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随笔写作:百年孤独

时间:2023-06-12 08:14:1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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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写作:百年孤独

篇1:读书随笔写作:百年孤独

翻翻QQ日志,发现还没有留下什么,刚好昨天有聊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我说我不太喜欢看小说,看的最多的就是《红楼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比较有印象的是一本名叫《地窖里的蓝耳环》(又好像没有蓝字),偶然看到的一本书,关于二战时期犹太人的悲惨遭遇。再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其实看过遍数比较多的是《百年孤独》,不知道为什么一时没有想起。

那时候我在看一个地理纪录片,名叫《南太平洋》,我在看贝尔的荒野求生,那时贝尔还没有来到国内,也不会想到他会来中国录所谓的探险节目。好像就是在那个季节,我第一次看《百年孤独》。

翻开书看了它的第一句话的那天晚上,我就知道我会把它看完。

“多年之后, 面对枪决行刑队 ,奥雷连诺·布恩蒂亚上校将会想起, 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一瞬间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想到过遥远的下午这种形容。也是后来才知道,《百年孤独》的开头已经成为文学创作开头的一种典范,后来的作品中有很多相似的模仿。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书中的人名很乱,一不留意就会搞混,甚至可能会从第二代开始就没有再弄清楚过谁是谁。但那时候的我居然可以把七代的人名大致全都列出来,多年以后的现在,就只能记得奥雷连诺、雷麦黛丝、霍·阿卡蒂奥、霍·阿·布恩蒂亚、乌苏娜、雷贝卡、阿玛兰塔等部分前代的名字(不同版本的译名有点不同),当然,还有梅尔加德斯,一个神奇的吉卜赛人,他的羊皮纸里预言了马孔多的未来。

看的时候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因为它真的是太……怎么说呢,神奇?奇幻?好像找不到一个可以确切形容它的词语,官方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比如说阿卡蒂奥的血为什么流到那么远,而且沿着好像规定好的路线?我没有搞懂它的寓意,所以至今还记得那段描写,也记得那段描写让我晚上做了噩梦。

那时候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雷麦黛丝,而似乎每一代的雷麦黛丝都很美,包括后来的小名叫梅梅。雷麦黛丝和奥雷连诺应该是读者最喜欢的一对,不想她却是第一个葬在马孔多的人。

后来,一代又一代相同名字的布恩蒂亚家族从马孔多出生,也在马孔多死亡,直到最后一代长着猪尾巴的小奥雷连诺刚出生就被蚂蚁吃掉,梅尔加德斯的预言全都实现了。

“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即发疯的霍•阿•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

最后,马孔多小镇被风吹走,不复存在。

总的来说,《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就是前面说过的恍若隔世,好像自己在梦里的一个下午有去看过冰块,被西下的阳光笼罩,只是记不起时间,也说不清那个下午到底有多遥远~

公众号:芦苇夕阳

篇2:《百年孤独》读书随笔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

“有一回,尼卡诺尔神甫带上棋盘和棋子到树下邀请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下西洋跳棋,他没有答应,理由是既然都同意遵守规则,他无法理解两个对手如何还能争斗?尼卡诺尔神甫从来未从这个角度去思考,但是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下过跳棋。”挺值得人深思的一段话吧。

虚无的战争,人在孤独中的迷失。

加西亚。马尔克斯真是一位神奇的伟大的作家,我是第一次读到他的著作,这一看就欲罢不能地被深深地吸引进去了。宏达的故事构架能力,奇瑰的想象力,再加上不落俗套的文字驾驭能力,太不可思议了。该感谢这世上总是有这样的奇才出现,为我们带来了文字的饕餮盛宴。充分地领略着文学的无限魅力,我竟在其中沉醉着,有点不知归路了。

一个家族的一百年的沧桑变幻,七代人各自不同的命运,天灾,人祸,战争,情感的种种交织裂变。建设了又去破坏,破坏了再去建设,从无到有的开创、发现,从有到无的毁灭,绝迹。人的一生,生生世世,竟然不过是在时光中的不断轮回,身在其中的人并不觉得吧,当完全置身事外来看的时候,神秘感被剥离开来以后,就只剩下了赤裸裸的可怜和无可奈何了吧。

或许,孤独感是生而为人不得不面对的课题吧,布恩迪亚家族的命运,其实正像是世世代代的各式各样的人的浓缩的影子。

书中写到了战争,关于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战争。写到了情感,关于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之间因情感而生出的间隙与隔阂。所有的争执,争来争去,争出了什么结果呢?是各家的房子被漆成蓝色,还是白色么?是与那位钢琴师的爱情吗?最后发现,竟然都变成了虚无缥缈的结果。

像是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当初的那份执着,后来变成了一种回忆,那时候忽然会觉得其实那样的执着竟然是可有可无的吗?

