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关键词无效(集锦10篇)由网友“今年一定拍到牌”投稿提供,下面是小编整理过的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关键词无效,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关键词无效
之前的广告消失里提到了一个现象:当关键词的质量得分变得差的时候,Google的最低出价会有所调整,如果最低出价〉最高每次点击费用,那关键词就会变为无效,有的时候会需要出到15元,甚至80元才可以生效,那到底怎么处理这样的情况呢?,下面就来介绍下我的个人实践结果,
关键词无效有2种情况:
1、一开始出价过低,低于最低出价
2、关键词的质量得分变差,使得关键词出价调整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1、提高预算,使最高点击费用 〉最低出价
2、如果需要出的费用已经很高,那怎么办?其实最简单的方式,换账户,这样关键词的质量得分从0开始。
当然有简单的,也有复杂的方法,在讲复杂方法之前,再强调一下,一个关键词的质量会影响到同个广告组内的关键词,而一个广告组的质量会影响到一个广告系列里的其他广告组。一个广告系列的质量会影响到一个账户里的其他广告系列。那到底怎么去操作呢?下面一步步说。
根据优化6步曲的顺序,先分析账户
然后优化关键词,使关键词重组,让同组关键词属于同一个词根
优化广告,使得关键词的广告更吸引用户点击
以上的做法只是为下面做准备,因为做了以上的操作,关键词的最低出价是不会改变的,那接下来就是看个人把握关键词的时机了,哈哈,我个人没有出错过,那怎么做呢,我们继续介绍,
提高出价,使最高出价〉最低出价(一个个关键词调整,不要一起调,从低的最低出价开始往高调整)
同步前台搜索,1分钟内快速搜索刷新,直到自己的广告出现(这个方法有点过分,故意提高其他人的展示次数,降低其他广告的质量,哈哈,这招很绝吧)
点击自己广告,一次就够,然后关闭IE,回到后台,暂停该关键词,当然如果你对自己的广告有信心,可以让他出现,或者对自己预算够自信,可以让广告多被点点,多点降低的可能越大。
等该关键词有数据显示了(CTR应该很高的),个人的观察在1天之后,关键词出价会有所下降
一个个关键词调整,同组中先把可能获得高CTR的关键词变成有效,等2-3天,其它关键词,自然会降低出价(还记得前面说的那句真理吗?)
以上是我对这种现象的关键词调整,但是如果点一下要80,个人劝你,还是换账户吧,如果不高的话可以按照这个方法去试试,但是切忌性急的人,这个可是技术活,需要耐心的调整,否则只会花光你的银子,但价格还这么高,个人建议,在首次上关键词前,先把关键词优化6步曲的前3步做做好,写个好点的广告,这样就不用今后的大工作了。
本文来自:www.semxp.com/?p=67
篇2: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广告消失
很多做AdWords的朋友都会有这样的问题,我后台的显示是有效的,为什么前台不显示?为什么前面还显示的,现在不显示了?什么叫未触发广告?为什么我的广告会闪现(一会出现,一会消失)?等等,那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呢?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其实不同的情况,原因不同,解决方式也不一样,那我们就从最简单的慢慢介绍给大家,看看到底怎么处理最好。
1、为什么 闪现?
原因:预算不足,广告会自动分配到每个投放时段,应次会产生闪现,闪现的缺点是会使得质量得分降低
解决方法:提高预算,压缩投放时间段,删除无效关键词(针对转换来讲)。
2、为什么前几天广告还有展示,今天就没有了?
