用好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的典型人、典型事,树好典型,广泛宣传,通过活生生的发展实例提高广大农民自觉创办、共同参与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

(二)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

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二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风险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为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要按照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搞好其建立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会(社)员的利益,保证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四要促使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利益,又能使其自身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有序发展

农民专业合组织尽管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政府适当的监督管理,不失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督管理,不能事无巨细,应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一是制度管理监督,包括促其建立资产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人事、工资和保险等制度,并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是财务管理监督,要重点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情况、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以此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三是民主管理监督,通过民主管理监督,促使其按照合作组织章程,充分行使社员的权力,参与民主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措施,指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依照法律和政策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健康发展。

(四)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加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蔬菜、畜牧、棉纺织等优势产业为目标,以建立专业化乡镇、专业化村庄、专业化农户为重点,以全面发展、纵深服务、规范运作、延伸层次为主攻方向,以创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股份合作社、中介服务组织及信用联合体为主要模式,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能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经济、优势资源等,领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要鼓励支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能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阵地、有证照、有章程、有印章、有制度、有股份成员的“八有”标准,对现有的6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提高,增强带动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现有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挂靠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产业化链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有龙头依靠,下有基地农户,把服务推向纵深,推向加工、销售行业,提高安全系数,增强整体实力。三是县、乡(镇)两级的农业、林业、科技、水利、畜牧、农机、供销等部门,要立足自身业务特点,结合机构改革,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品牌戏,组织单位人员创办服务型、科技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四是乡镇、村基层政权组织要针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积极创建治安协会、护路护林协会、劳务输出协会、水利协会、农机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篇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绩效评价

摘 要: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比较快速,但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研究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寻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分析了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模式,并以呼和浩特为例,借助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模式进行了效率评价,寻找有利于地区发展的创新性模式。

关键词:中级职称论文,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DEA(数据包络分析),效率评价

1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概述

1.1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由于历史条件、自然条件和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导致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技术水平和社会发展基础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带[1]。由于西部地区受经济增长水平、历史发展等各方面的限制,该地区发展农业合作的主要形式以专业协会居多。西部地区的6个省份宁夏、四川、云南、甘肃、贵州、内蒙古,其中,在贵州、内蒙古地区发展合作社的比例较低,分别占17.78%、16.19%。甘肃地区发展合作社的比例最低,专业合作社数量占总数量才只有11.09%,而对于每一个地区来说,典型的、组建长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占比例则会更低。由此可见,我国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水平明显偏低。

1.2 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1 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种资源成立的组织,他们的成员之间可以通过自家土地、资金等作为参股形式,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劳动力能力及技术等也作为参股主要形式,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但是这些形式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2-3]。

1.2.2 利益分享出现偏失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间在利益分享过程中通常存在这样的特征,诸如非公平、非均等及共同利益受损等特征。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来说,他们的合法利益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更加严重的是利益分配不均衡,但是却没有有效的诉求手段,同时有一些经济组织只对贡献较大者的利益较强保护,对外围成员的利益却视而不见,因此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在利益分享过程中的偏失。

1.2.3 内部利益分享机制不健全

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出现产权不明晰、章程不规范及合作的基础比较薄弱等问题,导致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在利益分配时出现分歧和不明确性,甚至引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的矛盾和滞后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制约的作用[4-5]。

篇7: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绩效评价

当前西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可以分为政府主导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和农民自发组织模式3种:

2.1 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指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以行政力量推动,组织专业大户和农户自愿参加的自上而下建立的“官民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由政府部门派遣涉农的技术、信息、经济部门的少量骨干,与农民共同组织“农业服务协会”,围绕着主导产品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该形式在呼和浩特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之初最为常见,政府主导模式具体包括政府直接领导形式、有政府背景的公司加农户形式、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形式及农业协会加农户形式等。

2.2 龙头企业主导模式

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即“公司+协会+农户”模式。呼和浩特地区一部分经济实体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属于该模式。具体运作是:依托公司兴办协会,公司负责提供良种、种苗、农资、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公司是协会的经营决策者,有绝对的权威性。农民与公司形成利益联盟,协会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运作,农民的利益是有限最大化,受公司与会员双方博弈的影响,这种模式中的公司对协会有强烈的需求动机,农户的需求动机较差。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当地的龙头企业为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直接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并为农户提供优良品种、聘请技术人员等项服务。例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乡素有种植青尖椒的传统经验,而当地的脱水蔬菜企业又需要大量原料,但是由于缺乏种植者与加工企业之间有效的协作,企业常常处于半饥半饱状态,企业开工不足,农民种植青尖椒收益不稳定。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农业部门指导乌兰乡当地两家脱水菜生产企业牵头组织周边几个村的农户,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形式,发展脱水青椒、豆角等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既保证了农民的收入,也更加稳定了企业的原料基地。笔者在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调研时了解到,一家番茄加工企业从农户处收购番茄的价格为每吨350元人民币,番茄酱出口价格为每吨700美元,按照番茄与番茄酱7∶1的产出比例,加工企业的利润占整个产业链条收益的50%。