即使是得到了理想中的结果又会如何呢?结果也只是暂时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新的环境里,它还是会变形,走样,扭曲,乃至消亡。总是有一种神秘的,无形的,不可思议的力量操纵着世间的'一切,所有的过程,所有的结局,似乎都逃不出既定命运的安排。

魔幻般的现实,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的?

所以,在作者笔下布恩迪亚上校从一个战争英雄变成了一个躲在小作坊里熔铸制作小金鱼的沉默寡言的人。

书中的人物,美人蕾梅黛丝是一个心灵最纯净的人,不管岁月如何流逝,她却永远停留在了最初的最美里。

奥蕾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个深奥睿智,冷静与内心的狂热并存,在孤独中不断苦苦探索和求解着人生真谛的人。在乌尔苏拉眼里,她的这个儿子是一个自大的无力去爱的人,剥落了身上的荣誉光环之后,他才是一个最值得同情的人。

阿玛兰妲呢,她是一个有着无穷的爱意却又有着怯懦心灵的人,表面上是冷漠的,内心却是火热的,柔软的。

乌尔苏拉,她活了一百多岁,这是个至死都充满着活力的生命个体。“她那不可战胜的心气成为她在黑暗中的引导。”她每天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着,活的琐碎,却活得坚毅,滋味绵长。

乌尔苏拉这个人物,让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罗曼。罗兰的那句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以后,依然热爱生活。”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吧,洞悉了人生的全部,却不在虚无中沉沦,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迷茫,寻找到真我的价值。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难以领悟到这其中的奥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很好的生活。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世界才变得更加多元化了吧,人性的层次才更加丰富了。无法想象,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下了一种姿态的一种人,那其实才是很可怕的吧。

读完了这部作品,让我想到了《红楼梦》,也是用家族的命运变迁揭示时代的影响,人的宿命与时代的不可分割性。在种种不堪的,腐朽的,衰落的生活中的人,在默默地承受着、坚持着,也反抗着,不断改造着这个世界,让它变得更好。个人相对于整个世界来说,总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具体到一个集体,一个家庭,个人始终是最最不可忽视的存在。

这部作品还让我想到了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在他的思想里认为,世间的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唯有人的精神意志才是永恒不朽的。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真是一部让人着迷的作品,马尔克斯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伟大的作家。据说这本小说是诺贝尔文学获奖史上,获奖最没有任何争议的作品,这样的褒奖真是当之无愧。

其实,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都是关注着人与时代的生存发展,关注着时代与个人命运的相互影响的,好的作品一定是深不可测的,让人百看不厌,引人深深思索,更给人无限启迪。

篇3:《百年孤独》读书随笔500字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500字篇1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

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500字篇2

面对这样的作品,当你没有能力读它的时候,千万不要试图去读懂。不要逼自己去面对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要强迫自己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不要翻来覆去的理清某些相似的名字不同的人物。这些屏障存在于那里,已经说明你无须去读它,起码是当下,无须去读。就像高中的我,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和很多人的经历相同,我把它放在书架的最顶层,记忆里告诉自己,我读过它,然而不过如此,因为我没有看下去。

几年以后,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

你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年少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读书随笔500字篇3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篇4:《百年孤独》600字读书随笔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 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篇5:读书-随笔写作

