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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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共11篇)由网友“一大壶茶”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篇1: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我当过一次小偷散文

10岁那年,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社会上物资十分匮乏。记得有一天放学时,粮店进来许多麻袋装的地瓜干。由于进的多,占的面积大,屋里堆放不下,大部分都堆在外面的空地上,只有一个打更的老大爷看着。天刚擦黑,我谎称去同学家学习,悄悄地来到麻袋堆旁。当时,心里象揣个小兔子“怦怦”直跳。那时,虽然年龄小,却也知道这是在偷东西,既感到羞愧,又怕打更的老大爷发现。

山一样的麻袋堆,打更的老大爷顾东顾不了西。趁他不注意,我窜到麻袋堆旁,用小铅笔刀把麻袋割开一个口子,小手忙三迭四地往外掏,很快就装了半书包。

第二天上学,我拿出几片地瓜干分给饥饿的'同学们吃。看他们吃的津津有味,心里好得意,仿佛自己当了英雄。

晚上回到家,父亲叫住我厉声问道:“这小刀是你丢的不?”我一看傻了眼。原来,昨晚光顾着跑,竟把小刀丢在了麻袋堆旁。我心里纳闷,小刀怎么会在父亲手里?

“这是打更的老大爷送来的,他早就看见你了,看你挺可怜的,也没拿多少就没吱声,还把你的小刀送回来了!”噢,原来如此!我顿时恍然大悟。

“以后再发现你干这事,我非揍你不可。”父亲严厉地训斥道。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每当忆起,我便感到羞愧,尽管现在已过不惑之年,而这件事却始终埋藏于我未泯的童年。

篇2:我当过一次医生作文

我当过一次医生

看到这个

自从我们班的“小医院”一建成,我就被老师荣聘为“主治医师”,因此,我担起了“看病”的重任。但我们看的病可不是人身体上的病,我们治的是作业本上的“病”。说到这,你肯定会好奇这家医院的名字,我告诉你吧,它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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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冯医师,快救救我呀,我被错题缠身了。”这不,一个病人闯了进来。我诊断后,大吃一惊:“天哪,这就叫做红叉叉满天飞吧!”我赶紧拿出“处方单”——算草纸,一边询问“病情”,一边让他把自己的算式说出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注: 比喻很大的力气。常用于很费力才做成一件事的场合。],我终于把他体内的“病毒”逼了出来。原来是不会公式呀,我马上对症下药[注: 针对病症用药。比喻针对事物的问题所在,采取有效的措施。],一口气把学过的所有数学公式都写了下来,让他拿着这个“解药”回去“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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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当过一次医生作文550字

我当过一次医生作文550字

看到这个题目,你也许会惊讶:“小小的年纪,怎么会当医生呢?”先不要吃惊,听我慢慢道来吧。

自从我们班的“小医院”一建成,我就被老师荣聘为“主治医师”,因此,我担起了“看病”的重任。但我们看的病可不是人身体上的病,我们治的是作业本上的“病”。说到这,你肯定会好奇这家医院的名字,我告诉你吧,它叫“数学医院”。

“嗨,冯医师,快救救我呀,我被错题缠身了。”这不,一个病人闯了进来。我诊断后,大吃一惊:“天哪,这就叫做红叉叉满天飞吧!”我赶紧拿出“处方单”――算草纸,一边询问“病情”,一边让他把自己的算式说出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把他体内的“病毒”逼了出来。原来是不会公式呀,我马上对症下药,一口气把学过的所有数学公式都写了下来,让他拿着这个“解药”回去“吃”吧。

啊,这个“病人”被我治好了,我欣慰的笑了,我旁边的助手也为我竖起了大拇指。病人的'健康出院,让我也多了一份成功感。随后,我又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学到更多的知识,丰富自己的经验。

我们“医院”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负责 ,出色的完成了老师布置的每一项任务。都受到老师的表扬。

你要问现在医院的情况怎么样了?我会自豪的告诉你:“医院已经倒闭了。”这并不是我们不负责任而倒闭的,而是我们认真完成任务,“病人们”都好了,再也不被“病魔”缠身了,所以医院留着也没用了,只好“关门大吉”了。

怎么样,我这个“医生”称职吗?

篇4:我当过赛车手

我当过赛车手

我当过赛车手正文:

我当过赛车手 浙江省温州  广场路小学 1(6)  赵近    在“石头、剪刀、布”乐园,让我玩的最开心就是摩托赛车游戏。    我是第一次玩这种游戏。当我刚坐上车座,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的心很紧张,双手紧紧地握住车把,双眼牢牢地盯着频幕上的赛场,一眨也不敢眨。我开始感觉心跳加快了,手心也出汗了......突然,频幕上的赛车都象箭一样射了出去,转眼间就变成了小黑点.可我的车怎么就原地不动呢?我拼命地加油门,嘴里不停地大叫:“快开、快开”,但是我的车还是原地不动,真急死人了,恨不得立即冲进频幕把我的`车子推一把。    这时,一位小男孩过来轻轻地对我说:“你还拉着刹车呢”。我恍然大捂,急忙放了刹车把手,车子终于冲出去了,我就猛加油门,我要让我的车子追上去。    赛车道左拐右弯,变化莫测。我的双手慌乱地一会儿左,一会儿右的打着方向,心紧张的都快要跳出来了,嘴里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急急地叫着:“加油、加油、加油。”终于我追上了一辆赛车,那高兴的劲唷,真是说不清......。哎呀,不好!眨眼间我把前面的赛车给撞翻了,当然我的车也翻在了赛车道上了。唉,这可是一次严重的交通事故呀。    赛车游戏真的太刺激了,有机会我一定还要玩,你玩过吗?投稿:-6-15 20:28:35