原因:
A)、当天预算用完
B)、是否今天修改过广告,导致审核
C)、该关键词被搜索次数太低,无法触发广告
D)、关键词质量得分降低,关键词变为无效
解决方法:
A)、解决方法同第一个
B)、等待审核
C)、改变关键词匹配选项,并且过5分钟去前台搜索
D)、提高关键词出价,优化关键词,优化广告文字,提升质量得分(这种情况我会在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关键词无效怎么办里详细说明)
3、后台显示关键词有效,但前台没有看到
原因:
A)、广告还未通过审核
B)、察看的广告区域与设置的广告区域不同
C)、关键词未触发广告
解决方法:
A)、等待审核
B)、察看所设置的区域,并找代理服务器进行搜索查找
C)、同2C回答
本文来自:www.semxp.com/?p=66
篇3:法律行为之无效
法律行为之无效
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追求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按照私法自治的精神,原则上法律应当认可其效力。但国家在制定法律时,为了某些社会政策的考虑,也会拒绝某些法律行为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即在法律上规定某些法律行为无效。此在各国皆然。只不过各国在不同的时期,基于不同的社会政策,所作的具体规定不同;即使法律上的规定大致相同,其具体适用也有差异。一、我国民法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规定
在我国民法,最早规定法律行为无效的是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此后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继承法、担保法等以及诸多商事法律,对无效法律行为都有所规定。
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1、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4、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此规定在1993年所作的修订,只是将“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修订为“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他的未作变动。不过按照当时的考虑,是留待制定新的合同法时作斟酌确定。另外,该条还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合同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1993年修订为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第9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但同时又规定,此种情形如果经当事人协商同意予以取消或者改正,合同变为有效。这在当时是比较特殊的规定。另外,第10条还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1986年的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无效法律行为包括7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的合同法第52条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在第53条规定了合同中的两种免责条款无效;在第40条规定某些格式条款无效等。
从以上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事法律一直把违反法律(有时包括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欺诈和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规定为无效。同时似乎也可认为,国家正在逐步减少对法律行为干预的.范围。其标志在于对违反政策、计划的法律行为不再规定为无效,而对违反法律(有时包括行政法规)也加上了“强制性”的限制;同时取消了行政机关对无效法律行为的确认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客观情况和现实需要。
12月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民法典草案第67条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规定,基本上沿用了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所做的变动有三:1、在“违反法律规定”上加了“强制性”的限制词;2、在“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中去除了“乘人之危”,同时加了“并损害国家利益”的限制词;3、去除了“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情形。
二、民法上确定无效法律行为的宗旨
(一)维护社会利益
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根本宗旨在于平衡私法自治和社会利益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多数情况下,这二者之间是同向发展、相互
[1] [2] [3]
篇4:保健品的广告关键词
1. 我们不加工,我们只有纯天然(原生态)的冬虫夏草。
2. 本草滋补生活方式的采集者。
3. 我们不人工制造冬虫夏草,我们只做你绿色健康的倡导者。
4. 自然珍宝,补益佳品;味淡微酸,恬静悠然。