2.3 农民自发组织模式

农民自发模式主要是指由农民围绕某一农业产业或农产品,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宗旨自发组建的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组织。主要包括:科技能人加散户形式、合作社一体化运作形式。

2.3.1 科技能人加散户形式

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用地数量减少,且农业用地效益不高,加之工农业巨大的剪刀差,使得农用地投入相对不足和开发程度偏低,由此可见,农民必须要想办法让土地增加产量[6]。一般情况下,当产业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为了解决籽种、技术、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种植大户带头将农户组织起来,共同为这项产业的发展谋求新的出路。例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的韭菜协会,就是在当地韭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韭菜的品种、技术、病虫害防治及市场销售等一系列问题开始出现,从而制约着新华镇韭菜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情况下,由当地种植也大户牵头组建的。在几家种植大户牵头建立合作社后,合作组织对选种、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都有了积极性和更有效措施,合作社吸引当地许多种植散户加入其中,目前已形成300余公顷的生产规模,年创产值4 000多万元。

篇8: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架起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 ---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查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最近,我们对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近年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我市涌现出一批农民自发成立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弱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市还处于起步阶段,突出表现为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需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真正发挥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作用。 一、基本情况据调查,至底全市已有各类农村合作组织1055个,拥有成员14.3万人,辐射带动农户20.1万户。其中运行较好的合作组织(成员30人以上,辐射带动50户农民以上)464个。20,全市农村合作组织共代销农产品59万吨,代购农用物资3.75万吨,年内销售收入达到7.89亿元,盈余5616万元,组织成员人均增收500元以上,比其他农户收入高出10~15%。历城区张而草莓协会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百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单位;章丘市食用菌协会连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农研会”。从组织方式看,我市农村合作组织主要分为五种类型(以运行较好的464个合作组织为样本分析,下同): 一是大户领办型 。由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大户利用自身生产、经营、购销优势领办。这类合作组织共有327个,占总数的70.5%。比较典型的是济阳县孙耿镇东盐村养猪协会,该协会9月由养猪大户刘成海发起组建,现已发展会员400多个,带动章丘、商河、临邑、齐河等地的养猪大户多户。协会与济南、上海等地的几家大型猪肉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年销售商品猪3万多头,会员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二是农技部门领办型 。依托乡镇农技服务部门建立,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系列服务。这类合作组织有63个,占13.6%。如平阴县平阴镇肉羊合作社,4月由镇畜牧兽医站牵头组建,现已发展社员600户,户均增收5000多元,群众和社员赞誉“入社养羊,一只保吃粮、五只上学堂、十只盖新房、百只奔小康”。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 。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组织农户共同参与的一种经济利益联合体。这类合作组织共有16个,占3.4%。如槐荫区蔬菜加工协同协会,由樱龙食品公司牵头兴办,发展会员120个,以订单形式组织1000多户农民联合生产、加工、销售圆葱、牛蒡等蔬菜,基地面积发展到5000亩,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 四是专业协会型 。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经政府部门审批或农民自发组织而成立,对内提供技术指导,对外推销产品、开拓市场。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有28个,占总数的6.0%。如组建的历城区董家镇张而草莓协会,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北京、天津等国内20个大中城市,现有会员200个,日均销售草莓4-5万斤,会员户均年收入4.5万元。 五是股份合作型 。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成立,对外一般称为公司。这类合作经济组织共有30个,占总数的6.5%。如长清区万德种子专业合作社成立于,现有社员8000多户,合作社资本总额71.66万元,分8334个股份,每股50元,集体入股30万元。这个合作社的建立极大地带动了当地玉米制种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制种基地3万亩,社员户均增收1000多元。 综上所述的各类合作组织,不论层次高低和辐射面大小,都带动了当地特色主导产业的发展,盘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快了农业标准化、集约化步伐,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不错,但还存在 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社会不同层面对合作组织的性质与发展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合作制过时论”、“经济条件论”等错误看法。部分基层党委政府特别是村级组织认为合作组织发展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和集体不宜插手干预,存在“缺位”、“错位”的问题,合作组织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许多实际困难还难以靠自身力量解决。同时,少数农民担心加入合作组织是“重新入社”,心存疑虑,积极性不高。 2、管理比较混乱 。目前合作组织还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少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许多合作组织由于怕麻烦、怕“双重收税”不愿登记。全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组织只有126个,仅占总数的27.2%,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的40个,占登记总数的31.7%;在民政部门登记的'63个,占50%;在农业部门登记的23个,占18.3%,登记的名称也不尽规范。这就使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自身的合法性令人质疑,其市场主体地位在交易中也不被认可。 3、内部运作不规范 。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引导,合作组织在内部运行机制上呈现多样性。一是章程不规范,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没有章程,只签订了协议或合同。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三是与社员利益联结不紧密,组织成员眼前利益较重,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缺乏长期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4、外部环境不宽松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关心、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力度还很不够,缺少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上级的一些扶持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由于多数合作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金融机构不愿贷款给合作组织,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博弈中发展缓慢。 三、对策与措施 农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亟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1、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对现行的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合作经济组织是解决家庭经营“两个不能有效对接”,即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不能有效对接、分散生产与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不能有效对接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不健全、工作难度大的现实情况下,合作组织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服务中,把最新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成果带给农民,有效弥补了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缺陷,解决了单家独户 “ 办 ” 不了,基层组织 “ 统 ” 不了,政府部门 “ 包 ” 不了的诸多难题。各级各部门应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关心、支持合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合作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扶持合作组织发展,农民受益最直接。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我市《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合作组织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金融部门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税务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和落实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今年可选择10个运作较规范、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合作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提高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整体水平。 3、强化引导与服务 。市里应设立专门的领导协调机构,帮助合作组织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依托本地资源和产业优势成立合作组织。党组织要教育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确保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帮助合作组织建立规范的章程,具备条件的要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组织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员素质,拓展发展空间。畜牧、水利、林业、供销等有关部门都要发挥自身优势,对本行业的合作组织搞好指导和服务;财政、工商、民政、税务、金融、交通等部门也应主动配合,共同为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篇9: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近几年来,我区不少地方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多样化,并逐渐趋于成熟