篇5:我当过牛仔随笔

我当过牛仔随笔

“科罗拉多州,希尔特镇!”长途汽车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大声说。

我抓起自己的小包,下了车,看见一个大个子男人坐在路边,旁边停着一辆旧吉普车。

“你是罗杰·基瑟?”他问我。

“是的,先生。”我回答。

“我叫欧文·博尔顿,彩虹牧场是我的。”他说着,伸手跟我握手。

佛罗里达州少年法庭的法官把我送到科罗拉多,让我在牧场干活。这是为帮助不良少年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不到一周的时间,我就变成了称职的牛仔。他们分配给我一匹名叫“棕仙”的大马,给了我全套的西部穿戴,还有一连串没完没了的工作。

前两个月,事情进展很顺利。每天,我们都从早晨四点干到下午六点,捆干草、给牛打烙印、捡鸡蛋、修栅栏、铲牛粪……总有干不完的活儿。

最让我心仪的,当属我的马——棕仙。我除了干其他杂活,每天还要喂它,给它洗澡,为它刷毛。

每天早晨,我都去鸡窝捡鸡蛋,棕仙总在门口等着我。我走过去,拍拍它的侧身。它把头朝后仰,发出奇怪的声响,像是用嘴唇吹出来的,口水飞得到处都是。

“你若是有手,肯定会打口哨。”我告诉它。它便跺跺脚,转一圈。在少年时,没有多少让我喜爱的事情,而那匹马却是我的宝贝。

一天吃完早饭,我跟着几位年长的牧场帮工去北边修建栅栏。我们把修建栅栏的材料和工具装上吉普车就出发了,快到晚上7点时才回牧场。驱车路过畜棚时,我看到大约有20个骑马的牧场帮工正围成一圈。我下了吉普车,走到这群人跟前。

“出什么事了?”我问。

“你的马——棕仙,死了。”一个人说。我缓步走到棕仙躺着的畜栏,弯下腰,拍着它的侧身。面对这群人,我忍住不哭。

突然,畜栏门打开,博尔顿开进来一台旧拖拉机,开始掘一个坑。“他要干什么?”我喊道。

“我们总是在马倒下的地方把马埋葬。”一个牧场帮工说。

我站在坑旁边,边看边擦着眼角的泪水。

挖完坑,博尔顿把拖拉机的大铲斗放低,朝着棕仙移动,要把它移到大坑里。

“博尔顿先生,请您别用拖拉机的铲斗——您会割坏它的!”我跑到拖拉机前面,高挥着手臂,冲他大喊。博尔顿说:“孩子,马死了。我们别无选择——它太沉了,用手搬不动。”

“我把它弄到坑里!我发誓我行,博尔顿先生。”我尖声喊叫。我使足了力气推了又推,可它的身体实在太重了,我一点儿都不能把它挪近大坑。最后,我不再去推,只是躺在尘土中,头靠在棕仙的侧身。“请别用那个铲斗铲棕仙。”我一遍遍地重复着。

这时候,牧场帮工们都下马了,围住那匹棕色大马,每个人找好自己的位置,开始竭尽全力地连拉带拽,让棕仙朝着大坑一点一点地移动。我尽量抬起它的.头,免得伤到它的脸。接着,我被拽下了大坑,恰好坐在坑底,而棕仙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周身都是灰尘和泥土。

我慢慢地站起身,把它的头平放在地面。随后,我摆放它的四肢,让每条腿都伸直。我脱下衬衫,盖在它脸上,不让泥土进入它的眼睛。我站在旁边哭泣,看着泥土掩埋了我最好的朋友。

那天大半夜,我在畜棚里清理棕仙的畜栏。第二天一大早,在出门捡鸡蛋之前,我走回宿舍洗淋浴并换衣服。我走进小木屋时,帮工们都在起床穿衣。我的铺位上,放着8美元和一些零钱。在一个书式火柴盒的封面上写着:“给自己买一件新衬衫。”

我抬起头,所有人都在朝我微笑。一个人说:“你也许是个市里的男孩,罗杰,可是你肯定拥有一颗牛仔的心,既诚实又善良。”

我擦着红肿的眼睛,同样骄傲地笑了。

篇6: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我的小偷经历散文

俗话说“贼不打三年自招”,在我青少年时期也有过做“贼”的经历。人说做贼心虚,一点不假。下面就把我几次做“贼”的经历分享给大家,一来解除我多年以来压在心里的愧疚感,二来让大家要记住做人须诚实的道德底线,千万不要做傻事,以免后悔一生。