读书-随笔写作

一本书的智慧并不在书内,而是在书外,通过过读一些书,使我们了解并掌握了平日里我们不知的大悟大彻,从而能够结合自身灵活运用在生活中,才读懂一本书。

就说写作吧!它就来源于我们平时的积累。“一口吃不成哦胖子”的确如此。写作文就是例子。在平时我们要积累了。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能利用上,自己积累的词语、成语、名人名言等,就会使白开水似的作文变得栩栩如生。但是只积累是不行的,要学以致用。但是只学习不思考也是不行的。正如孔子所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你虽然知道读书,但不如懂书的人。人虽然懂读,但是不如以书为乐的人。这也是孔子曾经说过的话“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温故而知新”我们不要像狗熊掰梆子那样,捡一个丢一个,我们要把这些知识,放在我们的脑海里,把他锁住,不要让他“飞”走了等到再用的时候,打开那把锁,取出知识。你读的书多了,在写作的时候,就会轻而易举的写出非常完美的一篇作文,不会绞尽脑汁的想。

这才是读书的真正含义。我们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知识,是生命的守护神;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

记得小时候,我最爱在母亲膝下,津津有味地听母亲讲《白雪公主》,《灰姑娘》,《阿拉丁》等驰名中外的童话故事,我不厌其烦地听着,自己仿佛穿越时空的隧道,置身于童话世界。那些栩栩如生的`童话人物在我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们善良,它们淳朴,它们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撒下了一颗颗善良的种子……

稍大一点,我就开始自己借助拼音阅读一些较为浅显的童话了,如《狮子王》,《丑小鸭》等等。我看了以后感触颇深。

再大一点,母亲便给我买来许多深刻的文学等方面的书。我坐在沙发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从中知道了简爱悲惨的人生;知道了成吉思汗这位一代天骄……我似乎看见了秦始皇统一六国,驰骋沙场的壮观场面;看到李世民南征北战,创立大唐这个泱泱大国。我尽情遨游于知识的海洋。这些书,使我了解了辉煌灿烂的悠久历史,丰富了我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再迷茫。我坚信:知识,可以创造金钱,可以创造财富,可以塑造出一个有用的人才。

正因为我博览群书,我的考试阅读只扣了1、2分,有时甚至1分也不扣。是书帮我理解了短文中深邃的意思,我成了读书的受益人。

不错,阅读和看电视同样能获得知识,读小说是所得到的是细致的语言文字之美,而且又有深邃的思想,不可磨灭的感情,但影片和卡通,虽然也能使你感觉艺术之美和另一种震撼,但欣赏的过程却是瞬间的。

篇6:读书有感_随笔写作

读书有感_随笔写作

刚刚读完张小娴的文章?一天后,已成往事? ,感受颇深。无论是每一个人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的确,今天过去了,明天还会再来 ,明天过去了,后天还会来......

这几天朋友圈经常发布去玉渊潭赏樱花的帖子,又一次让我想起了去年这个时候我去玉渊潭赏樱花的情节,不由自主的又一次翻看头一次用自拍神器拍摄自然美景的那种满足感与成就感。也是这个季节,只不过是去年的三月,我独自一人去玉渊潭公园赏樱花,很美,我还是头一次见过这么多的樱花,兴奋的不知所措,好开心啊。其实这些并不是我最兴奋的事情,最最让我兴奋的是当时儿子送了我一台自拍神器,要知道,在当时那可是相当酷的啊!好些游人都投来羡慕的眼光,问我这是什么东东,怎样使用,当时我就飘飘然了......我拿着自拍神器一路狂拍,那叫一个爽。我还清楚的记得,因为玩的尽兴,居然忘记了时间,当我回到家中都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说起自拍神器当时只是觉得比较新鲜,觉得很好玩。但过了一段时间就把它扔到了一边,认为自拍神器拍的人物过大和照片里的美景有些不协调,以至于后来搬家的时候不知去向。又过了一段时间为了照顾老爸我回到了沈阳,百般无聊后突然间想起了自拍神器,如果有那东西该多好啊,闲得无聊时可以自拍,再写点东西发到朋友圈......其实说白了,自拍也好,写东西也好,只是自我膨胀的一种表现。

想想这些年做了很多事情,每一件事情只注重成果,很在乎表现自己,所以到头来做得每一件事情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读了张小娴的这篇文章后,让我得到可以释怀自己的勇气,时光不能倒流,生活仍要继续。你今后所需要做的就是把每件事情尽量做得更好,而且要认真的做好每一件事情。

最后我要说的是,今天与明天的区别,就在于,今天我收获了些,懂得了些,感受了些,明天,我会更明白些,更懂真实。

篇7:关于读书的随笔写作

读书节来临,媒体提前几天就开始热闹了起来,推出各种各样的读书专题节目和活动,我们的身边也到处可见关于读书的宣传,街边橱窗、小区布告栏,甚至连小广告都有了关于读书的小传单。