截止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465个,会员人数129103人。从产业分布看,种植业944个,占64%。养殖业321个,占22%。其他200个,占14%;从会员所在区域看,乡内1375个,占94%。跨乡或跨县90个,占6%;从服务形式看,以提供产品为主,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专业大户牵头型。即由种养殖大户或经营能手牵头,积极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协会+农户”的运行机制。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协会,就是由刘振强等16位农民经纪人发起组建,会员现已发展到310人。连续几年来,协会所经销的打瓜籽、豆类、羊毛等农副、畜产品占到全乡的85%以上。奇台县老奇台镇牛王宫生猪协会由8户从事养猪、贩猪的养殖大户自发成立,会员 132户,带动400多户农民发展养猪。高峰期每天外销生猪120多头,销售范围由昌吉、乌市扩大到青海、西藏等省区。

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模式。焉耆县工业番茄协会,就是由焉耆县永宁镇新居村、九号渠村农民依托新疆屯河集团、凯泽公司成立的。协会成立以来,一方面依托企业强大的经济实力,为会员解决生产资金、农资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配合,按企业要求指导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供销售服务。木垒县博斯坦乡绒山羊协会,由木垒草原雪羊绒制品公司发起组建,形成农民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发展绒山羊养殖及羊绒的收购和加工,目前已占领整个木垒县羊绒市场。

三是主导产品带动型。以某一农产品为主,成立专业协会,建章立制,连结分散农户,形成“主导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玛纳斯县头工乡养鸡协会,以注册的绿色无污染的“天羽”牌禽蛋为纽带,带动256户养殖专业户。巴里坤县气候独特,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1998年该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成立以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使马铃薯亩均产量由过去的2吨提高到3.5吨。目前拥有会员2278人,种植面积达8000亩,年销售收入570万元,带动周边乡镇农户2500余户。洛浦县吉牙乡围绕民族特色产品艾得莱丝绸,专门成立了艾得莱丝绸协会,通过技能培训、能人经济、大户带小户、龙头带一片,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册了“吉牙丽人”牌商标,产品打入新疆各地市场,还远销中亚、日本等国家。

四是基地带动型。以本区域的产品基地为基础,以技术、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为纽带,通过“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运作形式,带动农民致富。近几年来,巴州围绕已经形成的库尔勒、尉犁、轮台棉花、香梨产业带,且末、若羌红枣产业带,焉耆盆地工业番茄、葡萄、打瓜、色素辣椒等经济作物产业带,发展了香梨、工业番茄、红枣、打瓜、色素辣椒、无公害蔬菜等专业协会。同时,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库尔勒、焉耆、和静等地一批奶牛养殖协会应运而生。昌吉市围绕红色产业抓大农业,番茄种植面积达7万多亩,成为全区主要的番茄种植基地,并有昌通、中基等多家番茄加工企业。会员已由最初的49人发展到930多人,辐射带动4个乡镇、5000多户农民增收。