第一次做“贼”是在我十一二岁的时候。那一年冬天我去姥姥家,偶尔发现小姨的鞋筐子里有一本书,记得书皮上印着“农民扫盲课本”几个大字,是小姨专门夹放五彩花线用的。打开一看,里面的内容就深深的吸引了我,都是以前在课本上从未读过的内容,通俗易懂,合仄押韵,朗朗上口,我一口气从头读到尾,还是舍不得放手,喜欢得不得了,手不释卷。转念一想,何不拿回家细细品读呢!那小姨的花线放哪呢?有了,我帽子里不是有一小沓旧报纸吗?是垫帽子用的',冬天戴着防寒的。对,就这么办。于是趁小姨出去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的功夫,我就用垫帽子的旧报纸替换下了这本农民扫盲课本,藏在帽子里。吃过午饭,趁小姨还没发现,我就匆忙回家了。以后也没听小姨说起这件事,心想小姨肯定知道是我干的,只是因我是个小孩年少不懂事给我留足面子而不戳破这层窗户纸罢了。

第二次做“小偷”是在我二舅结婚的时候。那年我十三岁,记得是刚过春节没多久,二舅结婚的日子到了。母亲带着我们兄妹三个去参加婚礼。第二天是舅妈回娘家的日子,一大早舅妈就忙着收拾准备去娘家的东西。舅妈把一盒9分钱一盒的香烟从柜子里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正好让我看见了,想起我从家里临出门来的时候,父亲就嘱咐我说,给二舅妈要一盒喜烟拿回去给他抽。可是我一向胆子小,不敢当着二舅妈的面给她要烟,随手就把这盒烟装进了裤兜里。过了一会,舅妈才发现刚才从柜子里拿出来的那盒香烟不见了,忙问是谁拿了,大家异口同声地说没拿,我也小声说没拿烟。右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裤兜,生怕舅妈发现了再把烟要回去,那样就没法回家向父亲交差了。舅妈一听大家都没拿烟,以为是自己忘了刚才是不是往外拿烟了,就自言自语道:“难道是我没拿出烟来吗?我明明想着刚才拿出一盒烟来啊,真是见鬼了。”这次作“案”,我又侥幸过关,暗自庆幸没被识破。等下午回家我就把这盒烟交给了父亲,还撒谎说是我给二舅妈要的,父亲还夸奖我表现不错,比以前有胆量了。

我上高一那年夏天的一个中午,午休时,我上铺的同学杨某悄声对我说到书店买东西去。我俩偷偷摸摸地走出学校,来到供销社新华书店门口,见里面空无一人,就悄悄进去,只听见里屋有一男一女在窃窃私语,不知说些啥。杨某径直走到放白纸的柜台前,小心翼翼地抓住一小沓白纸(大约有十几张)轻轻地卷起来,一边卷纸一边紧盯着里屋门口,生怕里面的人出来发现了。等卷好了就拿着这沓白纸,轻轻地退到门外,我俩像被猎犬追击的野兔子一样撒腿就跑,心慌得扑扑直跳。跑出来没多远,我被路中央的一块石头绊倒了,一个趔趄摔在地上,膝盖被磕出了血,杨某立即把我拉起来,拽着我的手飞快地跑回学校,一路没见一个人影。我俩偷偷地溜进寝室,装做啥事也没发生一样,躲在床铺上眯起眼睛装作睡觉。

最后一次作“案”是在我参加工作之后,那年我才18岁。当时我村小学操场上栽有几十棵大小不等的老槐树,大的有碗口粗,小的才和拇指粗细差不多。为了便于管理,村委将这些槐树承包给了我校一位老教师的儿子,每年象征性地交二三十元的承包金。其实也不用怎么管理,既不用浇水,也不需要施肥,就让其自然生长,费不了多少功夫。当时我的另一位同事刚结婚不久,新盖的房子还缺少一扇房门,那几天正在找木匠师傅给做木门,算来算去还缺少一根门框。白天上课的时候同事就给我约好了,让我夜里帮他到学校砍伐一棵老槐树做门框用,我当即就答应了。

吃过晚饭我就去了他家。玩了一会,听听外面大街上没有人走动了,我俩就拿着工具来到学校。他说厕所门口那棵树不错,正好够做门框的材料。我俩就把这棵树给砍了下来,一起抬着送到他家,解了燃眉之急。第二天老教师发现少了一棵树,还在办公室里说昨晚不知哪个缺德鬼把树给砍去了。我俩谁也没作声,装作啥也不知道。

以上就是我年少时当“小偷”的几次经历,不知大家看后有何感想,是可气、好笑、同情,还是气愤、震惊、鄙视,总之不管咋样想,“案”是作了,“孽”是造了。现在回想起来也感觉十分后悔,悔恨自己当时不该做出那些违背伦理道德的蠢事。

这正是:

为人要诚实,

千万别自私,

一时贪便宜,

后悔一辈子。

篇7:我的小偷生涯散文

我的小偷生涯散文

我从小到大,是个老实人,家庭出身农民,听父母话,不与人打架,别人纷争我躲得远远的,鲜有犯错时候。然记忆中,也有几次小偷经历,至今想起,依然刻骨铭心。

七岁时,村里来了个卖家用器物的,有饭勺、铲斗、水瓢等,个头不大,均为木制,经久耐用,便宜实惠。村人蜂拥而至,买这买那。母亲也来了,看了许久,想买几个,无奈家中太穷,最后还是忍痛离去。当时,我回家吃中饭,看到这场景,心中有所不甘,为啥我家就用不上?于是,我偷偷地乘着卖主卖货收钱时,悄无声息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偷了一个饭勺揣进衣兜。那时,我的衣服都是哥哥穿小的,所以衣兜挺大,揣着小饭勺是没有问题的。可能是年龄小的'缘故,也无所谓害怕,反觉得有点好玩。卖主顾着生意,倒没注意我这个小萝卜头。饭勺偷回来,我竟然不敢给妈妈,怕她骂我不争气。要知道,偷东西可不是一件光彩事。后来,我只好把饭勺藏在床底,直到被虫子蛀空,我看看已实在无用,把它扔弃在河中才算罢休。