这当然是好事。从上到下,大家都在讲读书,体现了全社会对读书的认可,对知识的尊重。相较于曾经甚嚣尘上的“读书无用论”,我们的社会无疑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在这喧嚣的背后,我们还需要冷眼观察,冷静思考——这也是读书的意义。

在我看来,读书只是一个习惯而已,算不上多高尚,也无须搞得如此轰轰烈烈,好像你今天不过一下读书节,就一下子显得没文化了一样。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接受过基本教育的人都应该有点读书的习惯,这就和吃饭穿衣一样,除了不懂事的孩童,大概不需要别人来劝他每天要吃饱饭、穿上暖身的衣服。读书其实就和吃饭穿衣一样,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无须总是需要有个人在旁边唠叨;偶尔胃口不好,不想吃饭,也属正常,没必要大惊小怪。

有了读书习惯的人,不太会去炫耀读书。一个正常人,不太可能动不动就去“炫耀”今天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倒是那些偶尔见了世面尝到了山珍海味的人会在同样贫乏的人面前炫耀一番。一个偶尔读了几本书的人,才会迫不及待地炫耀,想要在一群“文盲”面前显示自己的“博学”,享受那种被人崇拜、仰视的目光。真正的读书人,拥有了健全的人格和博大的精神世界,他不需要也根本不会想到要以此去赚取什么。

不过,爱读书的人往往倒是很乐意和别人分享一些关于读书的乐趣。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可能会经常在家做菜,并且乐于邀请朋友去家里尝尝。读书也是如此,读了一本好书,和几个朋友分享,这的确算得上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读书这个习惯和吃饭一样,一半出于本能的需求,一半是日常生活的自然养成。人的本能既有自然的属性,也有精神的需求。求知欲、探索欲几乎是人的天性,一个孩子与生俱来的这些因素如果没有遭受压制和歪曲,那么他读书的习惯很容易就能养成。换句话讲,一个良好的家庭应该有意识地激发和引导孩子的这种本能的精神需求,毕竟父母始终是孩子成长之路上最重要的老师。

有了读书习惯的人,不会因为没时间、工作忙等理由而长时间不读书的,毕竟工作再忙饭总是要吃的。我们有许多的节日,似乎没有听说过“吃饭节”;既然今天是读书节,那我就好好过节,不读书了。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篇8:努力读书随笔写作

努力读书,你才能选择想要的生活

就像龙应台对儿子安德烈说的:“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就,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

孩子,总有一天,你会长大,你要肩负起自己的人生。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埋头苦干却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吗?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拼命硬干却只能蜗居在地下室吗?

努力读书,学习一些技能,并不一定能让你成为百万富翁,却至少可以让你选择一份喜欢的工作,而不是被迫地让工作来选择你。

有一段父亲给儿子说的经典的话,告诉了我们努力读书和不读书的大不同。

儿子刚上学不久就问当农民的父亲,人为什么要读书。父亲说,一颗小树长1年的话,只能用来做篱笆,或当柴烧。的树可以做檩条。的树用处就大了,可以做粱,可以做柱子,可以做家具;一个小孩子如果不上学,他7岁就可以放羊,长大了能放一大群羊,但他除了放羊,基本干不了别的。

如果小学毕业,在农村他可以用一些新技术种地,在城市可以到建筑工地打工,做保安,也可以当个小商小贩,小学的知识够用了;如果初中毕业,他就可以学习一些机械的操作了;如果高中毕业,他就可以学习很多机械的修理了;如果大学毕业,他就可以设计高楼大厦,铁路桥梁了;如果他硕士博士毕业,他就可能发明创造出一些我们原来没有的东西。

努力读书,你才能结交更优秀的朋友

孩子,我从来不认同一定要交有用的朋友这种功利的看法。但是不得不承认,结交一些优秀的朋友,能使你受益终生。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

比如责任、比如坚持、比如好习惯;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能更好地了解自己,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和一群优秀的朋友来往,你们可以一起成长、一起进步,一起变得更优秀。

然而,不努力读书,你很难结交到这些优秀的朋友。朋友圈、朋友圈,朋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努力刻苦的人很难与不学无术的人成为好朋友,不是因为看不起或是配不上,而是因为两种人的价值观不同,没有共同语言,很难交流。