5. 这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恩赐,冬虫夏草源于自然的珍贵。
6. 我们不人工制造冬虫夏草,我们只是大自然的采集者。
7. 我们只为您的健康生活提供纯天然的冬虫夏草。
8. 它不是仅仅是药,还是大自然的好神医。
9. 天然补品供应商,健康生活缔造人。
10. 无力起死回生,有心延年益寿。
11. 我们生产药,只是请来大自然的好医生。
12. 我们不是大自然的贩卖者,我们只做健康产品供应商。
13. 优雅生活的践行者,卓越生活的缔造者,和美生活的扞卫者。
14. 我们不起死回生,我们能延年益寿。
15. 有健康才有生活,健康生活的制造者。
16. 自然赋予了虫草生存栖息的机会,我们赋予了虫草创造健康的机会。
17. 我们不是生产工,我们只是大自然的采集者。
18. 我们不吹捧冬虫夏草,我们只是健康使者。
19. 我们不只是提倡品质生活,更是品质生活方式的缔造者。
20. 我们只是将自然赋予我们的,拿到你的面前。
21. 健康生活的推动者,本草养生之膳导者。
22. 在翻山越岭的另一边,我们只采集云间本草之精华。
23. 冬虫夏草,大自然的馈赠,纯天然的成分,真正的天然,真正的健康。
篇5:仲裁协议书之无效情况
仲裁协议书之无效情况
仲裁协议书之无效情况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5、鉴定仲裁协议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口头订立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书的书写格式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表示自愿将他们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评判和裁决的法律文书。
根据《仲裁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订立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书是仲裁协议的一种形式。仲裁协议书既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仲裁的书面意思表示,也是仲裁机构解决争议问题的前提条件。
[写作要点]
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仲裁协议书”。
2、当事人的简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个人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组织名称、处所、,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处所、另行写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称呼,各方当事人可用原合同中的称谓,也可主要重新标注甲乙丙丁各方称呼。
正文
正文重点是有关仲裁条款的内容,按《仲裁法》第16条第2项规定有下列三项:一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仲裁事项;三是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尾部:
1、双方或几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订立协议日期。
仲裁协议书范文
甲方:XX省XX市贸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职务:经理
乙方:XX省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于XX 职务 :经理
当事人双方自愿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3月签定购销鲜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XX贸易公司(盖章) 乙方:XX县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
篇6:Google AdWords广告优化之关键词实战技巧
系列专题索引:《Google AdWords广告优化》
上篇《Google AdWords广告优化之如何拓展关键词》,介绍了如何帮助客户去扩充关键词,如何去找关键词,那这里我们来详细介绍下,拓展关键词的实战技巧,让你15-20分钟制作上万的有效关键词
制作关键词方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网站的产品及服务关键词
服务所涉及的城市,地区及领域
产品针对的人群
好了有以上的3步就能把基础关键词,以及基本的修饰词罗列,那如何搭配快速生成呢?
还记得上篇文章提到的工具吗?这里详细介绍下如何使用
List1-List5 分别是填写你所要的词根,以及前后缀,词根放在一个List中,可以以半角“,”号隔开,或者回车隔开都可
输入后另加一个回车,代表与下面的组合可以以空来代替,举例说明:如果关键词是:鲜花,前缀:上海,没有回车的,生成后就是上海鲜花这个一个词,如果上海后面有回车,就会生成,鲜花,上海鲜花2个词,
Google AdWords广告优化之关键词实战技巧
,
With Stemming 复选框:针对英文关键词有很大作用,会把你填入的英文关键词,以多种变体形式来搭配,过去分词,过去式,现在分词,人称,名词形式等等,都会罗列,对英文关键词拓展帮助很大。
Broad Matches:广泛匹配 Phrase Matches:词组匹配 Exact Matches:完全匹配,选择所需要的关键词匹配形式你就可以很快得到匹配的样式,这样可以节约你加[]的时间。
当然下面还可以把价格,URL填写进去,马上也会变成Google快速添加你所要的形式哦,很快吧
Keyword Order:把你所设的词缀和词根按照你要的顺序排列
好了生成按钮按下,成千上万的关键词有了吧。
小技巧:把相关类别的词缀,例如买,购买做为一类,这样广告组分组就十分方便,不用再找了