初二时,同桌为我取了个绰号“山羊”。常常,大家在班上一起喊《骆驼和羊》。虽然有这么一篇文章,但我敏感的心意识到他们在取笑我。听到他们肆无忌惮的大喊声,拍着桌子的哄笑声,我钻在角落里,不敢抬头,心中恨透了那位始作俑者――我的同桌。一天深夜,乘着大家熟睡之际,我悄悄起床,来到教室,推开门,也不敢开灯,摸索着来到座位上,掏出同桌的文具盒。白天,我早已作了细致观察。文具盒到手后,我离开教室,原样关好门,回寝室时,我把同桌的文具盒塞进旁边的草丛中。我并不想要里面的任何东西,只是要报他给我取绰号的仇,血被同学哄笑的恨。第二天,我起床,如常吃早饭、上课,同桌发现丢了文具盒时,我还装腔作势地替他询问同学,猫哭耗子假慈悲地借他一支笔。同桌没有怀疑我,还哭丧着脸不停地找我分析,贼是谁,有哪些可疑迹象。我看着他,真是心里笑开了花。

中专毕业后,我走上社会。初涉人世,不懂里面的水多深,不知里面的道多黑。第一个月,就上当了,看到劳务市场贴的招工广告,我应聘到一家推销公司,推销洗发水,交了三百元钱押金,还附带上身份证。我就成了一只他们手中牢牢掌握的风筝,随他们指使。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不停地转战各地,只能混个半饱。我硬撑了三个月后,实在吃不消,遂产生了偷逃的念头。此时,已离出发地约五百余里,路费少说得几十元,但我身无分文,每天赚点钱只够吃饭。苦思冥想,决定带走两箱洗发水,充抵路费。还是夜晚,我假装起床小解,抱走两箱子,撒腿就跑。虽说这远不够我的押金,但由于是在公司没有知晓情况下做的,所以也算是偷,心中忐忑不安。我走出居住地时,两腿还直打哆嗦,跑出好几里,穿过无数巷道后才心安点。之后,我就靠着两箱洗发水,迈着双脚走回出发地,进了工厂,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

人之一生,谁没有一点错误,改正才是必要的。只要我们知错,从此不再犯错,套用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

篇8:我和小偷

星期一,我上车,除了坐车的1块钱什么都没带。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自我感觉一路平静。但是在终点站下车时,发现裤子里多了张纸条:“一个大人出门一个子都不带,丢不丢人啊。”

星期二,我揣了个破钱包,里面装了1毛钱。到了终点站后,发现钱还在,钱包里被塞了张纸条:“我们不是乞丐,请不要侮辱我们的职业。”

星期三,我还是揣破钱包,里面装了100块假钞。到了终点站后,发现钱仍然还在,钱包里被塞了张纸条:“私藏大面值假-币是违法行为,请自觉去相关部门上交。”

星期四,我拿了个信封,里面装了叠过期的海峡人才报。到了终点站后,发现信封还在,拿出报纸一看,报纸被换成了最新的海峡人才报,外带1张纸条:“现在是咨询时代,及时更新信息,才能把握机会,赢得成功!”

星期五,我在衣兜里放了个玩具手机。到了终点站后,手机仍在,多了张纸条:“请不要开此玩笑影响我公司正常工作。”

星期六,我拿了把玩具手枪插在腰上。到了终点站后,发现枪不见了,裤腰里被塞了张纸条:“最讨厌你们这些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没收作案工具!”

星期日,我正准备上车,结果人太多没挤上去。正等下一班车的时候,我一摸口袋,发现多了20快钱,还有张纸条:“大哥,干我们这一行的整天风吹日晒的也不容易,敬上20块钱,您想去哪打车去吧,请您别再整我们。"

篇9:一次捉小偷行动作文

一次捉小偷行动作文

下午上课的时候,我来到教室,发现我的同桌小丽正趴在桌子上面哭。

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为什么哭?”小丽一边抽噎着一边说:“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的新钢笔不见了。”我问:“你最后一次看见那支笔是什么时候?”她说:“上午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我还用那支钢笔写作业呢。”“会不会扔到桌子下面了呢?”“没有,我仔仔细细找过了。”我们两个人又仔细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看样子,是我们班里出了小偷。我和小丽商量,一定要捉住这个可恶的`小偷。

我们准备采用引蛇出洞的方法。我让小丽拿出另一支新钢笔,放在桌子上面,我们两个人躲在窗户下面偷偷的看着,准备抓个现行。可是我们两个人足足等了有十几分钟,这个“小偷”也没有再出现,我们满肚子懊恼的去上了实验课。