公众号:家教悦读馆

篇9:读书随笔写作:问鼎中原

在这本名为“两个故宫的离合”的书中,作者主要写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故宫的价值;故宫为什么会分离以及分离的过程;两个故宫的发展前景。围绕这三个主要话题,作者笔涉历史与现实,从政治、文化、艺术、民族性格、国际交流等方面对两个故宫及其背后的人们进行了分析。

故宫意味着什么?故宫里丰富的文物仅仅是艺术品吗?这是作者为我们探讨的第一个问题。自古以来,文物便在中国的政权传承与变迁过程中具有重大的象征意义:谁拥有文物,谁便拥有了主政天下的合法性和正统性。当年大禹铸造九鼎,传之后世,以为国之重器;后楚庄王北伐,向周天子的使者询问“鼎之大小轻重如何”,大有夺取天下之意;又比如大家熟知的关于“传国玉玺”的神明故事……长久的历史积淀,在华夏文明当中形成了关于文物价值的独特观念。正是基于对中华文明的了解,野岛先生方能对故宫的价值作出正确的评价,进而也才能充分理解当下两岸文化政策背后之诉求。

在书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篇幅叙述了故宫分离的过程。从满清灭亡之后故宫博物院的建立开始,到抗战爆发文化南迁,再到内战失败蒋介石将大量国宝运往台湾,最终在台北建立所谓“国立故宫博物院”。作者不仅对这个过程有宏观的记叙,还亲自采访了许多当年的参与者、亲历者及其家人,为我们留下了许多生动、感人的细节。这些细节,恰恰就是中华民族性格与精神最真实的写照。

进入新时期,大陆和台湾都高度重视文化传承,两个故宫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开展了许多合作,当然也伴随着竞争,甚至冲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台湾当局高度重视故宫的文化传承意义,并以此来不断确认中华文明正统的地位。而在民进党执政期间,去中国化的政策也对“故宫”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作者所言,故宫的命运始终处于历史与政治的拨弄之下。

基于此,对“两个故宫会统一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在历史上,在当今时代,政治家们都高度重视文化的作用,许多时候也以文化为工具来推进统一的进程;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文化上的统一往往比武力统一、政治统一更滞后也更艰难,因为文化的分裂往往更深刻,因此也更难弥合。幸运的是,两个故宫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恰恰就是两岸文化“统一”的标志。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篇10:《百年孤独》随笔700字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篇11:《百年孤独》随笔700字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

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

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篇12:《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生于哥伦比亚的小镇阿拉卡塔卡。8岁前,马尔克斯一直居住在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是上校,曾经两次参加哥伦比亚内战,外祖母是一个勤劳的农妇,对拉美传统神话故事非常熟悉。”

——摘自豆瓣

先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看《百年孤独》,前者有点像是把后者的一个切片做得充实复杂,两本书都浓的老人味,说话方式以及老人才有的智慧和阅历。

阅读时的愉悦多来自惊愕和服气,脑袋里小剧场不停,充满画面感(据说作者为了保留读者脑中具体而各异的画面一直没有出售电影版权)。《百年孤独》布满神来之笔,各种泪点笑点不断,看完既充盈又轻逸舒畅。从这一部书中读出了许多部书的乐趣,《无人生还》般笼罩着冥冥之中宿命,《聊斋》式魔幻现实随意切换,同《红楼梦》般由一个人精老太串着大家族的几度兴衰,又有《金瓶梅》式世俗情爱和欲望,还似《三体》给读者充满质感的时空流转。读到真是赚到。

读书时印象深刻的除了孤独这一主题(没有人比加西亚更能将本不可言的孤独刻画得如此透彻入骨,有如此深切的理解),还有名字。名字很重要,不同文明按照各自脉络发展出的文明不约而同透露了这一讯息。日本电影《你的名字》和《千与千寻》都在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林奈发明了双名法,让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也变得有名有姓。拿拉丁学名或者俗名去呼唤一只飞鸟,它不会答应。但我还是热衷于打听他们的名字,那里可以找到了解他们的线索和钥匙。即便是单纯地知晓名字也好,这样我们就认识了,下回见到可以将它从另外的鸟儿区分出来。

篇13: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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