来自:www.semxp.com/?p=79
篇7:教你挑选Google广告关键词
在Google关键词排名广告(Google AdWords Select)中创建成功的广告内容的12个选词技巧, 1. 锁定正确的目标群体 通过选择某种...
在Google关键词排名广告(Google AdWords Select)中创建成功的广告内容的12个选词技巧。
1. 锁定正确的目标群体 通过选择某种语言和某个国家或地区来锁定你的潜在客户群体。
2. 提炼广告中的关键词用方括号“[...]”把你的关键字(词)括起来,这样,只有当查询者键入的关键词与你用方括号括起来的关键词(关键短语)精确匹配时,你的广告才会呈现在用户面前。换言之,倘若搜索的关键词中包含了其它的词,那么搜索结果中不会出现你的广告。
3. 同时对多个广告进行测试 一般需要同时对2个或者更多广告进行测试。通过比较找出能够获得较高点击率的那个广告,然后用它来替换原有的广告内容。
4. 跟踪每个广告的投资回报(ROI) 虽然Google会跟踪其上每个关键词广告的点击率,但它不会去跟踪到底有多少点击率实际转化成了你的投资回报(ROI)。你可以对每个广告使用一个特殊的跟踪链接来追踪该广告的转化投资比例。
5. 广告中应包含目标关键词在你的广告标题和内容中应包含具体的目标关键词,
6. 强调产品和服务的好处 在你的广告中应提供一到几个你产品或服务能够为客户带来的主要益处。
7. 广告中应包含能够抓住注意力的词 在广告的标题中,应提供有能够抓住查询者注意力的词。例如“免费的”,“新的”等等。不过同时要确保没有违背Google的关键词编辑指导规则。
8. 使用能够激发客户情感和购买欲望的措词 在广告中应使用给人印象深刻和号召行动的措词,以达到激发客户情感(煽情一些)和购买欲望的目的。在你的广告中应清清楚楚地体现你的产品或服务到底好在什么地方,或者有哪些与众不同之处。同时要确保这些描述你产品或服务的词是准确而恰当的。
9. 产品营销应具有独特的卖点主张(USP) Rosser Reeves提出了产品的核心概念,也称核心卖点(即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简称USP,即独特的卖点主张/销售主张)。USP是产品核心价值的外在表现,也是传递给消费者的最重要的产品信息。
10. 将广告链向关联的着陆网页(Landing Page)
11. 把太普通的词从你的广告中剔除出去,譬如a, in, on, it, of, etc等等,只要不是绝对需要的词,你都可以把它们从你的广告中请出去,以此保证广告中每个词都具有相当的含金量。
12. 阻止寻求免费服务或产品的人来点击你的广告 你可以在广告的最后加上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通过此方式可以避免那些从网上寻求免费服务或产品的人点击你的广告,从而增加不必要的广告开销。
篇8:做搜索引擎广告,如何选择关键词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事例:A公司的网站在搜索引擎上排在了前20名,业务量随之猛增到原来的10倍,而B公司与A公司业务和产品一样,也建设...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事例:A公司的网站在搜索引擎上排在了前20名,业务量随之猛增到原来的10倍。而B公司与A公司业务和产品一样,也建设了非常美观的企业网站,可从网站上带来的业务量前后却一点没变化。是什么造成了如此大的差异?原因很简单,就是前一家公司网站页面设计选择了正确的关键词,而后者在这方面则犯了致命的错误。这一事例说明,正确选择关键词对企业网站营销的成败是何等重要。
■ 网页优化与关键词
搜索引擎通过使用关键字的相关程度来决定网页的先后顺序。例如,如果有人搜索“ butterbeans ”,那么一个标题为“ The Butterbean Bazaar ”,里面有十余处单词“ butterbeans ”的网页,可能就会排在搜索结果顶端;而那种只出现了一两次“ butterbeans ”的网站,则排列在稍后的地方;网站上有“ beans ”单词的,就排在更后面的地方;只有“ beanless ”这样的单词的网站,则根本不会出现在搜索结果中。每个搜索引擎,都有它自己的排列搜索结果的公式,而且它们被作为机密保存起来。但基本规则是,一个网页出现某个关键字的次数越多,那么,该网页与关键字的相关程度就高,该网页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列位置就越靠前。另外,网页标题、章节标题中的关键字,相关程度更高。
知道了这个规则,很多“聪明人”就在他们的网页上,布置大量“ mp3 ”、“ free ”之类的热门词汇。有些文章更介绍了诸如“隐形文本”、“隐藏关键字”等提高排名的作弊技巧,这些招数被大量甚至疯狂使用,使搜索引擎的查阅效果大打折扣。显然,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么,搜索引擎迟早会变得毫无用处。到了某天,说不定不管你搜索什么,得到的总不是你所要的网站。所以,搜索引擎展开了一场反作弊的斗争。只要它们怀疑你在有意“制造”关键字,那么,就可能取消对你网站的搜录。例如现在,很多搜索引擎不接受使用“隐形文本”网站的注册。
其实,“关键字”的使用,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为了使网站在搜索引擎的排名靠前,你的网页应该包含尽量多的关键字,但是另一方面,一旦过度,你就可能面临取消搜录资格的危险。所以真正关键的,除了网站本身要有好的内容、产品或服务及设计效果外,就是使你的网页与搜索引擎友好相处,说白了,一要适当使用关键字,二要避免“冒犯”搜索引擎,不要使用那些容易让它“误会”的设计技术,例如,框架和某些动态网页注册。
■关键词选择两大准则:关键词必须是“相关的”和“经常使用的”
对一家企业来说,挑选的关键词当然必须与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关。不要听信那些靠毫不相干的热门关键词吸引更多访问量的宣传,那样做不仅不道德,而且毫无意义。试想一个查找“木子美”的人,会对你生产的雨伞产品感兴趣吗?当然不! 必须承认,有时这种做法的确能提高网站的访问量,但既然你的目的是销售产品,不是提供免费的小道消息,那么靠这种作弊手段增加访问量又有何用呢?