上完实验课,回到教室里。小丽的钢笔仍然安安静静的躺在桌子上。我和小丽想:就不相信这个可恶的小偷不上钩。这次我们躲在了教室的门后面,静静地等待着。这次,目标人物出现了,有个人看见教室里没有人鬼鬼祟祟的跑了进来,走到小丽的桌子前面,拿起那支新钢笔放进自己裤兜里就要走。

我和小丽急忙跑过去,准备抓住这个小偷。他听见有脚步声,急忙准备放下钢笔就要逃跑。我快步走到了他的面前,一把抓住了他握着钢笔的手。这下子,人赃并获,他没有什么可以狡辩的了。“你千万不要告诉老师,我把钢笔还给你们!”他可怜兮兮的说。

看着他的样子,我和小丽忽然有点不忍心。“饶你这一次,以后不能继续偷东西了。”他低着头,眼泪掉了下来,说:“知道了,以后不敢了。”

就这样,我们捉小偷的行动圆满结束了。从那次以后,我们班里再没有丢过东西。

篇10:我是“小偷”

你是否尝过懊悔的滋味?它是咸的。

——题记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明白当我感慨他们可怜的同时,也会看到他们的可恨之处。

我,我不知道我是一个可怜的人,还是一个可恨的人,我只能说我是“90后”“小偷”的一份子,我懊悔过。

小偷这个词我真的真的不喜欢,但我无法用一个最贴切的词来形容自己的“不理智”。

可怜

在我加上“可怜”这个词的时候,我在一遍遍的回忆,回忆自己那点可怜的经历,同“90后”出生的人们一样,我已是一个走过花季,迎来雨季壮志未酬的有志青年,也同所有的高中生一样,我每天都奔波在两点一线的生活中,时间长了,以至于忘记了疲倦,同其他人不一样的是,我是一名对艺术有这星星点点热爱的特长生,所以注定我比其他人更忙,周一至周五我和其他学生一样,有同样的作息时间,所以我毫无怨言,乐此不疲的围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着,虽然有时忙碌,不充实,虽然迷茫过,但我还是坚持着。

可恨

当我发现我和别人有不一样的时候,我学会了“偷”,我有着和小偷一样的心理,我羡慕别人。但我并非嫉妒他们有多少钱,长得多漂亮,有多少名牌衣服,我羡慕的是他们有自己的时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周六的下午,当学校的操场上只留下一颗足球,两个球门的时候,我第一次萌生了做小偷的心理,我想把它据为己有,当我郁闷的时候可以学那些潇洒的同学,一脚把他踢开,不过我需要“偷”出时间来,才可以像他们一样洒脱。周六的晚上,当学校已经恢复死一般的寂静的时候,我“偷”走了老师的记忆,然后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长凳上,平抚第一次作“小偷”的心,看平常无暇顾及的日月星辰。周日,我依然在空空的学校里,没有人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因为我“偷”走了他们的记忆,我在暗暗的高兴,我真的“偷”来了我的“自由”,晚上回到家,我会“偷”父母身边的电脑电视,像其他孩子一样,我喜欢那虚拟的网络世界,我喜欢游戏带给我的乐趣和音乐带给我的美好感觉,可是我觉得自己很可悲,因为一切一切的安逸都是我“偷”来的,不过90年代是一个“小偷”的年代,又有多少人没从繁忙中作过“小偷”呢?

我们已经“偷”的太多了,以至于忘记当初为何要“偷”

有一天,我发现我“偷”累了,我试着用扛来形容我的疲倦,因为我扛的不仅使这个年龄所要面对的,我还要扛世人对“小偷”的责骂和我所“偷”来的东西,虽然“偷”来的都是我想要得,但是我依然不开心,毕竟我是一个“小偷”

后记:我不能保证以后我不再“偷”,因为我想得到安逸,清闲和休息,我只想求得世人的原谅,因为我在做什么,为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篇11:我做了小偷

“嘭嘭嘭……”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我的春秋大梦,于是我从堂堂的秦国国君成了一个被女朋友差遣的“囚犯”。(秦国国君是个风流的国君,他有许许多多的女人)

“快点开门,猪头!”她在外面霸道又野蛮地拍打着我破旧的铁门。“有小偷,有小偷!”她的话像是鞭炮一般,响个不停。

听到她的声音,我一弹跳就爬了起来,像是触电一般。没有其他理由,世界上只有这个女人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好像,我这辈子就非她莫属,非她莫娶一样,她就是那么一个小燕子格格一样的女孩子,总是那么让我痴让我狂。

既然是有小偷,我起来肯定是要看看我的房间,是不是有小偷老兄光顾的痕迹,当从床前冲到门后,我用眼睛的余光发现房间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连那一堆旧报纸都没有翻动时候,才知道上当了:她根本是骗我!

“咔嚓”“砰!”