五是股份合作型。即由农户、集体和企业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建立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鄯善县辟展乡克其克依村11户养殖户出资70万元,贷款40万元,成立了养殖合作社。2003年,共育肥牛羊5086头(只),销售皮张2.8万张,年纯收入39.6万元。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托洪台村120户农户集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冷水渔养殖合作社。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精米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土地和资金入股60万元,县、乡供销社出资170万元创办的。

六是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兴办。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由库尔勒市副食办牵头创办。目前拥有会员200余人,2个经济实体,12个蔬菜生产基地,固定资产达220万元。昌吉州奶农协会、呼图壁县二十里店乡养牛协会、阜康市三工乡蟠桃协会等,都是由政府发起组织,农民自愿入会,主管领导任协会负责人。

二、各地积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一)积极引导,大力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伴随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而出现的新生事物,尤其在我区尚处起步阶段,就更离不开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引导、组织推动和大力支持。2000年以来,巴州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通过包乡住村、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农民群众对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并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如无偿给养殖协会提供场地,政府出资组织协会负责人、村干部、农村大户、农民经纪人到内地考察学习,农业技术部门优先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技术服务等。塔城地区今年年初在地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出台了准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登记、注册部门放宽政策、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其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阿克苏地区地委、行署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经营人员、技术人员,积极引导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要为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金、销售、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阿勒泰地区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每个县级领导联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直帮扶单位和乡包村领导对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具体指导和扶持,通过抓项目、抓产业、抓服务,推动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克州出台了四条优惠政策:(1)每年县(市)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引进、人员培训、农产品促销等,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2)对发展较快、有突出成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3)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需的土地在流转中给予优先解决;(4)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沙雅县县委、县政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海楼乡马鹿养殖协会发展,规定马鹿养殖户每户可划拨养殖场地3―5亩、种植饲料用地3亩,只需交纳水费,减免其他上交费用,大大调动了马鹿养殖户的.生产积极性,逐步形成了规模生产。

(二)试点示范,典型引路

2002年,我区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专业协会和哈密市大泉湾乡棉花协会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其中库尔勒市上户镇香梨开发服务协会于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今年,自治区又有三家专业协会被列入第二批全国试点单位。同时,全区性的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原则上每个地州确定一个试点县。巴州从2000年起,先后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库尔勒市、焉耆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选择了10多个示范点,建成了一批可看、可学、有效益的样板。塔城地区采取试点先行、点面结合、逐步推开的办法,全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2001年的48个稳步发展到2004年的200个。吐鲁番市选择畜牧业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的艾丁湖乡作为养殖协会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目前全市共有养殖协会11个,协会会员5496名,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7%。洛浦县吉牙乡艾得莱丝绸协会注重典型引路,充分发挥10个专业大户的示范带头推动作用,全乡织绸户现已发展到1500户,仅此一项全乡人均创收110元。

(三)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我区各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采取“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方式,坚持“引导不领导、扶持不干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搞好信贷服务。吐鲁番市养殖协会积极配合农行、信用社等部门做好信贷工作,主动参与三种担保、四级推荐、五星级信用等级评定。一是积极试行养殖协会会员联保制。实行小户与小户捆绑联保、中户与小户互保、大户为中、小户担保的方式。二是坚持四级推荐制。在本人书面提出贷款申请的前提下,坚持担保大户、村民小组、村委会、养殖协会四级层层把关审查。三是在重点乡镇、村和农户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由养殖协会和农行、农村信用社共同确定贷款信用A、B、C、D、E“五星级”标准,凡评为C级以上标准的农户,可直接在农村金融部门办理贷款。该市艾丁湖乡牛羊育肥贷款额2000年为350万元,2003年增加到1780万元,增长了4.1倍,全乡人均占有贷款741.6元。全年出栏牲畜2000年为11万头(只),2003年达42万头(只),增长了2.8倍。目前该乡牧业收入占到农业总收入的40%以上。昌吉市番茄协会一方面主动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贷款资金,另一方面积极与加工企业协商,由企业为农民解决一部分资金,以保证种植户的正常生产。2003年春季,协会共为农民解决贷款130万元。额敏县玛热勒苏乡农民专业协会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今年共为农民担保贷款365.5万元。

2.开展技术指导与培训。库尔勒市蔬菜专业技术协会专门制定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配备8名技术人员,定期向农民讲解无公害蔬菜的田间管理方法,积极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培训农民8000人次。巴里坤县奎苏镇马铃薯协会,每年定期聘请专家和科技人员到田 我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来自本网-,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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