选择具体的关键词:
我们在挑选关键词时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避免拿含义宽泛的一般性词语作为主打关键词,而是要根据你的业务或产品的种类,尽可能选取具体的词,
比如一家销售木工机具的厂家,“机具”不是合适的关键词,“木工机具”则可能是明智的选择。
使用多个含义相近的关键词:
一个单独的关键词能够为你带来一些访问者,但是并非每个人都会使用同样的词来查询。多从那些可能对你站点有兴趣的人的角度想想,应该使用如“旅游”,“旅行”,“户外活动”等好几个这样含义接近的词。不要过多重复关键词,一些搜索引擎已经开始屏蔽掉那些将关键词重复得太过火的站点,一般将关键词重复使用2到5次就足够了,大部分搜索引擎认可这样的密度。
使用组合形式:
有些引擎只检查站点META关键词列表的前250个词。为了更有效的利用这250个词的空间,可以将两个关键词短语拼起来作为一个,比如某个站点也提供瓶装矿泉水的话,他们可以在列表中用上“瓶装矿泉水”来代替单独“瓶装水”和“矿泉水”。这样当有人查询这两个词组时就都会调出此页面,这样就为其它更多的关键词腾出了地方。
使用短语:
最近一个主要搜索引擎的研究报告中透露:有65%以上的搜索都是通过搜索短语而不是单词来进行的。 每页强调的关键词不要超过四个 ,如果你想要包括更多,反而会降低同所有关键词的关联性,每个搜索引擎都只会查看你页面的一部分。这里我们也可以知道,站点的页面越多,你整个站点可以包括的关键词就越多。
切勿把关键词无意义的多次重复:
既然关键词出现频次是决定网站排名的重要因素,我们何不将它重复个1000次,这样不是即简单又有效吗?打住。殊不知这可是搜索引擎“旧石器时代”的做法,在当时的确奏效,现在则早已被搜索引擎所摒弃。
那时典型的做法是:“关键词,关键词,关键词......”。重复次数越多,网站排位越靠前。于是登录搜索引擎变成了一场无休止的关键词重复大赛。你重复500次不算多,我来600次,而将关键词重复上千次的也不乏其人。搜索引擎很快意识到了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忍无可忍之际终于站出来,警告那些事情做过了头的网站,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不仅达不到目的,还有可能被处极刑――永远将你的网站拒在搜索引擎门外!
所以不要刻意过分重复某个关键词,尤其不要在同一行连续使用某个关键词2次以上。在使用关键词时,要尽量做到自然流畅,符合基本的文法规则。
篇9: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何时添加新的广告
Google AdWords账户可以制作25个广告系列,而每个系列可以制作100个广告组,但其实每个广告系列中可以添加甚至3000的广告组,账户是以关键词来判断的,一般一个普通账户为5W关键词,那什么情况下需要制作新的广告系列呢?
我们先把广告系列的一些功能列一下:
设置不同语言及投放广告的地区
设置投放时间
设置广告预算
设置投放广告渠道
那我们如何来利用这些广告系列来更好的维护我们的账户呢?
一般情况,如果投放的区域一致,语言一致,则可按照以下的形式来分广告系列
产品大类
产品应用(针对不同产品)
重点投放区域补充(视客户实际需求)
临时活动(视客户实际需求)
独立的内容网站投放(视客户实际需求)
那何种情况需要我们再建立一个广告系列呢?