前一下是我开锁的声音,后一声是她推门撞到我的额头所发出的闷响。

这么一撞把我的满腹牢骚与睡意都赶跑了,留给我的是满眼星光。我嚅动着淡然无味的嘴巴,问:“小花帽,哪里有小偷,是不是有骗我开门,网瘾来了?”我算透了这个女人,逛街积极,上网聊天积极,除此,很少事情让她感兴趣。

“猪头,电脑呢?”她迫不及待地用一双苍鹰一样敏锐的眼睛扫视我的房间。

“那,在报纸地下,自己接电源。”我转身去洗手间洗漱,还有照照镜子,我额头上是不是流血了,或者是长了个大包包,要闭门修炼养伤,要不然别人会笑死我头上的电灯泡。本来我就是光头,又添一个蘑菇泡泡的话,别说有多难看了。因为我上班在超市,不准戴帽子的。

小花帽是她的小名,她太想出名太崇拜明星,整天戴个红色的小花帽扮可爱,就是希望人家把她记住是小红帽。然而她却不准我戴帽子,她说,要是我不听话就给我顶绿帽子,除此什么帽子也不准带。

她见我要进洗手间,马上伸出一只手飞快地捏住了我的耳光顺时针旋转一拧,像是给旧式闹钟上发条,嗔怪叫道:“那么快就忘了我的保证,快点给我摆好电脑,本小姐要上网。”

“哎……”我歪着头,脖子也要断了,求饶道:“好,好,好,放开我吧……”

三个好后,她松开了手,两手环抱在胸前,抬头打量着窗外,窗外是阳台,我晾衣服的地方,因为她昨天有一套衣服在我这里,如果没有限时给她洗完晾干的话,保管晚上别想睡个好觉,她会在门口唱着非主流歌曲让我死的难看。

我匆匆忙忙接好电源,插上网线,按下开关,摆好凳子,送上一盒纯牛奶,连吸管也要放好才去忙我的事情。

牙膏还没有挤出来,她又跑了进来,双手叉腰,怒目圆瞪:“你疯了呀,明知道天气那么热,还给我喝牛奶,我要冻可乐!快点去买,死人!”

我眉头紧蹙,心里发起了牢骚:“我靠!这个女人可真不好伺候,还要我跑下五楼在爬上五楼去买一罐冷冻饮料。”

她的话,是圣旨,我得马上去操办,飞下楼,跑上来时发现她伏在电脑桌上哭了,哭声凄惨,不像是伪装的,地上还有纸屑,去年出门的时候记得妈妈亲口告诉我,女人的眼泪可是真的!

她一哭我就真的是慌了,手足无措,我最怕的是女人哭。小时候妹妹哭我也哭,上学了电影里的人在哭我也哭,现在女朋友哭,我的心会哭的稀里哗啦的。因为这个女人把我的存款花光了,把我的精力与名声也耗尽了,却不承认是我的女友,甚至连手也没有牵过,别说是那个……

我觉得我也不是最笨,只是肯相信人而已,每次我都决定跟她分手,却每一次都是这句话“下一次我就与你牵手,拥抱,接吻还有……”我听到那儿就高兴得忘了自己贵姓身在何处……

“小红帽,你哭什么?”我紧张的还未喘气过来,颇为心疼的问道。“我的小红帽,谁欺负你了吗?”

“都是你,你坏,坏,坏!”她的三个坏字,一个比一个响。像是一把铁锤对着我的脑袋狠狠地敲了三下。

她抬起头,满脸泪花,样子十分悲伤,指着显示屏道:“都是你开门慢了,害我的菜被小偷偷光了。”她说完又哭的梨花带雨,一塌糊涂。

我这才松了口气,原来是qq农场里面的菜被人偷了,我还虚惊一场,小偷的含义真广呢?

“那,我给你把小偷给抓回来好吗?”我开始哄劝她,以免闹坏关系要分手。我相信我在超市里哄顾客绝对是一流的,但是哄女朋友就是最差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成功过,每一次我都做了替罪羔羊。

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听到是抓小偷,真是对口,我的梦想是做警察,谁知道警察没有做成,老天还让我成了警察追逐的对象,因为我长得是光头细眼,尖嘴猴腮,瘦骨如柴,足足像是吸毒,小偷,色狼三个角色都被我兼容了。所以我最怕逛街,最怕遇上便衣警察,她们会首先考虑我这样的稀有品种。

这回为了讨好女朋友,我豁出去了,拍了拍胸口说道:“好,我去帮你把小偷抓回来,你告诉我抓谁就抓谁!”我也不知道一下子哪里来的那么大勇气,既没有喝酒也没有吃豹子胆,可能是爱情能改变男人的胆量吧。

小花帽听到我的保证后马上停止了哭泣,刹车一般关闭了眼泪的阀门,破涕为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我的光头太好了,走,我们现在就去抓!”她高兴得跳了起来,抓我的胳膊,另一只手夺过我手里的罐装雪碧汽水,启开拉环,仰头就喝,跟德国柏林的男人喝啤酒一样豪爽痛快。

我一看时钟,才早上六点,那么早,哪里有小偷抓呢?

我的眼皮在打架,打了个哈欠,说道:“等我睡醒了再去抓小偷吧,小偷还没有起床呢。”

“不行,你想不想拉我的手啊!”小花帽喝完了汽水,将空瓶子塞在我的手里,另一只手摇晃我的胳膊,我的胳膊跟我的身体一样摇摇晃晃,那是我太困了闭上眼睛的缘故。

小花帽见我毫无反应,又来一句:“你想不想抱我一下啊?”她走前一步,我闻到了她的发香与体香,唇彩的草莓香味。

那是神鬼都会心动的味道!那是男人都会着迷的味道!

我的两只眼睛马上弹跳开来,高兴地脱口而出:“想!”我将双臂一展,想来个老鹰抓小鸡。

殊不知,想抱女人是我二十三年来的最大梦想之一!