当投放的语言或者区域不同,并且有不同的预算时
当广告时间段需要特殊处理时(与其它广告系列不同)
不同的渠道进行投放(内容和搜索分开投放)
还有一个重要的:当原先的广告系列中的某一个关键词,或者广告组用了50%以上的广告系列预算,则单独开设广告系列进行设置,
Google AdWords广告常见问题之何时添加新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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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www.semxp.com/?p=98
篇10:广告投放过度导致很多广告“无效”
2009-2-10 来源:全球品牌网肖明超
中国消费者正在生活在广告的包围之中,各种新兴媒体正在进入消费者的众多生活空间,让消费者丝毫没有喘息的机会,今天的消费者面临着广告过量的问题。不管是强制性的广告,还是置入式的广告,都在不断的侵占消费者的生活空间。甚至就连电影、电视、央视春晚等等现在也开始发展置入式广告,广告的体现越来越明显,消费者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广告”。
广告出现的频次越多,消费者的注意力就会更加的稀有,因为这些不断重复并且消费者司空见惯的广告传播活动已很难引起他们的持续的关注,当消费者被大量的广告所形成的信息海洋所包围的时候,消费者反而会失去方向感和信任感,物极必反的道理在这个时候是适用的。因此,消费者对广告的信任度在下降。今天面对中国消费者的广告要想像从前那样轻而易举的推动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变得越来越难。
然而,媒体和广告主似乎对此并不重视,也或者说,媒体和广告主既往的广告传播策略想作出任何改变都是困难的。媒体要生存,必须不断的宣讲自身的传播价值,吸引广告主不断投放广告,广告主不做大量的广告投放,竞争对手就会加大投放超过自己,因此广告主也不会轻易的减少广告投放数量。
不过,从消费者的角度,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媒体和广告主去思考。
首先,一个同样创意、诉求和内容的广告如果反复同时出现在电视、互联网、户外液晶电视广告等媒体中,其广告效果不一定是正向累加。不同类型的媒体形式在传播同样一个品牌的广告的globrand.com时候,也需要在创意和内容上进行改变,比如电视中的广告与地铁电视上的广告应该有所区别,否则,消费者的注意力会下降,尽管广告主从投放的角度来看,这是媒介组合,但是消费者却不会这样看,消费者会认为地铁电视这样的新的媒体上也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注意力依然是广告是否能够到达消费者的重要指标,
其次,一个品牌的广告如果出现频次越多,消费者越容易出现熟悉性忽略效应。一个品牌的广告不断在消费者的所有的生活空间中出现,时间长了,很容易变成一种噪音,因为这只是一种记忆强度对于消费者的刺激,而不是品牌的好感度的加强。就好象一个明星如果每天都出现在电视上,并且唱的是同样的歌曲说的是同样的话,消费者不可能对其不反感。广告是有度的,如果认真的去分析消费者的反应,我们可以找到广告投放的时间、频次的平衡点,当然,我们也会看到不同类型品牌今天在中国消费者中的广告过度指数有多高。
再次,恶俗创意的广告重复出现对于品牌的收益贡献是递减的。一个广告如果毫无创意,并且让消费者感到恶俗,反而天天出现,乐此不疲,对于累加品牌知名度的价值是比较高的,但是对于品牌的美誉度和品牌的长期品牌价值的建设却是负面的,甚至是收益递减的效应,正所谓高知名度加低美誉度=臭名昭著。
最后,广告所提供的信息要让消费者认同其真实,并且要对其充满向往,而不是“这个广告怎么又出现了”的感叹。有创意并且诉求消费者心理偏好的广告信息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力比那些喊叫式广告留在消费者头脑中的时间要长和要持久,因此一个鼓舞人心的广告比单纯是叫卖广告或者证言广告效果要更持久。而这个却取决于整个媒介、广告主和广告公司在品牌传播战略上的认同和协调一致。
当媒介资源被过度开发,广告传播过量的时候,广告主如果仅仅是关注广告曝光次数,已经很难去发现真实的广告价值。因为我们已经无法肯定同样的广告曝光率和下一次具有相等效果。相反,如果广告过度曝光,广告实际上已经真正失去了它对消费者的意义,我们所看到的就是品牌之间的“广告大战”,而不是“消费者争夺战”。广告过度的问题值得今天的广告主、媒介和广告公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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