“嘻嘻……”小红帽灵活地躲开了,盈盈笑道:“等下抓到小偷就可以抱我了,别说是抱,还可以玩亲亲和……”

我还有反应过来,我的大脑在抽筋。

“咯咯咯……”小红帽哈哈笑道:“想不想我搬过来住呀?”她的话强盗极了,挑逗极了,坏蛋极了,充满着强大无比的磁力。

“哇!”我心里太高兴了,像做了秦始皇,兴奋地我差点尖叫起来,后面话正是我追求了一年的希望所在,话好像是天上砸下了头等大奖,我嘴里连连说道:“好吧,去抓小偷吧,别说是抓小偷就是杀小偷我也会去干。”这个女人对我太重要啦。

因为我上次回家,农村的妈妈给我算命了,说我婚姻运气来了,爸爸给我看了通书,排了八字,说我要娶个小四岁的偏西方的女孩,那个女孩嘴巴嘴甜,能说会道的最好。

我一揣摩,小红帽家在湖南,对我是西方,今年19岁,恰好小四岁,嘴巴很甜常常吃雪糕巧克力不甜才怪,这么一说此人非她莫属。我是个绝对孝顺的儿子,父母的话岂敢不听,这就是我对小红帽一厢情愿的重要原因。于是小红帽就是我爱情考试卷上的单项选择题里的唯一参考答案,也是我妻子大人宝座上的唯一候选人。

这么好机会让我表现,如果我发挥的好可以加速我们的关系发展,从带引号的女朋友变成真正的女朋友的一步登天般大跃进的好事,我怎肯错过?有了这个理由,就算是我三天三夜不合眼,也要强打精神去抓小偷。

按照小红帽的要求,抓小偷要武装一番,带好绳子,带好一把小瑞士军刀,穿上运动鞋,牛仔裤就出发了。

跟着小红帽从滨江大道转小道,从解放大街拐入西郊步行街,兜了转去,也不知道她搞什么花样,就是不肯告诉我小偷在哪里。我虽然想当警察,但是警察局的大门也没有进过,所以对小偷的陌生程度不亚于和尚对女人的生理构造。

骄阳当空,如火球一般毒芒爆射,照得我头昏目眩。使我想起了一句唐诗里面的:牛困人饥日已高。

终于在一个肯德基门口我停了下来,问道:“小花帽,我们这样走来走去不是办法,这里治安太好了,没有小偷的。你看现在转了半天,别说是小偷,就像把钱丢在地上也不会有人捡的。”

“嘘……”小花帽裹起嘴巴,用一只手指挡住她光洁如瓷的门牙,神神秘秘的说道:“别说话,小偷就来了!”她指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翘屁股走路的男子说话,好像看到了那个人的牛仔裤后口袋里有贵重地引诱小偷的钻石黄金一样。

我赶紧左右看看,发现一个金头发外国男子正在端着dv摄影机在拍摄街道风景,聚精会神的样子像是考古学家在研究恐龙化石一般认真。

他身后后面是五六个少女跟着后面有说有笑,可能是笑老外翘屁股的样子像是唐老鸭走路。

我心里疑惑地嘀咕道:“哪里有小偷呢?”我真怀疑小花帽又在使恶作剧耍我。

中午时分了,烈日当空,火辣辣地煎烤着着座城市的脊梁,没有风,让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都热得像是狗不理包子蒸笼在工作。

我实在支撑不住了,我要进肯德基去喝可乐。

谁知,脚一动,眼睛却停了,停下来看一个闪入眼帘的怪人。

突然一个身穿绿色旧式军装,绿色解放鞋,头戴绿色绒帽的胖子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伸出一只脏不拉几的黑手就伸向那个外国男子的背上的鼓鼓的背包里。然后他就嘻嘻地傻笑起来!

小红帽盯着那个戴绿色帽子的男人,像是泥塑木雕一般,我也盯着那个戴帽子的男人,像是发现了猎物的豹子一般。

“是小偷!狗日的!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敢在本帅哥面前撒野!”我一看就知道不对劲,一股正义之气窜上头,还是那个抓住立功要劳的荣耀之心的机会让我热血沸腾,二话不说马上冲了过去,一把就将这个戴绿色帽子的衣领个抓住,沉声叫道:“别动!想偷东西,把手里的东西拿出来!”我摆出一张威猛的架势,同时也抽出了裤袋里准备好的瑞士军刀。

他好像听得懂,徒地一震,停住了手,僵住了笑容,他的眼睛被我小刀子反光映照出一丝死亡一般的苍白色。

我见他没有动静,再次吼道:“拿出来!”我瞪大眼睛佯装凶卖狠,以便增加我的威信和男人的征服摄魄力量。

“啊,啊……”那个戴绿色帽子的中年男子张嘴啊了两句终究没有说出话了,他约莫是哑巴,但是他的喉结在抽动,慢慢缩回那只放入老外背包里的手,然后将手里的一张发展银行信用卡和身份证递给了我的手里。

我一看乃是一个香港居民的身份证和信用卡,心里就断定这个吓得哆嗦的发抖男子是小偷,大呼道:“大家快点来看呀,我抓住一个小偷呀!”我要告诉这个世界,我今天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好事,为民除害又可以抱的美人归的好事!

那个戴绿色帽子的男人痛苦地闭上眼睛,脚一软,晕倒了。

我管他三七二十一,就取出了绳子给他绑了起来。

拍照摄影的这个老外转过身来,看到了我手里的身份证与信用卡,拿起他手里的索尼dv将我照了张相,然后用蹩脚的普通话说道:“你才是小偷,他是我的大陆化妆师戴伟,你偷了我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我要送你去警察局!”

我心里不服,立刻反驳:“我穿得那么好,怎么是小偷?”

“你不是小偷,怎么手里有我的信用卡,怎么手里有刀子?”那个老外将我的胳膊抓住,我像是一只小鸡被他给制住了,动弹不得。

于是我大叫:“小红帽,给我报警!”

一会儿,热闹的大街上围来了许许多多的观众,这是大家的普通好奇心理,要看看这个热闹人群里是出了人命还是出现了奥特曼推火车导致追尾事件。

老外将我按在地上,掏出了手机,咕噜了一句话。

我面对许多诧异的目光和指责,百辞莫辩,几欲喊破喉咙:错了,错了!我不是小偷!

“每一个小偷都说自己是冤枉的,等下送你去警察局就会承认了。别嚷嚷,伙计!”老外说话的腔调,听起来就恶心的要死,他的所为更加让我反感至极。

小红帽好像发现了什么,跑到那个绿色帽子的人身上大哭大叫:哥,哥,你醒醒——

我一下子懵了:“老外,小偷,女朋友,哥……”这些关系搞得我主次不分,逻辑好乱,头都大了。我索性就闭眼吼叫:“小红帽,我在这里。这里……”就算我大声叫喊,对于这些观众与小红帽,都是蚊子的声音一样,因为她们又听到了警察巡逻车的警报声。

警察来了,老外将我交给了警察,说道:“这个人偷了我的身份证,打伤了我的伙计,你看该怎么办?”

“放下手里的凶器!”两个巡逻民警同时盯着我手里的小刀子,自腰间拔出了手枪,黑洞洞的枪头对着我,我心里发毛,脚发软。他们同时吆喝道:“把手举起来!”他们看我的样子,好像认定我是小偷一样。

我举起手,民警把我铐了起来,送上了警车,与老外一起进了局子,录了口供,我被关在后面的一个铁门锁在的屋子里。

然后小红帽与那个戴绿帽子的男人马上就匆匆忙忙赶来派出所里。

派出所的警察是讲道理的,凡是要有证据的。

听说,小红帽跟警察说了半天,提供了许多有力证据。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个绿帽子的男人就是她的亲哥,她亲哥是个化妆师,一个老外开的影楼的高级化妆师,这天给老板拍摄杂志封面,特意打扮怪异,去街上取景,恰好就被我碰上了……

那个戴绿帽子的胖子因为舌头受伤了,理由是前几天背着女朋友偷人,舌头让女朋友给咬伤了,所以不会说话。但是他在纸上写给民警看的是:“我是小红帽的哥哥,我不赞同我的妹妹与那个光头小子谈恋爱,但是我又没有办法让她们分开,所以精心设计了这么一个圈套让他去钻钻,准备让他在牢里度过。”

警察又问他:“那你怎么知道这个光头小子会去偷东西?”

“都是我答应小红帽,如果小红帽在今天上午十二点前在肯德基门口抓住了小偷,就同意给她买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苹果手机,再加两套香奈儿新款女装。有了这些条件,小红帽一定会设法说服光头去抓小偷的……”戴绿色帽子的男人就是这样写道。

这些,精心的计划,温柔的猎人陷阱故事,我是以后才了解到的。

接着我交了罚款,被做了思想教育,写了保证书,被放了出来,小红帽在派出所门口拥着我,激动得哭了。

“哭什么,我还活着!”我很高兴啊,就算是坐牢了,也高兴啊,因为我总算得到了这个女朋友的拥抱。

——抱女朋友的感觉是天底下最舒服的事情啦。

“我是关心你嘛!”小红帽擂起粉拳轻轻地擂打我的胸口,幽幽的眼神望着我,尖声说道:“猪头你真勇敢,我从来没有发现你那么勇敢!”

“为了你,我什么都敢做!”我拥着她大步踏上回家的路。

“真的?”她停住了哭泣。

天上阳光灿烂,照的她脸上金光闪闪,我知道那是爱情的颜色,爱情的光芒。我点头默认了!

“你说话要算话哦!”我提醒她,别忘了诺言,就是我们的关系。

小红帽的脸红了,咬着嘴唇柔声地说:“我今晚决定搬进你的家……”小红帽的话是那么的动听,那么的舒心,在我心里绽放出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我抬头望望天上的一轮红日,发现了爱情与小偷之间的一点微妙的关系:爱情像是小偷,掏干我毕生的精力与心血;爱情像小偷,却让我把女人搬回了家;爱情像小偷,偷走了我的恶梦,还有那噩梦惊魂的夜晚;孤独,对于每一个单身的男人来说,都是噩梦惊魂。

爱情可以让女人改变一切,女人可以让男人改变一切,为了爱情,我从去抓小偷却成了小偷。

我是个正义而出色的小偷,也是个成功而富有的小偷,因为我偷的不是金子,而是比金子还贵重的,乃是女朋友的心,也就是所谓大家都搞不懂摸不透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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